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课外书心得整合600字(通用30篇)
陈丹青愿意为了木心奔走:出两本和他相关的书——《文学回忆录》与《木心谈木心》,在木心死后为他举办哀悼会,各类场合如果可以总要提到木心,在他主持下的乌镇木心美术馆也即将落成开业……如此卖力的“宣传”,让木心的影响不断扩大。
陈丹青以自身的价值和地位,足以被称为当世大师,而今花甲的身躯,为老师当“推销员”,何苦?为什么不把有限的精力用在自己身上,好登上人生新的高峰,却肯劳心劳力为木心“作嫁衣裳”?有人泼冷水,认为木心的造诣并没有陈丹青所宣扬的那么优秀伟大,认为陈将其捧得太高,言过其实。如果木心的作品真的非常优秀,便能生生不息,历史自会择取,何必辛苦树碑立像,劝世人瞻仰?
记得韩寒有篇文章,说他喜欢赛车胜于文学,理由是赛车快就是快,慢就是慢,文学无标准。似乎有理。文学的好坏,不可能有像汉谟拉比法典那样的铁律让所有人遵从。有些作品被绝大多数人视为名著经典,在有些人眼里可能不过尔尔。《诗经》原只是一本民间诗歌集,但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将它提升至经典地位,故称“诗经”。但或许在有些人眼里,那可能不过是些痴男怨女的靡靡之音。
有些问题,答案就是问题本身。你问陈丹青为何愿意为木心辛苦奔走,出书立说?只因为陈觉得木心是好的,他的作品是好的,你不认为木心好,便不能理解是为什么,而在他看来一切都自然而然。
这些让我想起《大长今》里的一段情景:郑尚宫做了一道凉菜,问大家里面加了哪些调料。今英自信满满回答:“有酱油、醋、白糖、芝麻盐和水。”郑尚宫并未表示认同,让众人都尝一尝,猜猜放了哪些调料。大家品尝过后,似乎都赞同今英的回答。只是突然,“是红柿,不是白糖,是红柿。”说话者是长今。郑尚宫露出愉悦神色问:“你为什么认为是红柿?”长今为难的回答:“我因为吃到红柿,所以说里面加了红柿。”郑尚宫大笑。
因为有红柿,所以尝到了红柿的味道,这难道是件让人困惑的事情吗?陈丹青理解他的老师木心是“天之木铎”,希望为老师出些汗水之劳,这难道是件让人困惑的事情吗?至于木心的文章中是否加了红柿,每个人的味觉不同,该如何解释呢?所以,陈丹青在做的,是想要大家能尝到里面的味道,真是件困难的事啊。
《文学回忆录》中刊印陈丹青上课时的笔记照片。我仔细看,在试图认清笔记中每一个字的时候,不禁想,木心于陈丹青究竟意味什么?意味着,从木心嘴中所说出的每句话,陈都要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因为太珍贵。我之前将木心比作苏格拉底,陈丹青是柏拉图。今天将木心比为耶稣,陈丹青是约翰。下笔至此,信仰基督者或许指责我是亵渎,其余的人可能说我比陈丹青更“言过其实”。我看来,不过是味觉不同。
《三国演义》是写从东汉灵帝中平元年到西晋武帝太康元年,约97年历史风云。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主要写了三国是如何遂一统归晋的。这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政治,军事的杂乱矛盾及其转化,概括的那个时期的历史发展轨迹。爱恨分明是整部小说给予读者最深刻的印象。而政治上的权谋倾轧,战争的频繁发生,社会的动荡不安。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刘备三顾茅庐了。刘备要请隐居在隆中的诸葛亮出山辅助自己,就去隆中找他,但前两次都没见到诸葛亮而到了第三次时才见到诸葛亮,诸葛亮则被刘备品格打动了,心甘情愿的做诸葛亮的军师,全心全意的辅助刘备。从中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虽屡受挫折,但还要坚持不懈,就像刘备那样,虽然前两次不见诸葛亮,但是还坚持不懈。
《三国演义》中的草船借箭也让我印象挺深刻的。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华,就让他用十天的时间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顾全大局,说三天就能完成,并当场立下了军令状,他算出第三天会起雾,于是那天他用二十条草船和五六百名士兵到曹营借来了十万多支箭。
总言而知,《三国演义》取得的文学成就是不能忽略的,在潜移化当中,它对世道人心发挥了相当的影响。尽管霸业成空,尽管“师出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阅读那些风流人物的事迹,仍然还是可以激起所有读者的壮志情怀。
我们可以这样说,《三国演义》是一扇门,推开它人生的奥秘尽在其中。
几个小时,一口气看完。
看完后,趴在桌上,竟然哭了。那种感觉好像很痛,却又有些温暖。
书中的我,是第三者。深爱的森,是已婚,是别人的老公。因为是别人的老公,所以一直纠结,应该结束,可是爱情又是折磨人的东西,无法让人割舍。相信看过此书的人都会认同,他们之间是真爱。让人想起来有些痛却又有更多温暖的爱。
可到底是别人的老公,不仅是属于另一个女人,更是属于另一个家庭的,牢不可破的关系。那个圈子,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于是,我离开了。在相爱的时候离开。
但爱着我的森却在某天寻着相爱的痕迹找到了我,只一眼,我的心便碎了。可是我假装坚强。在森问我是否还爱我时,我堵气的不作回答。然后他离开。
而这一次离开,竟是永别。死亡总是很突然,谁也不知道,意外跟明天哪一个先来。
当你爱一个人,还有机会对他说我爱你的时候,不论环境天时地利,都请一定要说出来。说不定,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这辈子有过你》,人一生会遇到过很多人,但有过你,有过同你一起深爱的时光,有过彼此深切的挂念,有过彼此的关心,便足够了。不论世事如何变迁,在心底,我们始终是彼此的唯一。此生,便足矣。
社会很浮躁,科技很进步,诱惑遍地都是,但是,真爱是存在的。只是,它往往并不会像童话故事的结局一样,从此,王子同公主过上幸福的生活。很多的真爱,并不能在一起。爱一个人在心底,才能永久。
很多很多年以前,曾经有人跟我说过再普通不过的一句话:相爱不一定要在一起,只要你爱的人喜欢。那时,我特别年轻,我不懂也无法理解。我觉得既然爱就是想厮守一生的。很多年过去了,经历了很多的变故后,我慢慢理解了这句话。这就是生活。这就是时间带给人的成长。
很多人生的智慧,一些再简单不过的常识,也是需要岁月的积累慢慢才得以体会。人一生就在不断的得失,这辈子,曾经有过,便无须再执著,活着,用一颗平稳豁达和充满感恩的心,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美好,好好的去感悟,去享受当下!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同时,我也认为读一篇好文章,会让一个人终生受益。而我读的一篇文章:《小草和大树》正是这其中的一篇好文章。主人公夏洛蒂三姐妹那坚强的意志力是多么让人佩服!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会明白:有坚强意志力的是多么伟大!
这篇文章给我们讲述了夏洛蒂三姐妹出生在穷牧师家庭,母亲不幸早逝,她必须过早的承担起了部分维持家庭生计的责任。她们迫于生活,只能在家里跟父亲读书,很用功,都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她曾经给著名诗人写信投稿,可还是失败了。不过,沉重的打击没能使夏洛蒂三姐妹退缩。之后,她们在荆棘丛种开窍新路。最终,脱颖而出,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少有的盛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从默默无闻到震惊世界,这都是她们经历了多少生活的压迫,严重的打击从极痛苦和羞渐,但她们用坚强的意志力坚持下来。值得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学习这种可贵的意志力。
再想想自己,与夏洛蒂三姐妹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以前的我不能经受一点点辛苦和痛苦,现在真是羞愧。我是学校田径队的,这一段正炼长跑。一开始,我们跑10圈,也正是1500米。一圈的速度在40至50秒之间就行。前12圈跑的还可以,但到了后12圈就没劲了,在加上肚子的疼痛,让我在第8圈就走了起来。读了这本书后,老师又让跑15圈,和上次一样,跑到第八圈就开始痛,后面几圈疼得就更厉害了,我这想放弃啊!可一想到夏洛蒂三姐妹,我忍了下来,终于冲过了终点线!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题记
只要看名字就可以知道,这是一本记录昆虫的书,也可以从侧面看出,此书的作者热爱昆虫,热爱大自然。与作者相同的是,我也喜欢昆虫,于是,我翻开了书的扉页。
映入眼帘的是关于作者法布尔的介绍,他那热爱科学,热爱大自然的精神使我萧然起敬。一个人,可以这么有毅力,真的很不容易。看着如此厚的书,我不禁感叹道。
法布尔将自己一生的心血奉献给了研究昆虫,留下了这本旷世巨作《昆虫记》。书中运用大量笔墨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描写十分细腻,语言生动形象,充满了诗意和情趣。其中我特别喜欢描写蝉的那几章。法布尔先用寓言《蚂蚁和蝉》引出下文,再写蝉的地洞以及蝉是如何挖地洞的,后来又写蝉如何蜕变,再后来写了蝉的歌唱,我最喜欢这节,因为法布尔开始研究实验了,他先找来五中蝉,再逐一分析、实验,语言充满了科学性,段与段之间十分鲜明,没有一点断开,连接十分紧密,令人回味无穷。
《昆虫记》里还有其他的昆虫,如螳螂、蚂蚁、蝴蝶……法布尔对它们一视同仁,都很喜欢,并没有一丝厌恶的感觉,由此可见,他真的十分爱昆虫,也特别爱大自然,如果一个特别讨厌昆虫的人,还会写下这么富有哲理的书吗?还能有这么坚持不懈的精神吗?不会了,所以法布尔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热爱生灵、热爱大自然的榜样!
看完这本书,我感悟万千:天呐,法布尔坚持了那么多年,写出这么一本著作,真的很不容易!他是如何坚持下来的呢?
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宝贝,你在惊叹他的毅力对不对?其实呀,一个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你有志趣,再多、再大的困难你都可以克服,就像法布尔,他爱昆虫,有爱昆虫的志趣,所以他就有了毅力写下《昆虫记》,可见,他的勇气与决心相当大!”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妈妈看着我,笑了:“那你有没有志趣?”我说:“当然,我的志趣是看书,看好书!”
《昆虫记》语言十分幽默,运用拟人化的手法将昆虫形象表现得活灵活现。法布尔所叙述的昆虫习性来源于他的仔细观察,他用心去观察,用他那细腻的心去观察,将昆虫的习性完完本本地描写了下来,让人们知道昆虫。
哦,我懂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之所以那么精彩,语言那么诙谐、生动,形象那么鲜明,是因为他有一颗平易近人的心以及爱昆虫的志趣。
人们都说:“多读书,读好书。”像《昆虫记》这样的书就是好书,所以,我们大家都应该看看。把读书的精神发扬光大,使人们爱上读书,就可以为国家献上自己小小的一份力量!
不知不觉,已经翻到了书的末页,我不由得感慨:这本书实在太好了!我们大家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看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带着一丝附和热望的心情阅读它,所以只能隐隐约约瞥见深入精神骨髓的主题,我全心全意地追求,想要清楚明白作者的心绪是以何种决然的姿势延伸至他的信仰世界。昆德拉用他敦厚松弛的文笔基底孕育精神信仰的婉转绰约,燃到尽头的温存化做浓浓密密的欣喜。我们都是害怕孤单的孩子,提着昏暗的灯笼寻找思想的光源。
思想的高尚和明丽,不禁让我们产生种.种对生命理性思考的“动荡性”。这是一种大而神圣的境地,是任何脱离私心脱离狭隘的思想者的圈地。昆德拉是在用灵魂写作,用灵魂舞出生命的曲线。同样,灵魂是兼并了私心,兼并了狭隘的。否则,思想与写作,将不能摩擦出其“理性的感情”的眩目火花。只有对生命,对人类存在的广阔的空间的有针对性深度的思考,才能包容这些无限幽静却时时闪硕着不安分之感性的意境。
在这里,思想上作者抨击“虚无”的舞台。它令作者以致更多的散落在世界某一角落的人们费神。可是只有经历了如此痛苦的费神时期,思想才能在一定广度范围之内产生它的荣耀式自身结晶。
他试图探清这种“虚无”与“实在”的存在性,对人类的精神进行层层剥削,表露的仍是作者流放在字里行间的一览无余的“怜悯”。怜悯很多种——对“挣扎”的概括,对“死亡”的倾心,对不完满情节的恣意渲染等等。
最喜欢的人物是萨比娜。那个独立的,有丰富的“内涵”的女子。辗转于两个男人或完满或不完满的爱情之中,流离于本性或孤独或幸福的状态之中。
她有着非常吸引人的个性,个性包裹着那具寻找独特寻找自由的灵魂之身。所以当读到她戴着一顶与她美丽而冷漠的外表极不相称的圆礼帽出现在镜中时,不禁被她的神秘之美所折服。昆德拉另加重笔描述镜中的影象:她手牵着一位身穿灰色西服,打着领带的男人。
理所当然的,这段全情节理性描述的段落成了我最爱本书的三大支点之一。另外两处则是特蕾莎托着她笨重的行李捂紧伤口逃离那个一心掌舵她的男人,逃离她曾以为可以栖身的地方。只是她在引诱,她本着这样难以让人猜测的心情离开。还有关于小狗卡列宁的微笑的完整叙述,是整本书显的最为清新,最为感性的章节。它的存在使“不可承受生命之轻”这一主题思想更为深刻生动,也在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灵魂心田上植下一束超越庸俗超越无奈的幸福之光。在这里,人的本性被作者埋下的这一高层隐喻反复地践踏。同时,所有的低俗又被反复的引申和强调。人性受到了它存在为此最颠覆理念的的批判和谴责,不留余地。
引用弗朗索瓦。里卡尔的思考来结束我清浅的阅读吧——“大使,这种对”被遗弃的世界的怜悯“,也是透过或进入遮蔽生命的幻景、意义和直说,直面生命,直面生命的赤裸和显然时的眩目。”
我曾读过不少本有趣的课外书,这些书的故事许多我已经淡忘了。但是有一本书我哦倒是至今未曾忘却。
这本课外书是我第一次读的,叫《小故事中的大道理》。它是一本道理深刻,内容丰富的故事书。然而,我最喜欢的是这本故事书中的一文“妈妈的爱”。
朋友们,你们每天都和妈妈生活在一起,享受着妈妈的爱。这爱汇成无言的小河,静静地流淌。母爱是伟大的,它渗透在日常细小而平凡的小事中,现在就让我来向你们介绍一下故事中的情景八!
在一个很热很热的夜晚,我从梦中醒来,妈妈正在为我扇着扇子,汗水却湿透了她的衣裳。啊,妈妈的爱是清凉的风。
在一个很凉很凉的雨天,妈妈到学校来接我一伞遮在我的头顶,雨水却打在她的身上,啊,妈妈的爱是遮雨的伞。
有一次我病了,妈妈抱着我去医院,她摸着我很烫很烫的额头,着急地哭了。啊,妈妈的爱是滴落的泪。
一次老师叫用“最”字造句,我说:“我最爱妈妈。”妈妈告诉我:“最该爱的是祖国,祖国是我们所有人的妈妈。”
故事结束了,读完这个故事的我,感动得泪涕满面。我想只要读过这个故事的人,也一定很感动吧?读完之后,我领悟到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母爱,这份爱感天动地。然而,我妈妈也就像故事中的那位妈妈,那么深自己的儿女。“世上只有妈妈好”这句话,一点儿也没有错,我爱我的妈妈,更喜欢妈妈的爱。
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多读课外书的好处。我现在要把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存起来,买课外书。
第一次看完《活着》这本书,只觉得压抑充斥了整个内心。同时我也觉得余华太残忍了,以至于故事里的人物相继死去,而只有主人公在我生病的日子里独自一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于是《活着》这本书在我的愤怒中被压在了那堆下面,因为我恨中国,恨他的残忍。
第二次看到《活着》是今年4月。那是一个黑色的四月。当我在期待自己幸福的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粉碎了我所有的梦想。我不能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要分崩离析了。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到了为骨灰发愁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生活的艰辛和痛苦。“我该为谁而活,为什么而活?”当年我想的都是这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把以前喜欢的东西都烧掉。因为我要燃烧过去,燃烧痛苦。
又看到了《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刺激了我。我离开了唯一的一个,开始体会再次活着的意义。我一直觉得人生最难过的事情就是静静的等待死亡的那一刻,但是当我再次读到《活着》的时候,我才明白,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你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爱的人慢慢死去,却什么都做不了,直到你一个人!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无法想象,如果师父是我,我还会继续活下去,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我觉得普通人想象不出这种对苦难的包容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这才是我需要的。我的内心已经被深深震撼了。活着的目的是什么?当贯穿整篇文章的介绍让我自问无法回答时。从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就变得暴躁和怨恨。我开始对周围的人吹毛求疵,无理取闹,而周围的人却一次又一次的包容我,不后悔。在伤害深爱我的人的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伤害了身边爱我的人。他们没有引起我的病,但我让他们进退两难。我为什么要把我的痛苦强加给爱我的人?
要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永远不要给自己找借口,因为“人活着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生活以外的任何事情。”活在艰难中,活着就享受艰难!
我其实早就知道《白夜行》这本书的存在,也在书店看见过,也拿起过它,却每次都没有翻开看过。而这次也是因为朋友见我无聊借给我看看的,我当时也确实有点闲。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我开始并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也不懂这本书为什么叫做《白夜行》。
我看之前只知道这本书是围绕着一个案子开始在结束。可是看着看着,就不懂了,为什么那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为什么好像雪穗身边的人总会出事,先是她母亲再是好朋友?为什么亮司会那么阴沉明明开始家里有店,家庭完整不是吗?
直到那次许愿,亮司说他想在白天行走。他的白天就像黑夜一般,没有光明。他也想活在阳光下。再往下看我好想又猜到了些东西。笹垣警官将雪穗和亮司比做枪虾和虾虎鱼,说亮司一直在雪穗身边。又经过朋友的提示,看着也就更带劲。
最后以亮司的死为结局,虾虎鱼死了,枪虾会怎么样呢?他们是照亮彼此夜行的光,雪穗没有了亮司,夜行中没有了光可怎么行走?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亮司对雪穗的爱和付出,他把雪穗捧上了圣坛,而自己却埋进了淤泥。如果不是父亲的特殊嗜好,母亲或许不会出轨,而他的好朋友雪穗或许也不会被拖进黑暗,他也不会弑父,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一切了。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愿天下间所有在白夜行走的人走进白天。也愿世间越来越少白夜行的人。
我愿意去掉锋芒,爱你一辈子。
我其实第一次最爱一本书便是墨小芭的《久等了,袁先生》,第一次已最快的速度看完了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看的时候我一会儿笑一会儿又哭了。这本书很治愈人心,我真的很喜欢,发自内心的喜欢。墨小芭不是那么的出名,但是她写的书都很好看,比如《软刺》、《橡塔》等等。我都有拜读过,给我的感觉都是很暖,虽然《久等了,袁先生》是《软刺》的完整版,但是每一本书都很好看。墨小芭成功的送给了主角美好的人生。
主要讲了男主角袁熙和女主角阮陶的故事,女主角和男主角袁熙是青梅竹马,但其实阮陶并不喜欢袁熙,她只是把袁熙当哥们,她喜欢的是顾延。但是顾延却失踪了,阮陶接近崩溃,而袁熙总是默默的陪伴着阮陶。之后阮陶找到了顾延,这时的顾延却失忆了,经历了重重磨难,袁熙为了阮陶把自己的双脚搭了进去。突然之间阮陶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很喜欢袁熙,但是袁熙却不想拖累阮陶,于是袁熙不断的把阮陶推开。但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他们还是在了一块。
很喜欢这本书,我很喜欢总是默默付出默默守护阮陶的袁熙。我也很感谢曾经那么爱过阮陶的顾延,虽然他在阮陶需要他的时候他没有出现。其实这本书里写了很多人的爱情,其实我印象很深的一个人物就是刘茫,她总是执着的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她虽然没有才华,虽然表达爱的方式很不一样,但她总是很倔强很坚强。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我真的推荐大家去看这本书,因为好看所以才会推荐。
青春就像是陶瓷碗,碰的叮叮响。
在一次陪儿子买课外书的时候,我看见了一本《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好奇的翻了几页,里面的内容让我越来越想看。说来惭愧,平时总是以工作或家务繁忙的理由,一次一次拒绝给儿子讲一些他这年龄段的书,家里也是没有那种氛围。如何培养孩子养成良好地读书习惯,正确吸收书中的营养,对我们做父母的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凡是都需要引导。于是,我毫不犹豫地买下这本书,先自学,然后和儿子一同分享。
这本书是一个教育家尹建莉以她16年的教子方式写的,从孩子的出生,到幼儿园、上学,这期间,每一个生活细节中都有可能成为蕴含重大教育意义。在平时看来,小孩子还在蹒跚走路的时候,他所犯的一些小事,其实已经养成了一些坏习惯,在书中,写到一个二岁的`孩子从打针到他的一系列的发生和变化这个过程中似乎是很平常的,但能站在一个二岁孩子心理角度去想问题,尹老师把他写的面面俱到。
我儿子今年五年级,在班上的成绩是属于中等的,做为家长我们给他创造了许多硬件上的条件,给他请家教,要什么买什么,同时只要能把分数提高,我们就给他物质上的满足。但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很后悔,物质奖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却会产生不少的副作用,家长的一些疏忽,无意之中培养了孩子的坏习惯,正确的方法远比错误的方法简单易做。
这段时间,边看边学,时常被书中篇篇短文中所打动,也常常看到我对儿子的教育方式的错误,值得深思和反省。我想,每个女人生下来都可以做“妈妈”,但能否做一个好妈妈是需要学习的,这本书不但告诉你怎么能提高孩子成绩,而且告诉你怎么教孩子做人、教你怎么培养一个自觉、自强、自立的孩子,这是一本有勇气、有思想、有智慧的书。
20__年冬,我企图啃完一本大部头著作,这本著作的名字叫《宇宙历史哲学》,很宏大的一个名字,内容也是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奇怪的是知道这本书的人并不多,而且似乎没什么人重视这本书。那时候,我很是怀疑作者的观点是不是太扯淡了。因为如果他说得很有道理,他应该很出名才对。那时候,我判断一样东西好不好,依然会受到身边的人的影响。那本书是真的太厚了。比萨特的《存在与虚无》还厚。《存在与虚无》已经够难啃了,这本书更难啃。读这本书,你得了解很多科学常识。我最后还是没能把这本书读完。但是通过这本书,我建立了自己的上帝观。我说我相信上帝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我读了《圣经》,而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用推理的方法论证了上帝的存在。但这种方法不像《百年孤独》里的用照相机照出上帝的验证方法,这种方法非常理性,而且是毫不含糊的。
我在那一年冬天写了一篇散文,名字我记不清了。中心思想就是人类属于宇宙,而宇宙就是上帝。我说皈依不是主观的事情,是客观的事情。不是你想不想皈依上帝的问题,而是你本来就属于上帝。去年,我和武总、谢总吃饭,我们一起探讨信仰的问题。我把我的这种奇怪的信仰说出来,然后他们就联合起来攻击我。他们觉得我的信仰不算信仰。因为但凡是信仰,你就得能说出个子午卯酉来,不仅如此,你还得有一定的戒律仪式、修行方法。而我呢?我什么都没有。
我们辩论得非常激烈。谢总有事先走,临走前丢下一句话:小李,在这件事情上,我坚决站在你的对立面。
我估计我到今天也依然无法说服他们。我也不想说服他们。
他们可能以为我经常读佛经和圣经,所以我指的上帝就是宗教意义上的上帝。但其实我们说的`完全是两码事。
写这篇文章,我不想就我自己认为的上帝是什么样子作过多阐述。我是想说,人这种动物,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思路跳得有点远。
前几天,听罗胖子说,认知越进步,人的地位就越低。哥白尼出来说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于是人的地位就降格了。达尔文说人其实就是众多动物中的一种,是由其他动物进化来的。于是人降格成了动物。到了凯文。凯利那里,他觉得生命只是按照宇宙的方式去进化,机器也算是生命。人呢,和机器也差不多。我赞同凯文。凯利的观点。不然我也不会啃完他的《失控》。
《失控》真正吸引我的,是它对生命的描写。和庄子的齐物论非常非常像。
宇宙诞生,生命诞生,人类诞生。这三者,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
以上的胡言乱语,算是我读《人类简史》的一点点联想。
然而,“活着”和“轻描淡写”这两个词很沉重,很难承受。它们不是“生或死”的哲学命题,没有活下去的理由。活出一种奇妙的励志思维,似乎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积淀所写的中华儿女在苦难中蜿蜒前行的民族烙印。
作者在生活中向我们展示的主人公“傅贵”平淡的叙事、跌宕起伏的生活和悲惨的境遇,令人尴尬得甚至不忍直视。但是,就像我们的国家在无数的苦难中表现出毅力和乐观一样,傅贵也是这样生活的。这在西方人看来可能是不可思议的,但在我们看来,确实有残酷的道理。有的人可以理解为可惜,有的人把它贴上坏根的标签。但是,当人类所有的古文明都在断代甚至消亡的时候,中华文明才能延续下去。野火的生命力从来没有完全吞噬过它们,它们在植根于土地和农田的春风中又一次高大起来,难道不是值得怀念和继承的吗?
人类所面临的考验,不仅来自于自然的无常多变,更来自于人类社会本身所制造的动荡与混乱。在历史的洪流中,有多少人能成为潮流的引领者,又有多少人能驾驭自己的沉浮?面对“活着”这样简单而又不失尊严的命题,大多数人递过来的答案只有“活着”。早已发现奥秘的古圣先贤一代代传承命理和儒道,最终成为一个民族的DNA,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茁壮成长,却总是难以称霸一方的原因。
活着是一种诉求,是一种人生观。它始于不断的痛苦,但也造成了痛苦的循环。没有民族的牺牲和反抗,可能很难跳出这样的循环。我们的祖先在做出如此无奈的选择之前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挣扎?这是智慧还是奴性,恐怕很难轻易下结论。历史广阔,人生短暂。人们为什么以及如何生活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然而,只有活着,我们才能思考和继续。无论是熊熊燃烧的火焰、百年炼成的钢铁,还是穿过岩石的涓涓细流,中国人都倾向于在灼热与宁静、财富与和平之间选择后者。这种文化选择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也不可能一夜之间改变。然而树欲静,风不止。面对世界的一体化和大国的包围圈,强权政治和狼性文化步步紧逼,生存空间会不断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挤压。很难活!
余华的小说抛开了所有的粉饰,让我们看清了血淋淋的伤痕,引发我们思考,面对苦难,我们是应该继续忍耐,还是应该努力挣脱历史赋予我们民族的命运。
《线》这本书讲了两个彼此深爱的人,从小时候到老年的整个人生的经历。两个人小时候在不同的城市分别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长大相识后又一次感觉到了二战的痛苦。虽说小说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是故事情节发展的很缓慢,读起来也很舒服。小说中对战争的描写也很细微,包括敌军的残忍和人民的痛苦,但是却还是感受到了人们暧暧的爱。总之很享受这么慢慢的,一点点的读下去的感觉。也许只有女作家写起战争小说才多了这么多的柔情吧。
这本小说多少也让我了解有关二战的知识,也仿佛亲眼见证了希腊在战争中的衰落与顽强。在那个时候,在我们中国,日本也宣布了投降,却在国内却展开了更让人心痛的国共内战。看来自己的历史真的是糟的一塌糊涂,刚刚了解,原来全世界都会经历共产主义时期,很可惜希腊的共产党并不是那么幸运,虽然很接近人民群众,但还是被貌似政府给压制了。思绪回到小说,女主人公温柔善良,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像的她瘦瘦的,头发有些发黄,又有些自然卷,个子倒不算高,1米67的样子。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总是她年轻结婚前的样子,甚至我还想像她穿着白围裙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白围裙,跟她的工作一点也搭不上!她是一个裁缝。男主人公描写的也很真实,他为了国家选择了共产党,一心想把德军赶出希腊。但最后他发现自己手上也会沾满了无辜人的鲜血,他犹豫了。他虽然心中一直有为人民解放的信仰,但是他有时候并不赞同共产党对无辜百姓的伤害。后来他回到了亲人的身边。并不是放弃信仰,而是有时候信仰与现实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
书中每个人写的都那么到位,以至于换位思考时,真的觉得那些心情,那些事,那些说话时流露的感情都那么真实,总想像成如果是我,跟着情节发展下去的样子。想像如果我要是和亲人失散了我会是什么样子,想像如果我收留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我会怎么对她,想像如果我的婚姻不幸福,我会和男主人公的妈妈一样沉默下去,自愿与外界失去联系吗?想像如果我是女主人公,心里那么爱一个人,当时以为他死了的情况下还会嫁给别人吗?想像在战为纷纷的年代,如果是我,会活出怎样的人生呢?呵呵,一切只能想像了!
今天,我把伍美珍姐姐写的《拥抱幸福的小熊》给看完了,写的真是太感人了,我流了好多眼泪。
《拥抱幸福的小熊》讲的是一个叫许小念的女孩的故事。
许小念从一年级时就被同班同学欺负,尤其是阿彬和薛佳。阿彬老是打许小念,打得很疼,薛佳就每天放学跟在许小念后面,专门说闲话。许小念很讨厌阿彬和薛佳,还好有茶色熊公仔和一个比她大一岁的男孩霍雨欣陪着她。一次意外的车祸中,许小念失去了她的茶色熊公仔,却认识了林医生,并得到了林医生送来的泰迪熊。林医生说:“小念,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他还预言,小念将来会拥有许多许多的泰迪,拥有许多许多的幸福。
小念一直记着这一句话,林医生给了小念父爱般的关怀,小念一直在寻找着林医生,她很想念他。小念把自己对林医生的想念说给霍雨欣听,霍雨欣突然问小念,他走了,小念会不会像思念林医生一样思念他。小念这才知道,霍雨欣要去美国了。
妈妈大腿里长了一个肿瘤,不得不到医院去,给妈妈做手术的竟然是林医生!小念在林莫阿姨(林医生的姐姐)的带领下,跟林医生见了面,林医生也认出了她。
妈妈截肢了,林医生常来探望,给小念送了一个紫色毕业生熊,小念很喜欢它。由于林医生女朋友芝芝想出国,林医生只好也出国了。林莫阿姨为小念妈妈在网上办了一个三色堇布坊,找了一个叫左手的网管,生意一直很好。小念很喜欢与左手聊天,左手还跟她一起玩“小熊在线”游戏。小念看过左手的资料,是个22岁的青年。
一次,小念问林莫阿姨哪里找的这么好的网管,林莫阿姨说是朋友介绍的,很多厂家都想找这个左手做生意呢!随后,小念听到林莫阿姨对妈妈说,左手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天才少年,已经上大学了。妈妈很惊讶,“十四五岁就上大学了?”“那当然,不然怎么是天才少年?”“他是美国人吗?”“他可是中国人,洋人哪有那么优秀?”林莫阿姨似乎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小念又一次和左手聊天时,左手发过来一张图片,非常壮观,他说:“这就是我工作的地方,在美国。”这时,客厅里突然传出妈妈的尖叫声,小念冲出房间,看到电视里一个飞机正像一幢大楼撞去,那个大楼很熟悉,呀,就是左手发过来的图片里的大楼!小念连忙跑进房间,对左手说:“快逃,有架飞机向你这栋大楼撞来了!”左手说:“好的!”然后发过来一句话:“我是霍。”头像就暗了。小念怔住了,原来左手就是霍雨欣,怪不得他对我这么关注!小念不得紧张起来,霍雨欣能逃出来吗?
后来,霍雨欣逃出来了,并给小念寄了一箱礼物回来,很重。小念打开一看,哇,满箱子的泰迪熊!有紫色的、蓝色的、粉色的······
小念真的如林医生所说的那样,拥有了许多泰迪熊,也拥有了许多幸福。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也是暖暖的,仿佛我也拥有了满箱子的泰迪熊和许多的幸福!希望你也会用有许多泰迪熊和幸福!
最近,我看完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本文学著作——《昆虫记》。法布尔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 ,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观察、研究,写成了厚厚的《昆虫记》。我在阅读它时,总是感觉自己已置身于这个多姿多彩的昆虫王国,与昆虫们一起生活 、捕食……
《昆虫记》以充满趣味的语言,生动形象地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一个奇妙无比的昆虫世界——勤苦的蝉、粗暴的蚂蚁、温柔的恩布沙、爱家的蟋蟀、天才的纺织家蜘蛛……各种昆虫的习性、叫声、住所也都非常细致地描写出来了。细腻的笔法,再融入作者的情感,真不愧是一本不朽的著作!
作者以他二十多年的经验为我们介绍了昆虫的一生,生动而富有趣味。我印象最深的是蟋蟀幼虫从泥土里奋力钻出来的`过程。“战斗”、“踢”、“弱小”等词语体现出蟋蟀幼虫的弱小以及它对能在土面上享受阳光的无限渴望。它们从刚出生起就在与周围的事物、环境 作斗争,努力 地生存 着。读完这一段,我的感触很深。蟋蟀幼虫们如此幼小,毫不起眼,在困难面前都不放弃 ,尽管无法克服,都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生存,成长 ,繁衍下一代。想想这些小昆虫,再想想我们,这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从刚生下来就可以得到父母、亲人无微不至的爱和照顾。无论什么事父母都会在身旁关注着我们,不让我们受半点委屈。可这些可怜的小虫却不行。在它生长的过程中,只能靠自己去利用自己的本能,积累生活的经验,顽强地生存着。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我们宝贵的生命 。昆虫虽渺小,但它们却知道永不放弃生的希望 ,我们比它们大那么多,则更应该如此。在有限的生命长河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体现自己的生命价值。
令我很有感触的还有一点,就是作者自身的探索精神。比如作者在写《两种稀奇的蚱蜢<一、恩布沙>》时,写到恩布沙的外表与螳螂很像,以至于人们错误的认为这两种昆虫的习性也是完全相同的,都十分残暴,凶狠。作者完全可以相信人们的话,可他一定要自己观察后才得出正确的结论。经过他的观察,他发现恩布沙是温柔的,同伴与同伴在一起时从不会闹矛盾,“互相体谅,互相谦让,互不侵犯的”,这是作者对这类昆虫的评价。从这段短短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精神——真理是要靠探索、发现、观察得来的。法布尔始终坚信,勇于探索,再进行科学 求证所得出来的结果,是最正确,最权威的。
我已经看过好几遍《昆虫记》了,但是我每一次看完后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希望我下一次看时感受会更深一层。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美国人鲁滨逊,很喜欢航海与冒险。有次航海,途中遇上了大风,只有鲁滨逊一人存活了下来。他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在这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却奇迹般的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回到美国的事。
他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孤独,寂寞,学会了如何在荒岛上生活下去……这一切都与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坚定顽强的`信念,勇于挑战困难的勇气和智慧分不开。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也应该学习鲁滨逊乐观的心态,不惧困难,迎难而上。
我不禁想起了从一本书上看到的小女孩,他是一位热爱舞蹈的小女孩,可因为一次事故,她的双腿……他热爱舞蹈,似乎并没有因为失去双腿而把她那颗火热的心浇灭。他每次练舞,脸上都有着如花的笑容。正如美国作家海明威所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她有着和鲁滨逊一样的心态,一样的勇气。
这就是我所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深刻的感悟。
每一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我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因为家庭变故,不仅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可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可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可是他没有放弃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能够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失聪,使他变得孤僻,甚至狂躁,可是他仍然坚持创作,在那孤独的日子里,他没有沮丧,反而是逆境,让他谱写出了不朽的乐章。
不要害怕逆境,要像逆境勇往直前!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灿烂的;童年,是……每当想起小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因为我的童年很幸福,很快乐。但是,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充满了悲惨。
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3岁丧父,只有一个残暴的外祖父,两个自私、市侩的舅舅的可怜的孩子,不过还好,他有一个爱他疼他的外祖母。每当外祖父粗暴地打阿廖沙时,外祖母就会护着他。尽管如此,阿廖沙的'身上还是经常会受伤。
其实,这正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幼时丧父,寄居在经营小染坊的外祖父家,但外祖父i对他很不好。他十岁开始谋生,其童年和少年时期一直是在社会底层中度过的。人间的苦难,生活的辛酸磨练了他的斗志;他在繁忙劳动之余,仍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而看看阿廖沙和高尔基,又看看我们。我们可以在明亮舒适的教室中读书,他们不能;我们可以不用自己辛苦劳动就能获得舒适的环境,他们不能;我们可以饿了就自己去买东西吃,他们不能;我们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幸福的家庭,他们不能。但是,他们能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勤奋学习,我们能吗?
你明白宝葫芦吗?那是一种你想要什么就来什么的宝贝。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之后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欢乐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吃象!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教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我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文中有两句话使我终生难忘。王葆教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仅有自我靠自我”;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细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我最喜爱的课外书是《西游记》,它带给我很多启发,使我如获至宝。
《西游记》讲述的是师徒四人一路坎坷、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回真经的故事。下面我就向大家说一下师徒四人的特点:
孙悟空:他性格刚强,神通广大、有勇有谋。但他暴躁、好动、鲁莽、易被激怒,可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每次遇到妖魔鬼怪,他都立下大功,成为西天取经路上不可缺少的人物。
猪八戒:他本是天宫的'天蓬元帅,可因他贪财好色,被贬下人间,错投了猪胎。后经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为徒弟。可每次战斗不是输就是跑,甚至被妖怪捉走。不过,每次孙悟空被师父赶走,都是他耍小聪明,把孙悟空给劝了回来。
沙僧:他虽然有勇有谋,可是他战斗力不强,每次都被妖怪打退,这时就会喊:“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
唐僧:他为出家僧人,一心向佛,不食人间烟火,不知道神魔之间的是是非非。
就是这样的师徒四人,带给我们一个哲理: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一本32块钱的书,用了三个小时便看完了。说实话,脑袋很乱,这本书是要告诉我们,爱情都是有残缺的,只要拥有过就足矣吗?那么,我是不是该同情身为小三的周蕊,惋惜她和森之间似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凄美爱情故事?还是支持徐玉为了满足男友不切实际想要开出版社的幻想去拍裸照挣钱?还是鼓励游颖重新接受和她在一起七年却最终出轨的律师男友?我想,我一个都不赞成,她们无非也是以爱的名义,来伤害自己,也伤害他人。就算周蕊在森结婚之前遇到他,十八年之后,当周蕊变成和森妻子一样身材的时候,他还会每天抱着她说我不会离开你吗?
谁都会被突如其来的新鲜感冲昏头脑,尤其是男人。然而,书中的周蕊和森最终没能结为连理却看似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因为他们两个是真爱(本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只不过因为时间不对、因为森太过于有责任感,所以,周蕊注定只能做地下情人,却毫无怨言,不是因为森的身份、地位、财产,单纯的是因为她爱他。我不知该怎么评价,我甚至对这个小三有了一丝怜悯的念头,尤其是当森死后他的妻子来挖苦她的时候,我竟然觉得他的妻子有那么一丝可恶。但是用理智想想,这是她作为小三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她不仅最终什么都没得到,或者说只得到一身疮疤,反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五年青春,真的一点都不值得,但是这或许就是爱情的魔力。我不想对这种行为再多说什么,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价值观,我只知道,我不会成为周蕊这样的人,想到这儿我不禁冷笑,因为我觉得我对爱情的态度,已经彻底绝望,因为我不再相信小三也是会有爱的,这也挺可悲的吧。有时候我们说女人是世界上最精于计算的动物,但是有时候最傻的也是她们。周蕊、徐玉、游颖,这三个女人的爱情里虽然都各自有遗憾、有痛苦,但她们都不曾后悔,因为她们注重的是过程,而有些人却更注重结果,譬如我。
不过还是很喜欢序言中的一段话:虽然这一生这一世不可能圆满,甚至最后一切也会成空,但我这辈子有过你。我有过你,有过你的欢喜、微笑和哭泣。我曾经深深地哺育过的爱,将永远留在我心里,就像故事里那只世上唯一可以倒着飞的蜂鸟,时刻叼着幸福的往事翩然回来,飞落在我曾经年轻的花蕾上,直到死别,是光阴抹不去的。此生此世终须一别,爱情也会如同青春般老去,但是,请让我相信,有一种爱,是信念,从未向时间屈服。有些希望总是好的。
只看书名,我们已经能够猜到《责任比能力更重要》一书的主要内容了。它用了八章,围绕责任和能力的关系,主要告诉我们:对一个人的成功来讲,对一个单位用人来讲,责任比能力更重要。因为责任本身就是一种能力。一个人只有能力,没有责任感,是干不好工作的。相反一个人即使能力稍微差一些,但责任感很强,他依然会成为单位的中流砥柱,会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书中用大量的故事阐释了这些并不深奥的道理。
我们很多日常的工作,只需要有责任心便能做得很好,可往往就是缺少了那么一点负责的精神,就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比如承办会议,就是开会议室大门一项,找好钥匙,按点来开就可以了。如果提前没找好钥匙,又没有早来,致使开会的人等在门口,便显得很被动了。这样的工作没有技术含量,却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都是不负责任惹的祸。
“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充满激情的工作,多为成功找办法,少为错误找借口。”很多人面对失误的第一反应就是推诿责任,尽量让自己置身事外。想起这样一个故事:一辆旅游大巴,满载游人行驶在盘山公路上,准备到大山深处游玩。一对恋人看到一处景色非常美,便要求下车。大巴放下他们,继续前行,就在前方几十米处,遇到了山体滑坡,大巴车瞬间被山石砸入谷底,车毁人亡。这对恋人亲眼目睹,他们喃喃自语的说:“……”。一般情况下,大家会为她们感到庆幸,她们福大命大,躲过了一劫,可这对恋人说的却是:“如果我们不下车,也许大巴车便可以错过这几秒钟的灾难……”这对年轻的恋人值得我们尊重,他们的思考方式值得我们学习。
把能简单的道理落实到每项工作中,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中,便不简单。
落实比懂得更重要。
落实比懂得更重要。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单翼天使不孤独》的课外书。它主要讲了有一个十岁的女孩拥有一对笑起来就会在鼻翼两边跳舞的小雀斑。这个女孩叫刘恋,但是家人都叫她雀斑。于是,有三个精灵奇怪的从小到大到老的女主角围围着一个木讷的帅爸爸,演绎了一场活力四射有悲喜交加的“家庭故事派对”,那三个女主角分别是雀斑和他外婆雀灵,还有阿拉蕾姐姐。最终,雀斑那远去国外的妈妈的新家庭和雀斑一家变成更加和谐的一家人,用奇异的爱制造了奇妙的奇迹。
这个故事中我最喜爱阿拉蕾姐姐了,由于她拥有很多又松软又美丽的`面巾纸,韩国的、日本的、英国的、各种各样的都有。她的玩具店里,有好看好玩的东西,什么坏坏兔呀、超得意黄色的小鸭呀、粉色的Kitty猫呀等等。阿拉蕾姐姐的玩具店里还有很多好玩又好吃的事物,有像烟的脆心巧克力、像小石头的牛奶糖。有一种像小蘑菇的芥末立体饼干,吃了它舌头会变绿,但是不用怕,吃一些又短又粗的“面条”,就会正常的了。这是多么好玩,要是我也能够试一下,那该多好呀!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奇异的爱能制造奇妙的奇迹,就似乎雀斑一家和她远去国外的妈妈的一家变成一家人一样!
去年读熊培云的《重新发现社会》,让我觉得很大气。于是,今年买了他的新书《自由在高处》,读完后感到温暖和力量。
这本书的文字延续着熊培云一贯的风格,说得道理都是常识,举得的例子都是习以为常的。但这本书尤其让我觉得个体并非毫无选择,个体要想收获自由,就必须站到“高处”。但熊氏所说的“高处”并不是要获得高的社会地位、为所欲为,而主要指站在精神上的高处。
自由的前提的一定是选择,我们在生活中总会听到“没办法、体制就是如此”、“大家都这样”等此类的话语。一般人也都会选择随大流,一边随一边抱怨。其实,选择的前提就是有自己的精神立场或者说信仰,并能够根据自己的信仰对生活做出解释,从而做出符合自己的选择。在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己的观点和行动进行调整。注意,是“调整”不是放弃自己的观点随大流。
自由一定是和主体性联系在一起的。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有自己的选择,同时也尊重别人的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心甘情愿的放弃自己的权利。
近来,读了西方的一些理论书籍,发现自由、平等是所有学科都绕不过主题,也是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话语。自由与平等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的,但是平等的自由还是可以实现的。
自由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我们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选择,也都面临着自己自由与否的问题。
可是,我们总是生活在一定的框架中,人的自由就是不断这些框架的过程。但自由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包括想不做什么的自由。比如,有时候当我吃完饭就到网络上闲逛时,其实就是不自由的。
一个自由的人一定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也是一个精神上很强大的人。头脑的自由才是真自由,行动的自由要以头脑的自由为前提。
做老师也有些年头了,深感现在大学生的自由度比以前有了很大变化,但学生的自由选择能力还有待提高。因为,有时候自由是要争取的,别人施与的不是自由。
可惜,在我们生活中,自由总是被误读、也总是不忽视。不但有无形的,也包括有形的。
熊培云这本书写得很精彩,并不是我所能复述。我只是读完后,发表自己的一点感慨。
造物主是最公平而又最伟大的上帝。他,创造了这世界上所有的悲剧,但是,他却给每一个悲剧留下了分岔路口。
鲁滨孙,会在那微弱的光芒中奋然前行,几近绝望,终不放弃。年轻时,他耳边充斥着爸爸的忠告,奈何绝强的他不肯放弃自己对航海的近乎痴狂的热爱。心中的小火苗一闪一闪的,终究照亮了他航海的道路。
一次一次地濒临死亡,他似乎觉悟了,似乎意识到自己错了。无数次的,他想回家,回家向自己的父亲忏悔。风平浪静的时候,倔强的他依然没有回头,对航海的痴狂使他无法停滞不前。他再一次出发,就是这一次,他迷失了。
迷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绝望了。可是,对生的渴望使他活下去了。凭着他的智慧、恒心和毅力,他最终把自己的生活安置的妥妥当当。一次一次,为着他的处境感到担心,我常常想,这一次也许就是绝境了吧,这一次也许就该死亡了吧?
上帝有一双智慧的眼睛,他无时不刻地不在看着世人,他给了每一个人活的智慧和生的勇气,鲁滨孙再一次得救了,救他的,是他自己的勇气和胆量。天无绝人之路,我终于相信了。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该放弃自己的信仰。只是我发现,能够救自己的,只有自己而已,我们缺的不是希望,不是光明,只是勇气和坚持。
也许出路就在前方,不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只需要我们多走一步路,多看一眼前方,多给自己一些机会而已。
狼国女王,顾名思义,就是一名女狼王。下面,我为大家讲的就是沈石溪所写的女狼王紫葡萄的故事。
紫葡萄原来是狼王盔盔的妻子,它们共同拥有五个孩子,可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草原上一只猎物都没有,狼王为了五个孩子捕捉猎物,丧失了生命。紧接着,紫葡萄冒着生命危险跳下断崖为大家猎捕小鹿,化解了危机。之后,狼王争夺战开始了,个个公狼都面面相觑,都惦记着狼王的位置,可就在这时,狼群中最年长的母狼朵朵菊却推举紫葡萄当狼王,因为一旦开始战斗,狼群的支柱公狼就会垮下,狼族就会毁灭。就这样,紫葡萄带着公狼的看不起当上了狼王。因紫葡萄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女狼王,有些公狼都不服从它的命令,为了得到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它一次次践踏自己的身体,一次次用自己的生命化解危机,甚至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可它都不在乎,只是为了不让帕雅丁狼群灭绝。为了这一点,它付出了很多很多······
在紫葡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是它舍己为狼的无私奉献,为了子民们的安危,它牺牲自己的尾巴;为了自己尸骨未寒的丈夫不被吃掉,她挺身而出,跳下断崖猎捕事物;为了一只掉进泥潭几乎不会出来的公狼,它咬着牙用尾巴将它硬拉了出来。当这三点融入到一个狼的身上时,你还有理由说狼没心没肺,是个十足的坏蛋吗?我相信话到嘴边你都说不出来。动物都是有灵性的,每个动物都有好有坏,不能单凭外表来评判动物的好坏,当然人也是一样。就像鸳鸯,人们把它们作为对婚姻忠诚的代表,但它们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在完成交配以后,雄鸳鸯会抛弃雌鸳鸯。紫葡萄虽是狼,但它和人一样,同样拥有生命,同样拥有母爱,同样拥有感情。它在危险时能做出的事,不一定你就能做到。人还会勾心斗角,你还能说它们是白眼狼吗?希望你们能够改变之前对狼的看法,重新认识动物——狼。
这学期,学校推荐给我门班主任一本书——《完美教室——中国百合班的故事》。初拿到书,以为是关于教学案例或教学设计方面的书。读后才知,俞玉萍老师著的《完美教室》为了孩子、老师、家长,为了每一个开花的生命,记录了她在百合班与孩子成长经历,为大家留下了美好的瞬间。而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以下三方面:
相信是最好的开始
和孩子们一起,唤醒、激励、鼓舞,是最大的幸福。相信是最好的开始,从相信出发,你就能让孩子逐渐享受关爱,享受“当下”,享受生命,享受成长,享受学习,你就能享受孩子们人性的丰盈与完美,你就能和孩子们一起享受完整幸福的教育育生活。“这是俞玉萍在她的新著《完美教室》自序中的一段话。
喜欢俞玉萍的《完美教室》,没有炫耀的字眼,没有华丽的词藻,更没有高深难懂的理论与说理,一个个教育故事娓娓道来,像一条条小溪慢慢流入心田,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在清风中读书
在许多精彩片段中,给我影响最大与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如何学会读书“。清风中的早读,每天的晨读几乎成为学生的早晨必做的事情。学生每天早早来到教室,交作业,搞卫生,吃早饭,呆坐在,闲聊着等等,早读成为这些事情过后被老师逼迫而不得不做的事情。我们老师常常为了防止这类事情的恶性发展采取来的比学生早,喊得比学生响,催得比铃声急。老师们喊累了,学生们听烦了。结果还是那样,甚至更糟糕。《完美教室》里没有批评,没有呵斥,当一个个不同的读书镜头在教室的屏幕上穿越时空回放在每个同学的眼前时,同学们明白了”专注产生美“的真谛。眼神的特写出现了睿智、懵懂、呆滞等不同类型分类。一个无声的教育竟然就这样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内心深处,他们羡慕地看着睿智的同伴,默默设定着接下来早读的目标与任务。
读书的空间不需要找,我们很多时候都因为课紧、事多等苦恼着找不到读书的时间空间。《完美教室》通过哈佛另类图书馆的故事告诉同学们怎样读书。哈佛是最高智慧的象征,人得意志,理想为什么能在哈佛兑现。哈佛的餐厅很难听到说话的声音,没见过哪个学生光吃不读的。一个个具有唤起人们内心灵魂的生活实例,一封封来自已经走向成功者的真诚告诫信件,都在告诉我们应该怎样读书,如何学会读书。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装在套子里的人》,在实际生活中,我也见过这样的人。他是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书上说:“他也真怪,即使在最晴朗的日子,也要穿上雨鞋,带上雨伞,并且必须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他带黑眼镜,穿羊毛衫,用棉花堵住耳朵。总之,这人总想把自我包在壳子里,仿佛要为自我制造一个套子,好隔绝人世,不受外界影响。现实生活刺激他,惊吓他,老是弄得他六神不安。”
他把他的思想也极力藏在一个套子里。这种人心理上不欢乐,老想着隔绝人世,不乐观。听见流言,说是中学出了事,他就一个劲地说:“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他那种慎重,那种多疑,那种纯粹套子式的论调,简直压得我们透可是气来。
是啊,装在套子里的人太多疑,太细心,太封建,太悲观,太谨慎。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人们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写信,不敢交朋友。
这种人性格孤辟,我们不能跟他们一样。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