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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幼时就进入了我的世界,在我的心里它又有趣有又神秘。
幼时,我拥有不少书了,但是,认字不多的我想想都知道了,我不会看书呀!小小的我不知道书有多少乐趣,所以我每天睡觉前都闹着妈妈讲故事给我听,而听故事的那段时间我认为是一天里最美好的时光了。当妈妈没有空时,总会给我看一本图画书打发我,开始,我只会看花花绿绿的图画,看到图片的故事、说明,我都不会看。有一次,我还在读中班,听了妈妈讲的七色花的故事后,竟然下定决心找到那神奇美丽饿七色花,害羞的我竟然不怕同学的嘲笑走进了花朵盛开的草地里,一朵一朵花的慢慢查看。一边找一边想我的愿望。
在我寻找的过程中,最让我欣喜若狂的就是我找到了一朵三色花,黄,红,橙这三种颜色和它好配呀!我好开心,小心翼翼的把它摘了下来,带着这朵漂亮的花儿给嘲笑我的同学看,他们都惊奇的看着“三色花”。书,让我的童年充满欢乐终于,我上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了……我会看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地我喜欢上了童话故事,小说,作文书等有文字的书。童话故事把我带进了白雪公主,小白兔,灰姑娘的世界里,当看到他们战胜邪恶获得幸福时,我会高兴的欢呼雀跃。
书原来这么有趣呀!我在书的世界加快了脚步!书,就像一块大磁铁一样紧紧地吸引着我。每次只要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想把它一次看完。看见书,我就像渴极了的人看见甘泉,饿极了的人看见干粮似的。我尽情地在书海中遨游,汲取里面的营养。
“吴小姐,不是我无理取闹,但我的不幸,唉,都算是你造成的。”
演讲会后,有一位少妇模样的女子走过来,对我这么说。一时之间,我有些恍惚……不会吧,我跟她的不幸有什么关系呢?怔忡了几秒钟之后,我开始怀疑眼前这个模样端庄的少妇精神上有问题。但是,除了眉宇之间的淡淡愁容之外,怎么看她的眼神都与常人无异。
“你的不幸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决定问到底。
“是这样的,我先生是你的读者,他……本来是上班族,忽然有一天,他辞了职,说他要追求自己的梦想,要跟你一样,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追求自己的人生。”
“结果呢?”
她说:“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失业两年了,本来还积极开发自己的兴趣,会去上摄影、素描课程等,后来也没看他上出什么心得、培养出什么专长来,也看不出他的梦想到底在哪里。现在,我只看见他每天上网和网友聊天,约喝下午茶,唱KTV,动不动混到三更半夜……家里的经济只靠我支撑。我也是个明理的人,一说他,又怕伤了他大男人的自尊心,或者成为阻碍他梦想的杀手。我想他这样下去,只能跟社会与家人之间脱节得愈来愈严重,我该怎么办?”说完,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她的困境还真棘手,在她叹气的那一刹那间,沉重的罪恶感压在我身上。我想,我不是完全没错。
我常在签名时写上“有梦就追”四个字。对我来说,有梦就追,及时地追,是我的生活态度。我总希望,在人生有限的时光中,我们的缺憾可以少一点,成就感和幸福感都可以多一点。错只错在我对“有梦就追”这几个字,解释得不够多。“有梦就追”,在实行上有它的复杂性,特别是在梦想与面包冲突的时候。
追求梦想,总是能让一颗心发亮。然而梦想与面包之间,自古以来常有些矛盾存在。
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真心追求自己的梦想,愿意少赚点钱,多折点腰,我们也都有佩服之情。比如,曾经当过电子新贵的工程师或捧着铁饭碗的上班族,决心离开待遇优厚但不再让他们快乐的环境,去当摄影师、导游,甚至开一家自己想开的咖啡厅。
我也认识几个很会画画的朋友,本来在待遇不错的报社、广告公司工作,后来都决定离开上班族的轨道,回去当画家。(人生感悟)这时,我绝不会用“画画是不能当饭吃的”来泼他们冷水,也都会祝福他们:“有梦就追。”事实证明,他们都能用自己的'天分画出一番天地来。
我不认为梦想与面包一定相违背,本来只想追求梦想,但后来以梦想赢得面包的人,大有人在。
当然,有时候我们是在和现实赌 博,总还得靠点运气。运气不好的,可能像凡?高,生前连一张画都卖不掉,忧郁而终。
不,凡?高不算是运气不好的。他好歹还有身后名,而且是响响亮亮的身后名,这可不是每个艺术创作者都能享有的好牌位。还有数不清的画家,一样用了一辈子力气来画画,生前潦倒,死后也没在艺术史上占个小位子,根本被彻底地遗忘。
追梦的本身是个赌博,但也不是单纯的赌博。你的才华愈高、想法愈周全、技术愈无懈可击、经验愈丰富、付出的努力愈多,或者人缘愈好,赢的几率就愈大。
每个人胜出的几率并不一样。
值不值得?就只有自己能判断了。赢了,通常还得感激许多懂得赏识自己的人,而输了,则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怨天尤人。无论如何,我肯定人们追求梦想的决心,因为我们这一辈子,总该做些自己觉得值得的事,尽管旁人也许会发出一些名之为“关心”的杂音来阻碍追梦者的意志,但自己的人生总得自己负责。问题在于,到底你追寻的是梦,是理想,还是只是白日梦?
我不是没有泼过别人冷水,因为每个人情况不同。
“你认为我应该辞职做个专业作家吗?”曾有位银行职员这么问我,“我想在家里写写稿子就好,印书就好像在印钞票,比我现在在银行当过路财神好。”
“你立志从事写作多少年?开始写了吗?”我问。
“我现在太忙了,我打算辞职才开始写,”他说,“我以前作文写得还不错,被老师称赞过。”
“我想,你最好考虑考虑,”我忍不住说了,“因为,不像你想象这么简单。”我钦佩那些“肯定自己的梦想后决定辞职”的追梦人,却很怕那些“辞了职才想试探自己的梦想”的妄想者。后者因为想得太简单、做事太草率,实行梦想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了。
如果真的热爱写作,不必等辞职才写。等辞职才写或等辞职才想学某项专长的人,百分之九十九是在找借口脱离某个人生关卡,并不是真心追梦。这样的人,梦想失落后只会变成愤世嫉俗;花太多时间愤世嫉俗的下场,就是一事无成。
字人人会写,所以大家会觉得写作比较容易。这么打比方更好懂:我们总不可能因为梦想当小提琴家,辞职后才开始学小提琴吧。
那位转任摄影师还算成功的电子新贵,在他每年领巨额红利时,摄影作品早有独特风格。变成画家的朋友,在当上班族时,本来就画得一手好画。
成功开设咖啡厅或餐厅的转业者,也都不是在开店前才学经营须知、才上烹饪班恶补的。他们早已花了经年累月的时间考察和尝试,像神农氏尝百草一样的兢兢业业。没有任何成功追求梦想的人,是在“一念之间”成功的。
一念之间以前,不知已经累积了多少智慧与能力。多数人一下班回家,在看电视、睡觉、打电话聊天的时候,这些真正的追梦人为了日后有源头活水喝,还在花力气为自己掘井呢。我们只算计到他成功后可以得到多少面包,却粗心地忽略了他们滴下的汗水。
总有人以为,辞职才能追梦,握在手头的面包好像变成阻碍自己梦想的绊脚石。
我从不认为,辞职才能追梦,全心全意才能培养专长。以我自己当例子吧:其实我从没有想变成专业作家,多年来我一直有一份可以支付生活的工作。这是因为过去常有长辈劝我“作家不能当饭吃”,所以我决定,即使靠写作换不了任何面包,我也一样会写下去,至于为了要养活自己,得有一份固定薪水才行。
到现在我还是认为,不靠写作谋生,就不需要摇尾巴讨好任何人,我才能真正地畅所欲言,写出我心中真实的声音。
追梦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必须逐渐建立的生活习惯,也是一种“活在当下”的感觉。谁说你要放弃一切才能追梦?也别再怨梦想与面包两相碍,其实,阻碍你追求梦想的,不是你手头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面包,而是自己的惰性。
人活着就得做事情。
古今中外,无一人活着而居然可以不做什么事情,连婴儿也不例外。吮奶便是婴儿所做的事情,不许他做他便哭闹不休,许他做了他便乖而安静。广论之,连蚊子也要做事:吸血;连蚯蚓也要做事:钻地。
一个人一生所做之事,可以从许多方面来归纳——比如善事恶事、好事坏事、雅事俗事、大事小事……等等。
世上一切人之一生所做的事情,也可用更简单的方式加以区分,那就是无外乎——愿意做的、必须做的、不愿意做的。
细细想来,古今中外,一生仅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即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以一概不做的人,极少极少。大约,根本没有过吧?从前的国王皇帝们还要上朝议政呢,那不见得是他们天天都愿意做的事。
有些人却一生都在做着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比如他或她的职业绝不是自己愿意的,但若改变却千难万难,“难于上青天”。不说古代,不论外国,仅在中国,仅在二十几年前,这样一些终生无奈的人比比皆是。
而我们大多数人的一生,其实只不过都在整日做着自己们必须做的事情。日复一日,渐渐地,我们对我们那么愿意做,曾特别向往去做的事情漠然了。甚至,再连想也不去想了。仿佛我们的头脑之中对那些曾特别向往去做的事情,从未也没产生过试图一做的欲念似的。即使那些事情做起来并不需要什么望洋兴叹的资格和资本。日复一日地,渐渐地,我们变成了一些生命流程仅仅被必须做的,杂七杂八的事情注入得满满的人。我们只祈祷我们千万别被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黏住了。果而如此,我们则已谢天谢地,大觉幸运了。甚至会觉得顺顺当当地过了挺好的一生。
我想,这乃是所谓人生的真相之一吧?一生仅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凡不愿意做的事情可以一概不做的人,我们就不必太羡慕了吧!衰老、生病、死亡,这些事任谁都是躲不过的。生病就得住院,住院就得接受治疗。治疗不仅是医生的事情,也是需要病人配合着做的事情。某些治疗的漫长阶段比某些病本身更痛苦。于是人最不愿意做的事情,一下子成了自己必须做的事情。到后来为了生命,最不愿做的事情不但变成了必须做的事情,而且变成了最愿做好的事情。倒是惟恐别人们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进而不愿意在自己的努力配合之下尽职尽责了。
我们也不说道那些一生被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牢牢黏住、百般无奈的人了吧!他们也未必注定了全没他们的幸运。比如他们中有人一听做胃镜检查这件事就脸色大变,竟幸运地有一副从未疼过的胃,一生连粒胃药也没吃过。比如他们中有人一听动手术就心惊胆战,竟幸运地一生也没躺上过手术台。比如他们中有人最怕死得艰难,竟幸运地死得很安详,一点儿痛苦也没经受。忽然地就死了。或死在熟睡之中。有的死前还哼着歌洗了人生的最后一次热水澡,且换上了一套新的睡衣……
我们还是能了解一下我们自己,亦即这世界上大多数人的人生真相吧!
我们必须做的事情,首先是那些意味着我们人生支点的事情。我们一旦连这些事情也不做,或做得不努力,我们的人生就失去了稳定性,甚而不能延续下去。比如我们每人总得有一份工作,总得有一份收入。于是有单位的人总得天天上班,自由职业者不能太随性,该勤奋之时就得自己要求自己孜孜不倦。这世界上极少数的人之所以是幸运的,幸运就幸运在——必须做的事情恰也同时是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大多数人无此幸运。大多数人有了一份工作有了一份收入就已然不错。在就业机会竞争激烈的时代,纵然非是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也得当成一种低质量的幸运来看待。即使打算摆脱,也无不掂量再三,思前虑后,犹犹豫豫。
因为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我们整日必须做的事情,往往不仅关乎着我们自己的人生,也关乎着种种的责任和义务。比如父母对子女的;夫妻双方的;长子长女对弟弟妹妹的……这些责任和义务,使那些我们寻常之人整日必须做的事情具有了超乎于愿意不愿意之上的性质,并遂之具有了特殊的意义。这一种特殊的意义,纵然不比那些我们愿意做的事情对于我们自己更快乐,也比那些事情显得更值得。
我们做我们必须做的事情,有时恰恰是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无忧无虑地做我们愿意做的事情。普遍的规律也大抵如此。一些人勤勤恳恳地做他们必须做的事情,数年如一日,甚至十几年二十几年如一日,人生终于柳暗花明,终于得以有条件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了。其条件当然首先是自己为自己创造的。这当然得有这样的前提——自己所愿意做的事情,自己一直惦记在心,一直向往着去做,一直并没泯灭了念头……
我们做我们必须做的事情,有时恰恰不是为了因而有朝一日可以无忧无虑地做我们愿意做的事情。我们往往已看得分明,我们愿意做的事情,并不由于我们将我们必须做的事做得多么努力做得多么无可指责而离我们近了;相反,却日复一日地,渐渐地离我们远了,成了注定与我们的人生错过的事情。不管我们一直怎样惦记在心,一直怎样向往着去做。但我们却仍那么努力那么无可指责地做着我们必须做的事情。为了什么呢?为了下一代。为了下一代得以最大程度地做他们和她们愿意做的事。为了他们和她们愿意做的事不再完全被动地与自己的人生眼睁睁错过。为了他们和她们,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动性,不被那些自己们根本不愿意做的事黏住。进而具有最大的人生能动性,使自己必须做的事与自己愿意做的事协调地相一致起来,起码部分地相一致起来,起码不重蹈自己
人生的覆辙,因了整日陷于必须做的事而彻底断送了试图一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的条件和机会。
社会是赖于上一代如此这般的牺牲精神而进步的。
下一代人也是赖于上一代人如此这般的牺牲精神而大受其益的。
有些父母为什么宁肯自己坚持着去干体力难支的繁重劳动,或退休以后也还要无怨无悔地去做份收入极低微的工作呢?为了子女们能够接受高等教育,能够从而使子女们的人生顺利地靠近他们愿意做的事情。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句话,在这一点上,实在是应该改成“可敬天下父母心”的。而子女们倘竟不能理解此点,则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最令人同情的是这样一些人——他们终于像放下沉重的十字架一样,摆脱了自己必须做甚而不愿意做却做了几乎整整一生的事情;终于有一天长舒一口气自己对自己说——现在,我可要去做我愿意做的事情了。那事情也许只不过是回老家看看,或到某地去旅游,甚或,只不过是坐一次飞机,乘一次海船……而死神却突然来牵他或她的手了……
所以,我对出身贫寒的青年们进一言,倘有了能力,先不必只一件件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要想一想,自己怎么就有了这样的能力?完全靠的自己?含辛茹苦的父母做了哪些牺牲?并且要及时地问:爸爸妈妈,你们一生最愿意做的事情是些什么事情?咱们现在就做那样的事情!为了你们心里的那一份长久的期望!……
我的一位当了经理的青年朋友就这样问过自己的父母,在今年的春节前——而他的父母吞吞吐吐说出来的却是,他们想离开城市重温几天小时候的农村生活。
当儿子的大为诧异:那我带着公司员工去过几次农村了,到农村玩过几次,你们怎么不提出来呢?
父母道:我们两个老人,慢慢腾腾地,跟了去还不拖累你玩不快活呀!
当儿子的不禁默想,进而戚然。
春节期间,他坚决地回绝了一切应酬,是陪父母在京郊农村度过的……
我们憧憬的理想社会是这样的:
仅仅为了生存而被自己根本不愿做的事情牢牢黏住一生的人越来越少;每一个人只要努力做好自己必须做的事情,只要自己愿意的事情不脱离实际,终将有机会满足一下或间接满足一下自己的“愿意”。
据我分析,大多数人们愿意做的事情,其实还都是一些不失自知之明的事情。
时代毕竟进步了。
标志之一也是——活得不失自知之明的人越来越多而非越来越少了。
尽管我们大多数人依然还都在做着我们整日必须做的事情,但这些事情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我们的人生的关系已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宽松,使我们开始有相对自主的时间和精力顾及我们愿意做的事情,不使成为泡影。
重要的倒是,我们自己是否还像从前那么全凭这一种惯性活着……
梁实秋
李白句:“燕山雪华大如席”。这话靠不住,诗人夸张,犹“白发三千丈”之类。据科学的报导,雪花的结成视当时当地的气温状况而异,最大者直径三至四时。大如席,岂不一片雪花就可以把整个人盖住?雪,是越下得大越好,只要是不成灾。雨雪霏霏,像空中撒盐,像柳絮飞舞,缓缓然下,真是有趣,没有人不喜欢。有人喜雨,有人苦雨,不曾听说谁厌恶雪。就是在冰天雪地的地方,爱斯基摩人也还利用雪块砌成圆顶小屋,住进去暖和得很。
一片雪花含有无数的结晶,一粒结晶又有好多好多的面,每个面都反射着光,所以雪才显着那样的洁白。我年轻时候听说从前有烹雪论茗的故事,一时好奇,便到院里就新降的积雪掬起表面的一层,放在瓶里融成水,煮沸,走七步,用小宜兴壶,沏大红袍,倒在小茶盅里,细细品啜之,举起喝干了的杯子就鼻端猛嗅三两下——我一点也不觉得两腋生风,反而觉得舌本闲强。我再检视那剩余的雪水,好像有用矾打的必要!空气污染,雪亦不能保持其清白。有一年,我在汴洛道上行役,途中车坏,时值大雪,前不巴村后不着店,饥肠辘辘,乃就路边草棚买食,主人飨我以挂面,我大喜过望。但煮面无水,主人取洗脸盆,舀路旁积雪,以混沌沌的雪水下面。虽说饥者易为食,这样的清汤挂面也不是顶容易下咽的。从此我对于雪,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苏武饥吞毡渴饮雪,那另当别论。
雪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广被大地,覆盖一切,没有差别。冬夜拥被而眠,觉寒气袭人,蜷缩不敢动,凌晨张开眼皮,窗棂窗帘隙处有强光闪映大异往日,起来推窗一看,——啊!白茫茫一片银世界。竹枝松叶顶着一堆堆的白雪,杈芽老树也都镶了银边。朱门与蓬户同样的蒙受它的沾被,雕栏玉砌与瓮牖桑枢没有差别待遇。地面上的坑穴洼溜,冰面上的枯枝断梗,路面上的残刍败屑,全都罩在天公抛下的一件鹤氅之下。雪就是这样的大公无私,装点了美好的事物,也遮掩了一切的芜秽,虽不能遮掩太久。
雪最有益于人之处是在农事方面,我们靠天吃饭,自古以来就看上天的脸色,“天上同云,雨雪雰雰。……既沾既足,生我百般。”俗语所说“瑞雪兆丰年”,即今冬积雪,明年将丰之谓。不必“天大雪,至于牛目”,盈尺就可成为足够的宿泽。还有人说雪宜麦而辟蝗,因为蝗遗子于地,雪深一尺则入地一丈,连虫害都包治了。我自己也有过一点类似的经验,堂前有芍药两栏,书房檐下有玉簪一畦,冬日几场大雪扫积起来,堆在花栏花圃上面,不仅可以使花根保暖,而且来春雪融成了天然的润溉,大地回苏的时候果然新苗怒发,长得十分茁壮,花团锦簇。我当时觉得比堆雪人更有意义。
据说有一位枭雄吟过一首咏雪的诗:“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出门一啊喝,天下大一统。”俗话说“官大好吟诗”,何况一位枭雄在夤缘际会踌躇满志的时候?这首诗不是没有一点巧思,只是趣味粗犷得可笑,这大概与出身与气质有关。相传法国皇帝路易十四写了一首三节聊韵诗,自鸣得意,征求诗人批评家布洼娄的意见,布洼娄说:“陛下无所不能,陛下欲做一首歪诗,果然做成功了。”我们这位枭雄的咏雪,也应该算是很出色的一首歪诗。
结语:以上是小编推荐名家关于雪的美文的内容。一冬的雪花在婉转中盘旋,了无痕迹,不着边际。是圣物就不会轻易染上尘垢,即使要落,也要落得倾国倾城。看那画中的天空,飘落的一片片雪花其实是人世间最美好的邂逅。美丽的雪花,是整个冬季送来的最浪漫的礼物。它的到来给冬天增添了生机和活力,阴沉沉的冬天从郁闷中走了出来,出脱得靓丽清新,大地在寒风摧枯纳朽之后,披上了白茫茫的银装,似乎是脱胎换骨后,安静得像熟睡的婴儿,包裹在襁褓之中。气温这时会更加寒冷,而人们的心中却充满了美丽的梦境和无限的遐想,日子离明媚的阳光已经不远了。
我常以"人就这么一辈子"这句话来告诫自己并劝说朋友。这七个字,说来容易,听来简单,想起来却很深沉;它使我在怯懦时变得勇敢,骄矜时变得谦虚,颓废时变得积极,痛苦时变得欢愉,对任何事情拿得起也放得下,所以我称它为"当头喝棒"七字箴言"。
人不就这么一辈子吗?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一辈子,春发夏荣秋收冬藏,看来像是一年四季般短暂的一辈子。每当我为俗务劳形的时候,想到那七个字,便想起李白春夜宴桃李园记中"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句子,而在哀时光之须臾,感万物之行修中,把周遭的俗务抛开,将眼前的争逐看淡。我常想世间的劳苦忧烦恩恩怨怨,如有不能化解的不能消受的,不也驮过这短短几十年就烟消云散了吗?若是如此,又有什么好解不开的呢?
人不就这么一辈子吗?短短数十寒暑,刚起跑便再也追不回的一辈子;今天过去,明天还不知道属不属于自己的一辈子;此刻过去便再也追不回来的一辈子,白了的发便再难黑起来,脱了的牙便再难生出来,错了的事便已经错了,伤了的心便再难康复的一辈子;一个不容我们从头再活一次,即使再往回过一天一分一秒的一辈子。想到这儿,我就不得不随着东坡而叹:"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我便不得不随陈子昂而哭:"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我便不得不努力抓住眼前的每一刻每一瞬,以我渺小的生命,有限的时间,多看看这美好的世界,多留些生命的足迹。
人就这么一辈子,想到这句话,如果我是英雄,便要创造更伟大的功业。如果我是学者,便要求取更高的学问。如果我爱什么人,便要大胆的告诉。因为今日过去便不再来了,这一辈子过去,便什么都消逝了。一本书未读一句话未讲,便再也没机会了。这可珍贵的一辈子,我必须要好好把握它!
人就这么一辈子,想到这句话,如果我是烈士,便能视死难如鸿毛;如果我是宗教家,便能视此生为虚幻;如果我为情苦恼,便能将爱抛到九霄云外。小小的一辈子算什么,就算拥有全世界,明朝不也得和盘交出来吗?这短暂的一辈子,实在无足道啊!
人就这么一辈子,你可以积极地把握它,也可以淡然地面对它。看不开时想想它,以求释然吧!精神颓废时想想它,以求振作吧!愤怒时想想它,以求平息吧!不满时想想它,以求感恩吧!因为不管怎样,你很幸运地拥有这一辈子,不能白来这一遭啊!
我一直觉得我跟上海这座城市很有缘分。
刚出校门,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上海,在这座城市曾一度找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于是出逃,回到武汉。我以为回去后,生活会容易很多,至少有家人,有同学,有伙伴,不用一个人这么孤单。可是现实却是,在武汉我完全找不到生活的节奏,我与身边所有的人和环境都格格不入,整个人处于一片混乱中。后来我才意识到,我的思想,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已经无形中全方位的受到了上海这座城市的影响,而且我认可这些影响都是积极向上的,并且想要将这样一种状态维持下去。继续留在武汉的话,这种状态不可能维持。
花了几年时间养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在家里几个月就会消磨殆尽。我想回上海,可是没有人支持我,毕竟我没有学历,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能力,更没有做大事的魄力,真的很难在这人才济济的城市立足。在我纠结不知所措的时候,原上海的公司出现一些变动,领导希望我能回来。我很期待,又很害怕,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我永远记得领导在跟我联系的时候跟我说,“我没办法保证你回来上海后,就一定能过得很好,以后也一定会有一个人悄悄抹眼泪的时候,但这是一个机会。”后来我重新回到了上海。那天临走前,我依然很纠结,跟爸爸两个人在家里吃完早饭,我问他,我到底要不要回上海,爸爸说:“你自己的事,自己做决定。”于是我拖着行李去了火车站…
很多人说我爱笑,这应该是妈妈遗传给我的最好的基因。也有人说我性格很好,我不知道这话是不是出于真心,但这是我听到的最让我开心的评价,毕竟曾经的我自卑到走路都是低着头的,别人一句话一个表情都会让我胡思乱想很长时间。现在的我不想要去讨好任何人,也不会轻易的被其他人左右我的生活。
我知道我有一些固执,但是我希望我可以保留这份固执,因为我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我已经不想要去想很远的事,这个时代发展节奏太快,不知道明天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景象。
我并不想要去感谢我过往的所有经历,因为有些事情并不是因为我自己的过错而造成,但却又不得不承担后果。那些经历都已刻到骨子里,融入血液中,我能做的就是接受这一切,继续热爱生活,毕竟未来还很长…
在重庆足足呆了六年半,差不多天天都在诅咒重庆,人人都在诅咒重庆,到了今天好些人要离开重庆了,重庆似乎又值得留恋起来。
我们诅咒重庆的崎岖,高低不平,一天不知道要爬几次坡,下几次坎,真是该死。然而沉心一想,中国的都市里面还有象重庆这样,更能表示出人力的伟大的吗?完全靠人力把一簇山陵铲成了一座相当近代化的都市。这首先就值得我们把来作为精神上的鼓励。逼得你不能不走路,逼得你不能不流点小汗,这于你的身体锻炼上,怕至少有了些超乎自学的效能吧?
我们诅咒重庆的雾,一年之中有半年见不到太阳,对于紫外线的享受真是一件无可偿补的缺陷。是的,这雾真是可恶!不过,恐怕还是精神上的雾罩得我们更厉害些,因而增加了我们对于“雾重庆”的憎恨吧。假使没有那种雾上的雾,重庆的雾实在有值得人赞美的地方。战时尽了消极防空的责任且不用说,你请在雾中看看四面的江山胜景吧。那实在是有形容不出的美妙。不是江南不是塞北,而是真真正正的重庆。
我们诅咒重庆的炎热,重庆没有春天,雾季一过便是火热地狱。热,热,热,似乎超过了热带地方的热。头被热得发昏了,脑浆似乎都在沸腾。真的吗?零点有那样厉害吗?为什么不曾听说有人热死?过细想起来,这重庆的大陆性的炎热,实是热得干脆,一点都不讲价钱,说热就是热。这倒是反市侩主义的重庆精神,应该以百分之百的热诚来加以赞扬的。
广柑那么多,蔬菜那么丰富,东西南北四郊都有温泉,水陆空的交通四通八达,假使人人都有点相当的自由,不受限制的自由,这么好的一座重庆,真可以称为地上天堂了。
当然,重庆也有它特别令人讨厌的地方,它有那些比老鼠更多的特种老鼠。那些家伙在今后一段相当时期内,恐怕还要更加跳梁吧。假如沧白堂和较场口的石子没有再落到自己身上的份时,想到重庆的战友们,谁能不对于重庆更加留恋?
人们以为世界复杂而用复杂之心去对待一切,人们以为自己平庸,而将新奇的目光瞄准了所有天才。
殊不知,从那时起,人们忽略了每个平凡人都能力所能及的一件事—为自己喝彩。
失意的时候便为自己喝彩,喝个倒彩,就像苏轼在遭贬的时候写的《鹧鸪天》“林断山明竹隐墙,乱弹衰草小池塘。
殷勤昨夜三更雨,又得浮生一日凉”。
然而面对痛苦,他有他的誓言,将痛苦吸收,化解为一种悲愤的力量,吟一首诗为自己喝彩,将身心荣誉大自然中,所以苏轼能够从痛苦步入辉煌。
虽然我们的失意与苏轼的失意不可等同,但我们可以像他那样将痛苦吸收化解,说的严重一些化悲痛为力量。
当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你就为自己鼓励,为自己喝彩,这也是为自己坚持,善待自己。
得意的时候为自己喝彩,为自己成功所付出的代价喝彩。
成功不是脚踏两只船的事情。
有些人牺牲了假期,在别人游玩的时候刻苦学习;舞者和名模在别人喝午茶的时候进修,走进健身房维护身材;全球最大基金管理人彼得*林奇错过了女儿从出生到十四岁的成长期,是一个失职的父亲,大废寝忘食地埋首于各种财务报表中,却是一个尽职的资金管理人。
在人生的风雨中,我们总要有永远不区服的毅力,才能迈向成功。
战胜自我的时候为自己喝彩。
当你克服了自己的心里障碍,确立了自己的奋斗目标,抛弃自卑,摒弃惰性,一往无前地执着追求时,其结果终究会大获全胜。
亮出自我的时候为自己喝彩,好比在跑道上,“第一步”的领先很可能意味着最终的胜利。
老师提问时,是否敢呼应;别人注意到你时,你是否能习惯;所以决定你一生成败的关键在于你是否“敢”。
为朝气喝彩,为韶华喝彩,为生命喝彩,为通向成功点燃的动力之火喝彩,最终我们共同高呼——为自己喝彩!
世界因我而精彩!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
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
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
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
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
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
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
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
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
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
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
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
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
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
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
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
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
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
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
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
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
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
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
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
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
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
看看,那冷雨。
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
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
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
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
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
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他山居住了两年。
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
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
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
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
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
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
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氛题雨意迷离的情调。
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缀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
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
溪头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
至少上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
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问,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
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
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
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
听听那冷雨。
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
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
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
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
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
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
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
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
王禹的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
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