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藏羚羊的跪拜读书感想(精选34篇)
学习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才发现自己浪费了多少宝贵的时间,也懂得了时间的珍贵。
我已经度过了多少时光,而我却没有察觉,还以为我的时间还有很多,可事实上,时间却在不停流逝,一眨眼便找不到了。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可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去改变呢?当然,我们不能改变它们,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更多的事!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毫不虚度。
珍惜生命,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成就,来到这世界,活得无怨无悔,才不算白白走一遭。
工作之余,一个人能静下来读读书是一件其乐无穷的事。在学校工作期间,总是忙于一些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为教学而教,为管理而忙,久而久之,有了不读书的借口—我很忙。自己很难以静下心来品味书香,浮躁和虚无总是纠结于内心。
如今在教育局挂职期间,让我感觉到环境变了,视野开了,学习的东西多了,也就能够静下来去涉猎各方面的知识,就像久旱的田地对甘霖的一种渴望,更是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
一个人静坐下来,轻轻的翻阅书本,一阵阵清香沁人心脾,一句句精髓启迪心灵。此时,思想放浪于形骸之外,澈明于心性之内。感悟于书,与作者零距离交流,内心的那种豁然与开朗让自己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静心读书,内心享受一片宁静,于是有了许多的感悟。
读书,不是一种装饰,需要我们从心底真真的认可和理解读书的意义。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瑞士作家凯勒也说:“书就像一艘轮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海洋。”书记载着人类告别蛮荒的历史,开启了悠远绵长的文明之旅。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仁人义士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阅读,就是汲取精华的学习方式,是传承优秀文化的通道。阅读使人明智,阅读使人聪慧,阅读使人高尚,阅读使人文明,阅读使人明理,阅读使人善辩。
读书需心静。宋代大哲学家朱晦庵在谈论自己的教育理念时说,“穷理”重在读书,读书时在定其心,使之如止水明镜。《弟子规》中又是这样谈论读书的,“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心静,方能纳物;心静,方能更随笔者的描绘“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
读书需要常思考。就像王国维先生所说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又如:“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读书,要一边理解揣摩书中的意思,但也要自己的观点,既能钻入书中领会他的意思,又要跳出书外、不拘于它的框架理论,在书的基础上升华形成自己的感受。
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的本质,思考真、善、美。这是我们读书的终极目的。在这些不懈的思考中,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我们生活的幸福航向便了然如掌。康德在真善美的思考与构建中,得到了一份心灵的恬静与淡然。马克思在对社会的洞若观火中增强了人类对自由平等的渴望,等等不一而足。思考是另一种创作与建构,让我们激起思想的火花,畅想美好的生活。
久违的读书,终于再次与你牵手,内心不安已渐行渐远。我再次拥有了学习的快乐,立身处世便不再虚无。
在读《活着》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但读完后,我才明白,活着,可能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砰——叭!爆竹声,震耳欲聋。今夜的天空多么的美丽:绿的.红的.黄的火焰在空中飞舞着;远处不时泛出一道道灯光······因为是除夕!但美丽的夜晚和伙伴们的欢声笑语及爆竹的轰鸣,都没有使我从悲伤中摆脱出来,因为那本《卖火柴的小女孩》吸引了我。即使是在欢乐的气氛中,我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流。
我仿佛看到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展现在我的面前,那又冷又饿的可怜的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到小女孩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凄凉的声音像利剑一样.令人心碎。
我仿佛又看到蜷缩在冰冷墙角下瘦小的身躯,仿佛又看到女孩向点燃的火柴投去渴望的目光。
“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那没有饥饿,没有寒冷,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了。”我想:要是小女孩和她的奶奶“飞”到我们的国家里,那一定会得到无限的幸福,吃得饱,穿得暖。啊,你们来吧!来吧!大家欢迎你们。
但是,我这天真烂漫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她们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等待她们的将是贫困与剥削.痛苦与死亡。穷人渴望自由的愿望是无法成为现实的。所以“她死了在大年夜冻死了!”看了这撕人心肝的话语,我不禁攥紧拳头。
今天,我读了《藏羚羊的跪拜》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种.种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很可怜藏羚羊,又为猎人的行为感到愤怒。我要大声呼吁:人性的残忍,使动物都倒地而死,难道一直要到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那是,人类会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这个故事讲了老猎人枪杀了一只向他跪拜的藏羚羊。给羊开膛时,看见了它腹中有一只已经成形的小羚羊。猎人顿时明白了天下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最后,猎人消失了。
“他举起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读了这句话,我很感动。人们都以为动物没有人性,但藏羚羊那伟大的母爱让人久久忘记不了,我还体会到了猎人的残酷。虽然他犹豫过,但还是杀了羚羊。我觉得,那些只知道钱但杀了动物是一个贪婪的表现。那些猎人想到过动物的感受吗?如果他们是动物,面对人类的枪杀,他们能忍受吗?此时此刻,我为猎人的行为感到可耻.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的原因。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的地位。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14篇早期的短篇小说。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论语》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具有崇高地位,宋人赵普曾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论语》不仅影响了中国历史两千多年,而且在世界范围内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被称为东方的《圣经》。我读论语的时间不长,也没有通篇详细的读,但是却在字里行间已经被孔子深深的感动,为他的胸襟和智慧折服! 他的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 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这样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涉及政治、哲学、教育、伦理、文学、艺术和道德修养等各方面,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建国已六十年,“五十而知天命”,和平岁月,弘扬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优秀传统文化,应该是“守成期”,顺理成章的天命。其实,儒学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不仅可与守成,亦可催人进取,儒家文化中蕴含的对现代生活有巨大作用的力量,不仅是为某个阶级服务的政治哲学,也是直指人心的人生哲学。儒学在历史发展中多少次沉浮坎坷,命运悬于一线之际却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是因为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那是超乎政治伦理之上,鲜活在平常日用之间,本于生命,积极进取,追求成功的永恒精神。人生,就要有积极的心态,明确的目标,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来获取成功,这是天地自然社会赋予人类亘古不变的使命,也是儒家文化的根本精神、终极目标、整体主题。而这些,却是孔子给我们的启示。
一、要勤学善悟,学以致用
读完《论语》之后,脑子里都是中国伦理道德和我们民族传统的文化思想,但整篇文章下来,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孔子关于学习方面的论述。孔子很重视学习态度,强调要终身“好学不厌”,提倡“不耻下问”的精神。“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人”当然不会都是强于自己的人。只要有“善者”,就要“从之”,对于“不善者”要引以为戒,改正自己也有的缺点。这里指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虚心向别人学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像我们工作时间短的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学习首先要勤奋,其次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爱因斯坦有个著名的成功公式:“勤奋努力+正确方法+讲究效率=成功”。其中把勤奋看成是首要因素,说明要取得任何方面的成功,都必须具备勤奋精神。勤奋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方法,就是要勤学、勤记、勤思,“温故而知新”。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学”是“思”的基础,“思”要在“学”中进行,二者相辅相成。一个人要增长知识和才干,就必须认真读书和思考,两者不可废,要养成经常思考问题和总结自己的习惯。通过自身的知识储备,形成自己有理有据的判断,那就是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定期对自己所感所悟进行梳理和提炼,不断温故旧学、收获新知。能“悟”,才能有所提高,才能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事半功倍;得“悟”就会豁然开朗,对新问题有新的办法,而不是束手无策。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但重点在于“学以致用”。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也就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在于“举一反三”地灵活运用知识。
二 、爱人犹如爱己 ,敬人犹如敬己。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意思是指在家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则谦恭有礼,对人如兄弟一般,谨慎而诚实可信,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即在家要孝敬父母,在外要团结友爱,有爱心,以贤德的人为榜样,不断激励自己,努力实践,完善自己的道德修养。现代人一般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关爱,得到他人的尊重,但为什么自己付出了什么,却很少去思考。有的人唯我至上,目空一切,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有的人出口就脏话粗话,不管他人接受不接受。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如果自己心中没有了别人,就难得到别人的尊重,特别是生活中诸多不如意的人,忧患多于欢乐的人,更不容易做到自尊自爱,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一颗真诚的心,真心赞扬他人,真心对待他人,真心接受他人的好意,要以德抱怨,以直抱怨,用论语精神指导我们的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真心对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市民,对所提出的问题要一一解答,为市民提供快捷服务、便利服务、微笑服务。
读完《藏羚羊跪拜》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心情很是沉重。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为藏羚羊妈妈沉甸甸的爱,和老猎人没有同情心而感到悲哀。
《藏羚羊的跪拜》的故事是这样的:藏北的老猎人发现一头藏羚羊,藏羚羊祈求他放过它,并跪了下来。可老猎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开膛破肚之时,才发现藏羚羊子宫里竟静静地躺着一头小藏羚羊。老猎人很是后悔。从此这个肩披长发,脚蹬长筒蔵靴的老猎人就从此没有再出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常见的爱就是亲情,但亲情也是最珍贵的。藏羚羊妈妈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眼泪,不屈跪下,实在是令我十分感动。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在想:藏羚羊妈妈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是十分不情愿吧,因为她大概是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满是杀害的世界的。虽然,动物流泪对我而言,似乎是个传说。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可我还是猜想得到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那冰凉的泪水!
藏羚羊也是有感情的,世间的所有动物也都是有感情的。不过,他们不会用语言表达,不会用虚伪的谎言去欺骗自己的感情。他们也有爱,那种独特的爱。藏羚羊妈妈用了人的祈求方式去对待人,甚至都下跪了,可贪婪的老猎人却还不肯放过她。他的良心何在?
可最终慈爱的藏羚羊妈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行行泪水,更要记住的是老猎人的行为!
力克?胡哲的《人生不设限》这本书,通过作者对自己独特的生命体验的讲述,给人以热情、勇气、信念、坚持的力量。你不禁会为这位天生没手没脚的家伙而深深折服,他从一无所有、畏缩自卑,迸发出无穷的自身能量,活出了自己的价值,创造出了一个不受限制的精彩人生。
这本书的作者力克?胡哲天生患有海豹肢症,除了躯干外,的工具就是只有两个脚趾的小左脚。可以想象,生活对他而言是多么不公平啊!出生时,力克的父母都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的妈妈甚至拒绝抱抱自己的孩子。这对任何人都是极大的打击和难以愈合的伤口。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放弃,慢慢开始接受和面对现实
童年时期的力克可以说无忧无虑,随着年龄增长他开始面对无数的挑战,而他都努力地克服了。长到了上学的年纪,力克陷入了困境,他一度因身体的缺陷和对生活的绝望动过轻生的念头。但是最终他放弃了这种愚蠢而不负责任的想法。他想到了给他安慰和帮助的父母,鼓励和支持他的家人,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他们。于是力克决定好好活下去。他开始在自己身上寻找值得引以为傲的东西来提高信心。他试着交一些朋友,试着融入周围。虽然常常被同学排斥、嘲弄、或被称为“外星人”,但他主动并真诚地和同学交谈,同学们逐渐了解了他,都和他成为了朋友。他从朋友那里也得到了很多的肯定和动力。最终力克战胜了困难成为了不起的人。如今力克·胡哲不断拜访各地的学校、教会、贫民窟和监狱甚至垃圾城,与那里的人们分享他的人生经历,散播希望与爱。告诉人们他的经验,提醒大家信念和行动的重要,鼓励他们要有信心。至今已有六亿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他的充满勇气的人生。他的事迹已经深入心地激励了很多人。
力克?胡哲的成功,就在于他对于人生的“不设限”,正常人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体验。因为他们有健全的身体,无后顾之忧,所以人们就只把自己的目光,停留在哪些失去的东西或曾经的伤上,而没有真正的目标。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正常人就平凡地过了一生。他们错就错在了对人生的“设限”上。力克·胡哲并没有因为残疾而被打垮,他认为这是上帝对他的一次特别的考验和计划,他与那些“受限”的人生不同,他认为:“只要有梦想,什么都能做得到。”
力克最打动我的是他的乐观和信心。人在逆境中很容易被击垮而随之放弃了目标。而力克正是相反。古人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力克就一直是一艘满载着幸福和乐观的小舟,前进于逆流之中。力克告诉人们: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四肢,而是没有生存希望及目标!是啊,没有目标怎么付出行动?力克自己就是一盏为人们照亮目标的灯。让千千万万的人,重拾梦想走向成功。
这本书不仅传递给我们的是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坚持成功的信念,也给我们的心灵注入了强大的力量。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力克是怎么战胜身体的残障的;想放弃的时候,想想力克是付出了多少的汗水才取得的成功;悲观失落的时候,想想力克脸上灿烂的笑容和他的乐观精神;发现自己又在抱怨世界不公平的时候,就像力克一样去感恩吧,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其实,我们常常会在各种各样的心理误区中迷失了自己,这本书,就是指点你走出迷雾的导航灯。归根结底,力克想要告诉你的是:做的自己,我能行!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 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
其中有一段话:“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 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民主主义的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民主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民主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目送》是一本琐事记录本,作者在其中以简洁的方式叙述了许多通常被忽略的琐事。有一种贴近生活的感觉,也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细致观察。
触动我的是《胭脂》。内容是你回屏东看他,先打个电话,然后带她去很多地方买东西,玩,等等。描述的很详细。但是后来的分别更让人感动。那种善意的劝说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首先给个提示,然后把指甲油拿出来慢慢涂,直到满屋都是指甲油的味道。帮妈妈化妆打扮。全文充满了母女之间的爱,以及分开时的失望。还有作者对母亲的关心,表达的细腻,也有对母亲记忆力下降的无奈和担心。作者的感情,字里行间处处都有体现。特别是带妈妈去邓师傅那里做足底按摩,去美容院洗头。描述很详细,每一个细节都很清晰,去的地方也很多,说明作者对母亲的重视。再比如后来的她,曾经是一个沉迷于美的女人,夸大母亲对美的热爱,与自己的衰老相提并论,表现出母亲无法守时的无奈和悲伤。
《如果》和这个抒情手法是一样的。也是全文叙述,抒情。在飞机机舱里,作者遇到了一位回到家乡的老人,想起了他失去的父亲。他认为如果能回到过去,再陪他回到家乡,他会做什么,都会写得很详细,每一个动作都会在脑海里的每一个地方闪现,也凸显了作者的遗憾、羞愧、悲伤的复杂心情。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如此震撼人心的故事,是因为作者真正理解了生活,如实写出了生活的写照,这说明作者热爱生活,感受生活的每一点点滴滴。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生活,仔细观察生活。即使是最普通的事情,也可以有神秘的原因。我们应该用美丽的眼睛记住生活的美好。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世界上,不是只有人,才会跪拜,才有情感。有时发生在动物身上,却更值得感动。一个眼神,一种表达,都深深印在我们心上——一只母藏羚羊的爱。可我依然要告诫大家——别伤害那伟大的母爱啊!
藏北有一个老猎人,一天早晨起来后,突然看见对面站立着一只肥壮的藏羚羊。于是,他不顾藏羚羊的跪拜乞求,拿出猎枪打死了它。但当老猎人解剖开这只藏羚羊的腹腔时,却惊讶地发现,它的肚子里静卧着一只已经成型的小藏羚羊。老猎人懊悔不已,后来,在藏北草原消失了。
一声枪响,一瞬间,一颗子弹就这样穿透了母藏羚羊的胸膛。在人类面前,在猎人那颗已冰冷的心中,母爱很无助,然而在这个千钧一发的关头,母爱却又显得那么执着,那么刚强。对于猎人,是不可能放过一丝一毫的机会,为了利益,为了狰狞饥饿的心;可对于藏羚羊,其实它并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只是心里,哪能忍受失去儿女,失去亲生骨肉的痛苦。
眼神,乞求,跪拜,泪水,一声过后,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那么悲凉的倒下,没有呻吟,没有哀怨,只有那种跪拜的姿势,两行清晰可见的泪痕。我懂,懂你,伟大的藏羚羊,我更懂,一颗猎人的心!凶恶,残酷,冰冷。离别了,藏羚羊,就让你的灵魂,依旧飘荡于藏北草原上吧!
不过我知道,动物也有亲情,也有生命,也有无私的爱。看着它们就这样痛苦的死去,就这样悲惨的离别,朋友,你忍心吗?你甘愿让它们失去与我们同样宝贵的生命吗?不,我永远不会。我要保护它们,珍爱这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灵,为建设地球村,贡献自己。
回味着藏羚羊的故事,让我也不禁想起了汶川地震中那位伟大的母亲。5月13日中午,在救援队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呼吸。但透过一堆废墟的间隙,可以看到,她双膝跪地,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地支撑着身体。而当救援队员费力地把手伸向她的身下摸索时,竟发现有个孩子还活着。是的,是她用自己的身体做庇护,挽救了自己孩子的生命。
爱藏羚羊,是因为它的伟大;爱母亲,是因为我们都受到过母爱的沐浴。保护动物们吧,别伤害它,别伤害了那颗永远伟大着的心!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读《岛上书店》时完全只是因为它吸引人的那句标题语“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原认为它是一本类似宗教或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但没想到小说的开篇就没有让我继续下去的心情,外国小说的情节总是这样,你永远不要去想着从开头就被它吸引,不要责怪它语言的晦涩,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而恰巧主人公也是一位down到人生谷底的古板中年男性,他是岛上书店的老板,传统绅士而又清高,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每日他都要酗酒苟活,他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想象出他束缚在狭窄的书店里穿着一件棕色的条绒西服,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
人生的转折点永远不是什么时间,而是代替,他意外的收养了一个孩子,他在孩子的成长中学会了付出爱,学会了沟通,学会了充满希望,他的改变也为他争取到新的爱情与婚姻。
他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的人,曾是文学博士,是的爸爸,有个优秀的养女,你要相信他完全没有忘记那个离去的挚爱,但他全然享受着家庭的温暖。我们认为的happyending就到这了,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他被诊断出罕见的癌症,并且迅速的器官衰退、离世。人们穷尽一生,都只为了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可单单从一个人身上永远都不能去得到你真正想要的答案。安全感永远要依靠自己去赋予。书中的男主人公也是一样他在爱中离世他没有遗憾,他很开心获得了那么多的爱。
人生给的苦茶,总不能记着苦不放,苦味过后唇齿间也会透着那迷人的醇香,让后来变得更加坚强和美丽。
前几天,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套精彩的儿童小说--《笑猫日记>>,里面的许多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都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蓝色的兔耳朵草》了。
《蓝色的兔耳朵草》讲述的是一个充满了爱心的故事。主人公笑猫为了给好朋友虎皮猫治耳聋的病,去遥远的蓝山采兔耳朵草,一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到处危机重重,但友爱的力量给了他勇气,使他毫不畏惧。最终,笑猫克服了重重困难将兔耳朵草采到了手。但是,没想到历尽千辛万苦得到的兔耳朵草却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可是,笑猫的爱心感动了上苍,虎皮猫的耳朵不治而愈。故事一波三折,令我感动不已。
读完故事,我的心里掀起了波澜,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许多这样为爱而四处奔走的人吗?真挚的爱会给人以强大的力量,为了爱,多少人都在奉献着自己!
还记得,在我们山东的一个小村庄,有这样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儿子得了怪病,父亲为给儿子治病终年在外奔波,欠的债到处都是,父亲因过度劳累而早早地驮了背,弯了腰,可是他却从不言放弃,仍然执着地寻找能医好儿子的医院。也许有人会问:“这样做值得吗?”对这位父亲来说,值得!因为心爱的儿子是他的一切,再没有比为儿子治病更重要的事了!
如果说,为自己的儿子奉献是天经地义,那么,为别人奉献则更是难能可贵!5.12大地震发生了,但大灾有大爱,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伸出了援手。我们学校师生也举行了捐款活动,同学们你五十,我一百,一个一个的把钱放入爱心箱。我仿佛看到了我们的捐款带着全校师生的暖暖爱心飞到了灾区人民的手中。,给他们送去了过冬的棉衣,给小朋友们送去了漂亮的新书包,给失去了亲人的人送去了一份份关爱!
啊!只要人人都有爱,人人都为爱而奉献,人间永远是春天!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她把自己生活当中许多事情都写入了此说之中,更是把自己的姐妹分别写成了美丽而有些虚荣之心梅格、甜蜜而羞涩的贝丝和漂亮而爱惹麻烦的爱美,更是把自己写成了是一个性格耿直而且豪爽的乔,虽然她们都有着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她们的身上都有着同样的一种东西,那些就是心地善良。
《小妇人》讲的是马奇一家由于家道中落而过着贫穷的生活,而她们的父亲也因为自己的爱国之心去参加了战争,父亲的离去而使她们的生活更加困难,但她们并未因现实生活的贫困而放弃自己努力的机会,反而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少许的生活费用来贴补家用,更难得之处是她们也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贫穷而不去帮助比她们更穷的人,她们在母亲的带领下、帮助下和引导下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帮助穷人,而自己也活在快乐之中。她们的父亲虽然在遥远的前方与敌人作战,但她们正因为有一个这样热爱祖国的父亲而感到骄傲与自豪,更因为有这样的父亲而让自己更努力地做到一个完美的自己。
大女儿梅格的虚荣之心并没有使其丧失心志也没有使之一直困扰着自己,她能够时时克制着自己的虚荣之心,也能够在家里起到做姐姐的作用,不时的关心和提醒着自己的妹妹们把身上的缺点改掉;二女儿乔的脾气虽然暴躁有时候会让人对她的脾气而生厌,但她在时不时地尽量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脾气,她同时也借助着母亲的力量来管住自己的脾气,可她是家里的快乐的来源与姐妹们的支柱,她具有男孩子的性格,也正是她这男孩子的性格而给姐妹带来了快乐的;三女儿贝丝是一个懂得关心别人对自己没有所求的一个乖巧的女孩,大家都叫她“小安宁”,她对所有的人都用心去对待,但她生性害羞不愿与人打交道,对自己的姐妹更是倾尽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她也是最能够坚持每天都按时完成母亲安排的任务的更是家中和事佬,正因为有了她的纤指抚琴家里才有了动听的歌声;小女儿爱美是一个漂亮而淘气的小姑娘,也许是因为她的年纪最小都受大家的爱护所以才会如此的,但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年纪小而为所欲为,她同样会和大家一起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会因为自己犯的错误而道歉;而她们的妈妈更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的丈夫虽然远在战场上与敌人斗争,但她没有因此而整天忧郁把不悦或担忧挂在脸上,而是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的她在更好地保护着、爱护着自己的小家,在帮助更多的穷人,有时她虽然会为自己的丈夫参加战争而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时候会用心去帮助其他的穷人而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而几个孩子的教育更是落在了这位母亲的身上。
虽然这本书中并没有太多的描写马太太,但这位母亲是伟大的,是一位成功的母亲,虽然自己并没有什么更大的作为,但她教育出了几位有人性至美的“小妇人”这也是她最伟大的成功了。虽然自己的家境贫寒但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境而抛弃任何一个女儿,也没有像其他父母一样对待自己的子女,每个人都有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不公平的抱怨,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抱怨什么,反而是用自己这个鲜活的例子在教育着自己女儿们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她没有因为自己的女儿们的一些错误而去责骂她们,而是让她们自己去体验生活从生活中找出自己的缺点与问题;她没有因为自己是母亲是长辈而在自己的女儿们面前摆出一副不可抗拒的威严,而她却是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和女儿们谈天说地说出自己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更是能够认真地听着女儿们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与她们一起分享着快乐与悲伤。
这位母亲的伟大,主要是因为她能够用自己的把女儿引到真实的生活中去,用真实生活中的例子来教导她们让她们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她能够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帮助别人,还有就是可以与不公平的教育对抗,她因为自己的女儿受到了老师的惩罚一句话未说而是让自己的女儿退了学让她在家里跟着姐姐们自学。她不会因为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对她的善意行为而说出不敬的话和恶意的行为而跟那些人计较或一般见识,而是用自己的这些行为和话语反过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们。她鼓励自己的女儿们接触社会与陌生的人,但她会帮助女儿们来选择交什么样的朋友或不交什么样的朋友,不会因为那些有权有势之人而卑躬屈膝更不会因此而误导自己的女儿们。能够在女儿们最容易出错最危险的时候给予她们警告,就如她跟女儿说的“追求富裕并不是努力的唯一目的,只要你们能快乐满足,即便嫁给穷人我也会很高兴的,我不愿你们成为没有自尊的王后。”能够让女儿们根据自己的喜好任由她们自己发展,让她们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和将来。她把自己的爱全部付给了自己的女儿,同时也把自己的爱付给了同样是贫穷的人,更是把这些爱也分给了社会与战争,丈夫在前方在战场上献身而她却在后头同样为国家尽一份力,她能够把家里的一切料理好而不给自己的丈夫增添麻烦这就是最好的爱。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今天,老师领我们学习了《凡卡》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凡卡9岁做学徒穷苦的悲惨命运,读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我读到凡卡做学徒的时候受到的种.种折磨时,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凡卡他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一双又小又细的赤脚都冻的红彤彤的,在想很心老板就是因为凡卡给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睡着了,老板就用皮带抽打他。
在想想我们做错了一件事家长也不打我们,只是说了我们几句,我们就跟大人翻脸,在往下读我仿佛看到了小凡卡的老板娘,也不给凡卡吃一点东西,每天只有一点面包,凡卡的老板还叫他睡在过道里,冻得他只打冷战,在想想我们要什么有什么,天冷了家长又送来了棉衣、棉裤,在家里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听到声声呼喊:"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在也受不住了!……我给你跪下了,我会永远为你祷告上帝。"这一幕幕悲惨的情景,那一声声哀伤的呼唤,就像尖刀刺痛着我的心,泪水不断地在眼里打转,我不禁想到了和自己同龄的孩子都在家里享受这快乐,我们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着,我们真是身在
福中不知福,有一次妈妈给我做好了饭,她给我盛了一大碗米饭,她就去工作,我就偷偷的把饭到进了下水道,在学校里呢,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有一次我肚子疼,老师就不让我跑步,还让一个同学给我一块上楼给我讲故事,我们受到了一级的教育,教室里有电脑、电灯,老师呕心沥血的教我,让我们吮吸了知识的营养,正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长成了一个有知识的青少年;而凡卡呢,本该和我们一样在教室里沐浴知识,可他却在做苦工,多么可怜啊!他生活在一个俄国沙皇统治的时期,与我们比之上下,真是天壤之别!
当我读到最后一节时,又不禁陷入了沉思,凡卡虽然寄出了信,但是地址不详细,爷爷是收不到的,就是收到了爷爷也不会来接凡卡,凡卡仍然是逃脱不掉孤独、凄惨的生活,我想:如果我,我来让你坐时光飞船,接你到我家来,让你享受我能得到的一切。
当我读完全文,掩卷沉思眼泪不住的流,但我是多么幸福、快乐呀!我应该珍惜这幸福的生活,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了《呼兰河传》,心中生出几多感悟。
许多作家描写自己的童年,描绘一个光明灿烂的童真世界,或许他们忘了,只要是纪实,便没有完美生活,纵使孩子,也会有属于自己的灰暗的哥特风。萧红儿时的那个阶段,那是一个沉重甚至沉痛的社会。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社会在她眼里是怎样的,那些人、那些事又会是什么样的姿态,的确很难想象。把人物融入背景中,这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难题。这本书中,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把那些愚昧与无奈不着痕迹地烙进故事里,给予这段往事足够的尊重,却又不会使人感到厚重。读来是一个有质感的年代,每一个人物都充满张力,每一个故事都浓缩着一段历史,所有的见解都源于一个孩子的敏锐、无知,讽刺、批判、赞扬、歌颂,这些历来对封建的评头论足都与这本书没有干系,平淡的叙事,如同中国水墨的留白,别有一番韵味。
《呼兰河传》最入人心的是它的意境。开篇,文字带着利刃划出严冬干冷的刺痛,字里行间旧社会市井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寥寥几人的勾画,仿佛耳畔就响起了清冷小镇上的几声嘈杂。我读时动笔批注,却无从评谈,似乎哪里多了或者少了,都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有了意境,文字才有了深入的可能。这是这本书独有的意境,通篇都是这样,极具渲染力,每一句都是陈述,每一句都是诗。
同样令人称叹的是书中的人物。这是一部没有“神”的小说。无论历史、文学,我们习惯了绝对,美好与丑恶在不同人身上分辨的如此清晰;厌倦了完全正面的“神”,厌倦了“万恶”。在呼兰河畔的那个小镇,那些凡之又凡的平民,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封建落后的影子,每个人又都有人性不可泯灭的良知,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是非认知,他们不完美,但他们是完全的、活生生的,在书中哭笑悲欢。
一个不为人熟知的小城,一段渐渐为人遗忘的历史,一个天真无知的孩子,一个无法触及的世界。
这就是《呼兰河传》的全部,这就足够了。读文学作品,读的无非是一种感觉。把琐碎的往事收集起来,用平实的语调讲述一个明媚而沧桑的故事,读书人放下书后意犹未尽,一口气想叹吁却最终浅笑着呼出。透过一本书,可以领略到呼兰河畔的世界,碰触到萧红的寂寞,仿佛她就在叹息,这对于一本小说,是最大的价值。
几多感悟,结为一谈。
这本书在日本的地位和评价极高,还被被翻拍成了电影作品,但触摸着书本的感觉却是另一种感动。读村上春树的书总让人觉得实在解读自己,倾听自己心灵的回声,这很容易就会让我们产生共鸣。
成长是永远咀嚼不尽的话题。这之中对恋爱中的喜悦、甜蜜、忧伤和迷乱,对一切装模作样的言行举止的不满和嘲笑,对难以和外面世界沟通而感到茫然无措。而这部小说围绕的就是一种年轻时期的恋爱经历,这种经历寂寞孤独的时候却不乏一丝平缓舒雅的心有灵犀。主人公渡边所经历的与两个女孩子的感情纠葛,在恋爱时期的男女心里都会产生共鸣,而除去恋爱的苦恼与甜蜜,年轻的离经叛道、年轻的奇异哲理、甚至在成长过程中的反思与联想,这些都是村上春树通过男主人公向我诉说的。我甚至能看到渡边面对直子时的迷惘与痛苦,和绿子在一起时难以抵制的她的直白和直率时的苦闷。
对于我而言,这不只是一部恋爱小说,它所向我表述的青春的一起一举一动都是引导式的飓风。
除去书中的故事情节,它很多语句段落都让我动容。《挪威的森林》中有很多对情调、韵味和气氛的出神入化的描写,例如“风并不大,却在从我身旁吹过时留下了鲜明的不可思议的话轨迹。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夏夜已经有些深了。”只是写风而已,却把这一丝丝的夏风都写得带了轨迹,似乎我就站在渡边君的身边,同他一起感受渐深的夏夜里萤火虫御风飞舞过后的一点小氛围,这种细腻的描写就是这本书的大基调,到处都是对美感与对生活细节的享受。
书采用的是倒叙的叙事方式,当渡边37岁坐在风机上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的时候,往事真的像潮水一样涌回来,它把这个男人的心浸在苦涩的潮水里,那些年轻时候被埋在心底的迷惘与刻意忘记都像冗杂却易碎的泡沫一样浮上水面,这就是成长和青春要付出的代价——哪怕过了再久再绵长的岁月,只要一幅画、一棵树、哪怕是一粒沙子都会掀起记忆的惊涛骇浪。
总想着,再过一段时间,等我再成长一些的时候,再读一遍这本书,总会有更多的收获。
今天,老师带我们走进了一篇课文——《藏羚羊跪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藏北高原的故事,那时候随意狩猎野生动物是并不犯法的。所以,常有一些人上山打猎,那些人里总能见到一个老猎人,他以打猎为生,云游四方,经常将许多钱财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残忍与善良,在他身上共存。而直到那一天,老猎人遇见那只伟大的藏羚羊母亲的那一天,当他拿枪要去瞄准时,惊人的一目发生了——藏羚羊非但没跑,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猎人虽很吃惊,但还是扣动了板机。次日,解剖时,他发现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地卧着一头小羊。老猎人惊呆了,他手中的屠刀掉在了地上。那天,他把藏羚羊母子连同杈子枪一起埋掉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永不再杀生,下落不明。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那个虽短小却足以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在一个乡村,儿子因养不起年迈的老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她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待会一个人下山会迷路回不去!”
是啊!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一个摇篮,抚养儿女健康成长。母爱,是一盏明灯,点亮自己,为儿女照亮前方的路途。母爱是一支民歌,歌唱团结,唱响文明。母爱啊!还是一座丰碑,铭记历史,畅想未来!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应对饥饿,应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我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我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为填饱自我的肚子,只要到达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样能明白,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我,为了让自我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得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三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著作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课文中截取的是书里的高潮部分,即从翠翠和傩送的相识直到故事的结局。几年前的自己还是略带幼稚和懵懂的,只是觉得翠翠的命运可悲,她和傩送相爱却无法相守,但是今天再读这本书,从字里行间中,我感受到了更多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边城》这本书描写了在位于偏远湘西,但却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边远小城里,住着以摆渡为生的翠翠和外公。外公虽然年事已高,但是身体还是很健朗,孙女翠翠已到了花样年华的十五岁。他们热情友善、真诚淳朴。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与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相遇,内心产生了爱情的火苗,然而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了单纯可人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的幸福,独自离开外出闯滩,途中遇难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内疚地离开了翠翠,外出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离开人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待着傩送回来。
《边城》虽然以主人公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抒写了男女之间的单纯爱恋,但是也描写了边城人民的淳朴生活及邻里间的友善,傩送和天保之间的兄弟亲情,翠翠和外公的血肉亲情,通过这些赞颂了人性之美。边城就如同陶渊明笔下描写的世外桃源一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同样描绘了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和平恬静,人人自得其乐的社会,这种宁静和谐的生活不仅和当时动荡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如今浮华的社会也形成鲜明的比照。我去过凤凰两次,第一次是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行程匆匆,光顾着欣赏沿途的风景,第二次去凤凰是今年的十一长假期间,那时候街道上人很多,天空中夹杂着雨水,白天很是热闹,当地的居民在沱江边上清洗着衣物,能听到木棒敲打衣物的声音,沱江依然静静的躺在那,只是流水早已经流淌轮回过千百回了,街道的两旁有很多小摊,卖的是当地人亲手制作的一些精致的手镯、手袋和其他一些小饰品,他们享受于这样的生活,并不是靠那些手工艺品为生,只是喜欢这样,在一天中的闲暇时光里,做些闲适的事情。夜晚,整个凤凰城被五光十色的灯光所包裹着,此时她是妩媚而神秘的,一整热闹喧嚣过后,剩下的是静谧、平和,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青石板的街道在古铜色的灯光下,飘散着历史的味道,沱江静静地倒映着两岸的零星灯光,夜空是那样的深邃,让人深深沉醉在这样的夜晚,这时候凤凰城才有点沈从文笔下边城的韵味,我明白了,确实只有这样的小镇才能孕育出边城中那样淳朴善良的人们。
再谈及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离经叛道的骇世之举,没有那些所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也没有郭敬明笔下那些上流社会中充斥的铜臭味,他们只是极其普通的单纯少女和少年,在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中遇到了对的人,他们的感情就像春天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羞涩而又纯洁,在他们的感情里只有一个色彩,就是对互相的爱慕,没有现代爱情里附带着的复杂因素,物质、金钱与权利,有太多的牵扯、太多的顾虑。翠翠和傩送爱情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亲情的介入,他们爱情的悲剧也反映出了人性的美好,即傩送与天保之间的手足亲情,他们都不忍心伤害对方,因为不忍,所以有了天保的黯自离开,不料途中遇难身亡,傩送才会因为天保的死耿耿于怀,以至于即使他对翠翠的爱慕再强烈,也始终迈不过心中那到“道德”之槛。
正是因为《边城》不圆满的结局,让这份爱情更显得凄凉。故事最后一句提及傩送的话,“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看似悲剧其实也不尽然,他们的故事应该留给每一个读者来延续。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四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五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秀秀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秀秀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秀秀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秀秀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秀秀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秀秀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秀秀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秀秀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秀秀的爷爷。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秀秀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秀秀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秀秀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还有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 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集于一身宠爱的公主萨拉·库尔,善良,顽强,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热病如噩梦般残酷地夺去了公主的父亲的生命,夺去了她的幸福,使她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坠落成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女佣,但她没有屈服于命运的摆弄,在命运的捉弄前她并没有低头。
九岁的萨拉被富有的父亲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念书。可萨拉并不以富贵自居,却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并去帮忙他们,保护他们,大家都很喜欢她。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噩梦来临了,萨拉的父亲去世了。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明奇教师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萨拉的经历让所有的读者惊叹和感动。是什么帮忙萨拉度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其实是她把布娃娃想象成一个会倾听的小伙伴,将冰冷破烂的床单想象成天鹅绒,将少的可怜的小干面包想象成可口的饭菜的想象力。想象的翅膀带她飞越了孤独的阴影,是她把一切褴褛看作是富丽堂皇时那种望梅止渴的想象,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鼓舞她走出了饥饿与疲劳阴霾;是她忍耐着明奇小姐嘲讽的清高……这种清高树立了她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她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坚强伴随她看见了幸福的曙光;是她在受尽痛苦后还相信能迎来新生活时的乐观,乐观替她找到了通往欢乐大门的钥匙……阳光的心态促使这个还没有我们年纪大的小女孩挺了过来,萨拉说:“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我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克服的困难,萨拉们却能克服呢?是因为我们没有萨拉的顽强精神与她超乎常人的勇气与心中的坚韧不拔的信念。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歌唱生活,热爱生活,学习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学习辩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因为,朋友,止步不前会使你永远堕落,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世界上最然人感动莫非是母爱,人又,动物也有。今天上了一节关于母爱的课。
一只藏羚羊竟然能为自己的子女想冷漠无情猎人跪拜。母亲的爱是伟大的,可是猎人的心却是冷冰冰的,在伟大的爱也改变不了他内心深处的那种邪恶和那种虚荣的善良。
作为一个母亲,会像一个冷漠无情的人求饶,藏羚羊的爱是伟大的!
这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
母爱就是!
《呼兰河传》被作者萧红用一层忧伤之纱蒙住了。通读全文,总能隐隐约约感到些许悲凄,但又是那么捉摸不定。是什么让她含泪愁闷?
小团圆媳妇死了,不知是被打死的,还是被“救”死的,我看八成是被老胡家的街坊邻居给折腾死的。街坊邻居们和老胡一家都是为了小团圆媳妇好,这不难看出,他们都想把她管教成一个传统化的媳妇,所以才打她,在她生病时又都帮着出点子,虽是瞎出主意,但也是一片好心,只是结果不大好,在他们无所知觉的情况下,其实是把小团圆媳妇推到了鬼门关。
小团圆媳妇只是传统保守的封建思想的一个牺牲品罢了,当然不只她一个,在那个时期恐怕还是有很多的。别指责呼兰河小城的人们,他们也是无辜的,他们也只是受到了封建思想的荼害罢了,他们也是可怜人。他们是无知的,是愚昧的,是保守的,是腐朽的,但同时也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就使得他们有了“愚昧的善良”。愚昧的善良比单纯的恶毒更可怕,我一直这么认为。恶毒令人憎恨,但愚昧的善良不同,它其实是恶毒的一个分支,只是挂上了“善良”的头街,因为愚昧无知,所以总是被人们谅解。正因为人们对它的纵容,它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变相地“杀人”。
既然说到了小团圆媳妇,谈到了愚昧的善良,就不能不提小团圆媳妇的婆婆。道家曰:“人性本善”。话是不错的,人的心在前期的确是善良的,但注意,是“本”,人心到了后期就会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变异成“愚昧的善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是不把小团圆媳妇当人看的,甚至把她贬得连动物也不如。不过她到底还有些良心,不然也不会花大钱给她媳妇治病,但尽花得是些冤枉钱,药方子荒谬到了极点。婆婆是不知道的,正因她愚昧的善良才间接导致了她媳妇的死。这个婆婆在书中是个反面人物,是当时社会上众多婆婆的影射。由此可见,愚昧的善良坑害的人不在少数,说它比恶毒更毒也就不为过了。麻木的思想,麻木的人,使得愚昧的善良肆无忌惮地在世上横行霸道。
愚昧的善良,它同恶毒并肩走在一起,状如亲兄弟……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降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