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考试形式为口试。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通用3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尤其喜欢读与写作。
在书中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在书中看到了人间的欢乐与苦难,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什么的。我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喜爱传统的剪纸艺术,在寒假的时候,我和女儿从新华书店买回有关剪纸的书刊,又准备好其他工具和材料,开始练习剪纸。从简单到复杂,从幼稚到成熟。看着我们一件件心爱的作品,心中无比的兴奋与自豪!通过这个小活动,既丰富了自己的生活,又培养了孩子的兴趣与爱好。除此,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精心浇灌而得,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入盆内,浇上一点水,保证花苗能活就可以,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太阳花结籽,不必收藏,它自己落在盆内的土壤中。冬去春来,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永不熄灭
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有人喜爱可爱的白兔,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也有人被那高贵的孔雀所吸引。而我却喜爱那不被人们所关注、默默无闻为人类做贡献的动物——猫头鹰。
猫头鹰,是一种有趣的动物。顾名思义,它的头长得像猫,而身体却像一只大老鹰,两者相结合,就成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头鹰。我觉得,猫和猫头鹰就像一对亲密的兄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啊。这性格多变的猫成天就是在白天睡大觉,而只在晚上开工,上夜班。因此常常有人把它们看成是懒惰的动物。猫头鹰不正也是这样的吗?猫头鹰一日三餐的主食不就是田鼠们嘛,而猫它也被人们称为是捕鼠能手,不是吗?可是它们两者相比之下你有没有觉得猫头鹰的精神更可贵,更值得人们去赞叹呢!因为它不向人类索取任何报酬和好处。这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相比之下我有觉得我们人类又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啊!这是我喜欢猫头鹰的另一个原因。
猫头鹰它有趣、可爱,不光是我赞赏它,它更是农民伯伯们的宠儿。真希望人们能够爱护和珍惜它。
我喜爱茉莉花,它开的花是白色的,像一朵雪花,像婴儿的皮肤,十分好看。它只在夏天开花,而且是在夜晚,放出香气。它的花可以用来泡茶,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一朵朵花飘浮在茶杯的表面,像一个个争食的生物。你夏天跑累了,喝一口用茉莉沏得茶,你浑身立刻觉得轻松了很多。它可以使茶叶清香无比,使人身心凉爽,恐怕只有你在平静下来的时候,才可以真正得品尝到其中的美味。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学校比赛1200米的长跑,我一开始,去得时候,我喝了一杯用茉莉沏得茶,身体又轻松又平静,感到没有一点疲惫。到了比赛场,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开始了,我跑了起来,我一看他们这么慢啊,松了一口气,渐渐得他们赶了上来。我一看还有二三百米的路程,我用力冲刺了起来。没想到那杯茶给了我这么大的力量,在我落后的情况下,居然拿了第一名。真要感谢它。
曾经有那么一个夜晚。我和朋友在院子里喝茶,朋友茶杯中茉莉的清香,伴着湿热得夏风吹来。那时我正好感冒了,茉莉花的香味吹进我的鼻孔,我突然觉得被强烈得刺激了一下。到了明天,我的感冒一下着好了,我发现被自己喜爱的事物刺激一下,会对自己的身体好很多。朋友认真得说,要在房间里摆放一盆茉莉花会对身体有好处。但是很不幸,养了一个月左右,花却都死了,我很伤心。后来在书上了解到了茉莉花习性,用心栽培,家里的茉莉花长得非常地好,因此一年四季家里的茉莉花常盛开。
同时也希望自己的灵魂像那洁白的花儿一样,永远纯洁!
我的拿手菜是炸扣肉,这道菜对于现在家庭已不是少见的菜了,但对于小时候我们农村的小孩,却是罕见的,是难得吃上一次的,农村里喝喜酒或办丧事时,一桌菜往往有10种菜左右,其中必定有一种是扣肉的,就在这时,无论爱不爱吃肥肉(扣肉中多半是肥肉),都能吃上一两块扣肉,因为这毕竟是难得的一次机会。平时,我们是没机会吃上扣肉,一来没钱买,二来也不会做这道菜,由于这道菜色、香、味俱全,所以每次这道菜一上桌,一下子就被夹完了。近来,人们的钱袋渐渐鼓起来了,我家也不例外,我爸以前跟别人学过几样菜,其中有一道菜就是炸扣肉,于是,我家不只是在办喜事或丧事时才得尝这道菜了。渐渐地我也学会了做这道菜,而且做成之后的色、香、味也并不逊于我爸做的。这道菜便成了我的拿手菜。下面我就介绍一下这道菜的做法。步骤是:
(1)买回肥瘦。带皮的猪肉和葱、八角、五香粉、酱油、米酒等原料。
(2)刮干净猪皮上的毛并且戳一些小洞,然后烧开大半锅猪油,接着把这几块猪肉放进锅里炸。
(3)约摸炸了十二、三分钟左右就停火,把猪肉捞出来凉干;
(4)炸好的猪肉凉了之后,就把它切成一片一片,把适量的五香粉。酱油。米酒拌混一起做成扣肉的配料,再把数根葱(不用切)放进做好的配料中拌混,最后拿起配料中的葱,手出力地捏出葱的汁擦到那一片片扣肉上,这样就可以把上好配料的扣肉放进锅里面蒸了。
(5)约摸蒸了四五分钟后就取出。这样,美味可口的扣肉就做成了。
大家学做这道菜时,千万别把第(4)、(5)个环节漏掉,因为还未上过配料的,又未蒸过的扣肉有一股焦味,没味道,而且肥肉部分吃来很容易使人腻,所以,这时不要心急,嘴馋马上吃。应该上好配料蒸过之后吃才可口,这时你会吃一片想一片,同时也不觉得肥肉的可恶了。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初中的一位老师,她是我初中三年的班主任李老师。
她对工作非常热爱,对学生也很关心。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坚持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因为自己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贡献。我敬佩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时我立志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李老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喜欢做老师的时间安排。比如说教师一年有两个长假:寒假和暑假,每星期又有两天的休息日,这样我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更多的时间学习回顾,有更多的时间陪我的家人。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
第一,我会备好课,并且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难题。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第四,我会说话算话。答应学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
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相信凭着我的热情和努力,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
我生活在中国的华北地区,在这里,四季是最明显的,而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之中我喜欢的季节不是含苞欲放的春天,不是激烈热情的夏天,更不是银装素裹的冬季,我最爱的是舒坦安静的秋季。喜欢秋季是因为,秋季宁静、柔美,却又不代表枯萎。
这时,小草开始熟睡,绿树开始脱衣,只有松柏依然挺拔。北方的秋天,雨不算大,每当细雨飘洒在大地上,就像给植物们唱起了平和的摇篮曲。一阵风吹来,树叶枯黄落下,仿佛是一种衰老的象征,给人们内心也带来了一丝凉意,其实在我看来,并不如此。在我心里,那纷飞的黄叶代替了平时五彩的蝴蝶,这时的蝴蝶,颜色有黄的,有绿的,有半黄半绿的,还有红的。叶子落在地上,给地面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地毯,玩耍的孩子们踩在上面,“沙沙”直响。
秋天也是大丰收的季节。到了秋天,果园里弥漫着果实的清香,农民们或架着梯子,或骑在树上,忙碌着采摘一年的劳动成果。市场上,水果的品种也相应的极其丰富,苹果、梨、桔子、葡萄等等,每一种都有好几样。记得中国一位作家最喜欢北方的秋天,就是因为这时的水果最丰富了。我喜欢秋季,是更爱它的宁静和柔美!
人常说:活到老,学到老。这足以说明学习应该贯穿人一生。可以说我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从来不以学习为苦,因为学习使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
学生时代就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而我也总是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还记得我中考前夕,爸爸下班回家,买了许多我爱吃的水果,可当时我正在做一套数学模拟试卷,我给自己规定了答题时的间,所以当爸爸叫我快去吃水果的时候,我没有去。我告诉爸爸,我要把这套数学题做完才吃水果。说实话,那时的学习的确很辛苦,因为当时的压力是很大的:上重点高中是有分数限制的,如果在中考中达不到规定的分数,就要按照差的分数用钱来补齐。叫做:“择校费。”而我是一个很要强的孩子,不想让父母为我上学多拿钱,所以当时的我,压力是很大的。
爸爸很理解我,也很心疼我,想让我放松一下精神,缓解一下压力,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勉强我,只是把洗好的水果放在了我的桌子上,就悄悄的走出了房间。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那年的中考中,我取得了理想的成绩。我觉得我的学生时代是成功的,学习任务虽然繁重,尤其是在六年的中学期间,但是,对于我来说,学习生活也是非常充实的,在学习中,我不惧怕困难,因为爸爸总是告诉我:办法总比困难多,而真正的困难是没有胆量去面对困难。
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生命的强者,所以每当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想要退缩的的时候,我总会想起爸爸的这句话,在我每一个阶段的学习生活中,这句话一直都在激励着我。
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童年的记忆。童年,是朦胧的诗,是淡雅的画,是经典的歌童年的我,天真幼稚、机灵活泼;童年的我,想象丰富、乐观开朗。
在那逝去的年华里,我是简单而幸福的。不必说望着星空发呆的悠闲,不必说躲在被窝里睡懒觉的惬意,也不必说模仿球星投篮时的兴奋,单是吮吸着冰糕看着漫画在大街上闲逛的那份无与伦比的简单快乐,就能让我回味无穷。在那些逝去的年华里,我体味到一种叫“爱”的东西。也许是老师带病仍坚持为我们上课的情景;也许是妈妈冒雨为我送来干爽和安慰的情景;也许是同学们主动帮我打扫教室卫生的场景究竟是哪种情景触动了我敏感的心弦,都无从谈起。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母爱”、“师爱”、“友爱”等“爱”的一望无际的海洋中,我扬起希望的风帆,努力向前驶去。在那些逝去的年华里,时间像箭似的掠过,只留我独自一人形单影孤地在记忆的孤岛上徘徊。
那一颗颗闪亮的珍珠,是我傻笑时的样子吗?那一只只洁白的鸥鹭,是我幻想时的样子吗?那一棵棵高大的树木,是我成长时的样子吗轻轻拾起一片思绪的花瓣,我要把它制成一张别致的书签,让它永远在文字的世界里散发芳香,永远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
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很快很快,在我心灵的一角始终有着不变的故乡梦,带领我前行。希望今天我的普通话考试能顺利通过,并取得好成绩。
我最尊敬的人是我读初中时的数学老师。每当想起她,我对她的敬爱之情便油然而生。
古语说的好:“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一名老师,不仅要向学生们讲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做人的道理,还要帮助学生们解除心中的种种疑问,这些都是做老师的责任,而李老师在这些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她上课的方式也很独特,虽然她不是语文老师,但每次上课的前两三分钟,她总像新闻播音员一样给我们读上一段最新发生的社会新闻,或者聊上几句体坛的劲爆消息。按她的话说,学生们就要“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对我们这些整天“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们来说,简直像是天籁之音,个个洗耳恭听,连平时在上课时经常爱睡觉的学生也津津有味地听起来。在接下来的数学教学中,她把枯燥的公理公式讲得也是那样的有声有色,同学们个个都兴致勃勃地听着,大家积极发言、积极提问,整个教室学习的气氛非常活跃。
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李老师也给我们带来了无微不至的关怀,虽然她不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却总是不忘每个星期两三次到我们的宿舍,跟我们谈心、问寒问暖。有一次,有一个同学打球碰伤了脚,她还亲自帮那个同学敷药和包扎,李老师就是这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爱护着我们。现在我离开我的初中的学校已将近十年了,可我的内心深处总是忘不了她,她永远是我最尊敬的人。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
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小学的一位老师,他是我小学五年级的班主任何老师。她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对工作的热爱。对学生的关心深深打动着我。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兼职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够因为她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贡献。我敬佩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刻我立志也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何老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姥姥。我姥姥也是一名小学教师,我小时候,她就以她的语言。行动深深影响着我。现在我已经大四了,很快就出来了,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
第一,我会备好课,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
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辅导他们做作业,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比如有学生因为家庭或是同学之间矛盾而情绪波动,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我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学生。第四,我说话会算数。答应学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否则就会降低自己在学生心中的威信,久而久之,就很难让学生信服了。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好的教师更加上难上加难。不过我真的很喜欢当教师,很喜欢这份职业。相信凭着我的热情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的。
石太大修项目经理部的大板车司机刘胜堂师傅,是我尊敬的人,他个子不高,可是很有精神,不但技术高,更让人敬佩的是他的敬业精神。
大板车不好开,很少人能给他替班,别的司机休假他可以替别人,可是却很少人能替他,他往往是同时兼着两三辆车的任务。这一年中,他只休过一次假,给他布置任务,刘师傅从来没有过二话,从不提条件摆理由,不管什么车交到他手里他不但要开好还要保养好,往往是刚下这辆车就上了另一辆车,他从没有说过一句什么“身体不舒服了,累了,自己干活多了,别人不干活了”这样的一句话。他就是我们四分公司的罗文,只要有任务,无论有什么困难,不是去找理由拒绝,而是主动的、积极的、尽自己所能的把工作做得十全十美。
我尊敬这样的人,他们主动、积极、敬业,他们服从,他们甘于吃苦,他们是我们四分公司的栋梁,还有我们石太项目经理部的修理班长时敏杰,摊铺机司机安庆河、聂春波,压路机司机闫秀山,铣刨机司机张庆彬,他们是新时代的罗文,我向他们致以最高的敬礼。
在我的心中,值得尊敬的人很多。但是,最让我尊敬的人是我的父亲。父亲的一生很辛苦。他兄弟姐妹很多。他是老大。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担起了照顾弟妹的担子。每当春天来临,衣衫褴褛的父亲便拖上弟弟妹妹去捋榆钱叶子、挖苦菜,只有这样,全家才能吃上一顿饱饭。家人的孩子早当家,为了养家糊口,十五岁那年,父亲便只身闯东北,走上一条艰难的路程。
每当说起这些,父亲的声音如泣如诉,眼里总是噙着泪花。在我幼年的印象中,父亲就象是一座山,用他高而瘦的身体默默地为我们撑起一片蓝天。
父亲长得瘦,便却是庄稼地里的好手。地里无论什么活,样样拿得起。人见人夸。至今,我还记得他干活的那一幕幕:骄阳下,父亲正在扬场,汗水象断线的珠子摔在滚烫的地上:父亲的手中握着木锨,象机器人一样机械地重复着一个动作,亮亮的麦粒听话在地落到一边,月光下,父亲正在编筐,那佝偻的身影如座雕像刻在我的心上。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想到我的父亲,父亲就如一颗无名的小草,默默地为我们的家奉献着他的一切。
语言,就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思想沟通的一种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已经成为一个人学识,风度的标志。一个人,他的学识,风度如何,从他的言谈举止就可以反映出来。那么,什么语言才是美的语言呢?我是这样认为的:
首先,语言要准确,就是读音要准确,为什么说美的语言首先的要求就是读音准确呢?因为我们国家是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的语言文化,那么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主要就是靠普通话,如果你的语音不准,那么别的民族的人就听不懂你的话,就无法进行交流,这在交际当中也就谈不上美了。比如说,我曾经听到过这样一个相声,有一个外地人,来到一家饭店,他对服务员说:“我要水饺(睡觉),服务员听不懂他的话,以为他要上旅店休息,就对他说:“这里是饭店不是旅店”。你看,这不闹出了笑话,可见,如果在交流当中语言不准,就不能够进行很好的交流。因此,语言也就谈不上美。
再一点,语言还要得体,在不同的场合,要注意到当时的环境以及对象,比如说,你去安慰一位高考落榜的朋友,你就不能反反复复的指责他不争气,这种试题你也不会做吗?等等。将来我们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时,也要注意使用得体的语言,否则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做老师的要特别注意语言的使用。
总之,语言美起码就要有以上的标准,一是语言要准确;二是语言要得体,只有做到这两点,我觉得语言才能谈得上美。
我是个幸运儿,因为我的性格随和,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无所顾忌地谈论任何事情的也只有两三个。但是,古语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所以,我很知足。
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她叫燕,是我最知心好友。我们是小学同学,自从六年级开始,我们就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了。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形影不离,当然除了体育课。因为她不喜欢运动,而我喜欢的是乒乓球。但在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的爱好是可以传染的,一方有这个爱好,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另一方也极有可能会生成这个爱好。我和她也不例外。由于她经常看我打乒乓球,时间长了也很手痒,想尝试一下,于是我就耐心的教她握拍子的手法、发球的和接球的基本功,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她的技术进步很快,有时都能跟我较量好几回合呢。我和她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从生谈到死,从学习到感情总之,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而且有许多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却彼此了解的很透彻。直到现在,她在家乡,而我在天津,我们也依然如此。
我们在对方的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伤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哭,不用担心被对方取笑;开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笑,不用担心影响形象总之,在对方的面前,我们都可以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原汁原味的自己!有这样子的朋友,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一个人要么学习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总要有一个在路上,而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我希望我的身体和灵魂都在路上。因此,我爱学习更爱旅行。我最难忘的旅行莫过于今年五一的杭州之行。当我的一只脚踏上杭州的土地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去杭州免不了要去西湖,我们去的季节正逢雨季,我打着伞漫步在西湖边,私心想着能否遇见我的许仙。我们不辞疲倦的走完白堤走苏堤。我就发现苏轼比白居易有钱。因为苏堤实在是太长了。最难忘的要数西湖十景,我终于看到了一元钱后面的三潭映月。走了这么多的路,我们下了景区最贵的馆子,楼外楼天外天,都吃了我这么能吃醋的人当西湖醋鱼上来饿时候也被呛了一下。
对于我这样的人,最感兴趣的当然还是东坡肉,我们吃了两天的东坡肉,太香了。不得不承认,杭州的夜景美得让人窒息,那种美和北方是不一样的。西湖上的音乐喷泉深深的吸引我,山外山楼外楼,天上明珠人间西湖。去这样有风情的城市,逛夜市也是一大特色,来到河坊街,我们发现有一种炸河蟹卖的很火,几乎人手一串。作为盘锦人,我们对河蟹自然是没什么新鲜的,可是炸的还一定得尝尝。味道一般,我还是爱吃东坡肉。身在外乡,最容易让人流连的莫过于这个城市的人心。杭州不愧是旅游城市,我们在那呆了五天,遇到的本地人都是那么热情,热情的我开始还加强防备了。真是惭愧。这就是我最难忘的杭州之行,我暗自告诉自己,以后自己挣工资了,一定得再去一次,希望今天我的普通话考试能顺利通过,并取得好成绩。
有一句话相信大家都知道:"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珍爱生命,保护环境。"记得有一个广告画面是这样的:一个由于过度采伐、工业、生活污染严重而被破坏殆尽的地球,痛苦地流下了两滴泪。
工业的发展给经济带来快速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富裕的生活。然而,任何事物总是具有双面性的。工业的发展同时也对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现在我们生活的地方也同样遭到环境的破坏,就拿我们这的潋江河来说吧!以前这河清澈见地,水中还有鱼虾游动,人们只要有空就会不约而同地去那消遣,娱乐。当时那里成了游玩的好地方!可今年过年回来发现它已经不是以前那条清澈见底的潋江河了。我想应该是人们过度的砍伐,使水土流失太严重了,所以如今的河水变干旱了。现在河里鱼儿失去了往日的欢乐,河畔上的花草也失去了光彩;人们也失去了一个娱乐的好场所。真希望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会有所警觉,也希望政府能有所重视,组织人们共同来重建它,还它一个本生的面貌,也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美丽。
还是那句话:“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珍爱生命,保护环境。”做好宣传,使人们可以真正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所有的中国人都有强烈的环保意识,也都知道善待地球就是善待我们人类自己。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最盼着放假了,每次放寒暑假,我都会用几天的时间把整个假期的作业都写完,然后就是天天玩,小时候玩的东西很多,比如跳皮筋儿,踢踺子,过家家等等,与小朋友们在一起,每天都过得特别有意思。
而上了初中,学习生活就开始变得紧张了,假日生活几乎也是在学习,这种紧张的生活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的那一刻,而中学六年的生活,也让我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充实!转眼间,已经是研一的学生了,大学的假日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相对于中学的学习生活我们有了许多自由的时间,我从小就喜欢读课外书,看一些文学名著,而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而到了大学,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这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周末,总会和室友一起去逛街,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记得大一时,我们都不会花钱,每到月末,就会集体吃几天泡面,想起那段日子,我们总是会心一笑。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我们必修的专业课,我们还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课程作为我们的选修课,这不仅满足了我们的求知欲,也丰富了我们的假日生活。为了放松一下一周的心情,我常会在周六的晚上和同学一起去参加舞会,在那里,我也认识了许多其他系的学生。在假日里,我还学到了许多有关网络的知识,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在自己的博客里放一些近期的照片,或是发表一些个人看法、写一些心得,偶尔看看心里总是会开心好久。除了计算机,我还很喜欢英语,现在学校里有个人专门为研究生组织的英语角,我经常去参加它的活动。这不仅让我锻炼了口语还增长了知识。我非常喜欢现在的假日生活。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开阔。从上学认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余秋雨的散文。但我最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读就放不开手,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呼啸山庄》、《复活》这样的国外名著,也有《家》《平凡的世界》这样的中国名著,以及我最喜欢的《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既有神话小说的离奇又有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因此也让我爱不释手。《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猪八戒的好吃懒做和沙僧的忠厚老实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脑海中依然可以清晰的反映出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而感到惋惜。后来,有时间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使自己有一颗宽容博爱的心。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期的开始。当时只是完全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作者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也对当时的社会环境深有体悟,于是在一定程度上,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历史的长河中也留下了许多经典的小说给后人,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的读书,读一切好书。
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购物,我觉得,购物也是一种本领,也需要学习,只有学会购物,才会在购物的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才会买到价廉物美的东西,这就是我最深刻的购物感受。购物是什么?购物就是买东西。菜米油盐、衣食住行,哪一样不需要购物,作为购物大军中的一员,我们要注意的有很多。如果买食品类的话,要注意商品的质量,看它是否过期,是否有加化学物质,最好是有绿色食品的标志。不过,之前的奶粉事件,印有绿标的也有问题,使我不得不更加注意食品的安全了。还有,我感觉现在东西的价格越来越贵,而质量却没有相应的提高,这不得不使我们消费者找其他购物的方式,网上购物应该就是这样出现的吧,但是网上骗人的东西太多,你都不知道你买的东西的质量到底是怎么样,有时还会发生货没到,或不是自己要买的那个等诸多问题。还有就是现在很多衣服都在打折,而销售商往往都是在提高了原价格的基础上再打点折,对于这些,我们都必须清清楚楚,不然自己吃亏了还在那边得意以为自己占了便宜。
此外,我认为,我们都是经常购物的人,但真正会购物的人并不多,很多人都是买名牌,盲目跟从主流,有些人是看到便宜就买,也不管是否适用。我们应该要学会科学购物。把钱用在点子上,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有计划地购物,不跟从,不盲目。比如,看到有减价的商品,一定要看是不是自己需要的,如果不是的话,就是再便宜也不要买。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适度消费,不要盲目从众和攀比。量力而行,量入而出。自己需要的才是合理的。盲目从众就是看别人都买的东西,自己也随大流去购买,而买的东西往往并不需要。别人说好的东西,别人都买的东西,有时也并不见得好,即使这些东西比较好,也不一定符合你自己的需要,所以买东西要有自己的主见、有计划,保持冷静头脑,避免盲目性。总之,我们应该擦亮眼睛,学做一名理智的消费者。
不管人们有没有意识到,科学技术已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手机、电脑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步入平常百姓家,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想象一下,假如没有手机,我们如何随心所欲地与亲人保持联系呢;假如没有网络,我们又如何与远在异国他乡的朋友谈天论地;假如没有高清楚的电视技术,我们又如何享受华丽的好莱坞电影?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科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改变着我们的文化。
正是因为科学技术具有如此的重要性,我们的国家的领导人也在多种场合提出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很大地进步,步入了科技强国之林。但是,我们还应该熟悉到,我国很多技术都受限于发达国家。所以,我们应该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作为当前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应该熟悉到科技的重要性,还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具有献身科学的勇气和决心,具有用科学技术来发展全人类的博大胸怀。更重要地是,我们还应当教育我们的后代,要热爱科学,尊重科学!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我们中国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西安的羊肉泡馍,内蒙古的小肥羊,云南的过桥米线而我却对北京烤鸭情有独钟。
它那脆脆的皮,嫩嫩的肉,看着都叫人垂涎三尺,吃就更不用说了。我在北京住的那段时间还有过一次吃烤鸭的经历呢!
刚进烤鸭店,一股浓郁的香气便扑面而来。等了不一会儿,一个推着烤鸭的精致小推车就来到桌前,上面放着刚出炉的烤鸭。油亮的色泽加上五颜六色的花朵作陪衬,显得更加诱人。厨师们需要把烤鸭的皮一片一片地切下来,没过多久就完成了。香脆多汁的脆皮和蒜包在一张面皮里,可真是绝配。烤鸭色泽红艳,肉质鲜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刚吃完,嘴里那诱人的香气依然索然在我的唇齿间。
据说早在明朝,北京烤鸭就已成为官府人家的席上珍品。朱元璋建都南京后,明宫御厨便取用南京肥厚多肉的湖鸭制作菜肴。为了增加鸭菜的风味,厨师采用碳水烘烤,成菜后,鸭子肥而不腻,受到人们的称赞。即被宫廷取名为烤鸭。后来明朝迁都北京,烤鸭技术也传到北京,并被进一步发展。
北京烤鸭真是名不虚传啊!你吃了也一定会赞不绝口。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尤其喜欢读与写作。在书中可以找到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可以看到人间的欢乐与悲苦,可以窥测人的崇高与卑劣。所以,我爱书。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什么的。我喜欢上网,因为网络世界,资源丰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学习资料,并且学到很多电脑知识。作为21世纪的主人,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界应该是我们的目标,在业余生活中,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它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除此,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全归功于我。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心的浇灌,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在盆内,浇上一点水,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而太阳花结籽,也不必收藏,它自己会落在盆内的土壤中。等到第二年春天,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就会永不熄灭。
这就是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
我非常喜欢吃春卷,每年春节我都能品味到它的独特之美,是一种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当然,我喜欢吃春卷也是有原因的!
那是一个春节的夜晚,当时我还小。外婆从厨房间里拿出了一盘热腾腾的小点心。我傻傻地问她:“这个金灿灿的‘棉袄’裹着什么东西啊?”“你吃了就知道!”外婆和蔼地说。“棉袄怎么可以吃呢?”我非常得疑惑。但是我并没有多想,因为外婆啊外婆,我知道,你是我最亲的外婆,应该不会害我的,不会的!我拿着从外婆手中递过来的筷子,慢慢吃起来。
哇!真是色、香、味俱全呐。光闻上去,就已口水直流,尝起来味道一定更佳……那金灿灿的“外衣”裹着我最爱吃的蔬菜之一—黄芽菜,其中还包有肉丝与胡萝卜丝,实在是美味呀!
从此,我有了两项特殊的爱好:1、品尝各种各样的春卷。2、每年春节一定要吃一盘子春卷!
因为,吃春卷,是我国特有的春节习俗。可以让我们把我国的名族文化发扬下去!让我国公民永远记住我们的传统节日、习俗!
有个塌鼻子的小男孩儿,因为两岁时得过脑炎,智力受损,学习起来很吃力。打个比方,别人写作文能写二三百字,他却只能写三五行,但即便这样的作文,他同样能写得很动人。
那是一次作文课,题目是《愿望》。他极其认真地想了半天,然后极认真地写,那作文极短。只有三句话:我有两个愿望,第一个是,妈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聪明”,第二个是,老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一点儿也不笨”。
于是,就是这篇作文,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老师,那位妈妈式的老师不仅给了他最高分,在班上带感情地朗读了这篇作文,还一笔一画地批道:你很聪明,你的作文写得非常感人,请放心,妈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老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大家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
捧着作文本,他笑了,蹦跚跳跳地回家了,像只喜鹊。但他并没有把作文本拿给妈妈看,他是在等待,等待着一个美好的时刻。
那个时刻终于到了,是妈妈的生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那天,他起得特别早,把作文本装在一个亲手做的美丽的大信封里,等着妈妈醒来。妈妈刚刚睁眼醒来,他就笑眯眯地走到妈妈跟前说:“妈妈,今天是您的生日,我要送给您一件礼物”。
果然,看着这篇作文,妈妈甜甜地涌出了两行热泪,一把搂住小男孩儿,搂得很紧很紧。
是的,智力可以受损,但爱永远不会。
我们训练普通话差不多也有半个月了,这段时间我真的学到了许多真正的知识,读了十几年的书,我认为我的普通话是可以的,但通过这半个月的训练,我发现我自己的普通话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我在读书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因此我更要加倍努力了,每天第五节课就是听我们要考的文章,这时不仅要听而且还要小声的跟着读,这样才有效,有的字既是翘舌音又是后鼻音,这是我就很难读清楚,比如“学生身上”后面三个字都要读翘舌音“生”“上”是后鼻音,“身”是前鼻音这是我读起来很嚼舌头,没办法只能读慢一点,把每个音都发准、发满,这样重复多次的读,就能读好然后在加快语速。
虽然这样是我的舌头有点儿不舒服但想到以后,这点儿累又算得了什么呢?不仅如此,我还常常利用空余时间,拿着材料读给那些发音比我标准的同学听,让他一个字,一个词语的给我纠正过来,直至把一篇文章读的准确无误为止。开始时我一篇文章读起来要错很多,经过一星期的训练,现在我的普通话终于有点儿起色了,我感到很开心。练习了这么长时间的的普通话不仅使我的普通话标准了许多,而且也使我的打字速度加快了,上微机课时,老师让我们练习打字,我感觉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我暗暗自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它的用处还真多!知道了学习普通话的好处后,我就越来越喜欢练习它了,有时读别的文章的时候,还时常通过翻字典来纠正发音。在以后的训练中我还会经常这么做,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字音,还可以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寻找乐趣,让我真正领悟到学普通话的好处!
著名教育家班杰明曾经接到一个青年人的求救电话,并与那个向往成功、渴望指点的青年人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待那个青年如约而至时,班杰明的房门敞开着,眼前的景象却令青年人颇感意外——班杰明的房间里乱七八糟、狼藉一片。
没等青年人开口,班杰明就招呼道:“你看这房间,太不整洁了,请你在门外等候一分钟,我收拾一下,你再进来吧。”一边说着,班杰明就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班杰明就又打开了房门并热情地把青年人让进客厅。这时,青年人的眼前展现出另一番景象——房间内的一节已变得井然有序,而且有两杯刚刚倒好的红酒,在淡淡的香水气息里还漾着微波。
可是,没有等青年人把满腹的有关人生和事业的疑难问题向班杰明讲出来,班杰明就非常客气地说道:“干杯。你可以走了”。
青年人手持酒杯一下了愣住了,既尴尬又非常遗憾地说:“可是,我……我还没向您请教呢……”
“这些……难道还不够吗?”班杰明一边微笑着,一边扫视着自己的房间,轻言细语地说,“你进来又有一分钟了。”
“一分钟……一分钟……”青年人若有所思地说:“我懂了,您让我明白了一分钟的时间可以做许//多事情,可以改变许多事情的深刻道理”。
班杰明舒心地笑了。青年人把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向班杰明连连道谢后,开心地走了。
其实,只要把握好生命的每一分钟,也就把握了理想的人生。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
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柔软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
可是不幸的是,一天,我家的小黑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每年的国庆节,劳动节,还有暑假和寒假,我们一家人都出去旅游。但最让我难忘的旅行是有一次和一些朋友去探险。记不清那座山的名字,只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又下着雨,不知是那位同事心血来潮,建议大家去登山。大家也就同意了。
到了那里,我们在一个同事的带领下,直奔目的地,到达时我才发现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又或者路不在我们所走的地方,总之,我是糊里糊涂之跟着同事们去登的山,说穿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探险活动,因为我天生是个胆小鬼,如果一开始知道要做这样的冒险活动,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但到了那里我就没有退路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
起初,还有一点点路的痕迹,但是当我们爬了一会儿以后,就没有什么路可以走了。冷雨落在身上,都没有感觉,因为所有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如何往上爬上,我偶然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山腰,我往下一看感到头晕目眩,再也不敢往下看了。走到一处,发现一个不大的山洞,我们几个人就挤在山洞里,让几个有经验的同事先上去,上去之后,他们找来一些藤条,放下去拉我们,我们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被拉上去,正在这时,有个同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发现是保险公司打来,要他参加保险。这让我更加的为自己的处境而担忧。
再后来,我们听到了几声鸡叫声,知道山顶上有人家,心里才稍微的放松了一些。于是就派一个先上去问路,后来他们请来了几个山里人,拿一根非常粗大的绳子,把我们一个个被拉了上去。这样的经历真是难忘。
每当看着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总会勾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
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幸福的。那时候的我和同龄的孩子一样,是那么的贪玩、调皮。捉迷藏、过家家、上山采蘑菇,爬树捣鸟窝,下河摸鱼虾。这些可都是我们小孩最喜欢玩的事。特别是下河捉鱼,这是我们最拿手的本领。一有空,我们就呼朋引伴向村边的那条小河奔去。大伙跑到河边时,连小裤管也顾不上挽起来,就争先恐后地纷纷跳进河里去了。其实这条小河严格来讲只是一条小水沟!水不深,只没到膝盖,水清澈见底,但可以看到一小群一小群的小鱼游来游去。我们下水后,就在水里跑来跑去,“扑通扑通”的,水花乱溅,我们乐得哈哈大笑,不久,清澈的水已被我们搞得浑浊不清,甚至连水底的淤泥也翻上来了。
这样一来,那些原本还在逍遥自在游玩的小鱼就被迫把头浮出水面呼吸,而我们呢?一看到那些小鱼就飞快地伸出小手把它们迅速地从水中抓起来,放进事先就准备好的小塑料桶里。于是这些可怜却又可爱的鱼儿只能乖乖地在桶里游来游去了。每一次,我们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先把鱼儿搞得晕头转向,再来个浑水摸鱼,于是几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回到家总免不了挨大人的骂,为什么呢?因为每次捉鱼回来,总搞得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衣服上、脸上、甚至头发上都沾上泥,活象一个小泥人。
但即使是这样,却丝毫没有挫伤我们贪玩的积极性。因为小孩顽皮的天性已占据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那条小河,成了我记忆中童年的乐园。回忆总是美好的。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的时光,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学习有快乐、有痛苦、有悲伤、也有烦恼。
进入大学前,我以为大学的学习就是自主学习,什么硬性规定也没,可以自由自在的学习。进入大学后,我发现原来的想法是那样的天真,甚至接进无知。现在的生活和我之前想象的真的可以说一点都不一样。
读高中的时候,老师们经常鼓励我们,对我们说,熬过了高中,到了大学就轻松了。现在想想,那只不过是老师们的一个善意的谎言而已。
总的来说,我的学习生活还是多姿多彩。和高中的那种枯燥无味的学习生活比起来,大学生活真的好上了很多很多。课堂气氛也比高中的时候活跃多了。而且大学的课外学习也提供了我们很多学习的机会。大学我们有很多课外的学习时间,那都是我们充实自己的好机会。平常我最多的时间都花在看书上。图书馆就是一个知识的宝库,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看,看得最多的要算是教育类和计算机应用类。当然,网络也是我们学习的好地方,只要我们遇到不懂的问题都可以到网络上去寻找答案。计算机方面我大多是用在学习上的,用来查东西,用来学习软件,大学期间我学习了好几个软件,每个软件都花了不少的时间。
我的学习生活还远不止上面说的这些,总的来说,我的学习生活是过得充实而有意义的。
人出生之后就要学习,学习怎么跟世界交流。也就是跟你身边的人交流,跟你的家人交流,跟你的朋友交流,跟你的同事交流。这时就需要处理各种人际关系,而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人的修养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经常可以听见这样的评价:这个人的修养真好,和他交往是一件快乐的事,或者也有人说:这个人的修养真差劲,太粗俗了。
修养常常与个人的文化水平有关,有文化气息的人,在谈吐举止之间,自然地流露出一种高雅,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古人形容一个世代文人之家为书香门第,事实上,门是绝不可能透露出书香之气的,即使在屋里堆再多的书。真正能透出书香的,能够让人在交谈中感受到那种浓浓的书香气息的是人,只有人才能在那种举首投足之间闪现出修养这两个字来。当然,修养也包括了举止、仪态、谈吐等。但文化气息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提高自己的修养,我想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谈吐和举止,不做不文雅的举动,不说不文雅的话,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要让自己多看点儿书,从书里沾一些书香气息出来。总是有那样的一种感觉,文化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不是有形的,你在看它时,决不会有任何的感觉,但它却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你,也许你自己也不会那么深刻的感觉到这种变化,但是别人却会感觉的到,发现你的变化,发现你的改变,发现你的令人刮目的地方。
一个有修养的人,是一个你乐于交往的人,与这样的人交往,不论是谈古论今,或只是谈谈家常琐事,都会是人生的快事,在这样的交往中,你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反之,如果和一个毫无修养的人交往,则你会感觉如坐针毡,时间过得太慢,每分每秒都是一种折磨。
人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说明服饰对人们是很重要的。
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一个比一个时常漂亮,也难怪男人们会说喜欢夏天,因为夏天里女人的服饰会让人眼花缭乱的同时,也大开眼界,大饱了眼福。记得还我在上学的时候,学习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老师教育我们不要以貌取人,告诉我们心灵美要胜过外表的美,而今天这些都已经成了老调子,取而代之的思想观点则是脸蛋的美美不过漂亮的服饰。一件名牌服饰着身会让普通的人也顿放光彩,而再美丽的人穿着朴素无华,也会另她的美大打折扣,这往往会成为人们看人的一种世俗的观点。
看着大街上的人流,穿着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色和美,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气质风格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其实这也真的是一门学问,只有在不同的场合穿着最适合的服饰,穿最适合自己个性的服饰,才会给人以和谐的美感。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同样的是,它永远是一生最快乐,最无忧无虑,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日子。
我的童年几乎是学校与家的2点一线的生活。小时候做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总是觉得那时是那么的傻,那么的幼稚。记得小学的时候,自己识字还不是很多,但我总是要抢着教其他比我小的孩子。每次自己教别人的时候就会很骄傲,很自豪,仿佛全世界的孩子就自己知道的最多。童年的记忆就是学校门口的小店,每当下午放学后总是挤满了孩子,手里抓着钱,买着小吃,现在想想当时的小食品,真是怀念。
童年的记忆就是跳一根皮筋,虽然每次都是汗水淋漓的,累得很,但还是很高兴这样蹦蹦跳跳的。除了跳皮筋,我们还玩跳房子、踢毽子、跨脚步等等,想到那时玩游戏,也是有流行的。如果那时走进我们小学,就会看到操场上都是跳皮筋的人或者都是踢毽子的人。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怀念的日记,不轻易地一翻会让你感到留连忘返,有的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让人记忆犹新,但更多的还是带给我们童年时无限的欢娱与喜悦。然而,现在长大了,知道了许多虚伪的东西,知道了许多丑陋的事情,这些都是很无奈的。很多东西在流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远了。但是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也都成为了记忆。那时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是现代人不能理解的。岁月,像流水般顺着我的头发和指尖悄悄的流淌,我,就像一只小船,在水中轻轻的荡漾,船桨上,那绿色的苔藓里,有我童年美丽的印章。我觉得童年是诗意的。
人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说明服饰对人们是很重要的。看着大街上的人流,穿着各不相同,各具特色的服饰,心中总是很感叹,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的服饰款式基本上是统一的,颜色也只有绿色、蓝色、黑色、灰色等那么几种。而现在,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及气质风格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服饰,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服饰穿着也渐渐成为一门学问,只有在不同的场合穿着最适合的服饰,穿最适合自己气质的服饰,才会给人以和谐的美感。我认为,对于服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服饰的看法也会随之改变。“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点不会变。
小时候,我不怎么会打扮自己,妈妈给我买什么衣服,我就穿什么样的,只要是新衣服,我就都挺喜欢的,随着慢慢的长大,我对于服饰有了自己的看法。学生时代一般都是我和妈妈一起去逛街,我自己选择衣服的款式。而妈妈主要负责查看衣服的价格与质量。现在出来上学了,对于服饰的看法,又发生了相当大的改变。起初大概是追求时尚,自己买回来的衣服,时间久了,往往都不喜欢了,现在倒觉得,衣服不用多么的花枝招展,只要搭配恰当,简洁大方,适合自己就可以了。如果要赶潮流永远都是一件辛苦的事情。现在一些青年人盲目追求名牌,其实在我看来,服饰是否恰当,与品牌没有必然联系。不穿名牌而穿着适合自己身份和气质的衣服,同样能吸引别人的眼球,令自己自信。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五彩缤纷的,有喜、有怒、有哀、有乐。金色的童年总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它其中有喜有乐。童年有时候是痛苦的,因为它少不了怒和哀。当然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在喜怒哀乐中度过的。金色的童年带我们度过儿童时代,悄悄走进了青春。
记得刚上小学时,我还是一个什么也不懂得六岁儿童。到学校不敢和别的同学说话、玩耍,只有独自坐在座位上发呆。有一次,一个伙伴儿跑过来,调皮的用手打了我一下,当时我就“呜呜”的哭了。我真不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会那么脆弱,那么胆小呢?为什么和小朋友连话都不敢说呢?现在想想真是觉得有趣。
三年级时,我也逐渐变得开朗了,我也逐渐懂得如何学习了,再也不像学前班一样,什么都不知道。那时,我的朋友也比较多了,也喜欢和他们一块儿玩耍了。
到了五年级,我对学习理解更加深刻了——学习要靠自己,也是为了自己的将来。所以我更加努力学习,把握住了机会,考入了初中重点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