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什么是失业保险(优秀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无法维持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三)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一次性发给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按照下位法必须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原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省失业保险待遇期限计算办法规定如下:
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我省辖区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都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城镇私营企业;港、奥、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自筹经费,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