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2篇】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2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住房消费类 篇1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

非住房消费类 篇2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2016-02-04 20:23 | #4楼

1、离休、退休的;

2、调离本市或出国(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为一级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未重新就业和续缴住房公积金的;对非公企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给予区别对待,即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即可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5、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6、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22:32 | #5楼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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