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了怎么解决【优秀3篇】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档案丢了怎么解决【优秀3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档案整理类型 篇1

①系统排列和编目

在正常条件下,档案室接收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立好的案卷,档案馆接收各机关按照入馆要求整理移交的案卷。档案馆和档案室的整理任务,主要是检查案卷质量,制订馆(室)内分类排列方案,进行案卷和全宗的系统排列以及案卷目录的`加工。

②局部调整

对已接收但不完全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部分加工整理;对由于遭受损失、销毁与移出等各种原因致使整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档案,进行新的系统化调整。

③全过程整理

对必须接收和征集的零散档案,进行包括整理工作全部内容的系统化和编目。

档案整理要求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便于保管利用。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是指文件在产生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内部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文件的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联系。维护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有时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在优选时应以便于档案保管和利用为其最高要求,并使二者统一起来。

档案丢了怎么解决 篇2

用人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应由用人单位按《关于企业职工人事档案失落问题的复函》(��劳关〈��〉��号),负责为劳动者补建人事档案,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理。

用人单位补建人事档案后,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可按《��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办理。用人单位遗失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且又注销营业执照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按上述第一条规定补建人事档案,并出具证明代为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对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且已注销营业执照或虽未注销营业执照,但业主逃匿的,可由受委托档案管理部门按《关于��劳动局〈关于无法确定被诉人的涉及退档的争议应由受委托管理档案部门直接退档的请示〉的复函》(�劳保就(��年)��号)办理劳动者的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在,可以到向原单位查询看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再与新单位交涉。如果确认档案丢失需要重建档案,还需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档案整理工作的意义 篇3

(一〕整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起点

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工作其他环节的√★√重要基础,没有起点其他环节就不复存在。档案工作的对象是档案,如果没有档案也就不会有档案工作。档案整理的齐全与否,直接影响档案工作其他环节,尤其是直接影响到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二)整理工作是档案馆(室)贯彻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原则的重要措施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对国家规定应该归档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各单位不得分散保存,任何个人更不能据为己有。只有通过行之有效的档案收集工作,才能把档案集中到各机关档案室和各级各类档案馆,形成统一的档案信息保管基地,实行集中统一、分级分专业科学管理。

(三)整理工作是决定档案工作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档案数量的多少决定档案工作规模的大小,档案的质量高低决定档案工作的水平高低。档案馆(室)所管理的档案是靠收集工作取得的,只有收集工作搞好了,才能有效地开展整理、鉴定、保管、编研等工作,档案工作才能存在并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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