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人大代表第37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陈正暖委员
及沙子口代表团成员,您好:
十分感谢您对崂山风景区的支持。您在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号建议意见已交我局集团公司会办,集团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开会专门研究,认为此建议很好,对挖掘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古村落,开发农家乐,丰富景区旅游资源,改善景区居民由“生活方式”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做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规划
关于提升崂山旅游内涵,拉动区域经济增长
1、我景区将制订新农村开发建设长期规划,有计划分步实施。规划部门和规划专家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管理。规划要对景区内村落的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消防设施、土地管理及遗产的保存修复等做出相应的规定,明确保护的程序,制定生态环境的限制性条件。按照 “保护文物原状”的原则,对于一般的旧民居,内部可以进行更新和改造,但是外观和结构应该保持原样;新建筑一定要与古村落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注意与原来村落的风貌相协调。
2、积极配合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筹集资金,改善旅游环境。引导出资对景区内新农村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使原有村落基本面貌得到改善并具备接待旅游的条件,再通过地方企业与个人的参与,以开发旅游产业的形式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从而扩大资金来源。之后,可以采用以居民为主政府为辅共同出资的形式对居民居住的古建筑进行改造整治,以此促进和完成对整个村落古民居建筑的保护和修缮。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采取市场运作方法,按照互惠互利原则,扩大对外合作,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景区。
3、景区将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加强包装策划与宣传推介,结合崂山湾健康城的建设,着力推销崂山的文化特色,把景区的旅游特色开发建设列入文化旅游招商项目,促进文化与旅游相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不断提升崂山景区旅游的内涵及区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整个项目完成后,我们将整合崂山旅游资源,把乡村酒店、家庭旅馆与农家乐、渔家乐等周边景点纳入大景区的统一管理,积极培育出龙头示范代表,并把它纳入全区旅游线路对外进行推介和宣传,吸引更多的游客到我区来旅游观光,提高崂山旅游的知识度。
二、关于进一步开发崂山旅游产品的提案
景区为了促进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景区管理局于区旅游局于2013年举办了“礼道崂山”特色旅游纪念品设计大赛,出台了鼓励旅游商品(纪念品)的政策,目前已有旅游商品(纪念品)生产企业40多家,各类旅游商品(纪念品)200多种,主要是地方土特产、特色食品、文化商品、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等。“太清宫增和商贸体”已于2013年4月1日顺利开业试运营,30余家以旅游产品设计、旅游装备设计、旅游纪念品设计为主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陆续入驻,以服务和对接景区建设,特别是以此将景区成为区域性原创、高端旅游产品产业化基地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受得了社会各界以及来崂山景区游客的青睐。随着2014年5月大河东客服中心商贸增合体的投入使用。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推动,积极引导区域内旅游景点做好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依托已经初步形成的旅游产业优势,迅速培育本土型创意设计产业基础、营造产业氛围,整合、吸引、集聚产业资源,形成以旅游产品研发设计为特色,立足崂山,覆盖山东半岛,辐射国内外的区域性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创新设计服务接包中心和专利转化中心,并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围绕崂山产业化开发旅游美食休闲产品;二是围绕农业特色产品开发旅游馈赠礼品;三是围绕崂山道教文化做旅游纪念品;四是围绕民间特色做旅游工艺品。同时促进与当地旅行社加强联系、合作,以带动外地旅游团在崂山的购物消费,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旅游购物商店、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共赢。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景区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敬礼
项目承办单位:崂山旅游集团
联系人:臧雷
联系电话:0352-88896310
对市xx届人大七次会议23号议案的答复
张英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系统紧紧围绕“立足当前确保安全,着眼长远规范提升”工作思路,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食安德州”建设为载体,以“风险管理”为抓手,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为主线,创造了食品安全“天网”工程、食品电子“一票通”、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等经验做法,监管能力实现新提升,监管水平实现新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规范管理,提升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能力。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企业内部各项制度,引导督促规模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认证,鼓励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控制,积极推进生产企业责任保险。研究制定了《德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着重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活动,培育庆云、陵城、运河区试点,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推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白酒、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定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制品、糕点、食用油等小作坊加工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小作坊加工作业流程,提高门槛,保证质量。
(二)社会共治,加强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围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大力开展宣贯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大规模监管相对人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用药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普法宣传日、网上安全用药科普讲座访谈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市135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宣传专栏,共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万余册,现场解答咨询6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桌面推演。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市县两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全天候、立体化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严格执法,治理整顿工作打出新声威。按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突击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量化督导等立体式监督检查模式,深化“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监管,以风险防控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手段,强化全过程监管。推行约谈制度和企业承诺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四大工程”、“重拳打假百日行动”和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万余人次,检查单位10.2万余家,受理投诉举报2205件,查处违法案件5371件,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42件。查办国家总局挂牌督办案件2起,省局挂牌督办案件2起。
(四)落实责任,强化企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食品药品红黑名单制度》,扎实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督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可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完善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实施企业风险警示公示制度、健全食品药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等,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
(五)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12331是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的公益服务热线电话,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为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12331投诉举报业务流程》和《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等,确保规范处置到位。二是强化基层投诉举报工作,全市11个县级局设立投诉举报坐席,保持24小时接听投诉来电,最大限度的方便基层群众投诉举报,提高处置效能。三是以投诉举报为重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案源,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0xx年,全市共接受各类投诉举报20xx余件,及时办结率100%、及时反馈率100%、群众合理诉求满意率100%。下一步,我局奖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尽奖,鼓励民众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先进县市区)为统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到“空中五条线”、“地上十个一”。“空中五条线”即在电视台、电台、网络开辟创建专栏,办好12331热线电话及承诺热线,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短信。“地上十个一”包括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开展一次大型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中小学校每学期上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课等十项活动,构建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化宣传化格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推进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制度化,推行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推广食品“电子一票通”,逐步实现奶、婴幼儿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公安、农安、食安”三安联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问题隐患多、风险高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力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竭尽全力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9日
上海人代会议案提交截止,住宅物业等成代表关注热点
上海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今天上午11时提交截止。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联名议案31件。此次代表议案关注的话题集中在上海航运中心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物业管理、医疗体制改革、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多个方面。
住宅物业话题涉及千家万户,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受到代表的普遍关注。钱翊樑等16位代表、陈霜华等12位代表、朱鸿召等17位代表、李向农等12位代表分别围绕房屋使用安全、小区充电桩的设置、业委会的职能作用、小区停车等问题提出议案。 蒋建华等代表在《关于建议市人大持续跟踪监督推进本市“十三五”旧区改造工作的议案》中提出,上海的存量成片旧区仍有300多万平方米,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旧改任务依然艰巨。代表们建议要抓紧契机,从旧区改造的资金、房源及法律层面等难题入手,举全市之力整合资源推进。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据悉,今年代表们提交的议案中,涉及立法工作的有14件、涉及监督工作的17件。这其中,涉及内务司法的4件,约占13%;涉及财政经济的4件,约占13%;涉及城建环保的17件,约占55%;涉及教科文卫的6件,占比约19%。
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组副组长施凯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代表们今年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有质量的议案。议案提交截止之后,代表们仍可以在本次大会期间以及闭会后继续提交建议。
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152号《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的答复
释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召开20xx年度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3月4日,本市召开20xx年度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市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市人大会副主任钟燕群,市政协副主席李逸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光绍同志指出,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是有效推动科学民主施政、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抓手。
要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深入查找问题不足,科学把握工作规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以赴把今年办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主动跨前,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督促考核,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主动作谋划,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要深入调研,加强沟通协商,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努力做到问题见底、措施见底,并坚持办前问计、办中沟通、办结反馈,增进提办双方的互动和理解。要扎实建好、管好、用好办理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落实办理任务、推进跟踪解决,提高办理工作实效。要着力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更好回应社会关切。
对市xx届人大七次会议70号议案的答复
李玉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情况
近年来,在市人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立足当前确保安全,着眼长远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食安山东”建设为载体,以“风险管理”为抓手,实施食品安全“天网”、食品全程“一票通”工程,建立“诚信相对人评选”、公安食安农安“三安”联动等体制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我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具体做法
(一)强化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围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大力开展宣贯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大规模监管相对人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用药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普法宣传日、网上安全用药科普讲座访谈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市135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宣传专栏,共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万余册,现场解答咨询6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桌面推演。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市县两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全天候、立体化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特别是在配齐配全乡镇监管所人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曾多次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乡镇监管所人员不到位问题,今年初在摸清乡镇监管所人员底数的情况下,向市政府上报了《乡镇机构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陈飞市长做出批示:“请增新同志研究,如何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想想办法”。下一步我局及时跟进,积极争取,通过采取公务员招考、县域内调剂遴选调入、军转干部安置等方式,将所有基层所空编填满。同时,我们还将通过举办基层监管队伍培训班、“食品药品监管知识巡回大讲堂”、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和实战演练等方式加强工作制度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监管、执法队伍,尤其是基层队伍建设。
(三)研究设立科学有效的举报平台。12331是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的公益服务热线电话,主要负责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为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12331投诉举报业务流程》和《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稽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等,确保规范处置到位。二是强化基层投诉举报工作,全市11个县级局设立投诉举报坐席,保持24小时接听投诉来电,最大限度的方便基层群众投诉举报,提高处置效能。三是以投诉举报为重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案源,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0xx年,全市共接受各类投诉举报20xx余件,及时办结率100%、及时反馈率100%、群众合理诉求满意率100%。下一步,我局奖积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应奖尽奖,鼓励民众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法,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深入推进专项稽查。根据市局深化整顿治理的部署安排,针对群众关注的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植物油中塑化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等突出问题和风险较高的食品集中加工区、旅游景区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中药材等重点区域或品种组织开展专项稽查执法行为,集中力量、精准出拳,深挖细查行业“潜规则”,提高打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2、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一是注重从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广告和互联网监测以及舆情监测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深挖细追,一查到底,提升打击效果。二是加强对全市重大案件的挂牌督办、现场督办和稽查工作考核,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市局重点加大对上级交办的重大违法线索和投诉举报到市局的重要案源信息的直接查处或联合查办力度,力争查处一批重大复杂典型案件。三是加强行刑衔接,涉刑案件向公安部门应交尽交,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公安局、食药局、环保局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联打办”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办案、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案件信息联合发布等机制,细化规范线索通报、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联合执法等程序和内容。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竭尽全力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9日
对市xx届人大七次会议198号议案的答复
毛洪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打造全过程的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可追溯管理。在全市建立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为核心,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食品电子追溯的主体涵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保证白酒、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全程可追溯。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体系建设。市政府发文《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快检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目前新的市级检验检测中心选址已完成,将于近期动工建设。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抽样检验的事后监督作用,最大限度清除我市市场不合格产品,20xx年组织开展食品抽检5000余批次。市检验中心适应新形势,加强基础建设,具备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检测等共610个产品、11791个参数和757个方法的检验能力。
二、严格监管,加大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
按照《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管理人员,与入场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并建立档案。在全市17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入市交易前的蔬菜瓜果进行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及时公示检测信息,建立完整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准入、退市、销毁制度,防止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农副产品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建立完善食品电子一票通制度,实现“一票通、通全程”,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填写“一票通”,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必须为购买者开具“一票通”,原产地产品全部提供产地证明材料,无“电子一票通”的农副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三、全面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去年以来,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立足当前确保安全,着眼长远规范提升”的总体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提升工作。一是制定规范提升标准,促整体提升。根据不同的业态类型特点,分别制定细化标准。总结提炼了“三证齐全、七公示、七台账、五字口诀”等监管人员易把握、从业人员易掌握的一整套工作做法。二是与量化分级工作结合。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照标准,查漏补缺,逐条整改,达到“安全、卫生、规整、规范、档案齐全”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目前,全市共完成量化等级评定9625家,其中优秀等级747家、良好等级3064家、一般等级5814家。三是针对难点,持续推进小饭店规范整治。将学校医院周边、重要街道、城区中心街道、城乡结合部小饭店列为检查重点,对经营场所亮证经营、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提升了小饭店监管水平。四是树立标杆业户,创建示范点、示范街。发挥标杆店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动。五是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督导模式。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市规范提升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全市情况,督促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强化宣传也是监管工作理念,分期分批组织大规模监管相对人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五进”、百家诚信企业访谈、千家企业(单位)“阳光开放日”、“万封书信进万家”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市135个镇(街道)全部建立宣传专栏,共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3万余册,现场解答咨询6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进行理论培训和现场桌面推演。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市县两级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全天候、立体化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以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先进县市区)为统领,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到“空中五条线”、“地上十个一”。“空中五条线”即在电视台、电台、网络开辟创建专栏,办好12331热线电话及承诺热线,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短信。“地上十个一”包括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开展一次大型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中小学校每学期上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课等十项活动,构建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化宣传化格局。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推进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制度化,推行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推广食品“电子一票通”,逐步实现奶、婴幼儿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工程建设。在全市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即在全市“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安装高清监控装置,市县两级建设视频监控中心,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治安监控联网运行。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竭尽全力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最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29日
市环保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提案积极回复
接到市局转发的淄博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关于矿山开采及渣土车运输撒漏等扬尘污染问题的提案,环保基金管理处积极与提案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对接,并再次组织人员协调公安、国土、安监和城市执法等部门进行了检查。
全市矿山共投入整治资金23903.34余万元,硬化矿区联接主干道专用道路79.93余公里,矿区储料场所架设防风抑尘网223435余平方米,矿区进出口建设标准车辆冲洗平台65套,订购密闭式罐装运输车辆123辆。针对散装运输车辆,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先后2次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车辆密闭运输的相关文件,并召开了现场会,同时对运输散装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了整改,从源头上遏制了扬尘污染,有效降低了运输过程中因路面颠簸、车辆未密闭造成的物料抛洒和道路扬尘污染。
但是检查发现,个别矿山采取夜间无序开采,造成扬尘污染。部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特别是渣土运输车辆,存在着超载、闯红灯、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段行驶及沿途撒漏现象,造成二次扬尘污染。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我处积极回复,并进行了处理,同时加大了后督导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