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书心得(通用30篇)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我们可以读到最真实的生活,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欧·亨利为美国的短篇小说开创出一个新时代。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尤其是纽约百姓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结局会使人“感到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欧·亨利擅长结尾,美国文学界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他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逆转,使我们读者感到一下子豁然开朗起来,既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其实又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用“含泪的微笑”形容欧亨利的风格是非常恰当的。
欧·亨利几乎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聚在结尾部分,让读者一开始就作者的描述中,似乎平淡无奇,但是不知不觉地进入情节,就像进入迷宫一般,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给我们读者最后一个惊喜。欧·亨利对此运用得更为经常,更为得心应手。在最后关头揭开了故事中所有设置的悬念,被称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
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引人瞩目的内容,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熟悉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有过切身感受。因此,他同情穷人。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食不果腹,身无居所,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得到很好揭露,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平。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其中多为描写一些小人物,描写美国西部牧场,描写那些死要面子,成天做白日梦的小职员,以及一些城市的骗子,和对拜金主义者的嘲讽。
尽管欧亨利对于社会现状总有不满,可他也没有放弃希望,因此,悲惨的故事和人物总会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结局,也让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微笑里的辛酸,讽刺里的悲哀和无可奈何。 像《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样的悲剧在欧·亨利的笔下是很少发生的。然而,意外的结局不能不经常依赖于某种偶然性,而太多的偶然性又不能不与现实产生距,所以“意外结局”一面使欧·亨利的小说显示得趣味盎然,同时也使它们缺乏深度。
《最后一篇长春藤野》,主人公是琼西、苏、贝尔曼。文中作者着力挖掘和赞美小人物的伟大人格和高尚品德,展示他们向往人性世界的美好愿望。最后一片叶子”的故事,让我们着实为琼西的命运紧张了一番,为苏的友谊感叹了一回,为贝尔曼的博爱震撼了一次。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合上书本,我耳畔还清晰回响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背后隐藏的爱恨纠葛,心灵羁绊,一丝一缕又细细密密地缠上心头。回想整个故事,并没有让我时时刻刻心潮澎湃,却在我心灵的深处激起阵阵涟漪。这人性的丑与美在我体内引起深深的共鸣。
有时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是阿米尔,我会怎么做呢?在那一条阴暗的胡同里,看见那堆碎砖块上面哈桑的棕黄色灯芯绒裤;看见哈桑那任人宰割的眼神。我真的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为哈桑挺身而出,而被阿塞弗折磨、伤害与嘲弄,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吗?可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那个时代有一道横在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鸿沟:哈桑——一个哈扎拉人。所以我理解阿米尔,理解是这个时代逼他作出的决择。也正因为这个***,故事情节发展,让阿米尔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作为读者我不想去责怪阿米尔,可也不想去赞美哈桑。哈桑固然忠诚、固然善良,他的行为固然让人感动,可是他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奴性却无法改变。当哈桑被阿米尔欺骗,他同时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凌辱,他也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愿望,他更忍了,甚至还承认了。这一幕幕让人心痛的场景接二连三的上演,让哈桑作出这一切的是他与阿米尔的浓浓友情,更是他奴性的不二证明。为何他不反击?为何他不解释?是因为他早已打心底认定他是一个哈杂拉人,只是一个再卑微不过的仆人而已。追其根本,罪魁祸首还是那个时代。而阿米尔和哈桑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悲剧罢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就像是佛教的轮回。曾经是哈桑为了阿米尔千千万万遍,如今阿米尔为了索拉博——哈桑的儿子千千万万遍。他会为索拉博追逐天上的风筝,由一个放风筝的人变成了一个追风筝的人。至此文章题目的含义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这风筝即是人性的光辉。阿米尔完成了轮回也完成了自我救赎。不然他会背负着自责的苦难,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沉重,直至他生命的终结。
是爱与自责让阿米尔人性的光辉觉醒,让《追风筝的人》有了一个"圆满"的大结局。但我心中却升起一丝淡淡的惆怅:因为哈桑死了,看不到阿米尔的成长与救赎。那么阿米尔的救赎是不是太晚了呢?看不见哈桑与阿米尔冰释前嫌,兄弟相认的感人场景,小说的结局是不是还不够圆满,还是作者故意这样安排,让小说更有发人深省的深意、更加悲伤吗?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其实阿米尔的救赎并不晚,至少对那个时代并不晚,以他在忍受别人异样目光下抚养索拉博为结局,即代表了人性的觉醒,更加是这个时代黑幕上一道亮眼的曙光。而文末的"我追!!!"更代表了作者心中的希望与期待。记得书前曾写着"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我知道阿富汗还有很多孩子没有童年。
也许更是为了他们而千千万万遍吧。
从未见过如此不羁的文字,它们的创作者一定是个不羁的灵魂。我试图从契诃夫的文字洞穿他的真实。
契诃夫在大笑。
他笑《变色龙》中那个因狗的身份不同而对狗的态度多次改变的警官奥丘梅洛夫,讽刺的笑声中正揭露了社会中层官员的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狗因人而贵,因为主人的身份高贵,所以连一个普通的小市民都抵不上这条狗的社会现状。
他笑《一个文官的死》中的庶务官切尔维亚科夫为自己可能把吐沫喷到文职将军的脸上而惶恐不安,甚至担心致死的荒.唐。展现了俄国官场的弱者们唯唯诺诺,唯强者是尊的奴才心理。
他笑《挂在脖子上的安娜》中那个为了金钱嫁人,出卖一切的穷姑娘阿尼娅。讽刺了那些上流社会的夫妇们互相利用,为金钱、名利不惜向黑暗交出灵魂。
契诃夫把病态的社会现象一再放大,放大到连那些所谓的上层社会人士也为这些以他们为原型的人物忍俊不禁。是什么赋予了契诃夫如此的胆识和智慧?
我从他得另一些文字中又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契诃夫。《苦恼》中的车夫最大的苦恼就是没人愿意听自己讲述烦恼,乘客总是以各种难听的话骂他甚至打他,最后他只有把一股脑心事全都说给马听。万卡是一个被奴役的小男孩,不满主人的横蛮压榨,只好以天真的笔触给爷爷写请求信,要求爷爷带他脱离魔爪。《苦恼》、《万卡》描写了下层劳苦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这些故事中,我看不到任何讽刺的痕迹,看到的只有怜悯和同情。
最终,我理解了契诃夫。他的文字,他那不改的诙谐笔调背后,是对现实主义,腐朽官场无情地鞭挞。他同情下层人民生活的苦楚,甚至忘了自己也是艰难生活着的一员。
大笑着的契诃夫,是一个伟大的契诃夫。
贾平凹小说《古炉》读后感
初读《古炉》是从网上下载了前面的大部分内容,最近在单位图书馆又发现了原著,遂借下一口气读完。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文革”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文革”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文革”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书中讲述随着红卫兵串联,文化大革命先是像轻柔的风刮进了这个小村庄,人们虽然有耳闻,但还是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该下地的下地、该养牛的养牛、该烧窑的烧窑。但是,就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最终仍然被文化大革命的狂风席卷了,原本由舅甥繁衍亲上加亲的村庄,在这场运动中开始裂变,以夜姓为首的霸槽成立了榔头队,以朱姓为首的天布成立了红大刀队,两派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先是文斗,互相贴大字报,批斗对方拥护的人员,后来不可避免的上升到了武斗。而最终,两派的头目都被无产阶级专政了,成了那个疯狂时代的牺牲品。作者通过古炉村庄这样一个小小的窗口展现出了那时整个中国的景象。
如果说贾平凹的《浮躁》写的是中国人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迷失;《废都》写的是九十年代中国的颓废迷丧,那么《古炉》写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朝代更迭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中可以找到你、我、他。虽然《古炉》时间跨度仅春夏秋冬,但其中传递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人间四季的更替,这里有中国最底层百姓的甘苦酸甜;有中国几千年文化在黄天厚土里所留下的积淀沉渣;有弱小民众的无声抗争;也有善人的天理演进……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作者用一个西北边远古村的四季更迭,来告诉人们社会的兴衰、制度的更替、人性的丑恶、天道的轮回。文中我尤其欣赏“善人”这个人物,他是一位还俗的和尚,会接骨说病,在那混沌的年代里,他总是劝人向上向善,为了阻止一场两派的恶斗,他把一箱治病的蜜蜂全部放飞;为了保护古炉村标志性的树木,那棵百年老树白皮松,他据理力争,但他微弱的善举无法阻挡疯狂的恶行,绝望中他选择了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人物身上,让人看到黑暗中人性犹存的曙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善人是宗教的,哲学的,他又不是宗教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识和生存环境只能算是乡间智者,在人性爆发了恶的年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毕竟疗救了一些村人,在进行着力所能及的回复、修补,维持着人伦道德,企图着社会的和谐和安稳。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读《浮躁》有感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摘自《浮躁》序言一)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哪怕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消磨掉。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而不会再有像《飘》那样的悲剧了。
我佩服思嘉,她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她所追求的东西。在她所生存的那个上流社会,大多数人这样做,所以你也必须这样做,稍有一点不同,就会被人看成是反叛甚至是罪恶的。在那个只能是男人经商的时代,思嘉做为一名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女性,她用她精明的头脑,在商业场上做出的一凡成绩,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出色。她也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如何议论她,她有她的执著!在美国的那场南北战争中,她不愧为乱世佳人!
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艾希礼爱着媚兰,可他却要等到她死之后才真正明白过来。而思嘉,就在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下苦苦等着他。如果他能早点明白,在思嘉第一次说爱他那时,断然拒绝她,那她就能解脱开来。像她自己所说那样,即使痛苦,也能挺过来的。但是一切都晚了!而思嘉,如果能知道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瑞德,那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就不会走到一个前后都堵住的死胡同。
他们两人(思嘉、艾希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明明爱着一个眼前人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特别是思嘉,瑞德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而她就像瑞德所说的,像一个顽固的小孩,固执得可爱。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总是利用别人对她的爱来转化成鞭子,一下下鞭打爱她的人,也从来不曾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重复去尝试,他累了。最终,把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她悔悟得太晚了。他的心,已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破碎的东西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样了。
是谁将思嘉从守寡的抑郁中拽拖出来?是谁一而再再而三地纵容着思嘉的娇纵和无理取闹?是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从容淡定地摆平一切。瑞德那么耐心地等待着思嘉长大,而思嘉却那么无知愚蠢地等待着希礼长大。金钱不曾让瑞德失望,而思嘉却让瑞德绝望了。
我不知道,一个在最后才明白自己是深爱着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人,而那个人却决定永远离开她时,那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无助、迷茫、痛苦、后悔亦或是心碎?无论如何,那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心情感觉沉重至极,又让我不禁深刻思索。一为故事中现实的残酷,二则是作者那近乎冷漠绝情的叙述笔调。
书中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一生。年轻时,这位地主家的宝贝阔少爷娶了妻,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的滥赌让他最终赌光了家业,使他变得一贫如洗。他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而母亲后来也病了。为了帮母亲抓药,他进了城里,却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战场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幸运的是他在战乱中还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当他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而后来,福贵的儿子也意外身亡;还有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紧接着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连相依为命的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只剩下一头老牛伴着他,度过余生。
余华的残忍之处在于他总是在让人以为大悲过后,生活已经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时候又一次狠狠地划下一刀,让人猝不及防。让我们这群局外人不忍,同时又无能为力。书中,作者叙述口吻之冷漠,笔调之绝情,让我心惊,可叙述能力之强,让人心之所向。没有煽情的话语,有的只是平静的叙述,完全地以局外人身份客观地叙述着,却让我们这群人看着惊心动魄。而正是在这近乎冷漠的叙述中,完成了对“活着”意义的探究,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痛苦一波接着一波,让人毫无还手的能力。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活着》这本书正是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人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它充满着虚荣、贪婪。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就批判了这样的人情世态,它耐人寻味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
第一篇《羊脂球》就给我带来了震撼。主人公羊脂球屡次拒绝侵略者的无耻要求,但最终她还是为了同行的人们牺牲了自己的尊严。而那些旅伴们,在度过困难之后,却无情地嘲笑她,抛弃她。读到这里,我气愤极了,羊脂球曾经无私地救了他们,到最后却被他们歧视,这不是活脱脱的过河拆桥吗?他们不配得到别人的关爱。而羊脂球是一个面对敌人有着顽强不屈的意志,忠于祖国、热爱祖国的英雄。
小说《项链》是批判小资产阶级的体现。玛蒂尔徳并不富裕,她向朋友借了条项链参加舞会,在她丢失项链后为赔给朋友而开始了十年艰辛的生活,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一切都是虚荣心带来的。为了一时的虚荣,而付出了更高的代价,得不偿失。其实,一个人的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从小说中,我还了解到普法战争的历史。侵略者普鲁士人真是心狠手辣。他们烧杀抢掠,但是法国人民并没有屈服。这让我想起了日本的侵华战争,我们面对他们的残暴,坚持与敌人抗争,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是爱国的!
读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看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感受到人性的善恶美丑。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善良、感恩的心,去面对这个美好的世界。
夜渐渐深了,星星偷偷地从云彩后面跳出来,将自己仅有的那一点光芒无私地撒向大地。如果说每一本书都是一颗星,那么在我心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无疑就是《飘》了。
这是一位乱世佳人的传奇人生历程,一部美国内战时期著名的史诗级著作。横看全书,这一部老南方种植园文明的没落史,一代人的成长史和奋斗史;而纵观全书,则是一部令人悲恸的心理剧,用剧的方式向读者展示女主人公在战乱中走向成熟的过程。看《飘》,犹如在原始森林,你越是深入到他的情节中,它向你展示的内容也就越美。
对于斯嘉丽这个人,我感到十分矛盾。她一方面将爱情看得十分重,一方面又轻视爱情。她爱过两个男人,但是这两个人,她却一个都没有看透。她如果看透了艾希礼,看透了他的懦弱,斯嘉丽就不会选择爱上他。以斯嘉丽那勇敢坚强,敢于向生活发起挑战的个性,是绝对不会爱上一个向时代低头,沉浸在对旧生活回忆中的人的。如果她看透了瑞德,就会明白瑞德对她一直是死心塌地,就不会辜负瑞德,也就不会失去瑞德了。
但是与这相反,在亚特兰大,斯嘉丽却因为三百美元而出卖了自己的爱情,嫁给了弗兰克,将前后二者相对比,我不经感慨到:人是多么善变啊!一会儿为了爱情至死不改,一会儿为了得到三百美元而出卖自己的爱。
小说的情节正如它的名字,漂浮不定。所有人都需要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活在对过去回忆中的人,都被无情的淘汰。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在一个个看似毫无关系又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斯嘉丽一直表现出一种勇往直前,敢爱敢恨的可贵品质。对于艾希礼,开始时爱,但在看透他的本质后,果断地放弃了;对于梅兰,开始时恨,但在朋友们都离她远去时,梅兰一直在默默地帮助她,使斯嘉丽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对于瑞德,斯嘉丽一直保持不冷不热的态度,在经过梅兰提醒后,才明白自己内心深处最爱的人是瑞德,尽管瑞德对她绝望了,她依然勇敢地去爱他。
从始至终,斯嘉丽一直保持着她那种积极乐观的精神,作者放在末尾的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凸显出她的这种精神。
在《飘》这本书中,玛格丽特用斯嘉丽、梅兰、瑞德、艾希礼这四个人物来表现南北战争后南方人的四种做派。这四个人物的情感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的各自性格、人生观、价值观表现得淋漓尽致。不同作风的主人公,结局也不同,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或让人惋惜……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一切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幸福都可能成过往云烟。但不管怎样,时间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正如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只有努力去奋斗,梦想才会实现。
对于同一件事,因角度不同,看法天差地别的情况在这世上比比皆是。
“告白”是事件当事人的告白,有人说,“如果你了解他/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就会原谅他/她的现在。”《告白》就是从五个与案件相关者的视角,叙述事件发生的前后。全书分为六章,以“神职者”、“殉教者”、“慈爱者”、“求道者”、“信奉者”和“传道者”命名,分别对应班主任、班长、嫌犯B的二姐、嫌犯B、嫌犯A和班主任。每个人物对应的身份是那么的切合,却被一场悲剧联系在一起,可见作者心思细密,对人物考量久已。
这部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长篇推理小说讲述了班主任独女被发现意外溺亡在学校游泳池内,后经班主任调查,是班上的两名学生制造了这场悲剧。由于学生年龄尚小,班主任认为即使移交警察也不能让他们真心忏悔,受到应有的惩罚,便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她在学生结业的当天告诉全班同学谁是凶手,并且这段时间她已经在两个学生的牛奶里加入了艾滋病人的血液,想在心里上和肉体上折磨这两名未成年的凶手来为无辜的女儿报仇。嫌犯A的成长环境造成了他人格扭曲,嫌犯B的母亲过度溺爱使他阴差阳错成了直接还是老师女儿的凶手。最终,事情的发展一发不可收拾,嫌犯B每日活在惶恐中,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嫌犯A因缺少母爱,产生了极端的扭曲心理,最终杀害了班长,并预谋炸毁学校。班主任虽然“告白”过后就辞职了,但是她任然在观察着两名学生的一举一动的,并最终预谋让嫌犯A误杀了自己的母亲,彻底失去了信念。
竺家荣译完全书后写道:《告白》反映了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反映了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亲情的缺失、精神的空虚造成了一个个不可挽回的悲剧,给人们以深刻的警示和启迪。
人性的善恶转变似乎只是在一念之间,但绝对不是偶然。小说步步为营,严丝合缝,每一个人物都鲜活的展现在读者面前,不禁为他们的命运唏嘘,引人思考。嫌犯A与B都生活在一个表面平和,实则暗潮涌动的家庭里,这样的成长环境不至于让他们蓄意谋杀,但悲剧就发生在转念间。同时,我也很疑惑,嫌犯B是在母亲的溺爱下长大,何以溺爱下长大的孩子内心会如此扭曲?或许是脆弱,内心太脆弱了,为了那不堪一击的自尊,最终走上歧途。我想,能救赎他们的只能是他们自己,能救赎我们的,也是我们自己。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初一:吴坤锭
读铁凝的《哦,香雪》读后感
《哦,香雪》是铁凝小说早期有代表性的一篇,起先发表在1982年第5期的《青年文学》上,后来又收录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语文读本(高中版)》第二册上,是广大中学生喜闻乐见的作品。因此对该篇作品进行分析与研究有着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作品中,小说最注重人物形象的构造,可以说,一篇小说的成败就取决于形象。著名文学大 师老舍先生曾指出:“能凭空给世界增添几个不朽的人物,这才叫创造。” 铁凝小说《哦,香雪》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成功地塑造了香雪等一群农村姑娘对外面世界和新生活的热切向往。其实,香雪仅仅才是中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落后偏僻农村姑娘的一个缩影!作为一个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作家,必然以自己的道德良知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和从生活中觉醒,鲁迅先生不也是这样吗?他为民族的精神呐喊,他为民众生活的担忧,早已铸造了他不朽的灵魂。
从这个角度上说,铁凝小说《哦,香雪》中塑造的香雪正是以贫困农村的生活现状为背景,以人们对新生活、新思想的一种渴望,体现了一个时代在发展中追求进步和文明的生活痕迹!是代表当时代新农村青年的开始觉悟,开始把目光投向农村、大山以外的世界。香雪为了一个自己向往已久的铅笔盒而大胆地登上火车去拿一篮子鸡蛋去换,且不想鬼使神差般地被关在火车里。一个穷山区的小姑娘霎时间打破了永久的梦,坐上火车开始飞奔!她心中充满了激动、兴奋、恐惧和无助,这种十分复杂的心理状况让作者几句话就写得活灵活现: “香雪终于站在火车上了。她挽紧篮子,小心地朝车厢迈出了第一步。
这时,车身忽然悸动了一下,接着,车门被人关上了。当她意识到应该赶快下车时,列车已经缓缓地向台儿沟告别了。香雪扑到车门上,看见凤娇的脸在车下一晃。看来这不是梦,一切都是真的,她确实离开姐妹们,站在这既熟悉、又陌生的火车上了。她拍打着玻璃,冲凤娇叫喊着:‘凤娇!我怎么办呀,我可怎么办呀!’” 著名文学评论家雷达先生在《现当代小说鉴赏》中指出:“我们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观照现当代小说,比如,从时代生活与主题演变的角度;从人物塑造、情节设计和细节提炼的角度;从作家的主体意识、评价生活的眼光和艺术个性的角度;从创作方法、文体意识、风格流派和语言特色的角度,等等。”如果用这把标尺去窥探铁凝小说《哦,香雪》的话,我们至少就可以从中学习和发现许多新的亮点! 从该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看,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农村在经历诸多苦痛之后也与成功顺利接轨。将火车道通到台儿沟这个小村,特别是在列车时刻表上也多了“台儿沟”这一站之后,真正地让山区人有了开放的思想,进而有了搞活经济的眼光和头脑,台儿沟的热血青年们开始用山沟里的土产品去交换远方城市里的新鲜玩意,其中最重要的是铅笔盒、书包等文化用品,这巧妙地表达了山区人民希望得到外围大城市文化的追求!这时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发展中不可能逆转的大局势!是农村走向城市这一伟大主题的详明写照。这样大的主题意识却让作者用细腻生动的语言展现的一览无余。比如她在文章开头写到: “如果不是有人发明了火车,如果不是有人把铁轨铺进深山,你怎么也不会发现台儿沟这个小村。它和它的十几户乡亲,一心一意掩藏在大山那深深的皱褶里,从春到夏,从秋到冬,默默地接受着大山任意给予的温存和粗暴。 然而,两根纤细、闪亮的铁轨延伸过来了。
它勇敢地盘旋在山腰,又悄悄地试探着前进,弯弯曲曲,曲曲弯弯,终于绕到台儿沟脚下,然后钻进幽暗的隧道,冲向又一道山梁,朝着神秘的远方奔去。” 一部优秀小说的语言不仅仅是生动、鲜明、准确,还往往是富有音响、色彩和节奏等。像刚才这两段里的一系列动词:“发明”、“铺进”、“发现”、“掩藏”、“从……到……”、“接受”、“给予”、“延伸”、“盘旋”、“试探”、“绕到”、“钻进”、“冲向”、“朝着”和“奔去”,可以说将铁凝小说的语言风格明显的体现出来。 文学作品也通常把教育作为主要功能,铁凝小说《哦,香雪》可以激励一部分山区有志青年,将生活的目光投向美好未来的生活;同时也告诉人们:改革开发的“大火车”早已冲进原始落后的农村,农村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悲剧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爱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爱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可以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现在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是法国乃至全世界着名的短篇小说家,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美称。这本书收录了《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菲菲小姐》等在内的三十篇着名的短篇小说。可以说,莫泊桑的小说,是一幅19世纪后半叶法国的社会风俗画。其中,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是《项链》。
女主人公是一个漂亮但是很贫穷的女人,是一个教育部小科员的妻子。一次,接受了部长举办的晚会的邀请。骆塞尔太太由于虚荣心作祟,花了很多钱定做了一条长裙,还向一个贵妇人借了一条项链。在晚会上,她成为做漂亮的女人,这使她很高兴。但是,后来这条项链却不慎在舞会上丢失,骆塞尔太太为了赔给朋友一模一样的项链,四处去借钱,夫妻俩节衣缩食。就此开始了艰辛的生活,葬送了十年的青春。最后,当她在还清四万金法郎欠款后,偶遇那位贵妇人朋友的时候,妇人朋友却告诉骆塞尔太太那条项链其实是一条假的项链,最多就只值五百金法郎。
这个故事说出骆塞尔太太可怕的虚荣心,她就是为了她的美丽,而去借的项链,不慎弄丢了,结果才酿成这样的后果。都是虚荣心在作怪啊!
其实,每个人都有虚荣心,尤其是女人,虚荣心很重的。不过有虚荣心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不过要掌握好一个度,那就不会做出什么傻事了。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地笑起来……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我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就是一杯茶吗?
莫泊桑的出身并不显赫,“空壳贵族”并不是硬加的帽子,他的父亲整日沉溺于酒色,后来双亲离异,跟随母亲生活的莫泊桑反而得到了母亲的文学修养的滋养,为他后期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不难发现,他总是在描述故事,刻画性格,而很少点明对生活深入的思考,当然他公务员的身份或许也对他的思想境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他在小说中要表现的思想往往是显露而浅明的。莫泊桑在短篇小说中,几乎很少接触历史的,政治性的问题,但他本人参加过一场战争——普法战争,他似乎是这场战争具有资格的描述者,他在书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略带民主主义的和平主义思想(好像有点绕),可以说是他作品中最为严肃认真的精神火花了。
莫泊桑似乎对与自己相似的小人物,表示了人道主义的同情,与此同时往往伴随着对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批判。他揭露的资产者的道德沦丧,家庭中冷酷的隔阂,又或许是为底层人物打报不平得较含蓄的表达与体现。读后感·他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无产阶级人民的讽刺,又或更多的是怜悯。这一举动无疑为他的小说增添了人道主义色彩。
在对人物的描绘上,莫泊桑不追求色彩浓重的形象,表情等过度夸张的情节,而致力于描绘处于常态的情感。他表现人物的手法朴实而极其注重写实,他追求那样一份真实中的独特。在一篇短小的文章中,简练并不等于粗略,他从中表现了一切尽可能丰富的生活内容,以小见大,由渐入深。
对于莫泊桑“说话说半句”的写作习惯,我在表示他的恰到好处的同时曽不禁懊恼,或许可能是莫泊桑的写作手法过于真实,而致使读者不满足于这样的一个片段。或许这,也是他的高明之处吧。
这是由一场战争引发的故事,这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传奇的一生,这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探索……
勇敢而美丽的思嘉莉,玩世不恭而细腻的瑞德,纤弱而坚强的玫兰妮,以及一直时候在过去中的卫希礼。但是有些东西不会真的随风而去,而是沉淀在记忆中,成为一种挚爱。
思嘉莉拥有像玫瑰般美丽芬芳的十六岁。她每天有参加不完的舞会和野餐,她是一个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穿着华美的礼服,迈着轻盈的舞步,在衣香丽影的舞会上与她的一群追求者们谈笑风生,她也会在人群中寻找那熟悉的身影,有着那时十六岁少女的如花如梦的想法。她无法自拔的喜欢着卫希礼,那是她心中最高的信仰。那时的她是幸福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是一场战争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卫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思嘉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思嘉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公然驾车于街上来往于木材厂,又雇佣犯人做事呢?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在守寡的时候急切的站起来接受跳舞的邀请呢?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读后感尽关爱的。我对她的气愤,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一切不会随风而去的……
其实一个月前就已经看完了。看得太快,当时没写下什么,时隔至今,反倒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电影倍负盛名,期待很高,看了以后,的确觉得十分精彩。故事简单,但是很吸引人,有所悬疑,每节都短小精悍,该交代的都交代,该突出的都突出,结构设置手法也可谓高超。
但是就好像即使很喜欢基督山伯爵引人入胜的故事,却始终没办法放到特别的位置上一样,归根结底,不喜欢复仇类的题材。森口老师冷静果断聪明,我曾经以为她只是恐吓,一直这么以为,因为不相信她会真的如此狠心。
倒不是觉得善良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只是即使复仇,她也得不到任何东西,反倒搭上自己本已凄惨的生活。所以故事的最后,她所做出的报复的最后举动,让我厌恶且失落。
大抵就是这样的小说啦,人物塑造一般,故事情节高超,主题不待见,总体而言还是值得一看的。
铁凝《玫瑰门》读后感
看完了铁凝的《玫瑰门》,发现很喜欢,这算是我近期读得较为仔细认真的作品,也是带着比较清醒自觉的意识去读的作品,并且认真地以为这篇小说写得不错,我很喜欢。我还惊异于以前居然没有意识到铁凝写得这么好,显然是发现得有点晚了。
《玫瑰门》写得是一群女人的故事,以一个女孩眉眉后来又长大成为苏眉的视角讲述的独特的女性故事。小说里不时出现冷酷残忍甚至阴森恐怖的情节和氛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首先是畸形女性形象之一的姑爸和猫的那一段,猫被鞭打并被以类似车裂的酷刑杀死,继而姑爸被红卫兵殴打、羞辱,甚至在她的身体里插入一根铁棍——几乎看不到一点人性,以这种方式折磨具有最崇高尊严的不可侵犯的人,女人,是何等的惨绝人寰、丧失理智,简直是兽性的爆发和宣泄,是得不到释放的能量和不能满足的欲望的变相宣泄。这样直接的呈现暴力无疑是对那个时代最有力的揭露和声讨。之后姑爸疯了,她把陪伴自己的爱猫一口一口的吞掉,连同五脏六腑和皮毛,这是什么样的场面简直无法设想,姑爸因此而死,死在救她的救护车赶到之前,死在幻觉中。这一场面简直带有阴森的可怖气氛。
小说中另一个恶心的场景发生在舅妈竹西这个生命力顽强的女性身上。竹西在丈夫庄坦失去性能力以后——这当然是一种象喻,庄坦本就是一个萎缩的男性形象,这是一个在母亲腹中就没有得到认真塑造的男人,他的出现本来就意味着一种不情愿;他又是一个从小生长在女人堆中的男人,男性气质从未得到过训练和发挥。他的生命也随着自己的一个惊吓而失去了,他死于心脏病。当然还要从竹西说起,竹西将满腔愤怒和无处发泄的热情转向捕鼠活动,一次捕鼠器意外地夹到一只怀孕的母鼠,于是作医生竹西将死去的母鼠解剖并取出六个花生粒般的小鼠。这一行为被庄坦撞见并最终导致了庄坦的死亡——他因为意外看见一锅花生米惊异致死。
还有什么触目惊心的描写恐怕要数姨婆在文革中,因为儿子要证明与她划清界限,将刚烧烫的油倒在母亲胸前,导致姨婆的乳头被烫掉了,姨婆从一个和蔼可亲、胸怀宽广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谨小慎微的老瘦孱弱的女人。
当然小说真正最富于意义也让人觉得最可恶又最可怜的女性形象是女主角婆婆。这是一个阴毒的又不自知其讨厌的女人。她永远都是站在看似合情合理的角度欺负弱小者,她作惯了生活的强者,有强悍的生命力和坚韧执着的追求。然而她的追求永远都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于是她用她的肩膀支撑了很多人却依然遭来忌恨,她狠狠地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同时她对自己的行为可鄙一无所知,她永远自信的自行其是。这样的女人真的很恐怖,她给别人的生活带去不幸却也没有使自己的生活更好。然而想想婆婆如此性格形成的原因似乎又不足为奇了,初恋的失败,丈夫一次又一次的折磨、报复、羞辱,苦心经营家庭确得不到任何宽慰和认可,离婚和再婚的失败,连报复都失去目标、失去目的和意义——丈夫在她企图告他贪污之前死于昔日情人的怀中,她从未被丈夫爱过,只被她恨过、羞辱过,并传染了丈夫荒唐行为之后的产物,那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病。大难不死的婆婆有什么道理来爱这个世界,热情的拥抱这个世界,回馈这个世界呢?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她只有以她坚韧地活过来的方式加倍的恨这个世界,报复这个世界。这似乎让我们看到《金锁记》里曹七巧的影子。两个都是得不到幸福的女人,在男权社会挤压下变态畸形并以加倍的疯狂反抗世界,并以这些行为作为活下去的养料。
小说结尾依然延续着这残忍的叙述,舅妈竹西五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照料瘫痪的婆婆,婆婆得了瘫痪者常生的褥热病,细菌吞噬着婆婆新鲜的肉,直至见到白骨累累,竹西依然如故、毫无怨言的照顾婆婆,让她的生命延续下去——这正是残忍之处,舅妈不是因为爱和责任照料着婆婆,而是因为恨,因为不爱——原来恨才是这些女人的动力。她是要婆婆撕去那要强了一辈子的伪装,让她赤身裸体的袒露在自己眼前任凭摆布,她是要延续婆婆的疼痛、痛苦,让折腾了一辈子的婆婆不再能折腾,不再能得到追求了一辈子的一切。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叙述调子,没有一点温情。然而我还是觉得这篇小说写得相当好,写到的人物基本都得到了展开,情节很紧凑,整体氛围渲染的也很好。意外发现这篇小说写得还比较早,很惊讶铁凝驾驭长篇的能力在当时已游刃有余,惊讶之余又不免赞叹欣赏一番,真的很后悔也奇怪竟然没有早点看到它。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令我感到佩服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索面对困境时,对传统、对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有人落下山顶时,很多人绝望了,会失去生存的勇气。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适应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来。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一群把恶罢了出来的人,在各自的为自己辩护
一本讲述被法律和道德压制在内心的阴暗面被一瞬的火花所照亮,所摆到光明面的一群人的故事。
神职者的劝世鲜师,到死也在坚持自己的信念,在老婆眼中最终只是一个老师,而不是一个父亲。同样的,劝世鲜师的学生,一个自我陶醉的热血老师,也让人作呕的老师。真的有完美的人么?有的只是在别人看来伟大的欲望或者叫做目标。
北原美月,原本应该是露娜希事件的殉教者,变为班上同学的发泄对象,一个被选出来的祭品。最终成为的是森口和渡边的殉教者。
下村直树,被母亲慈爱的孩子,也是母亲梦想投射的对象。不知道她是真的爱他,还是这只是自己投射出来的一个截体,有多少是为了儿子,又有多少是自身的虚荣。
求道者,一个被母亲过度干涉的人,在母亲的希望和自身能力的冲突中一个迷惘者。在最后也被自己唯一的安身之所背弃,在能去警局寻找自己的道路。至终都没能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
渡边修哉一直把自己信奉到高高在上位置,信奉的只有自己。
传道者最后短短的几页,让渡边和下村接受她的传道。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莫泊桑的出身并不显赫,“空壳贵族”并不是硬加的帽子,他的父亲整日沉溺于酒色,后来双亲离异,跟随母亲生活的莫泊桑反而得到了母亲的文学修养的滋养,为他后期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不难发现,他总是在描述故事,刻画性格,而很少点明对生活深入的思考,当然他公务员的身份或许也对他的思想境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他在小说中要表现的思想往往是显露而浅明的。莫泊桑在短篇小说中,几乎很少接触历史的,政治性的问题,但他本人参加过一场战争——普法战争,他似乎是这场战争具有资格的描述者,他在书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略带民主主义的和平主义思想(好像有点绕),可以说是他作品中最为严肃认真的精神火花了。
莫泊桑似乎对与自己相似的小人物,表示了人道主义的同情,与此同时往往伴随着对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批判。他揭露的资产者的道德沦丧,家庭中冷酷的隔阂,又或许是为底层人物打报不平得较含蓄的表达与体现。他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无产阶级人民的讽刺,又或更多的是怜悯。这一举动无疑为他的小说增添了人道主义色彩。
在对人物的描绘上,莫泊桑不追求色彩浓重的形象,表情等过度夸张的情节,而致力于描绘处于常态的情感。他表现人物的手法朴实而极其注重写实,他追求那样一份真实中的独特。在一篇短小的文章中,简练并不等于粗略,他从中表现了一切尽可能丰富的生活内容,以小见大,由渐入深。
对于莫泊桑“说话说半句”的写作习惯,我在表示他的恰到好处的同时曽不禁懊恼,或许可能是莫泊桑的写作手法过于真实,而致使读者不满足于这样的一个片段。或许这,也是他的高明之处吧。
贾平凹长篇小说《秦腔》读后感
想老老实实地记录下自己读完《秦腔》之后的所思所想。
是前天也就是周日开始读的。其实这书是去冬就买来的,但一直没有没翻开过。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翻开一本小说,就一定会一口气把它读完,这里的“一口气”,是指再不穿插着读其它的书,而且是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时间在最短的时间跨度内把它读完。于是今晨两点左右,就把《秦腔》读完了。
今早勉强睁开眼把孩子安顿好去上了学。然后竟又忍不住翻开了从第一页重读了起来,“要说我,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故事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但是再读的感觉比初读更有味,因为故事中的人已经像老友一般的亲切了,然后又读了十几页。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定会再读的,因为它值得我去再读。
说实话,前段时间是接连读过几部茅奖作品的,读的时候也很过瘾也很投入,但是读后都没有让我产生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从这一点看,是不是《秦腔》还是有一点过人之处的?不过也难怪,它毕竟是第七届茅奖的全票头奖之作呢。
很难界定书中的主人公是哪一个或哪一对,我觉得至少两代人中都有,上一代是夏天义和夏天智这兄弟俩,下一代则是典型的三角关系人物——一女两男——女主是白雪、男主是张引生及夏风。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张引生能占据男主角的位置,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个大家眼中的“疯子”是整个清风街最冷静最清醒的一个人(这种清醒是带着些卡夫卡式的,隐藏在他的那些怪异言行背后)。夏风则渐渐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角色,甚而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憎恨的角色。
回过头来想,小说最大的亮点其实也就在张引生身上了。他对白雪全身心的痴恋实在是让人动容。他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哀为她怒,那样纯粹的爱真是世间少有啊。摘录一段,故事开头,当引生得知白雪嫁给了夏风之后,他“脑子里嗡的一下,满空里都是火星子在闪”,然后是哭,“脸乌青,牙关紧咬,倒在地上气死了”。回到家后,他还是那样疯狂,还有一大段内心独白——
我回到家里使劲地哭,哭得咯了血。院子里有一个捶布石,提了拳头就打,打得捶布石都软了,像是棉花包,一疙瘩面。我说:老天!咋不来一场地震哩?震得山摇地动了,谁救白雪哩,夏风是不会救的,救白雪的只有我!如果大家都是乞丐那多好,成乞丐了,夏风还会爱待白雪吗?我会爱的,讨来一个馍馍了,我不吃,全让白雪吃!哎嗨,白雪呀白雪,你为啥脸上不突然生出个疤呢?瘸了一条腿呢?那就能看出夏风是真心待你好呀还是我真心待你好?!
这样振聋发聩的爱的表白多么令人感动啊!
接下来的故事中,引生为了能在白雪身边,自告奋勇跟着县剧团去下乡巡演;为了能看白雪一眼,他在深夜的街头不知疲倦地为别人一圈圈地推磨;为了白雪,他和别人打架斗嘴,也挨打挨骂,但他毫无怨言。他为自己能用一根木棍牵着白雪过河而高兴,他为能拥有白雪的一方手帕、一张相片而兴奋,他也曾因在夏天义的饭桌上能和白雪对饮一杯而激动,每一次与白雪的接近都令他心跳、颤抖。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为了表白自己对白雪的爱的纯洁,竟然能挥刀自宫!这种过激的举动我们可以看作是他作为疯子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更深地思考,难道这种不计后果的牺牲不值得我们对他对这份深情肃然起敬吗?
而与张引生相对照的却是夏风对白雪似有实无的爱,他的爱是自私的,淡薄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它摧毁的。他独断专行地要让白雪放弃自己钟爱的工作把她调到省城去陪他,当他得知白雪怀孕后,坚决地说“打掉,一定要打掉!”因为他担心调动计划受影响,甚至还说,“难道说我结婚就是为了两地分居吗?”在他得知孩子先天残疾后,他冷血地将其遗弃于荒野,连头都不回。这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思想令人齿冷。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甘心自残的张引生不知要卑下多少!夏风所代表的世间的聪明男子们,真是令人失望!
白雪在书中应该说是个完美的女性角色,但是,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古往今来,越是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女性,越是磨难多。故事结尾,她和残疾的女儿被夏风毫不留情地抛弃了。这样的悲剧上演了几千年,令人唏嘘,但却也无解。我们试着猜想一下,接下去的故事会怎样发展,白雪孩子的残疾会得到彻底的治疗吗?夏风会幡然悔悟重新找回白雪吗?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故事的主线大致就是如此了。
副线是两条,一条是老村长夏天义面对农耕文化在清风街的日渐衰落时所做的苦苦抗争。他为了让村里的稻田浇上救命水所做的拼力争取,他对“七里沟淤地工程”几十年来愚公式的执著,他对村子里撂荒地的忧心与奔走,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另一条线,老校长夏天智则代表了老一辈农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他热爱民间艺术,为了秦腔的传承呕心沥血,面对秦腔艺术的日益衰落长吁短叹,忧心不已。但这两位老人的抗争又都是无济于事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辗碎了他们的梦,他们的追求,也将他们逼向了逃不开的绝境。
在此之外,夏家众多的子媳,更多的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有的懦弱,有的自私,有的好赌,有的好淫,仁义礼智信,全都“瞎”了。立体书写的角色也有,特别是夏君亭,就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他也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方奔走,辛苦劳累,但是他却有着这一代人的浮躁与短视,功利思想重,甚至有时不够光明磊落。
有人统计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就有158个,这让我想到了曹氏巨著《红楼梦》。细一琢磨,两者竟还是有许多相似处的。主线是年轻人的爱情悲剧,副线是大家族的衰落。要是再细琢磨,还应该有更多的相通处,留待日后慢慢考证吧。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不在于人物众多,而是在于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准确描摹,全面,细致,真实,可感,暴露了许多当时农村固有的顽疾,它像是一部历史档案,记录了那个特定年代的大冲突大事件。例如村集体经济的衰微,繁重税费征收中的官民冲突,计划生育推进中官民智慧与力量的博弈,为发展农村经济而不得已付出的土地的代价(修路占地、修农贸市场占地,甚至修公厕也占地),这种种矛盾冲突有的已经终结,有的还在延续,成为当代农村发展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必然。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亨利的个人生活糜烂腐败,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飘》一部描写19世纪60年美国国内战争前后的故事。作者非常了解南方人的生活,他以种植园为场景,通过一段爱情故事,生动形象的刻画了美国南方的社会生活。作品非常具有时代气息。情节巧妙,人物塑造丰满形象,心理描写也异常细腻,这些都体现了作者高超的艺术表现能力。让我读完能感受到一股正能量在不断萦绕,受益匪浅。
斯嘉丽这个角色形象非常圆润饱满而真实,非常吸引人。她一直以来都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原因就在于她存在正反两面。一方面她自以为是,自私自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冷酷的人,她对待自己孩子极其严苛,对于爱情,她甚至想抢夺别人的丈夫;另一方面她刚强的像男人一样,不屈不挠,敢爱敢恨,有担当,她可以在战乱中帮助她的情敌,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我同情她因战火的洗礼,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也为她的自私任性,得不到爱情而痛惜,也被她敢于抗争命运的精神所折服。她是一个新时期女性的形象,懂得反抗、叛逆,不被命运左右。她主动追求自己爱情,全然不顾世俗的看法,敢爱敢恨的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她是一个勇敢的女性,残酷战争期间,她化作臂膀保护着家人。战争结束后,她又体现出那种不服输的精神,追求实现自我价值。她的这些积极向上的精神感染了我,他彻底摆脱了传统的束缚,追求自我的自由。
《飘》给我的启示是不管你身处什么样的处境,你都不要放弃自己,敢于与逆境抗争,对生活永远要充满勇气。我们要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以后的生活。
《飘》第一次出现在我眼前时,是在我小的时候。我看到了两本厚厚的书,在书架上十分显眼,题目也十分吸引人,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但到底识字不多,作罢。时隔六年,我终于翻开了这本书,才发现这本书有这么大的魅力。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南北战争。女主角斯嘉丽大战之前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每天穿着华丽的裙子,穿着舞鞋去舞会上跳舞。她吸引了很多男生。她最爱的男生是卫斯理,最后却不能如愿。
南北大战爆发后,斯嘉丽经历了很多困难。为了活下去她不得不委曲求全,选择堕落,原本细嫩的手因为干农活长满了茧子。女主从原本舒适的生活一下子坠入艰苦生活的泥潭里,痛苦挣扎。
我看完了这本书后,感到了气愤和悲哀。气愤的是因为女主的骄傲贪婪和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借钱去勾引有势力的男人。我也为她感到悲哀。她是如此爱自己的家,十分努力,想要打点好农场的一切,却没有足够的钱。那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女人要撑起一片天,多么不容易,她自己心里也不想堕落成这样吧。
《飘》这本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我知道人物都是立体的,有着复杂的性格特点。自己不能随意评价人生的善与恶。社会环境对人物和情节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还是有一点同情斯嘉丽,只因为一场战争让他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飘》,这本小说值得我们细细品读。它一定会带给你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无雨之城》读书心得
我觉得《无雨之城》不错的一个原因首先是它很真实。铁凝不是在编故事,生活是什么样她就把它写成了什么样。一个官运亨通的市长和一个小女子的婚外恋情,会有什么结局?小说描写得真实可信,在事业和爱情两难面前,男人总是会选择前者,毫不含糊。于是,狂热的恋情终于烟消云散。
小说中那些琐碎的小事就象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日常生活,那些人物也有那么一点熟悉的。
他们当初确也是一见钟情的。相遇不久,他们便能心有灵犀,她正想他打他电话时,他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她问:“你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他说:“因为我想到你会给我打电话。”瞧瞧这普运哲,是相当多情而且风流的。在第一次非工作往来的见面中,就在他的办公室,“他突然攥住了她的手,然后他把她从沙发上拉起来,揽进了自已的怀里。”在陶又佳看来,普运哲的眼光里有试探,也有一片深情。
他会乔装打扮“微服私访”,在晚上利用几个小时的空闲步行十几里来到陶又佳的住处幽会,这种举动近乎疯狂。到后来怎么样?普运哲为了把“市长”前那个“代”字去掉,一步步疏远陶又佳。在两个人最后那场戏中,普运哲变得那么理智又绝情,把受伤的陶又佳赶下车,把她一个人丢在那个山路上。瞧他怎么说:“你得下去!”“这很不成体统,一个市长彻夜不归,拉回一个受伤的女人,可能吗?!”
作者没有硬给小说加上一个结尾,就象生活本身一样自然,也许普运哲和那个40岁还没结婚为了住房来找市长的女工程师又有一段这样重复的恋情,小说里有这种暗示的细节。他和女工程师相见时,小说写道:如果不是眼前这位女士自报了年龄,普运哲怎么也不相信她已经40岁。他不自觉在拿她和陶又佳比较,觉得她的年龄本应在陶又佳以下。
故事可能又从普运哲放在办公桌上的糖果盒开始,他请她吃糖,然后他十分重视她无意中向他提出的意见,在市里扩大草坪面积,然后,他认真办了,然后他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去看市里那些新的草坪……一切会多么象他和陶又佳之间发生的故事啊!
陶又佳是个聪明女子,估计她不会再去找普运哲了,对于爱情的幻想,我想她大概已经没有了。最可怜是普运哲的妻子,最不幸的一个女人,却不懂得自已的不幸,那么麻木地活着,压根儿就是动物。普运哲爱过她吗?当然不可能;普运哲关心过她吗?没有。生活中也不乏这种女人。
从小说里看,普运哲会官运亨通的。
普运哲,如此多情,如此理智,又如此绝情!这就是男人吗?
前段时间有点无聊,看了几个晚上的电视剧,题目叫《银鼠》。连续看了几集,结果每一集我都能给它挑出毛病来,演员的演技姑且懒得去管它,光是它的情节就总有漏洞,我只要稍微推理一下,它就不可信,显然是剧本写作者硬拼凑而成的,而不是人物性格命运的必然发展。看了几集再没耐心往下看了。如今很多电视剧都这样,粗制滥造而成,缺少精品。
为什么如今的电视剧会缺少精品?原因恐怕是因为作者只是为了商业目的而写,估计是没有人写电视剧会象曹雪匠那样写它个十年,增删五次吧?我希望电视剧都是精品小说改编而成,而不是为了写电视剧而写成的电视剧。好小说都是作者因为生活积淀到了一定程度,到了非写不可的地步才写出来的,如果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小说,当然很难写出好小说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