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世同堂读书感想(精选35篇)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岛上书店》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书店老板的故事,讲他这一生是怎么度过的,在 他身上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在他的人生陷入绝境之时,上帝给他开了一扇窗,然后故事得以继续,他的生活得以继续,从而看到爱和希望。
如果每次都把书里的内容讲完,我怀疑还有人会去看这本书吗?如果说这本感动到我的地方,可能是那些爱情。那些在经历过伤害之后,还相信爱情,还能遇到爱情,这样是令我感动的。也许没有那么多代入感,但有一点感动到自己就好。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总要遇到困难,总要解决一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也许意外来得那么突然,让人措手不及,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可我们心里都清楚,必须要自己跨出哪一步,接下来的路才会越来越顺。
读这本书不是鸡汤,是用一个故事告诉你,爱与被爱不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我们可以奉献自己的爱,同时可以得到他人的爱。只要你愿意跨出第一步,那之后你会发现变化不是一
般大。
难熬的日子不是只有书店老板会遇到,我们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能遇到,那个时候心里绝望是正常的。可如果这样就放弃对生活的热爱,那可能真的是失去爱与被爱的能力,失去再次拥抱这个世界的能力,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如果看一本书就改变了自己的三观,那证明自己看的书少,那可能自己是没有三观的。我并不能说看完这本书,就一定会有多大的收获,就能让你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如果有那么一句话打动你,或者某个情节打动你,这样就挺好。
《拖延心理学》是由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一同创作的一本有关当代社会拖延心理的书。书中总共由五个方面介绍拖延:拖延VS行为,拖延VS心理,拖延VS大脑,拖延VS征服之战,拖延VS建议。
身为心理学博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心理咨询师,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从1979年开始就为学生中的拖延者创设了个体团体治疗课程,一直致力于为全美国的学生、公司组织和公共团体提供治疗的心理工作坊和专题演讲方面的服务,终年活跃在伯克利,斯坦福大学的讲坛。
从学生到科学家,从秘书到总裁,从家庭主妇到销售员,拖延的问题几乎会影响到每一个人。本书的两位作者基于他们备受好评和极具开创性的拖延工作坊和从众多心理咨询领域中汲取的丰富理论和经验,对拖延作了一次仔细、详尽、有时也颇为幽默的探索。
通过鉴别和检查那些我们将事情推掉的背后原因—对失败、成功、控制、疏远和依附的恐惧,加上我们的时间概念问题和大脑的神经学因素—为我们学会怎样理解拖延的冲动以及怎样以全新方式采取行动做了一件非常扎实的基础工作。
读完这本书,正如书中所述,拖延的四大原因:对成功信心不足,讨厌被人委托任务,注意力分散和易冲动,目标和酬劳太过遥远。作者告诉我们:拖延是一种行为模式,由心理根源,生物因素和人生经验三者交织在一起形成的。而做出改变和学会一种新的行为模式,是一种渐进的过程。
今天,我整理书厨时,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四世同堂》,书已经有些破损,纸张也泛黄了。我想:这本书真旧,肯定没什么好看的。便把它放了回去。可是,我转念一想:要是不好看,爸爸怎么还会收藏那么久?想着,我便随意翻了几页。一开始,觉得书里出现的人太多了,根本就读不懂,后来,我一页一页的看,终于发现了它耐人寻味的地方。《四世同堂》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抗日战争时发生的故事。
主人翁是一户生活在小羊圈胡同里的人家和他的邻居们。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胡同,但那里面的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却足以代表那个时代全中国人民的不同心态,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害得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 在这本书中,老舍先生揭露了日本侵略者的暴行,也表现出了人们那浓浓的爱国情。但是,读着读着,我又不禁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一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化的泱泱大国会被日本侵略?我觉得,正是因为像大赤包,祁瑞丰这样的人太多了,祖国才会被欺负,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祖国,同时,也是爱我们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十分幸福,但依然不能忘记爱国。我们可以好好学习,建设祖国,可以随手捡起废纸,保护环境,也可以热爱祖国的传统文化,将它发扬光大……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祖国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打开《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作者带着我穿越时空,来到了19世纪70年代的伦敦,认识了福格和他改良俱乐部的会友们。他们以两万英镑作为赌注,打赌是否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
我仿佛跟着福格共同经历了在途中遭遇到的离奇经历,千难万险,最终获得胜利。福格得到了两万英镑的奖金,并娶了在印度营救的一名女子为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
我佩服福格先生精心设计了最短的环游地球的路线,用马车、汽车、火车、轮船、大象等交通工具,不受干扰地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不出错、不耽搁,准确无误,创造了80天环游地球的奇迹。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也要分秒必争,不受干挠地完成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
福格先生遇事镇定自诺,顽强拼搏的精神更深深地打动了我。正如旅伴中有位旅长所说:“他真是金刚不坏之身,比我们当过兵的还坚强。”仆人万事通也说:“我的主人是一块锻打出来的好钢。”我要以福格先生做榜样,学习他遇到危险时要冷静,遇到困难时要坚强。
作者儒勒。凡尔纳带给我们一本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幽默,同时又能激发我们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的好书。我喜欢儒勒。凡尔纳写的书。
《神笔马良》是一个很有趣的童话故事,马良这个人物形象描写得细腻生动,深受儿童读者的喜欢。他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勇敢机智的个性值得广大儿童学习和模仿,所以我觉得这篇童话很值得儿童阅读和学习。
当今社会中,广大的家长都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有加,舍不得让他们吃苦。所以很多儿童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受不起风吹雨打,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打退堂鼓。但是故事中的马良就不一样了,他给儿童一个崭新的形象,他是那么坚强,不怕苦不怕累,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学习的精神更是因该值得儿童学习的。他喜欢画画,但是因为家里穷而北老师唾骂,他没有放弃自己想学画画的决心,他认为穷人家的孩子也可以学好自己想学的东西。而且也用行动证明了他也可以学得很好。从他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热爱画画的小男孩,在学习画画的过程中,他是那么努力,随时随地都在学习,因此才有他后来的成就。
但是相比之下,那些险恶的人们也给了孩子们教育,让他们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也是存在恶势力的。但是马良面对他们的时候却是勇敢的,那种不屈服,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更值得儿童去学习。故事的结局是颇有戏剧性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马良用他的才识和聪明智慧战胜了恶势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活着》这本书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因为它的情节。
全书以主人公福贵对自己一生的叙述为主线。福贵曾是个富家子弟,年少时只顾贪玩享乐,嗜赌成性,败光了所有家产,父亲也因此而死。剩下福贵,妻子家珍还有母亲及一双儿女:凤霞与有庆,过上了潦倒艰苦的生活。为给母亲治病,富贵到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这一离家便是近两年,回家时,母亲已告别人世,凤霞成了哑巴。原以为从此可以平淡生活,然而悲剧才刚刚开始。有庆在体育方面刚表现出过人的天赋,却为救县长的妻子失血过多而死;凤霞刚与二喜成婚,幸福美满,因生孩子时失血过多而死;家珍二喜、外孙苦根一个个都弃他先去。年老的福贵与一头取名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无忧无虑、无依无靠。
寒假大红大紫的《哪吒》,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令多少人潸然泪下。可读完《活着》,我却觉得在命运面前,人类是如此渺小又可悲。
凤霞的生病、有庆的死亡、二喜的离去……几乎所有事情都不在人的掌握范围之内。在可控范围之内的,许是福贵仍身为富家子弟时的所为——也可以这么说,福贵的一生都在为年少时的挥霍付出代价。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他的伤口在时间中慢慢愈合,勇于对他人讲述自己坎坷的一生。而福贵对自己一生平淡的叙述,更是一种对过去的释怀,只有真正地放下,才会勇敢地面对从前。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对他开了玩笑,他的神经在这一次次的过程中早就麻木,而这一次放下,何尝不是一次涅槃重生,一次自我救赎?在福贵的一生之中,他没有理想与追求,甚至没有像祥子买下一辆车那样小小的梦想。仅是为生存而生存,为活着而活着。最后只剩他一人之时,他依旧没有产生轻生的念头——就当是不负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幸运。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的情节所吸引,更被它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活着》虽是一本小说,可社会变革也是其中的一条暗线。被国民党拉去做壮丁后“村里开始搞土地改革了,共产党没收了他的田产,分给了以前的佃户。”几年后,“人民公社成立了,我家五亩地全划到了人民公社名下,开始吃食堂了。”接着,“大跃进”时代开始,“队长让两个年轻人去买煮钢铁的锅”,炼钢的热潮掀起了。后来,“_”开始又结束,实行包产到户了。
这一部新中国成立后的变革史,更是新中国的成长史。_来,我们经历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人民公社化的失误、“_”的动荡……_后的今天,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航天事业的不断发展,港珠澳大桥的通车,5G技术的发展,我们用了_的时间,实现了从刚建立时的一穷二白到一个大国的伟大飞跃!
_来,有多少建设者与科学家们齐心奋进,中华才得以复兴?“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有祖国”,钱学森毅然放弃优越的国外生活条件,回国助以新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袁隆平苦心研究,只为种植出造福全中国的“杂交水稻”;南仁东几乎耗尽一生建设中国“天眼”,只为中国的航天事业发展助上一臂之力。他们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吗?不,他们不仅为理想而活,更是为心中的报国之志而活!
时光流逝,岁月流转。_的时间已在历史的车轮中消逝,_后的今天,这盛世如你我所愿。我愿可以不负使命,在自己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的同时,为祖国的发展推波助澜。这或许是新时代的青年们,活着的崇高使命与意义。
邓稼先爷爷是我国著名的核物理学家,是我国的“两弹”之父。他出生于安徽怀宁县一个书香门第之家。他于1947年通过了赴美研究生考试,进入美国普渡大学研究生院。由于他学习成绩突出,不足两年便读满学分,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此时他只有26岁,人称“娃娃博士”。 他完全可以留在美国并可以拥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待遇,但他毅然回到了祖国。 回到祖国不久后,钱三强把邓稼先叫到办公室,对他说:“国家需要放个“爆竹”让你去做,怎么样啊?”他义无反顾地同意了。后来,他不仅在秘密科研院所里费尽心血,还经常到飞沙走石的戈壁试验场做各种实验,终于发明了***、***,为祖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当个天文学家,我很佩服邓稼先爷爷的学习精神,我一定要像他一样刻苦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学好各种知识来回报祖国。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我禁不住沉思起来。对于小女孩的悲惨生活,我深感同情,她拥有的只能是幻想,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现实。
圣诞节的晚上,小女孩又冷又饿,她擦然了第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座在一个暖烘烘的火炉面前……火柴灭了,温暖的感觉不见了,消灭了。而我,还从未尝过挨冻的滋味。
小女孩饿极了,此时,她多想吃点儿东西呀,可是哪儿有啊?只是幻想伴随她,她觉得有一只喷香的考鹅,背上还插着刀和叉,向她摇摇摆摆地走来,但是只要火柴一灭,她又回到了那种饥饿的现实中,而我,从没有被饥饿的感觉困扰过,没顿都是丰盛的!
她从没有快乐,只有痛苦。于是,就幻想那美丽的圣诞树来寄托她美好的愿望;而我,生长在甜水中,哪一个节目,不是家长陪在身边尽情地快乐呢!最后,小女孩在火柴强烈的光亮中,幻想见到了她疼爱自己的奶奶。她虽然有爸爸、妈妈,但他们却无法给她关怀,小女孩多么可怜啊!而我呢?全家对我的关怀是无限的!
想着想着,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和她奶奶坐在暖和的屋子里,吃着可口的晚餐。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论语》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具有崇高地位,宋人赵普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不仅影响了中国历史两千多年,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被称为东方的《圣经》。我读论语的时间不长,也没有通篇详细的读,但是却在字里行间已经被孔子深深的感动,为他的胸襟和智慧折服! 他的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 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这样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涉及政治、哲学、教育、伦理、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建国已六十年,“五十而知天命”,和平岁月,弘扬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优秀传统文化,应该是“守成期”,顺理成章的天命。其实,儒学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不仅可与守成,亦可催人进取,儒家文化中蕴含的对现代生活有巨大作用的力量,不仅是为某个阶级服务的政治哲学,也是直指人心的人生哲学。儒学在历史发展中多少次沉浮坎坷,命运悬于一线之际却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是因为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那是超乎政治伦理之上,鲜活在平常日用之间,本于生命,积极进取,追求成功的永恒精神。人生,就要有积极的心态,明确的目标,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来获取成功,这是天地自然社会赋予人类亘古不变的使命,也是儒家文化的根本精神、终极目标、整体主题。而这些,却是孔子给我们的启示。
一、要勤学善悟,学以致用
读完《论语》之后,脑子里都是中国伦理道德和我们民族传统的文化思想,但整篇文章下来,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孔子关于学习方面的论述。孔子很重视学习态度,强调要终身“好学不厌”,提倡“不耻下问”的精神。“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人”当然不会都是强于自己的人。只要有“善者”,就要“从之”,对于“不善者”要引以为戒,改正自己也有的缺点。这里指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虚心向别人学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像我们工作时间短的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学习首先要勤奋,其次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爱因斯坦有个著名的成功公式:“勤奋努力+正确方法+讲究效率=成功”。其中把勤奋看成是首要因素,说明要取得任何方面的成功,都必须具备勤奋精神。勤奋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方法,就是要勤学、勤记、勤思,“温故而知新”。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学”是“思”的基础,“思”要在“学”中进行,二者相辅相成。一个人要增长知识和才干,就必须认真读书和思考,两者不可废,要养成经常思考问题和总结自己的习惯。通过自身的知识储备,形成自己有理有据的判断,那就是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定期对自己所感所悟进行梳理和提炼,不断温故旧学、收获新知。能“悟”,才能有所提高,才能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事半功倍;得“悟”就会豁然开朗,对新问题有新的办法,而不是束手无策。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但重点在于“学以致用”。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也就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在于“举一反三”地灵活运用知识。
二 、爱人犹如爱己 ,敬人犹如敬己。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意思是指在家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则谦恭有礼,对人如兄弟一般,谨慎而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即在家要孝敬父母,在外要团结友爱,有爱心,以贤德的人为榜样,不断激励自己,努力实践,完善自己的道德修养。现代人一般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关爱,得到他人的尊重,但为什么自己付出了什么,却很少去思考。有的人唯我至上,目空一切,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有的人出口就脏话粗话,不管他人接受不接受。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如果自己心中没有了别人,就难得到别人的尊重,特别是生活中诸多不如意的人,忧患多于欢乐的人,更不容易做到自尊自爱,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一颗真诚的心,真心赞扬他人,真心对待他人,真心接受他人的好意,要以德抱怨,以直抱怨,用论语精神指导我们的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真心对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市民,对所提出的问题要一一解答,为市民提供快捷服务、便利服务、微笑服务。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成书大约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三字经》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在和《百家姓》、《千字文》合称的“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被尊称为“经”。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今天学习《三字经》对于我们来说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即学知识之前必先学道理。反映在今天的学习中,成绩固然重要,德育教育更是重中之重。
《三字经》采用叙事和论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的历史典故,蕴涵了我国古代人伦道德的许多精华,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书。这本读物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的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物、道德,以及一些传说,广泛深动而又言简意赅。
《三字经》也启发了我们,当今家庭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很多青少年社会问题的出现都是家庭教育不良或不严而造成的,《三字经》中“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还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等都说明了为人父母为人师的责任和严格要求学生的重要性。另外,现在的独生子女有很多娇生惯养,以自我为中心,而《三字经》教导人们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书中说“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现在好多家长只看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如果我们能从小好好学习《三字经》,那么我们是否能更好地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
读了《三字经》,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了,进行中国经典文化的教育可以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弘扬正气,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工作生活之余,用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囫囵吞枣地看完了老舍的长篇小说《四世同堂》。这篇小说给我最直观的一点感受就是,那时,北平人生活及其艰难,几乎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再看看现在,祖国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两边对比,天壤之别。不由得心生感慨。平静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呀!国破家亡,国强民安。平日,这种话显得大而空,但以这篇小说为背景,再去回味这句话,的确就有了较深刻的感悟。
小说中的背景是二次世界大战, 日本侵略亚洲的中国主战场。在这场战争中,北平城貌似平静,没有硝烟和炮火,但是城外传来的隆隆炮声和空中飞过的轰炸机以及街上日渐增多的日本人,无不提醒着人们,这就是战争。日本人的战争,不单单是真枪实弹,烧杀抢掠,还要从经济上扼住中国人的咽喉——自印钞票流通,控制日常百货供应,尤其是粮食的供应。更要从文化上进行侵略和腐蚀——利用中国的文化为其侵略行径粉饰掩盖,严禁中国人有自己独立的思想,鼓励中国百姓吸食大烟。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催生了许多粉墨登场的小丑。以大赤包、冠晓荷为代表的一批巴结献媚日本人,出卖灵魂的无耻之徒,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地陷害百姓,大把捞钱,为自己赢得了短暂的权利、金钱和平静的生活。这种看似荣华富贵的生活如同开在腐烂尸体上的花朵,貌似艳丽无比,实则臭气熏天,让人掩鼻,令正直的中国人唯避之而不及。假洋人丁约翰盲目崇拜欧美,不关心国事,不同情百姓,一味追求自己狭隘的幸福和所谓上等人的生活。还有蓝东阳、招弟、胖菊子等一帮丑恶嘴脸的下流人,为了嗟来之食,宁肯抛弃做人的最起码尊严,跪地匍匐在侵略者前面,甘心做民族的罪人、败类。
但是,更多的北平人在侵略来临的时候,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共度难关。小羊圈胡同的李四爷是一个慷慨,有侠肝义胆心肠的人物。街坊邻居,无论谁家缺吃少穿或遇到了过不去的坎儿,他只要有点能力,都一定要出手相助。瑞全代表有知识、有头脑、有能力的青年,毅然抛弃了温馨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抗日的道路。钱默吟老先生在经历了家破人亡的家庭变故后,由一个只钻学问,不问政治的老学究,决然地投入到了抗日的地下斗争中,成为一个活跃在敌人皮子底下的抗日分子。瑞宣代表性格懦弱,委曲求全的一部分人,在经历了父亲、女儿无辜死亡,自己入狱的大劫之后,由一个温文尔雅的不抵抗分子转变为一个抵抗侵略的隐形斗士。
通过形形色色人物命运的描写,揭示了百姓、战士、汉奸不同的人生道路和命运,也明确地昭示世人——有侵略就有反抗,中华民族是坚强不屈的民族。文中释放出的信息是:短腿小鬼(文中语)可不管你是否是它的一条狗,只要它认为你可疑,不值得信任或没有利用的价值了,旋即投狱、折磨、杀死,没有丝毫的理由。这就是日本人的强盗逻辑!这就是这个民族嗜血成性的侵略本性!只有我们自己手握武器,充满胆量,狠狠地痛击它,它才能乖乖地缩回乌龟头,在它的小岛上蛰伏不动。
思绪从文章转回现实,当今社会,吃的穿的应有尽有,孩子有学上,大人有工做,休闲娱乐更是花样繁多。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快乐。但是,一旦发生战争,眼前所有的秩序将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是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防那个曾经在我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至今仍然在蠢蠢欲动、伺机复出的强盗。只有我们国家强大了,民族强大了,才能镇伏它,让它永远做着它的黄粱美梦,不复苏醒。
今天,我买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这本书内容十分精彩。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安妮。安妮是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小女孩。她虽然长得不漂亮,但她顽皮又倔强还不拘小节,做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我一下子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的故事。故事内容大概讲的是:在爱德华王子岛上,有一对老兄妹,一个叫马修,一个叫马利亚。他们俩一起生活在大森林里,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马修和马利亚都已经很老了,干不动活了,便想收养一个小男孩帮自己干干活。可谁知,鬼使神差,他们却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名叫安妮。安妮活泼可爱,好动,不拘小节,还有一点点的任性与倔强。她有一头棕色的头发,两颊上布满了雀斑。只有一双大眼睛,给整个身体增添了一丝活泼。安妮有着夸张的言辞和丰富的想象,任何事物在安妮的眼里,都显得妙趣横生,她还为此干出了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比如有一次,可爱的安妮竟然把药粉当成了调料洒在了为招待老师而做的蛋糕上,引得大家哭笑不得。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让马修兄妹,深深地喜欢上了安妮。在马修兄妹的细心培养下,小安妮学业有成,竟然可以用奖学金去上她梦寐以求的大学。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正在这时马修去世了,马利亚又生了病,安妮为了照顾年老体弱的马利亚,竟然放弃了上大学机会,留在绿山墙当一名教师,陪她深爱的马利亚生活。
作者清新细腻的表现手法,使我深深着迷,更使我一开始读,就舍不得放下这本书。我同情安妮的遭遇,但也敬佩她能在逆境中顽强的生长,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以乐观的生活态度,一步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安妮用她的真诚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使大家都像她一样乐观向上。
我与安妮的生活情况距之千里。我是一个在蜜罐里成长起来的女孩,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家庭条件也不错,而安妮只是一个孤儿,什么也没有,但她的恒心与乐观积极地生活态度,是我所不能及的。我一定要向安妮学习,成为一个乐观积极,人人喜欢的女孩!
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早在高中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面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己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己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不过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朋友也是要记住的,在记忆被冲淡以前,我们需要永铭记。”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青春过,迷惘过,也拼搏过,梦想过,即使最后失败了,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经历一个又一个冲破疑惑完成梦想的过程的吗?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友情是光明的象征,是正义的象征,它往往能够创造奇迹。的确,当年伯牙遇上子期,才足以让《高山流水》流传千古。蔺相如和廉颇互帮互助,才不使赵国收到入侵。卓文君为了司马相如,别豪门赴街市,当炉卖酒不言贫富;是啊,我们纵然可以得到数不清的财富,却无法得到数不清的友情。友情不能拿去挥霍攀比,却往往比金钱更重要,一个人可以贫困一生,但却不能没有朋友,朋友可以在你悲伤时带来安慰,在你沮丧时带来动力。没有朋友,就如同一只雄鹰没有了双翼,永远无法飞翔。友情不能强加给一个人,只能把它说做是一种缘,它能架起一座桥,把那些志趣相投的人的心相通,让他们萍水相逢,一个真正的朋友,能做到在患难前不离不弃,在利益前岿然不动,这就叫真正的友情。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玛瑞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尤其是主人公安妮令我难忘。
安妮坚强乐观,虽然她从小失去了父母,之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她爱幻想,乐观面对生活。在之后的学习中,也是那么的积极向上,渴望获得知识,勇于竞争和拼搏,最后还考上了大学。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
安妮对亲人,朋友,同学,老师,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热忱的心。在好朋友戴安娜的妹妹米尼生病时,她大显身手救了米尼;在马修去世而玛瑞拉的眼睛又不好时,她放弃了学业,做了老师,以便照顾玛瑞拉。
安妮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有些似乎很难达到,但安妮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些梦想一个个地成为了现实。安妮的乐观、安妮的坚强、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安妮努力实现梦想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微笑着迎接每一次挑战,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最近,我们都在学习国学。我也读了一本书名叫《国学经典》。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由得发出一些感叹。
这本书分为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两个部分。
第一单元主要讲的是节俭。“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这句话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在总结唐朝由盛世走向衰败的历史教训时写下的警世名言。意思是:历观前代王朝和古老的家风,往往勤俭节约意味着成功,奢侈浮夸意味着失败。是呀,这句话用于我们现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当我把第一单元读完时,我想到了我在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有一次,我在洗碗时,把水开得很大,妈妈看见了,提醒我说:“把水开小一点吧,一吨水可要好几块钱呢!”爸爸也在一旁也说:“节约钱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要节约水资源。”我听了,惭愧不已,连忙关小了自来水。节约是一种良好的习惯,它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用心,我们就会想出节约的好办法。你瞧,这是我和姐姐想出来的:1、将用剩的小块肥皂收集起来,做成了大块肥皂。2、把雨水收集起来,用来浇花。3、把没有用完的作业本合订在一起,做成了一个新本子。4、把洗完脸的水用来冲马桶。怎么样?这些节约的办法你用过吗?如果没有,那就从现在开始行动吧!
第二单元主要讲的是强自信。“天地之性,人为贵。”这句话选自于,《孝经。圣治章》。意思是: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都一样的得到天地之气成形,禀天地之道成性。但只有人最为尊贵。这句话说得多么好呀!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自己的特长,只是有很多人自己没有发挥出来罢了。我就把自己的优点和特长发挥出来了:1、我把字写得很好。2、我的作文常被老师称赞。3、我的舞蹈跳得很不错哦,还获得了证书。4、我很守时,上学,集会从不迟到。瞧!我的优点和特长很多吧!相信你也一定有很多优点和特长,赶紧发挥出来吧!
第三单元主要讲的是智慧。“知者创物”。这是《周礼。冬官。考工记》中的一句话,意思是:由有智慧的人设计发明。用智慧来解决问题的人也很多,下面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贺龙同志在紧要关头让战士们扔掉草帽,使敌军自相残杀。包公运用智慧,使用了计谋,从毛驴身上找到突破口,巧妙地破了案。还有许多的例子……就不一一说明了。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之柱和心灵家园。国学是中华文化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诵读国学,品悟中华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涵养民族修为,承继民族智慧,造就具有中华气韵和民族气质的现代中国人,是我们共同的使命。
这本书在日本的地位和评价极高,还被被翻拍成了电影作品,但触摸着书本的感觉却是另一种感动。读村上春树的书总让人觉得实在解读自己,倾听自己心灵的回声,这很容易就会让我们产生共鸣。
成长是永远咀嚼不尽的话题。这之中对恋爱中的喜悦、甜蜜、忧伤和迷乱,对一切装模作样的言行举止的不满和嘲笑,对难以和外面世界沟通而感到茫然无措。而这部小说围绕的就是一种年轻时期的恋爱经历,这种经历寂寞孤独的时候却不乏一丝平缓舒雅的心有灵犀。主人公渡边所经历的与两个女孩子的感情纠葛,在恋爱时期的男女心里都会产生共鸣,而除去恋爱的苦恼与甜蜜,年轻的离经叛道、年轻的奇异哲理、甚至在成长过程中的反思与联想,这些都是村上春树通过男主人公向我诉说的。我甚至能看到渡边面对直子时的迷惘与痛苦,和绿子在一起时难以抵制的她的直白和直率时的苦闷。
对于我而言,这不只是一部恋爱小说,它所向我表述的青春的一起一举一动都是引导式的飓风。
除去书中的故事情节,它很多语句段落都让我动容。《挪威的森林》中有很多对情调、韵味和气氛的出神入化的描写,例如“风并不大,却在从我身旁吹过时留下了鲜明的不可思议的话轨迹。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夏夜已经有些深了。”只是写风而已,却把这一丝丝的夏风都写得带了轨迹,似乎我就站在渡边君的身边,同他一起感受渐深的夏夜里萤火虫御风飞舞过后的一点小氛围,这种细腻的描写就是这本书的大基调,到处都是对美感与对生活细节的享受。
书采用的是倒叙的叙事方式,当渡边37岁坐在风机上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的时候,往事真的像潮水一样涌回来,它把这个男人的心浸在苦涩的潮水里,那些年轻时候被埋在心底的迷惘与刻意忘记都像冗杂却易碎的泡沫一样浮上水面,这就是成长和青春要付出的代价——哪怕过了再久再绵长的岁月,只要一幅画、一棵树、哪怕是一粒沙子都会掀起记忆的惊涛骇浪。
总想着,再过一段时间,等我再成长一些的时候,再读一遍这本书,总会有更多的收获。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走进自己的房间,那一阵阵浓浓的墨香流入心房,看到自己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自豪感油然而生,书架下,拿起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细细品味……
这是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中的一部,这本书以幽默风趣的语言,丰富而广阔的知识,激动人心的故事情节,构成这本科幻小说的灵魂,翻开它带给人全新的体验与情感 ,我从来没有为一本书激动,为一本书伤心流泪,为一本书可以吃饭睡觉都捧在手。
偶然一次在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其中竟然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沉稳的麦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学家巴加内尔、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老水手们,他们都乘坐着“邓肯”号,走向了营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一路上的经历充满着荆棘与危险,一个个困难,一道道阻碍,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每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况中,我的心心总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让人提心吊胆,但这群勇敢地人总能化险为夷,不畏不惧,与困难正面交锋,就像是长跑,当你跑到精疲力尽时,你有点失望地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多漫长的路,你想到的是退缩而不是先前自信满满的样子,此时,在你后面的人却同样带着疲倦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经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是得知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合上书本,再次回忆着那一幕幕的惊险与刺激,也让我学会在艰难中勇敢坚强,为了目标不屈不挠。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我的生日,也是我们全中国最骄傲的日子——国庆节。
一大早,妈妈就带我去街上感受一下国庆**周年的气氛。一到大街上,人山人海,汽车、自行车、电瓶车、卡车„„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来来往往,把大街小巷装点的犹如一片五彩缤纷的海洋。而且,无论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甚至连自己的座驾也插上了一面五星红旗。车子一开动,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显得格外壮观。
快看,旁边一排排商店的门前也插着一面面鲜艳的五星红旗,一阵风吹来,无数面红旗在风的“伴奏”下随风飘扬,多么辉煌、自豪呀!路边的广告牌上,都挂着许多庆国成立60周年的祝福语,好像在激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祖国。
大街上,人们喜笑颜开,穿着节日的盛装,把城市装扮得五彩缤纷,“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听着嘹亮的歌声,我心里突然有一种严肃的感觉,我想:“我们至今能过上美好的生活,都是用那些爱国的革命烈士的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好时光。一定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用自己优异的成绩为祖国争一点光,争一口气。
今天我感受到了做为一名中国儿童是多么幸福和自豪呀!愿祖国的明天更加强大,更加辉煌。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它的作者是美国的路易莎·奥尔科特。小说以19世纪末期的美国家庭生活为题材,生动的描述了马奇一家四姐妹从懵懂少女变成小妇人的成长经历。
《小妇人》中描写的故事围绕家庭生活展开,给读者讲述了生活中平凡的小事,我们能从其中找到最真实的自己。文中,有一件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马奇先生从军队寄来了信,在艰辛的岁月里,几乎每封书信都会勾起人们的伤感。而马奇这封信中却很少提到困苦、危险、想、思乡,这是一封充满了希望、喜悦的书信,很多内容是对军队生活的描述,只有信末,写信人才将自己对家中女儿们的爱与关怀寄托于文字之中。从信中可以看出马奇先生是一个乐观向上、不怕困难的人,他很想念女儿和妻子,他爱女儿也爱家,只字未提自己的困苦,把关爱充分的表现出来,父亲的信给了孩子们很大的鼓励,让他们能成功的认识到自己的价值。
有一段时间,大姐玛格丽特去安妮·莫法特家中参加了两个礼拜的游乐,其中有舞会,回来后,她变成了爱慕虚荣的女孩。文中有这么一段话“只要这种喜欢不变成一种癖好,引导你去做愚蠢或不害臊的事,那么这样的心态就十分正常,玛格丽特,你要学着去认识,去珍视那些值得拥有的赞美,更要在美貌之外,凭借娴熟质朴的德行去赢取赞美。”引导我们不去追求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去寻找心灵的真善美,女孩子喜欢精致漂亮的东西可以,但是不能一味的追求这种无用的东西,要做好本质的自己。
在文章最后,除了贝斯的去世,所有人都拥有了美满的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天伦之爱让我深受感动,她的脸庞上、声音里洋溢着慈母的关爱和谦逊。
“哦!我的孩子们,无论这一生有多长,但愿你们能永远的如此幸福快乐。”小说的结局很美好。一家十二个人其乐融融的在一起,永远快乐。这四个女孩是世间所有少女的缩影,从他们身上,我们既能看到情窦初开的少女对美好爱情的执着追求,也能感受到纤弱少女为理想而努力奋斗的的坚韧。同时,我们还能看到她们身上绽放出来真善美的光辉,并被她们所具备的善良、忠诚、无私、勇敢等诸多优良品质所感染。《小妇人》时时奏响着人间真善美的旋律。
读完,心里留下点点的回味:一片土地—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挣扎轮回、错综的性、情关系和因此衍生的家族;最难记得的是不同的音译人名和同一名字下不同的人…
对拉美史没有什么概念,也不知深层代表着什么,所以也没有读出拉美的味道。故事本身没有太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读完后对人物关系的理顺越品越有味道,家族和马孔多生、住、坏、灭越品越有味道。
乌尔苏拉,家族“生”“住”的,第一代开创者,除了给下一代以生命外最伟大的任务便是创造了家族物质基础与精神传统,但对不能把握的事也显出了家族卫道者的无力,最讽刺的是再乌尔苏拉人生的最后却被后代们涂鸦式的玩弄了两年。她尽责的爱着每个子孙,创造了家族的小生意,盖起了家族的大房子,布置了房子的一切,全力维系着家庭的血脉;在不损坏家族荣誉的情况下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坚持着生活习惯,就在阿尔卡蒂奥自由派独裁当道时也坚持弥撒等;她致死保护着陌生人的金币坚持着信誉。生命将近时,她随盲,却仍努力的去为子孙牺牲奉献着,在被后代涂鸦的玩弄了两年后,生命在回光返照似的再次努力后结束,并致死保护着家族的荣誉—没有因困窘说出金币的下落,最后以回到婴儿大小的死亡方式死亡,也值得人深思的。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周游世界,却带回了放荡与混乱;一个想夺取自由,却得到延绵的战火与无尽的迷失。
庇拉尔·特尔内拉这个为家族诞生了第三代子嗣的女人,却是家族“坏”的开始,她不羁的笑声、理不清的性关系、身上烟味、纸牌算命…都是被乌苏拉尔拒之门外的原因,但她却孕育了家族的第三代的生命,却也见证了第三代的横死。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知身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险些酿成母子不伦,此外,阿尔卡蒂奥还是一个在自由派下彻底的残忍独裁者,后死于保守派下;第二个儿子,知其为母的儿子奥蕾莉亚诺。何塞又一次出现了姑侄不伦的苗头,横死于乱军中;好在两次不伦都被拒绝,不然家族的灭亡会来的更早些。
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真正的“灭”始于费尔南达,这个生活在父母给予的世界的女人,在掌控了家族的生活后,便将家族拖入了无尽的深渊。相对于乌尔苏拉,她没有给子女任何自由,她设计并安排着子女的一切,却收获了最恶毒的结果。而,佩特拉·科特斯—奥雷里亚诺第二之情妇这个乌尔苏拉式的人物,却被命运拒于家族之外,以“令人不解”的方式供养这家族,但也没有组织家族的幻灭。费尔南达的子女没有任何自己的追求,知识她幻灭家族中的工具,梅梅的儿子与乌尔苏拉。阿玛兰妲(这个名字基本代表了这个人的命运,返回马孔多的开始,她便如乌尔苏拉似的要重振家族与马孔多,但接下来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阿玛兰妲,完成了对爱情的追求,只不过致死,她也不知道那是“不伦”的爱情)最终在不伦之爱中结束了家族…
近几日阅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作者塑造的绅士福克先生的形象是一个富有正义感、意志坚定、同情弱者的人,作者对地理、航海知识与对生活的热爱体现在字里行间,激发了阅读者的想像力,我觉得读起来很有带入感,引人入胜,感叹经典就是经典的同时,同时想起了前多少年阅读过他的另一作品《海底两万里》。这部作品里的尼摩船长与福克有同样的精神风貌,这样的作品在不同的年龄段、不同时期阅读都有不同的感受,作者对科学知识的敏锐认知和对未来的大胆想像,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实现了很多吧!太佩服了!像潜水艇不是已经实现了吗?很神奇的想像力,可以激发多少人对自然科学的热爱与向往。一个有趣的人,难怪作品会被翻译成各种语言流传,被世界各地的人们所热爱和感动。
一个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人,作品主人公福克的自制能力像钟表一样机械,但他对艾娥达夫人施以援手时的果敢,我觉得这样一个自律得近乎冰冷的人是一个内心温柔的人,当然因为这一举动而后收获了爱情。旅途中他使用各种交通工具,高价买大象的那一段果断而又温暖,因为最后他以丝毫不夸张的方式把这头大象送给了向导,一路送他们到达乘车点的一名当地人,充分体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同情弱者的品质。对有些人可能会是付给应得的酬劳而已,也足以表达感谢!
福克先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虽然开始我觉得他没有欣赏沿途的风景,而是马不停蹄的赶路,实现这个目标是否有些单调,可是读完这个作品,我改变了这个看法,他是幸福的,因为有了自律的品格,才有了后来的结果,而且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战胜困难的过程,与这个过程中参与进来的人们的相处,无一不丰富了他的旅途生活。今天得空把这一点点感受写下来,算是一个读后感吧!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这本书写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有让人喜欢和不喜欢的一面。有了书店老板,才有了岛上书店,才会给小岛带来更多的生机。有了伊斯梅的那本书,最后支付了书店老板的手术费用,有了可以继续生活的希望。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人的一生,都是要经历一些人和一些事的。总有一些人悄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总有一些选择很快改变了我们的轨迹。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