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又称封爵、世爵,是古代皇族、贵族的封号,用以表示身份等级与权利的高低。世爵从夏商时期开始,到中华民国建立后结束。这次为您整理了中国爵位有哪些精选2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先秦时期
按《 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 尧帝、 舜帝以及 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 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究竟事实怎样,并无实物资料佐证。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 王畿之外的“ 外服诸侯”。 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它们的君长被称为“ 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它们是商王国的 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关系的亲疏差别。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 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尚无定论。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 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 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 诸侯国内,置卿、 大夫、士等爵位; 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 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依据《 孟子。万章篇》所述:“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 卿大夫的 采邑制度而实行 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 彻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 食邑,但不能 世袭。
文献反映的先秦爵制是否准确,学者尚存异议。但参照甲骨、 金文资料,可以肯定的是:夏爵制不详,商制细节难明,只有西周至 战国时期的爵制尚可大致判明其爵称与爵序。
秦汉
秦朝,继续使用自 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 二十等爵(共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专门用以赏功。彻侯、关内侯食租税或食邑,其他诸爵得食 俸禄如官吏。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 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 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 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 太傅而已,其余 丞相、 内史、 、 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 推恩令、 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 郎中令、 廷尉、 宗正、 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 太守,令治事如郡 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 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 ,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 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 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 国相如 县令,受命于所在 郡守。列侯自置 家丞、 庶子、 门大夫、 洗马、 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 曹操在列侯、 关内侯下置 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 租税,开后世 虚封先河。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 武功爵十一等(一级 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魏晋
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谓 赐爵。 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 乡侯、关内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国号、封地, 县侯以下无封地而有租税。九等爵之外,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仍无封、无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 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大者郡、小者县。西晋爵位非常繁复,设置了王、公、侯、伯、子、男、开国 郡公、开国县公、开国 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共十八级。
南北朝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伯、子、男五等爵专封 宗室;功臣封爵为“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自 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西晋诸侯王与西汉初年诸侯王相类,得专制其国。案《 晋书》记载,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五等爵之 公国之制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其余诸爵与开国爵封地称国而封君不治国事,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世袭。 南朝封爵沿袭东晋,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陈朝增郡王爵、 藩王爵。
北魏 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 天赐元年废伯爵、男爵,后复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国租税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级:王 超品,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官属:王至侯国等置官属。
北齐置王爵与五等爵,王爵超品,其余诸爵视魏制各将一阶,诸爵皆开国置官属。
北周初置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五等爵后据《周礼》改制,置亲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十一等爵。
隋唐宋元
隋文帝置 国王、郡王、国公、 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 隋炀帝时,留王、公、侯三等爵,其余均废止。
唐朝,分 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 国公、郡公、县公、郡侯、县侯、县伯、县子、县男。国公以下,均加 开国字样,如��郡开国侯、��县开国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 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封爵的主要经济权益是凭爵品获得 永业田,数额为:亲王一百顷,郡王五十顷,国公四十顷,郡公三十五顷,县公二十五顷,县伯十顷,县子八顷,县男五顷。均田制瓦解后,不再受永业田。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 魏晋至宋,封爵的承袭分为世袭罔替、 世袭两种,前者在承袭时按原爵承袭,后者承袭的时候要比照被承袭者的爵位降一等承袭。宋朝无世袭罔替的例子。除世袭爵位外,很多封爵只是终身爵,身死爵除。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万户到二百户,共十四等。食邑数字只是虚衔,唯食实封才可以领取相应的补贴。实封最多千户,少者百户,每户每月折钱二十五文,随官俸发给,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颇低。
辽朝封爵制度沿袭唐制。
金朝封爵制度分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伯、县子、县男。
元朝 成吉思汗建立 蒙古国之初,曾实行分封制度。功臣、亲属、贵族皆有封地食邑。爵称是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十户长等,并可世袭。各级“ 户长”在封地内有征发 徭役、征收赋税的权利。蒙古族统治者入主中原之初,亦曾在占领区内实行分封制,对社会经济造成较大破坏,后不得不废止而实行封爵制度。元封爵为八等: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郡侯(有正 从三品之别)、郡伯(有正从四品之别)、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实为八等十级。其中王爵唯皇族、 蒙古贵族可封,宗室封亲王、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其余国公等爵封赐甚滥。
明朝
明朝初期参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后来又革除子、男二爵,只留公、侯、伯三等,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明朝爵位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袭(世)。爵位的“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 诰券。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曲阜 孔子后裔 衍圣公及 驸马都尉、 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与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号和食禄,并无封邑。
明朝,王爵为皇族专享(开国诸 大将死后有追封郡王者),皇族封爵均世袭罔替:亲王 嫡长子年十岁立王 世子,长孙立为世孙,也有封世曾孙的例子;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 长孙,也有封曾长孙及玄长孙的例子;诸子则授 镇国;孙 辅国;曾孙 奉国;四世孙 镇国;五世孙 辅国;六世以下皆 奉国。亲王岁禄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千石,辅国八百石,奉国六百石,镇国四百石,辅国三百石,奉国二百石。由于这种世袭罔替的制度,导致后来出现举国一岁之入不能偿宗室岁禄的局面,远支宗亲、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狱求饱者。
明朝另有国公、侯、伯三等爵专授功臣,三等爵只能世袭,也有终身者。 明朝的异姓封爵为:公、侯、伯,凡三等,以封功臣及外戚,皆有流有世。功臣则给 铁券,封号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 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受封而领铁券者,为世袭封爵,否则为流爵。袭封则还其诰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袭,或降等以袭。公、侯、伯封号分四等岁禄以功为差,可掌参 五府总六军,出则可领印为大帅督,辖漕纲,但不得预 九卿事。
郡公、 郡侯、 郡伯、 县子、 县男这五等封爵并不属于明朝建立后的正式封爵体系,系明朝建立前,明太祖 朱元璋给战死的功臣追赠的封爵。
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外藩蒙古三种。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宗室世爵
宗室封爵,封授宗室和觉罗,由 宗人府掌管。从高到低共十二等: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 奉恩镇国公、 奉恩辅国公、 不入八分镇国公、 不入八分辅国公、一至三等镇国、一至三等辅国、一至三等奉国、 奉恩;加上嫡子受封二等(即亲王嫡子封世子、郡王嫡子封长子),共十四个名位二十等级。奉恩辅国公之前八等称 入八分公,与之后的 不入八分镇国公、 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
宗室封爵,分为功封、恩封、 袭封、 考封:以功勋受封的为“功封”;以 天潢 近支得封的为“恩封”;亲王至奉恩 出缺,由 钦定 承袭的为“ 袭封”; 亲王以下,除 袭封的一子外,其余诸子年至二十按例考试受封的为“ 考封”。 袭封次数各有不同:功封爵位皆 世袭罔替;恩封、 考封爵位皆以次 递降, 和硕亲王降至 奉恩镇国公止,多罗郡王降至奉恩辅国公止,多罗贝勒降至不入八分镇国公止, 固山贝子降至 不入八分辅国公止,奉恩镇国公降至一等镇国止,奉恩辅国公降至一等 辅国止,其余爵位皆降至 奉恩止;凡由 本支子孙 袭封者,降至最后一等均准 世袭罔替;由旁支子孙袭封者,功封降至奉恩袭五次止,恩封、考封降至奉恩袭三次止。初封亲王、郡王死时赐封号;承袭者仍称其祖原封号,死亡,在封号下加一字为 谥。除了清初受封的八大 铁帽子王 礼亲王 代善、郑亲王 济尔哈朗、睿亲王 多尔衮、豫亲王 多铎、 肃亲王 豪格、 承泽亲王 硕塞、 克勤郡王 岳托、 顺承郡王 勒克德浑、以及后来的 雍正时 怡亲王 胤祥、 同治时 恭亲王 奕䜣、 光绪时 醇亲王 奕譞、 庆亲王 奕劻共十二个王可以 世袭罔替外,其余 宗亲 世爵只能 世袭。
宗室爵俸禄: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一等镇国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二等镇国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三等镇国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一等辅国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一等辅国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二等辅国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三等辅国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一等奉国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一等奉国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二等奉国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三等奉国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奉恩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奉恩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功臣世爵
功臣世爵封授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及汉人中的文武功臣(称“酬庸”或“奖忠”),外戚(称“推恩”),孔子后裔(称“加荣”), 朱明后代(称“备恪”)等,由吏部掌管。
乾隆十六年定制,功臣世爵为以下二十七等:公,分一至三等,超品;侯,分一等候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候,超品;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轻车都尉,分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骑都尉,分 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云骑尉,正五品;恩骑尉,正七品。
封授,以 云骑尉为准,无论加等、进位或袭次,都以所得云骑尉数量而定。如:得两个云骑尉可令为“骑都尉”;再加一个云骑尉则为“骑都尉兼又一云骑尉”;如又得一个云骑尉,便又可令为三等 轻车都尉;如此累加,可直至一等公。袭次,除世袭罔替外,各爵均定有降袭次数,如:一等公袭二十六次,一等侯兼一云骑尉袭二十三次,一等伯兼一云骑尉袭十九次,一等子兼一云骑尉袭十五次,一等男兼一云骑尉袭十一次,其余类推,袭次尽,改封为恩骑尉。除个别情况外,民世爵均可世袭罔替。袭爵,有并袭(即由两爵以上合并为一爵加等进位承袭)、分袭(即原先二人之爵并袭后,可再分开承袭)。
功臣世爵俸禄: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一等候又一云骑尉635两,一等候610两,二等候585两,三等候560两,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一等男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轻车都尉185两,三等轻车都尉160两,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闲散侯230两,伯品级世职205两,子品级世职180两,男品级世职155两,轻车都尉品级世职130两,骑都尉品级世职105两,云骑尉品级世职80两。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外藩 蒙古世爵
蒙古世爵共分十七等:固伦额驸、和硕额驸、郡主额驸、县主额驸、郡君额驸、县君额驸。
外藩蒙古封爵,封授蒙古、 回部、唐古特等少数民族上层。由 理藩院掌管。分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札萨克台吉、台吉(塔布囊)(分一、二、三、四等);亦有封世子、长子之制。外藩封爵,大体上均比照宗室封爵,惟俸银低于宗室世爵,如宗室亲王每年支俸银一万两,俸米一万斛,而蒙古亲王每年只支俸银二千五百两,俸缎四十匹,相当于宗室的贝勒封爵所支的俸银。
爵位制度是帝制的一部份。1912年,中华帝国末朝清朝灭亡,中华民国建立,世爵制度除衍圣公保留到1935年之外,不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