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
纳西族受汉族的影响较深,男子服饰与汉族的基本相同,穿长袍马褂或对襟短衫,下着长裤。妇女服装,除个别地方仍保持穿裙的习俗外,已改穿长裤,但整个服饰。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丽江妇女上宽腰大绣的大褂,前幅及膝,后幅及胫,外加坎肩,下穿长裤,系百褶围腰,穿船形绣花鞋。衣服多为蓝、白、黑三色,在领、袖、襟等处绣有花边,朴素大方。已婚妇女在头顶梳发髻,戴圆形的纱帽,未婚女子则将发辫盘在脑后,戴布头巾或黑绒小帽。
纳西族妇女服饰中最具特点的是身后的七星羊皮披肩,披肩上并排钉着七个直径为二寸左右的绣花圆布圈,每圈中有一对垂穗。这一装束的来源有多种不同的说法。较为通常的说法是代表七颗星星,寓意为“披星戴月”,据说圆布圈上用丝线所绣的是精美的星图,垂穗表示星星的光芒。传说上古一位叫英古的勤劳能干、聪明美丽的纳西姑娘与旱魔王搏斗,奋战九日,累倒身亡,白沙三多神为了表彰英古姑娘的勇敢行为,把雪精龙制服旱魔吞下的七个冷太阳捏成七个圆星星,镶在英古的顶阳衫上,以后纳西姑娘模仿英古,将七星图案钉在披肩上,象征披星戴月,勤劳勇敢。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纳西族自古将青蛙视为智慧之神,能解人危难,因此那些圆形图案代表青蛙的眼睛,是一种青蛙图腾崇拜的历史遗痕。
婚俗
永宁纳西族自称“摩梭”。他们直到今天,在婚姻家庭方面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在以往典型的摩梭人家庭结构中,只有母亲血统的亲人——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亲及其兄弟姐妹、母亲的亲生儿女以及母亲姐妹的亲生儿女,生身父亲被视为外人。在家庭生活中,妇女的地位显赫,家长由长辈高的妇女担任。她还是家庭中宗教祭祀活动的主持人。家庭的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财产也依母系原则继承。
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人们习称为“阿注”婚。()“阿注”意为“朋友”、“伴侣”。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凡属不同母系血缘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挑选心上人,只要彼此乐意,便互赠手镯,腰带一类的礼物,并开始过起了偶居生活。由于他们分别在两个家庭里生产、生活,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临后才去女家访宿,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同居所生的子女,姓母亲姓氏,并归母亲家庭抚养,男子对子女们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由于这种婚姻家庭没有经济等方面的必然联系,所以男女双方的离异十分自由,只要女方拒绝来访或男子停止访宿,“阿注”婚便宣告结束。
饮食
纳西族一日三餐。早餐一般吃馒头或水焖粑粑,中餐和晚餐较为丰富,一般都有一两样炒菜和咸菜、汤等,特别喜食当地回族的牛肉汤锅和干巴。不论平坝或山区,蔬菜品种较多,四时应市,山区广种洋芋、蔓菁和瓜豆,并以当地的土特产做成各种风味名菜。如:清蒸虫草鸭、贝母鸡、天麻鸡等。其中纳西族传统名菜“酿松茸”是用松茸菌帽,酿入肉泥,蒸熟后做为祭祀、特别是祭祖的一道专用菜肴。
纳西族古代以牛肉、羊肉、牦牛肉、养麦、稗干、园根(蔓青)为主食。后来,在汉、白族影响下,农业发展较快,生活习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丽江坝区以玉米、小麦、大米为主食。泸沽湖。中旬、盐源、木里等地的纳西族,以稗子、青稞、玉米为主食,辅以养子、大米、小麦和土豆。丽江坝区的村民于房前房后种菜,自己食用。大部分猪肉都做成腌肉,尤以丽江和永宁的琵琶猪最为有名,可以保存数年至十余年不变质。外出劳动携带麦面粑粑或糌粑寺。就餐时围桌而坐,冬天喜移至向阳地方就餐。
勤劳节俭的纳西人,喜欢喝酒、饮浓茶,爱吃酸、辣,甜味的食品。泸沽湖摩梭人,男女均爱吸份未状的“兰花烟”,吃自制的带酸味的“棱里玛酒”。主妇在每年杀年猪后,要赶做储存腌肉。丽江的火腿粑粑、宁菠的琵琶肉,沪估湖地区的酸鱼和鱼干,都味美可口,是纳西人待客或馈赠亲友的佳品。
典型食品主要有:丽江火腿粑粑、麻补、雪莲花拼盘、丽春铜火锅、丽江火烤粑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