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心得800字(精选30篇)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其中,最令我有感触的,便是《景阳冈武松打虎》这篇文章了。
这篇文章讲述了武松在景阳冈独自一人打死了猛虎的过程,作者描述得十分逼真,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看得出武松是个应对困难不退缩低头的人。武松读了印信榜文,才知真的有虎。想转身再回酒店去,又怕被店家耻笑,想了一会儿,说道:“怕什么!我就上去,看会怎样样!”武松他有在尊心,不甘愿被人嘲笑,不顾危险,也要上景阳冈。虽然行为有些轻率,但还能透露出他的勇敢,毕竟,会遇到的是一只吃人的大老虎呀!和他的勇气构成鲜明比较的,便是我们小学生了。只要碰上一点带有恐怖性的事物,就会全身起鸡皮疙瘩。我更是夸张,连一只小蚂蚁,都能够让我紧张半天。武松的勇气实在是值得我们学习呀!
“武松尽平生神威,仗胸中武艺,不一会儿便把大虫打得趴下不动,像一个空空的锦皮袋。”当看到这句话时,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心想:我的天哪!这武松是神吧,怎样可能一个人把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打死呢!惊讶之后,是充满了敬佩。我敬佩武松能单枪匹马地将老虎打死,也敬佩他拥有常人所没有的冷静。为什么说他有常人没有的冷静呢那是因为一个人在没有人的陪同下撞见了一头大老虎,按常理推算,肯定是一声惨叫后;便昏倒下去。勇敢一些的人,顶多一阵疯跑后,被老虎吃掉。可武松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他没有像普通人一样,惊讶得失去思考本事,而是镇定地和猛虎搏斗。
武松在打死了老虎后,成了人们心中的“打虎英雄”。每日都有村民来向他祝贺。武松真是幸运,原本只是想回家乡探望哥哥,没想到却成了大英雄。最终,知县还委任武松做了一个都头,真是可喜可贺呀!,我也期望能够像武松那样,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也明白,成为英雄,也必须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武松也是靠一身的武功才能打死大老虎的呀!我必须要学习武松啊!
《水浒传》这本书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这本书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场精心动魄的农民起义的全过程,作者充分揭露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残酷现实。
《水浒传》中塑造了许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等108个英雄好汉!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来回描写这位梁山好汉,占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十分喜爱武松这一人物形象的。武松景阳冈打虎,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不冷静、不理智。那时奸臣当道,时代所致,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生活在法制社会,不能一生气就做极端的事情,我们要学会冷静!
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传来一阵嘈杂声。我回过头去仔细看,原来是一个30来岁的中年人和20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就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弥漫着火药味,好像随时都会烧起来似的。还好有一个人把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胜追击,用手指指点点,满嘴不文明话语。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人至少一个是素质低或脾气暴躁的人,有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后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不算什么!《水浒传》虽精彩,大家看后要冷静哟!
《爱丽丝漫游仙境》是让小朋友和大朋友都很喜欢,另人百看不厌的一本童话书。
内容是这样的:小姑娘爱丽丝追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想看看兔子先生要去哪里,忽然,“砰,砰,砰”爱丽丝坠入了一个奇妙的地底世界。
在这里,喝一口水可以变得非常矮小,再吃一口饼干可以变成巨人,她还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郡猫、渡渡鸟、大海龟,还有神气活现的扑克牌老K与红桃王后等。在这个疯疯癫癫的世界里,爱丽丝是保持理性头脑的人。爱丽丝梦中漫游的种种事物都是奇妙的,她碰到了使她身体缩小或长大的魔瓶、扇子、蘑菇、蛋糕和卵石;见到鹰首狮身怪、悲伤而孤独的素甲鱼和动不动就要砍别人头的王后。情节生动有趣,令人捧腹大笑。
历尽艰险之后,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自己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一切奇遇都不过是梦幻而已。当我合上书,脑海里一直重复浮现出爱丽丝、兔子、怀表、扇子、扑克牌,这些有趣的场景。贯穿整部作品的中心人物是爱丽丝。爱丽丝十分坚强乐观,她很喜欢把自己当成两个人,一个人很胆小,一个人很勇敢。在她难过大哭的时候,她会很严厉的对自己说“好啦,哭也没什么用,你应该好好想想办法。”
爱丽丝有一颗灿烂的童心,她活泼天真,喜欢幻想,爱动脑筋,充满好奇心。惹人喜爱,令人感动,更让人难以忘怀。
我读过这本书后,可爱的小女孩爱丽丝让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品质和道理,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勇敢智慧的面对困难,我还明白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保持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过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的高超,以及一些语言含蓄的讽刺沙皇统治的黑暗。全书人物众多却形象鲜明、性格各异,无论作家对之着力刻画还是寥寥数笔略加勾勒,全都显得轮廓分明、鲜活灵动,读来如见其面,如闻其声。
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些写作的启发。高尔基描写的人物生动灵活,惟妙惟肖。而我在自己的作文中总是描绘出的人物形象,不生动,死气沉沉的,没有清楚地写出人物的性格。
我以后不仅要多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累写作的素材,还要多读些世界名著,借鉴一些他们的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的更加生动,还要本着作文的一大要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样才能把文章写得好,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败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如今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经过几个难眠之夜,如痴如醉,读完了路遥小说平凡的世界最后一页,合上书卷闭起眼睛已发生的故事好像就在眼前,梦幻中,绊缠绕,头脑中难舍难弃,在我那平静如水的心境中激起无数涟漪,荡起层层波澜。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主要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辛苦且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很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我们这一代年轻人,实在是惭愧。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对于种种现象实在心痛。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度光阴,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看完《简爱》,我的第一感触是简是一个很平凡同时又是很伟大的人,最先听说简爱是在初中时候吧,以为简爱是简单的爱单纯的`爱的意思,现在明白简爱是这本书中主人公的名字,书中的主人公名为简,姓为爱。听到周杰伦的那首简单爱我还是回想起这本书,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想这样简简单单的没有悲哀,歌词当然也写得很棒。这本书吸引人人的地方有一部分也归功于它的书名吧,正是由于一个巧妙的歧义,读者会关注这本书,然后再知道简爱是主人公的名字。
《简爱》是勃朗特的作品,写了简从8、9岁被舅妈收养,到18岁遇到罗伯斯特先生,在到与罗伯斯特先生的相知相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最终相守。我挺佩服简的,看到书,我仿佛会看到一个拥有不屈灵魂的一个女性。
在舅妈家的那段日子确实难熬,舅妈与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舅妈收养她完全是因为她舅舅的遗嘱,我看过一点电影,但是电影表达的不如作品好,因为电影中的简眼神传达不出书中表达的那种倔强。简终于忍受不住表弟的伤害了,她决定反抗,但她收到的惩罚是被关进红屋子,害病,当她反抗时,我暗暗为她加油,(我发现好像我也有点小小的叛逆)。在哪个收养院里,间的生活确实是很艰苦,与其说是艰苦不如说是贫苦,但我们不能否认,在那里简确实学到很多东西,从他好朋友身上学到的,从她的老师身上也学到了很多,不光是知识,还有品德,这也为她以后从事家庭教师打下了基础,虽然家庭教师很卑微,但是没有相关的知识是不行的,简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再说她和罗伯斯特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简就深深地爱上了罗伯斯特这个"怪人",只是简隐藏的较好,所以很长时间内未被发觉。罗伯斯特从在向简倾诉自己的内心时其实已经喜欢上简,只是他自己也没觉察出。但简选择离开他是因为他的欺骗,这也表现出简的倔强和坚强,我更佩服就简了。再后来,见碰到了一个牧师,牧师并不爱他,就想娶她完陈一个形式,仅仅她的内心的几点符合他的标准,仅仅如此,虽然罗伯斯特的眼睛失明了。但简依然爱着他,于是简又回到他的身边。一个完美的结局。
作为女性,必须强大起来。虽然可能做不到像简那样去追求爱情,但至少应把自己武装起来,用知识,用才能,是自己走的更远,飞的更高!
今天,怀着跌宕起伏的心情,读完了《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主要围绕老汉孙玉厚的贫困生活以及一家人的经济展开叙述。其中,还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状况,贫穷的人,即使再怎么努力,也不如富家子弟走官路顺当、直接。
我最喜欢的还是孙少平的吃苦耐劳,他可以在工地给别人扛石头,空着手在煤矿井下赢得了班长的好名声,他的生活好似在冰天雪地之中,但小霞的出现温暖了他的内心,但很快,小霞这点光便消失了,给少平留下了无限悲痛,但少平还是从不幸中走了出来。虽说他活得艰苦,但这样的生活还是有价值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给自己拓一条向前的'路。
但虽说如此,少安没有太高的文化水平,依然比少平过得好,把砖厂办得红红火火的,利润滚滚来,还建起了房子,弄得漂漂亮亮的,也不用像少平那样过着几乎于牛马的生活。其实,若论财路的话,少平文化虽高,但较之少安却失败得多。
润叶与少平是一个悲剧,但悲剧的本身,还是出身。当时的社会从不去评定一个人的能力,素养知识,就像少平一样,明明凭自己便可在官场上混得如鱼得水,步步高升,但因不再官家出身,搞得如此落魄。田福堂,一个没眼光的人,使他的女儿带着不幸与悲痛,嫁给了一个并不爱的人——李向前。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润叶的婚姻,没有一丝甜蜜,尽是苦涩。直到几年后的大事,她才和李向前完全融合,不再厌恶、排斥。
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我更明白了世事的艰辛与苦痛。你不努力,将来定沦落为于厚那样的人,过着艰苦与不顺的人生,被生活排斥在外。当然,现在的社会较之以前还是挺安定的,没有旧社会的混乱与不公平,只要我努力,我相信,许多少平类的人,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平凡的世界》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懂得了一些人事艰辛,略懂了世事。
我们不同于战争时那些命运悲惨的人们,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出生在一个强大的国家,出生在一个充斥着高科技的时代,智能手机、跑车层出不穷,举目四望,随处可见的是见怪不怪的低头族,人们习惯于盯着手机,却忘记了用心观察我们身边那些不易觉察的美好。
当人们在水泥铸就的办公室里翻阅着百般无聊的文件时,《昆虫记》里的虫虫们却将我带入了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正上演着一幕幕有趣的故事。
在一条林荫小道中,有一些穿着“礼服”的壁蜂,它们不停地将花粉运到芦苇杆上。另一边是一些胡蜂,还有长须胡蜂,它们不停地嗡嗡地飞来飞去,无论飞到哪里,别的动物都纷纷远离它们。不远处还有一些卷心菜粉蝶在翩翩起舞,一点也不同于那些“凶神恶煞”的蜂子们,它们体态轻盈,忽高忽低,像是在跳芭蕾,与它们的衣服非常相称。它们通体白色,只是在翅膀上点缀着几个小白点,在空中舞蹈时格外起眼。
但是在昆虫界中,除了这些和平美丽、活泼可爱的小昆虫,还有一些十分可恶的寄生虫,专门打破别的昆虫美好的梦想。
有一种寄生虫,它们将自己的卵通过一根针放到别的昆虫的卵旁边,等到自己的卵孵化后,就会把原本属于这里的主人的卵吃掉,手法十分高超,不留一丝痕迹。另一种昆虫更加毒辣,直接潜入到别的昆虫家中,将主人吃掉,然后将自己的卵产在原主人家中,自己则啃食着不属于自己的食物,并丝毫不感到歉意。
但是它们绝不会牺牲自己的同类来养活自己,相对其他牺牲自己同类来养活自己的昆虫和我们人类来说,它们已经是相当高尚了。
我们并不应该过分去指责这些昆虫,我们没有这个资格,它们不过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后代,与其他动物用毛毛虫或甲虫去喂养自己的后代是一样的。如果这样就算盗贼的话,那我们人类就是罪行累累的混蛋了。我们喝的牛奶、吃的牛肉,比起掠夺蜂类的幼虫可恨得多,我们这样做是为了生存并延续后代,昆虫不也是一样的吗?
合上书,一只只昆虫在我脑海中浮现,我迫不及待想要学着法布尔这位伟大的昆虫学家去观察昆虫,想去看看这些一直被人类所忽视的可爱生灵。
我打开门,向一条绿荫小道走去,在绿色的背景中,我看到一群舞者在翩翩起舞,走近一点,再走近一点,哦,它们真美丽。
用心去发现身边的美,尤其是那些细小的美,你会收获很多。
1809年的冬季,亚伯拉罕-林肯在那做猎人搭建的小屋子里出生了,就在这个地方,亚伯拉罕-林肯居住了很多年,过着贫穷的生活,他后来解放的那些黑奴都不曾过得如此贫苦。
一直到了十五岁,林肯才开始学习,认识字母,他学的很困难,但是他很努力,林肯逐渐有了和别的孩子不一样的特质,他可以写下自己想到的一些东西,有时还写几句诗歌,他把写好的是个背下来,然后被给别人听,他还写了一篇关于国家政治的文章。
他很善良,富有怜悯心,林肯一点点的积累知识,他总共才上了不到十二个月的学,他不惜代价向别人借书来阅读,阅读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即使在田里干活他也总是随身携带一本书,在别人都休息的时候,他给大家讲故事、笑话,他是没有一个固定工作的人,笨手笨脚,驼背、走起路来跛脚,他毫不顾自己的形象,走在街上,一只裤管塞进皮靴里,而另一只耷拉在皮靴外,这些他都不在意。
但他不轻言放弃,而是以坚强的斗志支持着,直至永远的安息,贫寒是他一生的主旋律,尽管他身为总统。英雄不怕出身太单薄自古英雄磨难。
林肯短暂的一生却遭到了诸多的不如意,如婚姻的不顺,自从结婚后他就从来没有开心过,他奢侈的妻子总是抱怨他,对他有很多不满,他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幸福的生活。留言始终缠绕着他,但他懂得待人之道,从不乱发脾气,前进的重担由他一个人来承担,这需要多少的耐力与毅力,再加上多大的胸怀啊。
现实生活中,那个身前身后没有流言蜚语,让我们学一学一代天骄林肯吧。微笑留给他人痛苦留给自己,为了所有人的自由与平等将自己束缚,难道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伟大的生存造就了伟大的品质和伟大的人生,看完这本书你会觉得这样的人当了总统真的有些不可思议。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坚持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书名叫人性的光辉的原因吧。
她是一个女子,优雅,高贵,娉婷,温和,再多的修饰词也无法形容完这个几近完完美的人儿。她像一杯淡雅的清茶,那素净的芬芳在每个人心中久久地萦绕,无法散去。
她是一个文人,持着一手清新的笔触,徜徉于文字之中,如此得自如。“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焰中交舞着变。”
她是一个天使,带着超凡脱俗的美丽与智慧降临于凡世。她是如此幸运,在那个战乱的年代,过着安定的生活;她是如此幸福,徐志摩对她爱得那样炽热,于是有了那场轰轰烈烈的康桥之恋,梁思成对她爱得那样真实,是她不可或缺的事业伴侣和灵感的源泉,金岳霖对她爱得那样忠心,用大半生的时间“逐林而居”,将单恋与怀念持续终生。
她就是林徽因——用一生诠释了传奇的多情女子。
默默地读着这本书,眼前浮现出了一幅唯美的画面:人间四月天,一位清新脱俗的美丽女子撑着油纸伞,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飘逸不入凡尘,带着一份恬静走过烟雨蒙蒙的江
南雨巷……是的,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有着让人喜爱的容貌,有着让人倾心的浪漫,有着让人着迷的风韵。也许,作为她本人,也为自己痴迷。
林徽因虽然是那么完美,但也无法避免尘俗中的悲哀。她与徐志摩的爱情终究是无果,决然的背影是她对此最好的答复。还没来得及说珍重,便已转身离去。她真的不在乎么?“那天一切都不存留,比一闪光,一息风更少,痕迹,你也要忘掉我了,曾经在这个世界里活过。”这便是她的回答。没有人懂得她的悲伤,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雪化后哪怕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的白莲。”林徽因,你是人间四月天……
有人大学是人才的摇篮,有人说大学是堕落的温床,还有人说大学是平庸的开始......将众说纷纭抛至脑后,我踏入了大学的校门,憧憬着我的理想。
来到大学,第一感觉大学真的很大,有不知所措的感觉,大学又真的很美,你完全可以将自身置于一个美丽的公园中。其实到大学生活几天又岂止是这些呢?
大学是自由的,你完全可以选择逃课,上课打瞌睡玩手机,这些几乎都是零风险的......毫无顾虑;
大学又是浪漫的,你随时可以看见一对对情侣在湖边相拥相吻,在垂柳的映衬下,在湖水的倒影中,在鸟儿的鸣唱间.....就构成了大学独特的风景,你在细想着,在默数着,在为他们祝福着......
大学同时有是一个学习的天堂,这里有上百万册的图书资源,再挑剔的人也会在这里找到属于他自己的书;其实不仅于此,每天清晨你都能听见朗朗的读书声,伴随着风飘荡在你的耳朵周围......
在感叹大学的同时其实也在为自己这么多的经历而感叹,而反思;我融入了大学生活么?我到底该怎么来判断呢?但自我感觉还是融入了,至少对周围的环境已经熟悉和了解了,其实更重要的是与身边的没一个人能有一个有效的沟通吧。
于是大学不仅是专业知识的学习,而我门身边还有许多值得我门学习的人,这点我也是深有体会的,其实不仅仅是成功的经验,更重要的我想还是失败的教训吧!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我也是经历了这些失败得来的痛楚和深刻的教训吧!
其实我们想一下,失败尽管没有成功来得那样隆重,但他的价值是远远大于成功的,至少对你未来的人生路会走的更快更稳更塌实。失败同时有是一面镜子,会用的人照出来的是希望,不会用的人照出来的是绝望。其实我刚失败是就是后一类人,但经过几天的思想调整吧,成了第一类人......甚至帮别人也成了第一类人。
大学就是这样,有成功的欣喜,有失败的黯然......不一样的结果,却来的同样精彩。
用一句话来结束今天的日记吧,给我们的大学及未来的加些激情和勇气吧
“这个世界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了的宝,我们都是最棒的!”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课外书,比如《窗边的小豆豆》、《蓝鲸的眼睛》、《草房子》……但是,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然要数《水浒传》了。
《水浒传》是我国古典文学中的一部名著,讲述的是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因为各种原因聚义梁山泊,后来被朝廷招安,接着又为官府南征北战,最终却被奸臣童贯、蔡京等人所害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书中的108位好汉,有粗中有细的花和尚鲁智深,豪情万丈的打虎英雄武松,勇而有谋的豹子头林冲,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模样古怪的青面兽杨志……这一个个梁山好汉都让我非常敬佩,他们个个“忠义”两全。他们对梁山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最后的被朝廷招安,为国出力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一个个英雄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气是让我敬佩的,他们都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保住别人的性命都在所不惜。
我爱书中的英雄人物,爱英雄们身上的忠义精神,但当我合上《水浒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从书里那一个个荡气回肠的故事中走出来,比如大家最熟悉的故事:武松打虎。我从故事里知道古代的老虎都叫“大虫”,武松在一个名叫“三碗不过冈”的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在山上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可想而知他的力气有多大,有多勇猛。
读完这本书,我想作为一个小学生,我还不是很懂得一些大人的事情,我所能明白的,就是作为一个人,一定要孝顺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祖国。我在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认认真真学习,明明白白做人,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
道家讲究无为而治。如书中所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是说人们相互之间各干各的事彼此之间并无交集,仅有附近的鸡犬之声能够听到。老子期望国家按照小农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自给自足且不需要社会交际,以此来避免人本身的私欲以及一切能导致国家破裂的消极情绪。如果我们单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无为而治貌似是不现实的。可是我们从生活的角度来看,平凡未尝不是一种幸福。随着我们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生活的幸福指数,而少私寡欲生活过得平平淡淡,没有大起大落,有一颗平静的心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好事。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善良的人就像水一样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处在人们所厌恶的地方可是更接近于道。高尚品德的人做有利于众人的事而不与争,处在卑下的地位但他的做法是值得人们尊敬的。我们生于这样一个快节奏的世界,有时候可能需要保护自我而不得不做一些自我不喜欢的事。可是我想说,帮忙他人坚持谦卑的态度也未尝不可,也许你会失去一些东西,可是回报却是无穷的。
“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这句话是说把自我当做天下,那么天下就能够寄予他了:把天下当做自我的生命来爱惜,那么天下就能够托付给他了。我们中国目前仍处于发展中国家,复兴之路还有很长要走,而我们正处在国家的顶端,我们需要为国家的利益不懈奋斗,贡献出我们当代大学生的力量。“少年强则国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道德经》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哲学系统,它经过做人处事以及治国方针向我们阐述了我们应当坚持己身,且长且久等道理。我们生于一个从应对面交际向全面数字化科技化互动的过渡时期,所以我们更需要坚持《道德经》里做人处事的道理并且沿袭发扬我们中国的文化传统使之始终坚持我们中国的特色甚至引领世界。
《西游记》读书笔记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看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
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我的梦,中国梦——读《中国梦》有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然而这梦都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开辟新中国,是中国的历史责任,是中国倔起而复心的标志。梁启超先生曾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确实如此,我们承担着祖国的未来。我们作为祖国的接班人,为什么我们不为自己心中的梦想而奋斗呢?我在我的中国梦中遨游着。我想,我们大家的心应该是紧密相连在一起的。
中国梦,也就是大家的梦,是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999年,马云职创阿里巴巴网,成为了全国最大的商务平台,是改革开放的硕果;1995年,李彦宏启程回国,进入了北京大学,他归国创业,使百度更加壮大;20xx年,陈一冰参加伦敦奥运会,他赢得了全世界;乒乓球史上的“魔术师”邓亚萍,她身高虽然只有1。
55米但她无所畏惧,刻苦训练。19岁的她不负众望,夺得了奥运会单打冠军,一跃成为了世界乒坛的皇后;朗朗从3岁的时候就学钢琴,他坚持不懈,刻苦练琴,他虽年纪轻轻,但在世界上也算是着名的钢琴家,受到了众人的爱戴;袁隆平在充满坎坷的研究道路上奋力跋涉,把绿色的梦想书写在大地之上;钟南山奋不顾身,身先士卒;罗阳的爱国之心使人惊讶,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还记得李中华吗?试飞英雄,当时他完全可以弃机跳伞,但是他没有。他用自己的试飞经验使飞机安全着陆。因为他说过的:“人生有梦想,每一个梦想都需要自己的努力。”
当“嫦娥二号”的成功发射又为我国的“探月梦”推进了一一步。其实,我也有这样的亲身经历,那是我上大班的第二天,老师说有兴趣小组,我进了书法小组。那天是我第一次上书法课,也是我第一次拿毛笔。那天我欣喜若狂,同时也汗流浃背。老师教我们写几个一,当时我瑟瑟发抖,心急如焚。我写的东倒西歪,有的像弓着腰的老人,有的像哨兵,每一个字都没有笔锋。当时我不想学了,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重拾信心。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一直为自己的中国梦而奋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梦想给予了我们前进的动力,梦想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指明方向。是呀!我们的家园中不能没有中国梦,有了中国梦,我们才有动力,才会齐心协力,奋战不息,我的梦,中国梦!我将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终身!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人类文明史伊始,浩如烟海的书籍记载了人类艰苦求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揭示自然界奥秘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大多数智慧。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
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和我一起分享读三毛作品的快乐。
进入大学后,我读书的重点就有所偏移了。在高中的时候,就是杂志、名著小说、漫画多一些,但是到了大学,专业是自己主要学习的重点,所以看得书就偏向于专业的书籍,对自己读书的变化也是有一些感慨的。
大学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在读书方面,不再是是五花八门的读书了,我日常看的书都是偏重于专业的书,因为大学把专业学好了,对自己毕业以后起到的帮助作用很大。尤其是我成为了大二学生之后,更是明白读关于专业书籍的重要性。大二的课多了很多,特别是专业类的课,如果在课下不去钻研书本,是不能跟上老师讲课的进度的,很容易就学不会专业的知识,所以课下有时间就会去图书馆里看与专业有关的书,一是充实大学生活,而是帮助自己学好专业。在读书的过程中,会去把书中的知识点记录下来,在回去宿舍之后,在把知识复习一遍,是对自己学习比较好的帮助作用。
大学的读书不再是看一遍就过的样子,而是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要自己去钻研,找到解决方法,并且自己还要锻炼独立的思维,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读书也不在是一种娱乐方式,而是想要带着学习的目的去读,不会只是看完之后就放在一边不管了。大二是学习最忙碌的时候了,读的最多的书就是学的专业书,每天都要去预习和温习两遍,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去记住知识点,把专业学好。读书于我也成了一种任务,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很枯燥,可是当自己钻研成功的时候,就是一种骄傲了。当然闲暇的时间也会去看些其他的书籍,也是去打发自己无聊的时光。
读书真的是很美好的事情,即使是读无聊的专业书籍,都会让自己在其中找到乐趣,所以现在的我对于专业的了解已经很深了,理论知识基础很牢。这就是我平时读的书多了,积累的多了,才会有的结果。大学让我读了不少的书,不管是专业相关的,还是其他的书,这些都对我产生了很深的影响,让我有更好的理解力,在读书的过程中,慢慢的变得享受起来了,从书中也收获了不少的知识。
未来两年里,我还会去读更多的书,让自己涉猎更多种类的书籍,这对自己专业的学习有用,对自己毕业进入社会也会有帮助。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讲的是108位好汉梁山结义的故事。
这108位好汉各有各的特征,各有各的个性,但他们同样历经坎坷,披荆斩棘,辛苦地走到梁山结义。其中,我最爱的几位人物是武松、林冲、鲁智深。
“武松打虎”无人不晓。而武松正是一位行侠仗义,有勇有谋的人。在与猛虎的斗争中,武松将老虎的力气耗尽了一半,老虎把它的两只前爪搭在他面前时,他一只手抓住老虎的顶花皮,另一只手死命的打老虎,没多久就把猛虎打的七窍迸血,趴在地上不能动弹。武松被人们称为“打虎英雄”,也是应得的。
林冲机智冷静。在“林冲棒打洪教头”中,林冲遭高太尉陷害,被发配沧州,到了柴进府上,柴进厚礼款待。洪教头不信他是真教头,要与他比试一番,几个回合后,洪教头被轻松击败,之后就灰溜溜的走了。
鲁智深力大无穷,重情义。在“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中,鲁智深趁着酒兴,来到门外的绿杨柳前,脱去衣服,右手向下,左手向上,抱住了树,把腰一挺,竟把那棵杨柳树连根拔起。众人见了,一齐拜倒在地,佩服鲁智深力大无穷。
《水浒传》里的好汉们各不一样,但他们的目标都是替天行道,劫富济贫,团结一心,在山寨中过快活日子。这本名著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过程,农民们不想在封建社会再过下去了,它们开始反抗,而有很大官职的人常常是到处作恶的。此书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赞颂了农民们的反抗精神,而这正是许多人想要改变的。
在这个炎热的夏日,我终于把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啃完了。虽然对于《水浒传》早已略知一二,对于书中的人物也早有认识,但读起这本书来甚觉辛苦。
作者施耐庵足足写了一百回,以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为主,再现了中国古代人民反抗压迫、英勇斗争的历史画卷,也充分体现了朝廷的昏庸腐败,突现了一个个有情有义的江湖汉子。
我静下心来,慢慢品读之后,对书中的人物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在书中,最令我敬佩的是阮氏三兄弟——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他们赴汤蹈火、同生共死、义气最重,在第十五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公孙胜应七星聚义中可以看出。吴学究在这回中评价他们三兄弟是最有义气最守信的,虽然他们不通文墨,但他们都是好男子,在后来,也帮了吴学究不少的忙呢!
是啊,三阮兄弟是一个个值得信任的朋友,一个个很仗义。
说到这里,我联想到我自己在小学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有一天,我的一个好朋友看到我的一支铅笔很是精致,她特别喜欢,也想拥有一只,可是她对于我说的地址一头雾水,于是让我帮她购买,我当时很爽快快地就答应了:“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了。”“好姐妹,明天行吗?明天?”她双手抱拳,笑着对我说。“没问题,明天一早给你。”我想,这点小事是肯定忘不掉的。可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跟同学们聊着聊那的,把她交托给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到了家想起了这事儿,可是我懒得再跑一趟了,心想:明天问起,就说是忘了,以后再说吧。
第二天一到校,她就笑脸相迎,托起双手,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顿时,我脸刷的一下全红了,避开了她的双眼,结巴着说:“我……我……忘了。”只见她眉头弯成了“V”字形,低头就走了,轻轻地说“真是个不讲信用的人。”我既难受,又惭愧,隐隐地感到了自己做人的失败。
是啊,“言不信者,行不果”,“失信就是失败”。感谢《水浒传》,感谢《水浒传》中的三阮兄弟,让我在这个暑假更加坚定了 “守信,做个成功的人”这个信念。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过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的高超,以及一些语言含蓄的讽刺沙皇统治的黑暗。全书人物众多却形象鲜明、性格各异,无论作家对之着力刻画还是寥寥数笔略加勾勒,全都显得轮廓分明、鲜活灵动,读来如见其面,如闻其声。
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些写作的启发。高尔基描写的人物生动灵活,惟妙惟肖。而我在自己的作文中总是描绘出的人物形象,不生动,死气沉沉的,没有清楚地写出人物的性格。
我以后不仅要多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累写作的素材,还要多读些世界名著,借鉴一些他们的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的更加生动,还要本着作文的一大要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样才能把文章写得好,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后来,他在面包店找到工作,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停工。伤愈后,他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喀山,重新走上流浪的道路。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如今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水浒传》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以宋江为首的人民起义的故事。虽然是小说,却不乏真实的脚步。虽然是一部战争史,却在字里行间像是不经意间流露出幽默的气息。
这个故事的开头并不直接描写一百零八将其中的任何一将,而是先讲高俅一个坏官得以提升的事,接着再一点一点地引出鲁智深、林冲、杨志等人的经历。
鲁智深原是一名提辖,只因打死了一个欺负群众的镇关西,便四处逃窜。中间经历了很多事,如大闹五台山、怒打周通等。后来被高俅等人逼上梁山,做了一名头领。
林冲本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教练),因高俅的儿子看上了他的妻子,一连串的厄运就降临到了他身上。他本想忍气吞声找一个回来的机会。可他终于在压力的沉积下爆发了。由此可看出,他并不是一个懦夫,而是一个忍辱负重的英雄。他投靠了梁山水泊,再后来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难道不是表现得最坚决、最勇敢的吗?
描写武松的章节是《水浒传》中最有名的:打虎、杀嫂、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等篇幅都表现了武松这位英雄的形象是多么的高大。如第二十三回写的:那大虫咆哮,性发起来,翻身又只一扑,扑将来。武松又只一跳,却退了十步远。那大虫恰好把两只前爪搭在武松面前。武松将半截棒丢在一边,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揪住
李逵是一个莽汉,不能容忍敌人,也不能容忍自己兄弟犯的错。这是唯一一个没有直接从性格方面描写的英雄,可我们在有他的出场的时候,总能把他的性格了解的清清楚楚。他是一个很真,很直的人。有时他由于着急做出不直的事,却刚好反映出他的真和直来。
很多人不仅从水浒传里吸取了知识,还增长了见识。很多人还就着水浒传里的人名编了许多谜语,如:久不练功武松、桂林山水甲天下石秀等。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我还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说起水浒传,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它,读完也是让人回味无穷。《水浒传》主要讲述了一群好汉在当时朝廷黑暗、腐败、压迫下,被逼无奈,投奔梁山与朝廷抗争的故事。在这个恶人横行霸道的时代,梁山好汉们与他们斗争,只是没想到,最后梁山毁在了梁山老大——宋江的手里。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好汉们忠君报国,为民除害,令人钦佩。而《水浒传》中一个极大的恶人——高俅,纵容乱臣贼子、冤枉好人,还将林冲加害于死地,真是一个卑鄙小人!《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智深——好一个粗中有细的汉子!在他三拳打死郑关西后,说是假死,以方便自己脱身;在营救金家父女时,他在门口坐了好久,确保二人已走远,这才动身……所有事情都看出他有勇有谋。做人也要像他这样,不能一味鲁莽,要学会思考与分析。
说完鲁智深,再来说说宋江。宋江原是朝廷上的一个官,在得知晁盖偷生辰纲要被抓的消息后,立马前去告诉晁盖,与几人一并上了梁山。在梁山,宋江成功拉拢人脉。晁盖一看,怎么行?明明自己是老大,怎么宋江的人缘比自己还好?在一次战争前,晁盖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要亲自率兵打仗,叫宋江好好休养,结果这一去却是条不归路,战死沙场。宋江明知晁盖是有去无回,却不说,实在是有些阴毒。于是,晁盖一死,宋江借着大伙的推举,顺理成章地坐上了梁山老大这把交椅。宋江的义气与忠诚是极端的,而他的迂腐更是极端的。他的骨子里仍然有报效国家的情怀,于是在最后他又带领梁山一众人被朝廷招安。可是朝廷只是缓兵之计,终有一天,宋江喝下一杯被人下了毒的酒,曾经的辉煌到此终了。
首领一死,梁山好汉们成了一盘散沙,彻底解散,《水浒传》也到此结束了。《水浒传》向我们揭露了朝廷的腐败,民众的穷苦,各个好汉的事迹,使它成为了一本流传千古的好书。
今天我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本经典小说,虽然不是理解很深刻,但也有了明确的认知感。里面的一句话使我印象很深:“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本质。”
“桥炸掉了吗?”军官发问。“当然。”另一个军官洋洋得意的说。“代价是多少?”“不值一提,俩伤一亡。”军官无所谓地耸耸肩。我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感到心里很难受,有这样把生命当做儿戏的吗?战争,死伤肯定是要有的,但是这样不痛惜士兵的死伤,也只有没有素质的军官阶级才做的出来。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闭上眼睛,小时候听我舅公讲他年轻时如何打退敌人的英勇壮举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的舅公是一名和平时代的现役军人。33年前,1979年2月17日的黎明,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序幕被拉开了。中国的军人用火一样的热血青春,铁一样的军魂,唱响了英雄的战歌。他们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宁,为了捍卫国家、人民的利益,抱着我们绝不侵占别人的一寸土地,别人也休想侵占我们的领土和人民。
我的舅公那时候还只有23岁,是个炮兵班长,告别祖国,告别亲人,雄赳赳地奔赴了战场,在炮火轰鸣中、机枪的咆哮中,他英勇杀敌,凉山、高平、老街都留有他和战友们的足迹。在打凉山的战争中,我舅公身负好几处伤,最严重的是他的右脚大拇指在炮火中被炸掉了。战争结束回国后,部队授予他战斗英雄的称号。
每次我去南京奶奶家,总忘不了去看望舅公,一遍一遍地听他讲杀敌的事迹,看着舅公少了大脚趾的右脚,心疼地问他“现在还疼吗?”现在的舅公虽然地位不低,但是为人很低调,总是教育部下说:“虽然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一定不能忘了警惕,忘了本。”舅公的家教也很严,不准、不去娱乐场所,不住别墅,不搞特殊。到现在为止,他家还住在部队的军区大院。
有时候他会很自责,虽然打了胜仗,却没有把很多战友活着带回来。三十多年过去了,舅公在每年的清明节,都会约上当年的几个老战友一起去广西的烈士陵园,那里埋葬了七千多名烈士,其中有他的排长、有他的战友。舅公每次去都会泪流满面,诉说着对他们的思念,告诉他们今天的祖国有多么的强大。
我很崇拜我的舅公,视他为我心目中的偶像。我经常对自己说,现在我要好好学习,多学知识,强健身体,长大了我要去当兵,像舅公一样保家卫国,做一个合格的军人后代。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情节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得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的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地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地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的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地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地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述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应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我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可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欢乐。
老人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在别人的嘲笑下,他依然坚信他会捕到大鱼。老人与孩子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在老人的心中,大海就是老人的家,在那里老人能够找到友谊和他深爱的东西。老人爱大海,他把大海比作是一位仁慈、美丽的女性。他把鸟、鱼和海风看作是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和他的朋友聊天,他也会喃喃自语。从他的语言中能够看出老人内心的复杂。就算是对于大马林鱼,老人的情感也在不停的变化。刚开始,老人是兴奋的,因为他最终能够结束他的噩运了,并且这样一条大鱼能够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终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述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文中有一段经典的句子”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说明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应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生命中的痛苦是盐,缺少了它,生命就会变的苍白无味”。这是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经历这样或那样痛苦的事情,知识程度不同。可能是涉世不深,可能是一直在家人,朋友,老师的呵护,陪伴下,对于“痛苦”这2个字我没有太深的感触。然尔,再读完着本书后,真的让我对这2个字有了进1步的了解。这位作者所经历的痛,所经历的苦,真的让人都为之心痛。好多次,都让我留下了泪水。灾难的降临真的是不期尔至,猝不及防。着灾难过早而又彻底的毁灭了萦绕在那个六岁小女孩那幼年的平静与温馨。
年轻英俊且才华横溢的爸爸突然得了麻风病,而不久又离开例如人世,接着三岁的妹妹掉近火盆,烧伤极其严重,整整号哭了3个月。在爸爸刚刚去世后,妈妈以前离异的那人又从监狱中出来,开始向这孤儿寡母报复。为了逃脱这恶魔的残害,母女几人被迫离家。由于经济负担,六岁的孩子被卖做童养媳,尝尽了生活的酸甜哭辣。在十四岁时,终于妈妈来信。说接去新家,然而,并没有过上好日子,等待她的确实更艰辛的生活。为了支撑生活,这柔弱的女孩,竟上山砸石头转钱。多少次手指被砸的皮开肉绽。都说手指连心,那可真是所谓的撕新列肺的痛吧!
然而,着一切的苦难并没有压跨这个女孩,更是造就了她坚忍不拔的性格,她知道留泪是软弱的表现,更是换不来别人的同情与帮助。十四岁的她就成了非常厉害的砸石工,转的比别人都多。家里的再次变故,使家里负债累累,无奈之下,决定外出大工。
真实让人佩服,1个实际岁的女孩子只身来到上海。可向而知,再这陌生的环境中受的苦
不次于以前。然而,或许正是一次次的经历,使她具备了其他人无法乡比的能力,再加上吃苦的干劲与豁达的胸襟及超于一般人的勇气,是她的生命从此翻转,得以改变。
从1个外来的打工妹在服装厂做职员。受人的歧视与嘲讽。但凭着那敬业的精神,抓住一切的机会不断的锻炼自己,1个没有学历,背景的她却成了长里的高级技术人员。
虽然苦难一直萦绕着她,她却丛未放弃自己的爱好,再苦,再累的时候,一直坚持写作正因为这样,后来竟成了《知音》的编辑。这真的让我感到梦想并不是虚无缥缈的梦,只要坚持,只要努力,旧可以实现。 记得作者说过“生活之所以有-滋有味,是因为前面永远是拐角”,她的人生真的是不断出现拐角,拐角所呈现给她的是灾难和挫折。但是它所带来的更是挑战和机遇。甚至有的拐角带给我们的是绝对想不到的惊喜和好运。看来,我们还真的要以1个全心的角度去看待生活中的那些拐角啊!
真的,看了作者所经历的这些苦难。在我的世界里我再也不好意思在用“苦难”着2个字了。
人不能选择出生的命运,但能选择生存的命运。不能选择降临在我们身上的苦难,却可以借着苦难1步步的前进。攀向人生的顶峰,却经历生命中所能享受的最美风景。苦难,是财富,是金矿,是一所更重要的人生大学。我们不必为之恐惧,二要勇敢的接受。跨过一条条的苦难之河。
名著导读是我们探究单元新的理念,增添了新的阅读兴趣。
我们知道一个不阅读的民族是可悲的,在我阅读名著阅读时,一开始特别枯燥,但我们会渐渐的养成习惯,这是我们不可避免的,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会在名著阅读里体会到乐趣,比如说:在我阅读《红楼梦》里的一个片段小情节,刘姥姥进大观园。这个故事可有趣了。作者把人物做了生动形象的刻画,真正的感觉到把人物写活了,特别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姥姥她特别的朴实。这些故事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在那之后,我读到了很多故事。也收获到了不少的道理,还有一些在《三国演义》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比如:《三顾茅庐》,刘备第一次去拜访诸葛亮时,诸葛亮不在,第二次去时也没有在,第三次去时,诸葛亮正在睡觉,而刘备不敢惊动他,所以就等了诸葛亮几个时辰。最后刘备拜访到了诸葛亮,还请求随他一起下山。也许这个故事并没有什么。但我们可以在故事里领略人物的性格特点,刘备的坚持不懈,张飞的脾气暴躁,诸葛亮的试探,精深的思想等。我们从中可以学到里面很多我们不懂或不知道的所蕴含的知识。
回到家中,因为爸爸也很喜欢观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一些名著。所以一到家就看见爸爸在看《三国演义》,然后我把老师给我们讲的故事都讲给爸爸听,即使他已经看了三四遍了,但他还是能够听我认真的把它讲完。在生活中,爸爸一有时间就会打开电视一股气的看个几集之后,就把我吸引了过去,让我跟他一起看,其实这也是一种享受的乐趣的方式。
在我们阅读名著阅读时,常常会有一些艰难,看一两页就看不下去了。但你只要有耐心,有恒心,总会让你笑口常开。还可以让你读它个几遍。
我的名著阅读活动之旅就是这么的丰富多彩。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寒假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最感兴趣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奸臣当道,百姓受压迫的北宋时期,108个好汉由于不同的原因和经历被逼上梁山,无奈他们举起了反抗的大旗,开始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他们个个深明大义,嫉恶如仇,侠肝义胆,非常让人佩服。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武松打虎”,主要说的是梁山好汉武松回家探望哥哥,途中路过井冈山。在冈下酒店喝了十八碗酒,踉跄着向上走去。行不多时,只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猛虎伤人,但有过往客商,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武松认为,是酒家写来吓人的,为的是让过客住他的店,没理它,又往前走。武松来到一座破庙前,见庙门上贴了一张官府告示,方知山上有虎,由于酒力发作,便找了一块大青石,刚要睡,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老虎向武松扑来,武松打着打着,不小心把哨棒打断了,于是,武松用双手打虎。老虎又扑过来了,武松一闪身;顺势骑在虎背上,用手揪住老虎头上的皮,右手猛击虎头,没多久就把老虎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趴在地上,武松怕虎没死,于是又用拳头狂打一阵,见那老虎真的死了才住手。从此,武松成为了威震四方的英雄。这件事体现了武松刚勇豪爽、毫无畏惧的形象。
其实《水浒传》这本书里像武松一样的人还有很多:比如满腔抱负的宋江,忍辱负重的林冲,见义勇为的鲁智深,率直忠诚的李逵,足智多谋的吴用……我之所以我喜欢《水浒传》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是忠义两全的大英雄。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呼啸山庄》这本书,那只能是“奇书”。这样一部如今被公认为英国文学史上的天才之作,被盛赞为“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的作品,却在出版后被斥责为“一部恐怖的、令人作呕的小说”,直到半个世纪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这部作品的内涵。可是它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却早在出版一年后就离开了人世。
继承了凯尔特人血统的艾米莉,长年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养成了外表沉郁、内心刚强的性格。她的反叛精神和悲观意识,从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身上可见一斑。在那个城市礼貌大行其道的时代,人类最真实的感情都被包裹上一层风度的外衣,可是希斯克里夫确是个另类。希斯克里夫狂放不羁,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他曾说:“两个词就能够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听说了凯瑟琳的婚讯后,他愤怒的在雷雨之夜出走;凯瑟琳死后,他半夜去挖开她的坟墓,只为了见她一面;他买通了教堂执事,在他死后把棺材一侧撬开,和凯瑟琳的'坟墓相通。就是这样深深的爱才产生了深深的恨。希斯克里夫对自我的儿子冷酷无情,设计欺骗凯瑟琳的女儿,最终把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都收入自我的囊中。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后,胜利的喜悦却未降临。他在茫茫的荒原上四处走着,盼望凯瑟琳能够魂兮归来见他一面,最终不吃不喝孤苦的死去。
希斯克里夫的爱,原始而狂热,如暴风骤雨般浓烈。他的生命仿佛仅有两个部分:爱和恨。他曾至死不渝的追求真爱,也曾残忍冷酷的报复亲人。这样一个人物,充满了希腊史诗般的杯具色彩,读来令人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壮和苍凉。
反观凯瑟琳,她毫无疑问是深爱希斯克里夫的,可她也爱埃德加,一个活在礼貌世界的翩翩君子。她说希斯克里夫“比我自我更像我自我”,“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里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尽管这样,她却在到画眉田庄的五个星期后,由一个山村的野丫头迅速的被同化成一个文静的淑女,并且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田庄继承人埃德加。她虽然也为希斯克利夫的出走痛哭不已,但此时城市礼貌的光辉显然更吸引她。最终,她在病中深切的思念呼啸山庄,在临死前不顾一切的投入了希斯克利夫的怀抱。艾米莉经过这样一个悲凉的故事,表达了对维多利亚时代金钱至上思想的谴责。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之间的感情,是原始的,也是自私的。这仿佛与我们传统想法中无私付出的感情不符。按照一贯的想法,希斯克利夫看到凯瑟琳嫁给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应当微笑着祝她幸福,可他却完全相反,采取了一系列残酷的复仇。这样的命运安排,正是艾米莉渴望爱、却又得不到爱的人生折射。她一生不善交际,又厌恶社会的丑恶,始终活在孤苦和绝望之中。但她同时也没有放弃过抗争,她为男主人公取名为“希斯克利夫”,意思就是长满石楠的峭壁。石楠是一种在荒原上顽强生长的植物,那和恶劣环境抗争的精神,令艾米莉由衷的喜爱。正是在悲苦抗争、抗争不得的复杂心境下,艾米莉写出了《呼啸山庄》这本奇书。
即使此刻来看,这本书流露的阴郁和悲凉,仍然令人心惊。艾米莉沉郁的性格,给文学带来一个经典,却给自我带来孤苦的一生。在我看来,如果能够选择,艾米莉肯定愿意拥有欢乐的生活,而不是文学的成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性格杯具,假若她能和她的姐姐那样乐观,也许她就不会英年早逝了。有一句诗这样写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只可惜,艾米莉拥有了一双心灵的黑色眼睛,却没有为她自我寻找到人生的光明。
读一本好书,可以感染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感染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的观点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的观点,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