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吸引你展翅飞翔,海洋召唤你扬帆启航,高山激励你奋勇攀登,平原等待你信马由缰……出发吧,愿你前程无量,努力备考,考入理想院校!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中考加分政策(优秀3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一、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比如:某高中2022年录取分数线为600分,那么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就是降低30分;如果考生符合条件的话,中考只要考到570分,即可被某高中录取。(这个慰藉英烈的照顾条件很给力!)
二、归侨、侨眷,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
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 《台湾同胞投资证书》 ,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归侨: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符合归侨、侨眷身份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发给《归侨侨眷证》。
申请认定归侨、侨眷身份,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 本人的书面申请;② 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与华侨、归侨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③ 国外亲属有效的定居证明文件或者由公安机关核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明。
确认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侨眷身份,须有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台湾同胞投资者:是指在本省投资的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台湾同胞以其在港澳地区和外国注册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名义在本省的投资,可视为台湾同胞投资。
三、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 22 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的意见》(豫发〔2007〕7 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 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 10 分。
四、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
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录取。
五、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总计10分)录取。
六、军人子女
这个也很给力!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
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注意:退伍军人子女不加分。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
七、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中考时,应当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批准,享受以下中考加分优待政策:
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
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
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就读期间,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必要帮助,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奖(助)学金和贷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
八、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高层次人才子女
(部分城市有,如郑州等)
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依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引进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文件执行。
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子女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__〕3号),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__年,其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
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中考内涵全方位解析(含加分政策及分值变动)
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
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
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选其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计入中考总成绩,各加分条件之间不叠加不累计。审核报备按宁退役军人发[202__]106号文件第四十条执行。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书法、综合实践)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和要求确定。
3、考试方式: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实行纸笔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为开卷考试。外语在笔试的基础上增加听力和口语测试,鼓励各市、县(区)创造条件采用“人机对话”等更科学的测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在笔试的基础上增加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实施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考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信息技术由自治区统一命题,以机考网考形式组织。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等科目的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报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4、试卷呈现:语文、数学、外语单科考试,物理与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同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
5、考试时间:语文、理化合卷各150分钟,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120分钟。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查为2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15分钟,信息技术机考时间30分钟。
6、学科分值: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口试20分)三科满分各为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75分,化学65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 地理、生物三科各为3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信息技术15分。
7、成绩呈现: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或原始分数+等级”方式呈现。具体而言,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信息技术九科,采用原始分。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七科以等级制呈现,其中:地理、生物两科分为ABCDE五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占学生比例不得超过3%。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等采用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8、成绩使用:分为统一计分科目和选择性计分科目两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说)、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信息技术等九科为统一计分科目。学生必须参加地理、生物两科统一 考试,可在家长和学校指导下,在生物、地理中选择一一科计入总分。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等学科,只有成绩均在合格等级≤≥以上,方有资格参加示范性普通高中或者示范性职业高中(中专)录取。
9、时间安排:为了减轻学生负担,采用随学随考的方式。生物、地理2个学科在八年级末参加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9个科目在九年级末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在每年6月中下旬择机组织统一考试。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外语听力和口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操作在每年3-5月择期进行。其他科目考查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时间。
10、增加试题开放性:为了鼓励学生开放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培育创新素养和实践能力,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治4个科目采用开卷方式考试,学生可以带任何纸质学习资料,但不得带电子资料进入考场,自行完成答卷。语文、数学、外语、逐年增加开放性试题、创新性试题。物理、化学等5个学科虽然采用闭卷方式,但要适度减少标准化。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 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__〕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资格考生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投档项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20 分。
⑴烈士子女。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10 分。
⑴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⑵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平时受嘉奖及以上的在职公安民警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
⑶在黄工作的国家综合性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5 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在黄石辖区参加中考的驻黄石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 1 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二、考生申报和审核
具备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其中,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分别由市军分区、市应急保障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核定并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其他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申报和审核程序。①考生申报。考生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优录证明材料(其中,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提供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件附在《黄石市普通高中招生优录申报表》(附件3)以下称申报表后),申报表要求加分项目相关单位签字盖章,连同考生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2)一并提交给所在初中学校(以下称学校)。②学校初核。城区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公示无异议后连同《20__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复核,再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大冶市、阳新县参照审核确认。
三、严格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城区教育局,大冶市、阳新县招办,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按时完成2022年的优录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做好优录加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优录申报审核工作平稳实施。
2、严格信息公示。各学校、城区教育局,大冶市、阳新县招办在报送信息之前,要分别将本校、本地申请加分投档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号、毕业学校、优录加分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7月底。对公示后有举报的考生,要立即查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上报。
市教育考试院将全市优录信息汇总后通过黄石市教育网[招生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年底。
3、严格时间节点。考生将优录证明相关材料上交学校及学校、城区教育局和县(市)招办等各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城区教育局、县(市)招办将《申报表》、证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考生信息汇总表》和优录信息光盘集中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4、严格资格审核。要切实加强对考生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教育考试院不接收考生个人报送的优录证明材料和信息;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的优录证明信息;不接收未经学校、县(市)招办公示的优录证明信息。
所有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须公示。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政策性优录资格,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