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是我镇 南河店村人, 1920xx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xx年2月28日下午,因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
胡幼年聪慧,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志向和抱负,深得师生的喜爱。
长大后立志报效国家,于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勇敢,不怕牺牲,表现突出,不久任班长、排长。在淮海战役和渡江作战中,英勇无畏,身称士卒,冲锋陷阵,屡立战功,深受广大官兵的尊敬和爱戴,为解放战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957年,新中国成立后,胡也迎来了人生新转折点,组织上为照顾他,安排他转业到临近家乡的四棵树乡工作,并担任武装营长。工作中,他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不讲条件。生活上,他艰苦朴素,克勤克俭,从不铺张浪费。
1959年,根据工作的需要,组织上调他到家乡南河店镇工作,任水利助理。工作上是离家近了,但在工作中,胡对自己的要求更严了。思想上,他起到了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风上,他一如既往和在外地工作一样,吃住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在领导和同事面前,不居功,不骄傲。在生活中,他也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严格执行党的政策,从不搞特殊化,不给组织找麻烦,体现出了一个革命军人和人民公仆的高风亮节。
自1947年参加人民解放军到1981年,在为革命和人民默默无闻地奋斗和工作了35年之后,胡光荣离休了。离休后,本可以无忧无虑地安度晚年,但为工作了一辈子的胡却仍时刻心系他为之献出宝贵青春、付出辛勤汗水的工作和事业,继续发挥余热。村庄田头,他时常走访群众,探视百姓疾苦;街头巷尾,他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他成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窗口和纽带,充分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他是全镇党员干部的楷模,是全镇人民的先进代表。
胡一生,是光明磊落的一生,勤劳俭朴的一生,艰苦奋斗的一生,无私奉献的一生。
青山永在,英名长留,让我们永远记住这样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人。
胡永远活在我们全镇人民的心中!
X同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要求加入党组织的认识明确,动机端正,了解和熟悉党的知识和历史,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X同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并能遵章守纪,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都比较突出。担任班长职务以来,尽职尽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协助辅导员和教师做了大量组织协调工作,受到同学的一致好评。不足之处:工作比较急躁,方法有时过于简单。
包干培养人意见(一)
X同学加入党组织以来,能自觉按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认真改进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政治上更成熟,工作上更积极,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具有的品行,建议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党小组意见(半年)
X同学入党以来,能自觉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明显改正,在学习和工作中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党支部意见(半年)
X同学入党以来,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都有较大进步,比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缺点和不足也有很大改进。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党委):
今年 7 月 1 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86 周年纪念日。为隆重庆祝建党 86 周年,动员和组织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在全镇上下掀起新一轮创业、创新、创优的热潮,镇党委决定,“七一”前夕,将在全镇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的名额、条件和范围
这次全镇表彰的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该是近年来在全镇三个文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典型。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各基层支部(总支、党委)的党员数量以及工作情况确定(名额分配表见附页)。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由党委研究决定。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在 20xx 年度村和社区党员综合考评中列入“优秀”等次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民主评议中评为“优秀”的对象。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的“两委”主要领导以及镇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优秀党员的推荐。已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表彰。
二、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这次推荐工作以各基层支部(总支、党委)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按照镇里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逐级遴选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各推荐单位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部门和有关执法单位的意见。
推荐对象确定后,各推荐单位要及时上报推荐表。表格中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并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 300 字左右,但内容要具体,有典型性。推荐表一定要于 20xx 年 6 月 24 日前上报镇组织人事办。
三、表彰和宣传
评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将在镇党委“七一”前夕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86 周年大会”上进行表彰。
“七一”前后,我们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其他大众传播媒介,对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他们学习。
能够参加业余党校,我感到非常荣幸,也十分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在学习期间,我始终抱着认真的态度参加每一次学习,悉心聆听了每一位党课老师的精彩讲课。尽管只有短短几堂课,但还是让我受益匪浅。
此次学习,不仅加深了我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也更加明确了入党动机。共产党员决不是套在自己头上用于炫耀的光环,而是我们不断努力进取的动力。组织上的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的入党一生一世。在学习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别是在非常时期:发生在今年的”西南大旱”、 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以及青海玉树县7.1级地震,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的共产党员从容地走上了第一线,不惜抛弃家庭,甚至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大众的安宁。看着那些面对党旗宣誓的共产党员,我心动了,我感到了作为共产党员的骄傲,也更加坚定自己的人生信念:我也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虽然现在离一名正式的党员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我时刻谨记党的教诲,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自觉的克服缺点与不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0xx年11月14日,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在乡政府大楼三楼党政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xx年第十九次党政联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了关于村两委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会议讨论决定成立“乡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工作小组”,同时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任务,会上组织学习了“《关于井冈山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前期准备、具体办法及注意事项。会议提出各村于11月20日召开党员推荐会,并按照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的要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会议讨论了关于干部分工调整相关事项。
会议讨论决定任综治干事,同时负责危房改造及土地确权工作相关事情,二人任计生专干,分别对应学习相关业务负责计生相关工作。
三、会议讨论了补贴发放事宜。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各类补助发放方案,要求发放必须符合政策规定。
局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今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xx〕14号,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7月1日正式生效。6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细则(试行)》(苏办发〔20xx〕37号,以下简称《细则》)。6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xx,以下简称国标)。此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现结合我局实际,就贯彻执行《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公文处理是党政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条例》首次实现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统一,是今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促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维护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我局当前公文处理的现状看,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文版式、格式编排、文种使用不够规范。二是行文不够规范。出现越级行文,以非正式文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公文,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个人等问题;请示和报告不分,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不标注签发人、联系人等。三是公文质量把关不严。公文拟稿后处室初审不严,签发前未经办公室审核,表述不严谨、篇幅冗长、格式要素不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公文管理不严。办理、清退文件不及时,保管不当等。
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统一和规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的紧迫性,切实增强认真执行《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刻领会《条例》、《细则》和国标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
《条例》与原《条例》和原《办法》相比,根本的区别就是统一规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就公文种类而言,《条例》规定的文种基本适用党政机关,除命令、议案两个文种适用政府机关外;关于文种用途的表述更为简洁、精炼、准确。就公文格式而言,发文机关标志有统一的要求,去掉发文机关标志后面用于标注文种的圆括号,取消了主题词,增加页码为公文的格式要素。就行文规则而言,明确了总规则,向上行文和向下行文的规则,向平行部门以及不相隶属单位行文的规则。《条例》还增加了对公文“初核”前置的规定和发文立户管理的规定。我省的实施《细则》,结合本省实际对《条例》确定的行文规则和公文拟制与管理方面的原则要求进行了细化。国标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应用,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公文的版式和格式要素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处室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细则》和国标,尽快掌握其精神实质,并严格加以执行。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梳理本处室、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条例》相关规定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重点要把握“四个注重”的具体要求:
要注重规范。《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标准。各处室要严格遵循《条例》在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等方面的明确要求,切实按程序、按规矩报送和办理公文,以公文处理的规范化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今后,对明显不符合规范、质量低劣的公文,将一律退办,须按规范修正后重新办理。
要注重准确。准确是公文效力充分发挥的生命力所在。各处室要按《条例》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把准确要求贯穿于公文起草、审核、印制、管理等各个环节,严谨细致、精益求精,把好关口、守住底线,努力实现零差错、零失误。
要注重时效。党政机关工作节奏快、要求高,公文办理的时效性强。各处室要按《条例》要求,切实增强效率观念,树立“第一时间处理”的理念,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办理流程,快拟文、快报文、快办文、快反馈,最大限度地缩短公文处理时间。特别是对紧急公文,一定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要注重安全。安全贯穿于整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之中。特别对涉密公文,各处室要按《条例》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强化保密制度措施,经常开展保密检查,杜绝各类泄密事件的发生;对非涉密公文,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审查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文内容和实体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贯彻执行工作
贯彻执行《条例》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各处室要立即组织学习贯彻,处室负责人要带头学,掌握有关公文签发、发布、阅读和保密等环节的规定,所有人员对照《条例》、《细则》和国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特别要结合实际,对工作中常用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和公文管理等环节进行重点学习,确保每个人都能正确掌握《条例》,准确运用《条例》。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条例》新要求对本处室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督促提高公文拟制质量和办理水平。局办公室对送核送印公文严格把关,并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参照此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对印发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水平。今后,凡报送局的公文,其内容、体例和格式等应当符合《条例》、《细则》和国标的要求与相关规定。对明显不符合规范、文字粗糙、质量低劣的公文,局将一律予以退回,报文单位必须按规范修正后重新报送。局将对各单位执行《条例》、《细则》和国标等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xx年8月22日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xx年8月22日印发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医院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基础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药品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药品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科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