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彷徨的读书感想优秀(精选31篇)
午后,手捧一本《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至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 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我们久久生活在世俗的繁乱之中,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厌倦感,可是生活在大自然中就不一样,大自然永远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就是一个鄙弃功名,讨厌上流社会,追求自然的人。因此他独自在瓦尔登湖待了5年,开始了神仙般的生活。
他在这里固然贫穷,可他每天耕种很快乐。虽然没有人与他交谈,但是它有许多的动物伙伴。他虽然要拼命地种庄稼,但他过得很充实很快乐。他可以在上午种田,在下午看书或去勘测山川与河流,还可以采摘山中的野果,与小动物亲密接触。这种无人打扰的生活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啊!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没有上流社会的腐臭味,这儿的空气都弥漫着自由的气息。我们仅仅在匆匆的生活着,为了什么?为了钱?可在森林中根本不需要钱。我们有时甚至忽视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可我们却将它贱卖了,它们变得一文不值。
与此同时,我发现作者梭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活得很真实,不畏强权,他会在任何场合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实感受。遇到那些攀附他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回绝他们,令他们难堪。
其实,我倒是十分欣赏他的性格,那么的桀骜不驯,那样的真实。恐怕现在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了。
他热爱自然,热爱故乡的一草一木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美丽的自然,我们只有真正远离喧嚣,才能走近她,感受她的气息与活力。不过,现在或许我们永远都感受不到了。难道还有哪一片森林是完整的吗?由于人类的介入,她变得残缺不全甚至是狼藉斑斑。我们,是我们,都是人类毁坏了她的容颜,使她变得“喜怒无常”。是了,我们永远也无法贴近她了,是了……
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闲来无事,捧托尔斯泰的长篇巨著《安娜卡列尼娜》来读,因为是太厚重的书,捧着看时真的很不方便。而书中描写得冗长沉闷也是让人很难以消受的,于是只能今天两页,明天三页的读,开始还是睡前看会,马桶上看会,后来就放在厕所间,如厕时勉强翻上几页。幸好托大爷不急不慢地写,因此每次续读也都能接得上。
此处绝无贬低托大爷的辛劳巨作,这本历史上让多少文豪前辈推崇的巨作,不说有多少次被翻拍成电影,单看看有谁曾主演过安娜一角的影星吧,都会让你炫目惊讶:葛丽泰嘉宝、费丽雯和苏菲玛索,她们都是不同年代里最出色的光芒巨星。所以多少年来倍受推崇的光芒的伟大的巨作,不会因为我放在厕所里读就可以贬低的。
这次阅读一来是认真看了,怕不理解还辅助看了几部翻拍的电影。过去年轻时看的时候光注意情节,跳跃式的泛读,也跟随大众的评论,认为安娜是好人,卡列宁是坏人,安娜很可怜最后自杀死了。
因为这次阅读很慢,所以读一段就有一段感慨,现在书还是没有看完,正读安娜和伏伦斯基私奔后回国遭到冷遇和鄙视后,来到伏伦斯基乡下的庄园。我怕等不到读完全书了,因为阅读的路还很漫长,怕有感而发的想说的话到时候整理不起来,另外也担心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完全书。
我也如托大爷一样,在冗长沉闷的叙述中,还没有切入我的关于读后感的正题。
从安娜和伏伦斯基的相遇和相爱开始。一切都是寂寞惹得祸,安娜认为的幸福其实也是不幸的开始,只是安娜当时自己不知道,包括托大爷都不知道书写到最后会安排安娜去惨死在火车轮子之下。
托大爷在完成巨作后,曾表述:“我那些男女主人公往往做出一些违反我本意的事来,他们做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和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我所希望他们做的事”。
安娜死了,从一开始就踏上了死亡之路,因为寂寞。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前几天爸爸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八十天环游地球记》。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英国绅士费里亚·福克先生和朋友打了个赌,要在八十天环游地球,而朋友们认为不可能。要知道,当时飞机还没被发明,要在短短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几乎是痴人说梦。
费里亚·福克先生是个生活很有规律的人,就像一部机器。上一个仆人就是因为刮胡子的热水低了两度,所以被辞退。然后一个新佣人来了,外号“路路通”。打赌之后他就带着新佣人路路通踏上了旅途。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遇到了很多困难,每一次福克先生都能凭借他的沉着与智慧化险为夷。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救出艾娥达的事。福克先生他们到了印度,听说一个女人要被烧死,就去救她,她是因为嫁给了老土王,老土王死了,她就得陪葬。后来路路通假扮老土王把她救出来了,那些当地人知道自己上当了,就立刻追赶他们,但是没有追上。那位夫人非常感谢他们,最后成了福克先生的终身伴侣。最后福克先生和路路通终于在第七十九天完成了环球旅行,回到了伦敦,赢得了这次打赌。
这本书通过环游地球这件事,赞扬了福克先生聪明勇敢、沉着冷静、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很喜欢这本书。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玛瑞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尤其是主人公安妮令我难忘。
安妮坚强乐观,虽然她从小失去了父母,之后的遭遇也很不幸,但她爱幻想,乐观面对生活。在之后的学习中,也是那么的积极向上,渴望获得知识,勇于竞争和拼搏,最后还考上了大学。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
安妮对亲人,朋友,同学,老师,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热忱的心。在好朋友戴安娜的妹妹米尼生病时,她大显身手救了米尼;在马修去世而玛瑞拉的眼睛又不好时,她放弃了学业,做了老师,以便照顾玛瑞拉。
安妮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有些似乎很难达到,但安妮在自己的努力下,这些梦想一个个地成为了现实。安妮的乐观、安妮的坚强、安妮对生活的热爱、安妮努力实现梦想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地面对生活,微笑着迎接每一次挑战,努力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去拼搏!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读完了《小妇人》,厚厚的一大本,写四个女孩的命运,生活,描写的是一个并不富裕的普通家庭里的琐事。故事情节也没有大起大落。然而,它却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它是那样的朴实,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哲理。四个女孩,从懵懂无知到成家立业,在一个精神上十分富有的妈妈大熏陶,教导下成长,学着怎样为人处事,学着怎样面对生活中的压力,学着怎样控制自己不好的情绪……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在学习这门艺术,我们每个人都在用一生的时间去钻严它。每个人都是老师,又都是学生。事业上不可能人人都成功,生活上,人人都可以成功。生活的成功,是每个人自己定义的——有的人希望享受荣华富贵,有的人喜欢淡泊宁静,有的人喜欢……但,只要自己幸福快乐。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60%以上的美国常青藤大学女生表示,自己取得高学历只是为了当好一个家庭主妇。”起初,我觉得似乎很难理解,可是,须知,任何一条路都是坎坷的。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也并非易事。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怎样维系,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怎样把家里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有人说:真正扣人心弦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我想,《小妇人》正是这样的。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选择,最终都是要听从自己的。不论怎样选择,只要自己不后悔就行。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我被主人公雷米勇敢、坚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它讲的是小小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的穷困潦倒,后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
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看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之后,我就特别想想写一些读后感,但我对说话之道的境界不是很高,只是回到最基础的话题,那就是想写写人生之道——成熟与成功。
成熟就是去书店买本书,在不知道书本的好坏的情况下,如何去选择。有时候觉得这个话题,其实就像上大学一样,我们学到专业知识,却用不到工作和生活中,甚至不是这个行业。可是工作之后发现,大学的东西根本不够用,那是因为社会是真正的大学。其实成熟跟上大学一样,它的标准并不是专业本身,而是学会利用基础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去判断。这些标准其实都是最基础的、基本的。当我们学会用理智的常识去选择和判断的时候,这就是成熟的标志了。看似简单,却很不容易。
成熟和成功的区别是,成熟是相对固定的,它则重于类似于炒菜的一些准备工作,而成功就是类似味道的问题。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食堂有两家窗口,北边的生意却十分红火,那是因为味道好。尽管重量少了一些,但只要不是太悬殊的原则就好。因为我们都喜欢吃分量足味道可口的饭菜。
所以说,成熟只是成事之道,之初。成功只是成事的经验和结果。没有成熟,谈何成功。它们都是相对的,但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其他就是能力问题罢了。
所以我推断的结论是成熟是原则问题,成功是能力问题。因为有时候我们思考问题不用那么复杂,只要简单实用,真实有效,我想这就是结果了。生活最好的态度就是坦然面对并快乐着。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很多,一部分人都被困难吓倒了,有的垂头丧气,有的皱起了眉。可另一部分人却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最终战胜了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马洛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讲的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他被养父卖给了江湖卖艺人,他离开了巴布兰妈妈,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他认了江湖卖艺人做主人,在流浪途中,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但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身父母和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到这里,我不禁被雷米敢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感动了,同他比起来,我在生活中、学习里碰到的困难简直无法同他相比,可我每一次遇到困难,都不像小雷米一样决心要克服困难,我却差点退缩了,想起来真是惭愧!
记得有一次,爸爸说好要跟我一起去爬山。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来了,来到瓦屿山公园,因为那里也有山,爬上去就直接上了东辉阁。那里的山虽然不算斜,但只要一不留神就滑下去了,我跟着爸爸一起爬了上去,可是爬到中央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滑了下去,幸好,我抓住了一棵大树,才幸免于难。我一手抓着树,一手向爸爸招手,可刚要大声说:“我不爬了。”时,我又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了,心想:爬山有什么好怕的,怎么可以轻易退缩呢,何况这是一座小小的山。因为当时正直夏天,山上蚊子很多,我爬着爬着,看到眼前的一堆蚊子,怕了,本想不再爬了,但爸爸说,蹬上山顶就可以看到无限美丽的风光,更何况又可以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我鼓起勇气,爬了上去。站在东辉阁上,我还看到了我的学校呢!
“困难”,每当人们听到这两个字眼,不是心烦就是头疼,觉得有困难很难解决掉,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坎坷。即使你真的遇到困难也不用害怕,就当它是对你的一种考验。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再说,“未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去尝试怎么就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困难呢,对待困难,我们一定要以乐观的心情来对待它。
《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中国的栋梁,我们肩负着报效祖国,为国争光的使命,先人尚且如此,作为中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更应该是义不容辞的。这让我想起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
讲的是我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他修筑了我国着名的京张铁路,这条铁路不仅证明了中国的工程师不比别的国家的弱,而且还遏制了帝国主义国家对我们国家铁路上的控制。
当时,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只能听从帝国主义国家的命令,顺从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修筑铁路,任由他们在中国运输武器、军队,并大肆掠走当地的财宝。之后,清政府要修筑北京到张家口的铁路,为了中国的铁路不被外国占有,詹天佑毅然接下这个困难重重的任务。白天,他带领学生们翻山越岭,夜晚,他就画图计算。期间,一些国家就散播谣言侮辱中国,詹天佑并没有被吓倒,而是坚定并更加努力的修筑铁路。他用自己的毅力与智慧成功的修筑好了京张铁路,给藐视中国的帝国主义国家一个有力的回击。
詹天佑用自己卓越的才能、智慧,成功打败了帝国主义的施加的重重困难,历经四年,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艰巨的工程,给中国争了光,争了气。从这件事中,反映出詹天佑为国分忧,工作一丝不苟、爱国之情之心极为强烈。如今我们的大祖国繁荣昌盛,和谐平安。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努力钻研。当时周恩来先生曾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现在需要“为中华之更加繁荣富强而读书”。我们要将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奉献给祖国,把我们的祖国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强大国家。绝对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来侵犯我们的国家。
少年强则国强!
做了父母,才懂得自己父母的不容易;有了孩子,才会去学习育儿方法。其 实, 教育孩子这件事上, 别人的方法, 你用了不一定合适; 可你不了解教育方法, 当你教育孩子时候,大多会采用吵,骂,打吧?初为人母又是一个老师的我,希 望了解到更多的教育孩子的方法,不论是为我的育儿还是教育教学做好铺垫工作。 细细品读谭旭东老师的《做智慧父亲》 ,被谭老师的耐心
和爱心感染着,里面满 满的都是他和女儿的趣事。用几个词来概括我的读书心得:陪伴,尊重,家风, 引导。 一、陪伴孩子的成长 现在的家长大多工作,生活压力较大。白天出门,晚上回家,没有和孩子交 流的时间。家长认为,我这样辛苦工作,都是为了孩子。有些家长会给孩子一些 钱,让孩子买东西,觉得是弥补了,而忽视了情感沟通。当孩子心理,学习上发 生变化时,家长无从下手进行引导。因为他不了解孩子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为 什么会变成这样。请家长抽出时间陪孩子一起散步,看花开,看小鱼游。亲子之 间的感情就是从点点小事上培养的。 二、尊重孩子的想法 孩子的想法很奇妙,你给他一个问题,他给你的答案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作 为老师的我们都知道,只要合理就行,我们需要研究一下孩子为什么这样想。平 时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想法,我们是平等的。家长都怕孩子输在起跑 线上,给孩子报各种班,音乐,美术,舞蹈我家亲戚也不例外,给他家宝贝 公主报了一个钢琴班,想让培养孩子的气质。可是,每到上课的时候,小女孩就 肚子疼,到医院看医生也没看出所以然。和小女孩聊天,问: “喜欢弹钢琴吗?”
小女孩说: “不喜欢!我不喜欢坐在那里那么长时间。 ” “你喜欢什么?” “画画。 ” “可是,画画也是坐在那里好长时间。 ” “我有我的想法啊,画出来的是我的想法 啊! ” 三、良好家风的熏陶 爸爸妈妈相亲相爱,家庭和睦,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没有父母的 吵架,孩子的脾气也是温和的。父母的婚姻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下一代的婚姻 择偶观。要对父母孝顺,每一个人都会变老的,你是怎么对孩子的爷爷奶奶的, 等你老了,孩子也是怎么对你的。有一个小男孩经常在班里打架,和他聊天,给 出的理由是: “爸爸经常打我,我就打小朋友。 ”和他爸爸沟通了,有段时间他爸 爸没打他,他也没打同学。可见,父母给孩子树立榜样的力量有多大。说一下明 星,每次看到刘诗诗的照片,都觉得她那么有气质。当看到她大婚时,她妈妈的 照片,一切都明了了。如此有气质的妈妈,怎能不培养出一个有气质的女儿?再 说一下对孩子影响比较大的一个方面——读书。父母是否有读书的习惯,是否给 孩子树立了一个良好榜样?如果孩子写作业时,你拿一本书在旁边看,孩子想: 爸爸也在学习呢!比起孩子写作业时,爸爸在旁边看电视,心里感受是不同的, 写作业的效果也是不同的。 四、面对问题的引导 现在,很多“伪教育观”流行,并被很多家长认可。比如说,爱撒谎的孩子 最有出息。孩子偶尔撒谎,可能是一时的错误,如果家长不及时引导,树立正确 的观念,爱撒谎就可能会影响到人格和精神的发展。 家长都很重视成绩,而忽略了孩子的心理。孩子考的不好时,就不停地说, 分析各种原因,更有甚者,对孩子打骂,没有考虑孩子内心感受,孩子也很失落呀!孩子本来就很难说,家长不停地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不知如何是好。要和 大家说的是, 学习成绩不是唯一标尺, 我们应该培养出自信、 勤奋、 执着、 有爱、 敢于创造的人才。 教育孩子这条路上会遇到种种问题,我们不能用某一种特定的方法来解决, 让我们且教育且爱!
彷徨,无时不在的彷徨。
人是奇怪的动物,总有着莫名其妙、复杂多变的情感,自己让自己不自在。它会变幻,让人难以捉摸,就像女人般的善变而让人看不清。大部分人都曾经彷徨过,就看你自己怎么看待。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俯身,想认清我前进的方向,只是脚下一片黑暗,我赶忙四顾,想要求助,周围却只有孤零零的一个我,站在那迷雾中,分不清东南与西北。
而路却在天上,逗弄着我紧张追逐的目光,不让我看清它的真实。我紧追上去,它却飞得更欢,我伸手不可及,绝望的看着它耻笑我。
彷徨,还是彷徨。阳光什么时候才能驱散那可恶的迷雾,将我的路照亮。到那时,我将在世界的一极,开辟我自己的世界。
近日里读了《彷徨》,让我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那种深沉、愤慨,犹如匕首投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复杂心情。同时也流露了鲁迅当时忧郁、彷徨的情绪,但对于社会的分析和批判同样是清醒和深刻的。它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
《彷徨》是鲁迅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今天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
最近,我有幸阅读世界四大冒险小说之一的《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者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而小说讲述的是出身平庸的霍金斯与海盗斗智斗勇,最终成功找到宝藏的故事。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就像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与日本闹得十分不愉快,我们国家正需要像吉姆那样的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我们国家说话,用智慧化解这场危机。
读《岛上书店》时完全只是因为它吸引人的那句标题语“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原认为它是一本类似宗教或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但没想到小说的开篇就没有让我继续下去的心情,外国小说的情节总是这样,你永远不要去想着从开头就被它吸引,不要责怪它语言的晦涩,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而恰巧主人公也是一位down到人生谷底的古板中年男性,他是岛上书店的老板,传统绅士而又清高,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每日他都要酗酒苟活,他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想象出他束缚在狭窄的书店里穿着一件棕色的条绒西服,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
人生的转折点永远不是什么时间,而是代替,他意外的收养了一个孩子,他在孩子的成长中学会了付出爱,学会了沟通,学会了充满希望,他的改变也为他争取到新的爱情与婚姻。
他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的人,曾是文学博士,是的爸爸,有个优秀的养女,你要相信他完全没有忘记那个离去的挚爱,但他全然享受着家庭的温暖。我们认为的happyending就到这了,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他被诊断出罕见的癌症,并且迅速的器官衰退、离世。人们穷尽一生,都只为了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可单单从一个人身上永远都不能去得到你真正想要的答案。安全感永远要依靠自己去赋予。书中的男主人公也是一样他在爱中离世他没有遗憾,他很开心获得了那么多的爱。
人生给的苦茶,总不能记着苦不放,苦味过后唇齿间也会透着那迷人的醇香,让后来变得更加坚强和美丽。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所著的,讲得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与一只猫和一个三口之家的故事。
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入了一个野餐篮,它没想到离开了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的纽约,柴斯特幸运地遇上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和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使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蟋蟀柴斯特在自己功成名就后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康涅狄格州的自由自在和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大草原、故乡的树桩家。
先看看我,再看看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亨利猫。柴斯特,它不为荣誉而动摇,它也不忘故乡的旧友之情,它虽已是纽约一带十分有名之人,但它对它的故乡里的小溪、树桩、柳树、草地等等一切的一切都依旧像过去一样热情,这是一种可贵的精神,一种不可多得的品质!塔克,它幽默、聪明,虽然有一些市桧,但有时也并非如此吝啬,就说那次柴斯特由于梦游时吃了“柳叶”造成2美元的损失,这2美元最后都是由塔克交付的,这说明塔克内心绝对大方。亨利,它忠诚、憨厚,它十分通情达理,每一次在塔克与柴斯特为难时,它都能解开它们的苦恼。
这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感悟到:做人要踏实,不被荣誉所动,做事要大气些,不能小气、吝啬,做决定要通情达理,不要自私,顾我不顾他。“做人就做好人,做事就做好事”,这是我的目标!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 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
其中有一段话:“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 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民主主义的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民主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民主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利用国庆长假,老戴回了一敞福建老家,主要是探望老母,希望在她的有生之年能够多陪老人家一会。要说“孝”老戴也称不上,至少长期不在老人的身边,心有余而力不足。感谢在老家的兄弟姐妹为老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有了他们无微不至的照料,才有了在外工作的子女安心工作的条件!
我的老家在福建相对较偏僻的小城,当地的经济不算好,但也不算太差。至少从房价来说已接近内地二三线城市的水平,普通的商品房价达到了六、七千元的水平,而平均工资收入却只有3000元左右。然而普通住房的租赁市场却很一般,回报率极低。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大概就是600-800元每月的租金,租金回报率不到2%。说明内陆的房价泡沫并不小,如果从租金回报率来分析甚至超过了沿海城市,也超过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但当地的房价并未从此歇脚,仍在快速的上涨,与一线城市房价扛不住的情况完全相反。不过老戴以为,这很正常,“龙头朝下,龙身不动,龙尾翘起”------不正是整条龙要向下俯冲的景象?
老家的经济发展速度还是不错的,号称每年可排在全省的前十名,嘿嘿,底子簿的反而在速度上有优势了。当然,各地都在设法招商引资。据老戴了解,福建有个小县城居然搞了一个超大的工业区,如果该开发区全部投入使用,大概需工人30万。而此县总人口也不过40万!政府的意思是想吸引外地打工者过来。但老戴以为,一个没有任何优势的小县城如何能够吸引外地打工者呢?而最新的信息是,这个开发区因县财政紧张最近快停工了。老板要求开发区支付工程款,但政府却无钱支付。这样的开发区并非个别,在内陆许多城镇均有。只是像这个县搞的规模实在有点离谱。
长假期间也有机会与同学、朋友见面聊天,也了解了一些民间信贷的情况。应该说民间信贷现象非常普遍。我的一位朋友是搞土建的,他说自己也经常借高利贷,只是利率相对于温州低了许多,大概在1.7分左右。而资金是通过一家大型建筑企业融资来的,这家建筑公司是以1.4-1.5分的利率借来的。但其贷款主要用于工程投标,在实际建设过程很少贷款。但也有出问题的!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事业单位,早年就有民间信贷之风,单位的许多人都将钱借给了单位的一位员工,该员工的老公在当地有多家企业,开了酒楼,号称资产几千万。因此大家都相信她。然而,就在前二个月,该员工及其老公跑了!结果发现,仅这家单位的人借给她的钱就超过千万了。呵呵,原来所谓的千万身家都是其它人给她们家堆越来的。老戴以为,民间信贷的火爆根源在国家贷款利率过低,长期的负利率使得居民投资被迫转向了利率几倍于政府利率的民间信贷市场。而近几年只涨不跌的高价也促成了即使以这样的高利率贷款投资于房市也照样能够获得可观的利润。
然而,房地产价格的泡沫必然是要爆裂的,只是时间的问题。所谓的中国人多地少因此房价会持续上涨无非是炒作者托辞,根本经不起推敲的。要说人多地少,试着与邻居日本比一比吧!人均用地比中国更少的日本,当年也是这样炒高了房价,最终泡沫还是爆裂了。
说到房地产,不得不再说一件事情。现在的廉房分配实在宽松,那些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家庭也可轻松的获得廉租房。原租住我家的一对打工夫妻今年分到了一套廉租房。据老戴了解,他们从农村到城里打工都不到5年,开始是想着为了孩子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上学因此到城里租房,男的自己买了车跑运输,女的从工厂揽了些手工活在家里干,标准的说都不是纳税人。但就这样的条件也分配到了住房。结果小二口搬走了,当然因为小孩要上学,我家的房子还照样租着,由其长辈照看。从这种情况推测,未来农村进城的人基本不需要再租房的,将来城里的房子租给谁呢?
如果说城市有交通拥堵的烦恼,现在小城镇也有了交通拥堵现象了。汽车满街跑,更多的不是真正有需要,而是面子。有位朋友,家就在单位旁不到100米,却也每天开车到单位上班。这样的现象让老戴对石化双雄的经营业绩未来充满信心,但也对自己将来能否HOLD住更高价的油价没了底气
国庆期间“佳”宝到温州考察,让老戴既看到问题也看到了希望。很多人问老戴对后市怎么看?老戴的回答是:看政策。看政策就是看政策如何改变。
政策不改变就没希望!按原来的模式改变更没希望!!只有彻底的改革即完全改变以GDP为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才有希望!!!
关注民生、回归民生需求的发展才是正道。若能够看到这样的改变,则后市必然前景光明!!!
至于选股,老戴以为目前还是选择退可守、进可攻的可转债更为合适。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_,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_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读完,心里留下点点的回味:一片土地—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挣扎轮回、错综的性、情关系和因此衍生的家族;最难记得的是不同的音译人名和同一名字下不同的人…
对拉美史没有什么概念,也不知深层代表着什么,所以也没有读出拉美的味道。故事本身没有太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读完后对人物关系的理顺越品越有味道,家族和马孔多生、住、坏、灭越品越有味道。
乌尔苏拉,家族“生”“住”的,第一代开创者,除了给下一代以生命外最伟大的任务便是创造了家族物质基础与精神传统,但对不能把握的事也显出了家族卫道者的无力,最讽刺的是再乌尔苏拉人生的最后却被后代们涂鸦式的玩弄了两年。她尽责的爱着每个子孙,创造了家族的小生意,盖起了家族的大房子,布置了房子的一切,全力维系着家庭的血脉;在不损坏家族荣誉的情况下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坚持着生活习惯,就在阿尔卡蒂奥自由派独裁当道时也坚持弥撒等;她致死保护着陌生人的金币坚持着信誉。生命将近时,她随盲,却仍努力的去为子孙牺牲奉献着,在被后代涂鸦的玩弄了两年后,生命在回光返照似的再次努力后结束,并致死保护着家族的荣誉—没有因困窘说出金币的下落,最后以回到婴儿大小的死亡方式死亡,也值得人深思的。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周游世界,却带回了放荡与混乱;一个想夺取自由,却得到延绵的战火与无尽的迷失。
庇拉尔·特尔内拉这个为家族诞生了第三代子嗣的女人,却是家族“坏”的开始,她不羁的笑声、理不清的性关系、身上烟味、纸牌算命…都是被乌苏拉尔拒之门外的原因,但她却孕育了家族的第三代的生命,却也见证了第三代的横死。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知身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险些酿成母子不伦,此外,阿尔卡蒂奥还是一个在自由派下彻底的残忍独裁者,后死于保守派下;第二个儿子,知其为母的儿子奥蕾莉亚诺。何塞又一次出现了姑侄不伦的苗头,横死于乱军中;好在两次不伦都被拒绝,不然家族的灭亡会来的更早些。
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真正的“灭”始于费尔南达,这个生活在父母给予的世界的女人,在掌控了家族的生活后,便将家族拖入了无尽的深渊。相对于乌尔苏拉,她没有给子女任何自由,她设计并安排着子女的一切,却收获了最恶毒的结果。而,佩特拉·科特斯—奥雷里亚诺第二之情妇这个乌尔苏拉式的人物,却被命运拒于家族之外,以“令人不解”的方式供养这家族,但也没有组织家族的幻灭。费尔南达的子女没有任何自己的追求,知识她幻灭家族中的工具,梅梅的儿子与乌尔苏拉。阿玛兰妲(这个名字基本代表了这个人的命运,返回马孔多的开始,她便如乌尔苏拉似的要重振家族与马孔多,但接下来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阿玛兰妲,完成了对爱情的追求,只不过致死,她也不知道那是“不伦”的爱情)最终在不伦之爱中结束了家族…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