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优秀5篇)

南京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中国最早进行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南京大学于1954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1965年,共招收276名研究生。1978年,南京大学又一次成为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南京大学被列为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单位,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全国 33所研究生院综合评估中南京大学名列前茅,被批准正式成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建立,标志着南京大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南京大学首批进入“211工程&rd下面是整理的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优秀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培养目标 篇1

深入贯彻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以此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资格 篇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位获得情况: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4)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一: 南京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grawww;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8、直接攻博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篇3

1978年,南京大学又一次成为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南京大学被列为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单位,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全国 33所研究生院综合评估中南京大学名列前茅,被批准正式成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建立,标志着南京大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南京大学首批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以及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的行列,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南京大学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基础优势学科,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2年组织的第三轮一级学科学科评估中,3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一,9个一级学科排名前3,16个一级学科排名前5。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我校共有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两个学科已跻身世界百强之列。

目前全校共有 40个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工程中心14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13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近百个跨学科研究中心,这些学科和科研平台为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

南京大学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共有博士生导师727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4名、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名、加拿大皇家科学学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0人、讲座教授2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01人、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6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9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0名。他们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活跃的学术思想把南京大学的研究生引向科学研究的前沿。

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以创新能力培养为基础,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的指导思想,重点突出培养机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培养平台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以自主科研项目为牵引,构建跨学科研究平台,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国际交流项目为纽带,打造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提升研究生学术起点;构建优秀人才培育平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开拓研究生培养和合作科研的渠道。学校与国外大学共同创建了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中日文化研究中心等机构,为中外文化教育事业培养了众多骨干人才,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在2000年、2004年、2007年、2011年连续四届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十周年之际,由南京大学培养的20名毕业生被国务院、教育部授予“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光荣称号;南京大学有44位博士的学位论文入选“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6位博士的学位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南京大学有25部教材由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为“全国研究生教学用书”。

学校培养的研究生因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良好的专业特色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在全国高校、科研、企业等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骨干作用,为国家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才。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将继续探索高素质、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模式,把南京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工作!

(数字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

报名程序 篇4

1、 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申请考核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均须先参加网上报名。南京大学2017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网上报名时间暂定为2016年11月3日-11月25日。考生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6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楼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 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7年3月13日-14日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直博生方式:直接攻博考生在推免生复试阶段提交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拓展: 篇5

一、奖助学金

南京大学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1、新生奖学金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南京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翻译专业硕士。有关新生奖学金的说明:

(1)评定原则: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新入学非定向就业考生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获奖比例:南京大学各专业录取人数的70%左右。

(3)奖学金金额: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部分学院奖学金金额由学院另行规定,详情可查询南京大学官网。)

2、二年级、三年级奖学金将根据前一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可参评奖学金。

5、MBA、MPA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由培养单位另行制定。

6、南京大学设置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南京大学学校承担。

7、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奖助学金工作”栏目。

二、助学贷款

1、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进入南京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3)研究生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一份;

(5)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一份;

(6)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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