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校园短篇爱情故事优秀8篇

爱情是两个人的灵魂结合起来飞向上帝的天使,这个天使将把世上光辉带给上帝。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青春校园短篇爱情故事优秀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1

我想说,年华里我们太过执着,没能抓住至爱的青春。才会在从今以后的岁月里总是怨恨着那一切往事随风。原来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们在逝去的年华里太当真。最后只能遗憾的将往事慢慢掩藏然后便独自相伴一生。

在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为谁哭的这么撕心裂肺,我想我是真的爱你。你走后的日子,我如同行尸走肉,每天都很开心,在同学的眼中我是他们的开心果,他们都很喜欢我,但是他们不知道每一次想到你我是多么的不开心,多么忧伤。

在2008年5月份,那是全中国都记忆深刻的一个月,一个朋友很好心的告诉了我你的地址,那意味着我可以写信给你,对你说一说这些日子我的思念。我买了好看的信纸,真的有很多话,我整整写了三大页,每一个字都很工整,比平常写作业认真很多,我以为你看到会开心,那封信寄出之后,我就像一个犯人等待释放的那种心情,每天都会去门卫那里问有没有我的信。

终于在2008年5月12日的那天我等到了你的回信,里面厚厚的一沓,我高兴的拿着信回到宿舍,迫不及待的打开,里面的内容让我当时就愣神了,一瞬间我的心凉了,想哭却发现怎么也哭不出来,你回信的内容即使已经过去6年我却依然记得清楚,如果再写这样的信就不要再写了,没什么意思,这就是你的回信,并且我的信也被你原封不动的寄回来,那一刻我明白了爱情不是只有真心就可以的,已经很明确的告诉我的答案了。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在学习忘掉你,所以我做了一件特别蠢的事情,转移注意力。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对我很好,很体贴,但是对于我们在一起的事情我总是不上心,总是他为我操心,和他在一起时,我总是在想这个人要是你多好,我觉得自己是个坏女人,我利用了他。

我们在一起得事情,我不让他告诉别人,因为不想传到你耳朵里,他也不问原因,就照我说的做了。我相信和他在一起久了,我一定会爱上他的,但是平静的日子并不长久。有一天你让一个同学带话给我说你今年回来,我慌乱的不知所措,唯一的做法就是和他分手,我不想你回来看到我身边有另外一个男孩,我丝毫未考虑到他的感受,也没有想过这样做很残忍,只是坚决这样做了。

年底的时候你回来了,但是你的身边围着一群一群的女生,而我只能站在人群外面看着你,不敢靠近,好像你是我无法触及的。我看了你好久,但是你一直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失落的往前走,刚好碰见以前一个朋友,他喜欢我已经3年了,我以前总是会躲着他,但今天我却理解了他心里的苦。我们两个一起往前走,我听到有人在叫我,但是我没有回头,其实是不想回头再看见你的背影,突然一个人影直接出现在我面前,我一下子撞了上去,抬起头是你。我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有什么事吗?我很冷淡的问你,你说:“没什么事,就是看见你了”,哦,那我先走了,我说着已经在走了,没有等你回答,因为眼泪已经马上夺眶而出,我只想马上离开,不想你看到我懦弱的样子。

走出好远了,回过头已经看不见你的身影了,朋友问我是什么关系,我淡淡的说是一个认识的人,他没有再问。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2

真要写这个故事,倒有些不知如何下笔了,想来情感可以随时的随着某个事物喷发,而文字却需要一个揣摩的过程吧,或许我也只是,想在某一个秋日的午后,祭奠一下,那段搁浅了的青春。

我有点不记得我是十六岁遇见苏周,还是十七岁了。滴溜着眼睛算,应当是十七岁之前我遇见苏周,十七岁之后我喜欢苏周吧。写到这儿,竟有点想笑,我用的是“喜欢”一词而非“爱”,想来成熟了几许,爱字再不敢轻率地定义。

苏周是我见过的最不懂风情亦最不懂浪漫的男生,很高,长得很老实,行为也憨厚,严肃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的时候墩实又有点可爱,不懂讨女孩子欢喜,亦不懂幽默。十几岁的学生年代,苏周是班长,做事永远一丝不苟。这一点特征也延伸到了生活上,爱干净,白色的校服永远白白的,不像其他男生一样往身上一套便成了脏脏的抹布。

在其他男孩子们满球场呼啸奔跑的时候,苏周静静的在座位上看书,读北岛,读菜根谭,甚至读厚黑学,我之所以看过某些书,是因为他看过。在其他男孩子们歪歪斜斜靠在走廊上看女孩聊天的时候,他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地做作业亦或是不声不响地睡觉,并不因为满教室的喧闹而浮躁。他总是显得那么气定神闲不慌不忙,以至于十六七岁的我欣赏得不得了。

年少的我大抵是喜欢成熟的男生的,苏周看起来就很成熟。是的,在同龄男孩儿中,不是最帅,但是最有气质,在我看来,颇儒雅,颇温良,颇书生。

而我,在他人看来应当是那种大大咧咧吵吵闹闹、会大声笑大声哭的女孩吧,人缘不错,成绩一般,喜欢小说,喜欢嬉闹,热爱舞蹈,讨厌虚伪,文艺的底子,汉子的行为,有人喜欢亦有人不喜欢。而在第一次见到苏周的时候,就显现出了我的不矜持的一面,往后的某一段时期内,我常庆幸没有给他留下太差太差的印象。

第一次见到苏周,是在高二。

高二分文理,我和苏周分在了同一个班,由原来的互不相识到日日相处在同一处教室,算缘分么,算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缘分,有些人的人生可以相交,甚至可以重合,便已是莫大的缘了。回想起那时候,还是有点尴尬的,我和同学开学占了一个看起来很好很干净的课桌,有事出去了一小会儿,后来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男生坐在那个我们占据的桌子上面和人聊天。那时候我是个颇霸道的女生,嗯,是“那时候”,见到便很是不爽,走过去直接说,嘿,这个桌子是我先的哦!哪知我的不客气,却换来了一个谦卑而憨厚的道歉。这倒让我有些愧疚,以至于今后再未以如此的语气面对一个素不相识之人过。

原以为不过是过眼云烟,谁知,谁知这个短暂的楔子之后,我就和这个说话谦卑的男孩子扯出了那么多的事情呢?

我猜全中国一定有很多校园恋情,都是由同桌转化过来的,这个看看那些小清新电影和各类言情小说便知。没有意外的,我和苏周的恋爱,也是从同桌开始的。

那时候因为某些原因,阴差阳错,便和苏周班长坐在一起了,至今记得,是在教室的中央的最后排。便是在那一段时间,交流交往得比较多吧,便相互有了好感。当然,那时候的喜欢,谁知道是爱还是什么呢?当时觉得是爱情,现在觉得是年少无知,错把喜欢当作爱了。如我这般粗糙的人,也是真真切切的觉得,我欢喜了,便是我喜欢了。

我说我粗糙,却也并不是调侃。而是最开始我是不知道我的曾经的同桌——苏周同学喜欢我的。大抵是他和跟我同一个宿舍的朋友说过,这个朋友便告知了我,而那个时候,我还颇懵懂吧,至少不明晰。

人便是这样,不知道这个情愫之前,大大咧咧毫无形象,知道之后,便突然之间地,扭扭捏捏起来,也总是不那么自然了。由此我便知晓,有时候爱情,是会改变一个人的,至少是表面上,它让一个人失去了原本的真,也失去了原本的自然,从此变得患得患失备受束缚,可是你愿意,你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值得。属于小女子的娇嗔与柔弱,便是在这样的爱情河流里滋生了出来。

所以后来我恋爱了。如你所见,早恋。

恋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事吗?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恋爱的时候,短信qq发得频繁,文字书信也来往紧密,常常是夜里缩在被子里发信息,一个人对着屏幕傻乐,或许那时候的心里是无比快乐的吧,只是如今若是突然回忆起来,却总是不可能将后来的事情分开来想的,掺杂了别的情绪,便也感受不到更多的快乐了。还未到高三的重要时期,没有父母的威压,没有老师的紧逼,压力更是丝毫也无,每日里想的事情,便是他如何如何,我如何如何。想想我如今的心态,总是于压力崩塌而来之时,便叹息着,那时候的我,怎么就那么不识愁滋味呢,单纯美好,真好。可惜我是没有时光机的,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美好的状态。

那时候的我,很爱写日记,暗暗的情愫,小小的懊恼,得意与开心,烦恼与悲伤,亦或是诸多无病呻吟的小诗小句子,都诉诸于笔下,印刻在纸张里。而苏周也曾说:看你白日里疯疯闹闹,晚间却喜欢默默躲在角落写文字,便觉得,很被吸引。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自苏周的口中说出来,我便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懂我。毕竟很多朋友,要么只关注我的活泼的一面,要么只注意到我的安静的一面,而从未有人告诉我说,我喜欢你的白天和晚间不一样的状态的样子,从未。

我很喜欢那时候的苏周,也很喜欢那时候的自己。喜欢晚自习之后两个人共一把伞漫步在路上,喜欢他高高大大的身躯,喜欢他温良的书生气质,喜欢······太多太多。或许勇于将喜欢说出口,是我这几年来没有变化的一个特点,如今我也时常会大方的说,我喜欢谁谁谁。

度过了那么一段热情似火如胶似漆的时光,剩下来的,便是冷淡和不和谐了,是不是每段感情都是如此的规律呢。也会矫情地唱,“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最真”。

那是我最不愿意回顾的日子。高考之前。

每个想考上一个好大学的高考生,在那段时间里,应该都不太好受吧。苏周的压力比我大。我的父母虽说希望我考好,却也未给我施太大的压,大抵是我平时的成绩总不算是前列,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一个心理准备,因而也并没有对我抱多大希望,自然于我,也就没有什么压力了。可是苏周不同,他的母亲似乎对他的期望甚高,为了让他有个好环境,不惜放弃工作来陪读。而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当初那么亲密了,只是淡淡的交往着,既不断离,也不进一步发展。

为什么说我不愿意回顾呢?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感觉,我的友情和爱情,似乎都出了故障。一方面最好的朋友不满我的忽略而双方相互冷淡,另一方面我和苏周的交往,也逐渐出现了问题。实际上有那么一部分美好的恋情,大抵都发生在初期,而随着交往的加深,对对方的了解加深,也就没有了当初那么浓烈的猎奇心了,只是依靠着最开始的那些激情,勉强维系了这一段不是很稳固的感情。我和苏周就是这样的。或许是那个年纪的我们,还不是一本翻不完的书吧,一眼看得透彻。

而让我产生了不适感的原因,是苏周的母亲。

我这个人吧,虽然总是那么不愿意拘于规矩,也从来不是班主任喜欢的乖乖女的类型,但是偏偏我很自负,自负于那一丁点儿的被他人称赞出来的才气,以及颇好的人缘和人品,因此也从来潜意识的认为自己也是好学生的那一类。苏周的母亲是一直都知道我和苏周在交往的事情的,我的父母却从来都不知晓,由于颇严厉的家教和对后果的惧怕,我也便是从来不敢露出一点端倪。高考前夕,苏周的几次模拟考的成绩都不佳,我在这当儿里,接到了苏周母亲的电话。

第一次的时候电话里苏周的母亲并没有说很难听的话,也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只委婉的说了很多,我至今仍记得那么几句颇有水平的话,苏周的母亲说,你们这个年纪的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还是青涩的果子,不能摘,亦多是带着苦味,到了大学,你们的视野开阔了,那个时候产生的痛苦,远比现在多。后来说着说着,便又说,她并不是反对我们交往,只是觉得,到了大学再认真谈恋爱,才是好的,目前应当好好学些什么的。我记得我在电话这头悄悄的哭,没有和别人的家长说过话,也愣愣的不知如何应答,那时候真的有一种心碎了一地的感觉。也第一次觉得,原来早恋的代价,是如此之大么。

可是即便是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觉得,恋爱胜过一切。而苏周显然态度是没有我这么坚决的,他当时是动摇的,也很听他母亲的话。自然,分手二字也一直悬在嘴上,只是尚未说出来。

过了不久,苏周母亲再次打电话过来。这次却不复之前的和蔼,大抵是没收到成效,她也生气了吧。我在宿舍的卫生间接起电话,对方语气很生硬,几乎是把他儿子的成绩没有起效的责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最后威胁我说,要反映给老师和我的父母。放下电话的时候,我已然泣不成声。我并不知道,会是这样一个情况。那个时候感觉很受伤,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责任就全部在我了,同时也是真的很害怕被我父母知道。

说与朋友听,朋友亦是怜惜,同时也是认为,可能最受影响的其实是作为女生的我。哭了几场,也终究是无法可想,也只能,是顺其自然,各自努力。只是那个时候还心存幻想,认为我们大学的时候,有的是时间来补偿。

高考结束那天,我哭的稀里哗啦,不是因为不舍,而是因为,这样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不在乎我考的怎么样,只是心疼我自己都变成了什么样。那时候的我的样子,一定不是我认识的自己。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的成绩在意料之中,苏周则考的颇不错。填志愿的时候,我问苏周填什么学校,他说,不会走远,就在长沙念。于是我在这厢大笔一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所有的志愿都填在了长沙,几乎是未考虑别的因素,只是在长沙的院校中随意挑了几所符合我成绩的,而父母也是欣喜于我没有走远。

可是后来填完志愿之后,苏周告诉我,他被别的城市的一所学校录取了。以第一志愿录取。

我几乎忘记了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是怎样的了,年少啊,很快便将之定义为背叛和欺骗了。

或许最后应当定义为是我被甩了吧。

我太重情,亦是太过相信一生一世的誓言,那些华丽丽的刻骨铭心的承诺与誓言,不知抚慰我多少次。以为好吧,即便不在同一个城市,好在相隔也不远,还是可以维系吧。只是这恰恰是一个最好的理由,分手的理由。然后,风轻云淡的分离。

后来,后来就上大学了。由最开始的不舍,到后来的遗忘,实际上也没多长时间。以至于后来有一天晚上苏周联系我,说了一句,对我,他心怀愧疚。我回复,以后不要说这个了,我那时候是年纪小,不懂事,亦不懂得如何看清一个人。

其实又有什么看清不看清呢?只是如言情小说中男女主角的对白一般,负气而伤感。

我想,这句话可能给他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吧。可是这就是我,那个真实的,未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我,说出来的话,也是大实话。

如今再回顾,也确实是这样。那个年纪里,疯狂信仰的爱情之光,在如今的我看来,多多少少带着懵懂的成分,喜欢是确实喜欢,可是爱不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了,或许是忘记了,或许是真不知道。在那个早恋风气十足的时期里,应当也有着顺应潮流的一个思想在里头吧,亦或是因为太普遍,所以没有危机感。也是对爱情这个东西太过相信,以为一个诺言,便是一辈子的承诺,却忘了,人是会变的,诺言也从来不是永远保质的。不喜欢的时候,有更值得追逐的东西的时候,诺言就成了负累,成了不喜欢的累赘,所以会千方百计的摆脱。而我,大抵也算是诺言碎裂之后的一个不太惨烈的牺牲品吧。

再回想起苏周,那个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的男孩,亦是没有了当初的小小悸动,尤同回忆别的生命里的过客一般,清清淡淡,或许好奇,却再也提不起兴致。

我一点也不感谢这段单纯的恋情,或许我因为它而成熟了很多,或许我学到了很多,可是我不感谢,因为我受到的伤害,不值得我去感谢。只是我也不怨恨,也不遗憾,也不后悔。

若有缘再见苏周,我一定会淡淡的微笑着打招呼:哈喽,你好,我是落微。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3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青春校园短篇爱情故事:别了,我很喜欢的姑娘 篇4

我很喜欢那个姑娘,因为她有一双我至今为止见过的最美的手。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葱莹玉白。

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我初来新学校报到时,看到那手,我喜欢将这归结于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我高兴啊,跟嗑了药似的,这一嗑就是三年。在定数的指引下,我和姑娘的事儿成了一半:就是我始终如一地喜欢姑娘,姑娘从来不知道有我。

我自娱自乐,从晨晖踩到夕阳。时值毕业季,许是想着大学了,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瞧上一眼。所以少男少女们的告白满天飞,毕业礼物你传我啊我传他。

在这玫瑰色的大背景下,我攒了三年的勇气突然找到了回家的路。我想送姑娘点什么,只是很单纯地想送而已。

也许是想等老得再也走不动路时,不会觉得遗憾吧。晚风拂过,我可以抖着蒲扇,对孙儿说,那夕阳,是你爷爷我曾逝去的青春。

嗯……貌似想多了。

我回过神,又仔细地瞧着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铺,布偶店?会不会太老套,算了。文具店?会不会太幼稚,都要大学了呀。

我一路走着,天哪,这都第几家了,奶茶店、玩具店、动漫手办店、衣服店……终于,又再次走完了一条街。

我有点泄气,但一想到姑娘那葱白莹玉的手,似乎又浑身充满干劲。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我回过神,发现不知不觉中已进入一家店铺。我环顾四周,瞧着一条条精致的手链,似乎……还不错!

“没事,我自己瞧瞧。”“好,如果有需要,可以喊我。”店员好脾气地笑笑,许是因为这店只有女孩子才会光顾的缘故。我弯下腰,凑近,仔仔细细地瞧着。

忽地,我眼睛一亮,伸出了手,但却碰到了另一双手。我愣了下。

对方是个女孩,短发。

“不好意思,你也要?”女孩笑笑。

“嗯……”我瞧出了女孩的心思。但我觉得这条复古风的手链真的是很衬我喜欢的姑娘。

“如果可以的话能让给我吗?这手链只有一条了,我上次来就很喜欢了。”女孩很是诚恳。

外面天快暗得差不多了,最后我拿着包装好的手链,在店员谴责的目光下走出小店。

我很抱歉,但欢喜更多。这一欢喜便又是两个星期。送姑娘礼物这任务也是最终成功了一半:我买了礼物,有了对象,但不敢送。

七月流火,真的是毕业了。但我在学校找来找去,姑娘却找不到了。到最后,学校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留下我站在校门口,手里拿着装手链的袋子。

忽然,我又一眼看到了那天在店里跟我争手链的那个女孩。

我看看手链,看看她。

“是你——”我走过去,将礼物强行塞到那个女孩手中,“那天不好意思,我,总之,算了,给你吧。”

夕阳懒懒地打在这熟了的小镇,我攥着那女孩执意塞过的钱,很是郁闷。

途经一小店,鬼使神差地多买了瓶不怎么喜欢的绿茶,背着黄昏,沮丧地回家,我想一个人静静。

我自娱自乐着,抬头,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那个手莹玉葱白的姑娘,她在等车。

我飞快地小跑几步,将绿茶塞到等车的姑娘手中。

七月流火,熟悉的小镇,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莹玉葱白。嗯,果然还是这样的好。

“你好,叶伊伊。”在姑娘愣愣的对视下,我飞快地跑了,“毕业快乐!”

晚风中,我飞快地跑着,背着黄昏,我就说嘛,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别了,我很喜欢的姑娘……

青春校园短篇爱情故事:歌声依旧,窗外人已走 篇5

很久以后,当听到顾林成在楼下唱那首《窗外》时,何落突然地就哭了,当然不是为了被她拒绝的众多男生之一顾林成,不过为了这首歌,更清楚些,是为了跟这首歌有关联的人,孙子南。

他们之间的故事,似乎从来就没没开始过,可却令何落煎熬了10年。

孙子南,是何落初中时代的同学,也是同桌,气质独特,品学兼优的何落是众多男生的心仪者,可天性腼腆的何落,和男生几乎是不交谈的,包括孙子南,尽管他们是同桌关系。

二人同样跻身于前三甲,平常似乎除了讨论题目,很少再说话,直到寒冬到来,何落的手如往冬一样,开始皲裂,某天早上,当何落坐到位子上时,看见桌上放了一杯热水,感到很诧异,而此时,孙子南报以微笑的冲何落点点头,何落回笑以示感激,小心地将杯子握在手里。

就这样,孙子南为何落打了一个冬天的开水,不知名的情愫已在何落心里滋长,不是因为是多容易感动的人,而是从小家庭破裂从来没有享受过的温暖,不过固执如何落,她一定不是会早恋的人。

一年的同学关系很快结束,很快他们不在一个班,很快不在一个学校,四年后,高二,何落以为彼此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直到有一天,她意外地收到一封孙子南的来信,是一封独特的情书,厚厚的信封,太多的内容,他说,他恋她四年。

何落悄然落泪,然后写了一封回信,不过就是婉拒的意思,何落多希望自己不要这样说,多想告诉他自己也喜欢了他四年,可她没办法,她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成为她成功道路上的绊脚石,她承受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施加给她的压力。

一段时间后,孙子南只回了七个字:有空听听《窗外》吧。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我将要去远方寻找未来

假如我有一天荣归故里

再到你窗外诉说情怀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对着你的影子说声珍重

假如我永远不再回来

就让月亮守在你窗外

何落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六年后,当她拒绝顾林成之后,他会唱出这首歌,其实,何落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到现在除了孙子南,还是不能接受任何人,也许是那个能在寒冬坚持每天为她打一杯开水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更令何落没想到的是在听完顾林成唱过这首歌的第二天,她又收到了孙子南的信,不过,这次打开信封,不再是情书,而是喜帖,耀眼的红刹那间刺痛了双眸。

婚礼那天,何落偷偷地躲在角落里,看到孙子南和他美丽的新娘,何落笑了,她祝福他们。

假如有一天我荣归故里,再到你窗外诉说情怀。

如今,孙子南荣归故里,只是再也不会到何落的窗外诉说情怀。

窗外依旧窗内变。

窗外歌声依旧人已去。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6

沧桑的石子路,和路旁的老杨树,揉进零碎的记忆,仿如陈旧的老照片,泛着灰黄的光影。此刻,当我再一次来到,你家门前…

还记得那一年,我们十五六岁,相遇在初中的校园。当你娇美容颜,闯入我痴痴的视线,我相信,那就是一见钟情。我开始留意你的身影,多少次在我眼前穿行。你假装看不见我,或者就那样默默地走过。

你有一朵花的名字,红梅,可是你说你更喜欢玫瑰,那是你的生日前,第一次和我认真地交谈。我要把你约出校园,你说如果我能送你一束玫瑰花的话,或许你只是随口说说,可我当真了。你微笑着走过我身边,却刺痛了我的眼。我是来自农村,穷人家的孩子,你是爱慕虚荣,美丽的公主?

我知道班上有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于是我偷了他的钱,趁着他午睡的时候,我以为没有人会看见。几十元钱,对与那时的我来说,是一笔巨款。我买了一束玫瑰花,里面装着我表达真心的卡片,我把它放在你的床前,那阵花香,我似乎至今仍能闻得见。可在回来的路上,他们抓住了我,站在我面前的,是校长和那个有钱孩子的父母,我低着头,正如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在那个孩子父母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把我送到了派出所里,钱,再一次伤了我的尊严!

我蹲坐在那里,不说一句话,尽管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看我,可我还是很吃惊。你是哭过?还是你一直都在笑我?至少此时你是面带笑容的,你的笑,让我很窝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也许是出于同情,我说你走吧,别再来了,我很好。

我很快就出来了,可我没有再回学校,我也没脸再回那个死气沉沉的地方,我更不能再这样站在你身旁。我知道我们很快都会离开这个地方,你快毕业了,而我,也有我远行的前方。我要努力成长,做个有钱人,不再让你看到,我贫穷的模样!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将带上一束玫瑰花,再一次站到你身边,我将微笑着把那束花扔到你面前,将它踩碎!

临行前,悄悄来到你家门前,偷看了一眼,你冷漠的脸,能不能告诉我,你把微笑,给了谁,也包括我吗?你不知道,许多年,那都是潜藏在我记忆里最深刻的画面。

我走了,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努力工作,苦和累,都显得那么渺小,我想尽办法赚钱,无论别人骂我是骗子,白痴,神经质,都无所谓了。在我心中,我早已不是一个孩子,是你,让我成长,也是你,给了我力量。

当我再次来到你家门前的时候,你在哪个城市,过着怎样的日子,身旁有没有你的王子,还能不能想起,我这个傻小子!

我敲着门,那布满铁绣的门,也布满了灰尘。良久,一个颤颤萎萎的老太太开了门,我说了我是谁,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也说了我找谁,可她竟也不知道我找的是谁!我才知道,我的失落,除了你,无人能给。

想找到你,并不是很难,要知道,我现在是个有钱人了,可是,却再也看不到你微笑的脸庞。我只能来到,你的灵魂居住的地方,在你坟前,我很悲伤,可没落下一滴泪来,或许我也是微笑着的吧,但在这一刻,我心中的那束玫瑰,却已凋零了我十年的青春和一段我最真挚的感情!

如果我还有灵魂,我是愿意让他陪在你身边的,可是没有,他早就挥散在我零落的记忆里了。

你曾把我放在什么位置了,我不知道,可在你的坟前,有一个锈迹斑斑的破旧铁盒。打开它,里面是包裹了多少层塑料袋的一张卡片,那是我曾送你玫瑰时留下的。或许你知道我一定会再找到你,还是你也一直,放不下我?

你为什么会死,没有等我,是为了逃避我,还是为了寻找我,亦或者早已记不得还有一个我。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7

故事,从2004年的一个垃圾桶说起。

那个时候,我们读高三,班级里有一个喜欢立在垃圾桶旁大快朵颐的男生,叫苏杨。他不管吃什么都喜欢挨着垃圾桶,吃零食、嗑瓜子,或者吃盒饭。

每个经过的同学都会对着他的虎背熊腰来一掌,问他:“你怎么又在垃圾桶旁边吃饭?”

他抬起头,推一下眼镜:“嘿嘿……”

问他话的同学已经走远了,他的傻笑还没结束。

我们曾一度担心,或许总有一天苏杨会被同学们的巴掌拍出内伤,可是直到高考结束,紧接着我们各自有了不同的人生轨迹,苏杨一直都是健康成长,没有内伤,连一口血也没被拍出来。

说起来我和苏杨算是有缘有分,大概初二还是初三的时候,苏杨转到我所在的班级。那时候我成绩好,虽然他的成绩也不赖,但在我眼里,苏杨顶多就算一个头脑还不错的男生。

而且这个男生喜欢披着女同学的衣服躺在课桌上睡觉,远远地望去,还以为是衣服的主人长着一个宽大而壮硕的背。

后来苏杨长期借同一个女同学的绿色绸面外套来披着,班主任老师以为衣服是他的,告诫他:“苏杨,你不要再穿这种发亮的外套了,像个小痞子。”

全班哄堂大笑,苏杨也“嘿嘿嘿”跟着一起傻笑。

苏杨把外套还给女同学的时候,衣服虽然没被撑破,但缝线处的缝儿明显变得很大。女同学涨红了脸,说:“苏杨,衣服被你穿坏了。”

苏杨拿过衣服来,说:“嘿嘿,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一个贱笑把他痞子的称号给坐实了。

为人还算正直的苏杨贴着他小痞子的标签走了很远,直到升高中的时候,许多同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以后就辍学回家了,还有一些去了其他的高中读书。

我们俩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班级不算大,但人多,我和苏杨隔着好几排桌子,十几号人。有的时候苏杨来跟我说话,由于桌子和桌子间隔特别近,身材魁梧的苏杨只能斜着身子走。

我说:“苏杨,你该减肥了。”

苏杨又傻笑,问:“今天数学老师留的作业你听清了吗?”

升入高中以后,苏杨好像忽然之间就变成了对学习很用心的人,杀我个措手不及。高一快结束的时候,有个摸底考试,这次考试结束后,用一个比较牛的句子来形容,就是整个高一都要大洗牌了,谁分到理科班,谁分到文科班,谁分到尖子班,谁留在普通班,答案统统揭晓。

苏杨曾经跟我说:“你们女同学,肯定到高中就会学习不好了。”

我问他:“为什么?”

苏杨说:“因为你们有一大堆的事情要操心,比如今天是不是长胖了,今天头发是不是梳歪了,衣服是不是不流行了……”

我没回答他,照着他的后背狠狠拍了一巴掌。

我没有像苏杨说的那样关心那么一大堆无关紧要的事情,却像苏杨说的——成绩下滑到了谷底。

摸底考试以后,答案揭晓。苏杨被分到了文科尖子班,我在普通班留守。分班的那天,苏杨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一个纸箱里。我抬头看着他,他就要搬着那个破纸箱子去一个我望尘莫及的地方了。

苏杨过来跟我告别,我鼻子一酸,差一点流下眼泪。

苏杨好像也很伤感,说:“我终于要离开这里了,实在受不了……这个教室的密度了,走路都要像螃蟹一样横着走。”

就像苏杨说的那样,文尖班是一个有普通班三分之二大小的教室,但是普通班八十人,尖子班只有二十人。

我说:“你再吃胖点儿也不用横着走路了。”

我和苏杨分别一年后,后来我也考进了尖子班,也同样把属于我的东西放到了一个箱子里,也没和谁告别,没有和我的普通班告别,也没和我的普通同学告别。

因为我不知道我离开这里证明的是什么,是我更接近梦想了?还是我与“普通”有什么不同。

什么都证明不了。我只是像苏杨一样,去了一个空间更宽阔的教室。

如此而已。

我到高三文尖班的时候,苏杨已经是那个喜欢在垃圾桶旁吃盒饭的学习委员兼数学课代表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在垃圾桶旁边吃东西啊?”

苏杨说:“因为方便扔,省事儿。”

我又问他:“就是懒呗?”

苏杨摇摇头,扔给我一堆和学习无关的书:省事儿就等于省时间啊,省出来的时间我就看看世界,否则我都不知道我懂得太少了。

我把书揽在怀里:“这些,就是世界?”

苏杨很认真地点点头:“嗯,现在它们对我来说,就是世界。”

后来苏杨因为“他的世界”被罚站了好几次。每当自习课上他偷着看课外书的时候几乎都会被抓到,然后被自习老师赶出教室,训斥他不务正业。

因为苏杨实在太笨了,别人偷看课外书都是一只眼睛看,留出另外一只眼睛来观察老师。苏杨不是,他本来身材高大坐前排就引人注目,看课外书的时候还把书毫无顾忌地摊在桌子上,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嘿嘿傻笑。

据说苏杨从高二的时候开始就喜欢班里比他成绩还要好的小贝。小贝是我们班的团支书,个子高,人长得漂亮,多少男同学爬上梯子够也够不着。

我告诉苏杨:“你但凡长得好看一点儿,再爬俩梯子,或许就能够着小贝了。”

苏杨第一次表示认同我,紧张地问:“长相是没办法了。你说我怎么才能变得好看点儿?”

我给苏杨出了很多大招,比如割双眼皮儿、去医院治青春痘,或者换个不那么老气的发型。

苏杨将信将疑,问我:“能行吗?”

我说:“能行。”

苏杨听了我的主意,决定攒钱。苏杨每天的零用钱是五块钱,吃一份盒饭三块,买两份报纸是一块,再吃根冰混,就没钱了。

如此下来,苏杨攒了一个星期也没攒够换发型的钱,他告诉我:“我还是用魅力吧!”

在我的印象里,魅力是跟苏杨毫无关系的一种东西。除了会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来解一道看起来无解的数学题以外,苏杨好像跟一个长着青春痘的冬瓜没什么区别。

即便如此,苏杨还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手段,跟小贝的关系越走越近。

苏杨追女孩子的方式很特别。除了送参考书、送零食以外,每次他抱着一堆来自黄冈的数学测试题,都最后一个才发给小贝。

他说:“小贝,让你全班最后一个感受到痛苦。”

小贝也特别温柔,告诉苏杨:“嗯,但是真正考试的时候我想第一个痛苦。”

自从苏杨和小贝好上以后,垃圾桶旁边就多了一个吃零食的女孩,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一边聊天一边讨论数学题或者语文题或者英语题。从此,再也没有人趁着苏杨吃东西的时候,狠拍一掌他的虎背熊腰。

后来他们成功登上了班级里“最惹人讨厌的同学”的排行榜。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备战高考的痛苦里殊死搏斗的时候,苏杨和小贝两个人,轻轻松松就把考试题目背完了。

班主任立在讲台上,威严地训斥我们:“你们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还谈什么高考,谈什么实现梦想,谈什么实现自我价值!”

小贝站在苏杨旁边:“苏杨背不完是不行的哦,是要被小贝打手心的哦!”

这区别怎么这么大呢?

我们很少看见苏杨和小贝私底下接触,更见不到他们约会。早自习之前,他们已经坐在课桌前互背考题了。晚间休息的空当,他们也在垃圾桶前吃盒饭,偶尔聊几句我听不懂的天文或是地理,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后来苏杨告诉我,他和小贝也是约会的。

在学校的旁边,有一片庄家地。偶尔,苏杨会带着小贝去那里谈谈未来,谈谈人生。小贝踩在田垅上,苏杨在下面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并排向前走。

小贝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苏杨说:“因为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子啊。那你呢?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你单单喜欢我?”

小贝回答他:“喜欢我的人很多,只有你一个人敢向我表白啊。”

苏杨因为这句话,对人生质疑了很久。他问我:“你说小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是不是不喜欢我,只是欣赏我的勇敢。”

我点点头,说:“嗯,应该是。”

他说:“我还是去割双眼皮儿吧,你能借我点钱吗?”

苏杨翻了翻我比脸还干净的钱包,又还给我,说:“算了,我还是用魅力吧。”

2005年的夏天,我们在被高考活活扒了几层皮以后,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向它宣战。这一次考试,有人胜利了,有人失败了,有人落荒而逃。

苏杨看着将近七百分的分数向我抱怨:“唉,考砸了,只能报人大了。”

然后他问了我的分数,低头思考:“嗯,离你想报的学校……才差一百多分嘛!”

我照着他后背狠狠拍上一巴掌,他嘿嘿笑起来。

那一年,苏杨去了人大读金融,小贝去了清华读新闻,而我,和他们也差不多嘛,去了长沙理工读英语。

苏杨到大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苏杨研究路线这件事儿,已经研究了一个假期。人大到清华,就一条直线,四公里,骑自行车半小时。

有的时候小贝也去人大找苏杨,坐697路车,听几首音乐就到了。

过了一年以后,苏杨才感觉到,有的时候千万公里也不是距离,而有的时候,四公里也是距离。

后来说到大一的生活,苏杨说,感觉整个一年的时间都在骑自行车,然后自行车被偷,再买一辆自行车。

一年的时间,自行车被偷了三四辆。苏杨买车的花费也直线上升,从二手的到新车,从一百二到一千二。

因为丢车这件事,小贝和苏杨吵过很多次。苏杨总是把车扔在路边,就跑到小贝经常在的图书馆去找她。

小贝埋怨他:“你又把车扔路边,万一丢了怎么办?”

苏杨擦着汗,说:“不会。”

小贝带着苏杨去找车,果然车又丢了。

小贝说:“以后你再骑自行车来找我,我就不见你。”

苏杨最后一次骑自行车去小贝的学校找她,看见小贝和一个男孩子有说有笑,并肩走在校园的路上。

那天天气很好,小贝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恰巧,她身边的男孩子也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苏杨在后面看他们,觉得真的……很相配。

苏杨停下车,按了车铃。小贝回过头,男孩也回过头。

小贝问他:“你怎么来了?”

苏杨盯着男孩说:“我就是想你了。”

男孩一笑,回头跟小贝说:“贝,我先去图书馆,帮你占座。”

小贝冲着男孩一笑,点燃了苏杨心里的火。

苏杨老早就知道这个男孩的存在。小贝跟他说过,有个男孩子,每天帮她在图书馆占座,每天帮她准备毛巾和矿泉水。她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这个人是你。”

苏杨的回忆回到在高三某一天的晚自习后,他和小贝牵着手走在一条小田垅上,他告诉小贝:“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然后小贝告诉他:“我也喜欢穿白衬衫的男孩。”

那一次苏杨和小贝吵了一次激烈而漫长的架。激烈到苏杨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小贝为什么掩面哭泣,漫长到……他再也没有牵到小贝温暖而纤弱的手。

吵架的第二天,小贝给苏杨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和好,好不好?

苏杨回忆起白衬衫男孩,阳光又明朗。于是他倔强地别过头,把手机卡拿出来,掰断,扔出宿舍。

后来苏杨冷静下来,坐着公交车去清华找小贝。

苏杨说:“小贝,你看今儿我没骑车来。我以后再也不骑车了。我们和好吧?”

小贝有些冷漠,哭了很久,眼睛还没消肿,她说:“我要去图书馆了。”

小贝转身离开,向着苏杨相反的方向走去。帆布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嗒嗒嗒好听的声音,像是一双手拍在苏杨宽厚的背上。

那一刻,他回到一年前的高三时代——他和小贝立在垃圾桶旁边吃盒饭,一边吃一边背题,偶尔抽出一分钟来谈谈恋爱。然后经过的同学不再有人狠狠地拍他。不再有人。

之后的一年,我们看到小贝在网上晒出了和新任男朋友的合影,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问苏杨:“你被前任了?”

苏杨嘿嘿对我傻笑。

苏杨说,他最后一次去清华园,是和小贝分开后的第一年,小贝生日那天。苏杨带了蛋糕和鲜花去小贝宿舍楼下。

我问苏杨:“见到小贝了吗?”

苏杨说:“见到了,还有那个男生。他同样捧着一束鲜花,又小又丑,跟在小贝身后。”

我问:“然后呢?”

苏杨说:“小贝的生日是3月,那个男生只穿了白衬衫。我忽然觉得我好失败,不管这是讨好还是爱,我都做不到。”

苏杨告诉我他头一回像个逃兵,把自己藏起来。看着小贝进了宿舍,才出来把花和蛋糕放在了垃圾桶上面。

在小贝的宿舍楼下,苏杨给小贝发了一条短信:生日快乐。

小贝回复他:谢谢你的鲜花和蛋糕。虽然以后不能给你爱情了,可我曾经给了你青春啊,那么美那么美的青春。

接下来的几年,小贝生日那一天,苏杨都会给小贝发一条信息:生日快乐。

小贝每次都回复:谢谢。

2009年毕业以后,苏杨选择了去苏州。他也会从周围的同学中得到一些关于小贝的消息,比如,她毕了业以后成功保研,比如她过得还不错,比如……她要来上海工作了。

一座离苏杨很近的城市。

有那么一瞬间,苏杨恍惚觉得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么近的距离,他蹬着自行车,延着中关村大街蹬半个小时就到了。

他蹬得满头大汗,她递过来一瓶水。他喝水喝得“咕咚、咕咚”响,她的笑声“咯咯、咯咯”。

2014年,苏杨出差由青岛转机,在机场里碰到一个熟人。

苏杨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嘿!小贝。”

小贝回过头,小小地吃了一惊:“嘿!”

苏杨指指手机:“今天……生日快乐。终于有机会当面跟你说了。”

小贝涨红了脸,微笑着,说:“谢谢。我要结婚了。”

苏杨一愣,说:“是吗……”

然后他张开双臂,问小贝:“可以吗?”

小贝笑笑,张开双臂迎过来。

两个曾经的……拥抱在一起。

苏杨说:要幸福啊,我的青春。

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 篇8

马上就是大学毕业三十周年了,国内的同学们在准备6月18日举行毕业庆祝活动。据说这是最后一次官方举办的活动了。非常嫉妒他们,也祝福他们。自己因时机不适和生计的无奈而任性,实属憾事。

在"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的曰子,曾挤出片短的时光,见到了离别二十年的同窗们。白驹过隙,而今又迈步了十年。

夜深人静,淡淡的威土忌加冰轻轻的静静地直下心田,微感凉意。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有些怅然若失而伤感起来,勾起了当年的一段记忆。

1980年代的大学生,如果曾经对文学或诗歌略有爱好的话,在你的记忆中或许有个叫顾城的人。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流行过朦胧诗。顾城就是这个朦胧诗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在于他的诗和文学成就。而是他的爱情故事。当时知道他1979年7月,在上海至北京的火车上与漂亮姑娘谢烨相识,并堕入爱河。与谢烨的相识开启了他人生的新篇章。自己上大学每年都要坐火车从广州至沈阳,当时车程含北京中转要40个小时左右。青春那棵噪动的心一直期待着也有他那样的艳遇。四年过后,揣着象征铁饭碗的毕业证书,在南下的列车里,蓦然回首才深深体会到诗人的伟大,和自己对爱情的懵懂无知。他是自己青春时期对爱情向望的偶像。

那是在出国前留下对他的最后的美好记忆。

当年来到日本留学,国内的信息不象现在那样在网上随时都能看到。很多信息是通过有个叫《留学生新闻》的报刊而来。留学期间生计和学业让自己无暇顾及别人,自然包括顾城。1993年10月的某一天,在学校课间大家传阅该报时,得知顾城在新西兰某个小岛杀妻自杀。心灵深处顿感休克。久久沉浸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的不可思议的海洋里,偶像的逝去,对我自己的震撼似乎在这个时刻自己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失落?

后来在别的文章里知悉他也同我一样赶上了出国潮,去洋插队了。他到新西兰后,为了追求他的自由王国,顾城和谢烨去了激流岛。这时候有个叫英儿的也加入了他们的生活,也是介入他们的感情世界。顾城和英儿在一起之后,被英儿吸引。谢烨意识到危机便带顾城去了德国,期间英儿跟着另一男人结了婚。据说这婚姻,完全为了绿卡。顾城特别痛苦。顾城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叫《英儿》。

同时得到二个女人的爱的时间并不长。二个被爱过的女人都离去时的痛苦,顾城却没法接受。加上诗人完全无法自己生活,有时连买盐的钱都没有,靠在同岛生活的姐姐救济。生活的贫困和感情的受伤,谢烨决定抛夫去子离去时,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顾城死后,关于他杀妻并自杀的原因有很多种解读。香港拍过一部电影,叫做《顾城别恋》,因为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毕竟局限在某个年龄段,故反响一般,知道的人不多。我对英儿沒有过多的记忆,后来偶尔在纪念顾城的文章里听到过她点滴的消息。知她在2014年初病逝于悉尼。她是我们姐姐辈的年龄,属英年早逝了。尽管生前她极力表示不要对号入座顾城的《英儿》,但已化为彩蝶的她,在苍穹茫茫的那边与谁双双起舞,又与何人相依相伴?不再是这个世界的话题了。

男人在这个竞争的世界里,靠崇拜,靠精神是无法替代三餐的油盐酱醋的,它们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能穿肠而过实体物质。能把崇拜或精神的东西变成实物或金钱,那是不是你我想像中那么容易和简单。

伟人的爱情也和常人一样,激情四射后,终究还是要回到平静。继续滋润Ta,需要一块肥沃的土壤,那里要有精神的养分和物质的肥料。再次深深地体会到,"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的最基本的生存道理。

岁月蹉跎,当事人都已经作古。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爱与恨也都成了历史的尘埃。但那的确是我青春时代的一段美好记忆,多少年过去了,自以为已经忘记,却又时而想起。Ta经过岁月的轮回,早已沉淀于心。

东莞的初夏,晚上没有月亮,清澈的夜空星光点点。酒精在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大脑里犹如在演奏着一首美好与遗憾交错的旋律。内心深处伴随着一丝丝的伤感。

虽然青春不能万岁,且我已迈向迟暮,却怎么也忘却不了昔日的人和事。此文为纪念大学毕业三十年而感。献给"五世修得同窗读"的兄弟姐妹们,也献给虽互不曾相识却留在记忆深处的同时代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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