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2024(精选28篇)
读书的感觉真好!
闲暇之余,有人乐于下棋、玩麻将;有人喜欢打牌、酗酒、游山逛水;余独爱书。幼时即受恩师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盘中粟”的教诲和熏陶,以至于多年来一向对书情有独钟。书桌上有之,床头上亦有之,它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伴侣。
开卷必有益。“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传播知识的载体。书海浩瀚无边,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知识是开启梦想之门的钥匙;知识是无价的宝贵财富,知识仅有靠读书才能获得。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是一种享受,无论躺在床上随意浏览,还是在办公室伏案书海畅游;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翻阅消遣,还是在茶余饭后静坐捧读、托腮沉思,都会使你进入一种兴趣盎然、不克言状的绝妙境界。
当心境愉快的时候读书,它会带给你更加舒畅的惬意;当心境消极悲观的时候读书,它会唤起你对未来人生的热爱和完美生活的向往;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它就像佳人乍到,给你送来了清新的问候和舒适的抚慰,使你心胸顿时豁然开朗,感到世界是那么完美,人间是那么可爱。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本事;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感觉真好!朋友,多读书吧!与我同乐。
《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灵魂。
——题记
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重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得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一浮现在我眼前。仿佛林海青的《城南旧事》中的情况都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也许,童年,十几亿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里,它们就如一股细流,静静的,慢慢的渗入我的脑海中。
当我读到英子居然为秀珍和妞儿重逢去寻找思康叔而将自己的生日礼物给了她们。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人陶醉,它如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
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
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散……
紧张的学校生活结束了,寒假到了,我终于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的课外读物了。
前些日子,妈妈给我买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著的《快乐王子》。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被书中的王子和小燕子深深地感动了。这是一位心地善良的王子,他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身上缀满了薄薄的闪闪发光的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颗闪亮的蓝宝石,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的剑柄上闪着光芒。王子为了帮助贫苦的人们,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身上的纯金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被冻死了,而王子也变得破烂不堪,最后被拆除了。我被王子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得哭了。虽然他们最终死去了,但他们始终是快乐的。因为他们在给予别人快乐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从王子的身上我得到:快乐是在付出中得到的,你付出得越多,得到的快乐也就越多。让我们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吧!
今天,我又从书中挑出一篇我喜欢的文章来看了。书名叫《你自己就是伯乐》。主要讲一位十六岁的残疾少年,像毛遂自荐理的毛遂一样,去努力地推荐自己上大舞台,更好地表演。
他叫姚跃,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只可惜,因为身材过于矮小,成了一名别人眼中的残疾儿童。因此,常常被别人忽视。但他并没有因此灰心。上小学时,学校举行发明比赛,他主动提出要参加。他的作品就拿了学校里和市里的奖。
正因此事,他在中学参加“青少年科技大赛”,获得大赛一等奖,为学校争了光。20__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在每国选一位少年代表去巴塞罗那参赛。他勇敢一试,居然成了中国唯一的入选者。
姚跃在接受西班牙国家记者采访是,他说:“你自己就是伯乐!”在我看来,这句话的意思是:“请你发现你自己的才能!”
吴承恩先生写的小说《西游记》我们都耳熟能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生动有趣的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使我记忆犹新,对它爱不释手。
今天我再一次打开《西游记》,武艺高强疾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吃贪睡,好财好色的猪八戒,任劳任怨,心地善良的沙和尚;一行向佛,心地善良的唐僧仿佛都跃然纸上,那一幕幕地精彩故事都在我眼前重演了一遍。
《西游记》是一本神话故事,塑造了四个人物鲜明的形象:唐僧诚心向佛,但却顽固执着;孙悟空武艺高强;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善心;沙和尚心地善良,憨厚老实。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取到真经,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作斗争的精神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再想想我自己,遇到事就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缺少的地方,只要能把一件事从头到尾的做下去,不管成功或失败,我也尽力了,这是我从师徒四人身上学到的精神。
怪谈“唐僧”一部《西游记》,洋洋洒洒写了整整一百回,其中干货不过二字:“取经”。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眨眼间就会在大唐与雷音寺溜个来回。
即便是沙僧、八戒,虽笨点儿,也能腾云驾雾,日行千里,让他们去,也可以“谈笑凯歌还”。可是到头来,非要唐僧前往不可,便把事情弄得曲曲折折,受尽九九八十一难,历时一十七载,且取回来的还是一部“残经”。唐僧这人,有没有本事,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位“领导”一到,徒弟们除了要为他配备一匹白马,还要干“挑子”、“前马”、“警卫”之类的活儿,而且只能追随左右,靠着两片脚底板儿,一步一步往前蹭。还因为有了唐僧,就招引来了妖魔鬼怪垂涎三尺,它们耍花招设诡汁,争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入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领导”心里明白,就值;可是,唐僧不辨笑丑,不识人妖,且自以为是。你打了真妖,非但无功,反而有罪,他念起紧箍咒,疼得你遍地打滚,还要把你赶回老家去……我转念一想,这事也怨不得唐僧,他就这水平,就那么不济,没辙、主要责任恐怕还在如来、观音身上——用人不当,或者是有意用人不当,以增添艰难险阻和劫数,更显事业的伟大。他们这么做,当然有他们的道理。
其一,唐僧这人可靠,办事稳当,不会招惹是非,还能忠实执行领导意图,不会另搞一套。
其二,唐僧与如来之关系非比寻常,唐僧前世名“金禅子”,乃如来之二弟子,只因他不听说法才贬真灵,转世东土——毕竟是如来的老部下、老关系,取经之事,一旦成功,便修成正果,得道成仙,此等好处怎能让那刁钻猴儿、呆傻的老猪、愚笨的沙僧白白拾得?
其三,对不安分的猴儿,放心不下,怕他再闯出什么乱子,于是既要利用他的本事,又要拿紧箍咒管束他,让唐僧负责监督执行,确保万无一失。如此,徒弟露了脸,师父也有功;唐僧有了功,如来也就获得了识才有眼、教徒有方,指挥有力的名声,因而也就能和这个故事…样流芳百世了。当然,话又说回来,《西游记》是不能没有唐僧的,有了唐僧才有“戏”嘛。可我总是希望在生活舞台上少有点“唐僧戏”,少点让唐僧唱戏的人。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纶·凯勒。海纶·凯勒一生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个无声、无光、无语的岁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正是叙述海纶·凯勒的一生的。
海纶·凯勒从小就双目失明,嘴哑耳聋。从此,她对生活渐渐地失去了自信。就在她对生活完全失去信心时,莎莉文老师在她心中的黑暗里点燃了一盏光明的明灯。于是,便让她又对生活充满自信。在莎莉文老师的耐心教育和自己的勤奋学习下,海伦·凯勒也学会了五种语言,并能跟正常人一起上学读书。虽说上课老师讲的内容,都要莎莉文老师做在旁边,一字一字地写在她的手心上。读的书物也要印成凸字版,一个一个地摸着读。但海纶·凯勒从来都没有一丝放弃的念头,都一一把这困难给克服了。这时这颗不屈不挠的心,让她在茫茫的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并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哈弗大学德克利夫学院。最后,她还建起了许多慈善机构,终身为残疾人造福。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从小就在蜜水里长大,睁眼就能看见太阳,随时还能听到鸟的清脆啼叫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我有时总要耍点小脾气,总是对生活不满足。然而,海纶·凯勒这么一个不会说话、看不见又听不见的弱女子竟能考上哈弗大学,真是太让人敬佩了!是啊,人生就像爬山,从来没有捷径,你必须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去爬,摔倒了再爬起来。碰到困难与挫折要用于面对,成功了也不能骄傲。有些像我们四肢健全的人都碰到点困难,就像打退堂鼓。而海纶·凯勒碰到比我们大百倍千倍的困难都一一克服了,最终爬上了人生的顶峰。让我们为海纶·凯勒感到自豪吧!
海纶·凯勒——人类永远的骄傲。
《简爱》里渗透了女性独立、自尊的意识。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但她却始终追求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追求男女精神平等的理念中。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我感受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复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为是她的意见。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高贵的生命,往往懂得优雅的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
在当今浮躁的时代,父母自己很难冷静下来,观察和理解这个世界。在对待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很难避免使用“大吼大叫”的方法,这使得一些家庭教育变得粗暴,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
在这种情况下,读到了《不吼不叫:如何平静地让孩子与父母合作》这本书,感慨颇多。
说实话,对于那些养成习惯的父母来说,做到“不吼不叫”,这是相当困难的,作者对此做了充分的估计。
因此,笔者用三章的篇幅来研究“吼叫”的成因。首先是了解自己。那些意识到减少吼叫的必要性,以及他们能做些什么来扭转下意识反应的父母,正在迈出改变的第一步。心理学家默娜·舒尔的研究表明,如果父母用呵斥和命令来管教孩子,孩子更有可能在精神和语言上变得咄咄逼人。
但与此同时,这本书提醒家长们要了解引发吼叫的日常因素。毕竟,嚎叫不是猛兽,也不是怪物,而是一种正常的情绪。
例如,他们的情绪变得消极,因为相关的事情,如父母缺乏睡眠,不规律的工作和休息等。当然,还有更深层次的因素,如父母从小受教育的影响、成长环境、遗传因素、身体健康问题等。
知道了原因,作者就该开药方了。一是使教育方式适应孩子的天性。孩子一出生就有一系列的性格特征,这些特征会影响他或她从婴儿期就面临的挑战和经历。
了解孩子的性格和行为问题、社会互动、偏好和冲突模式至关重要。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性格,从而达到两相协调。
当然,在书中,作者也提出了一些减少“大吼大叫”的日常策略,包括观察和收集自己的情绪,逐步调整,加强沟通,规划自己的情绪控制路线等,使我们在孩子的教育中逐步摆脱消极情绪。
罗娜。雷纳,是这本书的作者,在纽约和加利福尼亚多个医院工作,参与多个项目,在世界各地的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慈善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作者在书中,有自己的经验,也有自己的课程,还有其他父母,志愿者的例子,这些都增强书的适用性,可读性和权威性。
《小学英语教学法》一书中指出,小学生学习外语具有模仿力强,记忆力好,勇于开口等特点和优越条件,对今后进一步学好英语,培养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将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我们的注意力和精力应该放在其语言技能的培养上,而不是放在单纯的语言知识上,要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动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获得英语的一些感性知识。打下较好的语音基础,学习一定量的词汇,接触一定量的日常交际用语,从而具有以听说能力为主的初步交际能力。使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受到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个性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
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要搞好英语的教与学活动,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通过小学教学活动的趣味性,直观性,实践性使小学生爱学,会学,主动学。小学英语教学法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专业课。不是会讲英语的人就能教好英语。我们不仅要具有坚实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运用语言的能力,还必须学习有关英语教学的理论,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歌谣,充满童趣,合辙压韵,琅琅上口,迎合了少年儿童的心理与口味。简笔画,一种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直观教学手段,它运用最简单的线条和平面形概括地勾画出物象的主要特征,用笔简练,形象简洁,应用简便。它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兴趣,化解教学难点,变抽象为具体,化复杂为简单,并能增强记忆,提高学习效果。运用歌曲和音乐学习语言也是外语教学的有效方法之一。用教唱英语歌曲的方法把儿童引入英语的广阔殿堂,无疑是符合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它具有以下作用:激发学习下去。提高学习效益。完善学习品质。充实文化知识等。
我们可以从各类儿童英语教科书中选择一些旋律较熟,唱词简单适合的歌曲等。当然还可以自己在学生很熟悉的旋律中配上当堂学习的主要句行型,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扎实的掌握所学知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英语教学又有了许多新的想法。以后,在课余时间应该多读一些专业的书籍。更好的帮助自己搞好英语教学工作。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就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别人眼里,它却是比精神支柱还要宝贵的东西,就像高尔基先生,他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他来说就是最宝贵的东西。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家人……
读书,对爱书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尤其是一本情节曲折动人,语言优美生动吸引人的书,那更是一种享受。
有的同学会说,看书有什么好的啊?一大推蚂蚁般的字,看得心都烦了。可是,当你细细品读一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眼睛因为读书而明亮,灵魂因为读书而纯洁……
书是灯,孰能照亮前面的路;书是桥,书接通彼此的岸;书是帆,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时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有一位叫亚克敦的外国人,他的书房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书,而每一本书都有他的手迹,说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呢?读书就像鸟儿有翅膀可以遨游的飞一样,自由自在。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由此可见,读书不在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像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一样。读书是为灵魂寻找的镜子,我们必须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了我最大的东西就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我的见识。”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所以我们要像海绵吸水那样,吸收着知识的点点滴滴。
今天,我闲来无事,随手把书柜清理了,这一清理,竟清理出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简.爱》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不久父母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去世后,简·爱过了多少年被歧视的生活。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了伤害。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她最好的朋友海伦在一次大的斑疹伤寒中去世了。这次斑疹伤寒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爱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爱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在桑菲尔德里,她和罗切斯特相爱了,但她在婚礼上却意外得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个妻子,简伤心欲绝,在历经从重重阻难后,她终于与罗切斯特结成正果。
让我感动的不是书里的那些精彩的`语句,而是简爱那自强不息的品质。
多么坚强的简爱啊,在舅母的刁难下,她没有屈服,而是更坚强的活了下来;在好朋友海伦逝世后,她没有哭,而是更坚强的生存;在得知爱人罗切斯特已有一个妻子时,她没有绝望,而是更努力的生存;简爱,你真牛逼!
我们要学习简爱不论在顺境还是逆境,都勇敢的与困难斗争,与命运斗争,让坚强之果永驻心中!
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兴奋,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
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靠。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反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
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每当我看到蜘蛛时,就想起《夏洛的网》这本故事书。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只颇脚的小猪生下来时,它的主人要杀掉它,主人的女儿很喜欢它,不希望这条小生命就这死去,就求爸爸将小猪留下送给她,于是爸爸同意了。但是,她爸爸最后还是把小猪卖给了另一个农户。这只小猪于是就在这家农户家里住了下来。
有一天小猪跟一只叫夏洛的黑蜘蛛成了朋友。夏洛能够在网上织出美丽的文字。夏洛每天都给小猪讲一个又一个故事,比如它的妹妹在河边织网,捕到一条鱼,它妹妹与那条鱼斗了很久,最后终于把鱼吃了。夏洛不但给小猪讲故事,而且一次又一次帮助小猪度过难关,小猪也一次又一次努力让自己做的像网里的文字一样棒。
夏洛织”王牌猪“是想让小猪觉得自己是最棒的,是独一无二的.,织”了不起“是让小猪去做了不起的自己,将梦想照进现实。织”光彩照人“是让小猪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织”谦卑“是让小猪在取得一定成绩时要谦虚。在夏洛的指引下小猪终于成为”最佳猪“。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想,都想成为众人心中的明星,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去做最真实的自己,做一个了不起的人,每一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山东青岛市北区敦化路小学三年级:苟欣怡
《西游记》一书乃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由明代著名小说作家吴承恩所写,同时它也是一部长篇神魔小说,内容极具浪漫主义色彩,想象超凡。
谈起《西游记》,它也是我们的儿童回忆。在电视剧中,小说的人物形象饰演得很好,可它远远不及书中记录的内容。因为书中不仅人物刻画得更形象,更具有色彩,而且书中蕴含着作者点缀的好词好句,令人回味无穷。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精彩的文字去想象其中的画面。
《西游记》也是一部激励我们成长的小说。它描绘了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到了真经的故事。他们虽历尽千辛万苦,但也坚持不懈,不为艰辛而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样,这部小说也告诉我们:人生就要有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以超强的韧劲和斗志战胜一切困难,直至胜利的终点。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孙悟空,而是猪八戒。他虽然不及孙悟空的一身本领,也不及沙僧的憨厚老实,也从不反抗师兄弟给他的命令,即使这样,我依然喜欢的是猪八戒。虽然他长相丑陋,又贪恋女色,爱占小便宜,但他也能知错就改,善良,机智。虽然他在取经路程中,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想要退缩,想着要散伙回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极其缺乏坚定的意志,但是他每次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做出行动。
书里面的`白龙马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他乃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可是却任劳任怨、不辞辛劳地驮着唐僧去取经。他不仅是一个肯放下自己的身份,愿意化作一只小白马守护唐僧西天取经的好徒弟,而且他总是会在唐僧遇到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在宝象国他勇于和黄袍怪的打斗就说明了这一点。
《西游记》教会了我很多道理。其中让我感触较深的是:该书借助神魔世界的事情曲折地反映现实,告诉了我们现实中的真相,同时启迪人们要用坚强韧劲和昂扬斗志,去战胜一切困难,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努力绽放最美的生命之花。
《平凡的世界》是当代作家路遥用六年的时间成就的一部名著。作为路遥作品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小说,全文细腻地描述了七八十年代中国城乡生活,经过复杂的故事情节,以孙少平,田晓霞等人物为代表,生动鲜明的勾勒出社会各阶层普通百姓的形象,以及他们对生活的自尊、自强的信念和追求。读来让人久久不能平复。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此刻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重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述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经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物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布满期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职责,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那里,我才清楚地熟悉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我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终操纵我的意志,但假如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研究,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假如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假如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当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样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
小说选择了这一历史时期一些平凡普通的小人物和他们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经过忠实和进取的描述,大胆地揭露时代背景下农民的弱点,尤其对孙少安、孙少平、田晓霞等人丰富的心灵世界和人生哲学进行深入的开掘,从而表现了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新一代青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着创造性的过渡和转型,他们带着中国的传统美德迈向现代化。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人生,足以成为改革开放时代中国农民生活和命运变化的一个缩影。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我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终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我。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实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我的梦想,那么坦然应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终的支撑点。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实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出色的一生。
人的一生中,充满了各种机遇和挑战。当遭遇挫折时我们需要的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得看到生活的另一面,看到生活的完美之处。从挫折中汲取教训,进取努力的提高并完善自我。才能取得成功。
仅有坚持一颗永不言败的心,才能使自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作出不一样的成绩,才能使自我的人生更加的有挑战,更加具有意义。使自我能斗志昂扬的应对人生。应对生活的每一次挑战,使自我的人生更加的丰富。
我想:主持人在台上不激动、不讲错词就很好了,没想到不仅做到了以上2点,还带有自己的感情,我十分佩服。如果是我,我一定会结结巴巴、满脸大汗、脸通红通红的,那可不行,那真是丢脸丢到家了。他们一定做好了准备,有足够的信心才在台上的,其实做任何事都一样,都有准备的。
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 --余华
我喜欢看书,但是却很少能从头到尾的看完一本书,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在于了解书中的含义,从书中收获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用心去感悟,深入思考过,才能算真正读过一本书。很可惜,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找不到一个兴趣点,就是因为找不到共鸣点,以至于很多书看到一半我就弃书了。
但是,《活着》这本书却是能让我完整看完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中的其中一本。《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本书主要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不对抓去做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不幸女儿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本书运用第一人称,以主人公福贵的口吻,从讲述“一个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的角度,表现原先难以表述的对人及时代的认识。在我看过所有的书籍中,《活着》的视觉是我最叹为观止的。在作者余华看来,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因此,才由第一人称叙述交代老者福贵,再由第三人称福贵转而成为第一视觉讲述这个沉重的故事,也只有第一人称才能更完美地表达活着的沉重。
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余华笔下的福贵告诉我,人是可以背负着残酷的真实,活着。
父亲死了,母亲死了,有庆(儿子)死了,凤霞(女儿)死了,家珍(妻子)死了,二喜(女婿)死了,苦根(外孙)死了……这,就是主人公福贵的悲剧的下一幕,接连遭遇了七位亲人的离去。难以想象,他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捧着一把一把的黄土,将亲人掩埋。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个人,居然还有勇气,继续走人生路,继续活着。但是,最后一无所有的他却依旧坚强地活着,坦然面对生活,这就是福贵,这就是活着。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所有这一切,都指向了“忍耐”二字,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活着,其实真的很好!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或许在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为之努力过。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
福贵的一生告诫我:
虽然艰难,那又怎样;
路途遥远,别被打倒。
活着,好好活着……
谈到狼,人们会想到狼的种种恶行。以前,我也认为如此。但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改变以前的想法,认为狼与狼之间也是有爱的。
故事的资料是这样的:在在浩瀚的尕马尔草原上,一位叫紫岚的母狼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好不容易生出四只狼崽。三只公的,一只母的。紫岚期望其中一只公狼当上狼王。一开始,紫岚认为黑仔能够当上狼王,十分偏爱它。好吃的都给它吃。可是老天好像偏偏和它作对,让黑仔被金雕抓走。紫岚十分悲痛,就把期望放在蓝魂儿身上,全心的培养它。经过一段时间后,蓝魂儿变得十分强壮。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蓝魂儿竟被兽夹夹住腰,死去了。紫岚悲痛欲绝,把最终的期望放在双毛身上。为了双毛不自卑,紫岚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命运再次开玩笑,让双毛死在狼王洛嘎手下……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看完后,从母狼紫岚想到我妈。我妈为了我,白天上班,晚上烧饭给我吃,替我洗衣服。不仅仅这样,还要关心我的学习,每一天都是家里最完睡觉的,早上又是最早起来的……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不图回报而默默奉献吗?
读完《狼王梦》,让我明白动物界和人类一样,都是有爱的。
《红旗铺》是一部农民革命斗争的史诗,里面反映出了当时中国农民水深火热的生活情景,这本书真实的写出了人间苦暖,同时又与全国范围大革命时期的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秋收起义等呼应的革命写照,也是但是亿万农民在社会中的真实故事。
文章开篇于清朝末年,中国正数腐败时期,朱老忠的父亲为了阻止恶霸地主毁钟侵田,事后,地主得胜,朱老忠的父亲被活活气死,朱老忠与那地主便成为了世仇,故事的开头就这样发展下去...书中主角朱老忠的憨厚老实,经历了那些不平常的事情让他感悟出社会的无情残酷和人间那份暖暖的亲情,友情,以及那浓浓的爱国之情。
朱老忠和那地主家族仍至实仇,孕育了他强烈的反抗精神,二十年闯荡江湖的经历,造就了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精神,不寻常的人生磨难造就了这个农民经典角色,写出了当时中国腐败的历史。中国,一只屹立世界上的雄鸡,积淀了五千年来历史的国家,从鼎盛到衰败再到繁荣,史书的一幕幕见证记载,告诉我们落后就会挨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新时期的少年,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富裕的时代,不用在战场上洒热血,因该把祖国建设更好做我们的目标,我们要珍惜和抓紧童年的每一秒,抓紧锻炼身体培养高尚道德,掌握丰富知识,为祖国建设振兴中华时刻做好准备,让中国变的更加繁荣昌盛。
五十六个民族同一颗心,五十六种语言同一句语:“中国,中国,我爱你!”我们是中华儿女,我们骄傲,我们自豪。
我们的童年,是无比欢乐幸福的,有优质的学习教育,有父母贴心的呵护,有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有属于自我的自由,像一只小鸟在蓝天上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恰恰相反,阿廖沙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不存在欢乐与自由,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慈祥关爱,但可怜的阿廖沙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实在是让我无比敬佩。
阿廖沙在7岁的时候自我的父亲去世,与母亲一齐住在外祖父的家中。在那段时间,阿廖沙受到了外祖母的关心与呵护,外祖母讲述的优美童话也陶冶了阿廖沙。在此他也目睹了自我两个舅舅争夺遗产的全过程。在阿廖沙的世界,他见到了从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贪婪与自私,他明白了现实与外祖母讲的优美童话的不一样,现实总是更加地残酷,这种善恶仇恨已经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上刻了许多触目人心的痕迹,可怜的阿廖沙就是在这种封闭,令人窒息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我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多么的悲惨啊!在四岁时父亲去世,从小跟随着自我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蛮横无理,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的家中,虽然是自我的外祖父,但还是经常挨自我外祖父的毒打,还好自我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许多亲戚,其中包括了两个自私、贪婪,为了分刮家产而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无华的“小茨冈”——伊凡,伊凡每次都会用自我的胳膊挡住外祖父对阿廖沙的鞭打,尽管会被抽得红肿,可是他依旧坚持着最终,强壮的他,在帮二舅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的黑暗啊!他的家庭里充满了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也有为了争夺财产的争吵斗殴。他周围的人一个个贪婪愚昧。对阿廖沙来讲,残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
还好自我有一位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外祖母勤劳、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些趣味的神话故事,也在教阿廖沙做一个不对人心险恶卑躬屈膝的人。
我们和阿廖沙相比,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多彩的,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教师的一句句谆谆教诲,每一天回到温暖的家,享受父母亲人对自我的呵护关爱,把我们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我们拥有了这么多却依然不知足,我们总是想奢求的更多,因为,在我们的眼里,别人对我们这么做是应当的,大人挣钱是很容易的,可是,我们太天真了,也许,我们长大后也不会体会到阿廖沙的艰苦与磨难,我们是温室里的花,从小泡在蜜罐子了长大,不会独自闯荡,我们应当放弃自我以往的完美生活,坚强独自起来,不要再浪费,要珍惜,要珍惜自我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开始后悔。
童年是幸福完美的,童年是无比灿烂的,童年是一生中自我最宝贵的回忆,我们要珍惜,要珍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每个人,都仅有一个童年。
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学习又是作为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忽缺的一部分。善于学习的人,就会增大成功的机率。自然,这也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种快乐。书本的知识也许会有穷尽的一天,但生活中的真知却永远不会枯竭。学习是人天生的一种本事,人通过学习唤醒潜能,并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快乐。
对于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人们,其实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就是最直接的学习,所以应该怀着一颗学习之心来面对工作。其实工作中遇到的所有人和事,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么,怎样才能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信仰、一种责任、一种享受、一种能力呢?一方面应明确学习目的,主动向身边的人学习。没有学习目的,学习就会陷入误区,茫然不知所措,从而使自己的学习优势逐渐丢失。向他们学习,不是因为他们是领导,而是因为他们优秀。因此,向他们学习,将会对自己今后工作提供极大的帮助。
再一方面应加强提炼总结,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世上所有的经验,都是由“事情”积累而来的。在人们成长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一次极好的、最直接的学习机会。实践是学习的最高境界,而所经历过的“事情”体现出来的,就是实践。所以应要充分利用这些机会,通过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来增加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古诗有云:“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其大意是:明白世事,掌握其规律,这些都是学问;恰当地处理事情,懂得道理,总结出来的经验就是文章。从“事”中学习知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学习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方法,万事皆有可学,事事皆有学问。当我们明白了这一点,就会在面对事情的时候,有意识地从这些事情中学习知识与技能,增长自己的经验和智慧,提高自己的才干和能力。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有所感悟。
平时下课的时候,我经常喜欢在座位上默默地看书,我看过黄蓓佳的《我飞了》《我要做好孩子》《亲亲我的妈妈》,看过张之路的《空箱子》《伤心的实验》,阅读过全套的“科学丛书”,还阅读过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我最喜欢看黄蓓佳的书了,那是因为从她的书中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家人的关爱和人间的真情。
最近我在看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了解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破案传奇。看到死者的症状时,我和他们一起疑惑;看到凶手留下的痕迹时,我和他们一起思考;看到留下的证据时,我和他们一起恍然大悟。
我的思绪都是跟着书走,书是那么的神奇,像一位魔术师似的,把我牵引到书的世界。
书给予我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种在生活中的无数的快乐。无论是充满童趣、稚气的《喜羊羊与灰太狼》,还是教会我勇敢独立的《男孩的冒险书》,还是充满韵味和诗情画意的《唐诗》《宋词》,都给我带来生活的启迪,成长的快乐。
书,我成长的航标,一生的朋友!
读《城南旧事》有了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陌生是因为并没有觉得曾经读过这本书,熟悉源于一些零星的片断开始在大脑闪现越来越清晰,随着忆的迫近,现原来真的曾经读过里面的一些只字片语,更确切的说是《我们看海去》的章节,当然我依然忆不起在何年何时何地读的这一段节选,仅凭着残存的记忆,那一定是很小,很幼稚的时候,又或者难道不是课本里的选文吗。时间的可怕,
今天我读完一本书叫《三毛流浪记》,它是由一位普通的平民画家小朋友们所喜爱的张乐平爷爷写的,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插图令人对书中内容一目了然,更让这本书增添了无限乐趣。
其中有一个故事十分令我印象深刻,叫做《不白之冤》:三毛他路过一户人家门口,一位大妈正在那里洗被单,她向三毛招手,叫他过来帮忙。三毛用力帮大妈把洗好的被单绞干,然而被单上留下了两个黑黑的手印。大妈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打得三毛晕头转向。我觉得这位老婆婆实在太坏了,三毛这样帮助她,连一声谢谢也不说反而还打了他一巴掌,太过分了。读完这个故事我为三毛感到愤愤不平。
我真心希望有一个好心人能收留三毛,他是一个十分懂事乖巧的孩子。也让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又是一个暑假,又是一年毕业季。转眼间,我已然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时间匆匆,无奈似水流年,无力去感叹,却又要备战中考。
早早做完作业,在网上流连,看见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封面上,“我和你坐同桌,三年。你的影子和粉笔灰交织在一起,黑白分明,在我的记忆里面转圈。我想,那时候的我们,是的我们。”扣人心弦,毫不犹豫的把它购了下来。
耿耿,一个看似头脑简单但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的女孩,糊糊涂涂地考上了万年第一都没敢报的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开学那天,在偶然中看见了新生分班的红榜上,她的名字右边赫然写着“余淮”……
余淮,一个情商并不怎么高,但是理科成绩却特别出类拔萃的高材生,成了耿耿在开学报到第一天偷拍的对象,随后两人渐渐熟络,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
耿耿、余淮……这两个名字,注定了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不同的青春。两个一样简简单单,神经大条的人类,却犹如火星撞地球般相遇了,在彼此心里埋下种子。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时日里,不断努力,度过着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
高二分科时,为了一年前的,理科差生耿耿毅然抛弃了对自己有希望的文科,选择了陪伴在余淮的旁边。但是高三生活的嬗变在他们小小的认知里翻起一片风浪。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失去了保送清华的机会。为了踏踏实实应对高考,平日语文课里埋头苦写数学练习册的他,坦然的在语文的试卷上的排比句练习上写下“如果我是阳光,就温暖一方土地;如果我是绿树,就庇护一群飞鸟;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弄死心相印。”
然而,就是这样两个纯情的少男少女,终于还是分道扬镳,走上各自的道路,从此没有了交集……
回看自己的历程,从小学到现在,为了上一个优秀一点的中学,从小参加各式各样的补习班、培优班,终于考入第二实验后,当初的斗志却越发暗淡,再也寻不回当年学习的那股冲动与热情。幸而在这个暑假看见这本书,为时不晚,一切如死灰复燃,瞬时元气满满。
想想耿耿、余淮,他们的抽屉里永远是满满的练习册,从来不嫌多。而我呢,无非就是漫画,小说……
拿出一张纸,写下“我们曾经那么好”。每天看看这短短的七个字,告诉自己。曾经那么好,现在一样好。
回忆是时光里,带着温暖的雨季。忘了吧,最坏不过是关上这世界的门。伸出了双手,拥抱当时的我们。
诗歌,在我的印象中,总像是一位高贵的蒙面女郎,神态时而略带微笑,时而又有着几分的忧郁。她很深奥,能够一眼望穿你,你却琢磨不透她。因此对于诗歌,我总是似懂非懂。
然而,冰心的《繁星·春水》却带给我不一样感觉。
那“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仿佛让我看到了生着苔藓的老墙边,一朵洁白的小花摇曳着,也许是在欣赏自我。“假如生命是乏味的/我怕有来生/假如生命是搞笑的/今生我已满足”,时时引我思考,体味一番后,又知假如生命轻如鸿毛,我不恋此生;假如生命重于泰山,我愿度千年。有时想想,“我躺在母亲的怀里/母亲在小船里/小船在……”这样的境界,可真令人钦羡。
每一首小诗,每一句诗,都有它自我的意思。就像一个个富有自我思想的小精灵。你若是不问它,仔细地推敲它的心,那便什么意思也没有,就只是走马观花地看看而已;只要你愿意问它,它就会向你展开心扉,也会像一个人一样与你交流。读着读着,我发现了自我不是在读,而是在与人讨论了。曾听过一句名言,大至就是“书就是一个朋友,会与你倾心交谈。”怪不得从古至今会有那么多人以书为友,甘为一个“书呆子”,成为一个“诗痴”。怪不得《红楼梦》中香菱在梦中都要做诗了。
读了许多诗后,总是发现一首首小诗像是有了分类,诗时而像是个小孩子,可爱、天真、活泼;时而又像是个温柔的母亲,会劝诫,更会鼓励;时而是个有自我理想的年轻人;时而又是自然界中的一物,或花或草,会变形。有人总觉得《繁星·春水》写得太幼稚,又太懒,竟连一整首诗都写不完。但零零星星的诗才会像天上的繁星,各有各的闪光,才会似春水,柔柔的,总不会完。
《繁星·春水》告诉我的大道理很少,但是给了我满天的小星星;它没有大起大伏的壮烈,但是给了我春天的小溪,让我得以在繁星下春水旁找回童真、自然……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今天看了一本杂志,一篇文章说的很好,说天下只有三件事,一件是“自己的事”,一件是“别人的事”,还有一件就是“老天爷的事”,人得烦恼往往就是忘了自己的事,关心别人的事,操心老天爷的事,要轻松自在很简单,打理好自己的事,不去管别人的事,不操心老天爷的事。
我好喜欢这篇文章,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喜欢操心别人的事,又忧心老天爷的人,所以自己总是把字句搞得好累好累,那些事情我都不应该多想了,我要放轻松心态,做好自己的事,完成自己的任务,努力自己的愿望。也许这事人生的一种境界,不过也是成功的另一种境界。也许这样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