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通用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通用3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篇1

为助力xx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解决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我镇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随手拍”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提高镇村干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参与度,发动各村年经干部广泛参与,将身边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记录下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帮助全镇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拍摄内容

全镇范围内存在的生活垃圾大量滞留,垃圾桶严重破损,沟塘内大量漂浮物,路面未清扫,公厕卫生状况差等有关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二)提供信息要求

手机拍摄的突出问题照片或小视频,要求画面清晰,并注明具体时间地址,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三)平台建设

建立一个“随手拍”活动微信群,每村一名年轻干部加入群聊,将发现的突出问题照片实时发送至群里,由邵庆对问题照片进行审核。

(四)问题处置

镇环境整治专班对微信群内发布的照片进行审查,根据问题性质,指派保洁公司或村委会进行整改。要求一有反馈,立即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照片发至邵庆处,进行整改完成确认。

(五)奖惩措施

各村所发送的突出问题照片经镇环境整治专班审查确认属实后,一个问题给予信息提供者10元-20元奖励。同时,每核实一处问题,根据相应的管理责任,处罚保洁公司或村委会50元。

“随手拍”活动是推动xx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做到常态化,为建设大美xx贡献一份力量。

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为保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XX]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0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总体目标

从20XX年到20XX年,在全市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整治的目标和要求是: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开展对工业污染、城镇环境污染、农业农村污染专项整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增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到20XX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水环境整治

(一)整治目标。

市域范围内地表水水质不劣于上游来水水质,运河(嘉兴段)、河网等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5%以上;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

(二)工作内容。

组织实施省政府制定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进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改善水源水质。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编制污染防治规划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并组织实施。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三、工业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0%;无危险废物排放,废旧放射源集中收贮率达到100%。省、市级重点污染整改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工作内容。

1.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2.关闭、取缔列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项目。

3.限期关闭未经工商登记、环保部门审批的污染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的,一律予以取缔。

4.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不能稳定、全面达标排放的企业,当地政府在20XX年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XX年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由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地方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5.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6.严格控制工业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同时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污水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和清下水系统排放口设置,完善清污分流。省级重点污染源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和等比例采样器,各县(市、区)环保监控平台与省、市联网。

8.对现有的35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工程,脱硫率达到50%以上,其中75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率达到70%以上。

9.加强纺织行业管理,对家庭喷水织机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集中建厂、集中治污的家庭喷水织机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并在成功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

四、城镇环境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和完善,到20XX年底前市区和各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8%以上;嘉兴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各县(市、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二)工作内容。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XX年底,建成已列入太湖流域“十五”计划(已作调整并认可的按调整后的计划)的乡镇污水处理厂;中心镇和开发区(园区)根据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需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将污水接入已有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通过验收,二期工程启动建设;完成桐乡和海宁两市联合治污工程建设,彻底解决桐乡污水入海问题。

2.扩大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设施建设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20XX年底前,达到设计要求。

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20XX年底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行无害化处置。

4.加快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到20XX年底前,完成步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扩建、桐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海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平湖与海盐联建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5.强化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巩固和扩大了“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煤)区”。

6.加快实施嘉兴市区工业污染源(危险源)整治。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在三年内完成市区工业污染源(危险源)整治的要求,到20XX年底前完成嘉兴市东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的搬迁和嘉兴酿造总公司等16家企业的综合治理任务。

五、农业农村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调整养殖结构,控制养殖密度,开展畜禽污染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和达标率达到100%;通过减量、增效,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1.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各地实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限期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控制和削减“限养区”内的养殖总量。

2.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畜禽排放物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开展生猪集中饲养、集中治污试点工作,并在成功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同时,重视做好淡水、海洋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使用有机化肥,削减化肥、农药施用量。

4.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万里清水河道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六、环境监控设施建设

(一)建设目标。

基本建成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络以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全面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1.加快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其中20XX年底前建成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2.加快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其中20XX年底前在海宁、桐乡、平湖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3.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在总排放口建设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与省、市联网。

4.对重点污染源(包括水、气)实行在线监测,并实行省、市联网。对在线监测装置的维护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环境污染整治实行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陈德荣市长任组长、沈雪康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嘉兴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各地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制订具体的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重点污染企业要组织开展整治。

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市政府确定的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并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执行。

(三)加强环保执法监督。

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整治监督机制。认真实施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各地要定期组织污染整治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并根据《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污染整治通报制度。

加强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控,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全市2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市区的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整治达标情况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情况,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通报或公示。

(五)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投入。

进一步落实环境污染整治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快在线监测、应急监测和现场取证等环保执法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报预警机制,不断增强我市环境应急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

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安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专项经费,确保重点环境监测设施等建设资金的落实。同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集环保建设资金,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全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后,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营造环境污染整治的氛围。同时,各地要结合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各项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认真落实“四五”环保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七)加强环境目标考核。

依照省政府制定的《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考核办法》,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对各县(市、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市政府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予以必要的奖励。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12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容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及验收时间

20xx年9月底至20xx年12月底前,徐淮路两侧十个自然组全面整治完成。验收时间为20xx年12月中旬,并对十个自然村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

按《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环境整洁村》评分办法内容进行整治,有关内容详见附表1。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委成员任组员,责任到每个自然组。

(二)镇政府抽调13名工作人员责任到13个自然组指导工作。

(三)拨款计划:

1、每个自然村拨款_元。

2、每个自然组先划拨20%的启动资金。

3、按整治序时进度拨款。

4、整治结束后由村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拨款70%。

5、整治结束,经省市县领导验收合格后拨款100%。

(四)强化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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