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是检验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考试;它是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的。必要条件,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2021年上海最新中考指南优秀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一、中考总分从630分增至750分。
增加两科:历史(60分)和政治(60分);
60分=每日30分+开卷考试30分。
实验操作以分数形式进入中考。
原实验操作分及格和不及格,现物化实验操作考试以总分的形式计入中考成绩,并增加了跨学科案例分析题。
三、改变英语分数结构。
卷面成绩由150分改为140分笔试+10分听。
2010年上海高考将于2020年结束,2022年新高考全面启动,其中2021年的高考是过渡阶段。
今天举行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宣布: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本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从4月27日起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各级各类学校在5月6日前做好其他学段和年级分批返校开学的准备。同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本市部分教育考试安排调整,其中,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27日-28日、高考时间为7月7日-9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本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从4月27日起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具体返校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各级各类学校在5月6日前做好其他学段和年级分批返校开学的准备,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研究确定后发布。培训机构在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返校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同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本市部分教育考试安排调整如下:
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时间为5月10日;
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考试时间为5月23日;
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时间为5月30日-31日;
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为6月6日-7日;
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27日-28日,其中体育考试框架及分值不变,仍由日常考核和统一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日常考核满分15分,由学校按往年要求完成;统一测试2020年因疫情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中考总分);
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为7月7日-9日;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为7月11日-13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准备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方案举措,保障物资储备,抓好工作落实,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尽一切努力切实保障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将在返校开学前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实地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开学。
《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类考试信息一览表》了解到,2020年上海中考时间已公布,上海中考具体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3日-14日期间举行,具体如下:
202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思想品德、历史)考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
202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14日。
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3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算器、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并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在试卷和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准考证号(答题纸反面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作图使用2B铅笔,其余题型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八、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安坐原位,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