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日,共3天。下面是整理的清明节放假调休通知【优秀3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尊敬的家长:
国家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2日、3日和4日,但4日正值清明节当天,我校学生当晚返校非常不便;另外清明期间返乡人数众多,交通极易拥堵,粤运汕尾分公司在调度车辆按时接送我校学生方面存在很大困难。为方便学生参与“清明祭祀,缅怀祖先”这一传统活动,避免交通拥堵,减轻家长接送孩子的负担,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并报汕尾市教育局,决定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3日、4日和5日。现将学生离校返校、集体乘车、课程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请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孩子安排好假期的。学习和生活。
1、 离校返校:学生4月2日(星期天)中午12:05放学后离校回家,4月5日(星期三)19:30之前返回学校参加晚自习;4月8日、9日正常周末休息。
2、 集体乘车
4月2日:城区公交专线、海城一批、梅陇专线、公平专线、可塘专线、东海专线12:20从学校发车,学生回家吃午餐;海城二批、甲子专线、碣石专线、陆河专线13:30从学校发车,学生在学校吃午餐。
4月5日:返程时间、地点按常规安排不变。
4月8日、9日照常组织集体乘车。
3、 课程调整:4月1日(星期六)补上星期一的课程,4月2日(星期天)补上星期三的课程。
另外,根据汕尾市教育局通知,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教育活动(《倡议书》见背面),教育学生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节俭祭祀、安全祭祀,请您积极响应倡议,用实际行动给孩子做出表率。
以上安排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4月2日、3日、4日放假(共三天),4月1日(周六)上班调休。4月5日(星期三)上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及值班安排等工作。
校务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通知精神,现将2017清明节放假调休通知如下:
4月1日(周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4月2日~4月4日共放假三天
4月5日(周三)正常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