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少年闰土》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精选35篇)
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 --余华
我喜欢看书,但是却很少能从头到尾的看完一本书,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在于了解书中的含义,从书中收获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有用心去感悟,深入思考过,才能算真正读过一本书。很可惜,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找不到一个兴趣点,就是因为找不到共鸣点,以至于很多书看到一半我就弃书了。
但是,《活着》这本书却是能让我完整看完的为数不多的书籍中的其中一本。《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本书主要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不对抓去做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不幸女儿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本书运用第一人称,以主人公福贵的口吻,从讲述“一个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的角度,表现原先难以表述的对人及时代的认识。在我看过所有的书籍中,《活着》的视觉是我最叹为观止的。在作者余华看来,幸存是他人眼中的自己,活着是自己心中的自己。因此,才由第一人称叙述交代老者福贵,再由第三人称福贵转而成为第一视觉讲述这个沉重的故事,也只有第一人称才能更完美地表达活着的沉重。
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余华笔下的福贵告诉我,人是可以背负着残酷的真实,活着。
父亲死了,母亲死了,有庆(儿子)死了,凤霞(女儿)死了,家珍(妻子)死了,二喜(女婿)死了,苦根(外孙)死了……这,就是主人公福贵的悲剧的下一幕,接连遭遇了七位亲人的离去。难以想象,他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捧着一把一把的黄土,将亲人掩埋。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个人,居然还有勇气,继续走人生路,继续活着。但是,最后一无所有的他却依旧坚强地活着,坦然面对生活,这就是福贵,这就是活着。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所有这一切,都指向了“忍耐”二字,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活着,其实真的很好!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或许在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为之努力过。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
福贵的一生告诫我:
虽然艰难,那又怎样;
路途遥远,别被打倒。
活着,好好活着……
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着实让我感动。作者让我们感受到的是柳树林里那些让人羡慕的田园风光。《柳林风声》是一个童话故事,里面讲述了一群动物小伙伴之间发生的趣事。动物伙伴们快乐的生活在大森林中,有憨厚的鼹鼠,聪明的河鼠,善解人意的獾先生,还有‘富二代’的蟾蜍……
《柳林风声》主要是讲述了柳树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柳树林中老练的獾,他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树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本性敦厚、善良的水老鼠他愿意与朋友分享他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且肯动脑筋的家伙,他总是悄悄的为大伙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傲慢的蟾蜍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了。最后,在他的三个好朋友帮助下他把家产夺了回来。从此,蟾蜍也不再挥霍浪费,且骄傲自大了,而是变得十分谦逊。
这四只动物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蟾蜍。他是一个生活优裕、热情好客的绅士,但也有贪慕虚荣、夸夸其谈、贪玩的毛病。因为有这些毛病,他离开了祖传的蟾宫,去旅游。因迷恋车他被误认为偷车贼,又因为天生喜欢夸夸其谈,结果得罪了警察,被糊涂的法官判了重刑,坐牢。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改正了缺点,重新回到了蟾宫。
老獾在我心中印象也很深。他是一位沉着、冷静、可信的朋友。同时他也乐于助人,千方百计,费尽心思地帮助蟾蜍改掉夸夸其谈和贪玩的毛病;并出谋划策,和鼹鼠、河鼠一起帮助蟾蜍夺回家园。
《柳林风声》带给我们的是心灵的震撼,它告诫人们,社会是个大家庭,人与人相处应该懂得互相关心,互相体谅,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每到秋季,桂花树上就会长出一朵又一朵花,花香四溢,飘到远方,飘进人们的心里,在心里慢慢发芽,然后长出一颗爱的桂花树。
一颗迎风怒放的桂花树浑身沐浴在熊熊烈火之中,原本碧绿如玉的绿叶在一瞬间蜷缩化为灰烬,随风飘散。火焰将空气灼热,一个瘦弱的小女孩提着一桶水,奋不顾身地奔向桂花树。
曹文轩的《桂花雨》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围绕着一颗桂花树所展开的故事,村子里的小孩都说不出原因的远离她,村子里的大人更是把她视作不祥之物,但是她并没有因此心生怨恨,依然保持着心中的善良。这一切都是因为外婆的善良和自爱感染了她,村子里的人将嫌弃和鄙夷的目光投向她们的时候,外婆也不去和别人争辩,只是用心地爱着她。在村子里长腿二灵的待遇和她是相同的——都不能摇桂花树。但长腿二灵却是一心想的是烧毁桂花树,但她看见桂花树着火时却用尽全力去灭火。
在一个被所有人无缘无故地针对嫌弃的环境生活,却不心生怨恨,这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的。我想,大多数人会像长腿二灵一样,选择报复。但是婉灵却没有,她不仅没有心生怨恨,让自己的内心充满的善良,并且在她看见桂花树着火时奋不顾身地灭火。
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灵,这很简单,但在当今社会却是十分困难。因为善良的人总是寸步难行,社会里充满了很多负面的东西,这让拥有善良之心的人越来越少,人们更加在意的是自己的利益。
如果人人都拥有一颗善良自爱的心,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和遗憾,会有很多美好的结局。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拥有一颗善良自爱坚强的心,所以,让我们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吧。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在哈利小的时分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幸运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痕,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爸爸妈妈被杀了,不幸的哈利没有一个完好的家。他住在他仅有的亲人阿姨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凄惨的幼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普通的终身开端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知道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爸爸妈妈、哈利最怨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溢爱又充溢恶的国际里哈利度过了终身。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爸爸妈妈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赞赏:哈利是一个多么英勇﹑决断的人,自己和两个同伴抵挡一个法力高明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号),伏地魔有许多食死徒为他效能,有些现已年岁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仍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分却勇于与他战役,六年级的时分与伏地魔面临面地战役,那时尽管他现已长大了,但是论法力仍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分,他和他的两个同伴一同在外面没有上学,寻觅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分由于寻觅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诉苦,就会越觉得苦楚,不如英勇地去面临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垂直的路,但是,有曲折,才有雄壮,正如溪水有阻止,有不平,才有歌声!
初遇《古典之殇》这本书时,看着封面上“自然美学”“心灵美学”等字样,我只是不屑地耸了耸肩。按照我的经验,这种什么什么美学的文章通常空洞乏味,是我鲜少涉足的高大上领域。随意地翻开,扉页上突兀地写着“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流逝的美”,仿佛一瞬间受了蛊惑,不由自主地读了下去。只是读了序言,便再也放不下这本书。自顾自地陷入一种惋惜与留恋交织的复杂情绪中,我不是一个文青,却感觉到某种纯粹的东西即将消逝的恐怖气息。我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老家。记起小时候,在院外的石子路上踢踏踢踏地疯跑,在小河边折下一串串狗尾巴草,蹲在墙角逗弄石缝间的小昆虫的日子。原来我也曾离自然这么近,或者说,离纯粹那么近。然而这些都不在了,不记得是哪一年回去时,旧屋拆作新楼,石子路铺作水泥地,道旁鲜见摇曳的狗尾巴草,没有一方墙角容得下我的身影。哦,原来这就叫做消逝。那个我所熟稔的老家,我所牵挂的故乡,早已无踪,我在想待我们长大了,该如何寄托我们的乡愁?是寄托于那个早已消逝的回忆中的完美恬静的故乡,还是寄托于那个逐步开发成型的陌生冰冷的城市?莫名陷入了回忆与思考中,这么早就回忆了,或许是正因“无数事物只剩下背影,成了往事和收藏”,我们不得不坚信“伤逝提前降临了”而我们的回忆,但是是“对清晨的怀念”。怎样叫我不害怕?我怕,我怕遗忘,我怕那些完美被时刻冲刷消散,我怕自己变成冰冷的现代人。
“现代人过早地进入了心灵黄昏。”能怪谁?这是这个时代的宿命。想想越来越少见的流萤吧,它们曾影影绰绰的陪伴多少儿童的夏夜;想想日渐停滞的流水吧,它们曾是那样的奔腾不息,让孔子感叹“逝者如斯夫”;想想被迫噤声的小虫儿们吧,它们曾在每个夜晚不甘寂寞地吟唱。城市夜晚刺目的灯光使萤火虫们黯然失色,城市的快速发展占去了无数条河流,城市的喧闹惊跑了一群群自由的歌者。或许我们无法遏制时代飞速前进的脚步,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纯粹的完美在眼前消逝?不,不能。古典之殇,本就是人类之殇。应对那些原配文化的消亡,我们怎能袖手旁观?王开岭先生心痛地发现这些可怕的消逝,于是带领我们回忆完美,应对现实。为的就是让那些仍旧一心想发展,想勇往直前的人们,冷静下来,别忘了为何要出发。不仅仅是自然的美在消逝,许多生活中看似琐碎的细节之美,也逐渐湮没于时代的快速发展中。猛然发现自己早已违背了许多美的生活的规律。我从未体验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鲜少听见鸡鸣,更别提由鸡鸣唤醒一天的生活了。如今的孩子听见的鸡鸣,更多的是动画片中经过电子处理的所谓“机”鸣,有几人了解鸡鸣真正的用途?又有几人真正体验过“伴虫入眠,闻鸡起寝”的生活?童稚时期耳熟能详的《三字经》所言:“犬守夜,鸡司晨,蚕吐丝,蜂酿蜜。”万物各司其职,不逾矩不越位。可时代的发展渐渐剥夺了鸡的本职工作,人工白昼把鸡刺激得心神不宁,正如王开岭先生所言:真是生物钟灾难。纯粹的自然生活规律被打破了,人们违背了天地之序,人们无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前进,而是顺着自然的时刻规律纯粹地生活。于是我很好奇。
为什么大人们不想想自己的小时候:他们也以前历过无拘无束的童年游戏,他们也曾顾虑过那些被长辈们一本正经地强调过的,看似荒谬但十分可爱的美丽禁忌,他们也曾在放学路上和小伙伴们走过一个个拐角,穿过一道道老巷,叽叽喳喳,兴高采烈,他们也曾在父母不在身边时被左邻右舍或街坊们默默关怀,不用担心什么绑架、失联等安全问题。他们比我们幸运得多。但是如今他们为什么要把世界变成完全陌生的样貌,为什么任由时代的自由发展,却偏偏剥夺了我们享受他们以前享受的纯粹童年的权利。这不公平。他们忘记了美,也剥夺了美。说到底,还是这个时代变了,不再纯粹。社会上充斥着各种负面新闻,这天那里一件食品安全,明天那儿一桩丑闻。负能量真的很多,不胜枚举,我也不敢枚举。旁的不说,仅一个食品安全,便能衍生出诸多话题,人心惶惶,应对一桌的佳肴也没了胃口,谁知道这些菜是怎样来的?谁又能把每一天过得知根知底?不得不说,我们已经习惯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因我们每一天都过得如履薄冰,险象丛生,来不及担惊受怕。更可怕的是,人们习惯于接收负面新闻,甚至乐于听取这些听上去离奇、诡异、近乎变态的新闻。我们的时代,早已不再简单,不再纯粹。纯粹变成了一种稀有的品质。我不敢再多想这个时代的疾病。我从刚开始正因感觉到某种纯粹的东西即将消逝的恐惧,慢慢地转变为身处一个有些病态的时代而恐惧。但我很庆幸,能够在还未被蒙蔽前看清这个世界的缺点,同时对过去的纯粹之美有所了解。
我很庆幸我早早的读了这本书。我们还能继续忽视古典之殇么?我们还能继续麻木地看着时代在病态的道路上策马奔腾么?不仅仅是诗词中反反复复提到的美在消逝,先人们津津乐道的美在消逝,童年时耿耿于怀的美在消逝,更多的是纯粹的生活态度在消逝,纯粹的文化品格在消逝,纯粹的人性在消逝。多么可怕,多么悲壮。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还来得及补救么?快快修复记忆吧,恢复自然原本纯粹的样貌,恢复生活原本纯粹的样貌,恢复人类原本纯粹的样貌。
纯粹是可敬的。跟随《古典之殇》,向纯粹致敬。
初看《少年闰土》这个题目时我并不太在意,一看作者,嘿!鲁迅写的,大作家耶!读读看吧,说不定还不错哩!几遍翻看之后,我嘟嚷着说:“什么嘛,不就是写人文章么?”过了几天老师正好用这一篇文章上了一堂公开课,这一课时我重新认识了这个少年----闰土。
少年时的闰土和鲁迅因为一次祭祀而相逢。那时的闰土见人很怕羞可是对于鲁迅却十分大方。闰土给鲁迅讲述了许多鲁迅在院外的新鲜事儿:什么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潮汛看鱼,一件件稀奇的事儿。在鲁迅心中闰土的心里仿佛有着无穷无尽的好玩的有趣的稀奇古怪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却是鲁迅他们所不知道的也不会知道的。
《少年闰土》看似是写出少年时的闰土见识多广,活泼开朗,机智勇敢,健康,也写出了像鲁迅以及一些城市里的的少爷,小姐们的孤独。可以想象,当闰土站在海边脚下踏着清亮的海水时,鲁迅他们是否又坐在椅子上吟诵古文;当闰土“咯吱咯吱”地踩着雪去捕鸟时,鲁迅他们是又在受到长辈们的批评,还是在听着父母的警告;当闰土手持胡叉深夜里还在捍卫农田时,鲁迅他们是否刚刚写完作业想要放松一下却又被家长们赶小鸭似的赶回家?鲁迅他们不知晓的一些趣闻,闰土在海边时早已享尽,鲁迅他们都一样的只能看见也只能享受院中里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设友公社文章阅读
只有四角的天空,鲁迅他们就如同井底之蛙,笼中之鸟一般总是不能够逃出枯井,挣脱铁笼,也总是不能够去外面的世界闯上一番,去和世界去和自然接触一次。在鲁迅的那个时代,城市的孩子都是如此,如今呢,也越发的都成这样了。我们也知道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外面的世界是复杂的,可是亲爱的家长们可否放放手让我们多感受感受自然,让我们沉在泥土之中,心却浮在云雾之端,我也知道家长是为了我们好,不想让我们吃苦,可是只有尝到了苦头才能成长呀!嘿!家长们让我们去大自然中成长吧!在自然中品味生活之道,自然之理!
短暂的相识,纯真的情谊,浓浓的思念,永久的回忆。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少年闰土》,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闰土相识了,闰土向我讲起自己在海边的经历,让“我”很是钦佩,可是后来,闰土要回到自己的家乡去,我们两个难舍难分。“我”与闰土在以后的几次互相托带礼物中,彼此的友谊在这里得到延续。
读罢本文,我对鲁迅和闰土之间的美好情感深深感动。同时,鲁迅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闰土农村生活的向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文也明确的告诉我们:既要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要像闰土一样投身自然,获得更多的切身体验。在这篇文章中,多次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感受:“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充分写出了鲁迅的感慨。同样,也写出了我的心声。同学们整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每天只来往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生活天地如此狭小,与见多识广的闰土比起来,我们简直如井底之蛙。也许,当闰土正在雪地捕鸟时,而我却埋头无尽的作业中;也许,当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我却早已进入梦乡;也许,当闰土在海边看跳鱼时,应该和伙伴玩耍的我却有在舞文弄墨……由此可见,我们的生活是何等单调、乏味。文中鲁迅还写道,“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这些事鲁迅都不曾遇见,让他感到无比新鲜,但在闰土眼中,确实何等平常。所有这些趣事,都使鲁迅和闰土的情谊愈加深厚,并使他们不愿分离。
少年闰土,你聪明、纯真、朴实,给了少年鲁迅无数的知识和乐趣,我也要像你那样珍惜友情,亲身实践,投身自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迎接挑战。
中华民族有着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而自汉武帝以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一个有着合理内核,同时也有不少腐朽因素的一家学说定于一尊,自此而后,中国的思想被强制归于儒学,儒家学说中优秀因素得以发扬光大,但儒学中的腐朽方面也大行其道。
《吕氏春秋》出现于先秦诸子晚期,针对当时的诸子百家予兼收并蓄,保留了各家思想的合理内核,可以说是先秦诸子的集大成者。比如关于君臣关系、亲子关系方面,儒家主张忠与孝,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少有下对上的矫正和叛离,其实,想一想,这合理吗?现实吗?科学吗?儒家根本不讲科学不科学,完全是旧对新、老对少、君对臣、亲对子的一边倒,体现其腐朽、顽固的一面。咱们再看看《吕氏春秋》是怎么说的吧。“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有始览/第一》)在总体上坚持臣对君的服从,子对父的服从的情况下,又提出了要有个是非曲直,要有原则。什么原则呢?“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也就是说,你即使是君主也好,父母也好,都不能走极端,你把鸟巢毁坏,把鸟蛋都拿走,那凤凰不会再来,你把动物全部杀死而且把幼崽也一同杀死,那么麒麟就不可能来了,你竭泽而渔,水干了,湖枯了,那么神龟神龙就再也不存在了。你走极端,把老百姓的血汗都榨干了,那么老百姓就再也不是支持你、拥戴你了,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要坚持,“君虽尊,以白为黑,臣不能听;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
这是对于儒家思想的一个很好的矫正。引申一下,对于政府的政策或法令,也是一样,臣民(国民)也应采取同样的态度,政府虽强,以白为黑,民可以不服;官员虽尊,以黑为白,民有权不服从。这就把群众抵抗暴政提供了合法性的论证。当然,这也是始皇帝不喜欢吕不韦的原因啊。其实吕不韦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是个大学问家,《吕氏春秋》也是一部了不起的书。
今天我打开书柜,翻起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从书里看到了《女娲造人》这个故事,于是我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传说女娲也是人类的始祖,民间有些地区现在仍称她为祖姑娘,并经常去祭拜女娲。相传很早以前,天地之间只有女娲一个人。白天她面对着山川锦绣、鲜花经开的迷人景致,自娱自乐,飘然与名山秀水和万花丛中。可是到了黑天,她却双眉紧锁,独自一人感受着孤独与寂寞。她幻想着:要是能有一天,有好多人和自己一起观赏风景的话,哪怕是一人,该有多好啊!于是第二天,女娲就到小溪边,用黄泥一丝不苟地做起泥人儿,打算到了晚上和它说说话,好打发寂寞无趣的时光。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女娲刚做完了一个泥人,没想到那个泥人竟然朝女娲说:“妈妈!妈妈。”女娲被这喊声陶醉了,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欣慰的看着眼前的情景,一种成功的喜悦使女娲有升发了无穷的力量。她接着又埋下头捏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时间过得很快,女娲不知道捏了多少个泥人。她已经气喘吁吁,没有力气再捏泥人了。忽然一个新想法又掠过了她的头,女娲起身折了一根柳枝,沾满了泥浆,然后再甩了出去。天黑了,女娲筋疲力尽了,她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又看了看山坡上、溪水边站满了人,人山人海。女娲朝大家挥了挥手,然后,她把肩宽和肌肉健硕的人分做一部分,把他们叫做男人;把胸部比较丰满的人分做一部分,称她们为女人,并规定他们可以自由娶嫁,生儿育女。人类就这样一代一代繁衍了下来。我们长大了,记忆渐渐会被淡忘。儿时的玩、笑渐渐而被时间埋没了。可从不曾忘记的,却是这些让人沉浸于联想中的传说。女娲日夜兼劳,为了“人”这高贵而智慧的种类而付出着心血与汗水,使人感叹!
这些传统的文化在中国造就了不朽的回忆;这美丽而动人的情节锁住了我们的心;这些质朴而充满爱的故事,才是我们最值得珍贵,最值得留恋的啊!请保留着女娲的这种无私与伟大!女娲造就了人类,造就了这个繁衍生息的种类。这人类的母亲啊,又满载着多少的爱呀!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英国大学生约翰·维廉斯去塔斯马尼亚偶然看到袋狼捕捉和天鹅的珍贵场面,当他想照下这一宝贵情景时,却不小心把树枝碰断,将袋狼吓跑,可那只被他命名为“紫水晶”的黑天鹅从此便把他当成了救命恩人和自己的新任“丈夫”,和约翰·维廉斯一起担负起了抚养小天鹅的重担,当紫水晶发生意外后,约翰.维廉斯独自将小天鹅养大方才离开。
在《赶走针鼹》一章中在紫水晶遭遇针鼹的袭击时,约翰·维廉斯本想做个大自然的旁观者,但紫水晶的鸣叫好像在说:“只要我有一口气,就休想吃掉的孩子!”深深触动了约翰·维廉斯心灵的软处,约翰·维廉斯忍不住帮了紫水晶的忙,赶走了入侵者,黑天鹅为他的行动流下了晶莹的泪水。
在《与袋鼠发生冲突》一章中约翰·维廉斯被袋鼠踢昏了,紫水晶和它的孩子们克服对黑暗的恐惧,不断从河塘含水浇到约翰·维廉斯的脸上,及时唤醒他,争取了时间挽救了约翰·维廉斯的生命。而约翰·维廉斯的祖先把一只也叫紫水晶的黑天鹅的丈夫和即将出世的子女都用残忍的方式吃掉了,激发了黑天鹅报复心理,向世人展现了它恶毒的一面,最后将约翰·维廉斯的祖先活活折磨致死。
紫水晶那种强烈的母爱深深让我感动,再想想,紫水晶为了自己的孩子们能够生存下去,不顾一切的去和比自己强大的动物拼命,它为了自己的孩子们,可以不顾自己安危,是多么令人感动!
想想我们自己,生活中,总是觉得妈妈对自己太严格,再仔细想想,其实严格也是一种爱,一种与众不同的爱。这种爱有时在严格中表现出来,也有时在母亲对我们无微不至的照顾中体现出来。
《彼得·潘》主人公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他穿着用树叶和树浆做成的衣服,一张嘴的里面有珍珠般的小乳牙。——彼得。潘!
小说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教会了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迈克尔如何在空中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然后,她和她的弟弟们跟着彼得飞到了永无岛,历险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凶恶的海盗、漂亮的美人鱼。但是,达林太太很伤心,到最后,温迪还是选择长大,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作恶多端,他凶恶无比。因为彼得砍掉了他的右胳膊,所以,他用一个铁钩来杀人。小说中写道:一次,一个笨手笨脚的海盗不小心碰了一下他,就只听一声撕裂,一声惨叫,那个海盗的尸体便被踢到了一边。胡克却连嘴里的雪茄都没拿掉过。从这里我深刻地体会到海盗船长的残酷,没有人性。“战争”在不断地爆发着,海岛已无宁静之日。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彼得·潘却总能大显身手,化险为夷,想出巧计搭救出伙伴们。
彼得潘出生7天就讨厌长大而出逃,他和小仙子们住在一起,肯德辛公园是他们常玩的地方。但是,彼得却飞到了一个远离本土的岛上,带领着一帮遗失的孩子,住在地下的家里,与最坏的海盗詹姆斗争,与人鱼说笑,但是他们缺少一位母亲,所以彼得把达林太太的3个孩子诱惑到永无乡来,大女儿温迪成了小母亲,二儿子约翰与小儿子迈克尔也成了队伍的一员。数日后,3个孩子因为想家请求彼得送他们回家,其他的孩子也想跟着回到温迪的家,除了彼得。以后每年,温迪都会到永无乡去打扫游玩一星期,几年后,温迪长大了,她的孩子一代一代地被彼得接到永无乡,可彼得却还是那个满口乳牙的小男孩,一点也没变。
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彼得·潘,他非常勇敢,他经常独身一人与海盗厮杀,敢戏弄威风凛凛的野兽。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坚强地跟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也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暑假期间,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有英国女作家j.k.罗琳创作的魔幻现实主义系列小说《哈利波特》,有传递科学知识,点亮智慧人一辈子的《欢乐科学》,可让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冒险侦探类小说《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具好奇心很强的男孩子墨多多,事实上他的名字叫墨小侠。因为他的咨询题特别多,大伙儿都叫他咨询题多多或墨多多。他往常是一具一遇到难题就会胆怯的男孩子,可当他和小狗查理九世、扶幽、胡沙,尧婷婷一起去世界各地冒险的时候,他却逐渐成长为一具勇敢平复的孩子。
在书中,几个小伙伴与绅士狗 查理九世在一起患难与共,与敌人斗智斗勇。他们的每一段记忆中都有无数的谜团等你去解开。他们在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和惊险,可最后却总能化险为夷,可却让我为他们白担了很多心。有一次,他们在捕捉一条大鱼的时候,被海上的风暴卷到了一具别为人知的恐龙岛,在那儿他们遇到了有毒的巨型蚊子和蜘蛛,在逃亡的过程中又别慎掉入食草恐龙的墓坑。遭遇到了凶狠的埃及棘背龙。可在大伙儿的共同努力下,
他们终于在火山喷发之前,恐龙岛即将沉没之际,及时地离开了这恐惧的小岛我的心也随着他们的遭遇而起起降降,和他们一起开心,一起忧愁,一起恐怖,再一起欢乐每当我阅读《查理九世》这本书的时候,都会忍别住感叹:这群孩子们是多么的天真可爱,那只名叫查理九世的小狗又是多么的聪慧机智!从他们的记忆中我也知道了一具道理:人只要有坚决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别低头,别气馁,如此才会取得意想别到的收获。我也要学习他们这种在逆境中别畏难,迎难而上的精神,这算是我阅读《查理九世》最大的收获。
朋友们,假如你有时刻,也把《查理九世》寻来读读吧!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走向成功的捷径。所以,我爱书,爱这些为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导航的航标针。
书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历史了,书是人类最远久的朋友,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话说得可真好,我也爱读书,有时候常常读到深夜,但是,我却不觉得累,反而有一种收获感,我收获的是知识,收获的是快乐。
从一年级起,我就爱上了读书,只要一日不读,我就感到生活中缺少情趣,现在童话书已经不能满足我对读书的欲望了。班里的图书角已经让我读了个遍,我又成了图书馆里的常客。因为我爱读书,所以作文水平提高了,朗读水平增强了,读书的益处可真不少。我还领略到了书中的乐趣。
《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类生存的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明白了:奉献了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一个人只要在挫折中才能展示出惊人的毅力。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困难和挫折低头。《细节决定成败》告诉我: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从《平凡的世界里》中,我领悟到:人,无论处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无论多么艰难,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只要热爱生活,生活对你就是平等的。
书中的乐趣实在太好了,让我留恋往返,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读出我们的才华,读出我们的精彩,让书香充满每个人的心扉。
我爱读书。
《魔法师的帽子》是由世界儿童文学大师托芙·扬松创作,他以诙谐的语调和精美的图画来表现姆咪们在姆咪谷悠闲自在,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是托芙·杨松老师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它受到了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同时也像一个美味的食物似的,吊着我的胃口。阅读托芙·扬松老师的作品《魔法师的帽子》用心去体会那每一个文字的道理,慢慢地嚼你会发现一个和我们生活中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反衬着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丑恶,复杂。这个世界善良,简单。
拥有创造性思维的爸爸,笨手笨脚的小吸吸,孤独的小嗅嗅,哲学家麝鼠,女人味十足的斯诺尔克小妞,姆咪特罗尔,还有伟大的植物学家—赫木伦。
他们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观,写到这里我仿佛又回到了书中与姆咪们一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骑着云朵遨游姆米谷,与赫木伦一起集邮,采摘新奇的植物。和姆咪特罗尔一起捉迷藏,钻进魔法师的帽子,感受变形之苦。捉住蚁狮塞进帽子里让他也尝尝变形的苦楚。和姆咪一家人去探险报复以多欺少的哈蒂法特人。吃掉个大味鲜的马梅卢克鱼。一起玩森林游戏—猿人泰山。睹一睹红宝石的风采,与森林的朋友们一起庆祝姆咪妈妈的手提包成功找到,让魔法师给自己许一个愿望……
多么美好的生活,多么精彩的语调。我太喜欢托芙·扬松老师的书了,因为它能唤醒人内心的真谛。
《范进中举》讲的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最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十分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最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是好处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是那些满脑子也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刻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是他们为政府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述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西湖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佛门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立刻安排起来。甚至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之后正因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是八股臭文之意。正因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述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如今时代不一样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我们常常看见家中老人为了让下下代的认凌晨排队报课外班,诸多考生正因中考高考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硕士、博士不择手段。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奥斯汀的第一部出版作品,理智与情感的发表无疑为以后现实主义的重新崛起和发扬光大奠定了基础。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埃丽诺与玛丽安两姐妹曲折复杂的婚事风波,并通过“理智与情感”的幽默对比,提出了道德与行为的规范问题。
小说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它对理智与情感、道德与规范的讨论对于今天依然有指导意义。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小说对理智与情感的讨论,一方面通过两姐妹性格的对比表现出来。姐姐埃丽诺代表理智,她选择对象不是看中家庭地位和财产,而是从人品出发。上了虽不漂亮却人品出众面,这种对比还通过。德华与布兰等上校的行为表现出来。德华虽然由于年轻时不够冷静而与庸俗的露西订婚,并一直感到痛悔,但他能够从理智出发,从道义出发,坚持这场错误的婚姻。这就是他的道德观,即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也是符合现实的道德观。布兰登上校对玛丽安心生。慕却一直得不到对方的好感,还看到自己最了解的花花公。威洛比和玛丽安在一起,但是他并没有冲动地向玛丽安揭发为罗毕,而是默默地接受,默默地等待,暗中安排一切,直至玛丽安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他这样做是很理智的,因此他最终赢得了玛丽安。
尽管小说对理智与情感的对比的描写有时过于夸张,但这种描写能够带给读者深刻的启迪,那就是:我们要理智地对待情感。其实不仅是情感,我们还可以把它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去。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不公平、不顺心的事,有时还会很恼火。这时候我们如果想玛丽安那样不顾一切地去宣泄,那么不仅不会得到同情,还会更加不利于烦恼的消除;而我们如果的。德华。虽然后来听说他已经订婚,但埃丽诺能够克制自己的情感,理智地接受这一事实。在。的滑翔机被母亲和未婚妻抛弃后,她仍对他一往情深,最终她和。德华有情人终成眷属。而妹妹玛丽安代表情感,她一心想找一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上了花花公。威洛比,而对35岁的布兰登上校不屑一顾。当她被威洛比抛弃后,又自暴自弃,整日以泪洗面,宣泄情感,差点因此而丧命。最终,她听从了姐姐的劝导,以理智克制情感,嫁给了布兰登上校。
另一方面像埃丽诺那样理智地克制自己,冷静地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么即使这样不会使事情变得很好,最起码不会使事情变得更糟。在对待友情、上下级关系、宿舍关系、商业合作关系等各种复杂多变的关系时,我们可以多想想怎样理智地处理这些关系,才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选择理智,我们会变得更加成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阶梯。“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每个人肯定都读过书。或许有人书读得多,或许有人读得少。有的人读书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有的人没用心去看,表面上一本正经,其实他一点意思也没看进去。有的人把书当成他的食物,如果有一天没读肚子就饿得慌。对我来说,孤独的时候,书便是我最好的朋友。这是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我这时看它时,我会感到无比的快乐、轻松。
多读一些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在我读过的书籍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以下几篇: 从《休学》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因为家境平凡,我不幸被迫休学,使父亲造成一生内疚,连学校里的一个女教师都为此感到遗憾,其实,这世间爱是无处不在的。理解可以改变许多不能改变的东西。爱来自天地之间最平凡也是最伟大的灵魂。 从《我的知青才老师》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了: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在学生受到毒蜂攻击的时候,奋不顾身地保护学生,这种恩师给予生命的爱,足以证明刻骨铭心的师生之谊。
从《山妹子》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了:山妹子是个善良的人,她为了保护学生,而奋不顾身去和200多斤的野猪斗而牺牲了。 读书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乐趣,对于从事体力劳动者来说,读书是一种休闲;对于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来说,书可能是一种灵丹妙药,烦闷时,读书解闷;愁苦时;读书可发忘忧;无知时,读书可以帮你解答————— 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好像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的良师益友、精神的粮食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的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觉得你自己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读书给人安静、快乐,是金钱不可替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营养剂,缺了它,生活枯燥。要想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乐趣,就拿起书吧!来解读人生的真谛!
我最大的爱好就就是阅读各种课外书。什么童话啊、小说啊、杂志啊,这些课外书我都十分喜爱。正因,书能够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穿梭、遨游,让我找到无穷无尽的快乐。此时尤其就是看小说,仿佛身临其镜,和故事中的人物一齐去冒险,探索未知的秘密。只要一拿起书,就会让我沉醉其中,不愿再放下,甚至废寝放食。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爱读书。
为此,爸爸就给买了好多好多的大迷宫,就就是那种手指走迷宫的智力游戏。再稍微大一点儿时,就看漫画书,精美的封面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简直让我如痴如醉,一年级时,会认几个字了,爸爸就给我买了几本童话,虽然开头都就是很悲惨的情节,但故事的结局总就是完美、幸福和快乐的。
什么美丽的公主、英俊的王子、恶毒的巫婆,我至今还记忆犹新,他们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此刻,我长大了,大部分读的都就是杂志、散文和小说。有一次,读一本叫《迷宫街物语》的小说,看到最后,我差点就流出眼泪了!爸爸知道了,问我:“你这就是激动的还就是感动的啊?”我回答:“当然就是感动的了。您看,这书中说:时川为了帮忙他的同学魏星空脱离危险而去牺牲自己,他的同学魏星空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他。
最后,时川得救了,而魏星空,这个勇敢坚强的女孩,永远的离开了!”他们,在坏人的面前总就是不屈不挠,这么悲壮的故事,难道不值得让我感动吗?魏星空,这个让人可歌可泣的女孩,就是她的故事,让我明白:在困难面前,必须要勇敢坚强。我决定,不管今后在人生的路上遇到什么挫折,我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也要像魏星空那样勇敢应对困难。在书里,我能够和孙悟空一齐腾云驾雾,能够和公孙胜一齐呼风唤雨,能够和诸葛亮一齐草船借箭,能够和刘姥姥一齐游大观园,能够和岳飞一齐精忠报国,能够和包青天一齐铁面无私的断案。书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它,此时让我学到了无穷无尽的知识,在今后的写作上有很大的提高,帮我登上作家的顶峰,奠定基础。
书,像是那深山幽谷中涌出的清泉一脉,晶莹明澈,自然天成;书,像是那粉妆玉砌中的`梅香一缕,清新淡雅,沁人心脾。我爱书,读书的感觉真好。
喜欢在礼诗簪缨的朱阁红楼中迷失在颦儿的泪水里;喜欢在困难重重的西游长路上进入奇幻的神话世界;喜欢看《三言》《二拍》里看曲折离而却又是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故事,喜欢徜徉在二十四史筑成的历史长廊里品味历朝历代兴衰起伏的传奇。喜欢《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与刘兰芝凄美的爱情,喜欢《凤求凰》中文君与相如琴心相通,绝美的旋律演律绎人间千古流传的佳话,喜欢《胡笳十八拍》中文姬故国与爱子艰难诀择为承父志续汉只而毅然归国。喜欢《钗头凤》中陆游与唐琬青梅竹马却终因封建礼教而劳燕分飞。哦,太多太多,书的一切让我陶醉,久久不能自拔。
王国维说过读书有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境。“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境。“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境。不由感叹他读书格调太高,自己望尘莫及,不过我感受到了这读书的乐趣,也不枉读书。
古人云:“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想我找到的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就是过份对书独道的感情和从中汲取的财富吧。
夜深人静,挑灯读书,不需要太多的言辞,只需深深凝眸,看如花的书景在绝美的生花妙笔下款款绽放,听宛若天籁的书语在高山流水的琴音中潺潺奏响。啊,我爱书,读书的感觉真好!
《象母怨》这本书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
我捧起这本书,看到封面上有一只大象穿梭在绿油油的丛林之中,顿时,我有一种进了原始森林的感觉。一股探险的冲动涌上心头。翻开目录,看见整本书一共分为三个故事。
故事《象母怨》最令我感动。嘎尔邦和嘎尔芒两个不同种族的大象,为了捍卫自己的领地,发生了激烈的战争,最后两败俱伤。公象全部战死,两个种族的母象决定把剩下的象合成一个整体,可平静的生活过了没多久,战争还是爆发了。要知道,为首的象母,为了维护和平,为了不再重演悲剧,宁可大义灭亲。阿丽丝的爱女菲娅儿意图再次挑起战争,被阿丽丝抽打着逐出象群。可是,打在女儿身,痛在母亲心。阿丽丝的大义灭亲令我感动万分。
大象之间的情谊也不亚于人类。他们有亲情、友情、爱情。其实所有的动物都有感情,就像小狗养久了,它会主动往你怀里扑;小猫养久了,它会任你随意亲近。只要动物们相互建立了情感,就会有感情。
可是,人类是杂食性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肉。动物之间的各种情谊,免不了要受到影响。随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都奔向了小康社会。森林越来越少,高楼越来越多。动物原来的生活已不存在。
鸟儿需要的不是笼子,是天空;马儿需要的不是缰绳,是草原;小狗需要的不是绳子,是田野;小鱼需要的不是水缸,是大海。动物们需要的不是圈养,是自由!
人们对动物的不负责更令人气愤!就像有些人,一时心血来潮,买了一只猫,可是,他对这只无辜的小猫真的负责一生吗?那大街上随处可见流浪猫从何而来?流浪狗从何而来?难道动物们就可以任由人类随意摆布吗?它们也有权利拥有感情,拥有生命啊!《象母怨》这本书的另外两个故事都是动物们受人类的干扰之后,引发的一系列悲剧。
我感慨万分,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怪老头儿》里面有好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小贝流浪记》。
猫妈妈生了两只小猫一只叫:“小宝”、一只叫:“小贝”。当猫妈妈还没生出这两只小猫的时候,就把他们每天要吃的东西准备好了。这两只小猫长得胖嘟嘟的很可爱。可是有一天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把一颗子弹射进了木板棚,这时在里面的猫妈妈已经意识到有危险了,于是他叼起小宝就赶快跑了。那个小男孩为了找子弹就把木板棚的门打开了,这时候他看见了小贝,他觉得小贝很可爱,于是他立马把枪扔掉抱起小贝就走了,猫妈妈又回到木板棚找小贝,可是哪也找不到小贝,猫妈妈伤心失望极了。可怜的猫妈妈只有小宝一个孩子了,他每天回到家都给小宝吃有营养的东西,细心照顾着它,然而不久小宝也丢了。这下猫妈妈终于忍不住也伤心的哭了起来。几年后,流浪在外的小贝从一个残忍的小男孩手中救下了一只小猫,当时这个小男孩正在用鞭子抽打这只小猫,小贝觉得他很可怜,于是就救了他没想到这只小猫正是他的哥哥小宝,它们开心极了,赶紧回家和妈妈团聚在一起。我觉得这个故事中的小贝很勇敢也很坚强,而且还特别的独立。他不仅能照顾好自己,还可以帮助别人,最后还救了自己的哥哥小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自己独立,还要学会做很多事情,比如洗衣服做饭这些事,这样才会慢慢真正的长大,照顾好自己并且还能帮助别人,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在这个属于我的暑假里,让我终于有时间把一本语言通俗易懂,以故事的形式描述,跨越时空,浓缩了世界上下五千年的沧海桑田和展示人类从古至今的文明辉煌的《世界五千年》这本书看看完了。
这本书写了古埃及的金字塔之谜、世界七大奇迹、“万有引力之父”牛顿、“战争巨人拿破仑、音乐神童莫扎特和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等经典历史故事。书中记载着多少历史的屈辱与光辉,勾画了多少个人类文明发展的踪迹。古人说:“读史使人睿智”是啊!学习历史,可以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创造明天,可以充实自己的头脑,汲取宝贵的历史文物知识,从我开始对读书感兴趣的那天起,从书中学到的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了。
在书中,个我最深刻印象的人是著名的科学家牛顿,牛顿是个“糊涂”的科学家。他是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从小学习非常勤奋,寻找发明、创造是他的乐趣。
牛顿是个“糊涂”得科学家。有一次,他饿了,于是,他去煮鸡蛋吃。等肚子饿得咕咕叫时,他打开锅,发现煮得不是鸡蛋,而是一块怀表。还有一次,他请朋友吃饭,可自己忘了,一直在实验室做实验。朋友又急又饿,于是把牛顿得晚餐吃掉了。吃完饭,他离开了。过了好一会儿,牛顿也饿了。他到餐厅一看,桌子上有许多骨头。于是,他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我已经吃过晚饭了。”接着,牛顿又去做实验了。你说牛顿“糊涂”不“糊涂”。正因为牛顿得“糊涂”,所以发现了地球的地心引力。提出牛顿三大定律,根据开普勒总结的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推出万有引力。而且还谦虚的对人说:在科学的道路上,还很漫长。我只不过是一个在海边玩耍的顽童,偶尔拾到了几个美丽的石子。至于真理般的大海,我还远远没有发现呢!
除了这些书中有趣的故事说上一天也说不完、道不尽。所以我只挑了自己印象最深刻最有趣的故事,和同学们一起分享了!
主要讲述了一家工厂如何运用精益的理念和方法,从即将关闭的危机转化到成功运营。所谓“事在人为”,成也在人,败也在人。本书以人的问题为中心,描述一个企业的领导,如何一方面周旋应付总部和外在的政治问题,一方面驾驭并培养手下的经理,让他们同心协力,为工厂也为个人的发展而努力。
培养一个精益的管理者不容易,书中的主人公沃德就是一个例子。企业的一把手首先要能识人,并给与机会历练。企业的上上策是领导层亲自参与培养一批管理人才,分配横向管理的职位,改进顾客的满意度,频繁地与被培养的对象沟通,并检查改善的绩效,按照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科学方法学习与检讨,务求持续改善。作者的很多观点非常值得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我们深思,作为日后行事的参考,时刻自省。首先作为常诚公司大家庭质保部的一名质管员,起初狭隘的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写写报告,跟领导们汇报汇报工作,但读完《金矿》后,我认为作为一名质保部的人员,我们一定要去现场,现场才能反映产品的根本问题所在,现场才能让我最现实的去感受产品。正如当顾客对产品质量进行抱怨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失效件进行分析,到现场进行模拟的情景再现,有时候我们无法找到头绪,很多情况下要请教现场的操作工,因为他们每天都在和产品打交道,是对产品最了解的人,最有发言权的人。
书中也提到詹金森在纽霍夫工厂参观涂装车间时,发现有很多灰尘混入在油漆之中导致成品的质量瑕疵,纽霍夫的团队无人能解释导致其大量返工的原因,而其实只要管理人员认真与工人进行沟通,任何一个工人都能告诉他油漆罐盖子上的灰尘是潜在的污染源。只有管理层的人能与涂装工程师还有工人一起解决问题,才能一次涂装合格。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客户,创造更高的利润。文中还提到了一项促使沃德的精益生产迈向成功的比较重要的运动—红箱子运动。沃德按照詹金森的要求在每个生产单元边上放置红箱子,从前工厂的人把红箱子当作垃圾箱,没有很好的利用,发挥出它的作用。而这次,管理团队每天对红箱子内的不良品进行检查。当检查红箱子,进行仔细清点的时候,发现的首要问题就是产线的工人过于谨慎,将很多合格的产品当作不良品一道扔掉了。这与我们公司的现状是一样的,产线员工对质量的要求总是比质保部的要求高,很多可以接受的瑕疵品都被当作不良品扔掉了,红箱子会议展开之后,第一条就是对现场的产线判定的不良品进行第二次判定,从中挑选出了一定的合格品返回产线进行装配,但合格品二次判定造成了一定的工时上面的浪费,最好的方法就是对产线员工做好上岗培训,并且在主机厂更新要求的时候能够及时的通知产线员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书中提出展开红箱子运动的初期,当对红箱子内的不良品进行讨论时,沃德的管理团队只是围绕着红箱子,却背对着工人,这使精益顾问艾米显得一反常态的愤怒。的确,我们在对红箱子内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的时候,应该让产线的员工参与其中,因为工人每天与这些零部件打交道,出了什么毛病他们比我们知道的更多。丰田方法的特点在于,他们坚信,客户的价值是所有员工在车间里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工程师在象牙塔里,或在销售陈列室里。所以我们一定要多倾听产线员工的意见。并且通过提倡改善,激发每个人解决问题的能量,每天都如此。当人们开始对解决自身的问题感兴趣时,他们也就会按照标准工作了,因为他们明白标准是最好的工作方式。
运动员遵守严格的训练标准,是因为他们希望每次都发挥出最好的水平。这时他们才真正参与进来。这也是TPS(丰田生产方式)的真正目标:让每个人参与,这样,每一天的问题解决会带来每一天的创新,而进一步地,创新又会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而这一切都会造福公司、员工以及更大范围的社会,从而达到共同繁荣。最后,希望公司在吴总带领下不断创新挑战,最终达到精益生产。
疾病,灾难,不幸,只要与我们沾上一点点边,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赤裸裸的恶意。而疾病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似乎更加深重的令人窒息。
我向来不喜欢去医院,能避免去的就不去,能拖着去的就拖着去,以至于一直想做个超声波洁牙的我现在牙齿还是黄黄的。但我并不反感医护人员,相反我对他们很尊敬,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以后的丈夫也能是位医护人员。然而令我真正恐惧的,是医院里人们绝望和无奈的心。
新闻里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贫穷而无力治病,别人的叹息声中有太多太多的意外事故导致人缠绵病榻,包括我的身边。年前堂姐的婆婆因为车祸摔伤了脑袋,几近鬼门关。医生说治疗希望不大,而且即使保住了命也很可能变成植物人。当时姐姐家四个小孩,平时都是爷爷奶奶带,而且老两口身体健壮,仅靠自己一年里的收入就足够四个小孩和两个大人的开支。而姐姐和姐夫则在外地打拼,这两年运气不错,也谋划着自己开个小店了。然鹅上帝就从来没这么良善过。据我姐夫说,当时在抢救的半个月里,每一天的医药费都是以万计算的。说实话,当我听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放弃治疗。我特别理所当然的想到,如果放弃治疗那么家里就不会变穷了,四个孩子也可以正常上学,姐姐姐夫也可以继续回去开他们的店。我从没想到过那个老人,那个为儿女操劳了一生的老人,那个给我做过好喝的汤的老人,那个还有着生命的老人。在我小的时候我们就听说过没钱治病的故事。于是我跟我的同伴们都互相信誓旦旦的说,如果自己不幸得了绝症那就去自杀,绝不拖累家人。如果爸爸妈妈得了绝症,那砸锅卖铁也要救他们。其实当时我身上有大概一万块(学费没交)如果我想的话我就完全有能力去帮他们“一天”。但我没有,连这个想法都没冒出来过。
十年,十年可能会改变一个人很多。身高,样貌,性情,理想,都可能会改变。而对于我,十年改变的,是我那颗乐于助人的心。我真的发现自己没有小时候那么纯真坚定的信仰真善美了。小时候的我,七八岁帮老人冬天洗被子,提水,洗菜。甚至于当时村里有个老人得了腰椎间盘突出,我们当时一群的小伙伴问了奶奶说一种草可以医治它,于是我们便找了一堆过来。而且在奶奶卧床不起的那段日子里,我们轮流着去帮奶奶做家务。但现在,我连给个硬币都会顾虑他是不是真乞丐。
《变形记》中的格力高尔因为变成了大甲虫所以没办法工作,因此父亲开始厌恶他 母亲和妹妹也由最初的同情变成了对他的憎恶。而他却还天真的祈求着能够早日变回人形,早日接过家里的担子,早日回到那令他厌弃的岗位上。如果姐姐的婆婆愿意跟我说她在生病时的所思所想的话,我猜她的期望大抵和格力高尔期望的一样吧。但幸运的是,我姐姐她们并没有放弃她,现在也恢复了健康出院了。格力高尔的悲剧色彩在于,在他失去人形之后,没有人记得他曾为这个家做过什么,没有人在意他的功劳。他只是像一件废弃的工具,被人丢弃然后彻底地遗忘在角落里。
本来自然界险恶的生存条件就已然可怕的让人心颤,但来自人类社会的险恶却更让人遍体生凉。
我记不清我上过多少次的当,但我总以为人间处处是温暖。做一个可燃物,传递着星星点点的火花燎原去吧。让我们一同的火光,照亮这无边的黑暗。
人们所熟知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之所以这句话能够流传至今,一定有它的道理。通过书籍,我们能够学到很多……
书籍中有人生感悟,人生大道理,过往人的经验,过去的经历,使现代的人们能够有进步的思想,走向更灿烂的未来。《艾青诗选》是一部很好的书籍。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给人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更是引发了很多名人的评价,许多人赞扬《艾青诗选》,这也是肯定的,因为《艾青诗选》是一部值得青少年认真观看并品读的书籍。
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对《艾青诗选》有种特殊的感情,那些诗看起来高大上,语言却又朴实无华。《艾青诗选》很多事中都蕴含着一种感悟,给读者以深思。《艾青诗选》的作者是艾青,一个曾经赴法勤工俭学,专修绘画的人,却走向了文学道路。他的诗的外表是极知识分子似的,但艾青的本质和力量,表现在对农村青年时的真挚,深沉,爱的故事上。艾青是记闻一多,郭沫若等人之后,又一位推动一代诗风产生重要影响的诗人。
《艾青诗选》这本书收录了艾青大量的诗歌作品,是一部集历史性、思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诗集。朴素、凝练、想象丰富、意象独特、讲究哲理,是艾青诗歌的一贯特点。艾青的作品一般是描写太阳、火把、黎明等有象征性的事物,表现出艾青对旧社会的黑暗和恐怖的痛恨以及对黎明、光明、希望的向往与追求。艾青以其充满艺术个性的歌唱卓然成家,实践着他“朴素、单纯、集中、明快”的诗歌美学主张。
这本书最主张的就是对外界的向往和追求,不要被内部的世界打击。
世界很大,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或经验经历。做好自己,用对未来,这是我从《艾青诗选》中得到的感悟。
细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少年闰土》,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少年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
然而,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的,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 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5.4.3.2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 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我在生活作文的《欣赏读本》中,读到一篇文章——《访绍兴鲁迅故居》。里面提到闰土。当时,我对闰土很好奇,他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当在语文课上学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后,我终于认识了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从这段文字中,我了解到 闰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
闰土是捉鸟的能手:他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棍支起一个大竹筛,撒下秕谷,看见鸟在吃了就一拉,那鸟就被罩在大竹筛里了。用这种方法能捉到各种各样的鸟。读到这里,我想:如果我也能用着种方法捉到多多的鸟就好了。
闰土也喜欢在潮汛时看鱼:在潮汛时,有很多鱼跳出来,有长着两条腿的飞鱼。看到这里,我想我只听说过蝌蚪会长出两条腿,并没有听说过其他长两条腿的鱼。
夏天,闰土和他的小伙伴门可以在沙滩上拾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贝壳。在鲁迅的心目中,闰土知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他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多彩令人向往。而鲁迅和他往常的朋友却生活在有高高围墙的院子里。每天只能望着高墙上四脚的天空。他们的生活天地很狭窄。
我和那时候的鲁迅一样。生活天地也很狭窄,每天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小伙伴和我玩,就只能玩玩具、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我真想像闰土一样拥有多姿多彩的童年。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柳林风声》。这是一本童话故事,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鼹鼠、河鼠、蟾蜍、獾之间发生在林间河边雪地一系列的友情故事。蟾蜍是一个喜欢追求新玩意并爱闯祸的家伙。獾、鼹鼠、河鼠为了让他不再闯祸,将蟾蜍锁了起来。一次,蟾蜍装病将河鼠骗走,趁机逃走了。它在出逃的路上偷了一辆车,可他不会开汽车但固执疯狂驾驶。最终给警察抓住了。被法官判二十年监禁。他想尽办法越狱。后来蟾蜍在狱卒女儿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并顺利地躲避了警察的追捕,来到了朋友—河鼠家。他发现自己的家被黄鼠狼、白鼬占领了。于是蟾蜍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夺回了自己的家。从此,蟾蜍改过自新,
读了这个故事,我为作者刻画出的动物之间的深厚友情而感动。在冬日里,鼹鼠想去大森林里探险,一心想认认老獾,河鼠怕它独自出来蛮干而与他结伴而行,在雪地里,他们彼此搀扶着,沿着最有希望的路线前行,勇敢地踏上路途。当他们历经磨难,围坐在老獾家暖烘烘壁炉旁,不禁想起一起担负起看管蟾蜍的责任,绝不允许他再胡闹,把他改造成一个明白整理的蟾蜍。故事是,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善良可爱的心灵。我想我们人类世界难道不是和动物的世界是一样的吗?一样需要互相帮助、勇于奉献、团结友爱。我们要向蟾蜍的三个朋友一样,在遇到困难时,能伸出友谊之手,那么这个世界就会更加美好。
在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林海雪原》,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异常是土匪头目座山雕六十大寿的百鸡宴,土匪小炉匠逃回威虎山时的精彩片段。杨子荣看见小炉匠时,大吃一惊,但立刻使自我镇静下来,想出一个方案,坚决消灭他,不然要影响我军歼匪任务的完成。
杨子荣先像老朋友似地和小炉匠说话,小炉匠惊呆了,虽然认出杨子荣是共军,不是匪徒,但在杨子荣威严凶猛的目光威逼之下吓得说不出话来,被杨子荣没头没脑、盖天覆地的假话弄得晕头转向,目瞪口呆。小炉匠想隐瞒被逮的经历,神情从惊怕到镇静,一向到了放松,眼光又凶又冷地盯着杨子荣,发出一阵冷笑。正要说出杨子荣的真实面目时,杨子荣把话岔开,说出小炉匠过去的丑事。问小炉匠来这干什么,小炉匠只能编了一个谎言。
杨子荣见他不敢讲真话,就说出了“先遣图”。小炉匠无话可说,但作垂死挣扎,指着杨子荣说:“他是共军。”顿时,威虎厅空气紧张得像要爆炸一样,敌人们凶恶的眼光齐刷刷地射向杨子荣。杨子荣一震,但立刻使自我更加从容,笑嘻嘻地不慌不忙地问:“你是怎样明白的?”小炉匠只能说出自我被抓之事。杨子荣装着怒火冲天的样貌,十分严肃地说:“你这不是把脚印留给了共军了吗?”立刻叫人增加了岗哨。这一来,得到了座山雕的喜欢,所有的疑惑被驱逐得干干净净。杨子荣乘机将了小炉匠一军,对
座山雕说:“你不让他走,就我走吧!”说着要向门口走去,小土匪们都不让杨子荣走,必须要让小炉匠死。小炉匠可吓坏了,要座山雕饶命。座山雕最恨叛徒,让人把小炉匠拎出去杀了。杨子荣在宴会上,故意叫土匪们放开喝酒,让他们喝得像堆烂泥一样,失去战斗力,被解放军一网打尽。
杨子荣与座山雕、小炉匠三人之间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这不仅仅需要勇敢,更需要机智和沉着,以及巧妙地利用敌人的弱点。仅有这样,才能战胜凶狠狡猾的土匪。
我们此刻处在和平年代,虽然不需要打仗,但也要向杨子荣学习。学习他那种机智勇敢、遇事不慌、浑身是胆的本领。生活中这样的人能受到人们的尊敬。
罗恩·克拉克老师年仅28岁,好“全美最佳教师奖”得主,是唯一被美国总统接见过三次的小学教师。他教过的学校,学生都来自最贫困的家庭,学校的资源也不丰富。但凭着他的热情,只要被他教过的学生,成绩也一定会突飞猛进,气质也会变得彬彬有礼。读了《优秀是教出来的》这本书后,我被里面的55条班规所吸引。
克拉克说“恰当的行为举止与礼仪修养,是学生学习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只有当孩子们变成了一家人——大家都互相尊重,以礼相待,相互支持——学习才会在教室里发生。他的这些规则很多都是关于集体组织的,为学生的成功营造了一个家的氛围。有了这些规则,学生不在只顾自己,只关心自己的目标,而是凝聚成了一个紧密团结的集体。”
我国当代教育家叶圣陶说:“什么是教育?简单地说,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动态变化时期,具有较大的可塑性,这个阶段是养成良好习惯的最佳时期。古今中外的中小学教育都把学生的习惯养成作为首要的教育内容。教育部制定《小学生守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让小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等。《守规》和《规范》是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措施。那我们小学生要养成那些习惯呢?
一、培养学生专心倾听的习惯
专心倾听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积极思考的基础,也是提高课堂学习效率的前提。因此,教师要培养学生上课专心倾听的习惯。上课专心倾听包括看、听、想、做四个方面
看:就是看老师板书和动作;
听:就是注意倾听老师的讲解和学生的回答;
想:就是想所学的内容,自己学会了什么,还有什么于别人不同的见解;
做:就是动手操作和做练习。
为了培养学生上课专心听讲的习惯,首先要求学生上课时思想不要开小差或做小动作,注意力要集中;其次,要求认真倾听其他学生的回答问题,仔细研究他们的回答得是否正确,有没有需要补充的有没有更好的建议;再次,要仔细观察老师的动作和板书,并按要求认真的操作,做好练习。
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他们专心听讲,我认为教师讲课一定要精神饱满,而且语言要生动有趣,条理要分明,方法要灵活多样,力求使课堂教学引人入胜,使每个同学都乐意听。
二、培养学生认真书写的习惯
认真书写不仅能提高作业的准确,而且对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养成认真负责的习惯有积极的意义。书写美观、工整是学生的基本功。做作业一般要求学生书写格式规范,字的书写也要规范。对于作业的书写情况,教师要经常讲评,要以典型示范,以表扬为主。中低年级小学生在做课堂作业的过程中,经常会做做玩玩,心神不宁,教师应要求小组同学共同督促,使学生认真地完成作业。
学习习惯的培养是持之以恒,强化训练的结果,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整个过程充满这对意义的磨练。勤奋、自信、独立、创新、严谨、谦虚等都是良好的学习性格最主要特征。其中勤奋、自信、独立、创新、严谨、谦虚又是随着习惯的形成,才表现出来的。因此,良好的学习习惯也是养成良好的学习性格的基础。
“天下大事必成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从简单的做起,给了你成就感、自信感,同时也会使你的工作、学习的热情逐渐高涨,注意力更加集中,能够取得好的成绩,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在学习中,最重要的是养一个良好的习惯,要有热情,还要专心致志。一个良好习惯是你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一个习惯养成一种风格,一种品格决定一种命运。
好习惯像林中小径、海中航道引导你直奔目标,多一个好习惯就多一份自信;多一份成功的机会;多一个好习惯,就多一份享受生活的能力。
成功是一种习惯,失败也是一种习惯,你的习惯无法改变,但可以用好的习惯来替代。成功很简单,只要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养成习惯,如此而已。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养成一个学习的好习惯,做事的好习惯,一起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斗前进,成功就在跟前,未来就在脚下。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而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_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而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到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美在哪里?美,其实在生活中的任何地方,包括每一个角落。正如法国雕塑家罗丹曾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不是世界缺乏美,而是缺乏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大自然以山和水展示着它的美;数学以规律搭建着它的美;花儿以鲜艳的颜色展现着它的美;音乐以优美的旋律传递着它的美,生活中美无处不在,可是,我觉得人心善良才是最美的。
走在街上,看到一个个温馨的公益广告,传递着美德;陌生人的热心帮助,送上一片温暖;身边的平凡人带来许许多多的感动。“最美就像蒲公英的种子在杭州不断涌现。在我们身的身边,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默默无闻地为人民服务着,不求回报地无私奉献。他们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最美:”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消防员“田思嘉”、最美爸爸“黄小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近本能的爱的选择。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才有了我们幸福美满的环境。看了《与美同行》让我明白了,一颗赤诚的心,无私广博的爱,能创造出意想不到的奇迹,能感动每一个人的心灵,从而让平凡变得不平凡。
《与美同行》中最让我感想颇深的是:”愚公“挪石中的八十多岁高龄的章礼金老爷爷为方便更多的人领略、欣赏家乡乌岩山之美,他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制造出了“木头人”,并且与“木头人”在短短的三年内把一块块120公斤重的条石“背”上海拔761.5米的乌岩山,铺设了这条“天路”。就这样章礼金老爷爷以坚持和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正如李大钊所说:“凡是都要脚踏实地地去作,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而帷以求真的态度作踏实的.工夫。以此态度求学,则真理可明,以此态度作事,则功业可就。
我们应该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善于思考、勤奋学习、讲友爱。长大后,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建设美中国,把中国变得更加富饶、强大!让我们把中华美德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让我们为美丽、文明的杭州,传播”最美“精神,一起努力吧!
看了《小妇人》,最喜欢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梅格,英俊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一个贫穷却高贵的家庭教师。二女儿乔,充满阳刚之气、活力、激情和想象力,梦想有一天能写出惊艳的作品。第三个女儿是贝丝。她害羞,但温柔,热爱音乐,对音乐充满热情。小女儿艾米,艺术多才多艺,向往优雅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一名伟大的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述了美国战争期间的一个普通家庭。四姐妹的父亲马奇老师参军时生病了,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都很难过。母亲会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焦虑难过。他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劳的贝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我在那里生了个孩子。有一天,宝宝生病了,hummel太太出去打工,他们的大女儿罗珊照顾宝宝,病情加重。贝想让姐姐们去找她,但后来都忘了。于是贝丝亲自去了,Hemel宝宝死在了贝丝的怀里。贝丝受到刺激,医生说贝丝也会得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丝真的得了猩红热,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很厉害,认不出身边的亲人,就叫乔“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小姐的病情又恶化了,病情更严重了!
晚上,贝丝还在昏迷中,她那红润的小脸现在已经没有了一丝血色。最后贝丝的烧退了,她在出汗,真的让她出汗了。最后,他们的家人又团聚了。
在四姐妹中,我最喜欢贝丝,因为她热爱音乐,非常喜欢弹钢琴。她非常害羞。有一次她去邻居家做客,老老师招呼她,她害羞的跑回家。她充满了爱。离他们家不远有一户人家。他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丝每天都会给孩子送几件零碎的礼物。
梅格也不例外。她漂亮、善良、大方,还是个家庭教师。忠于爱情,她选择了可怜的布鲁克。
读了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非常佩服,对文中的“我”能有如许的儿时同伙而感到非常雀跃。少年闰土非但聪慧,活泼,而且知识雄厚,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消逝的印象,使我对他发生了佩服之情。
少年闰土非常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亮堂堂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存在屯子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边的习俗。还可以晓得,他的怙恃非常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慧,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刻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如今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季,气候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水,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山河酿成了粉装玉砌的天下。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旷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索一拉,鸟就被捕住了。另外,他还了解很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
炎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风趣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晓得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兔脱了。……我读到这里,宛若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全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显露的机灵大胆,使我更为佩服他了。
闰土知识雄厚,我和他一比,真是惭愧,我成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认识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缺少。鲁迅师长教师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知道了自己的知识很浅陋,我应当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效的好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