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读书心得体会优秀范文(精选30篇)
《不跪着教书》有一个章节是“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吴非老师列举了现实中的一些跪着教书的现象:“面对一本教参,他不敢说不;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他会立刻匍匐在地;教师失去了独立思考的精神,乃至丧失尊严,能靠他去立人吗?”事实上,我们身边乃至我们自己都不免犯同样的错误。
读了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我明白了,教师不只是“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是还要“传道”,要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而教师首先要是一个思想先进、厚重,不盲从、有自信的人,学生才能在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更懂得为人处世,更能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魄力、有高尚品格的人。如果一个教师自身都缺乏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很难想象他所教出的学生会是什么样子,真的就如吴老师说的“学校只能教出一群精神侏儒,只能培养顺服的思想奴隶”?也就是说教师首先要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怎么做个有思想的老师?吴非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这是告诉我们要多读书才能有思想,不跪着教书!无论如何,一定要成为德才兼备的教师,别让孩子们看不起你。他期望年轻一代的教师“能注意知识的积累。向新高度攀登;倘若条件有限,那也要有点自我提高意识,哪怕读点闲书也是好的.,哪怕知道一些掌故也是好的,即使自己读书不多,听听别人说读书也行”。
教师读书是关系教育成败的大事。教师不读书,就没有教育理想,就没有教育信念,就没有教育思考,就没有教育智慧,就没有教育活力,就没有教育创新,一句话:就没有教育生命。教师是天生的职业学习者,职业读书人。教师只有活到老学到老,才能一辈子“站直了”教书。
读了《不跪着教书》这一本书,让我明白了:教师不仅仅是园丁,他自己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着学生;教师也不仅仅是春蚕,他的生命在每一个季节,在奉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教师还不仅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教师更不仅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他本身应该站着教书,只有自己活得精彩,才能让学生感受到生命的真谛,人生的意义。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杨家将》的书,读了它以后,我知道许多在宋朝时期的抗辽名将:杨继业、杨延平、杨延德、杨延昭、杨延嗣、呼延赞……还有杨门女将:杜金娥、穆桂英、杨延琪、杨延瑛等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六郎杨延昭和杨宗保的妻子穆桂英。先说杨延昭吧!他在战场上智勇双拳,而且先收服了“花刀岳胜”,不久又收服了勇猛的孟良,不过几天孟良又将他的好朋友——焦赞推选给了杨延昭。杨延昭连得三员猛将兵力十分强大。
穆桂英武艺高强,因为小时候读过许多兵书,所以很熟实兵法。她又是破“天门阵”时的前线总指挥。
杨家将再一次抗辽的过程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大郎扬延平、二郎杨延定、三郎杨延辉死于乱军之中;四郎杨延朗被辽军活捉;五郎杨延德失踪。我觉得在学习上也要有杨家将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
细米,读了他我知道:细米是好样的,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为什么要这么形容细米呢?我从内心深处感到细米很坚强,文章中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故事:“梅纹是苏州来的知青,梅纹的父母不幸溺水而死,梅纹去为爸妈办后事去了,去了很长时间没回来,细米就坐在家门口等着梅纹,有一次,他看错了人,以为那个女孩是梅纹,就追上去,不了把脸磕破了,流了很多血,细米依然不放弃”从这段就能充分地体现出细米很坚定,脸割破了要,换了我,我只会哇哇大哭,而细米没有!后面,更让我感到震撼:梅纹终于回来了,可是她大病了一场,细米听母亲说河里有一种鱼能治好梅纹的病,那是一个寒冬
,外面非常的冷,细米偷偷的借来了鱼网来到冰面上打鱼,细米为了能捞上一条能够救命的金鲤鱼,她的手被锋利的冰片划破了,流出了鲜血”从这我体会到:在那样的环境下能捞上罕见的金鲤鱼是十分困难的,读到这,一股寒流仿佛穿过我的身体。细米还很有毅力,在别人捞不上的情况下,别人会放弃,而细米却坚持到底。细米不疼吗?疼啊,可他坚强。
我已后也要做一个坚强的好孩子!!
一群饥饿的羊,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若干天后,竟一只只壮烈倒毙,由于生活所迫,小说主人公不得不远离故土,跟随“师傅”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谋生,但他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走进那个世界……
他们历经苦难,他们生活艰辛,他们受人鄙夷,他们为了生活而奔波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位,没有特长,只有干那些粗活,累活,却还时常为生计而发愁,他们就是从贫困的农村,山区中到城市里来讨生活的民工们。
虽然他们极力想融入这个社会中去。但是,社会的压力和市民的鄙夷另他们抬不起头来。人们总是认为他们地位低下而不屑与之为伍。不过,他们仍然在努力工作着,为自己,为自己的家人而努力着。纵然生活艰辛,世态炎凉。他们也有自己的目标,也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着。他们同样是人,谁也不想受人欺侮,他们也想活出个人样来,让自己可以更好的在社会上立足。
至今,也许还有很多人对城市没有一点熟悉的感觉,他们也许觉得这个他们生活与其中的世界,是遥远的,陌生的永不可达到的。城市对他们来说,是永不可解释的,永不可捉摸的,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可能他们对城市仍是厌恶的,因为城市人们对他们轻蔑与鄙视。也可能是他们的骨子里仍有家乡的风味,使他们觉得城市的古怪与奇特。生活的艰辛,世事的不如意令他们身心疲惫,却因为生活的压迫而不得不继续劳累。
我们不能改变什么,贫穷不是我们能够改变的。但是,我们却可以尽我们的一份力,去帮助一下那些外地的来客。他们做的那些脏活,累活都是城市最底层的工作,但如果缺少了他们,这个城市就无法正常运行。所以,我们应该尽自己的力帮助他们,照顾他们。一次小小的问候,一瓶解渴的水,一次公交车上的让座。事情虽小,却能给他们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让那些远离家乡的民工门能够感受到心灵的温暖,让他们在远离家乡的时候能品尝到美好幸福的滋味。
城市梦,是一首苍凉悲苦的歌,我们不能改变曲调,却能改变唱歌时的心情,只要以欢快的心情来唱,那么即使是苍凉的歌,也能唱出令人回味的幸福。
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欢乐。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终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齐呢!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仅受到了教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进取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异常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异常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仅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一样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并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仅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此刻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终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舒服。读书对不同的人而言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它可以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一本好书就像老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错误时,她都会帮助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布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助自己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恍如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只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己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更是人类的密切朋友。我们可以从书籍中品出快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之类的杂事。在读书的进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常常地往研究,往读,往思考,便能从中心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可以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读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随即显现眼前: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仲春东风似剪刀通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歌颂春的无穷创造力;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王维的《鹿柴》返景进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四周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清幽风景诗词们都能让人陶冶情操,益人心智。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记忆犹心:秦王扫六合、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昌盛和繁华,发人深醒。唐玄宗说过:读史令人知兴替。在科技迅速发展,社会飞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更应当多读书,读史书,从这些书中学习史实,明白事理,并随着老夫子一起吾日三省吾生。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形在脑海中出现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述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扑朔迷离的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美了人民鄙弃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必定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书,让我学到很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科学异景等等。
读了《珍珠鸟》这篇课文,我觉得作者非常了不起,竟然能让珍珠鸟对他没有疑心,还伏在他的肩膀上睡觉,真令人佩服。
课文先写珍珠鸟处处提防作者,作者却为珍珠鸟着想,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们,珍珠鸟便渐渐和作者熟悉了。文中作者对小动物十分关怀,而现代社会许多家庭养宠物无非就是用来逗乐的,而且还给它们戴上"枷锁”分明就是在虐待小动物!
俗话说得好:动物和人类是好朋友。但现在一些分发偷猎者为了赚钱竟然捕杀世界的珍稀动物。非洲大象由于偷猎者的捕杀数量急剧减少;还有蓝鲸,在地球上生存了25万年的蓝鲸,目前仅存不到50头。
人类还没诞生前,地球是动物的世界。而现在,人类将飞禽走兽都占为自己的盘中餐。人们可曾想过,动物也有自己的家,也会骨肉分离、妻离子散,也会悲伤!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让我们和作者一样用心关注它们,让他们和人类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在地球上,拥有自己的一片蓝天!
什么是真正的我呢?有时候自己常会面壁思过着。大大咧咧,喜欢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写在脸上的?把所有烦恼都放在脑中,独自一人承受的?还是忘记所有忧愁,迎接美好一天的?
或许这些都不是,我想自己是出于想做一件事而却做不了的吧!
虽然已经看完《何以》这本书了,但是一幅幅催人泪下的画面不停地在我脑海中演绎着。我的心在流泪,但是眼中只有那隐隐闪烁着的泪光,怎么也流不下来。我想重新在感受一下里面的温情,手却又好像有如千斤重,使我拿不起来。只得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播放着《何以》的快乐有凄惨的画面。
以前,我从不知自己是这样软弱的,而现在,读了《何以》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自己,什么叫现实与梦境……
我真希望自己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真实的感受着人间的温馨与温暖。
如果有来生,我可以选择自己的生命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答道:“我要成为小说真的人物!”亦或许是一名演员。总之,我真的很想哭,为了赵默笙,为了何以珄,也为了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这本书隐藏着若恍惚,若清楚;若简易,若深刻的道理。当人,甚至是骆驼,受到无微不至的关照的时候,他会自己放弃拥有自己自由的机会,宁可自己把自由权交到他人的手里,接受他人的溺爱,也不肯拥有本该属于他的自由。
当我读完这本书,深深地被安妮这个爱幻想,有个性的女孩所感动。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再去绿山墙的路上,她看到了“林荫道”,上面开满了白色的花,沁人心脾。安妮为那美丽的白色世界取名为“白色的欢乐之路”;看到了“巴里的池塘”,湖面上夹杂着许多颜色,安妮为它取名为“闪光的小湖”;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她的红衣姑娘;影子和镜子想象成知心朋友,诉说心事……她的幻想多么奇妙,让我不禁喜欢上了她。我也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常常有许多奇妙的想法。总是在想,会有一个小精灵出现在我的身旁,帮我解决各种苦难和问题;我和好朋友一起在天空的彩虹桥上走着;坐在月亮船上,看美丽的星空;和可爱的动物说话;变成一个魔术师,想要什么就变什么……
安妮乐观向上,凭着自己的刻苦、奋考上奎因学院,还获得了奖学金。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让梦想实现。不论有多大的困难,她也毫不畏惧。看看我自己吧,遇到数学难题,就退缩,,不愿意多思考。因此前进的道路很渺茫。我要向安妮学习,不怕困难,战胜难题,让我的梦想变为现实!
安妮是个孤儿,可她善良,直率,勤劳,很珍惜友谊;还热爱大自然。安妮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喜欢安妮,安妮,我们做朋友吧!
本书的主人公埃米尔是一个小淘气包,在他的童年时代惹了不少祸。如:埃米尔把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的头上;把小伊达的脸涂成深蓝色;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自己的爸爸关进茅厕……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埃米尔把爸爸关进茅厕的故事:这一天,庄园要举行教义考问,教义考问关进行的十分愉快,结束后埃米尔妈妈请大家一起吃饭,等人都走了,埃米尔爸爸去上茅厕,因为大家都在忙着送客,没有注意到埃米尔爸爸去了哪里。这时,妈妈叫埃米尔去把茅厕门锁上,埃米尔马上照妈妈说的做了,但埃米尔没有想到爸爸还在里面,等爸爸要打开门的时候,发现门打不开了,十分愤怒,他试图用砖头把门砸开,但无济于事,直到第二天上午有人去上厕所才发现。
我觉得这件事不只是埃米尔的错,如果妈妈不让埃米尔锁上厕所门,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搞笑,埃米尔虽然淘气,却不失一份天真,就是因为埃米尔淘气,大家才喜欢他。
我喜欢这本书,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我读过很多书,有童话书,有漫画书,有历史书,有科幻书等等。这些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视野,还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就是《三字经》这本书。每一次读它,都能引起我的思考,让我受益匪浅。
《三字经》这本书中的每一句虽然很简短,却蕴含着一个个深刻的道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意思是说人在最初,本性是善良的。这样善良的本性大家都差不多,只是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后天的努力、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不一样,品行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让我懂得了一个人的成才之路如同雕刻玉器一样,玉在没有打磨雕琢以前和石头没有区别,人也是一样,只有经过刻苦磨练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从小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还有“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等许多通俗易懂的哲理。《三字经》真是中华文化知识的宝库、思想的宝库,更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每当我读起《三字经》时,便会陶醉在其中,最令我感动的一句是“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这句讲的是东汉时期,一个叫黄香的孩子,九岁的时候就非常孝顺。每当夏天,总是先把枕席扇凉了、蚊子赶跑了再请父母歇息。冬天时,自己先躺下,用体温帮父母把被窝暖热!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妈妈告诉我,这个故事讲的不仅仅是孝顺,更是爱!
黄香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对我的爱,也想到了我对父母的点点滴滴。为了我,爸爸妈妈总是无微不至的关爱我、呵护我,而我却不知道关心爸爸妈妈。好吃的东西我总是抢着吃,很少主动帮爸爸妈妈干家务活……想到这些,想到黄香,我觉得好惭愧!真的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我去反思、去学习、去努力做好!
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孝顺,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这本书给了我智慧的结晶和学习的精神,让我在成长的路途中不断成长、无所畏惧。
最近一直在看《菜根潭》,它是明朝末年隐士洪应明所著。菜根潭三个字说明了“咬得菜根,百事可做”它讲述了作者对人生的的领悟,是一种以人生经验的沉淀和累积,有超脱、有感慨、有体会,是集儒家思想和佛家义理的一本书。
它包含很多的哲理,让你读过后会豁然开朗。无论你身陷人际困局还是职场是非中,它都会给你一把钥匙让你开启烦恼之门。不仅如此,它还能让你开阔思想、修养身心、让你成为一个懂事理、懂大义的人,我说的决不夸张哦。那就听我细细道来。
君子之心事,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隐珠藏,不可使人易知。这就说明了,做人要光明磊落,象晴天白日一样,人们都说“君子坦荡荡”“明人不做暗事”。对于才能来说呢,就不急于展示自己的才华,以免遭人嫉妒。在坦露自我的同时,我们是要带面具的,带不同的面具去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当然我们带面具的目的要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之上。展现才华的时候不要不分时间,不分场合。这样不仅仅不能让你瞩目,还可能遭到嫉恨的眼光。因而要低调些,大海之所以能成为大海,那是因为他比所有的河流都要低!
做人无甚高远事业,摆脱俗情便入名流,为学无甚增益工夫,减除得物臻圣境。
做人不是非要成就一番伟大事业,只要摆脱世俗的功名利禄,就能跻身于名流,做学问也没有什么诀窍,只要摈除外物的诱惑,便可以达到至高无上的境界了。如果我们没有被名利所左右,便专心致力与一项事业,只要能摆脱俗情物欲。做到淡泊明智,志存高远。如果追求华服美食,这些贪图物质享受的做法还在继续,那我们就是真的活着没什么意义了。真的没有必要去屈膝奉承,一切随遇而安。
晴天白日的节义,自暗室漏屋中培来,旋乾转坤的经纶,自临身履薄处出。想晴天白日般的光明磊落的节操,是从贫困艰难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而扭转大局的雄才伟略是从谨慎的行事态度中磨练出来的,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并且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来行事。
当然了,我还有很多的心得,就不一一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了,我建议大家都应该去看看这本书!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最近我有幸地拜读了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教育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教育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
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
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
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
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
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
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
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
我们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还需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
(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
(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
(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
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教育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些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教育名著》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陶行知所研究和实验的教育问题,直到今天,让人感到很中肯,很新鲜,仍有进行试验的价值。他的“第一流的教育家”,“教学合一”,“我们的信条”“生活及教育”等这些诸多观点让我叹服,不断地从他的教育名篇汲取丰厚的营养,来充实自己的教育理论知识,他的著作又如一盏明灯,在教育的海洋中引领我们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目标。读完此本名篇,我除了感动之余,更多的是佩服,佩服他的为人,更佩服他在那个时期所提出的一些鲜明的观点,也正如鲁迅所说:“读完此书,我和一个高尚的灵魂接触了!”我将努力去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业务素质。
一直以来觉得自己是责任心较强的人,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自从在董事长带领下通过每天的晨会学习了《带着责任心和使命感去工作》后,才真正受益匪浅。该书通过一些成功案例详尽阐述了责任心和使命感的重要性,从一些事例中提炼出理论的精华,更重要的是该书结合了现代职场的工作观念,探索了如何灵活运用这些理念,让每一位身在职场的有心人走向成功的人生。看了该书,我才体会到自己做的还远远不够。
我们看到,那些做出了成绩的人,并不是智商有多高、能力有多强、素质有多优,而在于工作中处处争先,勇于表现,敢于奋斗,最终脱颖而出,出人头地。工作无小事,把小事做得细致入微,大事自然就水到渠成。再伟大的事业都是一系列小事构成的,没有小事就没有大事。面对现实,能改变的就是自己,也就是说人类最可怕的敌人其实就是自己﹗
责任应该是衡量人品最核心的因素。因为一个没有责任心的员工,即使有再多的知识、再大的才华,也难以创造价值。而一个有责任心的员工,在工作中必然会树立主人翁意识,把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用高标准要求工作,把每一件工作都做得尽善尽美,而不是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态度是的竞争力,它往往决定一切。工作需要热情和行动,需要努力和勤奋,更需要一种责任。愿意付出,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不仅是完成份内工作,而是超越期望地完成任务,这更会给自己一种动力。让责任成为一种习惯,努力工作,忠诚于合行事业,在捍卫合行荣誉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责任心,增强了自己的荣誉感。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向前跨一步,遇到困难要向前顶一顶,遇到事情要多做一做,责任就是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相信方法总会比问题多﹗
我认为要有足够的工作责任心,还应具备以下两点,一是要有知识、有技能,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知识在更新,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要勤于学习,不断强化学习意识,不断地从书籍中汲取营养,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二是要有锐气,要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创新是一种能力、一种素质,更是一种精神、一种魄力,同时也是工作进步和发展的源泉。
看完这本书,就像充了电、加了油,获得了一种动力。我们工作不是为别人工作,是为我们自己工作。只有在工作中积极起来,对自己的工作充满无上的责任心和高度的使命感,才会把工作做好,激发出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读完小猪唏哩呼噜后,小猪和花花是一对勇敢、勤劳、爱帮助别人的好孩子。花花把自己当成竹竿,帮助猪太太晒衣服,最后摔了下来,惹的猪太太生气了,花花吓得逃跑了。花花又好心的帮助猪太太捉耗子,花花这次受到猪太太的表扬了。小猪梦见了帮助小白兔玲玲打败了猩猩老二。
小猪真是一个勇敢的好孩子。小猪和花花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甲虫,一定会万分惊讶。但在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笔下,使这一切都成为可能。
在一天清晨,醒来的旅行推销员格雷高尔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壳虫。起初,它还可以说话,但后来就逐渐丧失了人的声音。格雷高尔的丑陋模样惊动了家人们,他们把格雷高尔关在了房间里。他成了家中的丑闻,亲人的累赘,连最为关心他的妹妹也公然宣称不能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家人们纷纷谋求生路,格雷高尔也在人们的唾弃下悄然死去。
这篇小说曲折动人地写出了格雷高尔变形前后家人们的态度,同时也发人深思:这种“变形”在生活中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们真的“变形”了吗?事实上,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一个躯壳,他的内心仍执著于以往的一切。在小说中,格雷高尔起床后想的还是自己的差事,并不是自己正遭受的厄运本身;他还是保持着自己的爱好,坚持不让家人拿走他心爱的画,以至于被父亲赶回房间;他被妹妹的美妙琴声所吸引,吓走了访客,招致了家人的彻底唾弃。他一如既往的保持着他对生活的热爱,甚至忘了自己是一只甲虫。而格雷高尔的家人们的丑恶嘴脸,在生活中更是比比皆是。有的父母先孩子生理有缺陷,就丢弃了他们;有的人生活不能自理,家人们便任其自生自灭……格雷高尔的家庭,就是一部分社会的缩影。也许,一些人身体上有缺陷,但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对事业的喜爱不曾改变对他们的嫌弃只能是浇灭希望之火的冷水。对待他们,则更应该是像对待一个正常人一样,而不是一昧的讨厌和施舍。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只要人人都怀着一个乐于奉献的爱心,坦诚相待,相信这世间将更美好。
或许,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让每一个人都不“变形”,但挽救每一位“变形者”,才是对他们的申诉的最好答复。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去集市,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生在世,有谁愿如一缕清风飘来即过?我相信任何人都有一颗上进的心,都想留个好名声在世。但人活着就离不开做事,而要把事情做到,就一定要能做事。如果我们光有想做事的念头,肯做事的诚意,没有做事的能力,事情同样做不好。反之,如果你具备了做事的能力,那就一定要把能力发挥到极致。
读完第三章,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要只做低于自己能力的工作。”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有些人做事不主动,只能跟着别人干活,给别人打下手,自己单独做事就完成不好,这样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积极进取的人。安于现状,自我满足,自我感觉良好,这样的人永远只能在原地踏步。一个有能力的人,做事情不能只正常发挥自己的能力,能挑一百斤的担子,那你千万别选择避重就轻,千万不要白白浪费了自己的能力,假如有一天失去了别人对你的信任,那就再也没有机会担当重任了。
很多时候,没有做好工作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尽力去做,没有把自己的才能尽可能发挥到。现在很多同行都觉得自己的工作单位是安全的,能端稳饭碗,没有危机感,其实现实社会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一旦我们懈怠就会退步和淘汰。而要保持高效的工作效率,就必须全力以赴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只有比别人做的更好,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积极的思想几乎能战胜世间的一切障碍,全力以赴,就一定能到达辉煌的顶峰!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今天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赢》突然我觉得书的确看得不少,但是记住的东西有限,于是思索提高记忆效率的方式,个人认为只有俩个途径,一个是重复的看,第二是做笔记精简知识点。第一个途径有点费时间,但是看好书是享受,第二个途径比较实用而且效率颇高,以后我会结合两种方法去读书。
1、作为企业领导要有树立明确企业目标
目标是神么就是使命,人就是这样当我们有一个目标的时候在会变成一个整体从而向着这个共同目标迈进。韦尔奇的确是管理大师。
2、坦诚的企业精神
坦诚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无论对管理层还是普通员工来说,应为真正的坦诚可能会毁掉一次成功的谈话,或者让朋友成为仇人,于是人们对于坦诚慢慢的淡忘,但是大师为我们提醒真正的坦诚才是企业的成功之道,我个人认为韦尔奇所谓的坦诚是对人际关系和具体事务的圆滑处理是做人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所谓的双赢。Sp:到底是什么导致了不坦诚说明白了是自私的缘故。
3、公平公平还是公平(考评制度一个有效的鞭策工具)
对于软件的考评(员工)对于企业来说总有精英,一般人还有少数的不安定因素,韦尔奇认为这些人在企业中的比例应为20—70—10,精英多于不安定因素,70的稳定因素,这也和当今社会结构相符也和2/8法则相符,个人认为韦尔奇对软件的管理(HRM)是对达尔文的进化论的扩充即优胜劣汰10%的不安定因素永远是等待被淘汰之类。企业里只留下精英和稳定因素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条件。
所以说考评应该谨慎和公平。当然个人认为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企业内部一定人数的不满应为这个制度像鞭子像法制束缚了人性但是一个法制化的企业是真正能成功的企业,社会也应该这样。然而辩证的来说这个制度或多或少的会引起所谓的虚伪,有的10%聪明人懂得伪装自己从而使自己挤入70%的行列,对于这个问题韦尔奇也很难解决,所以本人还认为对于管理软件HRM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4、发言权和尊严
对于这部分我不知道是书的缘故还是什么居然是空白。看来我需要从新下一本了。但是对于发言权和尊严我个人理解是尊重员工和管理层,协调两种阶级的关系是两种阶级时刻处于合作状态,这就不得不说一个jianl良好的企业内部沟通系统和feedback系统是必要的。
5、Leadership
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做leader一个合格的领导应当时刻明确团队任务也会时刻的和teammember沟通,领导不是领导团度的艺术而是领导人性的艺术。
韦尔奇提到很关键的一点所以领导的目标是让公司的产品或者服务达到企业所预期的标准也就是说真正的领导应该时刻明确企业的目标并且明确自己的责任。
当然我认为不是说做个领导就是魔鬼,应为大多数员工认为是很难解近的,个人认为应当保持平衡需要严厉时候严厉,但是又不乏亲和力。让员工时刻知道自己是领导而又不疏远员工。
6、精华:赢家是怎么炼成的
HRM是韦尔奇一再强调的企业制胜法宝,个人认为的确如此,应为员工作为公司的一个提供产出的媒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人性是不可预测和难以控制的,点选合适的员工再把他们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永远是企业面对的难题所以,对于公司而言明确自己的企业目标和市场战略后点选员工需谨慎的和企业自身联系起来,建立一个reliable的HRM部门是必要的。
有效的公司体制是关键的第二步,一个高效的体制可以约束人性从而可以帮助管理层简化管理形式,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无形之间为公司的管理提供一定的可预见性。
高超的管理团队是另一个取得赢的关键,个人认为一个有效的公司体制明确的企业的.框架,然而需要有人去管理实施这个框架这就需要leader还有职业经理人来指导和管理整个企业。
7、企业变革
事物是发展的一个成熟的企业也应该明白在变化中求生存而且生存的更好,一个企业应该时刻注意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时时刻刻洞察一切,这些变化的由来可以是微小的也可以是巨大的,企业的领导和职业经理人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以应付突然发生的危机,而且公司内部的研发统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从而时刻保持对变革的预测和应对。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在假期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先来介绍一下它的作者。她的姓名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她被称为瑞典的民族英雄。现在就让我们走进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主要说的是一个淘气的小男孩,他叫埃米尔。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和卷曲的浅色头发。他很淘气,但是他这么淘气都是出于他的好奇心和善心。比如说他把老鼠夹子放到他爸爸的床下,这是为了帮爸爸捉老鼠,结果夹到了他爸爸的脚趾头。还有一次他想看看阳光穿过放大镜能不能点燃物品。他就在一位女客人的羽毛帽子上做了这个阳光聚焦实验。埃米尔还把他妹妹小伊达的脸涂成蓝色,还把小伊达升到旗杆上等。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是他非常善良。有一次他的朋友阿尔弗雷德患了一种很严重的病,随时都可能死去。这时埃米尔带着阿尔弗雷德冒着严寒,冒着大雪去找了医生。最后阿尔弗雷德的病好了,埃米尔非常高兴。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埃米尔这个可爱、善良的小男孩。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勇敢。我感受到做人要善良,要做一个品格端正的男子汉。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形象。但,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那么勇敢,又那么富于正义感。哦,他还是个善良的天使。
埃米尔就是埃米尔,总戴着“猫子”扛者“墙”,一年到头淘气闯祸,却永远是孩子们的开心果!!!
朋友们,你们爱看动画片《猫和老鼠》吗?汤姆就是那只倒霉的猫,杰瑞就是一只机灵的老鼠。今天我想为大家推荐里面的一则精彩非凡的小故事——《猫鼠协奏曲》。
有一次,汤姆举行现场钢琴演奏会,他穿着绅士般的衣服,打着领花,举止端庄,在大家的欢迎掌声中,汤姆神气的坐在钢琴前,音乐缓缓响起……
正当汤姆神情投入的从高昂弹到低沉时,把睡在低音键上的杰瑞给惊醒了。杰瑞淘气极了,不时捣乱汤姆的演奏。可是两人的配合却如此的天衣无缝,挑不出一丝破绽。杰瑞越玩越带劲,气冲冲跑去拿
起两根琴键,在钢琴上乱打一气。时而快的象流水丁冬,时而如大象沉重的脚步。为了不使自己的演奏不出丑,汤姆想尽办法赶走杰瑞,可是怎么也不管用,汤姆不得不跟随杰瑞的旋律,直到累的满头大汗。杰瑞越弹越有劲,汤姆却已筋疲力荆,老鼠开始是不同意的,老鼠说:"如果天生是敌人,那么即使到了老年,仍然会是敌人。"老猫却悲切地说:"如果今生你能宽恕别人,那么来世你也可以得到真主的.宽恕。"这就样好心的老鼠让老猫进了洞里,给老猫拿吃的东西,还把一些破棉絮盖在老猫身上让它暖和过来。当猫吃饱喝足就开始打起了鬼主意。它向老鼠扑去,老鼠迅速钻进一个狭窄的洞内。老鼠不停地咒骂着背信弃义的猫。老猫一边冷笑,一边在老鼠洞里又抓又刨。这时天亮了一个猎人牵着猎狗路过,猎狗听到洞内有扑腾声,就用蹄子使劲地刨着洞口。老猫很怕猎狗,慌忙逃串,刚一出洞口就被猎狗一口咬死了。
最后,杰瑞被评为优秀钢琴演奏家,而汤姆却爬在钢琴上动弹不得。
看完着一节,我不由乐得开怀大笑。
人长大后,大部分发生的事情大都带着童年的影子,或者说是童年的缩影。也不晓得这样是否足够准确。但是,一个人的后天的性格大都和童年有关吧,后期的成长可能占的仅仅是一小部分而已。
卡夫卡,为什么没有结婚。书中提到说是,孤独是他创作的源泉,有点害怕婚后的生活会打乱他的节奏。我觉得,可能不是足够喜欢未婚妻吧,没有喜欢到为她放弃一切的地步,也没有喜欢到仅仅是憧憬与未婚妻未来生活场景,就会感到幸福的地步吧。所以,才会不想让现在的生活节奏被打乱。
当然,最有可能的是,童年时,父亲的专制,父子关系的不好。从小看着母亲或着说是整个家庭在父亲的暴虐下生活。那种对婚姻生活的害怕,对父亲的恐惧如影随形。想要走出来总是很难的吧。
这篇读后感并非在读完就写的。具体什么时候读完已不记得了。可能是一个月前,两个月前。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卡夫卡的小说里透露出的那种压抑,抑郁,黑暗以及孤独。读后感·好像寻寻匿匿总是找不到光芒的感觉,如同在漆黑中寻找光明,一片静寂。
最近,也在想,究竟忙忙碌碌的一天天的过活是为了什么。怎样才有意义,人生才有痕迹。很抱歉,暂时还未想明白。犹如处于一个大盒子里,好似差了点什么就可以看到不一样的世界了。人生大约就是如此,一个个的问题,爬过一座又一座的山,最终才能明了事理,收获安宁。
假期中读了《不跪着教书》,读了之后就舍不得搁下,索性一口气把它读完,感觉自己内心深处一直以来想一吐为快的想法在书中得到了宣泄。这本书中没有深奥晦涩难懂的教学理论,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简易实在的教学杂感,教学反思和教学随想。读了作者沉甸甸的思考,且不说受益匪浅,有一点对自己日后的教学生涯的帮助,就应当值得去读。
同样作为教育工作者,同样是语文教师,吴老师是怎样认为做好语文老师的呢?
吴老师认为评价一位教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言简意赅,把握住了现代“师道”的实质。当然,他也没有回避“应试教育”,高中语文教学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在培养语文素养的同时给学生一粒人文的种子,一是设法帮学生搞到一张进大学的门票。这是现阶段我们这些“语文匠人”的追求。同时,吴老师又在更高的层次上阐述了语文教学的使命。语文课应当担负起思想启蒙的任务,要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怀疑精神。
这就要求语文教师首先必须成为一个思想者,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怀疑精神。“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这是吴老师一篇文章的标题。我想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教师是工作者,教师是劳动者,教师是指导者,而更应该是“思想者”。我国有过不需要思想的年代,所以我们愚昧疯狂。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我们除了反省,更重要的是去实践,去破除内心的封闭意识,要学会思想。如果一个教师自身都缺乏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很难想象他所教出的学生会是什么样子,真的就如吴老师说的“学校只能教出一群精神侏儒,只能培养顺服的思想奴隶”?语文学科应该是认知、思想的工具。如果仅仅是把它当作一门学科知识,照搬教参来传授,而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没有个人智慧,那势必会使这门学科黯然失色,而且我认为这种行为还是对教师职业的亵渎。“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塑造人,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爱因斯坦语)作为青年教师,我要学习和思考的东西还有很多,努力保持的教学个性,要有自己的教学见解和主张。
语文教师要保有职业的激情(精神追求)。吴非老师在书中谈到的上海于漪老师于老师虽已是古稀之人了,但是她依然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她能够在长年从教后依然保持对新事物新思想的敏感,能对未知领域不停地探索,能始终对教学保持浓厚的兴趣,在灵魂深处永远地有那种“热爱”的禀赋,这是实属不易的事。于漪常说:“我上了一辈子课,教了一辈子语文,但还是上了一辈子深感遗憾的课。”这是一种永不满足的精神。而现在许多教师没有任何“精神追求”,就是在那里“混吃等死”,这是十分遗憾可悲的事情。我作为青年教师,前方还有很长的路,心中还有理想。坚持向吴老师和于老师学习,始终保持自己的职业激情,教书的心永远年轻,一辈子学做教师。
要坚持读书,善于思考。“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读书应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现在,我觉得,在教师进修问题上,也得用这句话。——要让自己的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
然而现实却遇见了尴尬的事情,在中学里学生读书,准确地说是读点小说,甚至名著都是一种罪过。有些教师自认为让一些平时酷爱名著、小说之类的同学改邪归正,从此不再看这等“闲书”,是教育的成功。想起这我心中油然就会产生悲痛之感。我现在已为人师,但是我也是从学生时代走过来的,所以对于这我当然很有感触。说实在的,我如今不爱读书跟以前读书是一种罪过的教育不无关系。刚有点想读书的念头,就被老师扼杀了,拿着收缴的书挥袖而去,这样的背影一次次的出现我的眼前,自然,久而久之读书的兴致没有了,到了大学里有了时间却没有了兴致。不爱读书,这是可悲的。
不读书也就没有了知识的营养,也就不会思考,自然也就没有了独立思想的精神。我教语文学科,而语文是最有灵性的、最具思想性的学科。我们和学生之间的需要桥梁,这个桥梁就是语文,语文是人与人情感交流的重要途径。
为人师表,说的就是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学生的最初的理想很有可能就是来自学科的基础学习,一个能言善辩、妙语连珠的语文老师很可能“铸造”有成就的学生。于是如何做好这个表率,吴非老师说的好: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只有教师肯读书才能要求学生肯读书。作为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努力使自己成为最出色的教师,才能得到学生的尊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
简而言之,作为一名教师,要有独立思考能力和怀疑精神,要有“精神追求”,要多读书。当然这只是我从书中读出的几个观点,要做好神圣有尊严的教师,远不止这些。
中国古代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一《梁山伯与祝英台》,人们曾为一对恋人之间刻骨铭心的爱而潸然泪下。而莎士比亚也曾写过一部剧本,讲述了一对恋人之间悲惨的爱情,那便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定下了山盟海誓,但双方家庭是世世代代的仇人,罗密欧在决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表兄,被驱逐出城,而朱丽叶则被父亲逼着一位伯爵订了婚,万般无奈之下,她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后,也在她墓前服毒自尽,醒来的朱丽叶见到后,拔剑自刎了。
这不得不说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与其说这对恋人自尽,倒不如说是包办婚姻把他们逼死的。在那样的时代,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能不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双方是世仇。当两人在神父的支持下秘密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可以化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决斗如洪水猛兽般把罗密欧推到了被放逐的境界。唉,难道他真的是被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间,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朱丽叶被逼出嫁,万般无奈之下,她服了假死四十二小时的药,然而,四十二小时后,一切变得阴差阳错期望全化成了泡影,而两人的生命篇章也这样完结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与他们的不够冷静息息相关,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这一切应该是另一个结果。但他们这刻骨铭心的爱情值得人们称颂。
我是强忍着也没有最终把这本书看完。也许有空还是看原文吧。
可能是因为时代久远,风俗有异,也可能是翻译得不够准确流畅,有些地方简直费解。重要的地方比如当时人们对订婚的意义是如何界定的,如果约束力强的话,爱德华对艾莉诺产生感情明显不道德,然而如果订婚的约束力很弱,爱德华却并没有表现出要取消婚约,甚至连坦诚相对也没有做到。艾莉诺对外没有像妹妹那样张扬自己的情感可以称作为理智,但是她和爱德华之间连这种必要的沟通也没有,和妹妹的盲目又有什么区别?
另外,虽然任何虚构的、非虚构作品都会包含作者的品味和观点,纯粹的客观是不可能的,但是说教意味太浓的小说难免无味。人物的设定、情节的发展完全都是服务于作者早就预设好的立场,小说中的男男女女变成步法固定的棋子,没有活力。也可以说是,把复杂的生活改造的过于简单,这种简单主观性又太强。
读书不是为了挑刺,因为是经典,所以期望太高,困惑比较多。其实感动的地方也很多,能让我用新的眼光看待自己。
首先是书里面两姐妹的审美比很多人要丰盈。她们看待初次见面的人也好,喜欢的人也好,除了外貌、装束,还会仔细观察他们的性格、态度、人品、教养,甚至是学识、趣味。她们的审美其实就是简奥斯汀的审美吧。在其他小说里,在日常生活中,很少见到有人会关注那么内在的东西,在简奥斯汀那里却是必不可少的呢,这点有趣。
还有就是艾莉诺待人接物不卑不亢,既不会像露西姐妹那样刻意逢迎,又不会像妹妹玛丽安过于爱憎分明。从善意的角度来看待别人,对不那么喜欢的人仍然能尽力应对,照顾颜面。还有艾莉诺对妈妈和妹妹的体贴、周到,对家人的爱和责任感,是最让人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