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离校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请假,注明去向和联系方式,并按时返校销假,上报**必须真实。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假期时间安排,必须按时返校,学院将进行严格考勤;
2、放假期间在学校做实验的同学请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电以及通风工作。外出做实验的研究生同学除了在学院备案外,务必告知导师,并注意路途的交通安全与人身安全。
3、假期留校的同学请不要随意接待校外人员在寝室留宿,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假期值班老师取得联系。另外,假期留校的同学请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同时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件的发生。
4、不提倡学生开展校外旅游、班级组织集体出游活动。不提倡学生开展登山、游泳等危险系数较高的活动,责任事故自负。若有班级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必须由班主任陪同,并将去向、往返时间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
5、不允许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同学,请提前向学院备案,保持警惕,注意安全。
6、为丰富在校同学假期生活,鼓励年级、班级、学生社{BAIHUAWEN.}团等组织校内各种文体活动,活动申请上报学院学工办和团委,学院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学院各小班:
根据学校通知规定,我校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其中5月2日(星期一),刚好与周末连休。为保证同学们安全、稳定、愉快地度过五一劳动节,现将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1、留校学生要在假期期间搞好公寓及个人卫生,经常保持开窗通风。
2、发生发热时,学生要及时前往校医院排查诊疗,并上报班级应急网络负责人(班长),并逐级上报学院。
3、密切接触者情况要定期检测体温,进行排查,如有发热情况,按照第2条方案处置。
假期期间,全体辅导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有事可及时与辅导员沟通联系。
预祝各位同学假期愉快!
**学院学工办
**年4月xx日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