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岗位职责频频出现,制定岗位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制定岗位职责感到非常苦恼吧,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优秀7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职责单位:__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____〕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BAIHUAWEN.}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顺利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按照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
(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动。
(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质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四)农民科普: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宣传科学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导和鼓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活动。
(五)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
(六)重大科普宣传活动: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国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专项活动。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选题优秀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
(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小型科普场馆建设的引导资金投入;科普画廊和科普网站的建设,大型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的调研活动;科普设施的维护管理。
(九)大众传媒的利用:主要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科普宣传的项目。
(十)围绕全市科普工作目标,由各区承办的对全市产生直接影响和有示范作用的活动,以及由各区作为投资主体且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
(十一)优秀活动项目的评比:鼓励各项科普活动在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创新,对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
(十二)经市财政局、市科协批准的其它科普项目支出。
第三章项目审定及预算审批
第四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
第五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由市科协根据全市科普发展计划及省、市当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见,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重点科普项目计划,纳入市科协年度部门预算。
第六条市科协根据部门预算提出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安排计划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级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额。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协将组织力量对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进行监督评估。年终市科协将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按绩效考核的要求书面报市财政局。
第十条科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动项目计划的,由市科协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调整或变动。
第十一条市级科普项目实行项目经费责任制度,预算确定的项目须签订《苏州市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后,按责任书规定的金额、用途和进度拨款。需要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发生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将停止拨款、收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各市(县)、区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落实好科普专项经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__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苏州市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1、负责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前期工作实施计划
2、参与施工前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材料验收、工程量核实、项目结算等阶段性工作;
3、对项目职能范围内进行进度、安全、材料、设备、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负责;
4、对项目进度、工期、成本费用支出、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并与计划预算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督促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对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项目增减和合同变动按时上报,及时对工作范围相应调整,并对各方做出相应安排
7、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
1、负责研发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
2、负责承担课题研发试验的组织、资料管理和其他相关工作;
3、负责执行既定研发方案及产品鉴定、生产转化、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
4、负责组织所承担课题技术信息的收集和研发评价工作;
5、负责对研发技术员研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试验数据的审核;
7、负责组织编制产品研发鉴定材料;
8、负责所研发新产品工艺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工作。
项目负责人主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成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经济合同审核签字、财务等总负责。具体规定如下: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组织实际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施工文明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时间。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调单位、发包人、分包人,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展开全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
2、参加图纸会审,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公司投标、新项目承接方案的评估及审定。
3、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的相互衔接、配合。
5、关注市场动态,对行业中的新技术进行研究,并对项目建设提出建议,以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6、拟定及完善项目施工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项目改进方案。
7、指导工程部的质量管理及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8、审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能较好的协调项目各方间关系,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任职要求:
1、建筑类或工民建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2、20xx年以上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有担任项目总工,所在项目有市级以上工程奖项者优先。
3、较强的技术领导能力和技术决策能力,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全局观念。
4、良好的沟通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管理方面有较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具备良好的工作执行力。
5、责任心强,认真务实,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
1、负责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和组织绘制竣工图。
2、参与调查、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3、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时收集工法素材协助公司总工程师编写工法。
4、负责指导和督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确保工程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
5、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中确定的`其他质量职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