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的样子》读后感(精选33篇)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读了《一夜的工作》一文。敬爱的周总理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的精神,为中华民族的操劳的情景,简朴的生活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我读到“他指着桌上一叠一尺来高的文件说我今晚要批这些文件时,心中不由得一震——一尺来后的文件,该有多少文件啊,白来见吧?不,或许成千件呢?要是让我看一件,也够累得了,况且还要动脑筋呢!周总理啊周总理!您真是为人民操碎了心呀!
文中还有一段:值班室的同志送来两杯热气腾腾的绿茶和一碟花生米,放在写字台上。总理叫我跟他喝茶,吃花生米。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的清颗数。
这段描写得十分感人。多么简朴的周总理啊!工作一夜,喝的是绿茶,吃的是花生米。与那些骑在人民头上,滥用职权的人相比是何等的伟大!
看啊!这就是我们的总理。是一位民副其实的伟人。
众所周知史蒂夫·保罗·乔布斯是苹果神话的,20__年他被《财富》杂志评为年度最伟大商人。最近,多家出版社纷纷引进了乔布斯的多本传记,最近我读到的是中信出版社推出的《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从这本书里我们可以读到他很多传奇的故事,他的人生理念及智慧,对自己今后在社会上成长也是大有帮助的。正如书中所说,“史蒂夫有着商人对待自己商品那样的热情,有着福音传道者宣讲福音那样的激情,有着狂热分子为实现目标而一往无前的毅力,还有着一个穷困的孩子想要获得成功的决心与意志。正是由于史蒂夫这种混杂的个性特征,才一方面使苹果电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一方面让他树立了很多对手和敌人。”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是无法模仿的。然而我们仍然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首先,他有着对电子行业的单纯的热情。这使得所有工作都变成渴望。
第二,他是一个实干家。对于自己有着热情愿意为之奋斗的目标,他总是立刻开始着手执行,而不是仅仅沉浸在对未来的畅想之中。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第三,他有探索未知的勇气。乔布斯和他的创业伙伴沃兹都愿意尝试不可能的或者根本无法实现的目标。正是这种探索的勇气和激情,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也正是这种勇气,使得乔布斯和沃兹最终创立了苹果公司。
第四,他有着认定了目标就一定坚持到底的韧劲。第五,他擅长鼓舞周围的人,让同一个团队的伙伴被他的工作热情所感染,从而和他分享一样的目标,一起为之奋斗。对此,巴德?特里布尔回忆说,“他的这种能力是一种复杂的混合体,里面既有能够迅速转变不良状态的能力,也有善于鼓动干劲的能力,偶尔还加上他头脑里的创见能力,他的这些能力足够让你失去正常的判断力。”这也许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
“老三篇”是毛泽东同志在战争时代的著作,已经教育了中国几代人。在我的学生时代就深受“老三篇”的影响,重新拜读这三篇文章,感觉又一次受到深刻的教育。
《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在中央警备团战士张思得追悼会上演讲的。张思得同志虽然没有牺牲在战场上,但他是在劳动中光荣牺牲的,张思得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纪念白求恩》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教导我们如何做人,是要做一个高尚的人 ,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还是要做一个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人。我们要用更高的标准去做人,象焦裕录、孔繁森以赤诚之心对待国家和人民,对工作精益求精。
《愚公移山》,通过古代中国的寓言故事告诉我们,不畏惧困难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朴素艰苦的奋斗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正气。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更要发挥《愚公移山》精神,一个人总要有点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信仰和坚韧不拔的追求会使人变的心灵纯洁高尚,一个民族,一个单位有了信仰才能凝聚人心,形成坚不可催的堡垒。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读完了《欧也妮葛朗台》,终于明白了别人口中的“葛朗台”是什么意思了。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再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葛朗台刻薄吝啬,靠囤集居奇,投机倒把成为当地首富,因而首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而遭到葛朗台的斥责和折磨,不久,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的野心就像胆汁,假如不受到制止,它就是一种令人奋发的液体,但一旦它受到制止,不能顺利发展,他就会变得焦躁,充满虚假。他们缺少爱心,虚心,专心,宽心,耐心,特别是诚心和清心,他们有的只是过分的信心,虚假的哄骗而已,没有一丝道德。凡事包容,诸事忍让,虚心为人,低调做事,学会选择,懂得放弃,将心比心,广结善缘,平静心态,学会等待才是为人之道。
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起重视道德吧!不要在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了!要知道道德比金钱更珍贵,更重要!
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
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的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是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基础之上的,那是不稳固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就是时时受着藤野先生的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坚韧的斗争着,为民族的觉醒和解放而奋斗。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教材中出现的教师形象以他们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他们的学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的精神食粮。
今天我读了《红日》这部红色经典,作者吴强以解放战争时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涟水战斗,描写的是1946年秋末冬初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守涟水城,国民党王牌军74师进攻连水城,人民解放军经过苦战以后,撤出阵地,北上山东的故事。
吐丝口、孟良崮两次战斗,描写的是1947年2月至5月17日,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华野解放军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毅、粟裕两位司令员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从山后小路攻入孟良崮主峰,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无路可走便自杀身亡的故事。
本书犹如一幅气壮山河的画,又像一首气势磅礴的歌。吴强老先生把人物写得正直,把一幅幅画呈现在我们面前,使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安宁和和平而光荣牺牲,他们总是赴汤蹈火的与可恶的敌人搏斗,用他们宝贵的生命,保卫人民的利益。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一代一代的传送下去。我们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搏斗的精神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这本书很好看,吴强老先生成功的塑造了沈振新、刘胜、石东根、秦守本、黎青、张老大娘等善于指挥的高级军事领导到英勇善战的普通战士和热情善良的人民群众,我想:如果没有他们的不怕牺牲,团结一致,对敌人无比的恨,对人们的无限爱,就不可能消灭74师,也就不可能扭转山东战场的局面,我们要感谢他们,向他们学习,努力学习本领,做一个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有一本书叫《再见了,拖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叫马明月,她总是因为上学迟到、拖拖拉拉、生活乱七八糟而被老师罚。她特别想参加学校广播台,在妈妈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广播台。可是,因为她制定了不合理的计划,所以累的成了熊猫眼,结果生活还是乱七八糟的。
有一次,她在整理寄存箱的时候发现寄存箱上面有一本金奇虎的笔记本,里面记载着他从倒数第三到顺数第一的过程,马明月渐渐的懂得了应该怎样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最后,马明月制定了一个简单又合理的计划,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主持人。
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计划的重要性,而且在制定计划时要从简单的,容易完成的计划开始,慢慢的变成难一点的计划,我也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并且努力去完成这个计划。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6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的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看起来这本书很适合幼儿园的老师看,可是该书中提到:敏感期得到充分发展的孩子,头脑清楚、思维开阔、安全感强、能深入理解事物的特征和本质。0—6岁的儿童,如果敏感期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到了6—12岁还会有弥补的机会,但是,这有个前提,那就是6—12岁期间,儿童必须有一个充满爱和自由的成长环境。现实是,在学习压力下,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得到的心理帮助和关怀非常的少。
而且我们会发现,自己对儿童的密码了解的太少,只是在用自己的思维,成人的价值观来判断孩子的行为,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严重破坏了孩子自我发展的探索行为。有的孩子问什么会蛮不讲理,因为在执拗敏感期的那段时间里,家长没有耐心的疏导,认为是孩子任性,对孩子没有很好的理解、变通……有问题的儿童,如多动的、痴呆的、焦虑的、自闭的等儿童,正是他们的探索活动被严重阻碍而造成的
读完书我们就可以发现,小学阶段有些孩子出现的问题都是因为他的敏感期因为被打扰所以滞后了。关系到小学阶段的有这几个敏感期:
秩序敏感期(2~4岁)
孩子需要一个有秩序的环境来帮助他认识事物、熟悉环境。一旦他所熟悉的环境消失,就会令他无所适从。秩序敏感力常表现在对顺序性、生活习惯、所有物的要求上,如果成人没能提供一个有序的环境,孩子便“没有一个基础以建立起对各种关系的知觉”。当孩子从环境里逐步建立起内在秩序时,智能也因而逐步建构。
对细微事物感兴趣的敏感期(1.5~4岁)
忙碌的大人常会忽略周围环境中的微小事物,但是孩子却常能捕捉到个中的奥秘。因此,如果孩子对泥土里的小昆虫或衣服上的细小图案产生兴趣,正是培养孩子具有巨细无遗、综理密微的习性的好时机。儿童对某事物感兴趣的时候,如果长时间不被打扰,就能形成高度专注的品质,老师和家长不会观察孩子,不了解孩子的发展规律,就会轻易打断孩子的认知过程,这样孩子很难形成专注的品质。
社会规范敏感期(2.5~6岁)
两岁半的孩子逐渐脱离以自我为中心,而对结交朋友、群体活动有兴趣。这时,父母应与孩子建立明确的生活规范,日常礼仪,使其日后能遵守社会规范,拥有自律的生活。
书写敏感期(3.5~4.5岁)、阅读敏感期(4.5~5.5岁)
孩子的书写能力与阅读能力虽然较迟,但如果孩子在语言、感官、肢体动作等敏感期内,得到了充分的学习,其书写、阅读能力就会自然产生。此时,父母可多选择读物,布置一个充满书香的居家环境,即能使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文化敏感期(6~9岁)
幼儿对文化学习的兴趣,起于3岁;而到了6~9岁则出现想探究事物奥秘的强烈需求。因此,这时期“孩子的心智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准备接受大量的文化播种。”成人可在此时提供丰富的文化资讯,以本土文化为基础,延展至关怀世界的大胸怀。
只有错误的成人,没有错误的儿童。因为孩子常常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一旦他们意识到,自己就会反省,孩子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老师要耐心的等待孩子改正错误,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然过程,有时孩子会故意犯个错误,用明知故犯的方式来试探老师和承认的态度,来验证和体验爱和宽容的感觉。儿童犯了错误是很难为情的,尤其是承认错误的时候,如果能让孩子体面地承认错误并改正,那是最好的。
家校共教,学校是孩子的第二个家,是孩子建康成长的沃土。孩子的培育工作,只靠学校单方面的教育是不够的,家长的紧密配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家庭是学校重要的合作伙伴,家长应该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孩子的教育工作,与老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家校携手共同教育,为孩子顺利通过敏感期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捕捉儿童敏感期》的确是一本很好的书籍,我们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并充分认识孩子的敏感期。我们作为幼儿教师看了之后不但可以在敏感期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且还可以在做家长工作上有很大的帮助。对于家长提出的疑问也能做出正确的分析,让孩子在充爱、充满快乐自由的环境中成长。不过自己的经验和学识还有点欠缺,还需进一步的阅读分析。
首先,请大家想一下一只老鼠、一只猫、一只蟋蟀,这三只小动物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大家肯定会觉得说那只猫会吃掉了老鼠,而那只蟋蟀则是看热闹的。嘿嘿,在乔治·塞尔登作家的笔下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
《塔克的郊外》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鼠塔克、猫亨利与蟋蟀柴斯特上演的机智、勇敢、友情的冒险故事。柴斯特从时代广场回到郊外草原不久后,草原就要被人们开发建设。于是,柴斯特请在城市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和亨利来郊外帮他们拯救草原。聪明的塔克想到了一条让所有小动物们都兴奋的妙计。最后,草原拯救成功,动物们把草原叫作“塔克的郊外”。
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乔治·塞尔登写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感受到这三个小动物们的真挚友谊。
从一开始柴斯特邀请亨利和塔克去郊外帮助他们拯救草原的时候,它俩首先是嫌麻烦、不想去。直到最后的冷静、沉默,和一声轻轻的“我们去。”
等到它们到了郊外和柴斯特见面时,亨利使劲地舔了一下柴斯特的脑袋。然后,这三个小伙伴很自然的拥抱在一起,他们相互寒暄,说啊,笑啊,就像所有久别重逢的老友那样……
很快,聪明的塔克就想到了一条妙计来拯救草原——让人们相信这个大草原就是历史重要人物约瑟夫·海德雷的宅地和农场,糊弄一下人们,这只是个善意的谎言。
难道这些地方不能体现出他们纯真的友谊吗?我们喜爱柴斯特的天才、亨利的风趣、塔克的机智与义气,我沉浸在了这最不可思议的的友谊组合里,自己和自己上演着小动物们的游戏。在这里,我学会爱、感受友谊、亲近着自然的生命力。当我们再一次亲近自然,感受它的美好,感受它生生不息的力量,我们才真正体会到,自然是生命的泉源,是快乐的根源。
合上这本书,让我久久沉浸其中。人们要开发郊外,使大自然变成一个繁华的城市。其实人们根本不会知道开发了这片郊外的后果,它会使生活在这的动物无家可归,会使在这的儿童失去亲近自然的机会。动物们对郊外的拯救让我看到了它们对生存的渴望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
大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在乔治·塞尔登创造的这样一个纯美的小动物的世界里,让我们更好地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人类该怎样去珍惜热爱我们身处其中的自然!
读三毛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受学业的影响,总会找些散文之类的来读,像朱自清,贾平凸之类的,那些都是为任务而读,三毛则是众多书籍中用来放松那一类的了。
现在已经忘了当时读的是哪一册了,想必是撒哈拉的故事,只记得当时三毛书籍读起来是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却被其中异域的风土人情所吸引。那时候我眼中的三毛是一个导游,用她的文字带领我去异国他乡,去感受侠客般的自由。后来买了三毛的作品集,不过看得很少了。那时候初中毕业,我还很幼稚。
后来高中,大学是很少看得了。直到前几个月,回到家恰巧那本书被翻出来。时隔8年彼时的我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也是工作正不如意之际,再看那本书忽然觉得,三毛,你的命怎么那么苦!看荷西离世的那一段,本想与你执手天涯,相伴一生,可是却可以清清楚楚的感受到死神的逼近。本来爱人死后需要的安慰,接之而来的却是公婆对于财产的觊觎。在我眼中,三毛是带着面具的,带上面具的她,豪放,洒脱,自由,无拘无束。可是,三毛小时候是受过严重精神伤害的,面具下的她始终是一个孤独,脆弱迷失在黑暗中的小女孩。三毛的受的伤害太多,以至于我觉得就算和荷西在一起的日子,荷西也并没有治愈她,只是让她暂时把那个黑暗中的女孩锁了起来。三毛的字里行间里,总给我一种笑着哭的感觉,尤其荷西死后,三毛已然锁不住那黑暗中的女孩了,甚至那已经变成了恶魔,时时刻刻折磨着她,我想,如果是我,也会选择自我了结,或许比她更早。
内心痛苦的人总是需要麻痹的,身体上的行走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第一印象以为这部小说不好,一直没有读,平台的任务是读书,而且又有这本书,我就决定认真读完它。
读完之后,我不由得为之一震。多年来循规蹈矩的求学生活,早已使自己变得麻木,渐渐认同社会虚假的一面,也开始潜意识地使自己融入到其中,成为当中的一份子。
书中的主人公,十六岁的霍尔顿,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中,正事这样的家庭,他不爱读书,甚至厌恶学校,对学校的一切充满了烦腻感,以致多次被学校开除。最后一次被开除,因为没有到放假回家的日子,还不想让父母知道,所以,他在纽约游荡了一天两夜,在这期间,霍尔顿再次目睹早已看穿的成人世界形形色色的面具、阴暗、荒诞,感到极度的厌恶——在他的视线所及,对人性被扭曲的厌恶,人性被多多少少地异化成一种滑稽而令人失望的表演。
小说的背景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而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就这样,“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也是其中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在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而现在纵观我们生活的国家,生活的这个时代,不也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吗?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许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像霍尔顿那样,“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片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他希望把每个纯真的孩子都从虚伪中拉出来,希望他们纯洁的心不要受到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污染,他想像猎人一样捍卫着他所认为的净土。这是霍尔顿的理想。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做好了,才有能力去做大事。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像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让我们守望着自己的麦田,做自己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而明天会更美好!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故事开篇讲述了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在一次和姐姐读书时意外的走入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在现实中所没有的事。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药丸,以及会动的扑克牌,而当她陷入危机后忽然惊醒时,才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陷入了静静的沉思。小的时候看,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即便那是一个梦。人都有梦想,爱丽丝的梦已经圆了她的梦想了吗?当然,我们看这部书并不是单纯的思考她的梦想。开始时,爱丽丝刚刚掉入洞中,原本以为她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是我想错了,她把自己坚强和乐观的一面呈现给了读者,让我们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又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而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
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是刚刚开始……
在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誓我从未听过有关它的任何报导,直到看到它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雪漫还有一本叫<<甜酸>>的书。因为是雪漫的疼痛系列,所以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甜酸>>这个名字应该是截取的俗语中“酸、甜、苦、辣”中最美的两部分。雪漫的书名总是起的别有心意。我拿着这本书,心里揣测着“文字女巫”这次又将给予我们怎样的惊喜呢?我带着这样的疑问,伴着黑夜,就着橘色的灯光,掀开了新的篇章。因为家里的茶喝完了,所以我是沏着一杯杯的果珍看完的这本书的,呵呵,果珍酸甜酸甜的到是配合了书的主题。
秘 密 的 花 园
每一个经历过十七岁的女孩儿都会有自己的秘密,那是成长的恩赐。或许是麦琪的礼物,或许是潘多拉的盒子。因为稚嫩,所以缺乏判断。女孩儿们无从知晓这恩赐将会带给她什么,所以只能将其埋在心底,等待它自己开花结果。
田丁丁,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儿。十七岁的她也未能“幸免于难”,有了自己的小秘密。田丁丁恋爱了,但她喜欢的人不是别人,竟是她的语文老师,林庚。因为是自己的老师,所以只能偷偷的暗恋,并用晦涩的语言引起他的注意。丁丁的暗恋始终只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林庚应该是不知道的吧,或许他是知道的,只是沉默着用他自己的方式来对待这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都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花朵,因为无人知晓,所以只能独自承受其中的甜酸。可是,田丁丁并不知道,她让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开在了皎洁的月光下。而林枳就是那轮孤傲冷清的月亮,她不动声色的洞悉了一切,只等待田丁丁自己的坦白。
我并不赞同早恋这种行为,可是恋上自己的老师并不是田丁丁的错。田丁丁生活在单亲家庭里,虽然母亲倾尽所有给予她温暖,可是父爱是任何东西都无法代替的。田丁丁是孤单的,没有朋友,生活在只属于她和妈妈的简单世界里,心里的缺口等待着迸发,而永远表情温和的林庚便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所以,我想田丁丁喜欢林庚并不是偶然,也不是一时冲动。她只是在寻找心灵的缺口。也许,是在寻找爸爸的味道。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有关师生恋的故事,是看了琼瑶的<<窗外>>。那是段催人泪下的故事。女国中生江雁容喜欢上了她的国文老师四十岁的康南,与田丁丁不一样的是,康南也喜欢上了他的学生。两个人曾那么用力的爱过,可到最后还是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江雁容嫁为人妇,而身败名裂的康南只能解酒消愁在乡下教学维持生计。然后,两个人痛苦的回忆曾经的过往,怨生不逢时,叹相见恨晚。仔细想想,江雁容之所以会喜欢康南,完全是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和鼓励,父母把大多数的爱和希望都给了弟弟妹妹。所以她才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给给予她淳淳教诲如慈父般的康南身上,获得了从未有过的疼爱和重视,还有就是自由。
相对于江雁容,田丁丁多了一份理智,还有就是妈妈足够的爱。她最终还是将自己这朵卑微的小花深深地埋藏。也许多年过后,她会为自己的这份理智而感到自豪,淡然的、微笑着和母亲回忆往事。她还要感谢曾经深爱过的老师,是林庚的默不作声和理解挽救了田丁丁那颗脆弱的心灵。
我们心中的十七岁啊,究竟有多少秘密等待着去隐藏!
罪 恶 的 始 源
每个女孩儿都会做这样的梦:希望自己拥有高佻的个子,姣好的容貌,出众的学习成绩,还有就是出身豪门。看,林枳就是以这种姿态映入我们的眼帘。只是除了,那看似的富有。是的,那偶尔出现在天中门口的MINI COOPER,所谓的高档别墅,漂亮的群摆,以及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属于她继父的。是的,是继父,那个叫于根海的粗俗的男人。林枳算什么,在他眼里林枳只不过是他偶尔会想起的拖油瓶罢了。
林枳拥有一切女孩儿想要的东西,可是,她并不快乐。不过对于她也无所谓快乐与否,整日面对也不过是念经诵佛不问世事的母亲,还有只会吃喝玩乐彻夜不归的继父。林枳没有朋友,也无须朋友,“一个人”的世界她已习惯。她一直固执的孤傲的行走在自己计划的道路上。在众人的眼中她光焰鲜明是焦点是天使,但夜幕降临万家灯火的时候,她也不过是个被感情遗弃的小丑。
林枳的遭遇正印证了一句话,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正如我前几天看过的两则报导:一是,一个从小双目失明的小男孩儿,有很好的乐感,尤其对弹钢琴有很高的造诣,六岁就达到了九级,这是很多正常的孩子都无法达到的。却怎奈贫困的家庭条件,让希望看起来是那么渺茫;另一个是,一个家境富裕的公子哥,养尊处优的他十四岁接触了毒品,然后在长达八年的岁月里,他把家里败的精光,进过戒毒所,痛苦过自杀过,偷过也骗过。我开始有些迷茫了,究竟是困苦的命运造就了才华,还是舒适的环境磨灭了斗志。不过还好林枳不是后者,她一直为自己的梦想做着不懈的努力,虽然这中间有些小插曲。
至于林枳与周楚暮的感情也是很具有戏剧化的,才貌双全趾高气昂的高材生却拜倒在了小混混的手里。虽然仍是运用了青梅竹马久别重逢的老套路,却有着不同于以往的始终。重逢的那一天周楚暮偷了衣服拽着林枳风风火火的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时候,就预示了一切。周楚暮不过就是一阵风,燃烧了林枳心中仅存的花火。可是风是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地方的,它终究是要离开的,这就是命运。所以,即便是林枳,即便是他们唾手可得的爱情,也无法将他留住。而此时的林枳也已是身心疲惫,为了见周楚暮,她无数次利用老师的信任逃课;为了帮周楚暮还钱,她隐瞒事实欺骗真正关心她的田丁丁;即便到最后周楚暮将她拒之门外,她仍跪在地上隐忍着悲痛将她用屈辱换来的钱一张张的从门缝里给他送了过去。
其实,林枳一直痛苦着,痛苦着母亲的冷漠,痛苦着自己的抉择,痛苦着周楚暮的堕落。她也一直为还不上丁丁的钱而深深的自责,并不顾尊严的向于根海讨钱。其实林枳并不坏,她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爱。我想也是因为爱,所以周楚暮选择了的离开。
其实,一切罪恶,都源于善良。
后 记
合上手中的书,想到了我的十七岁,那段还未走远的岁月,恍若就在昨日。
记得我曾因为戏弄同学笑的前仰后合,也曾为了考试成绩一塌糊涂而哭的稀里哗啦。喜欢上历史课喜欢搜集在历史书上看不到的故事,喜欢政治课上我们为了回答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的场面;会在物理课上打瞌睡,会因为答不上数学题而求救于我的智囊团。喜欢听后桌男生唱跑调的《十面埋伏》,喜欢很多人围在一起评论NBA赛事;没事时也会天马行空的说笑,偶尔也会拽两句汪国真的诗。我也常和好友诉说心中的苦闷,也曾是安静的倾听者。但让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十七岁那个夏天,运动会上那被高高举起的赫然醒目的写着“永远的高一﹙2﹚班”的红色字幅。
十七岁也有属于我的秘密,那是只属于十七岁的秘密。
每一个十七岁都有一段漂亮的飞跃,每一段飞跃都会划出不同的弧线。十七岁那年或许我们都有了秘密,开始试着撒谎,做出自己认为对的选择。但是,请不要误解,这并不是罪恶在作祟,只是成长让我们有了秘密。
我们仍然都是好孩子。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的作家乔治。塞尔登所创作的。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了一个繁华的大城市,结交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两位好朋友,并体验了一次不同寻常的生活。
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认识的,不是这只极具音乐天赋的蟋蟀,而是这只蟋蟀的好朋友老鼠塔克。这是一只特别的老鼠,是所有老鼠中最有钱的。
塔克不仅有钱,还十分仗义。有一次,柴斯特因啃掉了玛利欧家里的半张两块钱钞票,而被玛利欧父母关进了笼子里,只有等到玛利欧把钱还清了,才能把柴斯特放出来。作为柴斯特的好朋友塔克和亨利,肯定是要来看望它的,它们多希望柴斯特能被放出来啊!而现在,唯一能救柴斯特的办法,就是替它还清那笔钱,能做到这件事情的,只有塔克了,尽管塔克有那么一点儿舍不得,但是为了它的朋友,它从它那冒着被踩死的风险,从人群中捡回来的两块九角三分中,拿出了两块钱帮助柴斯特,让柴斯特重获自由。
那笔钱,虽然少到只有两块九角三分,但是对于塔克来说,却是无比珍贵的,毕竟那是冒着生命危险捡回来的铜板,塔克与柴斯特之间的友谊肯定不止那两块钱。友谊,是无价的,可能是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或是在朋友伤心委屈的时候给予温暖,都能让你们之间的友情变得更好。但是,当你脾气不好的时候,一个厌恶的眼神都足以让你们之间的友情破碎。
友谊,是一个美好的东西,易得也易失,一定要好好珍惜,它就是你的暖宝宝,温暖你的心。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要随时作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经常闻一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它什么时候开始变质。越早放弃越早找到新的,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勇于冒险,接受新的美味。牢记:他们总是不断拿走你的奶酪。
这是我最大的心得,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事情,要作好随时应付未知变化的准备。如果有一天它突然降临也不要恐惧,因为当你无所畏惧时,你就天下无敌了。
要学习改变,克服恐惧,享受变化带给你的快乐,这样你会得到轻松自在。
当你无所畏惧时,你该怎么办?
如果不改变,就接受淘汰。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录了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大约500年间的诗歌305篇。最近为了给女儿取名字,又翻出来通读了好几遍,每读一遍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越是阅读越是觉得诗经作品的厚重、隽永、耐人寻味。诗经的大部门作品都是写在两三千年前,现在读来仍能感受到那时百姓家浓浓的生机和情侣间脉脉的情怀,仍能感受到王宫内的歌舞升平和战场上的车马萧萧。古人云:不读诗,无以言,或许这就是诗经的魅力,它可以带你穿越时空,带你感受百姓心声、爱侣之情、家国情怀。
百姓心声: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政治课本里总是强调,历史的主体是人民,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是纵观史书,真正描写人民这个主体以及生活状态的史籍寥寥无几。然而我们可以透过诗经读到几千年前老百姓的生活状态和思想状态,让你感同身受。"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国风·魏风·十亩之间》描写百姓家轻松愉快的劳动场景的诗。诗章展示了一幅采桑女呼伴同归的桑园晚归图,这个画面热闹中透着安详,忙碌中带着欢乐。中国的农耕社会的耕作方式,据说从汉代到近代都没有怎么改变,这首诗也让我还原了儿时的记忆,夏季农忙时节,田间地头到处是热火朝天的人在割麦、打场,累了大家嬉笑几句,不亦乐乎,夕阳西下时,大家牵牛赶车,背后的夕阳余晖散落满地。历史总是被描写的狼烟四起,成王败寇,正所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一个历史创造者的丰碑后,堆叠的都是无数百姓的森森白骨,而这些百姓的家人,则在等着他们早点回家。"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君子于役,苟无饥渴?"这是《王风·君子于役》的诗句。这首诗描述了这样一幅画面:鸡已经上架休息了,太阳落山,羊、牛也从山上回来了,丈夫还是没有回来,一个妻子开始思念丈夫,担心他在外受饥渴之苦。同时也是在描述战争,看不到金戈铁马,看不到尸横遍野,只看到一个女人夕阳下的背影,她在门前远望,望穿秋水,黯然神伤。这首诗出自王风,王,是东周王都的简称,王风主要产自洛阳一带,每当路过王城广场,我总想着,两三千年前,在西工或者孟津的某个地方,一个农妇,在某个角落,孤单影只的思念着他的丈夫,而他的丈夫只是历史滚滚车轮下的一个兵卒,战祸、破乱下,百姓只能身世浮沉雨打萍。想想现在,我们真该知足、珍惜眼前的生活。
爱侣之情: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一首脍炙人口,小学生都会背的诗句,出自《国风·周南·关雎》。此诗位列"诗三百"之首,足以看出古人对爱侣之情的重视,足以看出爱情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论语》中多次提到《诗》,但作出具体评价的作品,却只有《关雎》一篇,谓之"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连孔夫子都为之叫好,可见此诗的写的漂亮。它描写的是写一个"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写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他们的感情发乎情而止乎礼。《诗经》中还有许多歌颂爱情的作品,"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此诗出自《国风·卫风》,是先秦时期卫国的一首描述爱情的民歌,之所以对这首诗印象深刻,一是因为卫风在今淇县一代,离我老家很近,我大姨家就在淇河边上,小时候经常去淇河边玩耍。二是这首诗产生了一个成语:投桃报李,三是这首诗还产生了一个名人的.名字:爱情小说集大成者,琼瑶。读了诗经,你会发现有很多名人名字皆出自诗经,或者诗词中引用诗经,足见诗经影响深远。《诗经》中爱情诗不胜枚举,所刻画的爱情样貌,应该是华夏儿女生活的原初典型,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会归于平淡,普通琐碎的温暖才是真。
家国情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但是估计很多人并不知道,这首诗出自诗经中的《邶风·击鼓》,这首诗的意思不是描写的夫妻之情,而是写士卒征战之悲。征人自叙出征情景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战士间的互相勉励、同生共死,令人感动。邺,主要指我老家安阳一带,每读此诗读,总能感到老祖宗征战的豪迈与悲壮,家国情怀,战友之情,溢于言表。"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此诗出自《王风。黍离》,成语黍离之悲就是出自此诗。平王东迁洛,周室走向衰微,无力驾驭诸侯,虽保有天子称号,但地位等同于列国。这首诗就书写了古人在周王室迁都洛阳时难舍家园之情。对于亡国之痛,有忌讳,有不忍言,悲痛之情愈来愈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出自《秦风·无衣》,读完这首诗,你就会觉得秦国统一六国是必然,秦军虎狼之师如此同仇敌忾的气势能不令六国军队闻风丧胆?!每当读起此诗,我总会想起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在我为数不多喜欢的国产剧中它算一个,剧中冒名顶替的团长龙文章在带领败退远征军突破日军重重阻击和追击返回祖国时,口中念叨的就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他凭着个人魅力和这句"岂曰无衣",愣是将一群流窜的兵痞带成了一群岳武穆,让溃军炮灰团有了信念和希望,成了对抗日军的民族脊梁。其实无衣跟剧中阿译长官唱的那首歌是一个意思: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净胡尘,誓扫倭奴不顾身!旗正飘飘,马正萧萧,好男儿,好男儿,好男儿,报国在今朝!快团结莫作老病夫,快奋起莫贻散沙嘲!这就是诗经中的大情怀!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夫鸟兽草木之名。"老祖宗留下来的典籍真是博大精深,这次趁着给女儿取名字的机会重读经典,有侥幸心理,最后却也学以致用。"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子衿,原意学子之服,后多指知识分子、贤才贤士,希望我和我的孩子以后可以多读诗经这样的国学经典,正家风重传承,成为家国需要的子衿。
《亲爱的汉修先生》这本书讲述了男孩鲍雷伊读了汉修先生的书后,与他进行了书信交往,在信中,鲍雷伊说出了父母离异、在新学校适应不了同学等情况。通过两个人之间的沟通,鲍雷伊渐渐缓解了心中的痛苦、孤独,也理解了父母的难处,而且练就了一手好文笔。整本书是以书信日记的格式来写的。不过,最让我感受深触的不是书中幽默、风趣的语言,而是鲍雷伊一家难割难舍的亲情:
雷伊的爸爸:在雷伊的映像中,爸爸是高大、强壮的,他可以驾驶庞大的卡车。可是,由于爸爸一次又一次的食言,让雷伊对爸爸失望了。雷伊甚至恨爸爸,恨他丢下自己不管。我觉得雷伊爸爸是不负责任的,他怎么能为了卡车而丢下妻儿呢?我的爸爸也是常年在外地工作,每到我的生日,我是多么盼望爸爸能打一个电话来,祝我生日快乐。可是他没有,这让我有了和雷伊一样对爸爸的失望。
雷伊的妈妈:雷妈妈是个很辛苦的人,她不仅要一个人照顾雷伊,还要工作、学习。她也很大度,并没有对丈夫不顾这个家而充满了怨恨。我喜欢雷伊的妈妈,她会买一桶炸鸡,和孩子一起去海边,边吃边以同龄人的角度谈一些敏感的问题。
雷伊本人:雷伊是个个子中等,并且十分聪明的男孩。他自己制作了一个“午餐盒”报警器,虽然不大实用,但也给他和小伙伴带来了快乐。可这些并不能说明雷伊是个无忧无虑的人,他为父母离异感到深深的苦恼。我很同情他,因为他爱爸爸,却只能和妈妈在一起生活。
虽然这个家分离了,可是孩子依然爱父亲,妻子依然爱丈夫,父亲也还是爱着家,他们之间的亲情是永远割不断的。
于丹在《论语》心灵之道中推介了好多个小故事,用来说明心灵的强大力量。浓缩于丹心灵之道的主题就是,心灵中至为美好的一面是积极的心态、自信和勇敢。当然,似乎有人以为这是在励志,因为在世界知名的励志学家,如卡耐基和拿破仑希尔还有安东尼·罗宾斯的书中,充满对这三种力量的唤醒和训练。
——“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
——“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
——“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以约失之者鲜矣。”
——“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方,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首先肯定的是,作为一篇励志的小散文,这个演说是成功的。上面那些是于丹老师摘自论语中的原话,构成了演说的论点,这些论点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但是,与论点比起来,我倒是觉得文中的三个小故事让人印象深刻,并且和励志的主题更加接近一些。批评于丹老师假借论语之名行其它主题的演说和出书甚至出名之实,这样的话,一向对于美好的事物都持支持态度的我说说不出的,也就是想想而已。呵呵。
话说回来,于丹老师还是一个富含哲理意味、平和而通达的智者。上篇文章也说过,各人读历史各取所需,下面摘一些于丹老师此篇中较为美丽的文字。
一个有风骨的骄傲,在外在一定不是张扬的,这就是所谓“泰而不骄”的——于丹老师。
“我曾经看到过铃木大拙在他的书中记载了一个日本江户时期的故事。当时有一个著名的茶师,他跟随着主人去京城里办事。碰上了一个浪人挑衅身着武士服防身的'茶师比剑。这茶师只好老老实实地说我就是个茶师,我不懂武功。这个浪人就得寸进尺,说你既不是一个武士,你穿着武士的衣服,你就有辱尊严,那我就更应该跟你比,你就更应该死在我的剑下了。茶师一想,就说你容我几小时时间,今天下午我跟你还约在这个池塘边见。那个浪人想想就答应了,说那你一定来。这个茶师就走了,他直奔京城里面最著名的大武馆,求大武师教给他一种作为武士最体面的死法。武馆的主人当时就惊诧了,他说来我这儿所有的人都是为了求生,你是第一个求死的,你是为什么?他说我是个茶匠,我就只会泡茶,但是我今天遇到了这么个情形,我不能不跟人家决斗了,我想死得有尊严一点。武馆的主人说,你是这么著名的一个茶师,那好吧,你再为我泡一遍茶。茶师想了想,很伤感,说这可能是我在世界上泡的最后一遍茶了。所以他就做得很用心,他很从容地看着山泉水在小炉上烧开,很从容地把茶叶放在里面,洗茶、滤茶、然后一点一点地把茶倒出来,捧给这个武馆的主人。这主人就这么一直看着他这个过程,看完了以后他喝了一口茶,他说:这是我一生中能喝到的最好的茶,但是在这个时刻,我可以告诉你,你已经不必死了。茶师说:哦?你要教给我什么吗?他说:我不教你,你只记住,你用泡茶的心去面对那个浪人,我就告诉你这一句。这茶师就回去了。回去他看见那个浪人已经在那等他了。浪人很嚣张,当时就拔出剑来,说:你回来了,那我们来开始比武吧。茶师就老在想着那句话,说我心泡茶的心面对他。所以他就不着急,他笑笑地看定了对方,然后从容地把自己头上的帽子取下来,端端正正放在旁边,然后解开身上宽松的外衣,一点一点叠好,压在帽子下。他还笑笑地看着对方,拿出绑带把自己里面的衣服袖口扎紧,再拿出绑带把裤腿也扎紧,他从头到脚,一点一点地在装束自己,一直气定神闲。对面这个浪人就越看越惶恐,越看越惶恐,因为不知道他武功有多深,就被他的眼神和笑容给吓得内心心虚起来。等到这个茶师全都装束停当,最后一个举动就是拔出他的剑来,欻,就挥向了半空,然后棒喝一声,停在了那里。因为他也不知道再往下该怎么用了。他停在那以后,这个浪人噗通就给他跪下了,说我求你饶命,你是我这一辈子见过最有武功的人。”
今天,我看完了《封神演义》这本书,书中叙述了商朝末年,纣王无道,同苏妲己一起害死了比干,商容等忠臣,西伯侯姬昌的儿子姬发带领众将了商朝,建立了周朝。
《封神演义》中的人物,最佩服姜子牙。因为他老是料事如神,并且法力高强,真是老当益壮。他的法宝是杏黄旗和打神鞭。
我还很喜欢哪吒,因为他武艺高强,此外还有法宝乾坤圈,混天绫,火尖枪,金砖九龙神火罩,阴剑,阳剑,更是如虎添翼。
《封神演义》真是太好看了。
人世间有许多爱,有朋友间的友爱,有亲人间的暖爱,有师生间的关爱——但最伟大的的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人内固然有这许多的爱,动物中也依然存在这些变化多样的爱,同样在动物的世界里母爱一点也不亚于人类,甚至比人类还要伟大、无私。它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甚至付出生命。
当我读完《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令我非常感动,当针鼠晏、澳洲蜥偷吃天鹅蛋时,‘紫水晶’不顾危险用自己的胸脯、嘴壳、婚羽来抵挡敌人的攻击,无论针鼠晏身上的刺多么尖,‘紫水晶’忍着疼痛不肯退缩;无论澳洲蜥怎样撕咬象征美丽的婚羽,她也毫不在乎。因为她知道保护孩子是最重要的。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在生活中也有这样例子:汶川大地震中,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用身体护着自己的孩子,后来这个孩子在妈妈的保护下安然无恙,而那位妈妈却失去了生命。这就是母爱,伟大而神圣的母爱!
当然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自然也想到了我的妈妈。当我生病时,是妈妈无微不至的精心呵护;当我难过时,是妈妈耐心抚慰我,逗我开心忘却烦恼;当我害怕时,是妈妈在我身边让我不再恐惧,使我暗淡的心灵突然开朗;当我遇到困难时,是妈妈紧紧地握着我的双手勇于面对,排除疑惑解决问题……总之,妈妈是我生活中的“保护神”,是我思想的指引着,是我的良师益友……
读完了《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后,我对动物中的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怀着沉重的心情,终于翻完了最后一页。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作品,据说是抗战前为止的最“佳现代中国长篇小说”。
这本书以祥子为主角,围绕“车”,讲述了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第一次,祥子花了三年时间拉车,挣来了一辆车,但后来连人带车都被掳去;第二次,买车钱又被孙侦探骗走了;第三次,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后因虎妞难产而死,不得不卖车给虎妞下葬。
在这段时间里,祥子身上的农民特有的勤劳,诚实,质朴与要强,逐渐随着时光的流逝,在一次次的绝望中逐渐磨灭,直至消失。
最让我感动的是,祥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买到一辆车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能让一个汉子如此激动,可见这辆车对于他的重要性。甚至还把那天定为了自己的生日,在他看来,车就是自己的全部。祥子对于梦想的矢志不渝,让我衷心佩服。
除了祥子,书中还为我们讲述了:好逸恶劳的虎妞,为养活弟弟出卖肉体的小福子,妻离子散的马氏祖孙等。在那个封建黑暗的旧社会中,谁也没有逃过厄运。虎妞难产而死,小福子上吊自杀……
也许,真的只有一些人成为那个年代不可挽回的牺牲品,社会才会觉悟。
当我读到“祥子彻底堕落”时我有些厌恶祥子。但是转念一想,他也是被逼的呀!如果这个只会上演悲剧,只会否定个人奋斗道路的社会变的光明起来,人们变的思想开放,平等起来,祥子也许就不会堕落。
祥子与老车夫相处,他们瞧不起自己;与刘四爷相处,他却认为箱子娶虎妞是为了钱;于虎妞相处,她如此霸道,与自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与小福子相处,他能感到唯一的安慰,可当他绝望后,小福子早已自杀。
从此,这个世界无人陪伴祥子。在他认清世界真面目后,他绝望了,堕落了。
所以,当我们看到结尾时,去祥子内心深处想一想,是这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真希望这个世界多出现一些绝望前的“祥子”,不要再出现堕落后的“祥子”。这就是我的感受。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读了《波莉安娜》,这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总让人倍感怜惜。读了这本书,我深深被这个弱小的女孩所感动,她与她爸爸创造的开心游戏更是让人震撼。
于是,我决定去采访这个叫波莉安娜的小女孩。当我来到波莉安娜家时,这是一个精美的大别墅。我上前轻轻敲了门,又按了旁边的门铃,耐心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女仆装的女孩给我开了门,想必这就是南希吧!她好奇的打量着我,问道:“请问,你找谁?”“那个,我叫章霞,我想采访一下波莉安娜小姐!”我急忙回答。南希笑道:“好,请跟我来!”于是,我跟着南希来到波莉安娜的卧室。“波莉安娜小姐,这位是来找你的!”南希对坐在床边的波莉安娜小姐说道,转身又对我说:“你自己进去吧,我先出去了!”说完,便走出了卧室。
我带着好奇心打量着这位波莉安娜小姐,她也面带微笑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波莉安娜笑着说:“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连忙回过神,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我想采访一下你,你不介意吧!”“当然不会,你问吧!”波莉安娜愉快地说。当我听完她的回答,我对她的好感又增加了了。
于是,我便开始问她:“你的腿已经好了吗?”“当然!”她开心的回答,还走了几给我看。我朝她笑了笑,又问:“你的那个开心的游戏,真的能够让人开心吗?”“我认为能够,要不你试试!”波莉安娜兴奋地拽着我的手,有无比激动地说:“说真的,你能够尝试一下,已经好久没人陪我玩那个游戏了!”“好啊!”我高兴的回答,然后之后说:“其实在生活中我一向有个苦恼,人为什么要学习,必须要上学呢?”“其实你能够这样想,如果一个人不学习,他就不会哟偶太多成就,又不会有宝贵的精神财富。还有上学,你能够这样想,如果你不上学,你就没办法交到那么多朋友,也不会有那么多趣事发生在你身上,而且如果你一向呆在家里,生活就会一向平淡无奇的过着,你说呢?”波莉安娜笑着对我说。听了这番话,我似乎明白了一些。
波莉安娜微笑的看着我,又说:“我们应对一些事,要多往好的方向看,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开心,如果你一向都向坏的方向看,你就会时时刻刻都不开心。所以无论身在何处,都不要忘记寻找快乐,这就是我父亲创造这个游戏的初衷!”“原先如此!”我恍然大悟。“那这天就采访到这,再见!”我向波莉安娜道别。“嗯,再见,欢迎下次再来!”波莉安娜微笑地向我道别。
走出波莉安娜的家,我突然感到快乐其实并不难找,重要的是看你怎样想。
故事的开端是渡边君在机场降落,回忆起了他的童年,他的儿时玩伴木月与直子。木月自杀给故事的开始蒙上了灰暗的色彩。后来,渡边陷入了患了精神疾病的直子与活泼开朗的小林绿子之间两难的境地。青梅竹马的恋人直子因有共同不可触碰的记忆而越走越远,活泼的绿子的出现无疑是渡边君的救赎,但是另一方面,渡边又不能完全地投向绿子的怀抱,他心里永远都保留着直子的位置。
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伤感的小说。你会迷失会思考,但是思考以后也许会更加容易迷失,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完全读懂,每读一次就有一次新的思考与认识,就像陷入了一个漩涡。
人在年轻的时候,容易冲动、不顾一切。时间过去,有些东西却随着时间的洗刷而越加清晰,你想要逃避想要忘记,它越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向你靠近,让你不得不睁开你的双眼去看清、张开你的双臂去拥抱接纳它。村上春树写下《挪威》的时候,也许就是被这样不可触摸的力量所桎梏,不得不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记忆与想法,提笔写下这一故事 通过情节聚拢、刻画内心,直视自我,平静地叙述了这个青春中参杂着痛苦的关于成长的故事。它仿佛有一股力量,从你翻开这本书开始,这股力量就从你的身体里拉扯出一根细线,你每看一个情节、一个段落、甚至一个文字,这根线就拉扯得越长,直到你的身体逐渐被拉扯抽离,倘若中途想停下来,这根细线会时不时抽动一下你的内心。推荐大家看一看《挪威》,年轻的时候看不懂,也许在往后的时间里,带着作者创作的情深与情怀去读,又能读懂多几分。
暑假期间,我读完了老舍的名着———《骆驼祥子》。
可能是由于知识,经验不够的原因吧,我还没能完全看懂,就是看了个大概,虽然骆驼祥子奋发向上,但到了后来,什么都没有。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这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明白吗?那就之后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十分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忙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忙下,蟋蟀柴斯特最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以前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完美。友谊是能够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的。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马克思以前说过:“友谊之舟在生活的海洋中行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有时会碰到乌云和风暴,在这种状况下,友谊就应受到这种或那种考验,在这些乌云和风暴后,那么友谊就会更加巩固,真正的友谊在任何状况下都会放射出新的光芒。”每个厉害的人,都和品德高的人有过长久的友谊,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友谊,那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就应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忙自己能够帮忙的人,在别人得到帮佳童书之一,是令人感动的一本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绘声绘色,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忙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三个小动物的友情感动了世界,成为了20世纪全球五十本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