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关于《偷影子的人》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0篇)
近日以来,反反复复地读着徐迟译本——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
早在一百多年前,梭罗用他朴素的文字,描绘出瓦尔登湖大自然的无穷魅力,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孩子般的纯真拥抱着大自然,用独特、睿智的思维,积极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关于对梭罗的印象,我是很矛盾的,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之王;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的,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嚷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今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直热爱故乡农村的生活,甚至如今也经常梦回故里,也曾在春日的余晖下去乡间小路散步,观赏小草野花;冬日去山涧小溪,游览溪边枯黄的野草和朦胧的冰凌……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可以令我焦头烂额;我喜欢山野,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归隐田园。如今居住的小城,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带给人们只是房价的居高不下与上班族急促的步伐、车水马龙的喧闹繁华,喜欢的乡间旷野早已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如今只有从心里保留着那份淡泊宁静的向往与追求,在阅读中体会那种安详静谧的意境。归根到底,一句话——生活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原本我订的并不是这本书,但我要的那本书被人拿走了,机缘巧合下让我拜读了马克?李维的第10部作品《偷影子的人》,并让我认识了这位大师。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
从一年级开始,爸爸就让我朗读《三字经》了。虽然我那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但读起来依依呀呀的倒是别有一番韵味,朗朗上口。在不知不觉中,我已能将其背得滚瓜烂熟。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从中悟出了些道理,也慢慢明白了爸爸一直鼓励我背《三字经》的一片苦心。
《三字经》中有很多让人感人的故事呢!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曾子杀猪传千古”。有一日,曾子和他夫人要一块去赶集,曾子的儿子死活不让自己母亲走,母亲就哄孩子说:“回来给你吃猪肉!好不好!”。儿子听了母亲的话,就松开了拉着母亲的手。赶集回来后,曾子磨刀霍霍,准备杀猪。其妻看见了说:“我是哄孩子的!”“哄孩子?以后孩子长大了哄你、我,怎么办?如何了得!”说完曾子一刀便把猪杀了。曾子是《大学》的作者,也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他言而有信,即使是对一个小小的孩子。这让我很感动。
让我感悟甚深的是这一段:“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一块玉在工匠的雕琢下,才能尽现它的光彩,成为一块稀世美玉。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练,很难成才。所以呢,从小就要刻苦读书,长大才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我从这段话中明白了自己做为儿女的要孝顺和敬爱长辈,尽自己的能力。所以我现在已经开始为妈妈分担家务活了:擦席子、擦家具、拖地,晚上睡前给妈妈敲腿,按摩肩膀。让妈妈睡得香香的,我才开心。
《三字经》是古代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值得我们读一读的国学经典。一个人要多读书才能懂得更多的道理。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那就赶快行动吧!
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一八四九年写了《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所讲的故事,从现在来看调侃一下的话就是“一个屌丝的奋斗史”他的故事,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真的十分值得学习。
现在的年轻人净说什么自己不是高富帅,这就是命,我就是天生下来的社会底层。整天只会说这种话的人,也确实只会成为社会的底层,得不到自己的幸福。
我们来看看大卫,尚未出世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在母亲及女仆的照管下长大。母亲改嫁,后父却把他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了他乳母的哥哥佩葛蒂先生家里。后父不但常常责打他,甚至剥夺了母亲对他关怀和爱抚的权利。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大卫从此过起了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打工求学。这样的人生,你能称之为幸运吗?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每个人的出身不同,素质不同,命运不同。这个世界上不止你一个人有着坎坷的命运,不止你一个人慨叹过命运的不公,然后慨叹过后有的人不甘于卑微,下定决心,奋发向上,击碎上帝给他的不公命运,创造出自己的伟大未来。也有的人就自甘堕落,浑浑噩噩混日子,将一切都归结于命运的不好,上帝的错误,卑微一生,轻于鸿毛的一生。
大为科波菲尔就选择了与命运抗争,他努力上进求学,认真的工作,成为了一个被人称赞的正直善良的人。命运阻挠他的幸福,但那也不过是垂死挣扎,大卫击碎了命运,他成为了作家,把自己不幸的过去写进了自己的文章,成就了他纸上的伟大。
你现在还年轻,你现在还没做出决定,你现在抗争还来得及。你是选择接受世界规则的不公,还是创造出自己的奇迹打破规则?一切都取决于你自己的行动。
寒假中,我读了《教师专业化的理论和实践》这本书,这本书是国内第一本系统论述教师专业化的论著,它对当前我国教师的改革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者不仅仅从教师专业化事实的角度来理解教师群体的专业化问题,而且还高屋建瓴,视角广阔,从社会发展、文化进步的高度来看待教师的专业化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队伍整体质量提高三者间的辩证关系。如何提高教师的素质,培养和造就能够满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是关系到能否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教师读书笔记。能否实现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工作。它引起了我的一些思索:
首先《教师专业化的理论和实践》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教师专业化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在书中找到了答案:教师专业化是教师个体专业不断发展的过程。教师专业化本质上是个体成长的过程,是教师不断接受新知识,增长专业能力的过程。教师要成为一个成熟的专业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探究历程来拓展其专业内涵,提高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一个精神富裕、专业化程度高的老师,他能以自己特殊的职业眼光,掏出课程的引人入胜之处,以最简洁的线条,拉动最丰富的信息,以最轻松的方式,让学生得到最有分量的收获;能从最接近学生现在的起点,带领他们直到离自己最远的终点;能最大限度地尊重每一个学生;他不仅能让学生学懂、学透知识,而且能把教学过程变成一种富有亲和力的情感体验过程,和学生一起沉浸于其中,热爱于其中,出神入化地与学生一起创造于其中,并使学生的心灵飞翔起来;他有强烈的课程开发意识,不仅关注“跑道”的设置,面更关注学生跑的过程,他能让生活成为一种教育,把教育变成一种生活。只有拥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教师才能始终站在社会进步的前缘。
其次教师专业化发展是一帆风顺的吗?20世纪x年代以后,世界上形成了一场教师专业化的运动。要求高质量的教师不仅是有知识、有学问的人,而且是有道德、有理想、有专业追求的人;不仅是高起点的人,而且是终身学习、不断自我更新的人;不仅是学科的专家,而且是教育的专家。从目前看,教师的专业性发展遇到这样几个问题:教师只专注于自身专业的局限思考;在观念和经验上有错觉;将质量问题归因于学生、同行乃至外界;处理问题时专注于个别事件,缺乏整体、动态的思维方式;文化水平高,比较主观,满足于现状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努力克服。
那么怎样有效实施教师专业化?学校应为营造“学习化、专业化”的教师群体而努力,将教师发展列为重要议事日程,营造集体备课、相互听课的互学互助气氛,改善教师的心智模式。形成师带徒、听课指导,示范课与研究课的教研制度。有组织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自己。作为一名优秀教师,要做到将教学生涯视为生命历程的重要部分,增强使命感,不断超越自我,活出生命的意义。(三种教学生涯观:生存、生活、生命)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重新审视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关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自己努力把握学科发展最新动态,积极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自我反思、博采众长,形成风格,争做专家。
20世纪x年代以来,教师的专业发展成为了教师专业化的方向和主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提高教师专业地位的有效途径是不断改善教师的专业教育,从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只有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才能使教学工作成为受人尊敬的一种专业,成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的一种专业。
读书笔记是人们在读书时为帮助记忆而写的一种应用文体。自古以来,我国的文人、学者都很重视做读书笔记。做读书笔记既是消化书本知识的有效手段,又可以积累有用的材料,训练思维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前人写的读书笔记,想谈三种写法。一种叫“提要钩玄”,一种叫“采花酿蜜”,一种叫“开山铸铜”。
一、事定犹需待阖棺
第一次读完,沉重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那样一位几乎统领半壁江山的首辅就随着书页闭合永远地沉睡在屈辱的尘泥中,所有的不甘和愤怒也一并沉寂,似乎一个时代的颓败都由他一人负担。
还记得书中有一段对李鸿章先生的评价:“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吾欲以两言论之,曰:不学无术、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劳苦、不畏谤言,是其所长也。”初时不觉,待通览全篇后好似醍醐灌顶,而后便觉愧疚。我想,我欠李鸿章先生一个庄重的道歉。我曾在初中第一次接触晚清历史时看到课本上罗列的一堆屈辱不堪的不平等条约以及它们的签订者——李鸿章。于是,我心中就为这个“卖国贼”狠狠记上了一笔,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不曾细细了解晚清历史,犹如管中窥豹,将大部分过错算在李鸿章头上。不知道那个时代,会有多少像我一样不明时事便指责诋毁的人。偌大的清王朝,只李鸿章一人闻名于世,在万马齐喑的混乱时代、极盛转衰的封建时代、西方文明侵略瓜分的时代、国内阶级矛盾频发的时代、中国与世界艰难融合的时代,如果不是李鸿章先生,换成其他人,恐怕没人能做到如此。
二、秋风宝剑孤臣泪
李鸿章先生自临危受命起一直同各国使者斡旋,欲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于即倒,可封建制度的落后与腐朽,远非一人可挽救。甲午战争惨败之时,日本首相更是嘲笑李鸿章以一人之力敌日本一国。虽为军机首辅重臣,却还是一介“孤臣”,身边无志同道合之人,更是在朝廷中处处掣肘,满腔报国热血也在北洋舰队全军覆没之时沉入海底,不由得让人思考:洋务运动失败时,他是否已经看穿了清朝的未来,他,又会有多绝望……
历史总是无情的,再凄美的故事、再惨痛的牺牲也不过留在史书一隅的几点淡墨,如同青铜上的刻痕般冰冷。三十五年的坚持与努力,被一次战争的失败、一则条约的签订宣告失败,一场轰轰烈烈的牺牲,最终成为了人们口中封建地主阶级一场可笑的自救运动,强弩之末而已。
或许对我来说,这本书并不能让我从一位晚清名臣的生平窥见一个帝国的覆灭、一个时代的沉沦,我更多的情绪都放在了他的生活,甚至我会好奇地猜测揣度他的心理,究竟是怎样的强大能让一个人在如此沉重的打击下,为了信念始终坚守着?当他亲手签下丧权辱国的条例,又有多少自责与痛苦?二主不愿回京的现实又给予他多少绝望和悲愤?
也许他是知道的。他看穿了皇家的无能怯弱,洞悉了制度的落后颓败,也预料到了挣扎的无用;可是他不甘心,不甘就此沉沦庸碌,也不愿静静等待子夜降临,他必须做点什么,哪怕只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会有那么一天,有人告诉他“你来过,我记得”,人之一死,或泰山之重,或鸿毛之轻,区别只不过在如何抉择。他若看清世事归隐一方,不过少了个叱咤朝堂的军机大臣;而若抛却杂念殊死一战,不过少了个仙风道骨的少荃老道。在庙堂与田陇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从此俯身躬行,车马劳劳不离鞍,但守山河万里了余生。
三、横看成岭侧成峰
可当我跳出泛滥的同情与怜悯,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居其位无其谋的忠臣,若他生在康乾盛世,或许会成为与房玄龄杜如晦齐名的贤臣良相,可他偏偏陷入了民生凋敝腐败无能的晚清。他有着文人的才华,外交的能力,却始终缺少政治的远见。有人这样评价过他:“李鸿章不懂得什么是国家,不知道政府与国家是怎样的关系,不知道政府与人民的关联,不知道大臣应尽的职责。他秉持着我国政治文明物产风俗无一不优于其他各国的观念,认为只要有了西方的枪炮轮船机械,大清还是那个万国来朝的乌托邦世界。于是他们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推出了洋务运动。”
终究是个饱受争议的人,所以他非英雄也非奸雄,而是“晚清时期的一代权臣”。“历史人物从来都先是政治的,再是历史的。一个咽了气的人,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被戴上了帽子,打扮成或美或丑的玩偶。”
突然又想起最初搜索到的一些对李鸿章的评价: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德国海军大臣称其为“东方俾斯麦”,慈禧太后称其为“再造玄黄之人”。浅浅看去都是溢美之词,发自肺腑;而后细细品味,却发觉不似表面这么简单。若李鸿章真如他们所言,岂非同上古神祗无所不能,又怎会目光浅陋至此?更何况,当涉及到权力地位甚至性命时,像小说情节般敌逢对手惺惺相惜者,自古以来又有几人?慈禧一介深宫老妪,贪生苟且不愿回京,我们又怎知她不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虚假的安慰才如此吹捧一个汉人?有一个词叫“捧杀”,是家宅内院妇人斗争的常见手段,放置国事也未尝不可。
说来惭愧,《李鸿章传》虽是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的衍生读物,我却没能从中窥见更深层的中国近代历史,而是偏离方向,更深刻地体会到“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更多了对历史的敬畏,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我非常喜欢海蒂,因为她天真善良,她热爱大自然。自幼父母双亡的海蒂在五岁时因为生活问题被姨妈送到了爷爷家,海蒂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上度过了令人难忘的五年。
五年后,姨妈突然出现并带海蒂到法兰克福给伤残姑娘克拉拉当玩伴。她们成了一对知心的朋友。一年后,海蒂因思乡病发作被克拉拉的医生送回爷爷家。可两个姐妹情深的小伙伴不能分开太久。
次年夏天,克拉拉来到了海蒂家并且因为高山牧场的纯净空气和海蒂爷爷的悉心照料恢复了健康……海蒂那种对生活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不灰心,也从不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她无比善良,无数次为了无助的瞎眼奶奶东奔西跑,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地念诗歌给她听,千里迢迢地带白面包送给她。
我们应该乐观一点,像海蒂和克拉拉一样,笑着去面对磨难。人生在世,有很多挫折,有很多人都像海蒂一样,经历过风风雨雨,经历过许多事情。但摔倒了不能永远趴在地上,要站起来,重新面对新的人生。
海蒂的年纪虽小,但是却有着一种非常感人的魅力。要是实际生活中,人们能像海蒂那样的去关心他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那该多好啊!
好的书,就像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只要你认真去读,你会受益无穷;它又像一层层的阶梯,带领着你达到真理的云端;它又是知识的海洋,只要你愿意挤,就会挤出智慧的结晶,朋友们,有空多去了解书中那多姿多彩的世界吧!
在我看过的书里,有一本书名叫《骆驼王子》,它给了我很深的启发:书中的”骆驼王子“其实是一匹野骆驼,但它过得却像一位真正的王子,整天生活在溺爱的世界里,以至于”骆驼王子“长大之后,因为父母并没有教它如何面对猛兽,”骆驼王子“没有生活经验,无法在野外生存下去,最后,成为了作者的家畜。
为什么一匹野骆驼会成为家畜呢?因为”骆驼王子“的父母太溺爱它了,没有教”骆驼王子“独立生存的本领。它的父母怕”骆驼王子“吃苦,什么事也不让它做,也没有给它锻炼的机会,事事都依靠父母,所以骆驼王子才会成为一匹软弱的骆驼,什么都不会!反之,如果”骆驼王子“的父母很细心的告诉它,在野外要如何才能生存,那么”骆驼王子“一定会成为顶天立地的雄骆驼,说不定还会成为数一数二的首领,称霸一方水土!
同样的,对于我们人类的成长,如果我们的父母也像”骆驼王子“的父母一样溺爱自己的孩子,也许我们到了成年后也不会做饭、洗衣,等等。虽然父母之爱是很伟大的,但是,过多的宠爱就成了溺爱,如果我们一直泡在溺爱的水池里,会变成什么呢?别人眼中的”低能儿“?乞丐中的一员……
我还看过一个故事:一个树家庭有一个小树宝宝,父母很溺爱它,把树宝宝保护的严严实实的,把阳光、雨露都挡在外面,过了几个月,树宝宝慢慢地病死了。
所以过度的保护、溺爱就像生活道路旁的无底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适度的爱才会让我们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公元一五八七年没有弥赛亚的诞辰,没有先知的教诲,没有预兆变迁的星斗闪烁满天。有的,不过是一张张脸罢了,一张张疲惫地奔波于历史的定格之中的脸。
万历注定不是属于帝王的时代,这张脸谱中注定没有多少王权的神气。大明王朝注定只是封建史上的一个瞬息,而万历朝大约是合眼的前奏,毕竟紫禁城中休憩的已不再是一个雄心壮志的统治集团,这点,万历之前的嘉靖就感觉到了——万历同他一样早年登极,充满变革和振兴的希望,但这一些希望都随着自身年龄与矛盾的增长、深化渐渐瓦解。明孝宗(弘治)应当感到悲哀,因为他的子孙没能像他那样扭转祖宗留下的可怕局面。也正是因为如此,多事之朝才如同一出又一出的折子戏,留下那么多红红绿绿的角色。
惟独有个人不绘脸谱,单看他一眼就觉得有凛然之气扑面而来。他不是贡生,乡试出身,也不应是有权对别人吹胡子瞪眼的那一类,却绝对有憋着气唱大红脸的天赋。他叫海瑞,就是鼎鼎大名的海刚峰。如果出生在当今社会,他一定算是个勤奋的好少年,与此同时,又是无知的愤青。想要为萎靡的朝政打一剂强心针的他,若不是有打不死的勇气,怎么敢傲立于群臣之中?说他简朴,却又嚣张,普天之下,凡为仕者无不惧其威风;说他忠诚,却又不能扛顶风的旗,固执于毛皮小事之间。一个儒道的修行者,一个斋戒灵魂的素食者,他因为与尘世相触而不再是圣贤。这不仅是海瑞的不幸,更是明王朝的不幸。他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舒展自己的政治才华——以博得帝王的信任。但嘉靖尚道,万历重情,他只能做一面没有人去照的镜子,被搁置三朝的老臣。
明朝没有李世民,没有长孙氏,宫廷中人人戴着面具。读《明史》我几乎没有抓到一个背影,但庆幸《万历十五年》让我勉强看见了一个海刚峰。几乎孤芳自赏的他,行走于浓妆艳抹的人群中,很干净。他死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镜碎了,却没有人去补。
万历十五年,一五八七,明代的又一面镜子不在了。在一片景仰的声音中,海瑞那张不戴面具的脸成了永远的幻影。他的矛盾并不来自内心,而是与外界摩擦的结果。我不想假设他为那个时代的良心,或许他没有资格,李贽有,因为他忏悔过。
海瑞不会回头,他不知为何要忏悔,他要做信念,而不是心的殉道者。大明王朝合上眼的前一刻,他或许,是最后的那个愤怒的拳头。
脸?对,他的脸,不过是一张皮。皮下的,才是硬骨头。历史的脸谱是多端的,但油彩背后的,方是本原。一面能透过它的镜子,是不是很好?
《乔布斯传》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当年的意气风发,如今却是瘦骨嶙峋。这都是由于他所患的癌症。
本书作者经过乔布斯本人及家人、朋友甚至是竞争对手供给的资料完成了这本书,从各个角度呈现给我们各个时期,各种事件亲历者的叙述及看法,力图还原真实,有赞有骂,能够看到其天才的一面,也能够看到其不受欢迎的一面,避免一般传记的唱赞歌的形式,力图客观真实。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
乔布斯从小被收养,亲生父母因为生父是叙利亚的穆斯林,生母的父亲不一样意其生母与生父结婚不得不让他被收养。我想也许这也是促使他对宗教的研究的因素之一吧。也许他一向在想他的外祖父为什么要不容许他的生母嫁给异教徒,即使要付出外孙要被收养的代价也不改变。从小就表现的桀骜不驯,13岁就十分的有自我的独立思想,宣布再也不想崇敬上帝,再也不去教堂,但他却花好几年的时间研究并尝试实践佛教禅宗的教义。19岁的他去了印度进行一次精神之旅,呆了7个月,回来后经过各种途径追求精神启蒙,早上和晚上他会冥想及禅修,其余时间去斯坦福大学旁听物理学及工程学的课程。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一样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梦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人物,他的独特人格魅力也融入到苹果公司的角落。他极具说服力,敢于冒险,相信直觉,同时又不空等,进取去寻找机会和创造实现想法的可能。一切以行动说话,打造属于自我的现实。
这也给我了很多的启示:
一、执着的信念和坚定的信仰
那里所说的信仰,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乔布斯念大学时,接触到了禅学,这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教师是一个日本人。(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to your inner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之后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二、不惧怕失败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我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可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之后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活力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仅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期望经过死去那个地方。可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明白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让身边的人更优秀,与他们共同打造一个完美的团队,这样自我想做的事情才会实现。
不管他承不承认,乔布斯不是什么都会的。没错,他能够对每个产品每个广告活动施加巨大的影响,但他也明白,世界有些人的技能是他无法企及的。乔布斯早期和SteveWozniak的搭档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和Wozniak搭档而获得了早期的成功,给乔布斯未来和别人的通力协作供给了模板。
通常情景下,公司和经理会满足于水平一般的员工。而乔布斯重视人才,并认定在一家全是A级员工的公司里,任何矛盾摩擦都能够被出色的成果所抵消。他可能是正确的。
“生活里的大多数东西,最好的和平庸的之间约有30%的差距。最好的航班、最好的膳食,都可能比平庸的要好上30%。在我眼里,和水平一般的工程师相比,Wozniak要好上50倍。他光用脑子想就能开会。Mac团队就是打造A级团队的一个尝试。人们说他们无法和睦相处,说他们会相互憎恨,但我发现A级员工喜欢和A级员工共事,他们压根就不想和C级的人共事。”
“这么些年来,我懂得了,要是你有十分优秀的员工,你根本不需要像照看婴儿般看着他们,”乔布斯之后解释,“期待他们有优秀的成果,你就能让他们做出优秀的成果出来。”
这是乔布斯的经验之谈,也是当代管理者最值得注重的地方,。众人是柴火焰高,但每个人拾起的柴火质量各不相同,所以又要有人拾柴又要保障柴的质量。放在团队里,我们就必须要去培养精英,这样一个高效的团队才会有卓越的成绩。所以无论是团队的领导者还是队员在自我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队友的提高,去共同打造完美的A级团队。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我生命的最终一天来战斗,乔布斯一个传奇的人物,无论从大的industryview,还是直接的___上来说,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非乔布斯莫属。让我们坚定我们的信心,在乔布斯精神的指引下去创造自我的传奇!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次杰拉德的经典著作,在文学史是占据重要的位置,是一部经典著作。
由于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描写盖茨比居住的环境和奢华场面,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吃力,抓不住重点,只好倒着读。每次读不下去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从最后一页往前倒着看,一点一点地探寻事情发展的前因后果,一点点喜欢上书中的情节和人物,从而激起自己的联想和共鸣。
因为今天休息,所以昨天晚上我可以打破时间的界限,可以忘记时间。我有非常充足的时候阅读这本书。由于昨天中午没有休息,昨天晚上很早就困了。我在半梦半醒之间读完了这本书。有时候清醒,有时候犯迷糊。不管我多么瞌睡,我的手里一直抓着这本书。有时候困的实在不行了,我干脆眯缝着眼睛,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两只眼睛轮流休息,轮流看书。有一种巨大的力量驱使着我读完这本书。不读完这本书,我不甘心。
读完这本书,我趁热打铁写了这篇读后感。我原本打算顶多写五分钟,写100字左右就算了,没想到写了一个多小时,写了这么多字,一直写到凌晨3:47。
这部小说看似描写20世纪20年代美国纸醉金迷的生活,实则叙述了一个穷小子梦想破灭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者撕开了上流社会虚伪的面纱。所谓的豪华气派的生活只不过是吸引他人注意力了手段,给人们提供寻欢作乐的场所。所谓的爱情只不过是披上金钱外衣的肥皂泡,看似美丽,实则不堪一击。
爱一个人,应该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很明显,黛尔西并不爱盖茨比。她只爱钱。盖茨比是个穷小子的时候,她抛弃了他。盖茨比有钱了,她立即投入他的怀抱,不顾礼仪道德。盖茨比死了,她立即消失了。
读完这本书,我对盖茨比有了新的认识。很多人以为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有钱,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心中有梦,相信爱情。他父亲拿出他的那张作息时间表,上面写着他的梦想和对自己人格的要求。他不吸烟,不喝酒,不跳舞。他是他的宴会上的旁观者。他自律自强,洁身自好,是个真正的绅士。那个纸醉金迷的时代仍然相信爱情、追求梦想正是盖茨比了不起的地方。
可惜的是在这部小说的结尾部分,盖茨比死了。他是被威尔森开枪打死的。威尔森打死盖茨比之后自杀了。
威尔森以为他的妻子茉德尔被盖茨比开车撞死了,他为他的妻子报仇。
其实是黛尔西开车撞死了茉德尔。可怜的盖茨比成了替罪羊。
可怜的盖茨比!
盖茨比的财富不仅没有让他拥有爱情、实现梦想,反而加速了他的灭亡的进程。如果他依然是当年的那个穷小子,黛尔西不会“爱上他”,他就没有跟汤姆叫板的底气,他就不用跟着黛尔西胡闹,他就不会成为替罪羊。至少,他就不会死得那么快。
黛尔西是他的梦中情人。为了得到黛尔西的消息,他从报纸上搜寻和黛尔西相关的消息,从他的宾客里打听黛尔西的消息,和认识黛尔西的人交朋友。
他为了吸引黛尔西的注意力,住在黛尔西附近最引人注目的大别墅里,举行盛大的宴会。他成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他的钱财不计其数。只要是他举行宴会,有很多社会名流、商人、交际花、蹭饭吃的人趋之若鹜。非常可笑的是有很多参加宴会的人并不认识盖茨比,却不感到不好意思。他有着考究的私人订制的衣服。仅仅是不同颜色、质地的衬衫就能堆积如山。
盖茨比成功地夺回了黛尔西的芳心。黛尔西贪图盖茨比的财富,当着她的丈夫汤姆的面秀恩爱。
盖茨比太自以为是了!他以为黛尔西一直爱的是他,黛尔西一直想着他。他以为黛尔西从来没有爱过汤姆。他以为他有了财富,就可以得到心爱的女人。他错了!黛尔西闯开车撞死人。汤姆嫁祸给他,他成了黛尔西的替罪羊。他死后,黛尔西和汤姆逃之夭夭,依旧风流快活。
可怜的盖茨比!他所追求的爱情是一个肥皂泡,看似美丽,实则不堪一击。他爱错了人。他爱的黛尔西浅薄、幼稚、虚荣、自私、薄情寡义、胆小怕事、贪图物质享受。黛尔西为了和有钱人汤姆在一起,抛弃了还是穷小子的盖茨比。
盖茨比成为有钱人后,黛尔西连声音里都充满金钱的意味。她立即和盖茨比在一起。为了能和盖茨比在一起,她同样夜可以抛弃和她生活过五年的丈夫、自己孩子的父亲。她以爱情之名掩盖自己的贪恋虚荣、利欲熏心。她看似美丽,实则丑陋。她的美丽的外表之下是丑陋的心灵。她的情话只不过是涂满了蜜的阿谀奉承、对金钱的崇拜。
可怜的盖茨比!生前无比风光,死后非常凄凉。
盖茨比生前住着大别墅,经常大宴宾客,宾客盈门。有很多人参加他的聚会。他死后,树倒猢狲散,门前冷落鞍马稀。他爱的人逃走了,他合作多年的伙伴躲起来了。他曾经喂饱的食客们做鸟兽散了。只有他的父亲、两个朋友参加他的葬礼。他死后,一切都化为泡影。他的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生活只不过是披上华丽的外衣,给人们提供寻欢作乐的场所。他的所谓的爱情只不过是沾满铜臭味的肥皂泡,不堪一击。
可怜的盖茨比!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盖茨比是个虚伪的人。为了掩盖自己出身寒微的事实,改了姓名,伪装成一个大家族的后代,给自己镀上牛津大学的金。他从未告诉对外界他的父亲是谁。他的通讯录里没有他的父亲的联系方式。他的父亲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死讯之后,才知道他离开了人世。
盖茨比和许多唯利是图的商人一样,是个奸商。他的钱并不是他辛苦劳作挣的钱。他能在短时期内集聚巨大的财富是因为他和一群江湖骗子做着投机倒把的生意。
不可否认的是盖茨比是个痴情的人。但是盖茨比公然挑衅黛尔西的丈夫,是不道德的做法。不论他多么爱黛尔西,都不应该当着黛尔西丈夫汤姆的面秀恩爱。汤姆毕竟是黛尔西法律上的丈夫。不管他多么有钱、多么爱黛尔西,都应该尊重汤姆,不应该践踏汤姆的尊严。他太嚣张了!太自以为是了。他让黛尔西说她从来没有爱过汤姆,他把黛尔西从汤姆身边带走。最终引火烧身,招致杀身之祸。
盖茨比是个理想主义者。他的死是他的梦想的破灭。他追求一种奢华、庸俗、华而不实的美。菲次杰拉德笔下的美国社会,金钱至上,等级森严。下层人成了暴发户,很难挤入上流社会。虽然盖茨比拥有了巨大的财富,过着奢华的生活,但是他没有可以支撑他庞大的家族人力、财力。单凭一己之力,终究是孤掌难鸣。他的个人奋斗以失败而告终,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部小说的伟大之处在于写出了20世纪20年代一些底层人民美国梦的破灭,撕开了上流社会虚伪的面纱,揭露了以金钱为基础的爱情和婚姻的不幸。浮华的生活背后是空虚寂寞和迷失自我。要想过上安稳的生活,只能像这部小说的叙述者尼克那样,不随波逐流,摒弃奢华的生活,自食其力、踏踏实实地工作,才有可能是最理想的生活状态。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但却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茶馆几乎浓缩了整个社会的各种形态,并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同步地演出着一幕幕的人间活剧。
这出三幕话剧中,共有70多个人物,其中50个是有姓名或外号的,这些人物的身份差异大,有曾经做过国会议员的,有宪兵司令部里的处长,有清朝遗老,有地方恶势力的头头,也有说评书的艺人、看相算命及农夫乡妇等等,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层次。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非常清晰的,它通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头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消失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其次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示意着茶馆在这个冲突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张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表明白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明显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老舍以茶馆为载体,以小见大,反映社会的变革,是"吃茶'使各种人物、各个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活动聚合在一起,假如没有"吃茶'一事,则茶馆中任何事情都将不复存在。正由于如此,老舍在剧中对北京茶馆文化也花费了不少的笔墨。如早先的.茶馆里,除了喝茶,还有点心"烂肉面'可吃,一边喝茶,一边还可以做不少与茶无涉的事情;北京的茶馆也和江南茶馆一样,是个"吃讲茶'的地方;茶馆的老顾客是可以赊帐的,茶客也可以自己带茶叶来居坐;茶馆也是听书的好地方,说书人可以在此谋得一份生活的来源这类细节,给《茶馆》所要表现的主题,增加了一种真实的氛围。除了为表现主题服务之外,也展现了中国茶馆文化之一斑。《茶馆》的艺术价值不仅在于通过一个茶馆反映了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同时也在于反映了社会变革对茶馆经济和茶馆文化的影响
自古以来,众多的关于狼的古诗总是能够激发人们的强烈兴趣和赞叹。狼懂的进攻;狼懂得遵守纪律,也具备团队合作的精神;狼善于交流,更善于独立思考;狼从不胆怯,能在关键时刻奋力一搏;狼能逆境生存,做到王者必胜,立于不败之地。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优感情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莫过于狼。狼代表了一种精神,代表了一种哲学。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每一个人必然面临着强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也不得不面对竞争。学生需要竞争,因为他们必须承担升学的压力;职场人士需要竞争,因为他们必须面临就业与下岗、出色与平庸之间的选择;企业同样需要竞争,谁技高一筹,谁就能获得赖以生存的资本;谁一招疏忽,谁就可能被人打的一败涂地。在竞争中,不是做“羊”,就是做狼。做“羊”就要面临被吃掉的厄运,所以人人都希望做“狼”,但是做狼必须要练就锋利的牙齿、快速奔跑的速度,十足的耐力和毅力、出众的谋略、不屈的.精神,乃至几分勇敢和凶猛。
竞争是现实的,它不会以为任何事物,而做丝毫地改变。所以,我们不仅要面对竞争,更需要具备竞争争取的个人品质和智慧。
要成为竞争中的胜利者就必须让自己成为强者,必须让自己具备强者的品质,必须让自己具备强者的风范。而狼道就是生存之道、强者之道!可以这样说,狼道是个人生存和团队的智慧精华,是适者生存与强者的完美指南。
读完《狼道》这本书让我确实感慨良多。这是一本关于个人,企业成功之道,市面惟一精华权威读本。作者以独到眼光和笔触,再写《狼道:人生中的狼性法则》。用古今人事,利用狼的特点充分地作了最严谨的对比和类比。对《狼道》的阅读,会使各位对人生、对人性、对社会各方面有不同的感悟!
《呼兰河传》是作家萧红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及散文,是一部经典的儿童生活丛书。萧红用不平凡的文字,描写出一个平凡又普通的小镇。著名作家茅盾先生曾经这样评价《呼兰河传》:“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呼兰河传》主要叙述了由于萧红是个女孩子,母亲又早逝,一直被父亲低估。只有在外祖父那儿,才能找到家的温暖感觉。文中的外祖父,被作者赋予了一种高大光辉的形象,让读者从中感受到了外祖父对萧红深沉的爱,让我们对外祖父肃然起敬!其中,使我最刻骨铭心的是:“我我中么样,就怎么样。什么,就做什么‘普通的小镇。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这段话。
当我看完这部经典著作时,会对萧红多姿多彩的童年产生羡慕之情。那开朗的外祖父;那自由自在的院子;那稀奇古怪的事情……都让我羡慕。现在的我们,思维完全被控制之中。那来势汹汹的补习班;那排山倒海、无穷无尽的补习作业……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如果我也有像萧红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那该多好啊!每天做完作业吃些可口的点心,到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锻炼一下身体;吃完晚饭与爸爸妈妈散散步、聊聊天;星期天,起床慢慢品尝一下早餐,做会儿作业,吃完午饭看会儿电视,做会儿作业,出去轻轻松松地玩上一两个小时,或者玩一会儿电脑游戏,那是多么美好啊!
呼兰河这座小城中那愉快的生活和萧红那幼年的记忆却是我难以忘怀!这正是我向往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整部小说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的童年,如梦幻一般,充斥着画面感的文字带给我是一幅幅场景图,仿佛生活的蒙太奇,在他的视觉和感受中,自己童年的那一幕幕活灵活现的展现在眼前。回不去的曾经,也只因为曾经无忧无虑的美好,我们才一遍遍追忆。打动我的多是细节,好像里面的很多故事自己的童年也有过,或者是类似经历的。主人公因为12月出生早上了半年学,成为班级中最弱者,常常在在班级里因为弱小受人欺负。而小主人公这种淡淡的忧伤却因为他可以偷别人影子读懂别人愁绪而转化为一种伸出援手的友爱,不自觉的将一种负担升华成美好。从伊丽莎白到克蕾儿,还有伊凡、马格、尼克简单的人物关系,因为影子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年,而在这里,我似乎也读到了我自己。
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看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时间换来的却是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紧紧依偎在他们身边。"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妈妈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
每次遇到挫折时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康地长大成人,能幸福地过日子,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永远都是小孩。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礼物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我认为多陪陪父母才是孝顺的最好诠释。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有时间请经常回家陪陪父母吧。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波丽安娜》这本书,让我感触至深.
波丽安娜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母亲早早就去了天国。她和做牧师的父亲生活在一起,非常不幸的是,她的父亲也去了天国。所以,她只好来到很远的波丽姨妈家。但是,这个富有、独自住着一幢大房子、脾气古怪的波丽姨妈并不欢迎这个外甥女,她甚至都不去车站接波丽安娜,而是派了一个女仆南希前往,以至于小女孩把女仆误认为是姨妈......不过,波丽安娜并没有伤心,反而是把这些让她不快乐的事都看成为“开心游戏”。最重要的是,她不但让自己在困难和打击面前去发现快乐、享受快乐;还鼓励身边的每一个人去这么做,自从她来到以后,整个贝汀斯镇都重新获得了生机......
波丽安娜让我知道了做人要乐观、宽容。所谓的开心游戏不过是遇事往好的一面想。而波莉姨妈去恰相反,多年来,她所做的事都是为了责任,而不是让自己快乐。她就像牡蛎一样把自己关了起来,还好被热情的波丽安娜打破了,让她重新微笑地面对生活。波丽安娜很宽容,面对没人喜欢的斯诺太太,脾气暴燥的彭德莱登,都微笑着问好,让他们心中的小鸟重新飞上了蓝天翱翔。
《波丽安娜》这本书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缺点:爱斤斤计较,不过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缺点,正在努力的纠正偶!
读完了《特别的女生沙哈拉》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沙哈拉在学校里,被校长、被老师、被同学、被大家认为是一个需要“特别帮助”的学生。她从来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为为什么要做,做给谁看?她不学习,但实际上沙哈拉热爱阅读,热爱写作,还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我的痛苦生活和精彩历险》,她把这本书偷偷藏在图书馆的940区,她盼望有人看到自己的书。沙哈拉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好朋友瑞秋,在四年级的暑假里,沙哈拉天天都在图书馆里度过,认识了好几个新朋友,没想到这几个新朋友就是她的新同学。直到来了一个行动怪异的波迪小姐成了她的老师后,沙哈拉把自己的秘密写在了本子上,波迪小姐不断发给大家一些诗,沙哈拉特别爱读……。
这本书令我感悟最深的是沙哈拉被大家认为需要帮助,她的妈妈却不同意。表面上,沙哈拉不喜欢写作业,但她却写了一本书,藏在图书馆里,盼望别人能看到。
我想沙哈拉才上五年级,就写了一本书,以后我要向她学习,多读书,多积累,多动笔,争取把点点滴滴的小事情汇成一本大书。
昨晚,乘着雨后的凉爽,捧起尘封许久的《外国中篇小说百年精华》,随意翻了几页,便翻到了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题目很怪异,有点像科幻小说,但通篇读下来,除了作品运用了想象的手法,实则与一般意义上科幻小说的写作手法和叙事方式并不一样。虽然小说的风格怪异,甚至有点荒诞,却留给读者无限想象和思考的空间。
表面看来,小说主人公格里高尔是因为变成一只甲虫而为人屏弃,最后在孤独中死去。而在我看来,主人公真正的悲剧不是变成一只甲虫,而是对现实的逃避。当格里高尔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在最初的惊讶和慌张之后,更加使他郁郁不闷是为了替父亲还债,为了让妹妹读音乐学校,拉小提琴,为了负担起当长子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单单挑上这么一个累人的差使”——旅行推销员,长期日夜颠倒的作息制度,毫无起色的人际关系,不被重视的社会地位,相比较于变成甲虫的事实,格里高尔疲于奔命的生活现状更令他沮丧。小说的大部分笔墨用于描述主人公在变形后,周围人对他态度的变化,以及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变形前的生活只是通过主人公的心理独白讲述出来,笔墨不多,却能让读者充分感受到一个小人物的艰辛、无奈。
变成甲虫之后的格里高尔从一开始害怕吓着自己的家人,自卑地蜷缩在沙发下,还用白布遮住自己丑陋的身体,到后来由于逐渐被人遗忘,连善良的妹妹也懒得打扫他的房间,渐渐地连人应有的最基本的廉耻心也没有了,变得漠然、麻木,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或许从变成甲虫的那天起,格里高尔想恢复原样的愿望早已被现实生活的不如意击退了,即使因逃出房间遭父亲毒打,抑或是被人遗忘,会萌生重返人类世界的愿望,但这种想法毕竟是昙花一现,对现实世界的自我逃避是导致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他躲藏在甲虫的身躯下,旁观着人类世界的悲欢离合,宁愿被当作怪物被人遗弃,也不幻想着重返人类世界。
如同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人对卡夫卡《变形记》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或许这就是大师级别作家的过人之处。
我和儿子一起读了童话书《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翻开书,立刻就被书中精美的漫画所吸引,故事情节及语言更是让人爱不释手,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过之后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事描述了一个聪明、善良、勇敢和坚强的狐狸爸爸,它是个好爸爸、好丈夫。可是,狐狸爸爸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正确的吗?让我们来看看《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中的一个片断。獾突然说道:“狐兄,你一点儿也不为此感到担心吗?”“担心?”狐狸先生说道,“为什么担心?”“所有这……这些偷窃行为。”狐狸先生停下来不挖了,两眼凝视着獾,好像他完全傻了似的。他说:“我亲爱的长毛的老古董,你知道全世界有谁在他的孩子快要饿死的时候,也不偷几只鸡?”尽管狐狸爸爸的偷窃行为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那就是为了养活他的孩子们。可是,不管是为了什么而偷,也不管偷了什么,都是不对的,因为那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应当为我们所唾弃的。
看完书之后,我与儿子展开了讨论。发现孩子对狐狸爸爸所表现出来的聪明、善良、勇敢、乐观和坚强佩服不已,完全没有意识到狐狸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于是我让他假设自己就是那三个饲养场主之一时,他又觉得狐狸爸爸不应该去偷东西,而是应当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因为有文本本身价值观的引导,同样是那只狐狸,饲养场主换成自己后,孩子对狐狸爸爸的看法由欣赏变成了批判。孩子读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被书中的观点引导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正确判断。古语云“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不仅是读书的方法,也是做人之道。
总的来说,《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一书用浪漫和优雅的笔调,描写了发生在狐狸先生一家以及獾、兔子等小动物们身上的苦难和挣扎,最终凭着狐狸爸爸的聪明逃出了三个农场主的魔爪生存了下来,故事生动有趣,爱恨分明,让人读了爱不释手。
通过与孩子的交流,发现孩子从书中学会了多个成语和好句子。如:绞尽脑汁、诡计多端、宽宏大量,描写比恩瘦得像铅笔,邦斯矮的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游泳池里的浅水一端,他的下巴都会在水面以下等等。
大家都知道读书有很多好处:获取知识,培养创造力,审美情趣,开阔眼界,教育孩子是非善恶,扩展生活经验。但是所有这些都应该在快乐的前提之后,因为快乐就是孩子成长的需要,只有有了快乐孩子才能更好的成长、发展。
与孩子一起读书,就会经常交流心得体会,这样就可增进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文学是一个由想象构成的世界,只有经常与孩子共读,就可提升他的写作能力,想象力、创造力将获得不断的滋养;读书不仅可以增加知识而且还带给孩子欢喜、智能、希望、勇气、热情及信心,使孩子的思维活泼、多元、有弹性;共读会增进学习协调沟通能力,加强经验传承交流以及独立思考和休闲娱乐的效果。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正确的引导孩子在其中去追寻,去探索,去翱翔,去享受吧!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这篇文章的:几年前,张石牙的母亲因为一场罕见的暴雨,不幸在小黑河淹死。父亲张木头执意认为妻子的死是因为乡亲们的见死不救。于是,他断绝了与人们的来往,守着自己唯一的“三独”:独屋、独船、独生儿子——石牙。石牙因为父亲的缘故,被同学们冷落与侮辱,他开始怨自己的父亲了。后来,又是一场罕见的暴雨,石牙的死对头——王猛为了给生病的妈妈捕鱼被急流卷走了。石牙用父亲的独船救了王猛,自己却像母亲一样溺水死了,张木头知道后悲痛不已,而他也备受人们的尊敬。
读完后,泪水已情不自禁流了下来。我仰面叹息:若不是因为张木头的顽固,石牙又怎会无辜牺牲,上一代的恩怨又为何要牵扯到下一代呢?
这篇文章中,三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舍己救人、勇敢善良的石头;顽固爱子的张木头;不可一世又心地善良的王猛。
而文章的故事情节也牵动着大家的内心。在石头的母亲溺水而死,张木头决心断绝与人们的来往时,我们可以体会到张木头对妻子的爱;张木头打伤儿子后又心急为他包扎伤口时,我们可以感受到张木头的爱子情深;在王猛为给母亲捕鱼溺水,而石牙奋不顾身救他时,我们也可以感受到石牙舍己救人的精神。由此,我不得不佩服常新港的写作水平。
张木头的固执造成了这样的悲剧,也因此注定要孤独一生,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辙啊!
我翻开一本名为《象母怨》的书,看完后,我震惊了,故事情节令人目瞪口呆,可是,和平这个数千人,数万人,甚至数亿人都渴望的字眼,在文章中,也是一头向所期盼的。
夏尔邦和夏尔芒原是两个有血海深仇的象群,可受生活威逼,只好合为一个大家族。统治这个象群的,是一头母象嫫婉,众象亲切地称它为象母。嫫婉崇尚和平,为了不让血的悲剧重演,它用尽了自己毕生的心血,为了和平,它亲手将自己的儿子推下了悬崖。可象群终究分裂了,还在病中的嫫婉,不惜用生命,来换取和平。
洁白的和平鸽在天空飞翔,洒下一片水晶般纯洁、金子般耀眼的光芒:天上飘着大朵大朵轮廓分明的云;野花芬芳,流莺婉转这大概是人们最期盼的吧,是什么毁坏了它呢?是战争!
其实,生活处处都充满了战争。
吃饭挑食,那是和父母做战争;不交作业,那是和老师做战争;四处捣乱,那是和所有对自己好的人做战争。
如果,我们可以本分地做好自己,我相信,世界的每个角落都会诉说着和平,空气中,也会散发着温馨!
随着科技的发展,农村变成了城市,电灯取代了煤油灯,简陋的私塾变成了美丽的校园。我们享受着科技的成果,却渐渐遗忘了过去。《希利尔讲世界史》着本书带领我们回到从前,领略古代人民的机智勇敢、心灵手巧。
《希利尔讲世界史》这本书无论哪一章都能够使你似乎身临其境,因为希利尔能够把战争写的气势汹汹,能把艺术品描写的栩栩如生,能把和平时代描写的繁华热闹,能够把政治时期的老百姓写得穷困潦倒。在这九十章中我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最感兴趣,它的爆发源自于萨拉热窝事件:萨拉热窝事件是在1914年6月28日巴尔干半岛的波斯尼亚发生。奥匈帝国皇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夫妇被塞尔维亚族青年普林西普枪杀。这次事件使7月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同时,我也感受到了那个时候国家政治的分歧,与矛盾。似乎稍有些不顺心就要爆发战争似的,同时,我也明白了其实得到更多的朋友并不难并不难,只要你心胸宽广,能够容忍别人你就会有更多的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历史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哲理,只要你细心品读,还会发现许多奇妙的事情!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我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我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可是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可是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感情杯具能够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能够结合在一齐,培育出美丽的感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此刻谁会放弃自我的感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我想要的东西,完美的感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感情,亲情固然重要,可是为了亲情而放弃了感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明白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明白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明白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我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之后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终回来了吗?她们俩最终在一齐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期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感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可是又明白了自我的幸福就应当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感情杯具和人性的杯具。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做一个幸福的教师》。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人生的主题,只有感到幸福的人其人生才是快乐和阳光的,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毕生所求所愿。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想自己有所成就,每天都在寻求幸福的人生,但是,并非人人都能在追求中得到幸福。原因是对幸福缺乏认识、感悟和理解,还记得小时候的语文课本中就有对幸福的阐述,它非常生动而具体地告诉人们:幸福是夏日的井水;
是雨后的朝阳;
是雪中送炭;
是为他人忘了自己;
是给别人带来快乐。可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幸福在哪里?
教师职业的劳心劳力、社会地位、劳动报酬确实很难轻言幸福,特别是每天面对一群可爱的孩子有时也感觉不到幸福,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了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事实上很多教师在享受着教育、体验着幸福,他们以多元、多姿、多态的幸福观诠释着什么是教师的幸福,怎样才能在平凡、清贫、烦琐中不断汲取幸福和快乐的元素。其实对于教师来说,是否能时时处处感到幸福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不仅仅影响着其人生是否快乐,更影响着学生,只有教师幸福,学生才会感到幸福,特别是我们这群缺少幸福的孩子。那么教师如何去感受幸福呢?
其实,教师的职业幸福是一种心态和状态,也是信念与追求的体现。教师是精神的“传道士”,必须拥有好的心态面对工作和社会,这与我们的幸福“鱼水情深”。心态决定状态,有了好心态就有了好心情,心情是可以传递的,教师是爱的事业,有了好心情,就能笑对生活,就能爱每一个学生,同他们“打成一片”,非常专一的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就能通过言传身教让学生陶醉,接受情感的洗礼、引导和激励。况且,有了好心态,就会少些烦恼多些快乐,少些狭隘多些豁达,就会视教师为一种艺术,在忙碌之中、创造之中收获更多的幸福,乐此不疲虽苦犹甜。我认为,当我们教师的劳动被他人、社会认可时,必然会带来无比的快乐,会被幸福紧紧“包裹”。
我想,教师的职业幸福就是来源于平凡、忙碌而又充实的每一天。这也许正是所谓天长地久的幸福吧!那么,我也会说我爱教师这个职业,我也会为教师这个光荣的职业贡献毕生的精力。
作者给这本书取名为刺,很是贴切,刺插进肉里,外人根本看不来,但是自己能感受到,而且一直受着刺的折磨,无奈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外边的伤口愈合,从外部很难拔出,刺在肉里面随着骨骼生长。痛不欲生。所以,如果一旦遭受了刺的痛,能不能忍着刺的痛拔出来,即使疼的比刺痛更难以述说,但是时间会治愈一切,虽然拔刺极其痛苦,虽然外部的伤口的愈合更是需要时间的,但是以后的时光是美好的。希望所有的人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勇敢地说出来,隐藏着自己的痛就是保留着痛的影子,渐渐地影响着自己的待人接物。
回想起自己,很感谢我周围的一切,让我拥有了一个健康的灵魂,也很感谢自己的不自知,在冷漠疏离里仍然能开心的笑,也很感谢今日的自己,虽然已知过去的种种,仍然能平心对这个世界。我想,是时光经历让我自己变的更加珍惜,是从容与真诚相待让我结识了不用说明缘由就可以默默陪伴的好友,是我自己的成长让我知道遇到不好的人是为了不要成为他那样的人,是这些有温度的感情缓缓地感染着我让我成为一个温暖的人。温度是可以相传的,你冷,你散发的是冷漠的气息;你暖,你传递的是感染的力量。希望我一定要是一个有温度,哪怕被痛的不自觉哭泣也要一直微笑的人。
一天学生们上室内体育课,我说这节课老师们跟大家一起阅读吧,让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享受书籍带给我们的快乐吧。我就顺手拿了书架上的鲁滨逊漂流记,之前听过这个人物,但是说真的不清楚书中到底写的什么。出于好奇吧,我就认真的阅读了一下。
刚翻开书,我就被故事的内容所吸引住了:鲁宾逊是一个喜欢冒险的年轻人,他喜欢航海,喜欢一切和冒险有关的事物。他有智慧,他勇敢,他坚强,他乐观向上,百折不回!
智慧是他的财富。鲁宾逊用他的智慧驯服一个野人,做自己最忠诚的仆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学会了做面包、造木船……
勇敢是他的动力。鲁宾逊色用他的勇敢战胜了海盗。他用自己的勇敢也战胜了野人……
坚强是他的力量。鲁宾逊用他的坚强,在一座荒岛上生存了28年。他用自己的坚强让一座荒岛变成了世外桃园……
乐观向上、百折不回是他生存的希望。鲁宾逊用他的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知道了生活的艰难,知道了生活的乐趣……
看完之后,我就在联系自己。想象假如我是他,我能不能像他这样有智慧,有勇气,够坚强,够乐观。真的是让人不可思议!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向鲁滨逊学习,积极向上,乐观面对一切事情,真诚对待每一个人,让生活丰富多彩,让人生不再单调乏味。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工作总结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读书是一种享受,在享受中我可以得到体会;在体会中我可以得到乐趣;在乐趣中我可以得到知识。
放学时,我得到了两本“丁丁历险记”的书,我一拿到书,就被封面吸引住了,我顾不得干别的,先打开看了几页。书里的内容很精彩,讲的是一颗很大的流星从宇宙飞来来到人类世界,让人以为神经病人偷偷溜了出来,对大家说自己是预言家,说会世界末日……
学完钢琴回到家,我就开始写作业,妈妈允许我写完作业就可以看书。下午看那本丁丁历险记才看了一点,后面的情节一直吸引着我,我赶紧完成了作业,马上把书捧起来。书里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我看的越来越专注、投入,像是我已经在书里了一样!我完全被吸引住了,里面的人物就是我,我就是里面的人物!后半部分更精彩,还有水上飞机,还有一个大大的花蘑菇,花蘑菇每一秒长大一点,10秒后就会长成一颗苹果树,这么奇怪,难道这就是流星?这也是书的作者给我们提的问题。
我一口气就把这一本书看完了,书里的主角就是丁丁,什么困难他都经历过。海水的冲浪,被石头砸到,摔跤……所有的'困难都没有吓到他。今天这个故事主要就是讲丁丁跟着一帮科学家去寻找一颗神秘的流星,这颗流星是一种金属,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融化,木头啊、笔啊、植物啊、动物啊等等都逃不过它。我最爱看的就是蘑菇在长的时候丁丁被吓得浑身哆嗦!那一段看了太让人高兴了。
有人说:一本好书,是文化的积淀,智慧的显露,语言的精髓。所以,只有多读有益的书,才能增强自信心,更加勇敢顽强,才会使自己拥有一对永折不断的翅膀。
近来我阅读了《青春之歌》这部优秀红色经典书籍。在积累自身素养的同时,也更深入了解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和感人事迹。阅读过程中,我始终被书中的先进人物导引着,陪他们在成长和征战的道路上前行,感觉像在和林道静这样优秀的共产主义战士同呼吸,共命运。
通过仔细品我读了解到:《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蚋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掘起和分化。表现中国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才是唯一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是一个成长中的人物,是30年代在党和革命斗争中培育下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典型。林道静具有执拗、倔强的反抗性格和同情劳动者的善良品质。她的家庭,使她受到了教育,也给她打上了一定的阶级烙印,在她身上体现出小资产阶级的温情、狂热,不切实际的幻想。她离家后,走的是个人反抗的道路。她和余永泽分手,是对封建制度的大胆挑战,表现了林道静追求个性解放和婚姻自由的反抗精神。参加革命后也热情有余,冷静不足,缺乏斗争经验。初见戴愉,仅凭一声“同志”的称呼便在惊奇之余讲出了全部秘密,这都有说明她单纯、幼稚、缺乏斗争策略。入党后以坚强的信念为党忠实、顽强地工作,克服了自身弱点为,成为一名先锋战士。林道静被写得充实丰满,生动感人,她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层层苦难的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灾难、痛苦是人生的调味剂,从不向命运低头,这种永不服输的精神、革命青年的光辉理想和勇于献身的革命热情,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有着强大的促人奋发的感染力。
想起有位伟人说过,追求的高度决定了生命的高度。诗人席慕容也曾感慨: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客观上的美丽往往是短暂的,就像鲜花的烂漫与凋零,就像青草的翠绿与枯黄,就像容颜的妩媚与憔悴;但是生命的高贵在于情感,在于精神,正如帕思卡尔所说:“人只是一根芦苇,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然而却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人的全部高贵就在于思考。”因为在思考的过程中,生活中转瞬即逝的美丽就会在心底凝固为永恒。林道静在党的引导下,对自己的人生进行思考,最终决定跟党走,跟着中国共产党走向康庄大道!
我们一生中最美丽最灿烂的青春季节,她孕育着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着金秋的果实,昭示着寒冬的希望。青春充满诗意而不缺乏拼搏的激情;时尚浪漫而又饱含着奋斗的艰辛。在《青春之歌》中,我们跟随林道静一起,追寻一种温暖,一种力量,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
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着实让我感动。作者让我们感受到的是柳树林里那些让人羡慕的田园风光。《柳林风声》是一个童话故事,里面讲述了一群动物小伙伴之间发生的趣事。动物伙伴们快乐的生活在大森林中,有憨厚的鼹鼠,聪明的河鼠,善解人意的獾先生,还有‘富二代’的蟾蜍……
《柳林风声》主要是讲述了柳树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柳树林中老练的獾,他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树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本性敦厚、善良的水老鼠他愿意与朋友分享他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且肯动脑筋的家伙,他总是悄悄的为大伙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傲慢的蟾蜍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了。最后,在他的三个好朋友帮助下他把家产夺了回来。从此,蟾蜍也不再挥霍浪费,且骄傲自大了,而是变得十分谦逊。
这四只动物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蟾蜍。他是一个生活优裕、热情好客的绅士,但也有贪慕虚荣、夸夸其谈、贪玩的毛病。因为有这些毛病,他离开了祖传的蟾宫,去旅游。因迷恋车他被误认为偷车贼,又因为天生喜欢夸夸其谈,结果得罪了警察,被糊涂的法官判了重刑,坐牢。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改正了缺点,重新回到了蟾宫。
老獾在我心中印象也很深。他是一位沉着、冷静、可信的朋友。同时他也乐于助人,千方百计,费尽心思地帮助蟾蜍改掉夸夸其谈和贪玩的毛病;并出谋划策,和鼹鼠、河鼠一起帮助蟾蜍夺回家园。
《柳林风声》带给我们的是心灵的震撼,它告诫人们,社会是个大家庭,人与人相处应该懂得互相关心,互相体谅,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