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书心得体会600字(精选32篇)
在短短的几天的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位勇敢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岁就失去了父母。于是被被寄养在姨父姨妈家,但他却受尽了他们的欺凌度过了漫长的十年。就在他将近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扭转他将要去霍格沃茨学校学习魔法。
在前往霍格沃茨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认识了两位他最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忙,每天都形影不离。哈利波特一到霍格沃茨学校就得到了他在姨父姨妈家所得不到的尊重。可马尔福却视他为敌人,每次都要跟他对着干。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知道了魔法石的秘密,也知道了杀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于是哈利波特便决心要找到魔法石,让伏地魔没有任何机会。即使他们学会了许多魔法,但是还是不能跟伏地魔相比,于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认真练好魔法。
在一次魔法课上,马尔福拿走了罗恩最心爱的小水晶球,哈里波特为了能拿回来,用它的飞天扫把夺回了水晶球。而他那熟练的飞行本领让米勒娃麦格目瞪口呆,一个刚学习魔法的人居然能这么娴熟。于是便决定让他参加学校“魁地奇”比赛。哈里波特在比赛中带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光轮20xx”赢得了这场比赛。
哈里罗恩和赫敏认真的寻找着线索,希望能早日找到魔法石。但在寻找的过程中不算顺利,经常会遇到麻烦。但哈里的爸爸送了哈里一件隐形衣。这件隐形衣可帮了他们许多忙呢。最终,他们发现了伏地魔的仆人,也找到了魔法石,并再一次打败了伏地魔……
就这样一个学期过去了,哈利波特又要回到姨夫姨妈家了,他舍不得霍格沃茨里的每一个人,他期盼着下个学期的到来,但下个学期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魔法真的好神奇,真希望我也能学会魔法。而且哈利波特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并且我们应该都充满着一个善良的心来对待每一件事情……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一套近300万字的小说——《哈利波特》。
这是一部科幻书,主人公是一个出生仅一年就失去父母,在姨夫、姨母和表哥的欺压与歧视中长大的男孩子。这本书带我由“麻瓜”世界来到了诱人的魔法世界,在这里,我认识了机智的赫敏、乐观的罗恩和勇敢的哈利,他们本来是三个家庭中素不相识的小孩,可后来却成了三个最好的朋友。哈利和罗恩在去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车站上偶然相识并从此成为最好的朋友,他们在和赫敏一同经历了打败从密室偷跑出来的怪兽后也成了好朋友。从此,他们三人同甘共苦,在一次闯进有全学院老师施咒语的密室里,罗恩为了破麦格教授的棋盘咒语,自己被白石头王后打晕,使得赫敏与哈利闯过魔法阵来到斯内普教授的魔药阵,赫敏用自己的沉着与聪慧破了此阵,而哈利喝下了一瓶黑色液体穿过黑色火焰进入了密室,打败了小时候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赫敏喝掉了紫色液体穿过紫色火焰,把罗恩救醒,经过这件事后,他们的铁三角组合更加团结。这件事使我明白了想要成功,不但要有勇敢、乐观、机智的品质,更要与朋友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共同对付敌人。在一堂黑魔法防御课上,一种叫“博格特”的生物可以变化出你所害怕的各种生物和东西,通过这节课,也使我明白了人恐惧的正是恐惧本身,恐惧其实并不可怕,面对恐惧,拿出你的笑容,就一定能战胜它。
如果我是哈利,面对这么多次可怕的、似乎永远都打不败的伏地魔,不管是婴儿时期的还是长大后的,我都一定会害怕的'晕死过去,但如果真是这样,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伏地魔就被杀死了吗?如果我还像以前一样见到一只小狗小猫从我身边经过都吓的恨不能长翅膀飞到天上去,那我怎么面对以后将要遇到的各种困难呢?这部书教会我的不止是团结、机智、乐观,我更需要学会的是勇敢!
早晨,我来到书柜前,翻开一本名叫《哈利·波特》的书,看着看着,这本书深深地把我吸住了,仿佛“嗖“地一下把我带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在魔法世界里有一个出生于魔法世家,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书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讲述着一个神奇的故事。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事实,这儿有妖精,有巫师,有精灵,还有恶魔,画像里的人会动会笑,还会说话。但他们都分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整本书主要讲述了哈里·波特和自己两个形影不离的朋友,一个是麻瓜家庭出生的赫敏·格兰杰,虽是麻瓜出生,但在学校中可是排名第一的,可真是令人佩服。另一个则是纯血统——罗恩·韦斯莱,他们在霍格沃茨七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让我从中明白:生活当中难免遇到挫折,这是必然的,然而我们要不畏前方的崎岖坎坷,努力向光明迈进。人的性格有善恶之分,我们必须一时之中哈利有些心动,因为他没有他父母的一点记忆,但到最后,哈利做了明智的选择,不相信佛地魔的胡言乱语,我想他父母在天之灵一定会引以为傲。我们必须向哈利学习,路是我们走的,而正与邪,选择在自己。聪明伶俐的头脑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显然有所不同!!
面对困难,永不退缩
是谁,骑着飞天扫帚映入我的眼帘?是谁,挥舞魔杖消灭了魔法界最可怕的敌人?又是谁,运用勇敢和智慧突破重重难关?是他!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一直是我最爱看的一套书。我常常看得如醉如痴,把自己也当成了哈利。这个暑假,我又重温了一遍《哈利波特》,再一次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系列讲述了哈利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他的父母被魔法界的黑魔头——伏地魔所杀害。后来,哈利波特费尽千辛万苦,杀死了伏地魔,保卫了魔法界。
这是个多么勇敢的故事呀!哈利波特为了报仇,不怕任何困难,敢于冒着生命危险,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勇往直前,铲除黑势力。我看着看着就流下了眼泪。是呀,在当今社会中,真正知难而进的人又有多少呢?
我的年龄和哈/利波特二年级时的年龄相仿。他上二年级时,身背骂名,孤身一人救出罗恩的妹妹,跟伏地魔的灵魂和蛇搏斗,并消灭了伏地魔七分之一的灵魂。再看看我,几天前,我走路回家。一楼一户人家的狗正“狗视眈眈”地看着我,我吓得魂飞魄散,心想:我得赶快上楼,不然,狗可能会咬我的呀!我快步上楼,谁知,狗居然“恋恋不舍”,也跟在我的后面。这下我可慌得手忙脚乱了,三步并作两步赶紧上楼。但狗也加快了脚步。我回头一看,狗正冲我龇牙咧嘴,我更害怕了,刚想喊救命,狗就被他的主人叫走了。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惊魂未定。把我和哈利波特比,只是增添笑料吧!
同学们,哈利波特是多么勇敢无畏呀!那是因为他面对困难,永远不退缩。让我们把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运用到学习生活中吧,他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哈利即将迎来十七岁的生日,但,他必须提前离开女贞路四号,转移到陋居。伏地魔知道了凤凰社的计划,前来追捕哈利,但哈利还是逃脱了。
哈利了解到伏地魔拥有多个魂器,只有消来魂器,才能战胜伏地魔。于是,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罗恩与赫敏展开了寻找魂器之路。然而,在这过程中,遇到了一个新问题:圣器还是魂器?只要找到三件死亡圣器,就可以成为死神的主人,必定能杀死伏地魔;可没有魂器,伏地魔就永远不死……
哈利选择了魂器,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开始寻找老魔杖。
哈利与伏地魔在禁林中相遇了。了解所有真相的哈利选择死亡。他心甘情愿被老魔杖杀死。但哈利并没有死,是因为哈利的母亲在死的那天夜里用爱给哈利施了一个保护魔咒,而伏地魔复活的那天夜里又用了哈利的血,只要伏地魔不死,哈利也不可能死。
最后,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殊死博斗:“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永远离开……”这是哈利在斗争前对伏地魔说的话。最终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击中了,像个凡人似的倒下了。
《哈利·波特》系列是魔幻小说,一个关于善与恶的故事,一个充满爱与勇气的故事。伏地魔所没有,而哈利却拥有的伟大的魔法——爱。哈利正义,善良,有担当,同时也充满爱。也许正是因为伏地魔轻视爱,才会被哈利杀死。哈利的母亲在临死前为哈利施下的保护魔咒;邓不利多为保护哈利,牺牲了自己;哈利为了魔法世界的和平,毅然决然选择了死亡……这些都是以爱为前提才会做得出来。
“最后一个要消灭的敌人死亡”,哈利做到了,他平静地选择了死亡,走向伏地魔。让伏地魔亲手结束了自己的最后一个魂器——哈利。正是因为哈利充满了爱,他不想让魔法世界成为伏地魔的天下。所以,他选择了死亡,也消灭了死亡。爱支撑着哈利走完这一切,来自朋友的爱,来自亲人的爱,来自老师的爱……爱是最强大的魔法!
我最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家的生活和在魔法学校里的奇遇。
当我读到哈利·波特为了生计在他生日那天还要在炎炎烈日下工作时,我的心就揪了起来。我想到了我的生日那天,妈妈会给我订蛋糕,会准备精美的礼物,会烧许多我爱吃的菜,而我这个“小寿星”却不知足,嫌礼物不好,嫌饭菜不可口,让父母难过好一阵子,妈妈甚至还会暗自落泪。想到这里,我心中充满了内疚,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我一定要懂得感恩,懂得回报,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是个小心眼的人,在学校里喜欢和同学斤斤计较,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而吵嘴。比如哪个同学不小心把我的书碰掉在地上,我马上就会以牙还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那位同学的书放到地上去。记得有一个同学不小心把我的铅笔头弄断了,我生气极了,尽管他道了歉,我仍然不依不饶,甚至还会出手打人。而哈利·波特就和我不一样,他心胸宽广,从不和人斤斤计较,他和对他极其不好的姑父一起生活了整整十年,毫无怨言,还十分感激姑父给了他一个家给了他一个可住的地方。他在魔法学校里和同学和睦相处,就算有人欺侮他,他也从不还手从不还嘴。反而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也正因为这样。哈利·波特成了学校里最受欢迎的人。
哈利·波特,你让我好惭愧,谢谢你,让我知道了要做一个宽容大度的人,要在同学困难的时候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要心中想着别人,要做一个受人欢迎的人。
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厌恶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明白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我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忙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仅有一个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最终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仅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所以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当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当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在英国的女贞路4号里,楼梯下的储物间里,住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
一个平常的一天里,一位巨人海格来到了他们家,带着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就在这里开始了那长达七年的学习之旅。在他们的大礼堂中,上面竟然“飘”着许多蜡烛,在楼梯间里,宽大的楼梯竟会旋转,并且,他们的休息室竟然还要口令……在这个世界里,魔法一直笼罩着他们。一年里,他们也遇到了许多老师,严厉正直的麦格教授,慈祥温和的邓布利多教授,偏爱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教授,还有说话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
他在霍格沃茨里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忠厚老实的罗恩·韦斯莱和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一直和黑魔势力做斗争!
有一次,他们在无意间知道了有人想偷走魔法石的事情,并且发现看守魔法石的巨怪把斯内普教授咬伤了,便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去偷魔法石。在最后的时刻,他们穿越了一个活板门,克服难关,来到了真正有魔法石的地方———地下教室。结果,哈利一进去才发现,想偷走魔法石的竟是平时说话磕磕巴巴的奇洛教授。最后,哈利打败了奇洛教授,让他再也无法得到魔法石,这样伏地魔也就失去了复活的机会。
如果有这样一面镜子,你就不能帮忙找一下吗?但麻瓜也有自己的魔镜。那些爱钱的人喜欢玩大富翁,那些想成为英雄的人是诸神的大英雄,而那些想主宰宇宙的人只是在网上冲浪和玩星际争霸,有些人甚至只想玩家庭游戏……只要你想要,你就能得到它。这是麻瓜发明的。它没有输给厄里斯魔镜的效果,所以他们喜欢它。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句话:“如果你有一天碰巧看到它,你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沉溺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生活是没有用的。请记住。在第二部分,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本魔法日记。50年前,它属于一个名叫汤姆·里德尔的老大哥。他不仅有力量,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像世界上所有的小女孩一样信任他。但我从没想过日记里的汤姆·里德尔是伏地魔!于是金妮成了伏地魔的囚徒,不自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么成为伏地魔的囚徒的呢?“他的日记!我已经写了一年了,他一直给我回信。“上帝,听着,多么可怕的事情。聊天会带来灾难!
一个人继续写,另一个人继续写。想象一下伏地魔的日记有多熟悉。有很多像金妮一样善良的女孩,她们总是很敏感,喜欢和她们认为值得信任的人交谈。他们用自己的理想和想象把自己的真情献给他们所建设的人。每一天,当他们不跟那个人说话,他们感到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是想把书中韦斯莱先生的那句话改一改:“永远不要相信对你毫无益处的事情,除非你看到了它隐藏的内心!”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跟我说话!
那天,是个晴朗的大好周末,我去姐姐家做客。
在姐姐的卧室里,我发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密室》静静地躺在书桌上,便好奇地问:“姐姐,《哈利波特》好看吗?听说好多人都爱看呢!”
“当然啦,《哈利波特》可好看了!”姐姐解说员一般热情地回答我,“这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描写生动优美,事件合情合理、激动人心……”
“姐姐,能不能借我看一个月啊?”听姐姐说《哈利波特》这好那好,我心中种下了一棵草,打断了姐姐的“解说”。
姐姐摇摇头,说:“不行,我还没看完呢!”我心里好失望呀,但也不坚持了,心里想:我一定要想办法读到这套书。
那天我一回到家就打开淘宝网,准备买《哈利波特全集》。结果我点开链接一看:以售罄!虽然大失所望,但我是“不到黄河不死心”,更加渴望读这套书了。
第二天,我来到凤凰书城,在电子屏上搜索《哈利波特》,可还是缺货!我失落无比,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
光阴似箭,很快,两周过去了。南京的天气是说热就热,我拿出50元零花钱,准备买一袋冰淇淋在家慢慢享用。路上,我发现了一家新华书店,便想起了《哈利波特》,就怀着最后一丝希望进了书店,在一个标有“新货降价”二字的柜台上发现了《哈利波特全集》!我冰淇淋也不吃了,激动地买下了这套书!出了店门,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兴奋地想:世界上肯定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了!今天不仅阅读梦想成真,还碰上了大减价!
一回到家,我激动地来不及脱鞋子就打开书阅读起来了。真的像姐姐说的那样,《哈利波特》的故事真是引人入胜。情节跌宕起伏,语言优美现象,文章行云流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哈利波特》值得我们寻找!
前不久,妈妈终于为我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英国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看着封面上一身黑衣,披着斗篷的哈利波特,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吸吸墨香,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走进了哈利波特的生活。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等七本。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强大的伏地魔夺去了哈利父母的生命,小哈利虽然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小哈利被邓布利多教授送到了姨妈家,但姨妈和姨夫不喜欢他,表哥达力也经常欺负他。在哈利13岁时一个名叫梅格的巫师来到哈利居住的地方说出了姨妈和姨夫一直隐瞒的真相——哈利是个巫师。自此后,哈利就来到了四分之三车站,在那里认识了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人一起来到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和伏地魔做斗争。最终,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残缺不全的灵魂,魔法世界重归和平。
当看到哈利终于使魔法世界归于和平时,我那一颗始终被哈利紧紧拴着的心,才舒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利的勇气与智慧太令我敬佩了!在很多成年人都害怕伏地魔,甚至听到伏地魔的名字都发抖的时候,小小的哈利却不仅敢于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还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伏地魔作斗争,一次次的较量,一次次地周旋,都让我对小小的哈利油然而生敬意!想想我们身边,当看到小偷将手伸进别人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能站出来抓住小偷;当看到身边有人犯错误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敢于指出;又有多少人还能坚持正义,做正义的使者呢?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又有几个人能像哈利一样,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前进不息?
再次看着封面上哈利一往直前的形象,我不禁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哈利一样勇敢,不惧任何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本周五的班会上,班主任给我们探讨了《西游记》。她说我们从小就读《西游记》,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就是唐僧的三个徒弟和坐骑都各有神通,上天入地的本领他们都会,但唐僧只会念经拜佛,还有点儿胆小怕事,为什么唐僧可以当师父,可以是师徒四人,一匹马西行的领头人呢?
这个问题是值得探讨的,等同学们思考过后,有些同学开始发表意见了,有人认为是出身问题,唐僧是佛祖弟子金蝉子转世,还是状元之子,并且是御弟,出身名门,身世虽凄惨,但还是很高贵的.,而孙悟空只是山大王,猪八戒只是想娶媳妇猥琐猪,沙僧只是在水底练练功夫打妖怪,白龙马只是一个随意杀生的纨绔凡龙,这些身世都不如唐僧,只得靠边站,师父让同事当。
还有同学认为这只是一部神话幻想小说,并不是有那么多的道理;也有同学认为这只是一本教科书,教后人尊师重道的。
等同学们说完后,班主任开始说了。她说唐僧是取经团队中最有目标的,他希望自己能多学佛法,多传经于世人,而且他脚踏实地,对自己艰难的取经路充满了自信。
班主任也希望我们在学习方面像唐僧一样,脚踏实地,对学习之路充满自信,如此下去总会取得最后的成功的。
我对《西游记》也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西游记》是一部有趣的小说,我从小到大都看《西游记》,我喜欢看孙悟空打妖怪,我喜欢兄弟仨和小白龙齐力救唐僧的曲折故事,我更喜欢他们最终达到西方净土,得了佛位,取得佛经归来的美满结局。
从中土到西方,路途遥远,取经团队历经千磨万险,最终修成了正果,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愉快和欣慰的事啊!
我想像孙悟空那样变化多端,像猪八戒那样古灵精怪,也想像沙僧那样老实巴交,小白龙那样专心致志,更想像唐僧那样有唯一的目标,向着目标努力。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西游记》,一本伴我成长的伟大教科书!
夜幕降临,幽静的路上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在路灯下影子渐渐拉长显得特别孤单,他举起右手拿着一个手电筒,嘴里念叨的什么一下子所有的灯光全部聚集在老人的手里,老人对着拐角处的黑暗说了一句:真么想到你会来,麦格教授。只见从黑暗中走出一只猫,渐渐的,那只猫变成了一位成熟.高端的女人,没错这位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邓布.利多校长,不久就从天上飞来一辆摩托车,上面坐着一位巨大的,满脸胡子的人,这个人就是海格,他手里把这一位不过1岁的孩子,孩子的头上有着一个闪电的符号,这个男孩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而故事也刚刚开始!
十年的时光飞速流转,这个小时候躺在巨人怀里的小男孩已经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他在这个家里收满了欺负,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邀请函,可是他的姨夫姨妈们并不想让波特去因为他们相信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哪些魔法什么的因为他们只把这些当作笑话,哈利波特收到邀请函当让高兴但费农一家为了避免再次收到那些让人感到烦恼的信,和波特离开了4贞路到一个简陋的渔船上住了了一晚,费农一家沉睡了而波特并没有睡,而是心里默默数着时间,原来今天是波特的11岁生日,离波特生日时间还剩五分钟,四分钟,三分钟....5.4.3.2啪啪!啪啪!门砰的一声倒下了,是海格,还海格是来给波特过生日的,在波特的11岁生日里,他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了。
是的!哈利波特他成功的上上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认识里很多的朋友,如学霸赫敏格兰杰.罗恩他们,他们在这个学院里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和伙伴们一起学习飞天扫帚.魔法知识课。他们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即 使 发生危险他们一起面对,而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读完这本书,让我真正的理解到了“与朋友交,言而有言”着句话。曾经所承诺过的事,即使再难也要完成,以为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的信任。
人生的舞台是闪亮的,但也是有阴暗的时候,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坎坷的,崎岖的,面对如此困难,我们应该无所畏惧,我们应该用坚强的勇气和信心,用顽强的毅力去征服,使自己变得坚强起来。
——题记
又是一个宁静的夜晚,璀璨的繁星洒落在那漆黑的夜幕中,零零落落,星星点点。我看着这无尽的美景,又一次想起了那一部使我感触至深的故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是一个神秘而特别的故事,讲的是救世之星——哈利历经千辛万苦摧毁魂器,对阵伏地魔。
书中哈利最显着的性格贯穿在整个故事之中:勇敢、坚毅、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哈利是一名真正的格兰芬多,他每次面对危险时都表现出勇气和决心。哈利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邓布利多交给他的任务——摧毁魂器,或者选择其他生活方式,他也没有任何其他选择。他无家可归,无亲可投,被魔法部通缉,也没法回霍格沃茨学校。但是抛开这些因素,更重要的是他的使命感,他无法想象去逃避这个使命。
哈里经历的也是一段情感之旅,他在其中学会了去面对死者,学会再次相信邓布利多,这样他才能击退阻碍他的疑惑,完成使命。
没错,在生命的长河中,有顺境,也有逆境;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苦涩。通向成功的道路,绝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曲折、崎岖、荆棘丛生,甚至会出现断崖。要想到达成功的彼岸,首先要敢于面对,勇于战胜困难,坚持到底。只有重新振作起来,才能够遇困难挺过去,逢失败昂起头,透过迷蒙看曙光总结失败的教训,只有这样,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个性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在四年级时,学校邀请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来学校讲座,回家之后,我让妈妈给我买曹文轩先生写的《大王书》。拿到《大王书》之后,我天天带着厚厚的《大王书》去学校,只要有空闲我就会慢慢品味其中的故事情节。
《大王书》总共有四册,在这部作品中,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在当了这个辽阔世界的统治者之后,他做尽坏事,但他担心有一天人们会觉醒,为此,熄呼风唤雨,又发动一场浩劫,将全世界的书都一把大火,烧成灰烬。可是我没有想到,一本书从火中飞了出来,不见踪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一个叫”茫“的牧羊少年,他得到了这本神书”大王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一本隐藏韬略的书,从此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走上了征讨大魔王”熄“的艰辛的路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较量,带领着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看完《大王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主人公他虽然是放羊的孩子的出身,但是他却勇于承担起拯救世界的重担,用智慧和勇气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他的使命。可见,这种肩负重任的英雄,有时不一定是高贵出身,可能也是贫穷的人,只要他有正义感,敢于为人们获得幸福而做出牺牲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就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头,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十分的聪明,也十分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忙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终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我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能够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能够谈话、还能够跳出自我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能够游动、能够谈话、能够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能够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期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向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十分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齐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应对强敌,不断战胜自我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能够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本书,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大喜,因为我对这本书早已梦寐以求。这本书有丰富的科幻感,写得都是魔法,我最喜欢写神奇的魔法的书了。我只要有时间就看,没想到不到十天就看完了。
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巫师的故事,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孩子,他的爸爸、妈妈都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巫师给杀害了,只有哈利幸免于难,因为伏地魔的魔法不但杀不死他,反而反弹回他的身上,受到伤害之后就独自一人跑了。校长来到时,只有哈利没有死,大家都很惊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强,一条咒语就可以杀害好几条人命,为什么打不过一个小孩子呢?哈利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从此,他在魔法界一夜成名。校长他们商议把哈利交给谁好呢?争论了许久,决定把他交给他的姨妈德斯里夫妇,让海格送过去。海格想:为什么要把著名的哈利交给一个麻瓜(就是不懂魔法的人),但他还是把哈利送给了他的姨妈。在姨妈家,哈利经常受苦,干这干那,穿的衣服也是表哥穿小的衣服,饭也是自己做的,可他却吃得是剩饭,住得是最小的房间,在学校里也受表哥的欺负。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巫师,就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结交了赫敏和罗恩这两个好朋友,得到了猫头鹰海德薇,当然,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马尔福,还有伏地魔的忠实信徒斯内普教授。虽然身在魔法学院的城堡内,既有朋友的赤诚帮助,也有老师的悉心呵护,但是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在魔法学校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获得了一把很好的飞天扫帚光轮。
看完这本书,我决定要当像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后,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如果放弃就会失去很多,就像一个名言说得一样,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哈利。波特》讲述了一个魔法世界的孩子,哈里的故事。他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本来能够逃走的母亲倾尽力量使他的死亡减成了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这是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
哈利寄养在姨父家的一个狭小的楼梯间,姨父和姨妈凶神恶煞,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他这样忍气吞声的度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来了一封魔法学校的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也明白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到了那所魔法学院,哈利认真刻苦,嗜书如命,课后作业一下课就完成,不顾礼堂里的吵闹,最终,哈利最终变成了学校里的尖子生。
他在魔法学校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
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科·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就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
我对哈利有时惊奇,有时同情,更多的却是钦佩!倾佩他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悲痛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钦佩他在应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钦佩他的机智勇敢,对朋友的忠诚和友爱……
虽然我们都是麻瓜,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拥有魔法世界的神奇力量,那就是信念!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毅力,只要我们付出坚韧不拔的行动,那么我们的梦想也都能实现!
鲁迅先生决定用笔为匕首,唤醒愚昧民众的醒悟,他弃医从文,成了一代爱国文豪!苏东坡一生充满了大起大落,可是在被贬谪的日子里,他照样为民办实事,流落到杭州,就修建了苏堤等水利工程;《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困顿的生活中,坚持写下这些让我痴迷的哈利的故事,她也因而名扬全球!是的,作为麻瓜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自我命运的魔法师!在惊奇与愤怒,同情与钦佩中,我要像哈利学习,用信念和不懈作为魔法,点亮自我人生!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用刻意的去回忆,闭上眼,一幕幕场景都在眼前一一闪过,久久不能忘怀。只因为那一次次的感动。
霍格沃茨是一所不为麻瓜所知的神奇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直善良可是他却有一段不完美的过去、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他的智慧他的慈爱让我感动;魔药课老师斯内普,虽然因为年轻时哈利的父亲等人欺负他而处处厌恶哈利,但他却冒着生命危险做卧底,并保护着哈利直至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于是我被他的勇敢他的不记前仇所感动;罗恩和赫敏,他们对哈利真挚的友情让我憧憬;哈利,他从小失去双亲在姨夫家饱受欺凌,知道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进入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魔法世界后,他有了罗恩与赫敏这两个生死之交,有了教父小天狼星,有了关心他的邓布利多和海格,还有待他特别好的韦斯莱一家,还有卢娜、纳威等朋友,他还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金妮。
哈利波特系列,一共有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扣人心弦,疑团重重,直至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书中的事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
主人公哈利因为一个预言而被伏地魔追杀,可是哈利母亲的爱保护了他,伏地魔的魔咒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于是他就成了魔法世界家喻户晓的大难不死的男孩,而伏地魔也因此失去了一切力量,从此躲到了不为人知的地方,直到哈利四年级时那场比赛,火焰杯被人变成了门钥匙,于是哈利和塞德里克被带去了伏地魔身边,塞德里克失去了生命,而哈利则死里逃生,同时伏地魔也得到了所谓的敌人的血,复活了。从此,哈利被人们密切的保护着,直至韦斯莱家的那场婚礼,哈利、赫敏、罗恩三人开始了为了拯救世界也为了邓布利多的托付而独自寻找魂器的生活,如此艰辛的一路上,罗恩赫敏始终对哈利不离不弃。最后的最后,霍格沃茨的最后一战,伏地魔彻底被消灭,人们得到了幸福平安的生活,故事尾声、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旁,哈利金妮罗恩赫敏送他们的孩子上车,而哈利额头上的伤疤已经有很久没有疼过了。
翻过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页,情绪如潮水般翻涌着,久久不能平息,为了那三人的友情,为了那持续的感动,为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用刻意的去回忆,闭上眼,一幕幕场景都在眼前一一闪过,久久不能忘怀。只因为那一次次的感动。
霍格沃茨是一所不为麻瓜所知的神奇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直善良可是他却有一段不完美的过去、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他的智慧他的慈爱让我感动;魔药课老师斯内普,虽然因为年轻时哈利的父亲等人欺负他而处处厌恶哈利,但他却冒着生命危险做卧底,并保护着哈利直至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于是我被他的勇敢他的不记前仇所感动;罗恩和赫敏,他们对哈利真挚的友情让我憧憬;哈利,他从小失去双亲在姨夫家饱受欺凌,知道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进入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魔法世界后,他有了罗恩与赫敏这两个生死之交,有了教父小天狼星,有了关心他的邓布利多和海格,
哈利波特系列,一共有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扣人心弦,疑团重重,直至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书中的事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
翻过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页,情绪如潮水般翻涌着,久久不能平息,为了那三人的友情,为了那持续的感动,为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
哈利·波特是一位勇敢坚强伟大的魔法师,他的全名交哈利·詹姆·波特,出生于1980年7月31日。与这本书的作者同生日,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女作家J·K·罗琳,她是个英国人。
哈利·波特是詹姆·波特和莉莉·波特的独生子,教父为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一所魔法学院以霍格沃茨,他有俩位好挚友,罗恩·赫敏。他是波特家族的人,但童年时就成为孤儿并住在德思礼家,并得到他们刻薄对待,他的父母死于伏地魔并在十七岁时发现自己和伏地魔俩者无法并存于世,或许是因为头上的那一道细长的闪电伤疤于是就跟从邓布利多的指引,对抗伏地魔,在11岁进入了格兰芬多学院,他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有极高的天赋,他可以听懂蛇语,并可以与蛇对话,因为他脑中有伏地魔的灵魂碎片,这能力在伏地魔杀死之后就消失了,在还有时可以好像能探听伏地魔的一切思想,情绪等反应,他额头上的伤就是来自伏地魔所给的,哈利他的魁地奇也很棒,当第一次骑上扫帚时就能操纵自如还是百年来霍格沃最年轻的捕球手,第一次犹证到金色飞溅为格兰芬多学院赢了比赛,这也是系列中的一本中的一部分,一共有7本系列分别是从《哈利比特同样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这是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在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呢?凭他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缺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想哈利波特学习,走向成功。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的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也战胜不了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这一种正义的精神,这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让人都有着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讲案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的不看的好书。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我在网上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看完后我拉着妈妈就去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妈妈一头雾水。
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翻开一本咖啡色的书的第一页,一个黑头发、绿眼睛、额头上有个独特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个性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最近,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作者是英国作家J.K罗琳。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哈利波特》里,有这样一个预言:不可一世的Y将会和一个七月底出生的男孩成为对手,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能活下来,另一个必须死去,那个小男孩就是——哈利波特。
谁是Y?他是一个人们连名字也不敢说的死而复生的人,是一个连幽灵都不会放过的人,是一个可以不择手段来达到目的的人,是一个极度凶恶、狡猾,而又充满邪气的恶魔——伏地魔。
哈利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但伏地魔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伏地魔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他的姨妈收养,长大后进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伏地魔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伏地魔的挑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伏地魔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伏地魔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战胜邪恶,战胜了伏地魔。
我常喜欢这部书。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成名作,哈利波特是在一家普通的咖啡馆里诞生的。《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从出生到成年后所经历的种种磨难。
哈利是一个不幸而又幸运的男孩,他虽然失去了双亲,但是他却获得了母亲以死换来的保护,那符咒可以保护到他成年。哈利在霍格沃茨学习了六年,六次与伏地魔展开正面交锋。我不得不被哈利那种勇气所折服。哈利真不愧是格兰芬多的学生。而最能感动的则是第七次,当伏地魔要求交出哈利时,斯莱特林的学生潘西。帕金森突然指着哈利说:“他在那儿!”这时,其他三个学院的学生“刷”的站了起来,拔出魔杖,指向潘西。
哈利是救世之星、大难不死的男孩,他是正义者的英雄,坏蛋的眼中钉。人们为哈利而战,为正义而战,因为,只有哈利才能打败伏地魔。伏地魔最终死了,是他自己设出的死咒遇到哈利的缴械咒,反弹回去杀死了他。因为哈利拥有伏地魔不曾拥有的爱与正义。
哈利的身上,附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要打败伏地魔,就要消灭所有魂器。哈利是一个魂器,他必须死,而且必须由伏地魔杀。哈利为了整个魔法界的安宁,坦然地走向死亡。可伏地魔未能如愿,虽然那片灵魂没了。但是哈利却在符咒解除的情况下活了下来。这就是哈利另一个品质——舍己为人,正因为这他才活下来了。哈利用母亲的保护、勇敢、正义、团结、舍己为人,赢得了胜利。而伏地魔却没有,他不懂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什么,这让我悟出了,正义和邪恶,不管正义有多弱,奇迹会发生的,正义永远胜于邪恶。
《哈利波特》不光是一套风靡全球的书,更是一套诠释正义力量的书。
这个夏天,我沉迷于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的是一套我停不下来的书。主人公哈利在小的时候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姑姑收养,非常不幸,然后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朋友罗恩、赫敏在凤凰社、DA和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克服了许多困难,坚持不懈地一次又一次地击退伏地魔的攻击。
在读完《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哈利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他与巨魔战斗并且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了他的朋友赫敏·格兰杰他来到密室去探索学生变成石头的秘密与蛇怪战斗几乎中毒并且用勇气和毅力赢得了胜利他独自面对可怕的摄魂怪他的生命悬于一线但是他没有放弃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独自面对大魔鬼的魔法世界置自己于危险之中而这个邪恶的人进行了一场残酷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你有这样的勇气,写他如何将再度面临强大的敌人的未知世界?如果你有胆量,他怎么会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生命和伏地魔战斗,因此在结束了吗?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是相似的,但它是很难做到像哈利在现实中勇敢面对困难,挫折往往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想法,晚上漂流......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主要还是一个没有进行任何研究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企业相比来说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发展似乎更加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学习思考这个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时间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一些难题。此时,我真正实践体会影响到了可以克服这些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发现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通过内心,只要人们相信作为自己,敢于直面生活困难,就一定能不断取得巨大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很多人都了解有那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骨上面有一架黑边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半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乌发下边,也有一道神密的疤痕。这一男宝宝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爸爸妈妈,一直在姨夫例假的欺侮下日常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忽然获知自身是一名女巫,因此他开始了自身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学习培训职业生涯,而且了解了2个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掉哈利爸爸妈妈的贝拉特里克斯却一直对霍格沃兹志在必得,本来在哈利的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摆脱了哈利一开始的宁静日常生活…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难以想像,居然有那样的随时随地要遭遇着身亡的小孩,哈利担负连许多成年人女巫都当担不上的义务!有那样胆量的小孩,在社会现实中又具几人能保证?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会承担?
尽管有那么多的磨练等待哈利,但是惊喜一次又一次出現,哈利一直逃离风险。这种,统统是由于爱。
哈利的妈妈以便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明显的爱,在哈利的的身上留有了印痕。被一个深深曾经爱过,虽然爱她的那人早已去世了,也会给哈利留有一个永久性的平安符。这就是贝拉特里克斯打不死他的缘故。
贝拉特里克斯不明白爱,他也是早前缺失了爸爸妈妈,他日常生活在福利院,一个没爱的自然环境。他性情很内向,特立独行,他也不用盆友…一个不明白爱都没有最爱的人,会作出成千上万丧尽天良的恐怖的事儿来。
这或许便是这本书要告知大家的,爱能够更改一个人的运气,爱情是连深刻的法术,也没法做到的人生境界。即便在最失落的情况下,也绝不能放弃爱与希望,他们能够超越死亡,点亮黑喑,由于爱与希望比运势更为强劲!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爱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在哈利小的时分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幸运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痕,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爸爸妈妈被杀了,不幸的哈利没有一个完好的家。他住在他仅有的亲人阿姨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凄惨的幼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普通的终身开端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知道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爸爸妈妈、哈利最怨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溢爱又充溢恶的国际里哈利度过了终身。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爸爸妈妈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赞赏:哈利是一个多么英勇﹑决断的人,自己和两个同伴抵挡一个法力高明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号),伏地魔有许多食死徒为他效能,有些现已年岁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仍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分却勇于与他战役,六年级的时分与伏地魔面临面地战役,那时尽管他现已长大了,但是论法力仍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分,他和他的两个同伴一同在外面没有上学,寻觅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分由于寻觅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诉苦,就会越觉得苦楚,不如英勇地去面临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垂直的路,但是,有曲折,才有雄壮,正如溪水有阻止,有不平,才有歌声!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一个大难不死、大名鼎鼎、总有人想害他的男孩儿,他叫哈利波特。
他所在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也是怪事最多的魔法学校,准确的说,是哈利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在他三年级的那年,他从《预家日报》中得知:一个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阿兹卡帮的囚徒,仅仅用了一条咒语就杀了四十五个麻瓜(指那些不信魔法的人们),而且,是伏地魔(本书的超级大反派,杀死哈利父母的人)的得力干将,因此许多巫师和麻瓜都怕他。
就在一天,哈利和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里遇见了海格,从海格那里得知:小天狼星还是哈利的教父,小海星彼得是哈利父母的朋友,在一天,小天狼星杀了彼得还要杀哈利,海格后悔一直把小天狼星当朋友。
才过了没几天,哈利和他的朋友都遇上了小天狼星和斯内普,这时他才明白:小天狼星不是伏地魔的干将,而彼得才是,在那天,小天狼星压根儿就没杀彼得,是那些麻瓜造的谣言,然而,彼得就是那个整天跟在罗恩(哈利的朋友)身边的老师斑斑。
这才明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他们本想洗清小天狼星的罪名,把彼得送进阿兹卡班,但没成功,不过,小天狼星还是没被抓,可悲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自己听到的一些事情,不一定是真实的,一定要先自己判断或问一些可靠的人,做下错误的判断,也许,你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