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3篇)
翻开崭新的语文书,第一课就是著名作家冰心的《忆读书》。读完以后,有很多感触。
作者向我们讲述了她八十多年来读书经历,并把这些经验总结成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她告诉我们:读书要懂得挑选、比较,教育我们,读书对我们有很多好处,应该博览群书,更重要的是读对自己有益的书。
作者读《三国演义》读得津津有味,为了书中的情节几度落泪。她的沉醉,让我懂得了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
冰心奶奶讲述读《聊斋》的时候,给我们举了一个“读书好”的例子:自己因为看《聊斋》,作文水平得到了提高,得到老师“柳州风骨,长吉清才”的评价。可见,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对我们的学习很有帮助,所以,读书好。
作者在写“古典诗词”部分时,讲到会背岳武穆的《满江红》,喜欢李易安的《声声慢》。看完她对《声声慢》的评价后,我感受到了叠词的魅力。
作者回忆了自己十二三岁看《红楼》与中年看《红楼》时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一个是“感到厌烦”,一个是“尝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个朝代和家庭兴亡盛衰的滋味。”由此,我明白了:名著有着丰富的内涵,仅仅读一次是远远不够的。人的阅历不同,感受也会不一样。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对很多书做了比较,如:读了精彩的《西游记》就不再看繁琐的《封神榜》;读了人物如生的《水浒传》就不再看索然无味的《荡寇志》……从这里我能感受到对人物个性的刻画是多么重要。
读完课文,我不但很佩服作者“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而且知道了什么才是好文章——真正的好文章,应该满带着真情实感的,而不是无病而呻,矫揉造作的。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很多关于读书,写作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能让我们知天地、晓人生。它能让我们陶冶性情,不以物喜,不以物悲。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源泉。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到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阅读中养成爱好读书的习惯,体会读书的乐趣,学习和掌握一些读书的方法,这不是人生的第一大快事吗?
一本书便是一个世界。打开书,推开这个世界的门,便会发现其中的精彩与奥秘。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书本是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研究的成果和生活的体现,通过读书,来向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读书开阔人的视野,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的发展都是相互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
经常读书的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特别是在为人处世上也会显得从容、得体; 经常读书的人,一般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而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是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有高智商,做事会思考,恰到好处地应对未知;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能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科学地拒绝盲目;
经常读书的人,他们做的每一步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很少犯错误。这些都是平时乏读书的人所欠缺的。
我希望能把乐读尚学的宗旨作为一项习惯保持下去,在单位中形成一种多读书,读好书,终身读书的氛围,让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也希望读书活动可以成为一个改变奶牛育种中心,改变我自己的新起点,可以让我们从中得到一分收获。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让我们坚持阅读,在书海中倘佯;让我们善于读书,充实我们的知识;让我们让我们与书为友,常伴左右。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只有好好学习,才能天天向上。
可能这周工作太紧张了,从上班到下班都必须全身心投入的工作,所以天天晚上睡很少的觉,竟然也不觉得犯困。终于昨天晚上看到12点多,把张爱玲的《半生缘》看完了。
以前没怎么看过张爱玲的书——虽然她是个名家,也有很多人追捧她的文字。可是我一直觉得她的文字有点消沉阴暗,所以一直也没看过。大概是两年前借过她写的书,但是那时侯还是和同事住一个宿舍,是一边跟同事聊天,一边看电视,一边看了几篇。基本上没有印象,只是觉得她的文字很晦涩。就没再看过。前几天,我弟过来,带了本《张爱玲文集》放在了我这,因为这几天没好电视看,又是一个人闲着,就看起来。没想到这一次心态竟然是完全的不同,看起来也是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所以常常是晚上看到半夜。或许她的书就该一个人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也可能是因为现在的我比较成熟些了,能看懂她的内心了。
《半生缘》虽然书没读过,却也看过电视剧。所以对于故事情节也大体知道一些。可是再读书,确是一点不感到厌烦,相反看了后才发现电视剧真是太肤浅了。张爱玲那细腻的描写电视剧又怎么能够诠释的了呢!不得不说张爱玲的文字真的是太细腻了。表面上看似很平静,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大的矛盾,可是在这平静下面却早已是惊涛骇浪,紧紧的抓住你的心。我一直认为真正的大作家不是靠华丽的文字来征服读者的,当然文字和故事性是一方面,这一点张爱玲也做到了。还有一点重要的是他们能在故事里讲述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社会……的哲理——或者说轨迹更确切些,这才能显示出作家的智慧。张爱玲就是有着这样智慧的才女。她的思想是独特的,看问题也那么深刻,又能用一种很准确的文字把它表达出来。我真遗憾现在才读她的书,但是不管怎样总还是看了。
鉴于书荒,我便读了这本《白说》,这本书里面收录了一些他的演讲稿,还有写这本书时他的一些所思所想,说实话,刚开始我看这本书,纯粹是因为好奇他这个人,很想看看他的书里又会有怎样犀利的语言,让大众看起来很出气。书的封面上还有这样一段话:我没开微博,也没用微信,只能确定这本书里的话,是我说的。一些比较有思想、有文化的名人,好像都没有使用微博、微信之类社交软件的习惯,比如之前看过的《君子之道》的作者余秋雨先生,他也从来没有用过这些软件,少了些烟火气,所以文字才更清澈见底。
我也有个习惯,每看完一本书,总想留下点什么。虽然没怎么看懂一些书里的政治方针,但通过这本书,使我对白岩松先生的印象充实了起来。说他言辞犀利,实则只是实事求是,而是他的高情商,让他所评论的新闻更能入大众的耳朵,再碰到一些社会敏感的事件,人们总是希望能从他的嘴里再听到些什么。他说:“智商决定你跟谁比赛,情商决定你比赛的结果。”由此可见,情商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极限挑战中张艺兴的这句话时常被当作笑点,每每被欺骗的时候,他总会说“人与人之间能不能多一点信任”。这本书中也有一篇文章是写到信任的,在这个大社会里,有几件事情经常抓住人们的耳朵,那就是医患关系和师生关系。这两个职业是唯一需要在后面加上一个“德”字的,说明了这个职业除了一般的养家糊口,创造价值的功能之外,还需要有很大的胸襟,医者仁心,辛勤园丁。但现在的社会中医患关系,师生关系的紧张随处可见,被媒体放大,民众的情绪也就上来了。如果人与人之间多一份信任,那么这样的紧张状态也就轻松很多。当你信任对方的时候,对方给予你的会更多。这样一想,很多事情就自然而然的不必要发生了。眨眼间,暑假已经过去了一半,能用来静心充实的时间不多了,初读《白说》,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么多。
《月牙儿》是《老舍小说名篇》中一篇中篇小说。
小说写的是母女两代人为生活所逼,相继卖淫以维持生存的故事,年岁稍大的女儿不愿重复母亲痛苦而屈辱的皮肉生涯,她只身走出家庭,投身于处处是陷阱的险恶社会。她做过几种工作,然而,她挣扎和奋斗的结果,却是从身体到心灵的重创与绝望,什么良心、自尊、体面、道德,都成了一句空话,她终于“上市”了。一个原本纯洁、善良、美丽而倔强的女孩子,不但走上了被摧残的不幸道路,后来竟被投进了监狱,这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时代的悲剧。
由她我想到了书中另一个女人——“柳屯的”,她们两个的经历迥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是她们的结局却是如此的相似,其实,当时的社会就是一个大监狱,女人的种种不幸的根源,就在于社会制度。
自古以来,不幸的女人似乎很多。我不明白,为什么女人始终是男人的配角,而永远不能成为主角?在当今社会之中,仍然存在着重男轻女的现象,难道人们不知道人类刚形成的时候是母系社会?说句不好听的,人类能有现在,靠的是我们女人。可为什么对于女人永远是贬多于褒,对于那些浪子还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好评”呢?
但女人是争气的,当代的女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社会的偏见,“巾帼不让须眉”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女人同样能成为社会的主流。
要是《月牙儿》中的女儿再坚持一下,或许她的命运就会因此改变,如果当时的女人多一些坚持,多一些努力,多一些勇气,或许那个时代的历史将被改写,在我们女人中或许也会多几位“巾帼英雄”。
只要不服输,再坚持一下,困难就会过去,这是对正在困难中挣扎的人的忠告,也是对自己的勉励,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是我的主人!
朱先生自己有两种看待人生的方法,“在第一种方法里,我把自己摆在前台,和世界一切人和物在一块玩把戏;在第二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后台,袖手看旁人在那儿装腔作势”。
“我无论站在前台或站在后台时,对于失败,对于罪孽,对于殃咎,都是一副冷眼看待,都是用一个热心惊赞。”
朱光潜的《谈美书简》是先生新近送我的一本书。对于朱先生,我虽有耳闻,但他的文字却是首次得见,真是欢喜得不得了。朴实流畅的文字和随和真诚的作文态度正是我所喜欢的。首先读的是朱先生当年从海外寄给国内青年人的《十二封信》,其中谈论的都是青年人生活中极其普通的话题,但同时也是极易引起青年人困惑的问题。比如,读书与作文,动与静,情与理,人生与我。读朱先生对这些问题的看法真是一种享受,夏丏尊当年在为“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写的序里说,朱先生的这些信“就是劝青年眼光要深沉,要从根本上下功夫,要顾到自己,勿随了世俗图近利”。看来夏先生对这些信太了解了,单就这句话就引我一头扎进了这些信里。
“谈人生与我”是最后一封信,其中讲到朱先生自己有两种看待人生的方法,“在第一种方法里,我把自己摆在前台,和世界一切人和物在一块玩把戏;在第二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后台,袖手看旁人在那儿装腔作势”。这两种眼光真是独特,朱先生真是一个很有“趣味”的人。关于“人生与我”这个问题,恐怕很多人一辈子都未必真正思考过。然而,不论思考与否,我们却由不得不受这个问题的影响。人来到世间,活在现世,快乐与否,幸福与否,都与这个问题脱不了干系。同样是人,有的乐观,有的悲观,有的积极,有的消极,有的有出世的态度,有的有入世的精神,有的能活出生命的精彩,有的终其一生只感到索然无味,这个中滋味也多半受这个问题掌控。既然如此,如何看待人生与我的关系,可是决定我们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大事,也是关乎每个人一生的大事,我们最好还是学习一下,思考一下。
朱先生看待这个问题的眼光非常独特。他把人与草木虫鱼一样看待,同时也把自己与草木虫鱼一样看待。他说人类比其它万物感觉到苦,是因为人觉着自己比草木虫鱼重要,同样,一些人比另一些人觉着苦,也是因为这些人觉着自己比另一些人重要。这些见解实在精彩!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也许有人会反驳,人是万物之灵,怎能与草木虫鱼同日而语?!当然,这样的说法无可厚非,但人家朱先生讲的是一种看问题的方法,我们就没必要纠缠于什么低等与高等的差异问题了。顺着朱先生的话想一想,的确,人干嘛非要那么在意自己呢。说实在的,这偌大一个天地间,多我一个,少我一个,我欣喜也好,悲苦也罢,实在是无碍于“天地之和”。看那些草木虫鱼,无论和风甘露,还是凄风冷雨,不都是一样地活着,草木该繁茂时即繁茂,该凋零时即凋零,虫鱼该强健时即强健,该衰老时即衰老,谁也没有觉着自己幸运或者不幸,欣喜或是悲苦。惟独我们人类,七情六欲俱全,最易自艾自怜,自寻烦恼。
既然把他人把自己都当作草木虫鱼看待,人生岂不惨淡?事实上恰好相反,朱先生看人生的眼光似乎全在“趣味”二字。无论看人生的喜剧,还是人生的悲剧,总带着欣赏的成分,总觉着有趣味,总能寻到美的感觉。也许正是这种眼光,这种特质,使朱先生最终功成名就,开我国现代美学之先河。可是,古往今来,多少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慨叹着人生的无趣无味,又有多少人在无趣无味中苦度了一生呢。现在看来,人生到底有无趣味全在你自己的一双眼一颗心,朱先生眼中的喜剧别人未必能看到,朱先生眼中的悲剧别人也未必感受得到。既看不到也感受不到,人生也就少了许多把玩的对象,自然毫无趣味可言。许多人终其一生,全部的注意力只在一己身上,悲喜全从自身而来,这样的人生难免趣味无多。
学了朱先生的眼光,我发现人生的喜剧远远多于悲剧。比如,之前总看不惯某些人身上的毛病,甚至厌恶,如今换一种眼光,便有了截然不同的感受,有的还真是趣味无穷呢。如有的女人不论别人是否感兴趣,总爱在人前夸赞自己的老公,其实无非是要告诉大家其老公如何如何能干,如何如何能与达官显贵同进同出,如何如何享尽人生浮华,我之前很反感这样的人,觉得她们无聊肤浅。现在换了眼光,把自己放在后台袖手旁观,便觉得这种女人也着实可爱,于是也便能以另一种态度欣赏她的津津乐道与沾沾自喜了。欣赏之余,还意识到自己当初也不免有狭隘之嫌,的确,她们能在这些事上寻到无尽的乐趣和人生的满足感,我们又何必嫌恶呢。还有,之前很看不惯一些口是心非的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总是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以前的一位同事,一次如厕时见到了A同事,A同事刚烫了卷发,我的这位同事就夸赞说,哎呀,你的头发烫得真好看,多么适合你的脸型和气质。
A走后,B同事也来如厕,刚巧,B同事也刚刚烫了卷发,我的这位同事马上又扭头夸赞道,哎呀,你烫的这个发型真好看,刚才我看见A,她的头发烫得一点儿都不好,还不如不烫呢。一边说着一边兴冲冲地往外走,谁知话音刚落,便看到A还站在卫生间门口,这位同事当时窘得无地自容。后来在工作中屡次遇到这样的人和事,虽不如这个例子典型,但总是大同小异。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总不免从心里鄙夷其两面三刀,说话办事不讲原则,做人没有诚意。但现在换个眼光看,便也觉无妨大碍。一个人是什么样的脾性,他的话该如何听,时间久了周围的人自然会有共识,这样的人若能从口是心非中获得些乐趣,就随他去,若能获得些教训,也算是得了生活的教化,岂不更好,我们完全可以拿它当个喜剧看看,实在无妨。
如此这般,人生的趣味真是多了去了。
人生的悲剧我见得不多,但也并非没有。比如我的同胞哥哥,由于学业无成,一直未寻到合适的工作,有几年游手好闲,苦闷之余便生出一些事端。爸妈眼看着儿子一步步误入歧途,家庭也堕入困境,二老终日愁眉不展,悔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叹自己不该一次次纵容迁就。哥哥也终日愁苦,悔自己做错了事,辜负了青春好年华。他们都是我至亲至爱的人,看着他们愁苦,我也愁苦,觉得父母不幸,哥哥不幸。 现在学了朱先生,换一种眼光看,正所谓“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世界有缺陷,可能性才大”。人生的路有千万条,但每个人只能择其一,有的人一生道路较多坦途,有的人较多磨难,虽说有时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命运,但更多时候人在命运面前也是无能为力。至于为何有的人命好,有的人运差,似乎千百年来也没人说得清,佛家讲前世,讲因果,讲轮回,就是为了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不论信与不信,我们却或多或少不能摆脱命运的安排和捉弄。既然如此,儒家所谓的“知命”就是立身处世的根本。顺也好,逆也罢,我们都须在这世上走一遭。
面对人生的悲剧,埋怨毫无作用,有时连抗争也未必管用。之前我也埋怨哥哥不懂事,做事不负责任,也怪怨爸妈太骄纵儿子,对儿子的事大包大揽。可这些都于事无补。后来,我逐渐冷静下来,换了一种做法,既不埋怨哥哥也不责怪父母,而是尽己所能做些实际的事。我让哥哥离开原来的环境,到北京自谋生路。大半年下来,他虽生计艰难,但至少平静了心情,端正了生活态度,而且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爸妈看到儿子终于自食其力,心也渐渐安定下来,我从他身上也越来越多地看出坚定与信心来了,家里又有了欢声笑语。朱先生说,“悲剧也就是人生的一种缺陷。它好比洪涛巨浪,令人在平凡中见出庄严,在黑暗中见出光彩”,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朱先生在文章最后写道:“我无论站在前台或站在后台时,对于失败,对于罪孽,对于殃咎,都是一副冷眼看待,都是用一个热心惊赞。”这样的人生态度让我倍感温暖。一副冷眼,一个热心,便道尽了“人生与我”的关系。我们对待人生的悲喜剧,对待他人,对待自己,都既用得着一副冷眼,也用得着一颗热心,一副冷眼能让我们气定神闲,从容大度,既不要自命不凡,也勿随了世俗去,一颗热心能让我们发现趣味,发现美,既关爱他人,也顾到自己。
文中还有一句话也启迪了我的心智。朱先生说,也许有人认为他拿人比禽兽诸物,会将其视为异端学说,那他本可以搬出古圣先贤来为自己的理论辩护,如孔子所谓“知命”,孟子所谓“尽性”,庄子所谓“齐物”,宋儒所谓“廓然大公,物来顺应”,和希腊廊下派哲学,他都可以拿来作为护身符。但朱先生认为不必如此,因为“我虽不把自己比旁人看得重要,我也不把自己看得比旁人分外低能,如果我的理由是理由,就不用仗先圣先贤的声威”。这句话之于我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它使我认识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个人更应看重自己的悟性,而不要被古圣先贤吓得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之前,我一直很有种自卑感,觉得自己没有生在书香之家,对于人文哲理,虽有兴趣,可缺少底蕴,更谈不上学养,后来年纪稍长,渐渐有了些人生体悟,也想偶尔抒发一下情怀,但常常缺少勇气,羞于表达,生怕被人笑话,在古圣先贤面前出了丑。读了朱先生的这句话,总算对待自己也有了另一种眼光和态度。
古圣先贤与我,时代虽有古今之分,天分虽有高低之别,但同样为人,人性大抵是相通的,每个人从生活中得到的感悟也是相似的多,不同的少。只是有的人悟得深,有的人悟得浅,有的人悟得早,有的人悟得晚,有的人能将悟到的东西说出来总结出来,有的人说不出来总结不出来。但无论如何,总不至于有大区分,既然如此,何必担心在同类面前出了丑。我只要相信,我于这个人世间体悟到的必是人类真理中的一部分,我的理由就是理由,不必顾及古圣先贤是否说过,或是如何说的。这样的话说出来,不知会不会引起误解,以为我竟然胆大妄为到不把古圣先贤放在眼里。事实上,朱先生的这句话并不能减少我对古圣先贤些微的敬畏之情,只是让我有了勇气重视自己。单为这个进步,我也该好好感谢朱先生。
《细米》是曹文轩老师的著作,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像走进了文学的天堂,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曹文轩老师笔下的细米是一个天真活泼、爱脸红的孩子。他和他的表妹红藕从小生活在乡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有一天,他们的村子被分到了一群女知青。一个叫梅纹的小姑娘住进了他们家。梅纹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这本著作中优美的语言让我感受到乡村孩子童年生活的自由与快乐。每一句话都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一幅画,每一点、每一横好像是画上的点、线、面,在我脑海里重构成一幅美丽的乡村画卷。
曹文轩老师的叙述语句带着一个一个问题,使我不禁要再往下探寻问题的答案。这本书让我尝到怎么刻画一个人的外貌特点,还有利用排比句式来描写环境,用对比的方法来刻画人物的形象等,所以这本书使我受益良多。
文学是永恒不变的东西,好的文章靠的是真挚的情感、生动的刻画,所以我们平时要注意语言的积累并学习运用,才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柯擦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
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
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
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一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记得今年大年初一,家家户户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我家却十分冷清。爸爸因病卧床不起。听著孩子们在外面的嬉闹的声,我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片刻就“簌簌”落下眼泪来。妈妈见我落泪了,指著床头的书说:“轩轩,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看完了吗?”
我再次把这本书翻阅,保尔的形像又浮现在眼前。对,我说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我应该为家人分忧解难,决定下厨做菜。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紧紧拉住我手说:“你真是咱们家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啊!”我指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说:“是它教会我的!”
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从哪以后,我也不知怎么了。总是觉著保尔他那顽强的品格,顽强的毅力。我发誓:也要成为一块钢铁一块坚硬的钢铁,一块真正的钢铁。
寒假期间,我读了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骆驼王子》,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处处享受着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筋只管服从……使它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当弱者需要保护时,它表现出冷漠和拒绝。为了享受舒适,最后宁愿放弃自由的生活,变成一匹普通的家骆驼。
我真为这匹骆驼王子感到可悲、可怜、可叹……
读了这本书,我心想:骆驼王子最后落到了一匹家养骆驼的地步,完全是因为他从小受到父母以及骆驼部落的宠爱、娇惯,所以我觉得父母不应该把孩子当做温室里的花朵,为他挡风遮雨。如果这样的话,万一哪一天温室没有了,那么温室里的那朵花就要面对种种困难,可是他从小就在温室里长大,又怎样去克服这些呢?
我觉得一个人小时候如果被宠坏了,那么长大后也会依赖父母;小时候学会自立,长大后才会坚强。所以,小时候我们就要学会独立,不能事事都依赖父母。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胆小和懦弱带来的危害,我不想做那样的人。那么,从现在开始,我要学着做一个自强、自立的人!自己的事尽量自己做,平时力争能帮父母做些家务活,在不断实践中成长。 孟子曾说过:”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有人也曾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一个人如果从小一直被娇生惯养,那么将来走上了社会,会被困难压倒。
最后,我想对各位父母说:不要把我们养成扶不起的阿斗,我们想成为能够劈风斩浪的海燕。让我们自己去飞吧!
在冬天,我看了这本书的“怪老头”,标题见人不禁低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古怪的,奇怪的怪老头,和一个善良,尊重长者,乐于助人的学生赵鑫鑫。他们的故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有一次,赵新新肚子痛,在公交以及车上遇到了怪老头,看他自己年纪我们那么大却站着。于是他就对车中一个坐着的大哥哥说:“大哥哥你就把学生座位让老爷爷坐吧。”但这个一个大哥哥却要求赵新新付一元钱,赵新新迫不得已他们就拿中国出了一种一元钱为怪老头因为买了个座位。虽然怪老头就是没有说谢谢,但下车后,却治好了他的病。从此可以两人发展成了一些忘年交。
或许这所谓好人有好报吧,这也使与人们的书写自己深深感受到了这种重要性。如果你通常是免费的,帮助他人,或者每个人伸出援助之手,以他人需要帮助,我无法想象怎么会是一个温暖的世界。冈萨雷斯在寒假的时间和空间,他是帮助其他人,我不得不寻求帮助,当人们需要去帮助别人更多的帮助。这是一个传递爱心的,只有这样,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
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俞戴滔的脚扭了,正趴在自己地上号啕大哭,陈天昊主动学习上去,把他背到了一个医务室,还把他背到了我们教室,这也是作为一种爱的传递,让同学朋友之情更亲密了。
孟子云:“善待他人就是善待他人,帮助君子就是善待他人。” 是的,只要每个人都给予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花了昨天晚上的大部分和今天早上的一点点时间,终于把张爱玲的《半生缘》看完了。
看完后最深的感觉是,真是环境能造就与之相应的人,也可以将之中人的生活与人生改变、偏离其预期。真是时代作弄人啊。书中的主人翁曼桢与世钧之间的爱情就是个例证。他们之间的爱情被环境中的人所破坏、阻断、淡化。面对这一切他们不能冲破环境的世俗,他们无力改变他们的环境,但他们有不愿就这样依附于周围的环境。曼桢被她姐姐关在她家,然后逃离她家,然后回来照看她自己的儿子,然后与以结婚的世均见面,已经时隔十八年了。他们以前是怎样的年轻,怎样的相互依恋啊!但现在,他们已经都是中年人,都有了小孩,都有了家庭的责任感。他们的理智已经不允许他们再来一次了。我想,他们见面的那一刻一定有恍然过世的感觉,仿佛以前美好的时光就在昨天。
小说的结尾很含蓄,但反映了主人翁那豁然大度、积极向上的精神。也许我们不能完全去改变我们周围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积极影响和改变周围的环境。
张爱玲的小说的细节写的特好,给人很深的真实感。以后要多多的拜读她的作品。呵呵。
沈石溪老师的《骆驼王子》我虽已读过几个月了,但骆驼王子一家遇害的一幕始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是什么造成了这悲惨的一幕?为什么把责任都推在骆驼王子身上?难道骆驼王子的家人没有责任吗?
一匹半大的“骆驼王子”,从小受到四匹成年野骆驼的百般溺爱。当骆驼王子在青春期叛逆地频繁离开骆驼团队时,他们采取“以柔克刚”的战术,把骆驼王子始终拴在身边;当骆驼王子遇到心仪的“姑娘”,本该浪迹天涯,组成新的家庭,无奈父母的声声呼唤,或许对新生活的胆怯,最终临阵脱逃,重新回到宠它、爱它的家庭里。
一个大雪天,骆驼家族不幸遭到雪豹一家的袭击,成年雪豹扑到骆驼首领的背上,骆驼首领两只前蹄腾空而起,整个身体朝后倾斜,骆驼王子不必费太大力气,轻轻一踩就可以把雪豹从驼背上踩下来,就能拯救首领,拯救家族。然而,骆驼王子头也不回地逃走了。骆驼首领不幸遇难,另一家族成员也失血过多死亡,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四分五裂,骆驼王子也因无法维持生活由无拘无束的野骆驼沦为家骆驼。
回想骆驼王子的成长历程,不得不说是太多的爱害了它。爱,让骆驼王子成了生活的低能儿,让它胆小懦弱,让它缺乏责任心和给予别人爱。
由骆驼王子我想到自己对孩子的行为。孩子现在上四年级,正如那匹半大的骆驼王子。这学期开学前,先生说让孩子把红领巾都拿出来洗洗,我说孩子那么小,水那么凉,孩子稚嫩的小手怎能受得了,我心疼哟,不经孩子同意,自己替孩子干了。想想自己是在剥夺孩子锻炼的机会呀。每位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孝顺、能干,可孩子连体验的机会都没有,怎知父母的艰辛?怎能一下子把事情都做好?自己的行为与那四匹野骆驼有何区别?我这不是爱孩子,是让孩子步骆驼王子的后尘呀。
想到这里,我打了一个冷颤。没有哪位父母希望孩子像骆驼王子一样,没有哪位父母不希望孩子成龙成风。既然爱孩子,希望孩子顶天立地,那就适度地放开他吧。我试着让孩子自己过马路,孩子会自己上下学了,收获了满满的自信;孩子约朋友爬山,带回一份好心情;孩子说自己要做饭,那就做吧,有了一篇《今天我来当大厨》的'美文。呵呵,给孩子一个天地,他能给你惊喜连连!
望子成龙盼女成风的父母们,松开你的臂膀,给龙、给风一片天空,让龙腾让风舞吧!
拿到这本书,读着书名《你为谁工作》,心中便如被重锤敲击了一下——不禁问自己:是呀,我为谁工作?于是便匆匆走进书里,期望能在这本薄薄的小书中得到我期待的答案。
翻开书本,看到前言是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我们深刻体会到工作是为了自己。也许我们每天都在重复做着一件事情,而通过做这件事情我们能从中获取一份工资,仅此而已,其实我们都重来没有想过,我们在从事这份工作的同时能否在其中收获什么,工作就真的是仅仅为了那一份工资吗?我们在工作中怎样去获取?在获取这些以后我们能否改变现在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学习完这篇文章后有以下体会:
首先是心态的改变,过去总是以为工作就是为了换取工资,每天日复一日的工作,等到退休就可以安享晚年,从来就没有想过,工作是为了自己。如果我们把工作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看做是自己的事情,那么我们对待工作的态度将是严谨的,会去把我们工作的每个细节做好,并且将它完成得更好,这样的工作心态要是每天都在坚持的话,任何事情我们都能一一将它做好,这样便会得到领导以及同事的信任,久而久之,工作对于我们来说便会成为一种享受,工作也就成为了一种乐趣。
工作不仅仅只能看到工资,我们应该看到除工资以外的东西。
比方说经验,这个是只有自己才能拥有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自己身上拿走,当经验的累积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它就成为了自己一种无形的资产。在公司技术革新或是开发新产品的时候,我们就能将自己的这种无形的资产化作有形,并且在此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工资,或是由现场操作转变为技术指导等之类的,所以说我们的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改变的。工资的高低本身与自己的工作无关,也与工种无关,关键在于我们对待工作是什么样的态度,自然工作也会怎样来对待我们自己。
现在很少有人会去珍惜自己的这份工作,却是以工资的高低来衡量工作对于自己的适应性,从来就没有想过现在从事的工作我们能在其中学到什么,自己能否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通过现在从事的工作不断努力,不断的学习,来充实自己,最终收获达到目标的快乐。一味的以工资来衡量,反而会失去很多学习的机会,自己的时间也在浪费,最终一无所获,现在许多年轻人就是如此。
其次就是认识度的改变,工作中的每件事情,包括细小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尽心尽责的去完成,不要一味的埋怨自己的工作,要知道把细小的事情做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可以把它当做是一种挑战,并且在挑战中不断的磨练自己的耐心与责任心,久而久之在面对任何事情的时候我们都将游刃有余的处理好它。如果我们能将所有细小的事情都能处理好,这样便会得到领导的
信任,在多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后便会得到领导的赏识,所以我们不用急着去让领导赏识自己,也不用当心领导不会赏识自己,只要我们能将自己现有的工作做好,并不断的提高,带着一颗负责任、敢挑战、仔细的心,注重工作中的每个细节,我们就能将工作完成得更好,也就不怕领导不会赏识自己了。
工作就是为了我们自己,我们不但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而且还要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给自己下定一个目标并且为了这个目标而不断奋斗,我们就能在工作中收获更多的工资与快乐,工作也会成为一种乐趣。工作是可以快乐的,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去珍惜的。在学习完此书后我们的心态有了很大的改变,同时我们也会去教导身边的人,促使他们能在心态方面也有所改变。从而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努力、从而达到自己的目标。
再回头问一句“我,在为谁工作?”我想我会回答,我在为自己工作,因为我爱自己,所以我也爱我的工作。因为有了工作,人生才有了目标和意义,我不再是一个个体,而是社会的一分子,是国家这个庞大机器中的一道重要链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用自己的激—情,让平凡的工作能时时闪现快乐的火花。也许未必将来有想象中的成功和辉煌,但至少我能对自己所付出过的努力负责。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大都人会因这样的句子记住《红玫瑰与白玫瑰》及这两个女人,我也似乎是如此。
在偶然的聊天中,朋友问我,“你觉得在这个社会是白玫瑰更受人欢迎还是红玫瑰?”想了很久,才回答她,“无论红玫瑰、白玫瑰,都只是女人而已。只是遇见先后的问题,白玫瑰输在了时间里,但红玫瑰也依然会输给时间,女人的本质是一样,在男人眼里都会变成胸前的饭粒。所以,其实根本不用在乎白玫瑰和红玫瑰她们本身。”
其实,很多时候,我是分不清红玫瑰和白玫瑰的`,谁都可以是白玫瑰或者红玫瑰,或者她们既是白玫瑰又是红玫瑰。仔细拿《红玫瑰与白玫瑰》来读,也还是如此。
想来是不能认真的,对于爱情,或者是爱。“有一天她说:‘我正在想着,等他回来了,怎么样告诉他─’就好像是已经决定了的,要把一切都告诉士洪,跟他离了婚来嫁振保。振保没敢接口,过后,觉得光把那黯败的微笑维持下去,太嫌不够了,只得说道:‘我看这事莽撞不得。我先去找个做律师的朋友去问问清楚。你知道,弄得不好,可能很吃亏。’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他的迟疑,娇蕊毫未注意。她是十分自信的,以为只要她这方面的问题解决了,别人总是绝无问题的。”娇蕊为这爱受了些苦了,所以最后她也就规规矩矩的为了人妻,生了子。这得感谢她自己的顿悟呢,还是现实的残忍,还是根本要对振保的自私、懦弱说句谢谢。可惜的是鹂也最后成了娇蕊、振保和她自己的牺牲品,牺牲到最后也就有了不忠和背叛。
这世界上没办法努力的也就爱情这件事,也只有爱情能把人磨的不像是自己,但正如那句“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是啊,还是要爱的,但怎样才能在爱里不迷失,甚至不堕落。
其实,我以为唯有不爱,也就大概没有了这些恼人的烦恼。但人们似乎都那么紧紧的想要抓住爱情,似乎没了这样东西生活便是索然无味的。那就勇敢的爱吧,大不了伤了自己、伤了别人,勇敢一些,哪怕爱了没结果的人,哪怕爱了没勇气的人,哪怕爱了比振保还要自私和懦弱的人,哪怕结局和娇蕊,和鹂一样,仍然是要爱的。我们总不能因为旁的,不好的东西而停止了爱,停止了爱的遐想,停止了对爱的经营。
只是不知道第二天振保和鹂,以及其他的人是否回到了他们想的生活轨迹,还能否回得去。
这是一篇关于新人家来了兔子坡这个地方的故事,他们给动物留了很多食物,他们非常善良,这就是在这里面出现的善良人物,这本书就是——《兔子坡》。
新人家搬来啦!兔子坡的居民们开始兴奋不已了。
一开始,动物对他们满意极了,他们很礼貌,善良,给了它们许多生菜,给了狐狸美味的烤鸡,并且救了被卡车撞伤的小乔奇,但是,兔子坡的居民们对新家人有了误会……
小乔奇这个活泼灵巧的小可爱,最让我喜欢,他竟然能跳过长18英尺的死亡溪,真是让人不可思议!没有人能跳过死亡溪,但他却做到了,大家称他为“跳远能手”。那一家人也很慷慨大方,还竖起了一个牌子保护动物,我非常喜欢这一家人。顽固的波奇最让人讨厌,他太骄傲了,根本都不谦虚。小乔奇也成为了“歌唱家”,他制作了一首曲子,虽然很短,但挺好听的:
新人家来了!嘿哟!
新人家来了!嘿哟!
嘿哟!嘿哟!
小乔奇最关心的人是老爹和老妈,在小乔奇撞上卡车时,老爹和老妈担心死了,最担心的是老妈,她只能躺在床上,都站不起来了。
这本书写得很精彩,新来的一家人对小动物非常有礼貌,我很喜欢这个地方,但是小乔奇做得最棒,他把身边的困难都抛掉了。
他们吃到了丰盛的晚餐了吗?难道他们不感谢这一家人?现在,这本书里就隐藏着简单而神秘的答案。
今天,我在一次阅地饱含激情的阅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片段。虽然已不是第一次阅读了,但感触依然很犹新。
瞧,那一碗碗酒又下肚了,前前后后共喝了十五六碗啊,却丝毫没有醉意,真不愧为壮士。武松的酒量可真是大啊。正要走时,武松不听店家的劝告,还把他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这里,我又发现了武松这人很犟。
果然,到了山里,武松遇见了大虫。看,那只大虫望上一扑,就窜降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武松一闪,闪在了大虫的背后。那只大虫腰跨一掀,武松又是一躲,躲在一旁。那只大虫见掀他不着,便大哄一声,后来,又是一剪。可武松又闪到了一边。从这里,我发现武松的身手很敏捷,非常聪敏,可谓是文武双全啊。
“哇,好帅啊!”只见武松左手揪住老虎的顶花皮,接着,抽出右手,使尽平生气力朝大虫打了五六十拳。只见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都迸出鲜血,在这里,我有感触到武松的胆大心细,遇事则不乱,步伐井井有条。在他遇大虫时,很冷静,非常勇敢,这正是我该学习的地方。
这就是武松,看来,在他身上,我真的要好好得学习一下了。
《五彩龙鸟》是沈石溪的作品,是他唯一写过的有关远古动物的长篇小说。“五彩龙鸟”这个名子,你们一定会不约而同的想到这本书是讲五彩龙鸟的。可是你想错了,这个故事的源头来自两个近亲恐龙家族。
一个家族是澄的家族,而另一个家族是岫的家族。两个原来近亲的家族,大爆炸后却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岫的家族延续着孤独冷酷的丛林争斗,它们捕杀巨型恐龙,甚至因食物短缺而吃食同类。
澄的家族却享尽家庭温情,它们虽然体型娇小,也没有有利的武器。可对付天敌,为了种族的延续,它们从地上进行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血泪大迁移,而就是因为它们相互团结,用火热的内心去取暖,才在侏罗纪大黑暗里的一百天里顽强的活了下来,最后进化成了五彩龙鸟!
这本书很感人,也让我真正感受到了爱的重要。岫的家族用冷酷自私而交织的仇恨,把它们带上了种族灭绝的不归之路;澄的家族辛勤的筑窝筑巢,用温热的胸膛保护后代。让我感到惊奇的是生命舞台上留下的竟是势力单薄的澄的家族,爱让它们赢得了永恒的辉煌!
沈石溪用爱与温情诠释了侏罗纪的飞天奇迹!
早就耳闻过<万历十五年>,一直很好奇,究竟是一本怎样的好书呢!然而本人才识短浅,对中国古代的历史又不甚感兴趣,终日只做些个打发时间的无聊之事,并无意志能够沉下心来拜读大作。近日,机缘巧合,我终于有幸能够跟着黄仁宇先生一起去走向那个年代,用一种完全不一样的眼光来审视那段历史和那段历史中的人物。不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油然而生,也然世之传言--这着实是一本能够并已经在海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好书。
<万历十五年>,英文名“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正如作者自译的这个名字一样,1587,相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历史,发生过无数大事件的国家来说,这一年真的太平静了。然而作者却凭借其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治学成果带领我们从这个毫无大事可记的年份中发生的一些小事看起,去鸟瞰整个明王朝的衰败的背影,进而分析整个中国在近代衰落的原因。
1587,始于万历皇帝要举行午朝大典的一个谣传,终于皇帝要对前宰辅张居正调查。期间作者洋洋洒洒数万言,尽述万历皇帝的悲苦而又机械的一生。万历并非像我们原先想象中的一样是个昏庸无能的君主。他也有理想,小时也很机敏,也想成为彪炳千古的一代明主,到最后都想做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然而那个急需一个明主的时代,却恰恰是一个容不下明主的时代,于是万历终于从文官集团终日拿来教育人,管理社会的虚伪的封建道德礼教的枷锁中心灰意冷下来,对朝事日趋冷淡,对人生日趋失去希望!当他最终在立储这件事中屈服的时候,他也就成了真正的“活着的祖宗”。他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但是他又决断不了任何大事。他悲剧的一生,他有似工具的一生告诉我们的是这个时代的带给人的无尽的痛苦。
1587,距离首辅张居正过世已经五年了。虽然他早已不在人世,但围绕他的风波并未随他而去。此刻万历正在重新认识这个他昔日的老师,他绝对信任首辅!然而,在文官集团的集体操纵和诽谤下,现实告诉他的是,这个他绝对信任和尊敬的人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伪君子。从昔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拥有绝对权威的首辅到现在为“万人唾弃”的伪君子,我们仅仅感叹于世态沧桑似乎还不够。张居正在位的时候,为国办了不少好事,他想成为相管仲乐毅那样的人物,他想匡扶社稷,拯救苍生。他要辅佐8岁的皇帝成为新的彪炳史册的贤主明君,开创“万历盛世”。但是他越是努力,却越成为众矢之的。他当然可以凭借其一时的权势和万历的信任而暂时安稳,但是当其一旦失去这种权势和信任的时候,他也就摔的越重。历史的发展趋势是他所不能够左右的,即使是生为人君的万历也无可奈何,因此他的这种抗争也就成了一种痛苦的悲号!悲号过后,他也就随着黄土一同走进了历史,留与后人或是或非的评说!
1587,此时正是首辅申时行当权的时代,他已在这个位置上面四年了!申时行和张居正一样,也是万历的老师,深受万历的信任。他早年受张居正提拔而能位列大学士。但是他这个人极会为人,虽得张居正提拔,却能够在清算张居正的运动中免受牵连,最后还能身居首辅。由于亲眼目睹了前几任的种种结局,他深知当时文官集团的势力之大。即使是人君万历尚且拿他们毫无办法,更何况与他呢。于是,他就充当起了和事佬的角设,凭借其过人的眼光和杰出的政治才干去化解各种隐伏的危机,他要调停皇帝与文臣的矛盾,他要调解文臣与武将之间的矛盾,他还要调解各文臣集团之间的矛盾,等等。他就是这样的一个和事佬,以至后人在归结其功绩的时候尽无事可记。要知道尽管是“被人唾骂”的其前任张居正都有不少让人们不得不承认的功绩啊!然而正是这种无功绩恰是他的最大的功绩,他很好的完成了在那中社会条件下一个首辅所能够做的事情--调和矛盾!然而,生于那个时代,他即使有再高的能力,也免不了最后丢官归家的命运!
1587,还有传奇人物海瑞的辞世,孤独将领戚继光的离开,思想家哲学家李贽的剃度为僧。他们都免不了悲剧的命运。正如作者在书中末尾写道的一样:
“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丁亥次岁,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
读到此,我们也就初步理解了作者所宣扬的“大历史观”了。正是作者以渊博的知识结构高屋建瓴的解读那段历史,为我们提供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看待历史的眼光。他着眼事情虽小,但反映的时代和历史却很大。见微知着,处处体现着认识的智慧。
大历史观,需要我们跳出当前的视野局限,把目光放到更加广阔的时代背景中去了解历史,正视现实,开创未来。
初读下来,已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当中了……
《老人与海》围绕一位老年古巴渔夫,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离岸很远的湾流中搏斗而展开故事的讲述。它奠定了海明威在世界文学中的突出地位,这篇小说相继获得了1953年美国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老人与海》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在期末考试的那一天,上午的两门功课成绩,我没有班里的某一个同学好,但是我并不服输,反而信心倍增,决心打一个翻身仗。下午的语文考试,我做每一道题目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语文考试是班里的第一名,总成绩上,我也是第一名。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们读到了《被讨厌的勇气》第八页“心理创伤并不存在”。我特别喜欢这篇文章中哲人说的一句话“决定我们自身的不是过去的经历,而是我们自己赋予经历的意义”。在我看来每一次创伤都是一笔财富。
人生路上,我们会无数次被自己的决定或碰到的逆境击倒、欺凌甚至碾得粉身碎骨。每一个来到我们生命中的人,都是我们的老师,而那些带给我们痛苦和烦恼的人是我们优秀的老师。因为失败,我们学会了拼搏;因为情伤,我们学会了爱;因为当众出丑,我们学会了处理尴尬。因为错过,我们学会了珍惜。因为遗憾,我们学会了抓住机遇。人生的每一次创伤,都是人生的一种历练。碰到一次苦难,我们就成熟一次,碰到一种灾难,我们就会变得更加的坚强,所以我们应该直面困难、勇往无前。
受过伤的人一定会沉默专注,无论是心灵或肉体上的创伤,对我们成长都有益处。但是关键在于我们自己对创伤的处理方式,你让他成为创伤,他就是创伤;你让他成为经验,他就帮助你成长。鲁迅先生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话:“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没错,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成长,每天每件事情都是未知的。我们必须经历。所以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是勇士,因为我们敢于面对未知的明天。
现在我也懂得了“成熟”的真谛,少了一些傻笑、少了一些没必要的碰壁、更少了伤心欲绝。慢慢地成长起来,渐渐地放开脚步走向未来。
记住我们要让每一种创伤,都成为一种成熟的阶梯。即使是失败了,我们还是可以坦然的接受,我们应该跌倒了马上爬起来,而不是所谓的憧憬、幻想奇迹的出现。
最后我还想说,余生还很长,不要过度的活在失败的过去和庞大的负债阴影中,过错只是暂时的磨难,而沉沦却是永远的遗憾,走过去了才会发现更加优秀的自己。
家,温馨柔软的字眼;家,充溢温暖和爱的地方;家,身心和灵魂的归宿。
但在他们的年代,一切都是假的……
家,封建落后的代名词;家,摧残青春和戕害生命的地方;家,幸福和未来所要逃离的魔岛。
对觉新、觉民、觉惠他们而言,高公馆那个地方,不是给他们亲情、友爱,让他们汲取能量的家,而是压制进步,扼杀青春的囚笼。他们兄弟三人可以说都是争争好儿郎,我欣赏他们,喜欢他们的个性各异。
觉惠是三弟,很幸运有两位兄长的呵护,他跟淑华很相似,两人是那种率真直爽的人,对家庭的压抑,他第一个挣扎反抗,他高呼、呐喊,在鸣凤死后,无法忍受家的腐朽,他选择出走,对别人他无法挽救,而无奈的出走,是对自己的拯救,也是对封建家长无声的宣战。
最喜欢觉民了,觉民跟琴,男才女貌,志同道合,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所以觉得巴金老先生让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觉民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创造的适势英雄。
觉民有觉惠的活力进步和创造的.胆量,但不像觉惠那么鲁莽,他有智慧;他有觉新对旧势力的了解,识时务为俊杰,但又不像觉新那么唯诺胆怯,他勇敢。正因如此,他可以暂时忍受家里的堕落腐败、明争暗斗,他置身事外,当遇到黑暗来袭---逼他与冯家结亲,他坚定对琴的爱情,与爷爷斗争到底,终是旧不胜新,换来自己爱情道路的柳暗花明。在外,他与朋友一起,涌动青春的热血,开办报社,接力青春,抨击罪恶。尤是当四爸、五爸卖家之时,他对他们一番义正辞严的回击,字字如剑,刺破他们的伟善,句句似匕首,插入他们冥顽不灵堕落至极的心,也戳破大哥妥协求和的痴梦,擦亮他被绝望遮住的双眼,真是痛快!对付顽固不化、做威做福而又愚蠢至极的人,就应该狠狠打击!
而对觉新,他活的痛苦,我看得纠结。觉新是位好大哥,是个称职的子孙,我能理解他的哭衷。作为嫡长孙,父亲去世后,他必须以十九岁的稚嫩肩膀担负一切,他有自己的梦想,跟弟弟们一样的思想,有未来,想反抗,但他不能。当时的情形,虽然家已不成其家,曙光在黑暗的缝隙中生长,但他面临的毕竟是手握刃器的老兵,觉新若反抗,即使他成功逃脱,那他两个弟弟就会面临那种命运,而且他不可能逃脱!
宁可牺牲自己,一则换来家的短暂安宁,二则可以保护觉民觉惠成长,这是他忍受妥协的原因,也是他在历经爱妻瑞钰,爱人惠表妹等人的死之后依法苟活与世,坚持他的作揖主义的力量来源,他爱这个家,即使家漆黑冷漠,他爱他的家人,即使他们误解他。觉新的确很软弱,奉行作揖主义,什么都忍,什么都让,过分夸大封建家长的力量,对他们还抱有丝丝亲情的希望,同时,太过悲观,不看好自己反抗的力量。他的苦恼也是有道理的,瑞钰、惠、淑贞她们的死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觉新勇敢的站出来据理力争,大胆反抗,何偿不能为她们拉长生的希望?他的怯懦成为杀死她们的帮凶,他痛苦;他对她们的爱,让他对自己懊恼,他痛苦;他的对局势不明朗的认识,让他仍然妥协,对家的瓦解的无奈,他更痛苦。而他又像一匹老马,受再多苦也往肚里咽,在众人的指责与误解中,他独自望着亡妻丰满的遗像,孤寂的落泪。
当心爱的人一一逝去,当支撑他的家彻底摧毁,觉新,这只伏在迷雾中的雄狮终于觉醒,沉默阿沉默,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悲伤至极逆流成力量,觉新的苏醒是必然,一旦苏醒,他不会辜负青春的力量,他还有那个家的黑色印迹:思想稍带保守,无一技之长。但他是个有希望的青年,或许,如果巴金老先生能写续集的话,觉新一定是在翠环的爱意抚慰下,读书学本事,或教书或重进公司,带着自己的家,打拼。
没有负担高公馆这个家的时候,觉新在享受他的青春,朝气活力同在;当他踏上他的作揖之路,看着妻儿爱人的生命随风消逝的时候,他的世界已是悲秋遍野,尤似秋叶凋零。摆脱公馆,重建全新小家,是他生命的再次逢春,触摸着身边的温暖,合书倚靠眺望窗外的雨打芭蕉,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太幸运不能经历他们的一切,旧社会下的家,只是一孔黑暗冰冷的笼,专制统治下没有丝毫的温存。珍惜,珍惜现在的家,充满春意爱谊的家,当我们进入人生的秋季的时候,还会有一个春色满园的家留下……
暑假中,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男孩与霸王鱼》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主人公是一条老鱼和一个勇敢的男孩,初中生大宝。书中的历经艰险和磨砺,终于成长为霸水域的君主。修长的身形,敏捷的动作,难得的智慧,让我一次次竖起大拇指,又一次次捏着汗。初中生大宝是渔场作业队长的儿子,他崇拜英雄,一心想战胜那条潜入渔场为非作歹的巨型鱼。为此,精通水性的他,瞒着父母在在湖上展开一系列的惊险捕捉。和水中的霸王相比,岸上的霸王也毫不逊色。无论是初生牛犊的“王大宝”,还是身经百战的“水龙王”,都在这斗智斗勇的的全过程中,让我过足了眼瘾。按照常理,一端是为非作歹的“水霸王”,一端是对其恨之入骨的捕捞队,双方定然水火不容。可是到了最后,大宝居然有这样的一种想法:是自由的,它属于大自然,他们应该把它交还给大江让这个被渔场的优裕环境养笨了的水族英雄重振雄风,为江湖增添活力!几番激战,几次交手,最后的结果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和谐”!从“擒”到“纵”。叔爷、阳河、王大宝等,经历了一场思想的锐变后,觉得应该有它的自由,决定让它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男孩与霸王鱼》的书之后,鱼那敏捷的动作,难得的智慧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初中生大宝也在我的印象中留下了勇敢的身影。最后的结果更让我吃惊,和大宝几次激烈的战斗后,大宝不仅对鱼产生了好感,而且逐步认识到那些被称为“水下饿狼”的鱼在维系江湖生态方面的积极意义。当一位退休的老渔民工生擒了巨鱼,交给大宝处置的时候,大宝做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裁决。让鱼回归大自然。大宝的想法让我非常惊讶,大宝不但没有伤害鱼,反而把它送回了大自然的怀抱,我很欣赏大宝这种精神。作者把人物的动作、生态,鱼的思想在纸上跃然而出,把它们描绘得淋漓尽致,读的时候仿佛身临其境。把男孩和霸王鱼之间的激战写得生动、有趣!让人回味无穷!
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本小说,却只喜欢张爱玲的《半生缘》。并非喜欢悲剧,而是喜欢张爱玲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张爱玲的半生缘,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旧上海三对男女(曼璐与豫瑾、曼桢与世钧、叔惠与翠芝)之间的爱恨情仇。
曼璐迫于生计,“背叛”了青梅竹马的有情人豫瑾。从一个单纯少女沦落为妖艳舞女,她为了一家老小7人的生活,顾不得青春年少,出卖自己的肉体与灵魂。但家里人却都不理解她,认为她干的工作实在丢人,身为长女的她始终把苦水往肚子里咽,用自己尊严换来的钱供养一大家子人开销。由于长期生活在一个压抑、得不到亲人理解的环境下,她开始变得自私与心狠手辣。当她得知豫瑾到她娘家时,她很想见到豫瑾,她还以为豫瑾还在那里迷恋着她!他对豫瑾仍抱有一丝幻想。而此时的豫瑾对曼璐又是如此冷酷无情,豫瑾否定了自己与曼璐过去的一切,连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留给曼璐。当豫瑾离开时,只听见曼璐那一阵一阵,摧毁了肺肝的啜泣!如果家中的顶梁柱没有逝去!如果他没有去做舞女!如果她还是曾经那个天真浪漫的她!如果……可是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曼璐误认为妹妹对豫瑾有意思,她恨妹妹,恨入骨髓。妹妹年纪这样轻,她是有前途的,不像曼璐的一生已经完了,所剩下的只有她从前和豫瑾的一些事迹,虽然凄楚,可是很有回味的,但是给她妹妹这样一来,这一点回忆已经给糟蹋掉了,变成一堆刺心的东西,碰都不能碰,一想起来就觉得刺心。即使她最后得知自己错怪了妹妹,她也将错就错,把自己的亲妹妹送给祝鸿才那个饕餮。是她一手造就了曼桢的悲剧!曼璐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也是男权社会的助纣为虐者!但作为读者的我,却恨不起来她。因为她曾经也纯洁过,是那样一个旧社会把他逼成毒蝎妇人的!
曼桢是一位善良美丽,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子。她知道努力,大学毕业后,她来到一家纺织厂里工作,与温和敦厚的世钧相识、相爱。姐姐出嫁后,她主动担起家里的重担,除了在纺织厂工作外,还另找一份做家教的工作。她工作虽然忙,但一直兴致很好。在旧上海,一名女子担起家庭重任,着实是伟大的,令人佩服的!正当她与世钧热恋时,曼璐与鸿才这朵罂粟之花蠢蠢欲动!毁灭了曼桢的美好前程!自己的亲姐姐曼璐竟把自己送给了姐夫,想出借腹生子的计策来!曼璐为了让曼桢顺从,把她囚禁于房间长达一年,直至她因难产才把她从囚禁之地送进医院。生完孩子极度虚弱的她,在好心病友的帮助下,逃出罂粟之花的魔掌。半生缘中,曼桢是个可怜人,是最值得同情的,但她后来与祝鸿才结婚。我认为这才真正导致了她的悲剧人生。曼璐去世后,祝鸿才投机接二连三失败,以致穷困潦倒。此时的祝鸿才再也摆不出他那俗气的暴发户的样子。而是一副潦倒不堪的样子,曼桢竟又同情他来,自认为他真有了悔过之意。曼桢究竟涉世未深,她不知道,往往越是残暴的人越是怯懦,越在得意时候横行不法的人,越是经不起一点挫折,立刻就矮了一截子,露出一副可怜的脸相。加上曼桢得知世钧结婚了。曼桢心灰意冷、将错就错,嫁给了自己噩梦制造者祝鸿才那个禽兽。婚后,祝鸿才如愿以偿娶到了曼桢,却又不稀罕了!总是有心找曼桢她们母子的碴子,曼桢无视他的气愤,他就拿孩子出气,对孩子又训又打!跟着祝鸿才的曼桢,受了许多气!借钱打官司也要离婚。离婚后,曼桢想想她与祝鸿才结婚的事,甚是后悔!而此时的她再次见到世钧,世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自己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十四年了,两个相爱的人再次相见,一切都已面目全非。曼桢强撑着自己的矜持对世钧说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她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只有苍白。曼桢缓缓的叙述着那个由姐姐和祝鸿才造就的噩梦。心中如秋波古井,再也不曾有暗流汹涌喷薄;心中早已云淡风轻,再也没有从前的惊心动魄。而世钧越听越奇怪,最气人的是自己完全无能为力,现在就是粉身碎骨也冲不进去,没有办法把她救出来。见了这一面,他们才明白,彼此误会了彼此多年。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而十四年后的今天,他们很是明白,从这里走出去,是永别了,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世钧是个善良、敦厚的男子,但最后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也不爱自己的人——石翠芝。世钧与翠芝从小就认识。但是世钧对于石太太的仗势欺人,自己母亲还老是巴结石太太他们,加上翠芝打小也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没出息,穷!可谓说世钧从小对翠芝无任何好感。世钧和叔慧一起的时候,还曾经像长舌妇似的给叔慧讲翠芝的缺点。翠芝曾经也不知道说了,世钧多少坏话,有多讨厌世钧!两个看似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却被迫结合在一起,彼此过得都不幸福,婚后只是单纯的过日子——索然无味,他们真正体会到没有爱的婚姻过不出滋味来!世钧心里爱着曼桢,始终放不下曼桢!可那又如何,她已经成为自己记忆,成为过去,成为历史。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与翠芝,洞房花烛夜时,他们两个心里都茫茫无主,像两个闯了祸的小孩儿似的,互相安慰着。
叔惠与世钧是好朋友,在世钧与翠芝没订婚的迹象前,他们就互相倾慕,但他们藏得过深,他们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不如曼桢与世钧,他们好坏有过恋爱!恋爱的美好回忆,是别人永远也夺不走的,可他们拿什么去回忆?!翠芝的母亲石太太嫌弃叔惠穷,叔惠一气之下,到美国去读博士。十多年后再次见到翠芝,她已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而叔惠在国外结过婚,有过艳遇,离过婚。回国来,他才真正发现,生平也还是对翠芝最有知己之感,也憧憬的最久。他知道翠芝有公主病,但他多年来还是深爱着她!叔惠与翠芝两人再次相见,彼此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即便叔惠最后坦言他的确是喜欢翠芝的,翠芝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可是他们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爱人已为他妻。
有情人却成不了眷属!张爱玲的笔下的爱情悲剧比那些爱情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三对有情人最后的结局都是回不去了,回不去了!三对有情人彼此之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给读者无限的悲凉之感!读此爱情悲剧小说,更能让人感受到爱情的宝贵!
以前,我喜欢读中国历史类的书,在哪些书中我认识了许许多多中国历史上的名人,知道了中国古代许多的战役,读完这一本本的书,我大概明白了中国发展的历史。而一本《希利尔讲世界史》为我打开了认识外国历史的大门。
这本书先是从万物的出现讲起,讲了人类的出现,人类怎么从石器时代演变到现代的。和其他历史类书不同,我读过的有些历史书都很枯燥、单调、没意思,让人读了一遍都没兴趣再读了。这本书呢,像一位老师饱含激情地在给学生讲故事,它用那活泼、愉快的文字吸引着每位读者,让大家读了一遍还想读,手不释卷。
这本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吸引着我,坚硬如铁的斯巴达人,他们的残酷让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犹太人的王所罗门,他的智慧真的让人敬佩;爱林匹克的桂冠让我了解了奥林匹克运动的来历;世界的另一边,印度,讲述了佛教的创始者,乔达摩是怎样传教的;少年国王亚历山大,在20岁开始征服世界的故事;中国人自己的世界,讲述了我们中国的伟大发明和智者孔子的故事;小巨人拿破仑,他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一生只有一次被打败。书中还有其他许多小故事,它们同样也让人喜欢。书中的插图都是非常精美,有的是世界名画的照片,有的是世界级的雕塑,还有古代的地图和名人的照片。这些插图让我更了解当时的历史情况。
《希利尔讲世界史》系列,还有另外两本书,我非常想看,希望妈妈会给我买。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系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一对父之间的通信,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得到如此多的认同,这就是《傅雷家书》不一样于普通家信之处。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齐,所以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我很向往这种感觉,所以我拜读了这本《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摘编了1954年-1966年傅雷暨夫人写给儿傅聪、傅敏等的中外家信185封,其中大部分是写给出洋在外并最终成为钢琴演奏家的大儿傅聪的信件。洋洋万言,字字意涌动,阅者无不为傅雷教的精神感动。信中有对过去教过于严格的悔赎,有对儿提高的表扬和鼓励,有对音乐和艺术的指导和探讨,有对党和国家建设及运动的看法和意见,有对儿生活的嘘问和关心,“贯穿全部家书的情义,就是要儿明白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看一部家信录,就是看一片傅雷的“又热烈又恬静、又深刻又朴素、又温柔又高傲、又微妙又率直”冰心世界,我们不光明白了傅雷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翻译名家的原因,更会从中学到如何育成才的人生真谛。
我对书中这样一段话感慨良深:“说到不完整……你提到的perfection(完美),其实perfection(完美)根本不存在的,整个人生,世界,宇宙,都谈不上perfection。我们一辈的追求,有史以来多少世代人的追求,无非是perfection,但永远是是追求不到的,因为人的梦想、幻想,永无止境,……”由此我想到一个故事。以前有一面破碎的镜,碎成了好多片,其中有一片想去找到剩余的,以重新组成原有的镜的面貌。一路上它由于自我有棱有角,滚得很慢,从而领略到了一路的可餐秀色。当它千心万苦地找到了所有碎片,“破镜重圆”时,它成为了一个整圆,滚得很快很快,一路上的风景在刹那间掠过。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而恰恰是我们此刻的不完整,把我们带到了追求完美的境界,促成了其他一方面相对的完整。而真正当有一天,所谓的完美在身上发生时,我们倒有可能失去很多。
傅雷教是以严厉而著称,我以为他们父的关系固然是不太好的,而读了此书之后,想法有了极大的改变。傅聪至海外留学,与父亲的联系自然只能依靠书信,于是父之情便在一封封家书中表露无疑。他们经过书信一齐讨论艺术,研究乐曲的内涵,交流对事物的看法,虽然没有母通信时那种嘘寒问暖,但他们之间的默契却是其他无论什么都无可代替的。掩卷后对书回想起来,的感触就是傅雷对艺术甚深的造诣。傅雷对于艺术尤其是乐曲的领会,颇有一番自我的见解。这便使我不禁想到,大凡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人,在艺术领域也有着较高研究。也许便是因为文学和艺术是相同的吧。不一样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让人读完了会产生不一样的心理效果;而风格迥异的各类乐曲,也会带来相似的结果。秀美的散文,带来的是有如欣赏了欢快的咏叹调后的愉悦;沉重的小说,带来的便是如同悲恸的交响曲给人的震撼;诙谐的杂文,带来的会是歌剧般幽雅的场景和事后无尽的思考。细读完这本《傅雷家书》,感觉是像戏曲那样给人以不俗的氛围和回味的余地。
《傅雷家书》全书是一个父亲在循循善诱,读来很亲切,既饱含了对儿的深情,也有着父亲独有的不可抗拒的威严。
读《傅雷家书》,感受的是一颗纯洁、正直、真诚、高尚的灵魂。父之间的感情因为艺术的崇高而得以升华,成为一份取之不尽的人类精神的养料。
这个暑假,我读了《欧也妮·葛朗台》,似乎对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感悟和理解。
在理财方面,葛朗台先生犹如一只猛虎,一条巨蟒,他懂得如何躺着蹲着,把猎物瞪上半天再扑上去,张开钱袋的大口,吞进成堆的金币,接着就安安静静的躺下,就像吃饱了的蛇一样,不动声色地、冷静地慢条斯理地消化着肚子里的食物。多么令人不寒而栗!
简单的说,如果让吝啬鬼阿巴公与老葛朗台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也许,巴尔扎克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能在极平常的生活悲剧中,揭示金钱对人性的扭曲,从而包含了深刻而又丰富的时代内容和社会意义吧。
法国动荡时期,索漠城老吝啬鬼葛朗台运用各种手段积累财富,他利用女儿做鱼饵,勾引追求者为他办事。当女儿将成堆金币给了夏尔时逼死贤淑的妻子,还与家人决裂。而善良的女儿欧也妮,等来的却是发了小财回来的负心汉。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悲剧!总令我疑惑的是,书名为《欧也妮·葛朗台》,但作者竭尽全力想刻画的,既不是悲剧中的负心汉,也不是痴情女,而是悲剧制造者老葛朗台。
有时候会想,葛朗台的形象就像夏洛克、阿巴公,成为吝啬鬼的典型形象,但巴尔扎克着重刻画出来的是吝啬鬼的狡黠。从老葛朗台的金典语录中“这个年轻人真是没出息,把死人看的比钱还重。”“把一切都照管好,到那边来向我交账。”这是老葛朗台的遗言,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心里放不下的不是家人,而是钱。但老葛朗台又不像夏洛克和阿巴公。夏洛克的特点是狠毒,阿巴公的特点是守财,而老葛朗台不仅守财还看中发财,阿巴公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吝啬鬼的迂腐。
读完这篇小说,顿时想到,巴尔扎克酝酿已久的人间喜剧中的《欧也妮·葛朗台》所揭露的,只是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金钱对于人性的扭曲和摧残。
所谓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与金钱相比,在人们看来一文不值。这是不是应该引起我们对于当今社会中的拜金主义的警醒呢?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生活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因此它包含着社会批评和新人成长两个思想主题。它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身处生活底层,不屈服于黑暗势力,不断寻求真理、追求光明的精神历程,同时真实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国人民生活的生活环境,揭露了剥削阶级的残暴,小市民习气的庸俗顽劣,深刻揭示了劳动人民的苦难境遇。
当我读完了《童年》时,我感受到了沙皇时期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他们吃不饱、穿不暖深受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啊!吃、喝、住、行都不成问题,而且很多家庭礼冰箱、冰柜、电脑、空调······样样齐全。现在生活好了,可是还有很多人不好好学习,不知珍惜大好时光,这真是太可悲了。
蔚蓝的天空下,是一望无垠的芦苇荡。那一根根挺拔细长的芦苇,整齐地站立着,犹如一排排昂首挺立的士兵。一阵海风吹来,洁白的芦花随风四处飘散,飘向大河,飘向油麻地,飘向稻香渡。
那宁静的村落、流淌的大河、旋转的风车、往来的客船、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处处流动着诗情画意,营造出江南水乡的.秀气与灵气。尤其是那道干净、鲜亮的白栅栏,显得格外显眼,时时牵动着主人公细米的心,泛起对许多往事的回忆,也使读者深深震撼于曹文轩精湛的小说艺术的构造力。
有一次出现在梅纹收到了思念很久的父母亲的家书的月夜:“梅纹拉开门,走出屋外。月色清亮,那道白栅栏显得比白天的长,但根根可数。她甚至能看到爬上栅栏的牵牛花是紫色的,像一支支小喇叭。”这是一幅温馨、静谧的静夜图。其实,梅纹充其量也是一个小女孩,在家庭遭遇不测后,随大批人马从苏州城来到乡下。面对时代造成的“变故”,她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颓废和沮丧,而是带着坦然和天真来到了稻香渡。当有一日,意外地收到爸妈的来信后,她的脸上写满了激动和喜悦——此时,她亲手刷新的栅栏比白天更白更长,紫色的牵牛花为她“吹起”小喇叭。此刻,她喜欢的那个天真、野性的男孩已经熟睡了。人的思绪比大地更长,梅纹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柔和与惬意。
阅读细米,实际上心灵在得到一次美丽而纯净的心灵旅程,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最多的是它不断渗透的人性美,超越自我的审美,同时也含着忧伤的淡淡的诗意,从这里,我们能看到最为美丽纯洁的感情,也能切实的感受到作者向我们所传递的那种古典大气之美。
第一次有了解柴静的欲望,就是看完她在穹顶下的演讲,穿着纯白麻短袖,简单的牛仔裤,干练的齐耳短发,从容淡定,气质涓涓细流!刚看完《白说》,就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看》。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的知名记者,但柴静的视角更接地气,写作风格更细腻!
刚柔并济,外柔内刚这两个词来形容柴静再合适不过了!
因为柔软,她可以看到家庭暴力妇女的宽容,看到赌博、同性恋、自闭症儿童和其他特殊群体的无助和悲伤,看到贫困山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迫切需要,看到山西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许她天生就适合人文关怀的深入采访。对于底层弱势群体来说,她天生就有“我哭是因为你痛”的能力!由于她的力量,她可以在刚性事件报告中多次占据上风,毫不犹豫地为公民保护自己的权利,抵御舆论和上级的压力,坚持剥夺权利和政治的阴暗面,向观众分析血腥的真相!
也许作为一名记者,柴静过于理想主义,这与她的知青家庭和她读过的书有关,或者因为
她一直把法拉奇当作她的新闻偶像!但我认为社会需要更多的柴静,敢于挑战权威,揭露真相,维护权利,追求独立,同时心灵柔软而温暖!
我最喜欢柴静在这本书里说的话。她说,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渴望幸福和追求完整。只是她出生在那里,那样生活,我出生在这里,这样生活,一切都是偶然的!几千年来,万物流转,我们都只是一个小粒子,嵌入到大自然的秩序规律中。我们必须忍受别人所承受的!感谢柴静用她独特的视角和细腻的笔触让我看到了这么多的人和事。也许在我有生之年,我不能把它们从理解转化为经验,但我再也不能忽视它们了!
友善的水老鼠,热心的鼹鼠,稳重的獾先生,它们友好团结,乐于助人,为了帮助愚蠢但本性不坏的蛤蟆,三只柳林里的小动物为我们演绎出了友谊的可贵和温馨。
这本书一部分讲的是:鼹鼠初春的时候到地上来,走到小河边,看见一个黑乎乎的洞口,便走了进去,从此,它和水老鼠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水老鼠敦厚老实,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伸出双手。比如:在鼹鼠受伤的时候帮它包扎伤口,在蛤蟆进牢房的时候也不忘问上几句话…这些体现出了水老鼠助人为乐的习惯,作者告诉我们:在他人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就能取得友好的信作,让友谊更加牢固。
读《柳林风声》仿佛作者肯尼斯把我们带到他的家乡——英国泰唔士河岸边,让我们感受到不一样的温暖。我看到了河岸边的小动物们俏皮地向我眩着眼:“这儿真美!”是呀,当我走进柳林时,我看见了一个宁静的柳林,也感受到了“风声。”
野野口对日高的恨意是从童年时期开始萌发的,刚开始他和日高在学校都是受欺负的人,而日高和他不同,日高是个很犟的人,即使被欺负得很惨,他也不会低头。
但野野口被欺负过后,他就害怕,很怕再次被欺负,于是他转换了角色,加入欺负人的那个行列。
虽说这样,然而欺负其他人对他来说也是另一种被欺负,内心也充斥着不忿,因为他在不愿意的情况下去做不想做的事,最后还帮助“老大”腾尾压着那个想逃跑的女生,让他进行施暴,被迫成为共犯。
由于他的胆怯,造就自己过着这种受尽屈辱的日子,他恨日高双手没有沾上这些肮脏的事,他恨他的洁白无瑕;同时他也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像日高那么犟。但最终最恨还是日高为什么要这么犟,因为有他的对比,自己就会显得特别懦弱。
失败者的屈辱感一直在他的心中发酵,而日高一直对他的好,让他产生了自卑的'想法,但在自卑之中,他也愤怒,他愤怒日高为什么能对他这么好,为什么不介意他从前的事?
种种的负面情绪,一直在他的脑海中游走碰撞,而自己长大后的成就与日高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日高做了自己想做的小说家,自己只能在他的帮助下写写儿童小说,这种对比差更将他深藏在内心深处的自卑撕开一条裂缝。
癌症的发现,终于是将那条裂缝撕开到最大,他压制不住那些通过妒忌、不甘、羡慕等情绪制造出来的恨,而腾尾美弥子的出现,更是刺激他要动手的决心。
不想让过去的不堪被公之于众,想给耀眼的他撒上污迹,这种种的想法都是因为野野口的想要完美心态在作怪,他想要有完美耀眼的自己,却一直不能实现,不但如此,还离这个目标越走越远。
而最终他把一切的错都归咎于日高身上,因为自己不能做到,因为自己不能实现,他能把一切自己想要的都拥有,这就造成他恨他的理由。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让人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像野野口这样人,社会上有不少,他们扭曲的心态认为,自己的所有不幸都是因为别人的幸福造就成的。
而他们又没有曹操的自负,不敢说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样的话来。
早就听说过薛瑞萍老师这个名字,但就一直没机会读她的书。今年寒假,我有幸读了她写的《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本书,读后受益匪浅。
全书共分三部分,分别为“教育,对成长的迷恋”、“语文,美丽的生命之旅”以及“书籍,一片丰沃的原野”。三个主题,三种角色——班主任、语文教师、读书人。她那深刻独到的思想和见解,她那对教育事业的执着和追求,还有她对语文的终身追随,我深深地被薛老师的魅力所吸引了。
她在自序中写道:“我是特意捕捉了清风、乐声和野芳,录在这里,专门用于鼓励自己,就算是不定期地给自己献一朵小花吧。”阐述了她的人生信念——真诚。喜欢上这本书,就是在书里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人,一个真诚的老师,没有官话套话的老师。仿佛走进了一个真实而又震撼心灵的世界。
薛老师的真诚在字里行间处处洋溢着。她不掩饰对借读生曾怀有偏见,但当借读生赵亮转学后,她又进行自责式的反思:“我对他笑得太少……从今以后,无论是谁,只要进到我的教室,喊我一声‘老师’,就是我的孩子。”这是多么真诚的老师啊!
她还是一个朴实之人。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如果给我丰厚的收入,以及足够高的职位,我还会要求更多的东西。然而只要他们是爱我的,给我一个班,我就心满意足了。”多么朴实的话语,作为一个老师,需要的就是一个班,一群热爱她的孩子,她便满足,可想而知薛老师是何等的爱她的教育事业,爱她的学生,爱她的班级。
对于学生的告状,薛老师认为“烦”,可又不能少,因为可借此了解班级的状况。为此,她引导小胖墩儿不告状,又引导学生学会告状。她是一个智慧的老师,怎能不受学生的爱戴呢?
她博览群书和深厚的语言功底,也给我带来许多启发和思考。我要以薛老师为榜样,做一个幸福的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