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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食品医药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网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赋予了新职能,提出了新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食品药品监管机关”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局党组决定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抓一加强”的总体要求,坚持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政策理论水平、科学文化水平、行政执法水平、业务工作水平和公众服务水平,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行力。通过开展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洁、服务高效的和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为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机关,是一项关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创建工作按照“一年构建框架,两年形成规范,三年初见成效”的总体安排,从20xx年1月开始,在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开展。20xx年底全系统进行“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检查、总结和表彰,初步实现学习氛围浓厚、管理制度健全、行为规范高效、作风明显好转的阶段创建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监管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创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学习型机关。
1、学习重点。
(1)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学习党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认真研读原文,全面准确地把握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2)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学习,熟悉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学习业务知识。根据本机关、本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组织机关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行政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促使机关干部钻研本职业务,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4)学习现代科技管理知识。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学习外语、计算机、WTO相关规则等知识。通过学习,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增强为发展服务的能力。
2、措施要求。
(1)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改善队伍知识结构,对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予以支持和奖励。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学食品、药学、医学、法律的专业人才比例提高到70以上;整个公务员队伍大专以上学历比例提高到85以上,专业人才比例提高到75以上,学历、专业结构有较大改善。
(2)建立学习制度,营造学习氛围。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学习,实行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报告会、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人人学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3)注重学以致用,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完成2项重点调研课题。每个工作人员要结合岗位实际,每年完成2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4)强化培训工作,制订短期、中期人才培养规划,采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业务研讨、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责任分工:由人事教育科牵头、机关党支部和各科室协助落实。
(二)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创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法治型机关。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严格落实省政府行政执法“十不准”和省局“八不准”规定。
责任分工:财务审计科牵头落实“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工作;监察科牵头落实“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各科室协助落实。
2、加强统一标准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针对目前执法中普遍存在忽视程序的现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局发布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避免执法随意性,做到程序合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协助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分工:由稽查支队牵头、各科室协助落实。
3、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系统内部的层级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备案制度、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全系统的执法大检查,把检查与市场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滥用执法权、执法不到位、违法乱作为和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应当建立和规范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记录台帐和案卷。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查,对执法质量进行评价,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报,不断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落实。
4、强化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的作用,完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追究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不依照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坏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做法和行为,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分工: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落实,由监察科牵头制定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并落实,相关科室协助落实。
(三)以“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题,创建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1、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
(1)建立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加强重大决策的研究,重视利用社会科学研究力量,提高决策的预见性和创造性。按照确定目标、拟定方案、优选方案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对事关全市食品医药事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
(2)完善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重大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咨询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辅助行政决策作用,借助专家学者的智能,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制定和完善行政决策负责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落实。
2、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流程。
(1)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提高服务功能。合理设置岗位,坚持一项工作由一个科(室)为主负责。理顺和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机构内设部门职责及负责人分工,整合部门职能。制定《部门职位说明》,分级明确各个岗位的职位关系、职责范围、承担责任、服务标准等,以职定人,按岗设人。
职责分工:由人事教育科牵头、各科室协助落实。
(2)优化部门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制定规范化服务细则,进一步充实、完善办事流程导引图,尽可能地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周到、方便的查询服务。通过简化、合并、集中、归类等优化部门办事流程,量化到具体的岗位,作为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的执行标准和接受公众监督、评议的依据。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制定《四川省达州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化服务细则》,充实和完善办事流程导引图,并向社会公开。
3、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1)推行告知服务制、首问责任制。制定《告知服务制度实施细则》,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防治行政越权和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首问责任制,凡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需要协调办理的事项,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和衔接。严格追究推诿、扯皮行为人的行政责任。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制订相关制度,各科室协助落实。
(2)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公众的要求,进行电子政务的软硬件建设,改善运行环境和机制。在达州公众网上开办“网上政务大厅”,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网上互动。市局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与办事程序全部上网公布(此项工作已完成),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落实。
(4)完善信访和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设立局长信箱,在局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和实施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公开制度,定期通报信访和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落实。
4、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方法。建立制度,对突发事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敏感、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重要信息,要及时传达到社会公众。我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主体、依据、标准、办理结果和投诉渠道等均应在政务公开栏、局网站详细、完整、及时公示。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公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的行政责任。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制定相关制度,各科室协助落实。
5、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1)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天职”和“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倡导和实践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精神,服务重心下移,努力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服好务。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机关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考勤制度、外出告示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办公场所做到标志规范,便民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物品摆放整齐。开展公务人员礼仪培训,公务人员在岗时要求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说话和气,礼貌待人,用语文明,提升机关形象。
责任分工:由局办公室牵头制订相关制度,各科室协助落实。
6、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内设机构、公务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局所属协会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审计制度,一切对外培训、会议、收费、发证等活动,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禁体外循环,严禁巧立明目向管理相对人收取钱物,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形象。
责任分工:由财物审计科牵头制定有关制度,各科室协助落实。
7、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在全系统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部门服务标准和公务员《职位职责说明》履行情况、部门和公务员的业绩、行政投诉及处理情况、追究行政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奖优罚劣,奖惩逗硬。
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全系统开展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监管机关,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实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监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自觉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各单位、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局党组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市局机关党委、人教科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重点,注重实效。
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机关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展创建活动重在实效,严禁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各牵头科、室、要按照分工,在一季度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报局党组审定后,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局要围绕本机关实际,围绕主题,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创建方案,于20xx年2月底前上报市药监局。
(三)强化督查,搞好宣传。
市局将对全系统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工作指导,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并于20xx年11月,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开展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活动,是塑造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和监管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监管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外宣传,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象。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郑劳社就业〔xx〕8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选方法和步骤
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竞赛,按照层层选拨的原则,最终评选出*市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市就业服务示范单位、*市就业再就业帮扶状元、*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兵。评选遵循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1.11月26日—11月30日,各县(市)区讲评、总结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完成评选工作,并将竞赛活动总结和选拨出的优胜者的名单及主要事迹以书面形式及电子形式于12月5日前报市局劳动就业处。
2.市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20日前组织检查考评组赴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在劳动保障网公示一周,xx年初择机公布。
3.12月中、上旬,市政府组织对新增城镇12万人就业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届时,竞赛活动也被列入检查考核内容。
二、评选标准与名额
1.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2.就业再就业帮扶状元。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再就业帮扶状元评选活动的通知》,并按要求组织评选。
3.就业服务示范单位。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功能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达到部颁《功能手册》中对基本服务功能的描述。
4.公共就业服务标兵。思想作风硬、服务意识强、业务技术精、工作成绩优、群众反映好。被推荐者在市局组织的检查验收中,业务知识面对面考核成绩优秀者方可被授予*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兵称号。
上述四项评选结果,每个县(市)、区按每项一个推荐到市局,市局经过检查考评、公示,最终确定10个*市充分就业(示范)社区,10名*市就业再就业帮扶状元,10个*市就业服务示范单位,10名*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兵,并进行表彰。
三、表彰奖励
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劳动保障局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奖励,举行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要求
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竞赛活动,是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新的尝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竞赛活动作为落实全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条件,保证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评选过程严防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单位或当事人参赛资格,并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一、指导思想
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创新服务标准化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在市区范围内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并逐步实施相关标准,规范服务提供和管理行为,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通过标准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塑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品牌,全面提升我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标准,构建标准体系。根据国务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残疾人事业的现状,在有关市区残联、有关专业机构、专家的协助下,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相关标准,制定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发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的示范作用。
(二)组织实施标准并逐步完善。各处室、直属单位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培训指导等形式,扎实推进标准的实施。要选取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工作点作为示范点,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专家、残疾人代表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改进,逐步完善已经建立的相关服务标准体系。
(三)开展标准实施评价。根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要求,建立评价细则,实现标准的持续改进和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品质的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化工作效果评价机制,将制定标准和效果评定结合起来,采取持续改进措施,促进标准实施、提高服务质量。
(四)建立服务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落实人员配备,构建起覆盖市区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网络,实现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的持续改进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
(五)创建服务品牌。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效能建设,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积极鼓励引导有关残疾人专业机构创建服务品牌,继而上升为残疾人服务行业内的服务名牌。在此基础上,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残疾人服务品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残疾人基本服务标准化工作是提高残联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积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互动的工作模式,确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提高水平,推广成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要引入有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通过共同参与来提高这项工作的水平。在实施过程中,既要用现代化手段来推进这项工作,又要注意到标准体系创建和标准实施过程中软硬件的匹配。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将适用有效的标准进行固化,争取上升为地方法规。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立项阶段(20xx年7月)。
残联召开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标准化知识的业务培训。各处室、直属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现状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9月)。
对已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在梳理相关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基础上,研究制定和补充完善相关标准,基本形成标准化指标体系。
(三)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
对基本形成标准化指标的公共服务项目组织两轮评审,第一轮由领导组织残联系统和有关部门进行自评,第二轮组织专家评审组专项评审。专家对示范点进行验收。
(四)公布阶段(20xx年12月)。
对通过评审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向社会公布,正式执行。
为加强全市的健康教育工作,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及青岛市卫生局、财政局《青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普及社区居民卫生防病知识和技能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6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职责
(一) 项目实施范围:12个区、市。
(二)职责: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师资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全市项目进展信息,加强质量控制。
2、 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负责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及项目资金使用与综合管理。
3、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负责本辖区项目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辖区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职责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任务;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宣传栏等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社区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定期开展健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按照国家规范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并根据社会发展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在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
20xx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内容是: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针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居民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包括: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开展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 宫颈癌等慢性病及艾滋病、结核病、肝炎、流感、霍乱、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等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的健康教指导和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1、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每机构每年应印制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处方、手册、传单等,放置在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正常应诊时间在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录像带、VCD、DVD等视听健康传播资料,每年不少于6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在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并根据卫生防病需要和社区居民健康需求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社区各种文体活动、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结合健康教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应不少于1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2个月不少于1次。
(三)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2、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的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专或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并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配齐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
4、加强健康教育档案管理。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市卫生局统一协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安排,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卫生局的组织下,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技术规范和考核标准;开展师资人员培训、执行项目的技术咨询、指导和质量控制;项目的日常和定期考核与评估,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二)区(市)卫生局按照市级项目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协调和实施辖区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并对辖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成立工作组开展技术培训和提供技术咨询,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项目的日常和定期考核与评估,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并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项目监督与考核
(一)市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督导检查。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对基层医疗医疗机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每年11底前完成辖区绩效考核,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每月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项目工作进展情况;7月和11月底各区卫生局、市疾病控制中心向青岛市卫生局报告项目工作进展和总结。
(三)市卫生局于10月上旬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采取抽样方式开展考核评估。
(四)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和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5、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6、城乡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7、居民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