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记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32篇)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大多都十分晦涩难懂,需要读者阅读时认真的跟随作者的思路进行思考,并且这些作品的基调是悲观的,基于以上的两个原因,所以阅读现代主义文学是有些难度的。我这次选择了一篇理解起来非常容易的小说来看,这就是《变形记》。这篇小说早在上中专的时候就曾经学过,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相隔多年,再次回首,又有了新的感受。
对于人变甲虫的创意,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新鲜。《促织》的故事都是知道的,男孩子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而化身为“促织”来拯救家人于水火之间。故事在这样的结局下结束:“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男孩的父母亲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男孩也从昏迷中苏醒,向父母讲述自己“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而格里高尔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从故事的开始,他就陷入了麻烦——因为自己变成了甲虫连身都翻不了,而家人因为不知为什么格里高尔就是紧闭自己的房门,而且从里面传出了“动物的声音”。
让每个读者都为格里高尔担心,也同时也关心故事究竟会如何发展,这样的安排让读者对故事的结尾产生了巨大的悬念。事情的发展让我们可怜的主人公的境遇愈加的悲惨,直到最后的死亡。但是格里高尔的死亡,却让我们有那么一种欣慰,他终于不用受苦了。他不用在曾经自己的房间,现在是家里放废物,破家具的地方苟延残喘。相信每个读者也会感觉到变成硕大甲虫的格里高尔,他此时此刻也是家里的废物,他从家里的顶梁柱变成了给家人带来不快的东西;他不用在吃自己已经无法下咽的食物。他变成甲虫后,一些生活上的习惯也越来越“动物化”,离人类的行为习惯渐行渐远,从探索外界是不再向人类那样依靠自己的视力,而是使用自己的触角,并且认为触角十分的管用。
他终于能从家人的敌意中解脱出来,我们能从家人对他冷漠的言行和通过他心理的回应中,体会到那种痛彻心底的感觉。虽然时间,地点并不相同,但是《促织》和《变形记》所表现出在社会中,底层人物在现实的重压之下,异化为“非人”的悲剧,无时无刻不在上演。蒲松龄在之后的评论里加入了自己的评论,但是也只是点到为止,只是讲了“一人成仙,鸡犬升天。”暗讽统治阶级的昏庸。而卡夫卡却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所创造的物,如金钱,机器等作为奴隶人,并使之异化的力量进行描写,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这样细致的描写让《变形记》与众不同。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年轻的霍尔顿不明白,心里明明不这么想,可是当着别人的面还是要谄媚说好话,背地里却是另一套。霍尔顿觉得恶心,甚至想起来都恶心得要吐出来了。然而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吗?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枷锁,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这限制人自由的脚镣。
我们何尝不想去改变这个虚伪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却不允许我们这种想法的存在,他要把我们都同化为如他们一般虚伪的人。
我们的霍尔顿,那个书里长不大的霍尔顿,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带他的小妹妹菲比去骑旋转木马。菲比骑在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起来。
霍尔顿险些大叫大嚷起来,心里实在快乐极了,他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看着菲比穿着这么一件蓝色大衣,老这么转个不停,真他妈的好看极了。于是他答应菲比不离开这个自己深深厌恶的城市,之后的他被父母送进了医院,接受精神分析,还问他一些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却没人问问他他真正想的是什么,没人陪他去公园看看那里的野鸭子,冬天到底去哪里了,试着去理解他的世界。这些话,没有人听,他生了一场大病进了医院,之后也许会继续会去学校上学。书在这里也就写完了,后面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了。
书里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梭罗的《瓦尔登湖》以春、夏、秋、冬四季为线,串联起他在瓦尔登湖畔进行经济实验的始末,留给我无尽的想象与羡慕。
关于梭罗,我是很矛盾的。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之王;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领悟“人可以活得很简单,很从容,不必为了那物质财富而丧失了人是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的道理。作者在《瓦尔登湖》中以瓦尔登湖为中心,辐射到周围众多地方,描写了他“以禽兽为邻”,在“豆田”耕作,与“村子”中的人交往等诸多生活细节。最后作者又以“春天”结尾,给我们奏响了新的生活乐章,并且他在“结束语”一篇中,这样说:“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看!这是一位超凡脱俗、与世无争的自然主义者,多么令人羡慕。
梭罗生活的地方是瓦尔登湖及其周围地区,但他细腻精致的笔调,却把我们带到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他谈“瓦尔登湖周围的鸟、树、草、虫子”,更谈“更高的规律”。他认为,从一种特殊的意义上说,渔夫、猎人,及其他人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从个人的劳作中提升到更高的人类法则,令我们视野开阔、高屋建瓴。在《瓦尔登湖》中,许多段落值得一品再品,让人陶醉。他在描写“倍克田庄”时,这样写到:便是德罗依德也要放弃他的橡树林而跑到它们下面来顶礼膜拜了。可想而知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地方,多么的令人神往。
在整部《瓦尔登湖》中,自然一直是主要背景,以大地为席,以苍穹为盖。梭罗在广阔的天地中像农夫一样耕种、收获,他很高兴,他说:古老的诗歌和神话至少表明,农事是一门神圣的艺术。在从事农耕的过程中,他也不忘“阅读”。即使在19世纪梭罗也感慨道:他们深信一本《圣经》的智慧就足够了,余生便在简易读物里荒废天赋单调地生活。在商品大潮的汹涌翻滚下,现代人的心灵像扁舟入海,漂浮不定。物质的丰裕,精神的贫穷。我们的身体一再扩充,而精神的领地却时时荒芜着。听听梭罗的忠告:多余的财富只能买到多余的东西。灵魂的必需品,金钱一样也买不到。这样的忠告如梵音,对于我们无异于醍醐灌顶。
徐迟说:“这是一本清新、健康、引人向上的书,对于春天,对于黎明,都有极其动人的描写。”让我们追随着梭罗的足迹,抛弃那物质所带来的烦闷苦恼,感受那恬静美,聆听大师的哲音。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变形记中,格里高尔负担着整个家庭的债务和美好生活,每天疲于奔命,却有一天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家人一开始是惊恐,到淡漠,最后是遗弃,大甲虫格里高尔最终死去。卡夫卡的叙述冷静得让人毛骨悚然。除去两个故事中家人的部分,我想这两个主人公的生活相似度可达95%。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一百年前大文学家的故事竟然赤裸裸地发生了,而大部分人,根本就没留意到。我不知道现实世界中还有多少人是过着这样没有自我,逐渐变形的生活,但我想,在中国,这个过于赞扬奉献精神的过度,数量是肯定不少的吧。
格里高尔是怎么让自己爱到变形的呢?让我们回到小说中看看。
变形的起因是格里高尔的父母欠了老板一大笔债,格里高尔为了替父母还债,忍声吞气在老板公司做旅游推销员,即使早就想要辞职了,但一想到还得五六年才能还完父母欠的债,他就忍了。别的推销员生活得像贵妇人一样,唯有他,把家庭的所有的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压得气喘吁吁。然而从后面的文章我们都能知道,他的父母和妹妹都是有劳动能力,就算没有他也可以自力更生,然而正是因为他的心甘情愿地付出,他们便是理所当然的接受,不再付出劳动。很明显,这样理所当然的责任转让,是格里高尔变形的最大推力。
格里高尔的父亲自从破产后就一直待在家里,不再出门劳动,把所欠下的债都推给儿子来还,而且在儿子变成甲虫后没有半点怜悯,只是嫌弃,由此可见,这是个极其自私之人。
在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他的家人不曾想过叫一个医生,或者寻找什么解决的方法,又或者寻找这是什么原因。可见,这一家人已经是格里高尔宠坏的一家人,在坐享其成中已经丧失了反省能力、解决问题和感恩的能力。抱怨,自怜,是他们唯一的应对。
从性格上看,格里高尔是个过度的奉献着,他享受于对家人过度的奉献中,并以此为自豪。纵使要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他所操心的还是他的家人,“他消灭自己的决心比妹妹还强烈呢,只要这件事情真的能办得到。”他最终还是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为家人换取了他们想要的平静。在家人陷入破产困境时,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为家人换来安逸的生活,即使自己内心其实想离开。在自己变形失去经济能力没法带给家人安逸生活的时候,他依然站在家人的角度消灭自己这个麻烦。这是多么感人的牺牲啊!这样的故事放在以孝为先,以奉献为自豪的中国,定能好好被歌颂一番。
格里高尔爱着所有的家人,却没有爱过自己。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时,那美丽的名字所吸引,可当我翻开书时,却发现里央的内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丽,而且还有很多肮脏的字眼。于是,我刚看没几页便把书扔在了一边。这一扔便是两年。后来,我听说这本书当时在美国同龄人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坏孩子的代表,抽烟、喝酒、说脏话、打架。读完这一遍后这个男孩子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够印象。可我还是试图从文字之间发现他那未泯的天性。终于,我看到了;霍尔顿被开除后,担心母亲受刺激,决定为妹妹买唱片,怕别人产生自卑感便将自己的箱子放到床底下以慷慨捐款。以上的种.种都表明着霍尔顿的内心依然是善良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并没有往常那样心潮澎湃,仅仅是在思考一个问题,霍尔顿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书中说,霍尔顿只有十六岁,便开始抽烟喝酒,除了青春期的缘故外,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在书中努力地寻找,发现书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假模假式。我一下子都明白了,主人公生活在假模假式的社会,身边都是些假模假式的人,他在假模假式中渐渐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当时美国中的一员。
书读完了,可我好像并没有懂得什么大道理,只是暗暗地为像霍尔顿一样的那些少年感到惋惜,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重演,让“阳光自信,天天向上”永远成为青少年的代名词!
《变形记》卡夫卡短篇代表作,是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记得刚看完变形记的时候,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就没了?”
的确,那就是结束了。
很多人看变形记后,都说看不懂,不知道它到底在写什么,而这样一部不知道写些什么的短篇小说居然代表了“卡氏艺术上的成就,被认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作品之一。”
刚开始看完,的确不解,但如果你试着换种方式去理解,比如类比的方法,如果主人公格雷戈尔不是变成了个甲虫,而是生病了,得了一种怪病,使得自己的身体都变了样,那你会怎么看?一个人生了病,变了个形状,家里的人渐渐的不把它当个正常的人看,然后慢慢地排斥它,最后最后那个生病的人为了不拖累他的家人,选择了死去,而他的家人,因为这个生病的人终于死了,不会再拖累他们了,一起出去郊游了,这你会怎么看?
在我中学时期,我就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世界很冷。我不知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半,早就有人发现了这个现象,并且还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法把它写出来了。变形记描述了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孤独感与陌生感,即人与人之间,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关系恶化,也就是说这种关系既荒谬又难以沟通。但这却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存在,真真确确的存在。
我最佩服这本书的还有一个地方,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冷酷的社会现实,可作者并为对此做任何批判,这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说,作者写书往往会带入自己的感情基调,最明显的属三国,在三国中,刘备一定是仁慈的,曹操一定是-的,因为他不是汉室正统。而这本书却并没有任何的批判。这个我只在红楼梦里面见过,能写这样的文章,其作者非有大胸襟不可。
我看过卡夫卡写给他父亲的信,仅仅5、6页的内容竟用了上百个不同的描写心里的词汇,其内心的敏感程度可见一斑……我非常欣赏他的才情,也很同情他的遭遇。据说他当年写了很多文章,在临终前让他的朋友把他的文章全都给烧了(很多文人都喜欢这样做),但他的朋友因佩服他的才情最终没有按照他的遗嘱行事。我想,卡发卡也还是想把他的文章让世人看,不然他大可以自己一把火烧了,而不用假手他人,之所以假手他人,是内心还保存一个希望,希望自己的书能够面世……
《变形记》是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小说,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故事大概讲述一个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是家里的经济来源。为着那微薄的工资,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正因为这样,父母和妹妹都非常尊重他。然而某天早上,他突然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公司秘书主任为他没有上班找上门找他,父母和妹妹也急忙来询问,见状均惊慌失措,这也使他陷入痛苦和绝望绝望中。然而之后家人经历了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等一系列的感情变化,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不愿花精力养这个既不能挣钱又拖累家人的“怪物”。后来格里高尔终于在受尽了亲人的冷漠后绝望地离开了人世间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痛失儿子的伤心之情,反之,他们好似解脱了一般,卸去了格里高尔所带来的重担,策划了一场旅游,他们认为没好日子即将开始了!
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甲虫,他抱怨着为还清父债而受别人的使唤和差使,焦急地想起床,但怎么也起不来的,生怕父亲的责备,希望能得到父亲的体谅,他的惶恐从本质上体现他的孝顺、忠实、善良、富有责任感。结果事与愿违,父亲的狠毒不但没有体谅他,还很厌恶他的甲虫外形。即使这样,失业在家的格里高尔虽过着甲虫生活,但依旧想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该如何解决,怎么让妹妹实现音乐梦,他听说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不禁自责和羞愧得浑身燥热,这使他的善良一览无余。父亲的狠心,让一只苹果嵌在格里高尔的背上,疼痛难忍,妹妹的耐心有限,开始对他厌烦了,不再关心他了,认为他是需要设法摆脱的包袱。对于这种状况,格里高尔身心均受到深深地打击,他一边回忆家人的美好,一边异常冷静地考虑自己的去处。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选择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又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除了主人公外,格里高尔的妹妹也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人物形象。葛蕾特不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完美,她只是一个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从主人公妹妹的情感变化来看,却能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世态炎凉。作为哥哥的知心人,她的爱却建立在存活和金钱的基础上,脱离这两样东西,就会威胁到她的美满生活,那么爱就不复存在,站在了父母的阵营中,剩下的就只有--的冷酷和残忍!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可谓入木三分啊!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20--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卡夫卡的叙述是你看了之后觉得就那样,但你即使要模仿也模仿不出来,形式上可以做到类似,内涵上就差远了,带着先入的模仿心态创作,余华的很多早期作品就是这样。
格里高利是庄子所说的“外忘形骸,内德充实”的其中一个,虽然他没那么高的内德,但他出于为家人考虑的初衷实在是太纯良了,即便在一个人与人之间气氛非常冷漠的环境里。这小说虐就虐在即使受到无论怎样不公的待遇,也出自纯真善良地为别人考虑这个主题。其实同样一个主题,到了雨果那儿是浪漫主义,到了卡夫卡这儿就被人忽略了。异化怎么能是这小说的主题呢?明明是一种被疏离的孤独感,在人与人之间弥漫,即使是最亲近的人。虐就虐在,共同生活的亲人竟然那么在乎你的形骸,竟然无法从最根本上理解你,竟然没法再体会你善意的初衷。格里高利有三次无法忍受,最后一次升级到被父亲拿一个苹果砸伤,他终于放弃任何自己还是家庭成员的一个的期望,最后一次用死亡让家人摆脱耻辱和负担。
“他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他认为自己必须离开这里,他的这个意见也许比他妹妹的意见还坚决呢。”“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微弱的气息。”
母亲是很善良的,相对来说是最爱格里高利的;父亲的角色同卡夫卡自己父亲角色有重叠,父子之间从来就无法交流和沟通,在格变形之后父亲一直用暴力对付他,暗示了卡夫卡父子之间矛盾;妹妹是格里高利寄托希望的存在,却也是伤害哥哥最深,妹妹年纪小凡事只从自己出发,几乎没有体谅过哥哥,最后也是她让格里高利彻底放弃继续生存的希望。这一家人索格里高利于形骸之外,而格里高利与之游于形骸之内,显然他几乎并不对自己的外形有多注意,他的目标明确而清楚。
如果一切都只是晨起之前的一个梦呢?卡夫卡也未尝没有这种意图在里面。从一开始的变形就是一笔荒诞,接下来秘书主任的亲自到访,从逻辑上来说也不大可能实现。格里高利醒来之后按时赶上火车去上班,他会想起这个梦吗?他纵然也许知道家人对他变形之后的反映,下班回家之后也依旧要笑脸相迎,为了暂时的幸福和成就感。
人们观察事物有了徼相和轨辙之后,也随物所转,与物俱沉俱浮。要打破这种把握事物的方式,庄子提出了“齐物”,事物的长短、高矮都是相对而言,要“齐物”以打破这种特定的观察视角。难得的就是七窍未开的混沌。
写《麦克白》的这位作者及其伟大,1564年4月26日他出生了,默默无闻。1616年4月26日他去世了,举世闻名。在整整52年的生涯中,他为世人留下了37个剧本,一卷14行诗和两部叙事长诗。
他的剧本至今还在世界各地演出。在他生日的那天,每年都有许多国家会上演他的剧本纪念他。马克思称他是“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他就是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莎士比亚。
麦克白属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四大悲剧分别说明了人性的弱点:哈姆雷特因为犹豫不决,最后酿成悲剧;李尔王只听信花言巧语,最后悲惨收场;奥赛罗被嫉妒冲昏了头脑,杀害了自己的老婆。而麦克白则是因为野心过于强大而最终灭亡。
虽然《麦克白》是四大悲剧中最短的悲剧,但同时也是最紧凑最黑暗的,它内容精彩,我沉迷于其中。
麦克白是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有勇有谋,为国王平叛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他将进爵为王,他的朋友班柯将军的后代也会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女巫的话让他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他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谋杀了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很多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死,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最终灭亡。
那麦克白杀死国王走上毁灭的道路到底是谁的错呢?有人说麦克白自己是一个性格软弱的人,他意志不坚定,是他的老婆害了他。他之后残害他认为会威胁他王位的人其实是出于不自信和恐惧。还有人说他是自己本来就野心勃勃,女巫的话和老婆的怂恿都是借口,就是麦克白自己残害的国王。还有人说就是因为女巫的谗言,麦克白才最终走上了毁灭自我的道路。
我认为是麦克白夫人逼迫麦克白,才使麦克白杀掉了国王。女人就是很麻烦。就像我妈,总是唠叨我,让我学这个学那个,总觉得我应该更好,有时候她也逼迫我,她问我想不想学某个东西,但如果我说不想,她就会生气,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问我。但还好的是,我妈不像麦克白夫人那样硬逼着麦克白,有时候她吵吵我,也只不过是吓吓我。有时我妈会觉得很累,也就不逼迫我了。而且我妈从来都是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像麦克白夫人那样,自己逼迫别人,自己还承受不了,还崩溃了,死掉了。所以我妈虽然有时可怕,但我妈是个坚强的女人。
暑假里重温了一本名叫《能量》的科普读物,曾经遗忘的点点滴滴又变得清晰起来,现在结合物理知识,再来看这本书,更有一番心得,《能量》读书笔记800字。
“给我力量吧!”当奥特曼对着苍天呐喊的时候,它已经得到并使用了能量。对于世间万物来说,能量标识它产生热量、进行运动的能力,物理学上称之为做功。
我们的祖先从远古狩猎、采摘为生,仅仅从食物和阳光中摄取能量;到发现并使用火;到农业、畜牧业发展人们学会使用风能和水能……而如今从汽车到烤面包机,从电吹风到电子游戏,我们的生活无时无刻都离不开能源。我们消耗着巨大的能量,它们主要来源于太阳、地球和月亮这三个天体。
太阳辐射发出的光线提供给我们能量,所以称之为生命之源、健康之源。动物和人类都不能直接利用光能,要生存必须通过食物链、生命链和能量链获得能量,读后感《《能量》读书笔记800字》。地球内部是一个核反应的中心,释放大量的热,火山、温泉是最常见的地热现象。月亮也是一个小小的能量源,它对洋流的饮料能造成潮汐现象已被人类利用,建成了潮汐电站。
能量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化学能、电能、核能、机械能、势能等。我们每天使用的能源一种是化石能源,如石油、煤和天然气;另一种是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和核能。这些能源中很大一部分都可以转化为电,电不是一种能源,而是一种便于传递和利用的能量形式。
电力生产有很多途径,有通过煤、气或燃料油的燃烧来实现的火力发电厂,有核电站,水力发电厂,以及太阳能传感器、风力发电机、秸秆生物质发电站、垃圾电站等等。借助直流发电机,我们甚至可以利用肌肉力量来发电。我忽然想起暑假参观科学馆时,还亲手做了转动摇柄让灯珠发亮的试验。
我们使用每一件物品、运行每一台机器都需要能量。我们大量消耗的原材料,如纸、水泥、木材等,它们的提取和转化也需要许多能量,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能源。然而地球变暖、环境污染、核危机、能源储备枯竭种种问题的出现,给我们地球公民提出了:节约能源,开发无污染能源,发展新技术,为子孙后代提供可持续发展环境等一系列新课题。
科学无处不在,激励一批又一批的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与发现其中的奥秘。世界如此奇妙,我们怎能不爱科学?
嘎子,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拥有坚强,不屈,机灵的孩子,一个优秀的侦查兵,他用机灵头脑,化险为夷,眼疾手快的夺下敌人的手枪,抢先一步将自己木枪的枪口对准了翻译的太阳穴,将胖翻译吓得魂飞破损;他有坚强的雄心,亲眼目睹了奶奶的惨死和最敬佩的人被日军抓走的情境,他痛哭了一天,毅然决定去参军,目的只有一个,为奶奶报仇,并救出老钟叔,最终他成功了,后来在被敌人逮捕的时候,英勇不屈,在敌人拷问的时候不屈不挠,强颜欢笑,在部队解决嘎子,嘎子冷静抉择,与部队里外呼应,发了把火将炮楼成功烧毁,但是自己却晕倒在火海里,“快板刘”冲了上去将嘎子救了出来,人民获得了自由,也提奶奶报了仇。
这本书中有个故事,没当我读到就会让我扑哧一笑,我看到胖翻译那狼狈的模样,不禁大笑,让我无法自拔。
一次行动,嘎子跟着侦查部长罗金保,假扮成卖西瓜的农民,去敌人的阵地旁诱惑敌人,果然马上就走出来了一个人,原来是龟田的胖翻译走了出来,看到红澄澄的西瓜,仿佛“口水直下三千尺。”狼吞虎咽的嚼着,觉得不甜就扔掉了西瓜,还对着罗队长说:“你这是什么西瓜,怪难吃的。”这可让罗金保不高兴了,他这时讲出的话却让胖翻译不寒而栗:“别看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胖翻译支支吾吾的说:“你是八路?”慌忙的抽出手枪,可是嘎子先下手为强,拿起西瓜往胖翻译的头上砸,还缴获了一把手枪。
合上书,嘎子他那铁一般的革命思想让我热血沸腾,奶奶用生命保护革命战士的精神早就熟记于心,这些故事,让我反复思量,想出了一句话:现在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铮铮铁骨换来的,因此,我们更要发奋图强,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
我看过很多英雄故事书,也了解了很多英雄的事迹,但是让我影象最深的就是《小兵张嘎》这本书了。尤其是被里面的主人公——嘎子那热爱祖国,宁死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叫鬼不灵的村子里,有一位姓张的老奶奶,她为了保护村子里的一个八路军,被日本鬼子给杀了。老奶奶的孙子张嘎从小就没有父亲和母亲,一直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死后,嘎子从此就成了一个孤儿,他觉得这帮日本鬼子真是太可恶了,就立下了重誓:一定要为奶奶报仇。在摩云渡村口张嘎巧遇侦察员罗金保,罗叔叔就带嘎子去见钱队长,当上了部队里的小侦察员,他跟着部队到许多地方打伏击战,最后张嘎依靠八路军和自己的信心,杀了杀害张奶奶的伪军,报了仇,又经过上级的批准,得到了一把驳壳枪,使他一下子成了村子里的小英雄。
嘎子当时十三岁,跟我们差不多大校我们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美好环境里,而嘎子那时吃不饱,睡不好,还经常受日本鬼子的欺负,但他还是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为八路军做卧底,在敌人的地盘布置了很多的机关,引诱敌人上钩。他机智勇敢,临危不惧,甚至还把敌人引到八路军的埋伏圈里,消灭敌人。他的勇气、聪明和才智实在令人佩服。要是换成我早就吓的全身发抖,在那里哇哇大哭了。我们中国正是有嘎子这样的英雄,才能使我国变得这样繁荣富强,才能使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看过《小兵张嘎》后,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感悟到我们要学习小兵张嘎的精神,勇敢的面对一切,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低头。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学习他的勇敢和才智,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么可以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可以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讨厌“混账电影”,为他讨厌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傻子、白痴、变态(我同意他的看法,并非偏激),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塞林格绝对是把自己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面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小心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曾经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许多评论都觉得家人对男主角是冷酷的。
在小说中,如果变成甲壳虫的是妹妹,保持人形的哥哥会不会与书中的妹妹做法相同呢?如果变成甲壳虫的是爸爸妈妈,是你身边所爱呢?
扪心自问:在我们身边始终被我们所爱的人,如果变成了无法沟通的异类,我们还会爱他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一定还活在他未变形之前的记忆里,必须不停地翻出他以前如何如何的记忆,说服我们应当承担这份责任,继续照料下去。
但无论如何必须得承认,照料这一只虫子确实是一种负担,时间久了,变成一种忍受。
一个人是无法真实地理解另一个人的痛苦的,这使人与人之间隔离开来,陷入永世的孤独。因此,说再多也是言不由衷。
换一个角度想,如果自己变的无益于社会,难道社会会包容你吗?如果在家庭中一无是处,你在这个家不会被边缘化吗?尊重人类还是尊重人类的价值,对普通人来说答案是明确的。失去价值的人类,与动物有异吗?利益至上的社会不仅仅存留在那个时代,存留在当今,是否存在于时空的每个角落?
仅仅通过血缘可以维系亲情吗?比方说如果你的亲人变成了现在所谓“三观不正”之人,颇受人厌恶,并具有攻击性,你会记得他之前的好,努力改变他吗?
在知乎里“如何对待三观不正的人”的所有答案都是,不要理他,不要试图去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因为你怎么知道你的三观就是正确的呢?
最后:如果自己保护不好自己,也没必要指望别人;可是有时候自己也是无能为力的——书中是男主莫名其妙变成甲壳虫,现实中我们个个都带着原生家庭和时代的我们无法选择的种.种缺陷。那么在这种情况中,我们还能做一些反抗命运的挣扎吗?
书中这样的结局无疑是最好、也是最真实的。
前几天,读完了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可能很多人都想生活中可以真的有这样的一位老爷爷,可以在迷茫时有一些建议。如果生活中几十年后的人,可以告诉我们要如何选择,也许这一路都会很顺利吧。但是有的时候,可能有一些过来人在讲述一些经验、教训时,也许那个时候任性的我们还是不愿意听取,更愿意自己去尝试一下。
还有像老爷爷说的,很多人在问答案时,其实心中已经有了答案。解忧杂货店存在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大家能够清楚内心的想法,做出选择。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孤儿院出来的孩子在回答的时候,丝毫不留情面,有什么直接说出去,投信的人刚刚接到信的时候更多的是愤怒,然后变为思考是什么意思(但是实际上只是直言,并无深层含义),但是投信人会更加认真、理性的思考自己的决定,慢慢敞开心扉,最终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其实整个过程多的是投信人自己的反思,沉下心来好好做出决定。解忧杂货店不会为你做任何决定,所有的选择都是自己做出的。
还有一点是信任是一点一点建立的,老爷爷开始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回答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虽然搞笑,但是做到每封信认真回答,有了这样的基础,才有了后面一封封真正的咨询,老爷爷同样也为了保护隐私,专门设置了牛奶箱并装好信封,提醒其他人不要拿走。这样的信任一点点建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咨询。所以当三个孤儿院的男青年无意闯入的时候,虽然跟老爷爷不一样的风格,但是因为之前已经建立起来的口碑,投信人更愿意敞开心扉,说出平时难以跟别人讲述的话。为什么现在人之间的真诚、信任越来越少了,就是大家很难管住嘴,把别人一些私人的事情拿出来跟其他人讲,给别人增添了很多烦恼,互相之前都不在倾吐真心。
当别人来找我们倾诉时,说明他是信任我们的,我们其实更多的是倾听,提出问题,让倾诉者可以更勇敢的明白自己的内心所想,更好的做出决定。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卡夫卡生前未得到认可,写作并不是为了发表,死前要求朋友把他未发表的作品全部付之一炬。卡夫卡的艺术创作完全是一种自我的需要,试图走出自己内心黑暗的需要。卡夫卡在日记中称“写作是他祈祷的形式”,卡夫卡常常连续十几个小时写作,这种超乎寻常方式和激情除了来自于内心,不可能来自别的任何地方。“事实上,作家总要比社会上的普通人小得多,弱得多。因此,他对人世间生活的艰辛比其他人感受得更深切、更强烈。”此话多少反映出卡夫卡内心的困境。旁观别人其实也是反观自己,以往我们看《变形记》总是把这个人变成甲虫的故事,当作是作者对外部世界的评价与反应,其实我们更应该看到其中很大一部分不安与恐惧是来自于作者心灵深处的积淀。文学家有时看似是在写别人,写现实,写社会,其实真正的能量来自他们自我解脱的需要,去弥补他们支离破碎的过去,逃离那个深陷其中的精神黑洞。
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写作如果不是名利的需求,那肯定就是命运那只看不见的手推着他不得不走上这条路。他们在有意识的写作中,无意识地挣扎于自己的精神黑洞,想在过去与现实的交织中找到自己。但是这些并不妨碍他们作品的伟大,他们不能自拔的真诚态度犹如圣徒虔诚的祷告,说出了被大多数常人忽略与遗忘的真相。他们是孤独的,伟大的发现和创造往往都联系着伟大的孤独,似乎谁都无法改变。卡夫卡曾经说过“在自己的家庭里,我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其实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对于自己的了解其实比他人还要困难和陌生,否则就不会有卡夫卡这样的大师了,而或这个所谓大师只是一只他自诩的,不断呻吟自己内心痛苦的可怜虫。
还记得那场穆赫兰道式的噩梦。几乎是惊叫着爬起来的。爬起来后在床上不停喘气。然而梦境的别致以及我那颗不怕死的心又让我很快再次在有意识状态下回忆梦境。伴随着头皮发麻。把自己内心读得彻彻底底不是件温暖的事情。但我因此得到了两点福利;一是由此对心理学有了更崇敬的态度,在期末考卷上和老师大谈梦的神秘与意义,并因此获得了满绩;二是我终于决定做出一些改变,一些需要销毁并重建的工程,或许也并非是那个梦促使我改变,只是在过往我无从下手。
不知道有多少人喜欢卡夫卡如此的表现主义风格,在我读他的文字的时候,我脑海不停盘旋的就是那个噩梦。
他的文字就像噩梦一样让人喘不过气。他的人物是脆弱的。以致分裂的,病态的,他的意象是可以说话的。
他给我们讲有个人在工作强压下变成了甲虫,而后又如何被昔日依靠他的家人“抛弃”。
他给我们讲有只猴子模仿人类,进而赢得了人类的尊重,并发表了如下结论“相比出路,自由是一种更大的错觉,但能够肯定的是,人类对这种错觉的笃信是一种伟大的感情。但它想要的不过是一条出路,所以它模仿人类,逃离笼子”。
其实每个人都是病态的,脆弱的。
卡夫卡的意思是:剥去你的面具,给你一面镜子,你猜猜你能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你说,当年贾瑞在风月宝鉴里所看到的那张把他吓丢魂的脸,是鬼还是他自己。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谅解的,因为许多时候,犯错的明明是我们自己。
我们总是太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有多么不同,生活多么充满奇迹,人类的意志又有多么强大。
读罢《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最为深切的感触就是掩卷静思,闭目弥珍。成功就是做最好的自己,换言之,成功就是按照自己设定的目标,充实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就是始终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做一个快乐的、永远追逐兴趣并能时刻发掘出自身潜能的人。详细说来,感悟有三点:
感悟其一:成功的标准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竭尽全力扮好自己的角色,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不管是令人瞩目的,还是普通平凡的,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梅的凌寒,兰的幽香,竹的坚贞,菊的淡泊,他们都在自己的天地中展示他们独有的风韵;鹰击长空,鱼翔浅底,虎啸深山,驮走大漠,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域中尽显独特的魅力。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或许我们的理想和现实存在差距。但是,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茫然,改变自己的心态,改变自己的情绪,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追求做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二:人所处的位置是不相同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周围环境,只要正确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去做,不盲目的比较,不管是出类拔萃,还是碌碌无为,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拿自己的优点与别人的缺点比,可能会比出上进心,也可能是比出沾沾自喜;拿自己的缺点与别人优点比,可能比出自卑,也可能比出努力奋斗。其实,成功有大小之异,无轻重之别,何必在意是否超越了别人,要在乎的是超越自己。因为,这个社会需要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也需要李素丽、徐虎,只要敢于和不断超越自己,就有资格,也有可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感悟其三:抉择成功的道路是多样的,成功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途径,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利弊,选择一条最理想、最适合自己的道路,不管是功成名就,还是身败名裂,那都是一个成功者。比如:中庸就是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审慎而冷静地选择最好的解决方案;中庸就是要在诸多对立统一的因素中,敏锐而智慧地寻找最佳的均衡状态。其实,无论抉择正确与否,无论结果如何,已经做出的决定就无法收回了,只有坦然接受。因为,现实社会上不是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能达到自己理想的目标,只要达到择前“重重”思考、择后“轻轻”放下,那就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希望每一个不甘平庸的追求者只要清醒地认识自我,找到自己的人生坐标,挑战自身的极限,就一定可以做最好的自己,从而体验到多元化成功带来的无比快乐。
这个寒假我和家人一起阅读了《寓言故事》这一本好书。其中能体会到许多人生哲理,学到了更多的
知识。
“老猎狗” 一条老猎猪年轻力壮时从未向森林中任何野兽屈服过,年老后,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一头野猪,他勇敢地扑上去咬住野猪的耳朵。由于他的牙齿老化无力,不能牢牢地咬住,野猪逃跑了。主人跑过来后大失所望,痛骂他一顿。年老的猎狗抬起头来说:“主人啊!这不能怪我不行。我的勇敢精神和年轻时是一样的我不能抗拒自然规律。从前我的行为受到了你的称赞,现在也不应受到你的责备。” 这是说,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蚂蚁与屎壳郎” 夏天,别的动物都悠闲地生活,只有蚂蚁在田里跑来跑去,搜集小麦和大麦,自己贮存冬季吃的食物。屎壳郎惊奇地问他为何这般勤劳。蚂蚁当时什么也没说。冬天来了,大雨冲掉了牛粪饥饿的屎壳郎,走到蚂蚁那里乞食,蚂蚁对他说:“喂,伙计,如果当时在我劳动时,你不是批评我,而是也去做工,现在就不会忍饥挨饿了。” 这是说,尽管风云变化万千,未雨绸缪的人都能避免灾难。--------------------------------------------------------------
家长心得: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书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在学校组织的亲子阅读活动中,我和女儿将《安妮日记》重温了一遍,主人公安妮·弗兰克是一位可爱的犹太少女,刚过了13岁生日的她为了躲避德国纳粹的迫害和家人躲在了狭小的密室里。在暗无天日的25个月里,她用手中的笔在心爱的日记本上记录了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宗教、人际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反思。安妮在日记中写到“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开端。当我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当我和孩子读到这一段时深深地被安妮的乐观和善良所打动,常年被黑暗和恐惧笼罩着的密室,依然阻挡不了少女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女儿红着眼眶对我说:“安妮如果和我生活在一个时代多好啊!她一定能健康快乐的长大,实现她的梦想。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像安妮一样用乐观向上的精神去面对困难。”我很欣慰孩子有一颗善良和感恩的心。
我觉得学校组织的亲子阅读活动很有意义,我身边不少家长总抱怨孩子长大了反而跟父母关系疏远了,我觉得陪孩子读书是拉近亲子关系很好的途径,陪孩子读完一本书后可以跟他就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及时的了解孩子的心理活动,加以正面的引导,陪伴也能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对她的爱护和重视。书籍不仅仅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孩子认识世界最好的窗口,在女儿很小的时候我就给她讲一些生动易懂的小故事,有时鼓励她往下编,虽然只是简单的三言两语,但是我发现孩子的想象力真的让我们这些家长自叹不如。等孩子上了小学后,除了读学校推荐的经典书籍,我不强迫她必须读什么书,反而鼓励她到书店买一些她感兴趣的书籍。我会抽时间把她的书看一遍,我会和孩子讲,一件事情的是非对错不能一概而论,要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学会做一个宽容的人。好的书籍不仅能让我们丰富思想,开拓视野,还能从书中吸取人类传承下来的智慧和经验,效果远远胜于父母苦口婆心的说教。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当孩子从被动读书到爱上读书后,你会发现孩子在写作文的时候再也不是苦思冥想的凑字数了,我在读小孩作文时就经常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成事在勤,谋事忌惰”读书也是一样贵在持之以恒,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和书籍一起陪伴孩子快乐成长!
夏洛的网
一、 好词:
快快活活 安安静静 阴沉沉 抽抽搭搭 心事重重 异想天开 一扫而光 忠实 芳香扑鼻 勃勃生机 歇斯底里 冥思苦想 闪闪烁烁 异口同声 光彩照人非同寻常 郑重其事
二、 好句:
1、黑暗笼罩了一切。很快就只有影子和羊嚼草的声音了,偶尔还有头顶上牛链子的格格声。
2、在农场里,初夏的日子是一年当中最快活最美好的日子。丁香开花,让空气芳香扑鼻。接下来丁香花谢了,苹果树又紧接着开花,蜜蜂围着苹果树飞来飞去。
3、整个上午可以听到割草机绕过来绕过去的嘎嘎声,这时高高的草在割草机横档后面倒下来,排成绿色的长排。
4、农场里什么东西都湿嗒嗒的。草地看上去像一张魔毯。那片芦笋地像一片银光闪闪的森林。
5、在雾天的早晨,夏洛的网真是一件美丽的东西。这天早晨,每一根细丝点缀着几十颗小水珠。网在阳光中闪闪烁烁,组成一个神秘可爱的图案,像一块纤细的面纱。
6、蟋蟀在草丛里唱歌。它们唱夏季收场之歌,一支忧伤单调的歌。
7、夏洛的网从来没有像今天早上这样漂亮过。每一条丝上停着几十颗清晨闪亮的小露珠。东方的晨光照着它。让它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幅设计精巧的完美织品。
8、一只小蜘蛛正从袋子里爬出来。它不会比一粒沙子大,不比一个针头大。它的身体是灰色的,底下有一道黑条纹。它的腿是灰色和棕色的。它的样子看上去跟夏洛一模一样。
9、谷仓里的生活非常好——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冬天夏天,春天秋天,阴沉日子晴朗日子。威尔伯想,这真是个最好的地方,这温馨可爱的仓底,有嘎嘎不休的鹅,有变换不同的季节,有太阳的温暖,有燕子来去,有老鼠在附近,有单调没变化的羊,有蜘蛛的爱,有肥料的气味,有所有值得称赞的东西。
三、 好段
1、第二天下雨,天色阴沉沉的。雨水落在谷仓屋顶上,不停地从屋檐上滴落下来;雨水落到谷仓院子,弯弯曲曲地一道一道流进长着蓟草和藜草的小路;雨水噼噼啪啪地打在朱克曼太太的厨房窗上,咕咚咕咚地涌出水管;雨水落在正在草地上吃草的羊背上。羊在雨中站累了,就沿着小路慢慢地走回羊圈。
2、第二天早晨,当天空一出现光线,麻雀开始在树上活动,牛震响它们的链子,公鸡啼叫,最早的汽车在路上呜呜开过,威尔伯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寻找夏洛。它看到夏洛在头顶上,靠近猪圈后面的墙角。夏洛很安静,八条腿张开。它好象在夜里一下子缩小了。威尔伯看到,在它旁边有一样古怪的东西贴在天花板上。这是个袋子,或者茧。它是粉红色的,看上去像是用棉花糖做的。
3、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这样的人物不是经常能够碰到的:既是忠实朋友,又是写作好手。夏洛两者都是。
4、谷仓很大。它很旧了。里面有干草的气味,有肥料的气味。里面有干活累了的马的汗味,有吃苦耐劳的母牛的极好闻的气息。谷仓让人闻上去感到天下太平,什么坏事都不会再发生。它充满了谷物、马具套、车轴油、橡胶靴和新绳索的气味。如果猫叼着给它的鱼头来这儿享受,谷仓里还留有鱼腥气。不过最强烈的是干草气味,因为在楼顶上面的阁楼里一直堆着干草。总是有干草给扔下来喂牛、喂马、喂羊。
5、在农场里,初夏的日子是一年当中最快活最美好的日子。丁香开花,让空气芳香扑鼻。接下来丁香花谢了,苹果树又紧接着开花,蜜蜂围着苹果树飞来飞去。天气越来越暖和。学校放假了,孩子们有工夫玩了,可以到小河边去钓鲑鱼。艾弗里常常在他那衣袋里带条鲑鱼回家,它硬邦邦的,热热的,马上就好煎来在中饭时吃。
四、 所获
朋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忠实。
活着是一种力量,走了是一个榜样当时许许多多年轻人,深深受到巴金作品的影响既是在今后的文学创作上也是在人格塑造上。
“巴老对年轻人写作非常鼓励。有时候,他会把一些初出茅庐的青年作家的优秀作品推荐到报社发表。”
记录巴金,是一生的幸运。现在,我越来越感到,他的存在,就是一种力量,不仅与我,更是对整个社会。”
“巴金先生历经风雨能活到百岁有余,这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是一种生命的象征。。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照片上的巴金老人总是那么精神矍铄。
先生此去应无悔
如今,巴金西去了,他的精神从此成为一种榜样,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时代也因之结束了。
在我看来,巴金最终称得上是一个“完人”,也许并非完美,但十分完整。“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是中国文学界的前辈,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个大师。巴老活着,是一种力量;现在走了,他的精神更是一个绵延的榜样。”
为了写《巴金传》,徐开垒访问了巴老的出生地——成都,访问了巴金的堂弟李西龄、侄子李致,徐开垒大体上弄清了巴老大家族百年来的变迁。
徐开垒说,巴金对他的写作十分放手,巴老从不向他表示应该怎样写或者写什么。徐开垒每写完一章就把原稿交给巴老校阅。《巴金传》上、下卷一共十二章,巴金一字不易把书稿直接交给该书的责任编辑李济生。直到正式出版前,巴老请他的女儿李小林把全书从头至尾念了一遍给他听,直到这时巴老才提出了补充修正的意见。徐开垒说,巴老对他工作的支持,实在是也的幸运。
徐开垒说,生活是作家传记的中心。他曾就此问题请教巴老。巴老回答说:"作家传记是以作家在实际生活中的为人,来对照他的作品所反映的思想,看看两者是否符合。"徐开垒说,巴金的这一段话非常令人信服,他正是按照这个准则,去写巴老的一生。
去年五月,徐开垒完成了《巴金传》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由徐开垒为巴垒作专是一件颇合情理的事情。徐开垒比巴金年轻十八岁,他正好处在一个交替的层面上,徐开垒本人也是作家,如果把他算作老作家,也是老作家中最年轻的。如果把他算作"青年一代",他又是最年长的。在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个意义上,徐开垒是最为恰当的人选。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之后,徐开垒和巴金生活在完全相同的大时代背景下,徐开垒可以很好地把握整个时代的脉膊。徐开垒本人也是一位出色的散文作家,这也保证了《巴金传》文笔的流畅优美。
随着年岁增长,巴金身上的激烈情绪渐渐淡化,自文化生活出版社成立之后,我们便可以看出巴金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有所转变。在他的堆满着外文书籍的书橱里,也开始出现了明代万历刻的线装本《批点唐诗正声》。传统旧戏也不再被他视作攻击对象了。尤其是川戏,成为他的业余爱好。据他的朋友回忆,五十年代初他在兴致好的时候,可以随口背诵许多古诗,包括《长恨歌》、《琵琶行》那样的长篇,这很使人想起巴金在幼年时候,由他母亲亲自教诵《白香词谱》的情景。也许到了中年以后,母亲在无意中留给作家的古典文学的修养方始开出了灿烂之花,这些美学趣味上的变异,与作家的生活环境,政治情绪都有密切的关系。
对于年轻时候的行为,晚年巴金作了认真的反省:“我年轻时候思想偏激,曾经主张烧毁所有的线装书。今天回想起来实在可笑。”他对简化汉字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如果汉字走向拼音化,“这样我们连李白、杜甫也要丢掉了。”然后他说:“我们有那么多优秀的文化遗产,谁也无权把它们抛在垃圾箱里。”他的这番话,与1932年的激烈,形成了鲜明对照。
随着偏激思想与情绪的消退,浓厚的文化兴趣与独特的艺术鉴赏力,在巴金身上凸现出来。在翻译克鲁泡特金等人的著作的同时,他翻译了历来被认为是唯美作家王尔德的童话;他酷爱买书、藏书,在同时代作家中其藏书量名列前茅。最突出的贡献,莫过于他作为编辑家、出版家的业绩。
《苹果树上的外婆》,一看题目,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就在今年暑假,我两天就看完了这本奇特的书。一个男孩,他体谅父母,乐于助人,以为外婆,她与众不同,富有童心。如果大家想认识他们,请跟我走进《苹果树上的外婆》,去探索他们之间的事吧!
几乎所有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伤心。可是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这位外婆打扮奇怪:羽饰帽子,白色鬓发,胳膊上的大挎包,裙子下面帅气的花边裤子。自从安迪见到外婆以后,他就和外婆做了一些很新鲜大胆的事情,去游艺场,去套野马,甚至还去了海上冒险……直到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因为奶奶有风湿病,所有安迪总是帮她收拾好屋子,采购好东西,忙得不亦乐乎,甚至忘记了外婆……
现在我要给大家仔细介绍安迪的乐于助人,体谅父母,外婆的与众不同,富有童心了。首先,我认识的安迪,他是非常善良的,举个例子吧!那次,安迪见到从“魔鬼宫”返回的孩子哭了,他就把自己得到的礼物都送给了他,并让外婆给他们擦去泪水,多慷慨大方。而外婆富有童心,也要举个例子。一次在游艺场,平时外婆和奶奶从不吃芥末香肠和棉花糖,可这个外婆不一样,她会觉得芥末辣,就会吃棉花糖。如果觉得棉花糖太甜,就会吃芥末香肠,就这样反反复复吃了好多次,直到吃饱为止,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啊!外婆像孩子一样逗人!
其实,我的外婆也是很与众不同的,大家想听听吗?我的外婆平时穿得很时髦,头上还扎着一个美丽的花夹子,像个小姑娘一样漂亮,她还在保险公司上班呢!记得有一次,外婆去广场上参加跳舞比赛,她还穿着一件红艳艳的纱裙呢!犹如一位新娘。你们说有趣吧?
阅读了《苹果树上的外婆》,我和安迪一样浮想联翩,我和安迪一样快乐!
在一个寒冷的下午,终于看完了这篇小说,对于人性的淡漠和绝望,我并没有更加多的体会,这本来就是生活的本质。令我思考的是,真正定义一个人的,是什么?
格里高尔算不上一个有志青年,由着生活随波逐流,但至少能扛起重担,为一家人的幸福而努力。有自己的小埋怨,有自己的小理想,想到能供妹妹上音乐学院,兴奋又有些被自己感动——一个活生生的人,鲜活地就像我们每一个。
上天不公,起床发现变成了屎克郎君,从此身体每况愈下,家里缺少了顶梁柱,舅舅不爱姥姥不疼的。全文因为完全是站在格里高尔角度描述的,照理说,会多多少少与主角同仇敌忾,但结尾终于咽气之后,连我都舒了一口气。我突然想起早先看的一部电影,叫《芋虫》,只剩躯干的战争英雄被送回家乡,保有旺盛的食欲与性欲,妻子忍着恶心满足军神蓬勃的欲望。同样是异化,军神如果不受到良心的谴责,可能过得要比格利高里好很多。
人就是他所穿的东西,也是他所吃的东西。格里高尔作为一个正常人所拥有的价值就是养家糊口,为家人起早贪黑,劳累奔波苦。当从他身上抽离了这些之后,他就不再是那个格里高尔了,但卡夫卡更加狠,这些他所珍视的东西除外,他还要剥夺他人的外形。
那么让我们试想一下:一、格里高尔生了大病,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但是依然以一个人类的模样生存,结局当然不会相同,但也许就是时间问题,久病床前无孝子,家人们可能顾及他人类的外表,不至于如此撕破脸。
二、格里高尔变成了屎壳郎,但每天都会拉金子出来。这种情况下,家人可能还是将他锁在房间里,但是,会好生伺候着吧,妹妹也不会希望赶走它。如果这时候出现了可以治愈他的药水,我还是相信,家人们还是会讲格里高尔变回人形的吧,但是是立马吗?
三、格里高尔变成了可爱的小兔子,而不是屎壳郎。
可能性有无数种,我想说的是,内心的格里高尔,永远是那个格里高尔,但是外形的变化,能力的变化,却分分钟改变了大家的态度。
人生在世,怎么想没有多少人在乎,怎么做无论被动主动,做什么才是定义一个人的标准,细想其实也有些无奈吧。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与过去的生活完全颠覆,生活的不协调,内心巨大的恐惧,家里人的惊恐,格里高尔开始了自己短暂的变形人生。
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家人的态度从惊恐-悲伤-厌恶憎恨的一系列变化。本来是家庭经济支柱的格里高尔,在变甲虫后为家里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家人不得不谋求出路,开始为生活而奔波,家人逐渐发现,格里高尔这一甲虫使他们的生活无比沉重、无比厌烦,原本家人间的亲情逐渐褪去。当对格里高尔的不满出现在最高点以致家人决定对他扫地出门、抛弃他,陷入绝望的格里高尔亦在无边的哀伤绝望中结束了自己的变形人生,一切都戛然而止,家人发现,他们又可以过上了满足殷实的生活。
卡夫卡笔下的变形虫,当他的出现为周边的人带来极为不协调、负担,即使身边是至亲的人,在受到现实生活的长期侵蚀打击下,还是会对曾经的至亲选择放弃。“生活比地狱更地狱”,残酷的生活、无止境的痛苦终将会对维系人与人关系的情感纽带给吞食干净......
另一方面,作为变形虫,好比存在于社会现实中的底层群体,面对的只有无尽的煎熬,永无出头天日的沉沦,直至消失......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一只大甲虫?还是格里高利?萨姆萨?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
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曾是格里高利(或许现在还是?)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
老妈子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著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