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的方案(最新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招生的方案(最新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录取工作具体流程: 篇1

学校在县教体局直接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招生,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第一批录取(8月14日-15日)。

"房户一致"是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居民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儿童和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户口本为准),需同时提供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儿童父母两人的无房证明。

(二)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8月16日)。

(三)非房户一致,按以下三个顺序分批根据班额认定录取,前一批次录满则停止录取,剩余人员报请教体局做统筹安排(8月17日-18日)。

1、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我校辖区,在辖区内购置有房产。户籍、房产需和儿童及其父母或祖辈(祖辈的房产需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保持一致;否则,一律不予认定。

2、有户有房,但无产权。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儿童父母在我校辖区居住,但住所不是自己的房屋产权。

3、有户无房。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但没有自己的住房。

(四)入户落实(8月15日、8月16日两天)

学校要对预录取的全部学生进行入户调查落实,在两天的集中入户调查时间里,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通知录取

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拿到录取通知书方算被学校录取。

获嘉县凯旋路小学

20xx年7月20日

招生的方案 篇2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的类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除了形式上的要求与规范,其内涵也需要体现出独有的类型特点、展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为此职业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整体方案的内涵、制度体系制订上,应该遵循如下理念与思路。

国家对人才培养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作为大众化的、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开足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群平台课程,并把实效落实在教学中,促使学生在认知、技能、态度、人格等方面的和谐发展,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

要明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应树立“培养职业化、标准规范化、规格多样化、成才个性化、数量动态化、过程柔性化”的培养思路。即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必须是职业化的人才,具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按照职业标准、岗位规范和专业与教学标准去进行培养;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专业,也要做到人才培养的`规格多样化,以符合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社会的多样化需要;要把学习的选择权和主动权交给学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就业需求,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个性化的学习与成才;每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从总数量到不同规格的数量,都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和企业的需要及其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动态的一致;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教学运行组织体系要能够做到及时反应、柔性适应。

要实行“按需培养、依学设课、工学结合、扬长施教”的培养要求。即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学生的就业需求,“按需培养”;根据行业、岗位工作任务的需要,学生的学习需求、学生的选择,开发课程,“依学设课”;学校和企业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校企合作”;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优势,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和学习特点,个别化、差异化 “扬长施教” 。

要按照OBE成果导向的理念和程序,明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反向设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学安排。在课程框架体系方面应该构建:公共基础平台课程组(包括公共必修和公共限选)+专业群平台课程组(专业必修)+专业课程组(专业必修)+专门化领域课程组(专业限选)+任意选修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具有“宽平台、核心化、多拓展、活模块”特征;使课程体系设计具有统一性、完整性、顺序性、相关性,共同化、组合化、并行化、多样化、个性化,开放性、选择性、动态性、灵活性、敏捷性、适应性的特点。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 篇3

一、明确任务,确保招生人数增加

今年的招生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一是同类学校竞争激烈,相互争抢生源,各旗县区都搞生源保护,禁止学生外流。二是学校迁址,红山区内学生入校量要减少,基于以上情况招生人员要打起精神明确任务,早准备、早行动、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做好市场调查,研究招生新举措

开展社会调查,进行了市场预测,利用相应的时间同各专业取得联系,了解各专业对招生工作的看法,听取他们的建议,掌握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同时摸清重点生源学校的部分情况及毕业生数,同时对各级各类的职业学校广泛接触,沟通招生信息、交流招生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实施招生工作,广泛宣传,正确引导,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1.实施春秋两季招生策略,春季招生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控制生源的流失,今年的春季招生工作正在进行。

2.根据专业制定切合实际的招生简章,做到图文并茂,展现我们新校区的风采。

3.利用有效途径,开展工作

(1)根据了解各初中的生源情况,继续组织我校招生人员到红山区各初中学校宣传我校的专业特点、优势、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就业方向等,并及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学生手中,或将各初中将毕业的学生领入我新校区参观,展示我校专业实训等。

(2)提前到旗县区招生点对招生大户的地区做细致的工作,时间放长一点,能见到班主任见班主任,能见学生见学生,能见到家长,做到嘴勤、腿勤,重点学校重点做,积极宣传我校的办学成果和办学特点,以及国家对职业学校的优惠政策让家长、社会充分地认识职业教育的发展。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展板等加大力度做好招生宣传。

(4)在招生工作中,注意开辟新的招生地区、招生点。

4.假期成立咨询点,及时对来校和家长及学生讲解他们提示的问题,让他们满意而归。

四、组织报名录取新生

完善报名录取手续,做好新生的录取咨询接待工作,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的要求,相关专业面试,不合格的学生坚决不录取。

五、制定20--年春季招生计划

20--年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相信有全体教师的支持和鼓励,我们一定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开拓创新、认真工作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招生的方案 篇4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出台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均衡配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缓解生源饱和学校的压力,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㈠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为适龄少年儿童分配学位。

㈡坚持市、区协作,属地管理原则。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㈢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低龄不入学”的原则。

三、时间及地点

㈠小学新生入学。20--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并开展预报名。20--年8月下旬,城区小学新生正式报名,具体由各学校自行确定。小学新生入学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家长持就读材料到学校报名。

㈡初中新生入学。

1、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20--年5月将就读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验档录取工作,20--年6月下发初中入学通知书。20--年9月1日,学生持通知书到校报名。

2、凡20--年12月31日以前学籍属于市铁路小学、新钢一小、市西湖小学的毕业生,原则上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市九中、新钢中学、市五中,即铁路小学直升市九中;新钢一小直升新钢中学;西湖小学(北师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第1条办理。

3、从外地市小学毕业或乡(镇)小学毕业后需转入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于20--年8月15-25日持相关就读证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办公室)办理就读手续。

㈢残疾少年儿童入学。20--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残联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为20--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学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购房证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20--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年1-3月)。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20--年8月31日以前。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1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外省商会副会长以上、高层次人才、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商务局开具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6、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五、录取方式

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分配学位。

第一类:父母房产(如果是多人持有产权份额,其父母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本人,且学生户籍在学区内。

第三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报生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四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不在学区内。

第五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学区内。

第六类:能提供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七类:其他情况。户籍在学区内的学生,根据学区划片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转户人员子女按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执行。

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阳学校、市逸夫小学属于超大校额学校,由于学位紧张,优先录取上述的第一、二、三、四类生源,严格控制本市主城区内其他学校在籍学生转入。

六、学区范围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提出,渝水区区属学校的招生范围由渝水区教体局提出,仙女湖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生范围由仙女湖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提出。具体划片范围详见附件。

市教育局于20--年秋季改革“单校划片”的方式,选取长青小学、明志小学、逸夫小学、渝水六小上述4所小学,以及新余一中魁星阁校区、新余三中、新余五中、新余九中上述4所中学试行“双向学区”的学区划分方法,即学校与学校的交接路段划出一片区域属于双向学区,双向学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可以在这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入读。

长青小学与渝水六小的双向学区:赣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劳动北路以西、宝鼎路以东。

明志小学与逸夫小学的双向学区:铁路以北、仙来西大道以南、五一北路以西、长林路以东。

新余五中与新余九中的双向学区:白竹路以北、铁路以南、长宁路以西、五一南路以东。

新余三中与市一中魁星阁校区的双向学区:解放西路以北、铁路以南、胜利北路以西、劳动南路以东。

七、工作要求

㈠实行阳光招生。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㈡规范材料审核。在招生过程中无法认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协调公安、房管等部门进行认定;如有必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确保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㈢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发〔20--〕45号)精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不招收6周岁以下儿童(2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市教育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受理群众投诉,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略

招生方案 篇6

小学招生

1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4日至6月7日

2

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华阳街《www.》道办事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分配入学: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主城区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即指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社区划片分配计划内学生。

非主城区各镇街原则上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就近分配入学。

4

托管户清理

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泸师附小城西学校2019年继续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口清理。凡属托管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

a、应入学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

b、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

c、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d、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5

其他事项

主城区小学新生由街道报名后,按街道、社区分别归类造册,区普招办按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草拟分配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区政府统一印制,招生学校填发,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7月中旬完成,7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主城区外镇街小学新生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拟订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小升初

1

报名及考试时间

★ 主城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 属主城区户籍和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 小学毕业检测时间:

2019年6月下旬

2

报名登记:

为确保我区户籍的适龄少年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须对小学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符合者准予登记。属江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一律在就读小学报名,其中:

(1) 属主城区户籍且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2) 属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3) 属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外小学就读的,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4) 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居民户口簿(交复印件)、该生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或单位公房证明(交复印件)、两张一寸相片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只具有户籍而不具备其他条件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5) 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的小学毕业生,须凭户口簿、泸州市或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证明出具的证明,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6) 属主城区外镇街户籍和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未在户籍或购房镇街小学就读的,应到户籍或父母购房所在地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学校登记,凭就读学校证明、户口簿或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参加初中招生。

3

分配入学:

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初中釆取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进行。参加抽签分配的学校有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

抽签分配釆取分两片进行,小学毕业生户籍或父母房产属北城街道、南城街道范围内的按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分配到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就读;

小学毕业生户籍或父母房产属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辖区及华阳派出所管辖华宜社区)范围内和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子女按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分配到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就读。

当主城区两片小学毕业生生源不均衡时,泸州十五中参与两片抽签分配。

免试: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一律分配入主城区的初中,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编组: 7月初区普招办根据毕业生相关信息进行编组,每10人一组(少数学生2人一组)用计算机编组并打印出每个组的学生名单,以公开形式广而告之。编组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抽签分配: 7月中下旬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签分配。主城区初中学校于抽签的次日向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告各初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属抽签分配入学的学生,须到录取学校入学。

主城区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分配,确保本片区适龄青少年均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初升高

1

报名及考试时间

★ 初中毕业会考时间:

2019年5月上旬

★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2019年6月中旬

★ 职高报名时间:

2019年初中毕业会考后进行

2

招生办法:

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普高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职业高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各镇街要认真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职业高中招生任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

1

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 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 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3) 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 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9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证明。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由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失地证明和社保局出具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明;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可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2

分配办法: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其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于2019年6月11-12日内持上述资料,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报名登记就读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造册,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组按照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统筹安排在南城学校报名就读。

在主城区外镇街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中小学新生,到所在居住地镇街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普通中小学就读。

招生的方案 篇7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院,提高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宣传组织

成立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组长:刘波

副组长:王勇、聂贞萍

成员:系主任、全体硕导、毕业班班主任

二、招生宣传内容

1、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办学规模、办学特色。

2、学科、专业介绍: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专业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

3、优秀导师介绍: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

4、招生及奖助体系政策: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9月11-14日宣传学校推免政策,组织学生报名,材料预审

9月15日确定初审名单并上报

9月15-20日整理硕士生导师资料以及老师资料、招生考试内容并上网,制作招生简章

9月15-25日整理学院研究领域和培养方案上网,制作宣传板

9月18-26日召开毕业班班主任、硕士导师和专业课教师会议,落实点面结合的宣传任务

9月26日召开学院考研动员大会

10月8-14日推免生报考的落实

10月8-14日地市州的'二本学校宣传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招生的方案 篇9

一、保障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工作任务

(一)负责协助、配合市经信委做好无线电保障工作。

(二)积极配合市经信委技术保障组对全区1个考点无线电信号实施巡回监控,对重点信号进行分析、监听、录音,对作弊信号进行干预和查找,确保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无线电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调试设备,作好准备。5月28日至5月30日,市经信委保障组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对使用设备、车辆进行检查和安装调试,确保我市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设备、车辆完好运行。

(二)熟悉考点,掌握情况。6月3日至6月5日。市经信委保障组负责人带队熟悉考点,了解掌握考点周边的无线电信号和电磁环境情况,为迅速发现作弊信号和尽快查找作弊人员做好准备。

(三)严密监测,提供保障。考试时间: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6月7日、8日上午8点,参加人员在市经信委停车场集中乘车,陪同市经信委监测人员按时到达考点开展监测监听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重点对137—1200mhz频段进行监测,扫描步进25khz。

(二)监测中若发现异常信号,应对异常模拟调制信号进行监听和录音,保存录音数据,采取以下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1、发现作弊信号,立即按程序向有关人员报告;

2、在时间允许情况下,组织技术人员查找信号源;

3、没有足够时间查找,应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频率信号进行干预。

(三)监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透露监测工作情况、监测测试数据、技术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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