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伤仲永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1篇)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它的名字叫:《艾米没有赚到钱》。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艾米做事总是把时间浪费到不必用的事情上。在摘草莓之前把时间浪费在计算上:5夸脱、12夸脱、50夸脱、100、200夸脱可以赚到多少元,结果只摘到一夸脱,在回家路上才后悔:老师说:“办事得尽早着手,干完后再去想。因为1个实干者胜过100个空想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事一定要尽快去完成,不要做不必。
我也和故事里的主人翁一样——艾米,有个坏习惯。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写一篇让我感到非常开心的一篇三百字的作文。因为我总是想不到可以什么写主题,后来妈妈总是在旁边唠叨我,我觉得超级不耐烦,我只好想来想去,不停的想,我终于想到了主题了。这次真是浪费了许多宝贵时间呀!当我想起的时候我都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我觉得我真像故事里的艾米!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要无怨无悔!对教学过程负责。为了使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要坚持经常学习时事政治、专业理论及多读书,以下教师读书心得体会范文《优秀中学教师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是百范文网教师读书心得体会频道为您整理的,希望您对您有所帮助。
自毕业在中学任教已近20xx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所读近百本有关教育的书籍中,我觉得对我印象最深刻、专业成长最有益的书就是“名师课堂魅力经典解读丛书”之《中国著名特级教师课堂魅力经典解读》,这本书从诗意课堂、简约课堂、幽默课堂、激情课堂、智慧课堂、情智课堂、民主课堂、情境课堂、生命课堂9个章节入手,总结了全国名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对其教学特色进行了探讨,并揭示他们的教学魅力。
很欣赏了周益民老师的诗意课堂《白鹭》,周老师将课堂作为学生和教师栖息之地,让课堂充满着浓浓的诗意,涌动着诗的灵性,洋溢着诗的浪漫,弥漫着诗的芳香,流淌着诗的精彩,将白鹭的美,呈现在大家的眼前。那不能不说是被感动、被震撼,诗意的灵魂与血脉将文化传承,诗意的神韵和风采将智慧高扬,无不惊叹诗意课堂的“真、善、美、适、神”。
倡导课堂简约之美,孙建锋的《最大的麦穗》,三尺讲台、几株麦穗,让我们听到了学生思辨的声音,听到了学生智慧碰撞的交响。没有繁琐的分析,却有富有个性的阅读,孙老师通过自己独特的教学魅力,引导学生凭借语言文学,对语言文学,对课文的题为、思考,读出疑问,读出新意在这样的简洁流畅的课堂中,平淡而不平庸,真正简洁而不简单,。
幽默课堂,体现在于永正“派往儿童精神世界的天使”的理念上,体现在支玉恒“机智迭出,诙谐幽默”课堂调控上,体现在贾志敏“保护学生的自尊”的教学机智上,体现在薛法根“让人拍案叫绝”的炉火纯青的幽默艺术上。
在充满激情的课堂中,我感受到了犹如撒满七彩阳光的绿地,窦桂梅把激情灌输到整个课堂,就像是激情燃烧的玫瑰,动情处激情飞扬,愤慨时扼腕长叹,一次次的教学中,一次次与学生得到心灵的共振,让课堂上“激情造就良师”,让课堂“永葆激情本色”。
课堂也是智慧的课堂,那如沐春风、心灵交流、震撼心灵的智慧课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从于永正、吴正宪、黄爱华、詹明道老师中感悟到课堂呈现智慧的魅力,感受到以情激情,以情唤情,以智启智,以思启思的情智交融的魅力课堂。
课堂还是民主的课堂,情境的课堂,生命的课堂,课堂让学生释放真情,袒露心迹,课堂也是一个让学生演绎丰富多彩、变化多端的小世界。
假期认真研读一个个案例,不难看出名师利用巧妙的设计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望,突破了教学的重点、难点,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获取知识。它给枯燥的数学知识赋予了生命的内涵,它使课堂教学成为一个师生“学习共同体”,在共同学习的过程中,师生之间是一种精神交往关系,教学过程因此成了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成了学生自由表达观点,畅谈体验,充分展现个性的过程,成了师生双向交流的互动过程。
“鼓舞人心的课堂辉映着学生最健康、最富有成效的品质”,我当自省之,天道酬勤、勤则不匮,我将以我的耕耘换来学生的收获、自己的成长。
《边城》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我们湖南凤凰的沈从文先生,凤凰地处湘西地带,多与少数民族苗族为主。沈从文先生的作品取材广泛,这本《边城》就是反映了湘西下层劳动人民生活的一部文学经典。
翠翠母亲的死,是老人心里的隐痛,老船夫为了不使翠翠重走其母的老路,却无意中为孙女的婚事设置了一些障碍,导致了一系列的误会,不久,天保为爱离家出走落水而死,傩送寻兄过溪时,又得不到翠翠的一点暗示,便赌气远走他乡。老船夫带着万般的无奈和无限的愧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也溘然长逝。翠翠忍受着亲人离去之痛,爱人负气出走之苦,仍决定留在渡船上翘首企盼心上人归来。
故事发生在湘西的一个小小的山城茶峒,这里鸟语花香,青山翠竹,古朴的吊脚楼,耸立的小白塔,一脉清流相伴随……翠翠美丽迷人,天真活泼,他的父母因一段私情不被当地的风俗所容许后自尽了。翠翠从小与爷爷在这古老而又清澈的溪水边,小船上,白塔下相依为命。随着年龄的增长,便有了青春期少女同有的心事。端午节,翠翠路遇了刚刚在划船比赛中了头奖的傩送。从此她觉得自己感情上有了一种新的需要,那种朦胧的爱意便在翠翠心中萌发。
两年后端午节前夕,翠翠又见到了傩送,情不自禁的对爷爷说“那人很好。”与此同时,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美丽、善良、而又一贫如洗的翠翠。当两兄弟发现自己同时都爱上翠翠时,他们不但坦诚相告自己对翠翠的深情,而且既不愿意按照当地人的规矩,拔刀来一次流血的拼搏,又不愿意像城市怯懦男子那样,拱手将情人奉让。他们公平地凭命运来决定自己的幸福,把选择的权利赋予了翠翠。
《边城》是一部充溢着浓浓湘西土味,乡土味的佳作,作者在渲染大自然的美的同时,更赞美了生活在这淳朴的人们。人与人之间没有图财害命的金钱交易,没有尔虞我诈,逢场作戏的交易,有的只是纯真的友谊,真挚的关爱。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学习这种精神。
书籍是知识的源头,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在我的童年中,书是我知心的伙伴。书里包含着太多太多有趣的问题和知识,让我去思考,去回味。这不,最近我又在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交流知识”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一本关于讲述盲人的奇迹故事,书里讲述了一个叫海伦。凯勒的残疾人,她在盲与聋的双重包围下,被莎莉文老师给予了新的希望:她让小海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认识英语单词……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的不懈努力之下,海伦终于考进了哈佛大学,并创建了一百多家残疾人救助中心。
海伦。凯勒,她在黑暗的世界里非常孤独与寂寞,但是她却没有失望,她依然努力地学习英语单词,依然努力地认识这个陌生的世界,去与莎莉文老师一起脱离黑暗的枷锁,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终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那么,我们这些正常人呢?是不是更应该去朝着自己的梦想不懈地努力?是不是我们更不应该荒废自己的器官和生命呢?海伦。凯勒曾经说过:“好好使用你的眼睛吧,你会用它创造一个更辉煌的成就!”,是啊,我们应该去利用它们,而不是白白地糟蹋。
这本书,它会使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告诉一个道理:“永不放弃!”当你感觉到陷于逆境,意志消沉时,请不要自暴自弃,读读这本书吧!它会给你处于困境中的指明前进的`方向,给你以信心的成功!
读书的好处是无穷的,让我们从此刻开始,学会静下心,拿起书,畅游于书的海洋里。
很奇怪的感觉,在我读第一部曲的第一章节的部分,我就感觉到比利必将是那个拯救威尔士国家甚至是拯救全世界人类的“救世主”!而艾瑟尔必将是一位“涅磐重生”式的英雄人物,欣喜的是整部书的线索就是按照这个主线来进行的,而我也真正看到了经历过战争洗礼后那些有血有肉用时代精神唤醒人们真正觉醒的英雄人物形象!
首先是茉黛:
喜欢茉黛“在一起”的简单爱情观。茉黛出身贵族家庭,有着从事政治生活的不寻常经历--她曾是“时尚的妇女参政论者”,她开创《军人之妻》报,为留在家里的妇女争取权益,她还为杰妮。麦卡利抗争而进过监狱!按理说她的爱情观应该是奢华的高不可及的,然而她朴实简单的爱情观却背叛了她高贵的身份。在战争即将结束,在与沃尔特隐婚将近五年的苦难日子里,当沃尔特从战场上完好无损地回到了她的身边,沃尔特即将回国让她选择去留时,她用《圣经》里路德的故事为她们的爱情长跑填写了最美的誓词--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哪里!
微信朋友圈里曾有人这样说过:世界上最动听的爱情誓言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说的好像就是茉黛这种最质朴最纯粹的爱情!
茉黛战后跟随沃尔特回到德国,她为爱情吃尽了苦头。昔日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的“时尚的妇女参政论者”,不得不戴上围裙,不得不在狭小的厨房里用白菜、陈面包和萝卜为家人做一道用以下饭的菜汤。由于粮食奇缺,她不得不在烤一块小蛋糕时里面多加萝卜配料用以充数。她学会了做饭,也掌握了不少持家本事,亲手学会铺床、熨衬衫、清洗浴缸。因为有了爱情,而且有了爱情的结晶--两个宝贝孩子(3岁的埃里克和2岁的海克),所以每学会一样对她来说都是一次震动一次雀跃!即使为了生计在夜总会弹钢琴,她学会了讨要小钱,挣钱之后排队买黑面包回家做汤!因为心中有爱,她每天都是微笑着应对每一件事情,她把艰苦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每一天都如同诗歌一般美好,因此她是快乐的,幸福的!用茉黛自己的话说,“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亲吻自己所爱的人,再也没有比自由地相爱更快乐的事情了!”
喜欢茉黛在身陷囹圄的生活中,依然焕发着女政治家的风采。即使身居他乡异地,茉黛仍然格外关心政治,就像在英国时一样。工人的罢工,右派分子雇来流氓对罢工工人大打出手,家庭主妇上街游行,抗议供应品短缺,引发粮食骚乱,每个德国人都为《凡尔赛条约》而愤怒,这些都是她积极投身于妇女权益的争取、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所为之奋斗的素材!
谈到政治,更加佩服茉黛带有政治色彩的公布婚讯的勇气!由于沃尔特是德国的外交官,而茉黛是英国名门贵族,他们的婚姻在两国交战期间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茉黛和沃尔特已经因为战争隐婚了五年,在这近五年的生死离别的日子里,茉黛和沃尔特饱尝了分离的痛苦和折磨,因此生性倔强和酷爱自由的茉黛决定把婚讯公布出去!茉黛坚持让报纸准确无误地援引自己的话,杂志社信守了这一承诺。她在报纸上是这样宣言的:“我知道有些英国人痛恨德国人,但我也知道,沃尔特和其他许多德国人一样,尽了一切力量来阻止战争。现在,战争已经结束,我们必须跟以前的敌对者建立和平与友谊,我真心希望人们将我们的结合作为新世界的象征。”在这里由衷地敬佩茉黛追求真爱的勇气,更敬佩她无时无刻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所做出的巨大努力!
其次是比利:
经历过战争洗礼后的比利,思想意识得到了迅猛的成长。前两部书是以他在工矿工作中、日常生活中以及在战争初期描写了他思想逐渐成长的过程,而第三部书则着重以比利投身于战争中以及在战后入狱后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如果说前两部书让他成为了思想的巨人,那么第三部书则让他成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思想家!
比利出狱后带着新娘米尔德里德衣锦还乡,正赶上惠灵顿举办一场聚会,他的爸爸握着他的手:“我为你感到骄傲,儿子。你勇敢地抵抗了他们,就像我教你的那样。”比利说,“战争改变了我们所有人。”...“这是我们的国家,我们应该控制它,就像布尔维克接管俄国,社会主义党掌控德国。”...“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工人阶级的党,也就是工党,我们已经获得了席位,让我们的党进入政府。”...“我就是为了这个回家的,我希望看到一位工党的人在下议院代表我们!”
在大选的日子,比利慷慨激昂的演讲,更加能够体现他思想的愈加成熟,原文是这样描述的:
大选时比利激情震撼地说,“这次选举事关未来,决定我们的孩子将要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成长。我们必须保证它不同于我们所成长的那个国家。工党并不发动革命--我们目睹了其他国家的革命,革命并不能奏效。但是我们要发动变革--真正的变革、重大的变革、剧烈的变革!”他说,“你们(菲茨赫伯特伯爵等保守党们)已经成为历史...工人兄弟们,我们才是未来!”
再谈艾瑟尔:
艾瑟尔的成长兑变在第二部书中已经脱颖而出,而在第三部书中最后部分表现更加突出。艾瑟尔成功选举成为英国下议院的议员,有史以来,英国有了一个工党政府,这是以艾瑟尔为首的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文中最后部分,在艾瑟尔上下议院交界区那条铺了红地毯的狭窄楼梯上,艾瑟尔带着儿子劳埃德在这里遇上了菲茨。这如果是在以前,在泰-格温的时候,每当艾瑟尔在走廊里遇到菲茨时都必须站在一旁,垂下眼睛等着他走过去。而如今,艾瑟尔站在台阶中央,紧握劳埃德的手,盯着菲茨说:“早上好,菲茨赫伯特伯爵。”她蔑视地扬起下巴。……“好了,我们祝你们度过美好的一天。”艾瑟尔轻慢地说着,往前迈了一步。而菲茨的表情十分可怕。他无奈地站到一旁,带着他的儿子退向墙壁,看着艾瑟尔和劳埃德径直朝楼梯上方走去。
艾瑟尔的“进”和菲茨的“退”这一进一退,进的是先进的思想意识,退的是腐朽官僚的帝国最终的陨落!这一进一退,充分说明了工党斗争的真正胜利以及以菲茨为代表的保守党的最终失败,正如比利在大选演讲时说的那样:你们已经成为历史...工人弟兄们,我们才是未来!”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历史的河流大浪淘沙,跟不上时代步伐的人必将成为落伍者,必将被历史所淘汰!
那个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里没有说,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给读者去猜想、去补充。象一首悠长的山歌,旋律朴素,但嘹亮的音调却足以在听者心中激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把各种书籍比喻成各式的饮品,那么,《边城》就是一杯白开水,透明、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入口的感觉虽然总是淡淡的,但你不会厌倦,反而,会在一次一次的品饮中体会到她与众不同的风味。
不能不佩服沈先生的文笔,薄薄的一本小书,那样云淡风轻的描写,就生动地重现了茶峒别具特色的人情风味、乡土世故。还有翠翠,这个山泉一样清澈的女孩,她的爱情亦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地铺展开来了。遍览全书,可曾有一处明明白白地写出“爱情”两字呢?但凡是用心读过的人就一定能体会出一个情笃初开的女孩对爱情的向往与执着。
要怎样的一份情感,才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呢?看书的人也许不明白,但写书的人一定明白,书中的人物一定明白。
翠翠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刚刚开始憧憬“爱情”这种神秘的情感。她所想要的,不是富贵的家业,不是显赫的地位,她所期盼的,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能为自己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情歌,而自己就能在歌声的伴随下,在美丽的梦境里遨游。
这本书把一个沉浸在对爱情的美好幻想中的女孩的形象勾勒出来了。我们的眼前也许没有这个女孩的相貌特征,但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她一定有一双清澈透明的眸子,一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都市里有太多纷扰复杂的情感了,就像河水,再好的水质也免不了搀杂泥沙和石块。而在《边城》里,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爱,或者不爱,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
《边城》像清风一般吹拂着都市人那颗不安分的心。简单决不意味平淡,相反,简单的文字、简单的情节,蕴藏的正是强烈的情感。《边城》里的文字正如茶峒小镇的民风,淳朴、单纯、明了。在平凡中看出伟大,在琐碎中透露深刻。这就是《边城》。
《怪老头儿》这本书是孙幼军爷爷送给我们的又一份礼物。
自从看过老师推荐给我们的《小猪唏哩呼噜》,我就被孙幼军爷爷风趣幽默的儿童化的语言所吸引。所以当我一看到《怪老头儿》的作者,就毫不犹豫的拿了起来。
《怪老头儿》这本书写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赵新新,无意中遇到了一个自称“怪老头儿”的老爷爷。这位怪老头儿可真是“怪”啊,他家里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像会飞的飞天树的木片儿,自己就发热的烫铁什么的。总之,在怪老头儿这儿,什么东西你都别想弄明白。看看怪老头儿的样貌吧,“满嘴巴的胡楂子花白,脸跟核桃皮似的。”再看看怪老头儿说话的腔调,“小伙子饭量大,你就铆足了劲儿招呼!”。这本书还是孙幼军爷爷一贯的风格,以小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丰富的想象力,风趣幽默的语言都让我看了几遍还不够呢!
吃小鸟能治肚子疼,房子能够叠巴叠巴揣怀里,镜子卷起来带着,不用鱼饵也能钓鱼……如果你想明白这些怪事都是怎样回事,那么赶快把《怪老头儿》这本书找来读一读吧!
在我们的教育工作中,学生学习方法不科学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轻视对学习方法的研究。
《这样学习最有效》[(美)戴维思著]一书,是一本很好地探讨学习术的著作。好的学习术,能大大提高你的学习效率。掌握了好的学习方法,你会感到学习并不是一件苦差事。《这样学习最有效》中所介绍的学习术有很强的操作性,很实用。我们在教学中,也曾经给那些做教师的学员介绍一些学习术,大家都感到收获很大。从今天的教育来看,那种重“学”而轻“术”的传统观念该改变了。
在该书中,作者提出了其“沙漏理论”,将学习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来研究,其中包括阅读、聆听、学习、思考、笔记、记忆和应用。每个部分又介绍了很多方法和技巧,这是最直接最实用的部分。系统地介绍学习过程各个方面的学习术,是该书值得称道的特点。
《这样学习最有效》一书比较系统地涉及了学习的各个主要方面,除学习术外,还谈到了学习的心境和学习的环境,这两个“境”也是被学习者常常忽视的。学习是在一个“场”里进行的,它对学习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学习时的心境,就是内部的“场”,学习时所处的环境,就是外部的“场”。学习者要善于选择、调节学习的“场”,使之有利于学习。该书介绍了很多选择场和调节场的方法。
最后,应当提醒同学们注意的是,对学习要抱一个科学的态度。世上没有什么万能的灵丹妙药,学习术也是如此。学习术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它符合学习的科学规律。理解学习术背后的规律,将更有助于我们举一反三,灵活运用。此外,学习术并非一学就灵,仅仅听听介绍,看看书,而不切实地运用,是不能达到你的预期的。
小说开始于1911年6月22日,英王乔治五世登基加冕的那一天。13岁的威尔士乡村平民小孩的比利•威廉姆斯作为一名矿工第一次下井。在恐惧和无助的时候,圣经和耶稣成了他的精神支柱,给了他无尽的勇气和力量,后来这个小男孩上过一战的战场,为了战友的生命。敢于顶撞军官的指令,战后,作为新兴的工人阶级代表,他在家乡阿伯罗温当选议员。
小说的结尾在1924年1月,一战后的英国,女性首次拥有投票权和被选举权,艾瑟尔如愿当选下议院议员,与世袭贵族的上议院议员菲茨赫伯特在威斯敏斯特宫的楼梯上相遇,这对昔日的奴仆,关系已经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贵族的惊慌失措,平民的淡定从容,一个时代就此落下帷幕,小说也就此结束。
中间的13年,伴随着历史车轮的滚滚向前,裴迪南大公遇刺,使得整个欧洲面临前所未有的政治危机,奥匈和塞尔维亚,领土争端、民族矛盾本就复杂的两个国家,更加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
而真正左右时局发展的,是站在这两个国家身后的英法德俄这些欧洲巨人们,他们怀着各自目的,合纵连横,结盟孤立,人性深处的逐利和贪婪,决定了每个国家都在盘算着各自的利益,没有人再去考虑和平。
最终,一场本可避免的战争就这么爆发啦,战争的机器一旦发动就如同绞肉机一般,无数人为之殒命。在这期间,俄国爆发革命,沙皇被推翻,苏俄政府宣布退出一战,之后德国战败,被迫接受让日耳曼人倍感屈辱的《凡尔赛和约》。
伴随着这些历史事件的发生,这13年间,英国的威廉姆斯家族、菲茨赫伯特家族、德国的冯乌尔里希家族、俄国的别斯科夫家族,英国的杜瓦家族统统被卷入了时代的洪流当中,承受着战争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比利、菲茨、沃尔特、列夫、格里戈利、格斯杜瓦等还为各自国家,走上了战场。每个家族,每一条线索,都写得很精彩,五条线索之间相互并行、交叉、缠绕,相互影响,呼应。构成了另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
这其中,个人感觉,沃尔特和茉黛之间的爱情线写得是最为荡气回肠,让人难忘:来自两个国家的两个年轻人,彼此相爱,本可以水到渠成的在一起,却逢国家之间风云突变,最终相互宣战,原本如此接近的两个人变得千山万水、千丘万壑,关系也不被任何人接受,来往见面变得极为困难,乃至音讯全无,是死是活都不得而知。彼此凭借信任和信念,熬过兵荒马乱的岁月,直到《凡尔赛和约》签署,战争正式结束,茉黛终于可以自由进入德国,然而战败后的德国已经彻底变成另一个国家,民生凋敝,食品短缺,生活困难,但是茉黛没有一刻犹豫,抛弃在英国的优裕生活,义无反顾地去和爱人团聚。
战争对人类的伤害,不仅体现在家园毁灭、血流成河、残肢断臂……这些看得见的摧残。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相爱的人无法相见,这些内心的创痛同样让人揪心扼腕。
这样的故事,曾经的大陆和中国台湾,今天的南北朝鲜,以及未来将要发生战争的地方,都会上演。
利用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地心游记》。这本小说真是太棒了。看完以后,我的大脑好像停留在了地下深处。那里有无边的黑暗,美丽的海洋,硕大的海兽,甚至还有巨人!
这本书讲述的是德国科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根据一张两百多年前的密码信,带着他的侄子阿克赛和向导汉斯开启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路程。他们从冰岛的斯奈弗火山口下降。经历了缺水、迷路、暴风雨和缺少粮食、高温等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回到了地面。
他们还在地下深处见到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奇观和动物。无边无际的“地中海”,人类古尸、放牧的巨人……作者的想象力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他成功把我的思想带到了地下深处。我也想到地下深处去探险,但是很遗憾,我没有羊皮纸密码信。
不过,我可以从黎登布洛克、阿克赛、汉斯身上学到很多可贵品质比如黎登布洛克教授,他是一个科学狂人,为了科学事业可以废寝忘食,他不拘小节,脾气暴躁,还常常闹笑话。可是他思维灵活、意志坚强、知识渊博。面对黑乎乎的地下深处。他没有慌乱,意志坚定的一次次走出困境。还有阿克赛,旅途开始时他胆小、懦弱,可是历经艰险后,他变得勇敢、坚强、独立。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我还要向汉斯学习生存技巧,以及面对困难时的波澜不惊。这些可贵品质都很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我给自己订立了一个目标:每月读一本世界名著,充实自己,说不定我也能发现一封神奇的密码信呢。
我们为《背影》里的父亲感动过,为《活着》里富贵儿子的死而心酸的流泪过,并也在被窝里抱着《悲伤逆流成河》眉头紧皱的随跌汤起伏的情节纠结着久久无法平静。
在朋友的推荐下阅读了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许多人对其嗤之以鼻多半是因为这本书被摆放在“青春文学”的书架上。要知道“青春文学”与“言情小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正处青春花季,阅读其也是件无可厚非的事。顾森西,顾森湘四个高中生为主要人物,在不幸的家庭背景之下演绎着青春花季里萌发的情感;家庭的矛盾与母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总觉得应该有个交代但小说却突兀的戛然而止,翻动它的每一页都期盼早一点终结悲伤。也许是被厚厚的番外篇迷惑了以为会有阳光洒向美好的结局。直到看到“全文终”三个大字。我才木纳的反应过来。
我用了三小时看《悲伤逆流成河》并非走马观花一目十行。大脑空白片刻后觉得内心沉闷的疼痛,人物全部以死亡来祭祀青春。荒延的17岁,模糊不清的17岁,从始至终都无法把“爱”这个带着责任沉重的字眼摆放在清晰的位置上而反之为它沉沦。把美好点滴隐藏,反之赤裸裸呈现了不可名状的悲伤与人性的可怕。可怜的易遥,坚强一路伴随着这个孤单的灵魂,哪怕有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但那脆弱的花朵却在刹那间绽放,流言蜚语在身后剧烈升腾伴随着白烟。可怜的顾森湘,美好的花季被动荡的四周搅得兵荒马乱,硝烟四起。小心翼翼的喜欢着,懵懂着,遍体鳞伤的收场。关于齐铭,他好似一切的罪魁祸首,关心暧昧后的伤害远比呵护来的深刻。懦弱着看着一切,单薄的不知承担为何物。在易遥真正在乎时他轻盈的抽身。他的存在似乎只可以在病房外隔着玻璃对易遥无声的说着“对不起”,齐铭抛开狼藉的一切。坦荡的接受另外一份爱。依旧没心没肺的优秀,受女生追崇,他就是毒药,与尘埃飘散在一起的***。所以,大家手拉手走向死亡。
小说毕竟是小说,作者用放大镜照亮黑暗用火把焚烧了美好。却反之衬托了我们是在安逸幸福的活着。不要问我从这样一本书中学到了什么,那些“我们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陈词滥调早已不是读书的本质。
郭敬明用细腻的语言绘制了一幅幅青春的写照。无声河流中融汇了我们无法察觉真实的缩影,一列列渴望征服的军队逼近我们安逸的象牙塔,喧嚣过后草木皆非。这像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吉光片羽中怀念与感伤同行。我们要小心翼翼的过着每一天,即使千丝万缕的诱惑缠绕,那醉酒后脸颊酡红的美依旧不可向往。怀揣着理智缄默前行,悲伤,请你逆流成河缓缓地流走,不要流经脆弱的心脏。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再聪明的人,如果不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努力,是不可能进步的。
《伤仲永》这篇文章讲述了:仲永的天资与通晓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高得多。他从里没见过笔墨,就知道是用来写字的。在他四五岁时,就能不假思索地提笔写诗。他写的诗很有意境,乡里的秀才都自叹不如。特细的事他有一个唯利是图的爸爸,让他写是赚钱,不让他学习。在他二十岁时,那种灵性就消失了。我想:如果不是他爸爸贪财,那么仲永将是世界上的一个美好的奇迹!仲永,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诫后人:再聪明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总有一天,他会和努力学习的孩子并无两样。
我的小表弟很机灵,大家都夸他聪明。舅舅就带他走访亲戚,叫他说几句好听的话。想借他的聪明来不劳而获。小表弟就晚了一年上小学,基础知识也不舍很扎实。小表弟就是常常做舅舅的”赚钱工具“,而失去了灵性。
聪明的人有很多,那要看你把聪明用在什么地方。使用在踏踏实实的的学习,还是作家长的”赚钱工具“?答案当然是前者,后者所得到的,只有金钱利益,而前者得到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精神利益!保持灵性的方法除了本能的自觉,也离不开家长的支持。
我读过一本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好看。
这本书讲了,有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她很想变矮,可是她变矮了,她一变矮的话她就不能吃东西了。不过还好她没变多矮,而且,她还啃了点蘑菇肉,添了添了肚子。还算吃饱了。要是变得再小的话那就完了,连蘑菇肉还吃不上了呢。这可怜啊!
我想像大家推荐这本叔叔原因是:这本书很有意思,大家多多观看。
《伤仲永》讲述了: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让他学习了,带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成为一个普通的人!
因此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二者之间,后者更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我相信我们都为这样的“天才”而感到可悲。
何为天才?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伤仲永》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就是因为这个寓言讽刺了方仲永的爸爸,因为他毁了方仲永的一切。
这件事使我联想到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华罗庚在初中毕业后,曾入上海中华职业学校就读,因拿不出学费而中途退学,故一生只有初中***。此后,他开始顽强自学,每天达10个小时以上。他用5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和大学低年级的全部数学课程。20岁时,他以一篇论文轰动数学界,被清华大学请去工作。
华罗庚在顽强自学下,成为了著名的数学家,这个例子就告诉了我们后天努力有多么重要,只要我们努力学习,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所以,我们应该接受后天的教育,像华罗庚一样努力学习,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与其叫做《雷雨》还不如叫《孽缘》的好,因为通篇给我们展示了赤__的一段又一段的孽缘,杂乱的情感世界,从后母和继子的乱搞到儿女之间的乱伦,无疑让我们咂舌。
不过在那个时代,发生这样的事情,也许是难免的了,怪只能怪那个社会。那个不讲情投意合,只讲门当户对的时代。不仅造就了父母那一辈的痛苦,痛苦像延伸的藤蔓,一直蔓延到孩子的身上。子承父过,也许这就是的例子。两个无辜的孩子,恋爱,在一起。到头来只听到自己是兄妹的晴天霹雳的消息,这样子的消息想必没有人可以接受吧。选择死亡也许死的结束。
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用理世人的嘲讽的眼神,不用一辈子留下乱伦的阴影。可反过来说,这些阴影就要一直留在两个还留在世上的父母的心中,永远背负着这些,直到生命的结束。这就是这本书最残忍的地方了,谁犯下的错谁来偿还。不仅自己搭上一辈子,还要搭上孩子的幸福和性命。
虎毒不食子,每个为人父为人母的人都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来疼来爱。因自己的过错而使自己的孩子受到了惩罚,父母就会责备自己一辈子,永远无法忘怀。作者把他们留在世上,让他们遭受自己内心的折磨,是最残忍的惩罚。
同情那个叫鲁侍萍的女人,一个有着小姐气质和容貌但偏偏生在下人家里的人。但也许也只能怪她的不识趣不懂实务,偏偏爱上一个少爷,一个只能用来仰望着的人。
《偷影子的人》是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作品。我看第一遍的时候,就已经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当看完整本书的时候,感觉很温暖。作者仿佛把我的影子给偷了,向我诉说着自己的童年。我想,每个人的童年或多或少都会与《偷影子的人》里头的小男孩的童年有相似之处吧。
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及时行孝。里面有一段话说的很对“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改天,却换成父母离开我们了。于是我们就只能梦想着,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父母屋檐下的孩子,能抱抱他们,不害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为了让自己安心而仅仅依偎在他们身边。”
想起小时候,每次生病时,爸爸总是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床边照顾着我。每次受伤时,父母总是第一个担心我的人。他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却从未要求过什么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健健康康地长大成人,能有自己的事业,最终看着我们和心爱的人一起组建家庭。可是,我们渐渐地让父母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但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他们的全部。不是有一句话这样说嘛:不管你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在父母的眼中,你还是小孩子。并不是要等到长大了,有工作了,有能力去买东西给父母用那才是孝顺,帮忙做一次家务,好好学习,少让父母操心这也是孝顺的表现。所以从现在起,及时行孝吧。
古书有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也深有体会,它自然成为我的个人格言。学习如天上的云,一不小心就会然自己的知识被大地吸干,努力的成绩可都被别人来去了,自己却成为一无所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彦如玉。”在我的生活中,书是我的好朋友,床边、书桌、椅子,都有它的存在。在有空的时候看一看书,然紧张的大脑放松一下。在书的海洋遨游,然你受益匪浅。我平时爱在中午看一些散文,晚上看含有深刻道理的文章,体会、分析、感受、领悟其深刻的道理。
“人的天才只是火花,要想使它成熊熊火焰,那就只有学习!学习!!!”它是我的助跑线,它让我知道:只有学习才能让人的天才成熊熊火焰,就算人没有天才,但有了学习就是有成功之路。
讲到学习方法,我想用六个字来概括:"严格、严肃、严密。"这种科学的学习方法,除了向别人学习之外,更重要的是靠自己有意识的刻苦锻炼。如果你只会向别人学习,自己却不意识的刻苦锻炼,就如一颗没发芽的种子,只想快快长大,自己不主动在生活中锻炼,只会长得矮小。
“复习是学习之母。”复习也是我的学习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我的学习方法之一。“学习后复习,让知识更巩固。”是我课后的名言,也是我的课后行动,因常言道“温故知新”。
同学们,快行动起来吧,找到自己的学习方法,感受学习的快乐,体验学习的幸福,领悟学习的道理吧!
这个夏天真是出奇的热,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
阿Q这一当时国民性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精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精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证据。”有的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祝福”,令人可悲!《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在我心中一直浮现着这样的情景,那是某教学楼的一条走廊,旁边是来往的人流,就在走廊的始端是一个门框卡在墙壁上,又在班级与教师办公室处隔着一扇门,也就在走廊的尽头,那常年锁着的铁拉门也锁定了我的视线。
我本想从容地走过,却不想那路太长太长,我不由感到厌烦。当我跨越过第二扇门,无形之间有种威严,压得我透不过起来,我感到抬不起头。最终我的步伐停留在第三扇门前,我很想看看门后的风景,可那锈迹斑斑的夸张大锁,锁住了我的渴望,渐渐地我那莫名奇妙的兴趣散了,我选择了离开。
这只是我的遐想或是一厢情愿,但同时我又觉得这件事真实地可怕。
到了初中,我总觉得挺郁闷的,偶然的一次机会,我对周围的世界格外地留心,突然发现世界变了——我的作文又是一个B,母亲的话就像VR4,320匹的马力追得我无处可逃,翻开数学作业本,优少良多,大半江山一染红,我无奈,我无为,我无力。突然之间,父母变了,学校变了,自己变了。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让我想起了当初,韩寒的那“一杯书”助他得奖,不久却穿来他各科不及格而留级,最终退学的消息。
我仿佛又一次地看见了来往的人流,与那条走廊,我站在走廊的正对面,一眼望去,门与门与门,互相重叠,我揉了揉眼睛再看,三扇门不断变大,直冲云宵,什么教学楼,人流都不见了,大门并不像神话里一样闪着光,它紧紧地闭着,上面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夸张的大锁。这一切无比真实,但是这有意味着什么呢?
其实,三重门的涵义出自《礼记.中庸》,是三件最重要的事的意思。第一重:在家时父母的约束 第二重:校门(林雨翔曾翻过校门) 第三重:自己心中的枷锁。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今天,有闲暇时间,便整理了从学校带回来的书;无意中,翻到了《弟子规》,不由得被吸引。一人一书一杯茶,静静地坐下来,坐于窗前,享受书香拂面,共度美好时光。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这不禁让我回想起了童年,六岁正是好奇心大发的年纪,那时我是家中的小霸王。
一天,我看见了邻居小姐姐抱着的洋娃娃:金发碧眼,戴着皇冠穿着公主裙,特别漂亮。我不由分说一把夺了过来据为其有,哪曾想,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竟然被我的“冷面神”老爸知道了。他一手把我拎起来,二话不说往邻居家走去。
“嫂子,真是对不住,这小丫头不懂事,又欺负你家娃儿了。”老爸说,“丫头过来,给小姐姐道歉还回她的洋娃娃。”我迫于老爸的“淫威”,不得不把洋娃娃还了回去。
这时,老爸蹲下来,温和地对我说:“丫头,抢夺是强盗做的事,咱们是文明人,要以德服人,要讲道理,要学会换位思考;假如是你的东西被人抢了,你会怎么样?”我细细琢磨,明白了是我不对,我愧疚地跟小姐姐说了声“对不起”。
之后,老爸见我知错就改奖励了我一个洋娃娃,我还和小姐姐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这算不算因祸得福?我不禁笑了出声,把书翻了一页。
“老易至,惜此时。”是啊,“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想想在学校的日子,也算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迎着地平线上缓缓升起的第一缕阳光,同学们陆陆续续地回到教室读书。一日之计在于晨,看看坐在角落的我,我在做什么呢?看啊,我正在与同桌“啃”古诗文这块硬骨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感恩辛勤付出的老师,也感谢认真学习的我们,让你我面对未来的日子时能坦坦荡荡问心无愧。
“叩、叩、叩——”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开门一看,是伯母。“丫头,喏,这是上次借你的菜钱,现在还你。”我一听,愣了;伯母继续叨唠。哦,原来是上次在街上帮她付的菜钱。
“伯母,不用还了,几块钱而已。”我诚恳地推辞着,若不是伯母说起,我都忘了。“几块钱也是钱,何况你还上学呢!快拿着,不然我生气了。”伯母把钱硬塞到我手里,“丫头,晚上过来吃饭呀!”
伯母说完便匆匆走了,我无奈的看着她走远,拿出那几张还有余温的钱,眼睛霎时湿润了。
父母相继离世,爷爷奶奶也都不在了以后,伯父伯母没少照顾我,使我身心健康的成长,这一切的一切,化成一股股暖流,滋润着我的心田。
余光一瞥,看到书中那引人注目的“信”字。是的,它不仅仅是那“几块钱”而已,它更是做人的道理——“诚信”。
我轻轻合上书,静静地,看向窗外正在腊梅树上快乐嬉戏的鸟儿们,心里豁然开朗……
在我所走过的十七个春秋中,伴着我的,是淡淡的书香;读书,读的是心境,读的是涵养,读的是品格。
“见人善,即思齐;见人恶,即内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后记
对《围城》慕名已久,在这个暑假中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
《围城》是钱先生1946年的作品,如今已过去了六十多年,然而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却未感到晦涩和隔阂,相反却产生了很多的共鸣。主人公及其他人物的对话,或调侃或咒骂,与当下现实生活仍有着太多的共同点,因此初看此书,通过诙谐的语言,我发现了很多的乐趣。
这本小说共五章,情节并不复杂,取代离奇故事的是功力深厚的语言以及形象鲜明独特的人物。作者文笔从不落入俗套,无论是引用或是比喻,都可谓匠心独具、妙语连珠。他的语言并非深奥晦涩,相反,常常通俗浅显,然而读过后往往要再次品味,方能令人拍案叫绝,仔细回味,实在精妙绝伦。作者用心深刻,书中处处可见。
开篇方鸿渐留学回国,在回国的船上"遭遇"了苏文纨,被视为爱慕者,然而却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犹犹豫豫中被赵辛楣当成头号情敌,展开一番口舌之争,在情感事业双失败后,受赵辛楣的举荐,前往三闾大学,又被看似柔弱单纯的孙柔嘉"千方百计"变为丈夫,被辞退后回乡与妻子争吵不断,受到双方家庭的排挤并最终导致离家出走,不欢而散。这样一看,主人公方鸿渐在故事的发展中始终是被动的,本性善良正直,却又懦弱寡断,不甘心受旧社会礼教拘束,却仍要买文凭遮羞;面对包办婚姻的长辈、苏文纨、唐晓芙以及三闾大学,总选择逃避而不敢争取。他始终受周围人左右,常为自己看穿别人心思而自鸣得意,却最终落入孙小姐的`"圈套"中。小说中,主人公的感情线索贯穿始终,而这也成为了他的围城。
即使如此,他也算是小说中,除却遥不可及的唐小姐外最正面的人物了,面对迂腐的父辈、伪君子李梅亭、招摇撞骗的韩学愈、猥琐小人陆子潇等种种人物,仅有的智慧和志向也被消耗殆尽,陷入丑恶人性的"围城"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自拔。在我看来,这个新旧文化交融的社会,这个令人们迷惘混乱的时代才是的围城,圈住了所有的人,无论善与恶,都可能成为牺牲品。
在读《围城》的过程中,有笑有骂,然而看完后便只有感慨。书中的各种人不断地在欺骗别人,逃避自我,一方面奋力要逃出围城,一方面又在自己建造城墙。作者的幽默一经品味便令人感到酸楚,不仅为书中人而无奈,更为在其中发现了自己或是周围人的影子,如面对挫折的自我欺骗式的安慰,或是如今购买假学历的等等事件,无不是围城的缩影。看来,想冲出围城,我们还要努力。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学习是一生的事,正如朱德所说的“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学不到”。要想不断提高,就必须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庄子也曾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小学时我们就学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知识是无穷尽的,坚持学习才能让人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被时代所淘汰。歌德曾说过“谁落后于时代,谁就要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所以在现今知识年代里,我们必须学习新的知识以面对新的挑战。因为它能为我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高尔基曾说过“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读书可以给我们带来不可忽视的作用,正如培根所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
牛顿说过他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得更远。我们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而且科学家们那种虚怀若谷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它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使我们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通过对它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完善自己,大大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因此读书所带来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二、读书可以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它能开拓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地思考问题。知识都是互相联系的,实践证明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妨碍自身的发展,因此必须掌握多方面的知识,才能将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记得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从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思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作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三、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很积极的作用。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籍可以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读年选》的内容开始渐渐地不像以前有许多故事,然后告诉我们有许多道理;不过,现在可是在联系生活的想象。
《阅读年选》通过联系生活,不仅教育了孩子们,还教育了大人们,给生活增添了几分多姿多彩,更是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可贵;友谊的珍贵;亲情的宝贵,还有自己的理想,和四季的变化。这整个一本书就像是梦里的王国,悄悄地指导我们走向正确的方向。
其中让我深有体会的是:《纸的命运》、《一道难题》、《四个人与一个箱子的故事》、《生命的高度》。
《纸的命运》:告诉我们不要自卑自弃,要对自己有信心,命运才会美好!
《一道难题》:告诉我们什么事不要只听别人在说什么,要自己去试一试。
《四个人与一个箱子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半途而废,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就会得到胜利。
《生命的高度》:特别提醒一些贪别人的东西,想别人送他金银财宝的人,一时高兴,可最后还是会给他们一些惩罚,或许一无所获,也许连命都要没有了。
这些都是用一些动物、固体、事情……来比喻人们,我们可以把坏毛病全都改掉,做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
《阅读所选》拓展了阅读视野,培养了阅读能力,提高了鉴赏水平,丰富了社会知识,增长了人生阅历,积累了写作素材,提升了综合素养。把世界描写得多姿多彩的一本书,一本美好世界的书!
读了司马迁的《史记故事》,我对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发达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对我们炎黄子孙的坚毅和智慧崇拜的五体投地,对我国自古以来朝代的兴替有了比较清晰、深刻的了解,特别是《五帝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既没有文字符号记载他们的故事,也没有安定的生活,人们主要依靠狩猎和采集植物果实为生,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后来炎帝发现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细小的植物种子。他就把这些植物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收获之后,煮熟食用,味道香甜可口,又饱肚子。于是,炎帝向人们介绍这种谷物,推广种植这种谷物的方法。为了耕种方便,炎帝又根据自己的经验,设计了一些农具。从此,这种谷物,也就是粟子开始了大面积种植,人们能够获取较充足的食物。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的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尊称他为神农氏。
神农氏尝遍百草,多次误食有毒的食物,几乎丧命,幸亏他又找到了解毒的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为了不让人们重蹈覆辙,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仍然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绿叶黄花植物。这种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炎氏之后,有一段时期非常混乱,各地诸侯乘机而起。轩辕氏决心消除战祸。他修行德政,安抚百姓,整顿军旅,收复了各地的诸侯。他又在逐鹿擒杀了南方诸侯首领蚩尤,统一了天下。后来,人们称他为黄帝。
黄帝执政后,仍然不忘天下的百姓,只要发生战乱,黄帝就去征讨,扫平判乱,安抚百姓,帮助百姓解决各种困难。他制定历法,让百姓按季节播种收获;劈山开道,方便天下人往来。他成年辛勤地奔波劳碌,从来没有在哪儿安宁的居住过。
这就是我们的祖先,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创造,他们的无私奉献,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楷模。我们中华民族之所以能长盛不衰,正是因为他们这种无私精神的普照。他们的精神将永世长存,我们也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我们还要把他们的精神世代传承下去,让我们的中华民族永远发达,永远年青,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暑假期间我读了《怪老头儿》这本书。它虽然没有名著那样有深邃的内含,但是却以其平平淡淡的语言赢得了广大儿童的心。
《怪老头儿》讲的是一个看上去很寒酸但有奇妙法术的老头儿。
有一次,六年级学生赵新新因肚子疼提前回家,在公共汽车上碰上了怪老头儿,由于车上人很多,怪老头被夹在中间,赵新新心一软,就用钱给怪老头儿买了个坐位,怪老头为了答谢新新就给他吃了两只活鸟,治好了他的肚子疼。从此怪老头和赵新新成了好朋友。
每次我拿起这本书,就象磁铁一样被吸引着,这本书以很平淡的语言写出了现代儿童的烦恼。赵新新为了能不写作业不被老师父母骂,就请怪老头儿给他变了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当自己的“代表”。多么奇妙的想法呀!我们何尝没有这样想过。整天被题海淹没,没有一点休息、玩耍的时间。但是赵新新这个代表可不顺利,没过几天就出现了漏洞,赵新新自请怪老头把小人收了回去,并一定要好好学习。走进书中的那个世界,你会为此着迷。怪老头把赵新新
变成耗子,去地下耗子城玩了一圈,还把不讲道理的爸爸、老师告上了耗子法庭,给他们以最高惩罚--拔光胡子。在地下耗子城耗子们最关心的是小耗子,耗子城法律还规定,小耗子吃饭、玩耍都任凭自由,成年耗子不能对小耗子加有强制性,否则也会被拔去胡子。再想想我们现在一切都被父母控制着,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在我们这里也有这样的法庭多好呀!父母、师长有什么不对也能向他们提出。如果我也有一位这样的朋友,我就会做许多有趣的事,不被爸爸妈妈控制着,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我真希望也有一位怪老头这样的朋友,使我冲出爸爸妈妈的约束,自由自在的生活!
今天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做产品讲究dontmakeme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打压,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朴实无华,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由此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的确,书对人类真是太重要了。沉沦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热爱生活,心里充满仇恨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无比关心他人,心胸狭窄的人可能因一本好书而变得心胸无比宽广。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应该多读一些课外书,增加我们的知识。
当你读到自己喜欢的读物时,就想一直读下去,爱不释手。当你不喜欢读一本书时,巴不得这本书只有1页才好。
喜欢一些字浅理深的文章,总觉得能用最平常和浅白的文字讲出来的道理才伟大,才能更加显得说话人的才思。不喜欢咬文嚼字,那些文章令人看了就像掉进一个大黑洞里,茫然不知其所以,有一种不着边际的感觉。十分难受!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书是有价的,但又是无价的。世上的书那么多,价钱从几元到几千元,各不相同,可它们内存的知识是无价的天价难及的。书对人类的影响有多大,自然不言而喻了。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作者林海音因为囊中羞涩买不起书,又爱读书所以只能窃读。“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是小作者窃读的感受。我想:她快乐是因为读书能得到知识;她惧怕是因为害怕被别人发现而遭到斥责和害怕心爱的书会被卖光。这种苦乐相伴的窃读滋味正是源于她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这还淋漓尽致地体现在文中最让我感动的两句话:“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和“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记得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想:物质的贫穷并没有遮住林海音精神世界的阳光,并没有阻挡她插上智慧的翅膀,她是精神世界的富翁。文中的国文老师有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是啊,吃饭能提供物质营养,而读书能提供精神营养。两种营养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与作者比起来,我简直太幸福了。我不用忍受窃读的惧怕和腿酸脚麻、饥饿的痛苦。对于我来说读书只有快乐:我拥有很多心仪的书,可以坐在沙发上舒舒服服的看·······与作者比起来,我很惭愧。尽管我也喜欢读书,但是我对读书的热爱和渴望远不及像她那样强烈,也时常有将新买的书束之高阁的事发生。读完这篇《窃读记》后,我一定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环境,下定决心向林海音学习,热爱读书,使自己活的更加充实,更加光彩有力!
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某天早上醒来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尔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在这个卡夫卡创造的被异化的人的困境中,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
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式的无奈、痛苦、忧郁。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不曾隐去的痛苦,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