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企业绩效考核方案【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加强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第一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师生公认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对象为民办职工性质的后勤人员。
第二条:每学年考核一次。
第三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等考核。
1、思想道德修养:主要从政治态度、工作态度和道德素养三个方面来考核:
① 政治态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团结进取、为人师表,有敬业、奉献精神,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
② 工作态度: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热爱本职工作,能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勤勤恳恳。
③ 道德素养: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不制造矛盾,对人宽容,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胸襟坦荡,顾全大局,勇于承担责任。
能:主要考核后勤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情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独挡一面,工作效率高。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具有进取精神,不轻易满足现状,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有计划,对本职工作的开展,完成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能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严于律己,无失职行为。
出勤:主要考核后勤人员的工作纪律,具体表现为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大小会议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病假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30元。
绩:主要考核后勤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益,具体表现为履行岗位职责,布置任务完成情况。
第四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优秀、合格等次民办职工享受镇政府给予的绩效奖金,不合格等次员工停发当年度绩效奖金。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2个工作日的,岗位补贴打折发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
1、本学年工作中有责任事故的
2、在廉政、行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差的
3、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年度内有旷工现象的。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明确为不合格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
2、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撤销或触犯刑律、受拘留以上刑事处罚;
3、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
第五条:考核的基本程序
1、同行互评,每学期结束前召开全体后勤人员会议,全体后勤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
2、行政领导测评,由相关各处室代表组成。
3、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对后勤工作人员填写测评表。
4、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85~100分为优秀等,60~84分为合格等, 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参加公办年度考核的形式,以12%的比例评出优秀等次。)
5、考核结果
考核等次结果由学校领导集体审定后,通知给被考核者。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要在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核实,在15天内做出维持或改变原等次的决定,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其本人。 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本实施意见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方案自通过年度起开始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职能部除管理干部以外的全体员工,二级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各单位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二级子公司财务人员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五条 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工作内容的计划性和目标性较强的员工 Ⅱ类员工:每月工作性质属[]重复性、日常性工作的员工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Ⅰ类员工主要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Ⅱ类员工依据职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
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任感和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八条 考核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事业部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导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人事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 考核周期
以半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以试用期为考核周期。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十条 考核流程
根据职位说明书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每年1月和7月份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对该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各部门应于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 培训
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时,应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资料,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从而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岗位轮换和晋升
在进行岗位轮换和晋升时,应参考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把握员工的工作和环境适应能力。 注:工资序列升(降)每半年进行一次,在每年2、8月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员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工资职级调整可不受事业部规定的调薪时间限制:
(1)职务晋升;
(2)在市场业务发展、技术创新、新事业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必须填写《特殊调薪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绩效收益
第十六条 审批流程
考核结果处理表按被考核者——直接主管——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的流程进行审批,但汇总报表要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 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第十七条 考核面谈
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目的在于干部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因此每次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当与被考核者进行考核面谈,加强双向沟通。
考核面谈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应做到:
(1)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
(2)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3)讨论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书面绩效改进和培训计划。
第十八条 绩效改进
每个考核期结束后,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应经过协商共同制订《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十九条 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员工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绩效考核标准时,经考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还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结果重新进行评定。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归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并负责保存。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考核原则
1、绩效挂钩(每月拿出一部分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中层干部3000元、老员工2000元、新员工/劳务派遣员工1000元。)。
2、过程管理(按层级每周调度工作完成情况)。
3、定量原则(科室和员工工作安排尽可能量化)。
4、分级考核(党组对科室进行考核,科长对员工考核)。
5、反馈原则(科室、员工工作完成进度、考核情况通过信息平台动态公布,每月分层级进行沟通)。
二、考核实施
(一)对科室的考核。
1、绩效考核构成: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重大事项加分考核和一票否决项考核。
1.1科室月度考核=公共部分考核+职能工作部分考核+交办、督办部分考核
1.2科室季度考核=市局季度或半年度考核
1.3科室年度考核=(区局科室月度考核得分x40%)+(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x系数x50%)+(民主测评得分x10%)+加分项
2、科室月度考核:
2.1考核内容:
2.1.1公共部分考核(30分):工作纪律、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宣传报道、计算机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
2.1.2职能工作部分考核(60分):科室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1.3交办、督办部分考核(10分):领导交办的临时性重点工作。
2.2、考核流程:
2.2.1公共部分考核:由区局领导牵头,带领办公室相关人员实施考核,考核细则见附表1。
2.2.2职能工作考核:月初,科室制定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初审,并在月办公会书面形式确认;月度计划确认后科室进行周分解,每周一由分管领导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次月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打分。
2.2.3交办、督办工作考核:
在月度工作中,如出现临时性重点工作,由领导签发《督办记录表》,责成相关部门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督办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在《督办记录表》中填写完成情况,报领导审核,完成情况纳入当月考核。《督办记录表》见附表2
2.3考核反馈:办公室每月下发考核通报,并在公司绩效考核系统内公示,科室对月度得分有异议的,可以申诉。
2.4科长、副科长月度考核得分=科室月度考核得分
2.5科长、副科长月度绩效工资=科室月度考核得分x绩效工资
3、科室季度考核:
3.1考核办法
季度考核以市局(公司)季度考核评比结果为依据,根据在全市考核名次计算奖惩,考核结果在市局季度或半年度考核通报发布后,根据名次兑现奖惩。
3.2名次计算
综合管理、安全保卫、信息工作、法规工作等相加为办公室排名依据。
专卖管理得分为专卖监督管理科排名依据。
营销服务得分为客户服务科排名依据。
财务管理得分为财务委派室排名依据。
内部监管得分为内管组排名依据。
3.3、奖惩办法
3.3.1各科室在市局(公司)组织的季度或半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奖励科长1500元,排名第二奖励科长1000元,排名第三奖励科长600元。
3.3.2各科室在市局(公司)组织的季度或半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倒数第一罚科长1500元,排名倒数第二罚科长1000元。
3.3.3若市局季度或半年度考核结果只列一个等次,则不奖不罚;若市局考核结果列二个或三个等次,则只奖励第一名;若市局考核结果列四个等次,则奖励第一、二名;若市局考核结果列五个等次,则奖励第一、二名、罚倒数第一名;若市局考核结果列五个以上等次,则奖励第一、二、三名,罚倒数一、二名。
3.3.4奖惩应建立严格审批手续,由办公室将奖惩情况报区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交由劳资员做增减工资。
4、科室年度考核
4.1年度考核分值构成
科室年度考核=(区局科室月度考核得分x40%)+(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x系数x50%)+(民主测评得分x10%)+加分项
4.1.1科室月度考核得分=1-12月考核得分平均分
4.1.2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及系数设定
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设定:第一名积分为100分,第二名积分为99分,第三名积分为98分,第四名积分为97分,第五名积分为96分,第六名积分为95分,第七名积分为94分,第八名积分为93分。
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系数设定:财务委派室系数1、内管组系数1、办公室系数1.03、专卖科系数1.03、客服科系数1.03
4.2奖惩办法
4.2.1一年内在全市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科室,党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科室,党组将建议市局党组对其科室负责人作免职处理。
4.2.1根据年度科室得分排序,区局每年度评选先进科室一个,获评先进科室的奖励2000元。
4.3重大事项加分考核
4.3.1工作突出被市局认可,并且加以推广的加2分(召开现场会);工作有创新(创新课题、QC课题),在省、市、区局立项的分别加3、2、1分,立项课题获省、市、区局前三等奖的分别加4、3、2分,同一课题立项、获奖分别加分,如同一创新项目同时被省、市、区局立项、获奖的,则以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4.3.2 获得一类荣誉,加5分,二类荣誉加3分,市级(副厅级、厅级)荣誉加1分,县级(处级)荣誉加0.5分;竞赛类:获得一类荣誉,加5分,二类荣誉加3分,三类加2分,市局荣誉加1分,县级(处级)荣誉加0.5分。同等级别集体荣誉多加50%。
4.4一票否决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责任书》、《专卖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或未能通过贯标认证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5民主测评
4.5.1民主测评考核:由区局(分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员工根据权重分别评分;科室民主测评考核的依据是科室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情况、部门协调等。
(二)对员工的考核
1、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
2、考核方法
2.1月度考核
2.1.1月度考核
员工考核由科室按照考核细则执行,员工考勤按照徐烟专20xx(100号)文件执行。
2.1.2员工月度考核得分=科室月度得分30%+个人得分70%
2.1.3员工绩效工资=员工月度考核得分x绩效工资
2.2年度总评
分值计算: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90%+民主测评10%
3、考核奖惩
3.1一年内个人在科室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员工,科室负责人对其戒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员工,次年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连续三年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员工,次年对其退回劳务代理公司或解除劳动合同。
3.2每名员工建立绩效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等依据。
4、考核反馈
月度考核结束后,部门负责人与排名落后的员工进行沟通,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通过充分地沟通,使员工更好的掌握考核指标和目标,便于次月更好地完成目标,并填写《铜山区局(分公司)绩效管理沟通手册》,最后由员工填写本人意见,双方签字确认,员工对月度得分有异议的,可以申诉。
第一条 考核目的
科研绩效考核是研究所实施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定期地对各团队科技工作进行回顾与评估,为各团队分析不足、明确方向提供依据,为研究所确定与调整发展目标提供支持,从而促进科研绩效的提高,推动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通过绩效考核,为岗位聘任、绩效分配、薪酬调整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二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进入创新基地的科研组织单元。其中科研组织单元应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紧密的学术联系,共同申请并统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经费,协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务的单元(即通称的“课题组”,以下简称团队)。由科研人员自主申报,部门审定,考核委员会认定。
考核期内,课题组发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后运行超过一年的,按新的课题组进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选择按照新的或原有课题组进行考核。
课题组成员中,到所工作不满一年的岗位聘任或所项目聘用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其他岗位聘任和所级项目聘用人员均须参加考核。
第三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两年。研究所于考核周期结束的当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组织科研团队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数据测评和定性指标评估两部分内容。
定量数据测评包括经费与科研项目、学术影响与获奖情况、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根据科研数据折算为相应得分。
定性指标评估包括科技工作显示度、目标凝练与可持续发展、与研究所战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
依据科研工作的性质,科研团队分为三类,A类为高技术研究开发团队,B类为定向基础研究团队,C类为国防科研团队。各团队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质,自主决定参加不同类型团队的考核。不同类型团队考核内容所占的权重如下:
考核指标的详细说明见附件。
第五条 考核分值计算
(一)定量数据测评
把团队定量数据测评的每一部分内容小分相加,同一类团队中累计得分最高的定为该项内容的权重值,其他团队则根据相应比例折算出该部分内容的得分。
例如:某A类团队成果转化累计分为120分,且为所有A类团队中的最高者,则将它定为该项内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类团队累计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该项得分为20.83分,依次类推。
其中,1、2、3考核项按照上述办法以总分和平均分别计算得分,并以各50%的权重计算为最终得分。第4项按总分计算得分。
最后将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数据测评得分。
凡指标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标准人均计算,标准人数计算方法为:正高、副高、中初级每人分别记3、2、1,相加即为标准人数。实有人数按参加考核的人数计算。考核期内人员发生变动的,标准人数计算到变动的月份。
考虑到考核的相对公平合理,当申报某一类型团队少于或等于2个时,申报该类型的团队须选择其它类型团队进行考核。
(二)定性指标评估
定性指标评估由专家委员会对各评估项进行分档,对应为相应的得分,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根据权重加总,即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第六条 考核等级
(一)团队考核等级
各科研团队的考核等级比例分布如下:
定性评估委员会在对团队定性评估各项指标进行分档打分的同时,推荐一定数额的优秀团队,获2/3(含)以上
委员会成员同意的团队可直接确定为优秀团队(但总数不超过优秀名额的一半)。
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团队类别进行排序,按强制分布确定考核等级。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1.团队负责人的考核等级原则上与团队等级相同。
2.团队内部成员的考核等级由团队负责人确定。团队成员优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团队的得分依次线性递减,由所务会核定。
核定办法为:定性评估优秀和考核总分第一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80%,良好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20%、良好比例为80%,合格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良好比例为20%、合格比例为80%,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线性关系分别计算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优秀名额,合格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良好名额。
3.院士、特聘研究员原则上确定为优秀等级,不占团队优秀比例名额。
(三)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新到所人员在第一年执行等级不高于“良好”,不占团
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满一年后,可参照参加考核的成员确定考核等级,占团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
第七条 考核实施
(一)考核责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科技处、科研支持部密切配合,会同其它管理部门一起执行。
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各团队进行核查、补充,并由相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定性指标评估由各团队提供书面材料并进行陈述,所领导、全体创新基地研究员和各科研部门负责人、机关各处处长组成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对各团队进行评估。所务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部分所外专家作为定性指标评估专家。
绩效考核仲裁小组对在评价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由所领导、科技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五人组成。组内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力资源处负责考核争议与申诉的受理。
所务会对考核成绩及其使用、申诉处理有最终决定权。 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科研支持部负责电子考核系统的技术支持。
(二)具体程序
1.提供基础数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
2.复查补充数据:各团队根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补充、复查,通过电子考核系统上报考核数据,并提交定性指标评估材料。
3.定量数据审核:科技处、科研支持部等部门对定量数据测评指标得分及其依据进行最终审核。根据各部分内容的权值比重,计算出定量数据测评的最后得分。
4.定性指标评估: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根据团队的陈述,对定性指标评估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5.等级评定:人力资源处汇总定量数据测评与定性指标评估得分,即为考核的总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评定考核等级。
6.公示:人力资源处将考核结果报所务会审定后,向全体团队负责人予以公示,接受团队的申诉和监督,最终确定各团队的得分与排名。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研究所各类资源的分配挂钩,具体运用
如下:
(一)确定重点发展方向。研究所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和调整重点发展方向。各团队结合考核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发展目标。
(二)动态优化科研队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研究所不再负担其系数1的绩效津贴。连续两次排名最后10%的团队,原则上予以调整或解散。相关团队成员可在所内寻找新的接纳团队,逾期不能找到接纳团队的,研究所将终止或解除与其个人的聘用合同。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稳妥性与合理性,所务会在做出调整或解散团队决定前,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三)分配研究生名额。考核优秀的团队,适度调增研究生招生名额;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适度削减研究生招生名额。
(四)核定绩效津贴数额。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津贴数额。绩效津贴数额为绩效津贴基数与各等级系数之积。研究所定期调整绩效津贴基数和各等级系数。
第九条 考核申诉
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团队有权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处应
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予以延长,但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经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由人力资源处牵头会同科技处负责解释。
为更好地调动和发挥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按劳分配,根据护理人员绩效积分来分配奖金,特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结合相应岗位职责及工作完成情况,对不同职称层级、工作岗位、班次的护理人员给予不同的系数,同时结合护理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对在岗护士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实际工作动态管理分配系数,奖惩罚劣,最大限度地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护理工作量、护理质控等方面。
三、考核方法
工作量分(班次分):白班5分(A班),小夜班6分(P班),大夜班(7分),搭班6分,休息时间送病人根据时间段算分。
工龄分:工龄x0.1。入院当年工龄分为0,次年为0.2,以此类推;临时聘用护士岗位也计入工龄,(以入院时间开始计算,中途请长假者不算。)
系数:科室不分临时聘用或正式聘用护士。入科时有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所有考核通过(含护理部及科室考核),试用期半年年后系数1.0;入科时无护士执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所有考核通过,试用期半年后如取得执业证书并能单独值班者1.0,未取得执业证书或不能独立胜任工作的0.5;新护士一年内未通过考核者,降系数至0.5直至考核通过为止。其他护士系数1.0。
职称:工资体现。
职务:护士长1.3,副护士长1.1,未担任职务的护士1.0。
奖励:(按奖惩条例)
惩罚:(按奖惩条例)
质控扣款:(医院质控和护理部质控扣款)
四、核算方法
1、个人绩效分=工作量分(工作量分=小夜班╳6+大夜班╳7+白班╳5+工龄分)╳系数╳职务╳职称。
2、个人奖金=护理组奖金总数∕护理组绩效总分╳个人绩效总分。
3、实发奖金=个人奖金-惩罚及质控扣款+奖励
五、护士工作奖惩条例
(一)惩罚条例
1、劳动纪律
上班迟到或早退扣5元,迟到15分钟30元,30分钟以上旷工,以科钟为准,一小时以上除扣款外并按旷工处理上报医院。上班时间未向护士长请假擅自离岗参照早退处罚办法。搭班不在科内听班按脱岗处理,一次300元。
未经护士长同意,擅自换班一次扣100元;擅自换班或请他人顶班造成脱班双方扣200元(书面请假),不服从科主任应急调配扣100元。
上班干私活(打电话闲谈、戴耳机听音乐、手机上网、洗头洗澡、带小孩上班、看小说、聊天等)一次扣10元。
上班时间在护士站睡觉一次扣10元,在值班室或其他地方睡觉扣20元。
在办公场所高声谈笑,引起投诉一次扣10元。
2、仪表与服务态度
上班着装不整齐(披肩发、戴耳钉耳环、戴手脚链、戴戒指、留长指甲、染指甲、未戴胸牌、未戴工作帽、未戴手表等),科内质控一次扣10元,护理部质控一次扣20元,上班时间吃早餐扣10元。
与病人或家属吵架一次扣10元,由于工作失误而影响护理质量造成医疗纠纷者一次扣60元(造成医疗损失者按医院法律条例处罚)。
病人或家属投诉护士态度不好,经核实无误一次扣20元。
工作人员上班时相互吵架,双方各扣50元,无理取闹骂人者加扣20元。
3、工作质量
未进行财产交接双方各扣10元,发生财产数目不清造成遗失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财产损失金额10%赔付(100元之内财产按实际数扣除,100元以上财产,则按100元+超出百元的部分再按10%赔付)。
未进行床边交接班,交接班未查看病人双方各扣1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一次扣10元,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护理工作常规和制度,发生护理安全意外事件如管道脱落、窒息、输液外渗等按情节轻重扣10元不等,并上报护理部。
护理记录中有违反书写原则现象每处扣5元;护理文书涂刮一处扣2元;未及时书写护理记录或转抄不及时造成病历上交延误扣6元,造成医疗纠纷者一次扣20元;医嘱未及时签名每处扣2元,造成医疗纠纷者扣20元;医嘱录入错误且在核对时未及时发现一次扣第一责任人10元、相关责任人各扣6元,每班下班前不查对医嘱或未查对出错误者扣10元;护理部护理文书质控检查发现问题,扣相关责任人10元∕处。
各种登记表记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元,各班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每次每处扣2元。
发生一般差错每例扣60元,发生严重差错每例扣100元,并上报护理部。造成科室或病人的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发生差错主动上报的扣罚减半,隐瞒不报的扣罚加倍。
护理部月质控检查中所发现问题涉及到个人的,每人次扣10元。
业务理论考试低于70分,扣10元,低于60分扣20元,50分以下扣30元,(包括院内和科内考核),医院操作考试不及格或补考一次扣20元。
无故未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扣20元。
质控员未履行单月质控职责扣10元。
新护士导师为履行指导职责扣除当月津贴20元;如指导的新护士当月考核成绩不及格每项扣10元。
(二)奖惩条例
参加护理部业务考试,理论成绩90分(含)以上,操作95分(含)以上奖励10元,100分奖励30元。
满意度测评(医院及科内)受病人或家属书面表扬者每票加10元,个人收到锦旗或表扬信加100元。
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差错事故发生者每例加10元。
第一作者在省级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10元,核心期刊每篇加20元,发表专著加30元;主持国家级课题每项加40元,主持省级课题每项加30元,主持市级课题(含校级课题)每项加20元。(护士长不参与此项奖励)
受科室委派参加院内或院外比赛者,加40元,比赛获奖再按等级奖励;院内一等奖加160元,二等奖加100元,三等奖加60元;院外一等奖加200元,二等奖加140,三等奖加100元。
全年夜班总数排名本病区前三位的每人加50元。
担任新护士导师者每月加津贴20元。
不管是咨询顾问给医院做绩效咨询项目,还是医院绩效办有关人员规划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在完成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初步设计后,听取了医院有关各方的意见,则需要对绩效考核方法进一步优化。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的持续优化一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 指标目标值
在对医院绩效考核初步方案进行评估时,我们经常发现,某些科室考核的分数远远脱离了正常的区间,时常超过130分,或低于70分。这时,首先要做的第一件是,核实考核指标实际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只有在实际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优化才是有意义的。对于考核分数高分的情况,往往可能是指标目标值设置出现了问题,需要进行调整。在医院、科室业务发展迅猛的阶段,参考历史值设定的目标值,与实际值相比往往都偏低,需要在对医院、科室业务发展预测的基础上,来重新调整目标值。对于考核分数低分的情况,需要判断周期上是否属于个别月份,还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这种情况?如果属于个别月份,则可不进行调整指标目标值。
如果属于较长时间的情况,需要分析科室业务萎缩的原因,是外部因素造成的,如疾病谱的变化,还是内部原因造成的,如管理不善造成患者流失的。经过缜密的分析后,判断可是科室业务萎缩是外部原因造成的,可适当调整目标值;判断是科室业务萎缩内部原因造成的,可维持原指标目标不变。
二、 指标权重
在对医院绩效考核初步方案进行评估时,有时候会发现,科室绩效考核分数的大幅偏离,是由于个别指标的考核分数出现异常造成的。个别指标的考核分数出现异常的原因,排除指标目标值设置的合理性之后,很可能是由于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引起的。指标权重的设计一般是根据医院关注重点,按照经验或采取指标对比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来实施的。如果指标权重的设计结果在指标间不均衡,很容易造成单个指标对整体指标考核结果影响较大的情况。在管理实践中,对于数据比较稳定、可靠的指标,通常可以给予较高的权重;对于数据波动比较大、不太可靠的指标,通常可以给予较低的权重。
三、绩效工资基数
判断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具备可操作性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工资发放额度是否符合医院管理层、职工的预期。绩效工资发放额度常见的计算模式都是绩效工资发放基数乘以(百分制绩效考核分数/100分)。如果绩效考核分数能够准确、客观反映医院、科室、员工的业绩,那么调整绩效工资基数肯定是势在必行了。如果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工资基数核算以医师费模式为主,那就需要对医师费提取费率进行重新测算了。如果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工资基数核算以岗位价值为主,那就需要对岗位价值的要素重新审视,必要时组织专家再次进行岗位价值评估。
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在上述三个方面完成优化后,其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将大大提高,完全可以在医院大胆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