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租房(最新5篇)

重庆公租房条件 篇1

1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 可以申请什么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3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1)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填写黄色申请表;

(2)其他人员填写白色申请表。

2、身份证明

主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的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1)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3)主城区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情况证明。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

(2)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

(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提醒:市公租房管理局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通过主城各区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申请包配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申请户型规定:

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4 在哪里办理申请?

(1)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申请

重庆上周主城成交商品房6697套 篇2

11月21日,晟城地产市场研究部传来数据,11月14日到20日,主城区成交6697套商品房达55.72万平方米,虽然成交量环比小有下降,但价格却上升了5.7%,建面均价达7650元每平方米。

学区房、改善房走俏

“家里本来有房子住,但为了小孩读书,想再买一套。”上周,已多次踩盘的江北市民徐先生再次来到位于江北嘴的某主打教育牌的项目,在确定其暂无可售房源后,将目光转而投向了渝北中央公园片区。

徐先生说,小孩明年就面临入学问题,现在自己居住的地方配套教育资源较差,为了读上更好的学校,他从今年房交会就开始忙着看房。

“才生了二娃,面临着不得不换房的问题。”11月19日,渝北区房交会,碰见了专程赶来看房的市民罗先生,他一家三口和老人同住在位于两路的'一套三居室,虽不算宽裕,倒也足以应付。

随着今年第二个小孩的到来,居住空间显得局促,不得不换一套更大的房子。

“起码要换一套四居室以上的房子!”罗先生表示,卖掉原有的房子再去换房,压力不会太大。

与以往年末置业季刚需“主打”不同,今年入冬以来,学区房、改善房等相比刚需项目更贵的楼盘,开始成为市场热点。

而上周主城成交建面均价5.7%的上升,有分析指出,正是改善型房源刺激下的结构性回升。

“北区”三项目同日推出

“在年末置业季被看好的背景下,开发企业紧跟步伐,加紧供应。” 晟城地产市场研究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仅11月19日当天,江北区和两江新区就有3个项目同时新推或者加推,且成交率平均已达88%。

新江与城售楼部上周新开盘推出155套房源,销售套数146套,去化率高达94%。

有分析认为,除了品牌效应和环境配套外,拥有轻轨资源以及户型设计抢眼,是其热销原因。

比如其不到85平方米的户型,不仅可实现三房功能,还带有主卧独立卫生间和衣帽间。

同一天推出的宏帆凤凰湾和建工依山郡两个项目,户型区间都在40~80平方米左右不等,同样表现不俗。

上述3个项目当天共推出房源487套,套内均价均在9000余元,综合来看平均成交率在88%左右。

进入11月以来,各大房企都延续甚至加大了推盘节奏,应对年末置业季,11月就有37个项目相继入市。

此外,就区域来看,上周沙坪坝区以1151套成交量排名第一,渝北区以944套成交紧随其后。

而两江新区则以成交量环比上升12.5%位居第三。

重庆3000多户违规享受保障房被清退 篇3

11月21日消息(记者吴新伟)华龙网消息说,在今日召开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交大会审议的该市政府去年度预算执行和审计报告显示,去年,部分区县3987户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2559套和补贴补助962万元,已有3685户被取消保障待遇。

重庆市审计局局长袁天长表示,对于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上,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和核销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6207万元(占总额的37.4%)。

他说,十个区县未落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13775万元,已有四个区县安排拨付资金3607万元,其余10168万元将根据保障房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逐步安排拨付到位。

两个区违规获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94万元已全部归还。

两个区县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相关租赁收入612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部分区县的3987户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2559套和补贴补助962万元,已有3685户被取消保障待遇,并通过腾退收回、提高租金、补收差价等方式整改1769套保障性住房,追回补贴补助732万元。

两个区未及时发放保障对象的租赁补贴662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重庆公租房购买相关政策规定 篇4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重庆公租房 篇5

重庆公租房政策规定的是需年满18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相关的政策如下问: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配租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 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六、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租赁期限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退租情形

1、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风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人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转租、出借的;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也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经过的程序

登录市公租房网站或直接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将纸质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受理点——>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完成初审——>市住房保障机构完成复审——>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公示——>摇号配租——>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发出入住通知——>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六、对租赁期限规定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住用规定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八、怎样才能购买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人租赁5年期满,可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售价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等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购房人的具体条件和购买办法将另行制定。

九、关于监督管理规定

(1)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和查实社会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同时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住房保障机构组织对承租或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

(3)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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