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百年孤独阅读心得和体会(精选31篇)
作为一个美学家,作为一部谈美的书,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一书专心谈了美感态度,对美感态度作了深入浅出的阐发。
朱光潜在书中,把人生态度分为三种: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实用态度求的是善,科学态度求的是真,美感态度求的是美。于是,真、善、美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生。文章层层递进,从人们看待事物的三种不同态度到艺术与实际人生的距离中让我们知道美从哪里来,究竟什么是美感,明白了什么是美感之后进而讨论美本身,在“美究竟是什么”的讨论中让我们明白美和自然的关系,让我们明白了欣赏的道理,朱先生于是换一个方向从讨论创造入手,让我们明白创造本身以及与情感、格律、模仿的关系,进而明白美的特点。该书渗透了朱先生对艺术与人生关系的深刻体悟。正如书中文字:“艺术是情趣的活动,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丰富的生活。情趣愈丰富,生活也愈美满,所谓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
在当今义务教育阶段,一切学习都应该自美的体会开始,美育的有效途径是培养美感的敏锐度,真正的任务在于激发学生审美能力,形成一种判断力。正如朱光潜的人生观:人生的艺术化。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比较广义的艺术。
学术界有人指出:“朱光潜对美学的理解可以说是非常之深,他对西方美学的介绍,在《谈美》中已经达到了一代大师的化境。下面我们来欣赏一幅西方的美术作品——《向日葵》。
这是荷兰画家凡高的油画作品,作品以饱满而纯净的黄色调,展示了画家内心似乎永远沸腾着的热情与活力,那一团团如火焰般的向日葵,不仅散发着秋天的成熟,而且更狂放地表现出画家对生活的热烈渴望与顽强追求,那一块块灼热的黄色,不仅融集着自然的光彩,而且宣泄着画家对生命的尽情体验与永久激动。画中的向日葵不是自然的真实写照,而是画家生命和精神的自我流露,是他以火一般的热情为生活高唱的赞歌。
我们在观看此画时,无不为那激动人心的画面效果而感应,心灵为之震颤,激情也喷薄而出,无不跃跃欲试,共同融入到凡高丰富的主观感情中去。总之,凡高笔下的向日葵不仅仅是植物,而是带有原始冲动和热情的生命体。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让我印象很深的还有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难道名字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吗?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_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这个家族的循环的命运再一次显露了出来。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麦戴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接受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
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金银岛》的作者是罗伯特,19世纪末英国浪漫主义的代表作家。路易。史蒂文森。他的《金银岛》巧妙独到。《金银岛》是一部冒险小说。在我看来,《金银岛》绝对是一部刺激的海盗小说。
《金银岛》是一个关于“藏宝图”的故事。听着:吉姆,英雄,和他的父母一起经营一家酒店。一天,随着老水手的到来,吉姆意外地得到了藏宝图和黑色凭单。吉姆把藏宝图和黑券交给了李沃西博士,主人公吉姆和他的伙伴去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开始了。
机智勇敢的吉姆,面对满脸伤痕的海盗,暴躁而凶狠。他纹丝不动,用他的智慧避开了锋利的匕首,从凶残的海盗手中夺回了“西班牙号”,找到了宝藏;冷静睿智的李沃西医生与海盗交涉,使海盗掉以轻心,最终从容将海盗绳之以法;双面银;一个不苟言笑但饱经风霜的队长;邪恶的海盗。都是罗伯特。路易。史蒂文森生动的人物。
在这些角色中,我最喜欢李博士沃西。船长受伤吉姆离开后,李沃西博士等人深陷险境,弃船、海盗、背叛。如果李沃西博士不坚强,不聪明,也许那些人早就死在鱼肚子里了,海贼成功了!其次,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银。虽然是反派,但还是有自己的特点。西尔弗是一个独腿水手,但他可以轻松征服数十名凶残的海盗,轻松化解危机。一切都是精心策划的,让人佩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我意识到了吉姆的智慧和勇气。西尔弗的狡猾;船长的勇敢和忠诚;李沃西博士睿智坚强;居心不良的海盗;翻开这本书,我感受到了金银岛惊心动魄的寻宝。翻着这本书,发现这本小说情节曲折,充满冒险乐趣;翻开这本书,我佩服罗伯特。路易。史蒂文森的写作技巧高超。这一刻你已经很兴奋了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受益非浅,它教会了我怎样分配钱,怎样赚钱,怎样……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话:“你是否能挣到钱,最关键的并不是你有没有好的点子,也不是你有多么聪明,而是你的自信程度。”而且这本书,还让我认识了成功日记,《能下金蛋的鹅》的故事,里面有很多会挣钱的人,如塞尔、金先生、达瑞、吉娅等。
富有的金先生的挣钱之道是:“每当获得一笔钱时,要这样分配钱,每个月除去生活费后,剩下的50%存入银行,40%存入梦想存储罐,10%用来当零花钱。”而且,他和他的员工们每天都要写成功日记。
会挣钱的达瑞的挣钱之道是:他总是把精力集中在他知道能做的和拥有的东西上,所以他成功了。比如:他帮助人们把报纸塞到房门底下;他为顾客将垃圾运到垃圾桶;他帮助别人负责喂可爱的宠物;他为别人看着没有人在家的房子、给植物浇浇花等等。因此,他从中获得利润,每当这些活干不完的时候,他还会找一些人当自己的员工,每个月会给一些“工资”,这真是一举两得呀!
会说话的小狗钱钱把以前的主人金先生的挣钱的教训都告诉了吉娅,吉娅依据金先生的经验,来创造了自己的挣钱之道:“当遇到困难而犹豫时,就看看自己的成功日记,这样就会胆子大。”她还吸取了表哥马塞尔的教训,自己再补充一些,注意一些,她似乎凝聚了所有会挣钱的精华呀!这一点,多亏了她的爱狗——可爱而聪明的钱钱。
和网络一样,钱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给人带来好运的同时,也会给人带来杀身之祸。要想带来好运,就请快来看《小狗钱钱》吧,相信你一定会受益非浅。
那日逛书店,没有什么合适的书。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而那种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的孤独,有时候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周围的亲人、朋友。
我手捧着语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第17课:《少年闰土》,那种对闰土的羡慕之情不自主地流露出来。天哪!捕鸟、看瓜!那可是我一直向往的生活啊!我身在城市里,都市中,一切一切的繁荣,一切一切的假象,都是那么的虚浮无趣。城里人的勾心斗角换来了金钱与权力。农村里人们的真诚待人,虽然贫穷与终日的劳动,但是却幸福美满。
今天,我看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看到“他们不知道一些事情,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们,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时我抬头望望天,哦,不,是天花板,我能感觉我和闰土一样,只是比他多加了一层禁锢而已。
呵!看看吧!我们的城市是如此的繁荣,这些繁荣把我们都关在了“牢房”里——有谁可以光着脚自由自在地踏着溪水,在溪水里游泳?“不许出去,都给我乖乖地在家里复习。”唉!真盼着来一场学生大革命啊。与其在城市里当一只披着人皮的狼-----(现在不会,或许以后会),不如在山村里当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长大后当一个勤劳安份的姑娘。
看着城市中那一切的尔虞我诈,看着窗外那片灰色的天空,我深深地叹息。当然,并不是说城里的人都不好,只是想提醒一下大人们,你们不但要注意生意上的”吃官司“率,又要在家里限制我们的自由,把门槛筑得那么高,难道你们不累吗?我相信你们是有智慧的,但请你们把它用来将我们头顶那一片惨白的、灰灰的天空变得湛蓝,好吗?
老子《道德经》是灰色的,好的中华瑰宝,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学。我还记得小时跟着他们“道可道,非常道;很出名,但是很出名。”当时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过了几年,我又不能完全理解道家的这部杰作,但至少我有了一些感触。
《道德经》主张无为而治。几千年来,从帝王将相到黎巴嫩人民,都从这本人类文化史上的智慧宝典中吸取了治国安民、修身养性、立人立命的精髓。如今,社会科学蓬勃发展,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的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而物质财富越来越贫乏,道德沦丧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我觉得应该从老子的《道德经》中找出我的人生原则,不要和世俗齐头并进,静心是安心的基础。当人的心境达到一种空寂的状态时,就会一直坚持傲慢自大的作风,在社会、生活、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作为,有所作为,有所务实。
人们常说,阅读历史并从中学习是明智的。老子在《道德经》第17章说:“道总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无为思想并不是说消极无为。这是对老子《道德经》的误解。老子的本意是教人遵循道,不为所欲为,为所欲为。只要你不莽撞,你就能取得巨大的成就,也就是说,“不莽撞”是做某事的保证。什么是“有前途”?尽自己最大努力在社会上发挥好作用,做好本职工作,承担起家庭义务就是“做点事”。没错,在人类欲望备受争议的当今社会,如果他能全心全意的照顾好自己的工作,他的心态一定是一直处于一种禅定清心的状态,不进入禅定清心的状态就无法克制自己躁动的心。也就是说,神不走极端,但他的心不思考。所以,是全心全意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前提。
《道德经》可谓凝练、珍贵、淡泊、发人深省,显示了老子扎实的文笔和得心应手的文笔,以及他的创新能力。就是有说服力有说服力!再加上一些经典的例子,点睛之笔,妙笔生花,意境深邃,前一篇的呼应,主题的升华,把作者自己想表达的感情表达的淋漓尽致,给人无限的印象和伤感,又有一种自然感,这其实是文章中最好的,也是古代汉语中最好的!
我一拿到书,就被封面上的傻雪人吸引住了。没想到是一个温暖又略带伤感的故事。
下雪天,男孩自己堆雪人。煤球做眼睛,胡萝卜做鼻子,借爸爸的帽子围巾。可爱的雪人静静地站在院子里。令我们惊讶的是,雪人活了过来,拉着男孩的手走进房子,为雪人尝试了一些看似普通但新奇的食物,然后一起飞越城市去看海边的日出。
整本书虽然没有文字,但每一幅画面都生动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想象雪人和小朋友一起看的时候会对男孩说什么,然后一起寻找有趣的细节。看到雪人在阳光下融化了一点点,心里充满了悲伤和失落。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很多人可能只是生活中的雪人。即使分开了,那些快乐的时刻也会一直留在我们心里。每次想起来都很温暖。
孩子可能理解不了太多,但可以理解他们一起玩的速度有多快乐也就足够了。有时候很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最重要的是珍惜一起度过的时光。
炎热的夏天到了,皮皮来到了海滩他看见了许多小朋友在玩水皮皮也想洗个澡,皮皮看见了小象就说咱们一起洗个澡吧。
小象答应了小象吸了满满一鼻子水喷到了皮皮身上皮皮感觉很凉爽就对小象说:“你等一会我去车上那个东西。”皮皮把车上的水龙头拿下来接上水也给小像洗了一个凉快的澡。
《威尼斯商人》是一本让我难以释手的好书,我花了三天时间把它读完。读完后我久久舍不得放手,抚摸着书皮,心中感慨万千。《威尼斯商人》对人物的形象刻画是十分鲜明的。
安东尼奥无疑是最善良的,与他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夏洛克的卑鄙,而波希霞是最聪明的。这些人物的性格都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可是最让我感动的是安东尼奥和巴珊尼之间的有意。
朋友是手足,为了朋友,能够上刀山、下火海。而安东尼奥和巴珊尼就是这样一对朋友,他们之间的友谊,在巴珊尼落难、跌落人生最低谷的时候,安东尼奥对巴珊尼还是和以前一样,甚至更好。安东尼奥曾对巴珊尼说:“我给你还债,死而无怨”。
他们之间的友谊,或者说是安东尼奥对巴珊尼的友情,让我最为感动。感动之余,让我想到了自我。
我也有很多朋友,爸爸妈妈也鼓励我多交一些朋友。可是,我和这些朋友之间,和安东尼奥和巴珊尼之间的友谊还是差远了。我不可能向安东尼奥那么对待朋友,我朋友业不可能有像安东尼奥一样的朋友。
因为我没有完全敞开心扉对待朋友,朋友对我也有所保留。这样,我只能交到一些普通朋友,要想有几个真心朋友,照我这样下去,是期望渺茫的。
看了《威尼斯商人》之后,我决定对待朋友要一心一意,要敞开心扉,用真心付出。
毕淑敏老师的这篇散文《我很重要》写的真的很好,每次看,每次都有深深的触动。我把感想写下来,当做和你的交流吧。
当我们总在看贬自己,认为自己毫不重要的时候,毕淑敏老师发出这样的呼声:“我很重要!”中国人太谦虚,从小到大都受着传统思想的训导——“我不重要”。重要不等同于伟大,不等同于无人替代,也学我们还不具有称自己很伟大的资格,但我们完全可以大声地,自信地说:“我很重要!”因为这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是对生我养我的父母的尊重,是对下一代的负责,是对朋友的关怀,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是对世间万物的珍惜,是对身边所有人的一种鼓励!
倘若不曾读毕淑敏老师的文章,不曾看到这篇《我很重要》,我也许一直都不曾想过,我们,每一个单独的我们,是世间万物星辰日月草木山川凝聚的精华,我们是亿万粒米面、亿万滴甘霖养出的万物之灵,我们没有理由不对自己说“我很重要”!
我们是父母的结晶,是精子与卵子的结合,我们的诞生石一个生命的开始,是父母的寄托,我们能对自己掉以轻心吗?如果不是父亲和母亲,如果不是那个时间他们相爱,如果他们的快乐被一声噪杂打破,那么,也许我们就不会出现了。父母赐予我们生的希望,我们能说自己不重要吗?我们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是无法复制的孤本,我们,不重要吗?
我们的孩子,我们的下一代,他们需要我们的呵护,他们需要我们的教诲,他们需要我们的爱。对于他们而言,我们是谁也不可替代的。我们的肩膀上承着老一辈的希冀,手心负着少一辈的责任。我们,真的很重要。
还有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知己,多年相识,多年相知,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切便了然于心。荣辱祸福我们一起担当;快乐痛苦,我们一起分享。如此真挚,如此信赖,少了谁都像丢了一件珍藏百年的古董,令人心痛,为之惋惜。我们真的是举足轻重。
诚如上面所说,毕淑敏老师从人的生命、父母之爱、孩子之爱、朋友之亲等等的角度分别告诉我们一个恒久不变,也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道理,那就是“我很重要”!
毕淑敏老师的文章,读来总是流畅自然,于朴实中告诉我们一种道理,给我们一种安慰,让人满心欢愉。就如毕淑敏老师在《我很重要》一文的末尾说的那样,“让我们昂起头来,对着我们这个美丽星球上的无数的生灵,响亮地宣布——我很重要!”
学习主题阅读教学,让语文教学回“根”归“本”,我感触很大。
通过语文阅读教学的培训学习,我顿时茅塞顿开,眼前豁然开朗,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牵引着我前进!
我从教已经二十多年,从事语文教学也好多年了,从应试教育走向素质教育,其中,我也不断学习,改变教学观念,也进行教改实验,大胆进行教研,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参与学习,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课堂气氛活跃,课堂效果比传统教学也有了明显提高,成绩也是可喜的!可是,长时间以来,我总感觉语文教学成效还是不大,似乎又回到了以前的教学上,一点都不新颖,学生的积极性不高,老师也费尽不小,许多老师都很纠结,这语文课到底该怎样上?语文的任务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怎样才能做到减负?
学习了主题阅读,我真是高兴,在我迷惘之时,有人为我指明了道路,语文教学归根到底就是三大任务:写好字,读好书,写好文。一切为了教学,学生会的老师不讲,课堂坚持“三不讲”“五个代”原则。学生会的不讲,学生能会的不讲,讲了学生不会的不讲。以读代讲、以述代讲、以议代讲,以写代讲,以演代讲。在大量语文实践中学会语文。这不是说,老师就可以不讲了,而是给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上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吃透教材,掌握教学要求及任务,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习,完成教学任务。老师可以根据情况,编一些课本剧,让学生表演,总之,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身临其境
体会文章的表达思想。加强朗读的指导,朗读对培养学生语感有特殊功能,而语感对于学好语文又有特殊功能。读不只是为了写,有时写也是为了读。但重要的是在读写中让孩子成为一根会思考的芦苇。《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他们对文本的理解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常常争论不休。教学中,教师应提供争论的平台,让学生各抒己见,落于笔端。朱作仁先生说,读写结合是一座“富矿。”可开采的策略还有许多,只有不断开掘,才会不断为阅读教学、习作教学注入活水。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体会一些词语的用法,在学习中,积累词汇,丰富语言,通过大量的阅读来体会语言的优美,通过小练笔慢慢地提高写作水平!
我要从我做起,平时就要多做一些课件,上网查阅一些资料,为学生学习做好准备。阅读教学不是一日之功,要靠我们语文老师的不断努力,要长抓不懈,只有这样,我们的语文教学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口气看完了蔡崇达的《皮囊》,记不得是怎样随手在微信读书里翻到的。刚读几行,就被吸引住了。我义无反顾的一路阅读,微信读书记录,一共花了五小时十分种。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他硬气的、颇有见识的阿太。勤劳能干、而带点小倔强和小任性的可爱母亲。爱交友,豁达却又总受病痛困扰的父亲。那些天才的,很有思想的阿小们。敢为人先却不被世俗接纳的陈美丽。活在理想幻象中不肯面对现实,最后被现实无情撕裂的大学同学。还有善于反思,细腻敏感的阿达。他们都让我感动。
在《我的神明朋友中》,母亲一次次地去神明处,带着点小任性地讨要预言、讨要说法,真是把我乐坏了,同时一个坚韧而又可爱的母亲形象,喷薄而出。《厚朴》让我再次审视青春与现实的链接。《海是藏不住》,让我反思孩子的教育问题。《阿小与阿小》、《天才文展》,让我了解了少年们成长时的迷茫与追求。
全书大部分都是描写阿达的家庭琐事,至亲友人,读来却全无琐碎烦闷之感。反倒觉得,人物性格立体,节奏有张有驰,剖析深刻真诚。我想这与阿达强悍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跟随着阿达的描述,与他一起深入、思考、剖析,深深地被触动。
这个寒假我在家里读了一篇《灰姑娘》,里面讲了一个富人的妻子病了,在弥留之际,把女儿叫到床前,说:“好孩子,你以后无论做什么,只要心肠好,我就会保佑你的。”说完她就闭上了眼睛。女孩很伤心,后来她每天就到母亲的坟上哭一场。没有过多久,富人又娶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有两个女儿,那两个女儿长得都很漂亮。但心肠很坏、很恶毒。从此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了。那两个女孩夺走了她漂亮的衣服,只给她穿一件灰色的旧褂子和一双草靴。每天都从早到晚地做着苦工。晚上睡觉只能躺在灶旁的灰里。于是她们就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的爸爸也对她不好,有一次她爸爸外出回来给两个姐姐买了好多礼物,而只给灰姑娘带回来一棵棒树的丫枝。灰姑娘把这丫枝栽到她母亲的坟前。就是这个丫枝改变了灰姑娘的命运。这个丫枝慢慢的长成的一棵美丽的棒树。后来灰姑娘每天都要去三次,每一次都有白鸟飞到树上来。如果她说出一个愿望白鸟就会把要的东西送给她。
国王举办一个舞会,国内所有的姑娘都可以参加,当然灰姑娘也想参加,可是继母和两个姐姐都不想让灰姑娘参加故意找事刁难灰姑娘,灰姑娘经受了不少的挫折,就是这时候在白鸟、棒树的帮助下。灰姑娘终于参加到的舞会。在舞会上认识了一位王子,王子也被这位善良的姑娘打动了。和她结了婚最后终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心地善良的人,不管她经受怎样的挫折,都能得到幸福。
在我们上语文课时,老师给我们上了23课《刷子李》。
这篇课文选自《俗世奇人》。刷子李是个平凡的人,但却拥有一身绝技:刷浆时身上绝没一个白点,他的徒弟曹小三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从师傅刷子李的口中得出一个结论:绝技是不能靠一天练出来的,而是每天都认真的练习。
这让我想到了自己,不由自主的红起脸来:小时候突然想学溜冰,总是摔跤,死皮赖脸地不肯去学,耐着性子说:“如果再逼我学,我就离家出走了,再也不和你们见面,不和你们说话了。”现在想起来真是愚蠢,当时还认为自己的父母不爱我了,不,其实不是这样的,正是因为他们爱我,才会让我去学溜冰,从小磨炼起来。
现在想起来如果当时能不断努力磨炼,忍住那一次次跌倒的痛,现在说不定已经是溜冰高手了。
所以,我觉得坚持不懈,不断努力,才能使自己在生活的舞台上,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迷人光彩!
今天,我读了《刷子李》这篇课文。使我深有遐想。
《刷子李》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个叫刷子李的粉刷工,他有着远近闻名的粉刷墙壁的绝活儿。只要一粉刷墙壁,他必须得穿一身黑,并且刷完后,身上决对连一个白点都不可能有。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
刷子李能拥有这么高强的粉刷技术,全是靠着勤学苦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换来的。
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坐不住和手总喜欢摸来摸去。上课时,我虽然非常认真的听讲,但是坐一会儿,就觉得屁股上好像扎了无数的钢针,坐也坐不住。我只要一坐不住。手就开始忙活儿了。一会儿动动笔盖,一会儿摸摸文具盒,害得我把视线都给转移到手上了。我又抠抠手,又摸摸脸,手一刻也没有停。这时,下课了,就又后悔刚才为什么没坚持着坐端正,不摸手。
我觉得我要向刷子李学习,学习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并且做一个刷子李那样的人。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昨天看了迪斯尼公司出品的《纳尼亚传奇》——很惊讶居然是迪斯尼公司的作品。
在看过介绍以后,我原本是抱着激动的心情去观看的,抱着希望能看到另一部《魔戒》的激动心情去看的。
结果,大失所望。
而且,只能用“大失所望”来形容。
秀丽又壮观的景色,华美而精致的特技制作,磅礴优美的音乐,即便是这样也掩盖不了单调无趣拖沓的故事情节。
四个幼小的主人公,因为牵强的理由而参与战争。
完全忽略主角是否具有至高无上的王者气度,是否具有领导战争的能力、勇气、才华,是否具有值得万民信赖的尊荣,就被急急忙忙的推上了领袖的位置。
仅仅因为是“预言”,四个所谓的“亚当的儿子、夏娃的女儿”就成了国王和女王。
而森林之王阿斯兰,那么骠悍又性感的狮子,居然只会温和的教育小孩子,毫无身为百兽之王的气势,除了他吼的那两嗓子——架子倒是搭得挺足的。
怎么看都是一只会用嗓门吓唬人的百兽之王。
最后,还因为甘于“牺牲”,所以复活了……
本该有创意的故事,居然设置了这么没创意的情节。
万马奔腾的战争场面,一闪即逝,还没等我有激越的感觉,已经只看见那金发小子挥舞着看似他挥不动的剑和盾牌……
正如某人所言,是一部儿童片,适合初中以下小朋友观看。
而我,为了让自己觉得那35块钱的电影票物有所值,努力要求自己专注于壮美的山河以及开阔的背景。
至于人物,还是那“万恶”的白女巫的演技赏心悦目一点……
其他的情节么,我只记住了衣橱的主人,那个古怪教授的一句话:“现在的学校教育怎么回事……”
呵呵,这句话不管放在哪里都很有道理。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一个穷困潦倒,残废孤独,饱受痛苦的人,世界从未给予他一点欢乐,他却用自己的痛苦锻造欢乐,创造了《第九交响曲》奉献给全世界!
贝多芬说“惟其痛苦,才有欢乐”,没有经历人生大磨难的人,是无法说出这样不朽的话语。当初次听到《第九交响曲》时,我只是一种莫名的感动,后来细读了《贝多芬传》,心灵为之震撼。他确是命运的弃儿,上帝并未垂青于他,给予他的是残酷的痛苦和不幸。他,失去听觉,这对于一个音乐的缔造者来说是极其悲痛。这叫一个音乐天使如何去叩开音乐之门,如何让天籁之音进入他的心灵?
但也许正是这种不幸,使贝多芬下定决心要与命运抗争。终于,他胜利了。在耳聋后的二十多年,他创造出了无数优秀的音乐作品。而这些作品都是他用心在创造,用痛苦在锻造,用不屈的精神在支撑。在作品里,我们听到在欢乐音符的背后交织着命运的极大痛苦。这欢乐的交响曲,犹如久旱的禾苗逢甘霖,更能打动人心,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那美妙的音符,是从大自然中孕育出来的,如行云流水,如风,如雪,如阳光,如英雄灵魂的赞歌气势磅礴。它不同于莫扎特的交响乐,这是贝多芬生命真实的写照。他用倔强的心锻造伟大的交响曲,是巨大的痛苦和无限欢乐的美妙的融合体,让听众深深为之动容。
在双休之余,我看了万玮老师写的《班主任兵法2》这本书,本书主要是介绍了万老师在担任一个短短28天的初三年级班主任这期间的故事,讲述了万老师与各任科老师及同学之间团结合作、奋发图强,最终使学生不但取得优异的成绩,而且综合素质不断的提高,为他们在日后进入高中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对本书的阅读,收获颇丰,并且结合自己在教学过程的经历,关于“班主任如何处理好与学生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班主任在开学之初制定一个全班同学共同遵守的班级规章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样一个班级要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必须制定一个大家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则,从而使大家能够形成一股较强的凝聚力,努力学习,为个人班级争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班主任制定班规时,要充分的了解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要听取本班学生甚至家长各种意见和建议,采纳积极的建议;要全班同学共同参与制定本班的班规,使学生感受到自己是班级不可分割的一分子,要努力为班级效力;班规要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灵活性。
第二,班主任要努力使班干部发挥榜样作用。在开学后,班主任要及时、公开、民主的选出一支班干部队伍。班主任应该不要把选班干部作为一项任务,一种摆设或形式,选出后不管“死活”,只是交交作业的“机械工具”而已;而是班主任要把班干部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成为自己与其他学生沟通的另一道途径,成为了解学生情况的第一“窗口”,成为其他学生学习的榜样。这就需要班主任最大限度的调动班干部管理和服务班级的积极性,要求班主任及时了解的班干部的需求,解决他们的困难,使他们的工作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肯定与鼓励。
第三,班主任要“与生同乐”。班主任了解全班每一位学生的情况,能够更好的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就需要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工作第一线,“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关心疾苦,本书中的万老师就与学生一起背《新概念英语》,能够了解学生在背的时候最需要什么:方法?勇气?毅力等等,能够第一时间引导学生走出困境,同时老师参与学生中间来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老师在这里是一股无穷的精神激励。因此,不管是课内还是课外,班主任要学会“与生同乐”。
第四,班主任要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正所谓“因材施教”,因为每一学生都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我们予以区别对待,比如说: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班主任要给予更大的目标,让其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学无止境,不断努力。对于学习中等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给予鼓励,并且引导他们掌握更加有效的学习方法。对于所谓的“差生”,班主任要努力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且经常予以鼓励,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第五,班主任一定要善于阅读,用知识充实自己的大脑,充实自己的心灵,使自己成为智慧的班主任。多阅读,在书海中学习名家的教学思想,吸取精华,博取众长,增长智慧,获得更多的管理班级的良方妙法。还要经常进行教育反思,总结自己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失败中汲取成功的营养。
我想,教育是复杂的,没有反思就没有进步。
公主是高贵,典雅,仁慈,有爱心,当公主是每个女孩的梦想。
有一次,妈妈给我一本书,封面写着"小公主"三个字,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乐观,坚强,充满爱心的小女孩_____萨拉.萨拉是英国人,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她家十分富有,可是她妈妈生下她不久就去世了,萨拉从小就跟父亲在印度生活。萨拉很懂事,父亲很爱她,可是在印度生活的孩子要离开父母去伦敦上学,在萨拉8岁时,她要离开父亲去伦敦上学了。她曾今一次次沦落街头,从光彩夺目的小公主变成小女佣、小教师、可是没有什么能夺去她的善良和期望。萨拉经历了许多坎坷,像天上闪闪发光的星星一样多,最终萨拉的爸爸朋友加里福特先生来找她,萨拉离开了学校过上了完美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从萨拉那学到了无穷的宝藏——“坚强”“爱”,不管在哪儿,萨拉总能把自我的爱奉献给每个人。记得有一次我在公园玩,只见一个大哥哥从我身边跑过,他强壮的手把我推到地上,顿时我的大腿流出了鲜红的血,我那时哇哇大哭,身旁的大姐姐们看到了,连忙上前来帮我,她们有的帮我止血,有的去找推我的大哥哥。这是多么伟大的壮举,这不是“爱”吗?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萨拉的坚强和爱吧!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刷子李是这篇课文的主人公。他是个粉刷工,也是一个奇人。
主要内容:刷子李有个规矩;“干完活,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因此,许多人都不信。接着,刷子李收了一个徒弟,他徒弟也一直半信半疑。又一次刷子李干完活,他徒弟趁倒水点烟,搜索了他的全身,居然连一个白点都没有,最后,刷完墙后,他徒弟看见刷子李身上有个白点,再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小洞。我觉得他是一个技艺高超,心细如发,大胆承诺,自信豪气万丈的人。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学一个本事,必须历经磨难,并且要坚持不懈。那么就没有你学不会的东西。就像刷子李一样,他付出了汗水和辛勤的劳作,才有了他高超的技艺。于是,我想到了我学武术的情景了。
你是四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我报了一个武术班,每天6点起床,八点到,练到十点。在这两个小时里,我们先围着操场跑十圈。俯卧撑做五十个。站马步五分钟。做下蹲200个。就这样,练了十天,接下来,我学习了武术的基本动作。我们首先学习劈叉,可我劈不下去,教练按着我的腰,把我使劲按下去,我疼得受不了,我们的学员都是这样练的。经过一天天重复的练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劈叉了。我感觉幸福极了,自豪极了。
同学们,我会劈叉,你们会吗?
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可是他至少还能坚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我。最终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读了伤仲永这篇课文,我无不替拥有天生智慧的仲永感到惋惜。他的父亲和同县的人是多么的愚昧无知。
本文讲的是一个天生聪慧的小孩子,因为父亲的愚昧无知,不让他学习,而只是为了谋利,来赚取财务,断送了一个能够有成就的一个人。
从本篇文章,能够看出知识和文化对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比如说仲永,他因为有天生的聪慧,能够为家里赚取费用。也因为他的父亲没有文化,而是一个老实的农民。就缺少了长远的眼光。如果当时,他让仲永去学习,而不带他去同县的人家里作客。也许今后的利益比眼前的利益更加的大。而他的父亲却没有研究到这一点,这就是有知识和文化和没有的区别。
人不能依靠先天的聪慧,必须要理解后天的教育。才能有大出息。一个人就算先天没有优势,可是他理解了后天的教育,并且很刻苦就能成。比如牛顿,牛顿童年身体瘦弱,头脑并不聪明。在家乡读书的时候,很不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属于次等。但他的兴趣却是广泛的,游戏的本领也比一般儿童高。平时他爱好制作机械模型一类的玩意儿,如风车、水车、日晷等等。最终成为了科学的巨人。
告诉我们,人不能依靠先天的优势,要理解后天的教育。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第三部《踏破黎明号》中的露西更加令我喜爱。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更能看出她意志的坚定。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也知道露西嫉妒苏珊的美貌。在这个小插曲中露西如愿让自己的容貌变成了苏珊,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在兄弟姐妹中却消失了。于是,在混乱的思绪以及狮子阿斯兰的话语下把那张能够变成苏珊的魔法书页扔掉了并摆脱了邪恶的诱惑。其实我很理解露西,她并不坏,只是想要变得漂亮而已,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的人也想要美貌吗?再往后看,我立刻激动了许多,露西她曾几次使爱德蒙与凯斯宾王子摆脱诱惑,我想:如果没有露西,他们就有可能到不了七星岛了,也救不了纳尼亚王国了,露西还是好几次很识大局的。最终他们再次见到了阿斯兰----纳尼亚的神,看着露西再一次和阿斯兰分离时,我的心酸酸的,如果露西永远留在纳尼亚、永远和阿斯兰在一起就好。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最好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
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
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开复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的代表作。
莫泊桑,原名居伊·德·莫泊桑,他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他拥有短篇小说之王的美名。今天,我有幸读了他的作品——《我的叔叔于勒》,读了之后,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的叔叔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大家眼中的坏蛋、流氓、无赖。因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之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于勒在菲利普一家眼中的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他成了一个善良、能赚大钱的人。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大家都盼着他回来,好减轻家里的负担。在一次旅游中,菲利普一家见到了久久不归的于勒,他竟是一个满身脏兮兮、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卖牡蛎的老头,菲利普夫妇害怕于勒给他们添麻烦,带着孩子们一走了之,从此跟于勒失去去了联系。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中,菲利普夫妇在对待富于勒和穷于勒的时候,两者的态度是截然不相同的。当于勒有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是日盼夜盼,就盼着于勒赶快回来!一家人坐上轮船去旅行,当他们在船上发现于勒竟是一个别人口中的老年流浪者,他就以卖牡蛎为生,他不但没有钱,还有一双布满皱纹的水手的脏手,一副忧愁萧索的衰老可怜的脸,“我”看了心中不忍,于是多留了半个法郎给他做小费。而菲利普发现于勒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自已想借于勒发财的梦想化为乌有,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成为泡影。他们更加怕穷于勒回来找他们相认,于是他们赶紧跑掉。读到这里,我不免感到心寒,为菲利普夫妇认钱不认人的事实而感到悲哀。有钱的于勒和没有钱的于勒,对于菲利普夫妇来说,区别竟然这么大,一边是亲情,一边是金钱,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对于他们来说,金钱才是最重要的,亲情在他们眼中根本不值得一提,他们没有想过,于勒现在已经变好了,尽管他很穷,但是现在的于勒知道自力更生,知道靠自已的劳动换取生活费用。如果这个时候,菲利普夫妇不是这么势力的话,如果他们肯给于勒一点爱的温暖和亲情的关怀的话,那么相信于勒会越来越好,也不至于会一直流浪下去。但是由于菲利普夫妇的吝啬、由于他们的嫌贫爱富,由于他们的冷血,由于他们的六亲不认,让我们看到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而于勒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失败者和受害者。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在我看来,金钱是很重要,没有金钱,我们解决不了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但是金钱却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金钱不是万能的。生活中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比皆是,比如亲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还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的吗?在我看来,是绝对没有的!这个世界上有富人,也有穷人,我觉得就算再穷的人,他们只要勤勤恳恳,靠自已的双手挣钱,就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我们绝对不能像文中菲利普夫妇那样——嫌贫爱富,这是不应该的。这种目中惟有金钱的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不记得哪一位名人这样说过:“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是绝对买不到家!”由此可见,金钱绝对不是最重要的,人的一生中能够拥有亲情、爱情、友情……,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英国著名作家C·S·刘易斯的著作《纳尼亚传奇》对我来说不是一本书,而是我精神的伴侣。在我迷茫时给我引路;在我孤寂时给我陪伴;在我伤心时给我安慰。每当我捧读时,就感觉狮王阿斯兰站在我面前,仿佛在和我谈话,伴我前行。
《纳尼亚传奇》不仅仅是我的同伴,它也像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有一天,一名同学带了几支很好玩的笔来学校。我看着那几只笔,心里痒痒的,特别想要。而爸爸妈妈是肯定不会给我买的。我就打起来坏主意,趁他出去玩时,我悄悄地走到他的座位旁,向四周望了望,确定没人看着我,就闪电般地伸出手来,刚想抽出一支,突然,我的眼前像放映机似的浮现出了一个场景:《纳尼亚传奇》中的角色尤斯塔斯偷了龙的东西,竟变成了一条丑陋的火龙!偷东西是不对的,我想着,心开始变得忐忑不安了。尤斯塔斯做了龙做的事,他就变成了火龙。我做了小偷的事情,长大了岂不是我不敢往下想了,赶忙把手缩了回来,才没酿成大错。
《纳尼亚传奇》也是一位好老师。我买的《纳尼亚传奇》是中英双文版。读书时,先看英文部分,遇到不会的单词再翻翻后面的译文。这样既享受了美文,又学习了英语,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纳尼亚传奇》的优点真是数也数不尽,说也说不完。大家一起买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