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可以卖吗(优秀8篇)

两限商品房 篇1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定向安置房 篇2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安居商品房 篇3

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出售价格 篇4

本次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万寿路小区(县消防大队背后)按照2074.4元/㎡的平均价格出售(详见《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调查情况的函》牟发改价格〔2014〕5号)。房屋实际售价=具体出售均价�楼层系数(不含专项维修基金和办证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即一层1970.68元/㎡;二层2136.63元/㎡;三层和四层2178.12元/㎡;五层2095.14元/㎡;六层1887.7元/㎡。(楼层系数一层为0.95;二层为1.03;三层和四层为1.05;五层为1.01;六层为0.91。)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公租房对象 篇5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出售房源 篇6

保障性住房出售比例控制在目前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总套数20%之内(省住保办规定20%的范围由当地政府审批销售)。2016年具体销售房源为:万寿路小区(县消防大队背后)480套(住房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每套48平方米左右)合计23040平方米,之后出售保障性住房范围根据申请审批情况确定。

产生背景 篇7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对象 篇8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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