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名著《百年孤独》读书体会与感想(通用29篇)
这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对于《安妮日记》,其实我早有耳闻。这本书根据一个犹太少女写的日记编写而成。它对我的启发非常大。
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犹太少女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时,收到一个日记本作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漫长的25个月中,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的每一天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我了解到,自从1993年元首法西斯政权执政以后,开始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欺负。一连串的专对犹太人实施的方法出台。法律规定,犹太人必须佩戴一枚黄星;犹太人必须交出自行车,并且不许乘电车;犹太人只许在下午3——5点之间去买东西,而且只许进犹太人开的超市等。
我觉得元首太残忍了,犹太人也是德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非要把他们赶尽杀绝才肯罢休?在为犹太人抱不平时,我真正地领悟到安妮热爱生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怀着理想,身处险境不气馁、不屈服。我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的品格。
在此呼吁一句:愿天下永远和平!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命原是梦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把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不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有梦的人生才会美丽不是吗?尤利乌斯、马吉靠着两扇磨盘磨亮了自己;史铁生靠着两个车轮,探索了生命的深层意义;李嘉诚靠着空空的双手,撑起了广阔的事业天空……那么多牵魂挂魄的召唤,那多么不到黄河不死心的追逐,不都是因梦而让平静的生命湖水涟漪重重吗?
曾经上体育课是测验长跑,从来没有经验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终还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没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码我跑赢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线上,我的梦就是跑道的另一头,我的心与梦拴在了一起。我的梦与脚紧紧相连,将我牵到了梦的终点线……
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心得体会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尽。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欢聚一堂,这次的主题是读书"!
我认为主题下面还应加九个字: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现在我开始发言了:读书一定要用心去读,不能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不读书是万万不行的,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治愚的良药,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带你游览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你忠实地朋友,你伤心时安慰你,你高兴时和你一起欢乐!
总而言之,书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读书。大家加油!我想信你们!
《责任》是本好书,看了自序对我的启发很大,使我对教师这份平凡而普通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责任感也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明白了责任心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序中责任的五个方面内容,它教会了我如何修炼自己的责任心。序中主要讲了五个方面,我罪看中的是经典语句;
一、责任意识; 每个组织成员无论职位高低,只要树立起“责任在我”的强烈意识,组织内形成“人人都是责任者”的文化氛围和文化自觉,组织的事业将无往而不胜。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应该想着干点事,能干点事,要干成点事,否则实在愧走人生这一遭。
面对方方面面的阻力和矛盾,面对一道又一道的困难和险滩,就需要干事者有足够的责任意识,有毅力、有追求,有胆识,有气魄,看准了的事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只有不懈努力干成事,才是真正的成功者。
二、责任能力
要“干成事”,就必须有谋事的本领。要想有干成事的本领,就要适应竞争和变革的形势,迅速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做到推进工作有实招,加快发展有本事,攻坚克难有办法。用心用功用脑子去干,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舍得付出代价,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事像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三、责任行为
一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责任意识、责任能力,离开责任行为都是无法体现的。听其言,还要观其行。
一个负责任的人,首先要积极主动,凡事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其次要科学求实,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不为长远发展留隐患;再次,要精心细致,把责任落实到平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到底的信念、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自动自发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四、责任制度
我们干任何事情,都要有个规范,前提是要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用现在的话说,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老百姓是不是拥护、老百姓是不是赞成、老百姓是不是支持,我再加一句,是不是得民心,是衡量我办事正确与否的标尺; 只有按制度办事,只有科学决策,我们干成事才经得住检验才能取得成功。 五、责任成果
讲责任就要以结果为导向,“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凭功绩论英雄,把“干成事”作为我们一切责任的落脚点,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真干事的人有条件,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长此以往就干成了不少的事,就会不断创造出组织发展新业绩。
序中的每一句话,都是我受益匪浅 是的,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遇到任何问题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用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或搪塞,对待工作要积极主动,在辛苦中找快乐。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你能独立一个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吗?相信你和我都会觉得十分困难。但是,有一个人却做到了,他就是鲁滨孙。
一心希望去航海的鲁滨孙终于登上了出海的船,可不幸的是他遭遇到了风暴,漂到了一个孤岛,虽然生还希望渺茫,可他却靠着顽强的意志和智慧的大脑,用自己的双手搭帐篷,掘洞穴,打围墙,免受食人族侵害,还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把荒岛改造成了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家园,在荒岛上生活28年,创造了一个难以置信的奇迹。
书中的“野人危机”最吸引我的目光。面临身陷孤岛,发现野人,夜幕降临,危机四伏的艰难困境下,鲁滨孙竟还能对生活如此充满信心,勇敢镇定地面对困境,凭借顽强的毅力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为了自己的生存拼尽全力,更为了日后长久美好的生活积极打算。鲁滨孙这种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有积极面对挑战,坚强不屈,充分运用智慧的大脑,才能勇往直前,战胜一切困难,创造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最终走向胜利的巅峰。
张海迪曾说过:“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站起来。”我们的学习生活也是如此,遇到“拦路虎”不要慌张,更不要气馁。要保持冷静、镇定,更要用顽强的毅力和智慧的大脑思考问题,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坚强不屈,永不放弃,才能战胜困难,用自己的毅力创造美好的明天,让胜利迎接充满希望的到来,让美好的品质迎接我们的未来,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鲁滨孙吧!
鲁滨孙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深深震撼着我,也让我深受鼓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往直前,用毅力创造奇迹。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不例外。书带给我无穷的知识,书教会我怎样做人,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在这字里行间蕴含着无限乐趣的知识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遨游,我可以与伟人促膝长谈,我可以放松身心……
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在我看来,读书是最有效的心情调和剂,在我心中烦急时,拿来一本书,我竟然奇迹般的快乐起来。我细细地品味着,思索着,我明白了,因为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它温柔地抚摸我,安慰我,抚平了我灵魂中的浮躁与心灵上的焦烦……
读书的乐趣真是多,想也想不完,说也说不完。总之,既长知识,又领乐趣,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高尚。从孩子1岁多一点,我晚上拿出专门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在充满母子亲情的氛围中,和孩子一起陶醉在书的世界里,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以下是我对亲子共读的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好孩子“爱看”的第一批书,使孩子对书产生好感。孩子爱不爱看书,与父母的培养技巧很有关系。在孩子阅读的初期,父母一定要对提供给孩子的书刊进行精心地挑选,尽量给孩子提供一些印刷美观漂亮、内容丰富有趣、情节发展符合儿童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书,如《小熊绘本》等动物画册就很好,内容对大人来说很简单,但是孩子却在一遍一遍反复地看,还时不时的哈哈大笑,读书的习惯也就潜移默化下来了。
二、不易对孩子的阅读过程管得太死。好奇、好动、缺乏耐心和持久力是孩子普遍的心理特点。他们喜欢的阅读方式是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翻翻那本。对此,家长不必过多地去管。通常,在这一阶段,只要是孩子愿意把一本书拿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家长就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因为,这类表现完全符合孩子的早期阅读心理,是孩子在阅读求知的道路上迈开重要一步的标志。
三、把阅读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轻松自由的阅读环境。阅读是一种求知行为,也是一种享受。因此,家长除了需要对真正有害于孩子的书刊进行控制外,不应对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类型和范围进行人为的约束和控制。通常,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范围越广越好。一般来说,从上小学开始,大部分孩子在阅读内容的选择方面已逐渐形成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对此,家长应注意观察、了解和引导,不宜过多地干涉。
四、亲子共读,为孩子树立良好的阅读榜样。在家里,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和孩子一起看书,做孩子的阅读榜样。同时,还可经常与孩子在一起交流读书的方法和心得,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复述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如果经常这样做,孩子的阅读兴趣就可能变得更加浓厚,同时孩子的阅读水平也将逐步提高。
让我欣慰的是孩子小的时候,就注重了培养他的阅读能力,我记得,孩子小的时候,就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伊索寓言》《唐诗故事》等,每天在她睡觉前看上半个小时这些故事,天长日久,孩子能脱口而出地运用几则成语,让我大感意外。升入小学后,我又根据学校的部署,又买了郑渊洁童话系列、杨红樱儿童系列以及《父与子》《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儿童书籍,供他完成作业后阅读。此外,还带孩子去图书馆,让他在知识的海洋中不断拓宽视野,通过一系列的阅读习惯引导,孩子的表达和交流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思维逻辑也越发清晰了。
如朱自清在《匆匆》中提到的:“……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__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__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一连串抒情的疑问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灵的自我斗争,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执着追求。强烈的的质问中,寻找着永远也找不到答案的结局,就像一首轻音乐,在略带忧伤的钢琴曲中寻着漫长的尽头,可是,那来自内心的呐喊,却又强烈地表现出一种不平静的思绪,在朴素平淡中透出浓烈的抒情气氛。在一连串疑问句中透出诗人怅然若失的情绪。是一种对时间匆匆流逝而散发出的无奈和惋惜。
这文章虽然短小,却百读不厌,一种在字里行间强硬跃然纸上,这是一种在彷徨中并不甘心沉沦的心境。
面对时光,我忍不住回首,然后擦掉眼中的模糊,是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我是一个女孩子,却是免不了逃避现实的,过往烟云便像一棵大树啊,缠缠袅袅的高的吓人,可过了多少时候,当当年都已经没人再记着的时候,再高的大树也会轰然倒塌,震得人心里一慌。
有的书上把时光比作一只只看不见的小箭,在人的身上悄无息的留下苍老的印记——皱纹。
时光是最可怕的,所以勇往直前,绝不回头是的办法,傲娇不是办法,是愚蠢,当你对身后的景色留恋的时候,请大步向前吧,告诉自己,继续!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学校希望每位老师,每位学生,每位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爱读书,读好书”的亲子阅读、班级读书会等活动,纪念世界读书日。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致力于向全世界推广阅读、出版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我们必须能够让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都获得图书。”
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文化产业与版权部主任兼教科文组织出版社社长米拉格罗斯·德尔·科罗尔女士曾多次强调的一句话。自“世界读书日”宣布以来,得到了全球社会各界的热切响应,并发展为尤其重视针对青少年的活动,目的是培养孩子们的阅读习惯、人文精神,引导他们尊重知识。因此,在每年的4月23日,作家、出版商、教师、图书管理员、私立或公立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学生、人道主义者、大众媒体,以及全球各国爱书的人已经把读书日的宣传活动演变成一个热闹的欢乐节日。
我们实验小学注重书香校园的建设,学校成功举办了校园语文节,校园经典诵读节。本学期,学校又把读书俱乐部活动、亲子阅读作为学校家庭教育节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认为,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她)的精神发育史。儿童阅读是一个连接着传统和当代,关系到未来公民素质的伟大事业。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从八十年代以来就纷纷将阅读列为教育改革的重点,把儿童智力教育的重点放到了提高阅读能力方面。我们提出,让孩子读经典的书,做有根的人。
我们的百范文网网站也将连续刊登有关读书方面的内容,目的是指导大家广泛有效地阅读;相互交流读书心得体会;推动家庭教育节读书活动的开展。
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大灰狼在人们的心目里,是毫无感情的冷血动物,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是蠢笨的恶贼,让人切齿痛恨。
这是一种愚蠢的偏见。事实上,狼不仅有野心,还有强烈的母爱。《狼王梦》是一个狼性与母性交织的故事,这就是狼的母爱。
主角紫岚是一个母狼,是一个辛苦的老母亲。它的儿子勇敢,机智,强壮,却英年早逝。
你可以把这当成一场狼的悲剧,你的喜剧。但事实再悲惨,老母狼也不会放弃梦想。它为了梦想,宽恕了女儿的不孝,并和威胁到孙子的鸟老雕同归于尽,献出了一条可敬的老命,为的就是让孙子实现它的狼王梦。这就是狼。
你将要放弃一个梦想时,请想想你痛恨的“恶狼”,狼具有坚韧不拔,不甘失败的性格,如果你被困难吓倒,还有什么资格憎恨狼呢?
火了很长时间的《山楂树之恋》,在张艺谋拍成电影后我才知道,从同事那里借来了书,本打算在旅游的途中打发时间,但是打开书的第一页,作者艾米提到那是个真实的故事,于是我放弃拿它作为打发时间的娱乐项目。
旅游回来后我开始认真地读书,慢慢的品味,前天终于了解了整个故事,沉淀了一天我才开始写写我的感想。我不在静秋那个年代无法理解那个年代的事情,无法体会静秋因为成分问题的担惊受怕,无法体会那种喜欢又故意的拒绝。但是我不得不承认静秋让我很佩服,她为家庭去打临工,所承受的痛苦是我不能承受的;她聪明且手巧,我羡慕不已。说实话我一开始并不喜欢静秋,因为我不喜欢她的胆小和无知,这两天想想或许是不想自己那样所以才会对她有排斥。自己比静秋大还是做着很无知的事情,还是一样的胆小怕事。后来静秋和老三在一起了,想尽办法的去寻找老三,这个女孩突然间大胆了。我对她有了种莫名的欣赏,慢慢品尝来才发现她的魅力。
读到后面,我仿佛看到老三每天在学校外面静静的看着静秋,感动的泪水在心里翻腾,老三最后走了,我心中一紧。朋友说这是个凄美的结局,但是我并觉得凄美,因为我一直认为这是个真实的事情,静秋和老三就像是我熟悉的人,我希望他们可以在一起,至少没有人会离去。我的职业让我不得不面对很多人离去,但是身边的人离去,还是会伤心。这个真实的故事被人们传颂为最干净的爱情,何谓干净呢?我不得解,是老三这种不求回报的付出和爱,还有静秋那死心塌地的听从?不管是什么,那个爱情感动了我。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他一飞出天,亵渎朋友们对他的劝告,一个人孤独的踏上了追梦之旅,一路颠沛流离,风餐露宿。此时的他终于明白了一句话“到不了的地方都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他多么想念与他相依为命的父亲啊。
或许有人会赞赏他的坚持不懈,勇于追求的心与勇气,但也会有人批评他的刚愎自用。对于莫衷一是的评论,我更赞许第一种。
他只是一个猎人,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梦中的那声“救救我”深深地触动了他的心。或许是一种孩子气的叛逆,也或许是小大人的直觉判断,让他义无返顾的去追寻。在当时的情况下,作者以根鸟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对追梦少年的鼓励与反叛,鼓励了他们对梦的执着与追逐的勇气;批判了他们不以现实出发,不以实际为基准,盲目的,不加思索的固执。
相对于他们的执着,而我更糟糕。青春是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我不知道它在什么鬼地方没完没了的游荡,固执的不肯回来。原以为心中有梦,只是一份义务,一种无形的压力,意味着一种虚无,却渐渐发现,其中糅合着淡淡喜悦与忧伤,还有一份淡淡的从容的心。梦因为有了我而现实,我因为有了梦而努力,但努力也是要有现实为基础。
他历尽沧桑找到了梦境,而什么都没有,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平静。他哭了,也或许是傻笑,笑他的天真,笑他的痴迷,笑他……此时,我已无心再读下去,或许是自己的多愁善感,限制了我继续行走的思路,但我清楚的知道,真正限制自己的还是自己。很多时候,做了正确的选择,不一定能得到正确的结果。没有绝对的人生,得此而失彼,再正常不过。
得到与失去,有时是千里鸿壑,有时仅是一念之差。多少好年华都消磨在颠沛流离的岁月里。少年易老,前尘如梦啊!
如今桃花落满了衣襟,暂借花香引你返转路径。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责任决定一切》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好书。我带着深厚的兴趣将这本书从头至尾详细读完,掩卷深思,这本书给自己的启迪很多很深:我们对制度与纪律要有正确认识,对个人所担负的责任要有明确意识,对企业对生活要有感恩的心态。
责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很“负责任”的人却不受欢迎。问题处在哪里?难道是“负责任”惹的祸吗?“负责任”有错吗?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对“责任”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很多人把责任等同于责任心、责任感、责任意识了。实际上,责任包含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责任能力、责任行为、责任行为、责任制度、责任成成果。
责任意识,是“想干事”;
责任能力,是“能干事”;
责任行为,是“真干事”;
责任制度,是“可干事”;
责任成成果,是“干成事”;
责任的五项基本内涵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责任意识是职业人精神的体现,它要求我们对事业负责,对组织的发展负责。当工作出现纰漏时,要敢于担责,而不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免责寻找借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一个人的工作岗位越重要,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责任越重。梁启超《志未酬》中有诗句:“男儿志兮天下事,但有进兮不有止。”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应该想着干点事,能干点事,要干成点事,否则实在愧走人生这一遭。那些胸无大志、不思进取者,确实应该好好琢磨和寻味这句话。
承担责任是需要能力来支撑的。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更多的是对职业人的道德要求。要“干成事”,就必须有谋事的本领。要想有干成事的本领,就要适应竞争和变革的形势,迅速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做到推进工作有实招,加快发展有本事,攻坚克难有办法。用心用功用脑子去干,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舍得付出代价,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事像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一个负责任的人,首先要积极主动,凡事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其次要科学求实,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不为长远发展留隐患;再次,要精心细致,把责任落实到平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到底的信念、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自动自发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责任制度保证“可干事”。必须做的,要有制度保证;不该做的,也要有制度约束。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最苦恼的就是看不到限速标志。看到了限速标志,我们就知道必须保证车速在下限和上限之间;同时也知道超出限度是不允许的。
讲责任就要以结果为导向,“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凭功绩论英雄,把“干成事”作为我们一切责任的落脚点,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真干事的人有条件,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长此以往就干成了不少的事,就会不断创造出组织发展新业绩。
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同样,如果你放弃了自己对工作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在工作中更好地发展机会,这样永远都不会获得成功。有两个年轻人到一家公司应聘,公司同意两个人同时试用。试用期间,两个人都非常努力,但在试用期最后的中午,他们被告知明天不用来了,剩余的半天是他们工作最后的半天。其中一个得知消息后,对着办公室墙上“认真负责”的标语轻蔑地哼了一声,马上把手头上的工作放下来,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去财务部结算工资去了。另一个人则想:明天就走?可我手头上的事情还没有做完呢!做了一半的工作停下来太可惜,我要在离开之前办好工作移交。他同样中午没饭没来得及吃,总算在下午下班之前完成了一份工作总结,交给老板。老板凝视地看着他说:“这项工作以后就由你负责”。年轻人说:“可我没通过试用啊?”老板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我只是想知道,相比之下谁真正有责任心,你为自己赢得了机会”。可见责任和机会就是紧密相联的。责任与机会合二为一、责任背后隐藏着机会、机会背后隐藏着责任。“责任就是机会,或者说责任就等于机会。事情越多,表明你越重要;困难越多,越能证明你的能力。守住责任,就守住了人生的精彩”。
我们应该重视责任的获得,我们不仅要有好的态度,不仅要有劳苦,我们更要讲究工作方法,更要有成果;在工作中要用心,自动自发地工作。关于责任的重新认识,书中作者唐源列举了逃避责任的八种情景:“这不是我的事”、“这不是我的错”“、这不能怪我”、“又不是我的错”、“你要负责任”、“我没有能力负责任”、“我负责任没用”、“我已经负了责任”。给人以醍醐灌顶之感,反思自己,也时常有这其中的不足。
这本书的作者唐渊关于负责任的误区的分析,让我有了关于“不能还是不为”的思考。我想起了孟子•梁惠王上》的一段话,孟子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孟子说:“用手臂挟着泰山跳过北海,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是真的不能做到。给年长的人弯腰行礼,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
不能还是不为?我们在现实中常常混淆它们的界线。或者说,我们总是打着“不能”的旗号来为我们的“不为”找借口。孔子教导我们说,要“神于天、圣于地”。既要有理想主义的豪迈,也要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品质。我们不能只做言语上的巨人,更要做行动上的巨人。我们往往只去羡慕别人取得的成就,却忽视了他人背后付出的汗水。我们往往有改变现状的理想与追求,却在现实中迟迟迈不出第一步。我们总以为自己“不能”,我们在这借口中任由美好年华一天天溜走。
面对工作的心态,我正在读《责任决定一切》,想起了朋友告诉我的一段话:“人应对挑战时有三种心理状态,试试看、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只有全力以赴了,才可能最大限度的接近成功,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尽人事,听天命。”这让我的心中为之一动。我们面对工作时不也是有这三种状态吗?反思一下自己,做工作都全力以赴的翻去做了吗?
找到了心理动力问题,那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一切困难都能解决。全力以赴吧,这是自己能做的。我们要重视责任行为的实践,知行合一、落实责任,多做一点,用心一点,勤奋一点,高效一点,合作一点,理性一点,在负责中成长,在成长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机会。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作家海伦.凯勒写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带给我了极大的震撼。
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的孩子,她在很小就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让她的生活充满着悲凉和黑暗,但她并不自卑,因为她有一位非常爱她的老师---沙利文老师,她改变了海伦的一生,使她考进了世界最棒的哈弗大学,使她的一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海伦虽然是个盲聋人,但她仍然喜爱学习和看书。书中写到,海伦每天都会向沙利老师学习10个手语动作,这对于一个眼睛看不见,想学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海伦一点也没想过要放弃,在沙利文老师一遍又一遍的耐心教导下,她一直坚持不懈,努力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学完了所有的手语动作,并且可以和别人准确对话,那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海伦不仅可以对话,还可以看书呢!她每天晚上都会“看”书,她的看书并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手来摸着看,她掌握着几万个生字的手感,可以用手摸着进行看书,海伦是有多么的刻苦啊,才能掌握了这么多生字的手感啊!她整整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并且还要记住一些结构差不多的生字,连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用眼看都会读错,何况她呢!我打心眼里佩服海伦您。
想到自己平时要是腿摔破皮了,就会叫苦不迭,走路也不肯走了,要父母抱着或者背着才能出行。要是我的眼睛瞎了,耳朵也聋了,那我肯定是无法生活下去的,读了海伦的的故事,我真是很惭愧,我要向她学习,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自从苦寒来”这就是大家心目中的海伦。她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将自己从困境中带了出来,考进了大家都梦寐以求的大学,还成为了世界伟大的作家,海伦.凯勒我真敬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