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深刻心得体会(精选33篇)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寻找鱼王》,他是作家张炜的新作,我看了之后很有感触,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
本文讲述的是一个男孩生命之初的奇幻旅程。男孩的爸爸在年轻时想当渔夫,可是当渔夫必须要找到“鱼王”,“鱼王”是会抓鱼的人,可是鱼王并不好找。大山里有两个鱼王,一种是“旱手”,一种是“水手”。旱手能在陆地上挖出新鲜的鱼,而水手能在水中自由的游来游去,可以在水中捉鱼。那时候鱼十分不好找,旱手就发挥了作用。男孩也想捉大鱼,他爸爸带他去见了年轻时不肯接受爸爸的老师,老师最终同意男孩留下来。老头是个“旱手”,是他爸爸传给他的,只有想吃鱼时才去抓鱼。男孩在那里呆了几年,学到了一点东西,老头这才放心,安然离世,他离世前让男孩寻找他年轻时那个女孩,现在也是老太太了,她爸爸是老头的杀父仇人。女孩的爸爸是个水手,他把本领也交给了女孩,男孩最后找到了老太太,男孩知道了水也是有根的,真正的鱼王并不是人,而是保护着水根的一条大鱼。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师傅会抓鱼,而不多捉鱼:世上万物须以大自然的平衡为主,不然的话所有的世间万物都会遭致毁灭。从这本书中还学到了:要追求自己的真理,不断努力,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的!这本书中还讲了许多妙趣横生的民俗场景,这对于我来说相当陌生和遥远。而作者向我们传达的是:在网络时代,我们要多想一些大自然的正是感受,这些正是现在所稀缺的东西。
读一本励志书,全身的穴位似乎被启动,热血充溢,仿佛生活充满了机遇,欢快的音乐绕在耳边,就像是一个久病卧床的人,突然能够奔跑起来带来的喜悦。
读一首诗,沉重的生活,顿时充满了活力,唤醒了内心深处的自由,犹如草原脱缰的奔马、无拘无束,压抑的身心豁然释放,生命回归到原始的呼唤。
读一篇理治文章,发散的思绪,顿时被一个封闭的圆收缩回来,告诉我们张弛有度,过犹不及。
有这样一份资料报道,一个博士生获得的知识都不及我们人类知识的百分之一,我也曾质疑书到底给我带来了什么?睡着蚕丝锦衣?享满汉全席?居上等华屋?坐高等轿车?答案都不是。
时代弥漫着这样的声音:读书无用论,经济实力是我们惯用的一把衡量社会存在价值的尺度。
高学历变成富人脸上的花黄,却成了失败人士肩上沉重的包袱,世世代代文人墨客的感叹不曾断过,而这种感叹的背后又承载着多少对无知的伤痛和悲伤。
若是说书,我还是从二十岁以后才真正认识、读懂这个字的,书中自有颜如玉是每一位爱书者的座右铭,不要拿世俗的论调去谈书能给我们带来多少物质财富,一箪食。
一瓢饮,居陋巷,人不堪其忧,而回也不改其乐也!是读书的境界,每一位爱书者或许都有这样的状态,想做一只只进不出的貔貅,把肚子装的圆圆鼓鼓,藏尽苍生、天下智慧!我非爱书,但敬重书,敬重每一位爱书、惜书之人,我相信书滋养出来的智慧,定是弥古珍贵的千年沉香,淡雅脱俗,余韵不断!有段时间,我几乎因为书得了焦虑症,看着图书室书架上排放的形形色色的书籍,不知从那本书拿起,拿起来,放下,又拿起我竟然因为选择一本书痛苦,我太过于急躁了,想吞尽这么多年自己已经错过的很多智慧!而真正启蒙我爱上书这个字的人,并非是在学校的教师,甚至是一个连初中都没毕业的坏学生,他说离开学校后有些后悔,但是,学校的老师也并不一定能培养出什么好苗子!那时,他跟我谈文章、谈思想,说真的我不懂,但是,我不能丢掉我比起他是个好学生的面子,硬撑着红脸皮跟他在那犟,全世界就你能耐,你比老师还行,你当老师得了!,可是也就是跟他在争论中,自尊心处于一种受挫,我发觉了自己的无知,开始慢慢的翻起他在我嘴边提起的一本本书。
书并不一定能使我们腰缠万贯,名声显赫,叱咤风云,但是书一定能使我们收获内心的宁静,看到纷繁的世界,欣赏窗外的风景!
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请,这样的赤子之心、无不是智慧之书熏陶出来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敢相信自己可以变得不平凡,宁可选择在安全的角落里安安稳稳的度余生,我们被社会打磨的失去正是这颗赤子之心啊,拿起一本书吧,寻找自己迷失的心,大自然造人,绝对不会多浪费他的每一笔心血,你我各有使命,等归于尘土时,把世间的芬芳还给造物者,这样的人生也算充实而有意义吧!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看到别人比自己强,妒忌便油然而生,千方百计地去陷害别人,而不是加倍努力去追上别人。三国时期的周瑜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草船借箭》讲的是周瑜看到诸葛亮的但是超过了自己,心生妒忌,想置诸葛亮于死地。他以军中缺箭为借口,让诸葛亮在十日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胸有成竹地答应了。诸葛亮用草船向曹操“借”了十万只箭,提前七天完成了任务,再一次挫败了周瑜的诡计。
读完这篇课文,我不由得由周瑜联想到了自己。我以前不也有着很强的妒忌心吗?如果某次考试我考砸了,我第一个做的不是去分析自己做错的原因,认真改正,使下次不再出错,而是在心里诅咒那些考的比我好的同学下次考试也出几个大差错。这时虽然发生在以前,但回想起来,我是多么的不应该呀!
妒忌这个东西,害人害己,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小杜绝它,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继《童年》后,我又读了高尔基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述阿廖沙从1878年到1884年来到“人间”后的苦难历程。此时,阿廖沙已从狭小的家庭走向了社会,一方面,阿廖沙了解并加深了对下层人民的认识,另一方面,阿廖沙开接触各类书籍和知识,让他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也初步形成了激进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阿廖沙十二、三岁就离开了外祖母,从此,成为一个失学儿童,他到外祖母的妹妹家干活,此时,还是少年的他,要承担起搞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保姆所干工作,东家只要有丁点不满意,就会对他严厉责打。此后,阿廖沙还从事了七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但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接触到各类书籍,并像饥饿的人面对牛奶面包一样,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类知识。
相比于阿廖沙,我们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父母们对我们宠爱有加,家务我们平时顶多象征性的做一点,我们更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去外面赚钱养活自己,我们从没有经历过阿廖沙那样的磨难,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这样的优越环境,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活法》的思想主要源自儒家和佛教,结合稻盛和夫经营的经历与感悟而成书。本书开篇评论道“这是一部风靡全球的超级畅销书,(它)让无数人在迷茫时代找到活着的意义。
”我国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评论说“根据我七八十年来的观察,既是企业家又是哲学家,一身而二任的人,简直如凤毛麟角。有之自稻盛和夫先生始。”
在书中,我读到了这样一段话:物质有三种类型是:第一种是靠近火就燃烧的可燃性物质;第二种是即使靠近火都不能燃烧的不燃性物质;第三种是本身就可以产生燃烧的自燃性物质。人的类型也一样,既有无需周围的人要求什么,就自我熊熊燃烧起来的人;也
有即使周围给它能量,不知是麻木,还是摆酷,冷若冰霜,一点也燃烧不起来的不燃性的人。要成就一番伟业,必须做能够自我燃烧激情的“自燃性”的人。
从上述一段话中,我体会到了三层意思:
用热情去迎接生活。一个人的地位有高有低,一个人的生命浮浮沉沉,在遭遇波折的时刻,我们应当怎样去处理它呢?工作中,请热爱本职工作吧,它为你挣得薪水,它为你提供精神愉悦;请全心全意投入你的工作中,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只要你投入了热情,那么在你取得成绩时,你会由衷地感到喜悦。生活中,请与家人相亲相爱,在家庭遭遇不幸时,与家人同舟共济克服困难,从中获得相濡以沫的温情。用自己的热情去感染家人、朋友甚至是自己的上司,令他们也能用积极地心态面对困难。
心态决定命运。有一种现象,大家都知道,当你身边有一个人打哈欠的时候,你也会忍不住跟着打哈欠。在生活中,也有这样一种现象,一个心态不好的人他遇到难事就怨天尤人、郁郁寡欢,不仅自己不开心,连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也受到波及。这样一种心态,不可能把人生活好。其实,好的心态完全决定于自己怎么样。在遭遇不顺时,用积极地心态武装自己,把挫折看做是生活赐予的磨炼,把跨越障碍看做是目标。只有先稳住了心情,然后才可以集中智慧去想解决之道。
发挥主观能动性。常言道,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做一个有准备的人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主动地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职业技能,让自己拥有发挥主观作用的资格;第二、个人的工作任务一丝不苟地完成,不需要别人催促就能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第三、学会在工作中创新,在工作中,我们不能为工作而工作,要谨慎思考,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积极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让思想、行动走在别人的前面,你才能比别人做得更出色。
具体到自己所从事的法院工作。在自身建设上,不仅要用热情对待生活与工作,学习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更要积极地汲取专业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做一个时刻准备着的人。在组织内部,不论是与同事相处,还是与领导的偶尔的交流,努力做一个阳光的人、一个充满活力的人,用热情,用积极的心态去感染身边的人。在外对待审判工作,法院是解决当事人诉争的地方。要用积极地态度去接待当事人,让他们感受到你对案子的重视,并应用专业知识为其解惑,化解矛盾。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动物小说——《狼王传奇》。这本书是沈石溪主编的。读完后,一直喜欢动物的我更加迷恋动物了。书中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沈石溪写的《梅里山鹰》。
《梅里山鹰》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失去丈夫的雌山鹰——金蔷薇成功地育出了两只健壮的雄鹰——金追、蓝灿。她的成功是一个奇迹。要知道,在气候极为恶劣的雪域高原,事物匮乏,一对夫妻鹰很难同时养活两只雏鹰。就是说,即使金蔷薇健壮的丈夫还活着,他们也很难养活两只雏鹰。加之,山鹰是一种性格霸道的动物,它们从小就喜欢独享母爱,只要窝里有同类,即使还没睁开眼睛,它们也会互相残杀,直到弱小的雏鹰被挤落鹰巢摔下万丈深渊。
作为母亲的金蔷薇从两只雏鹰一出壳就开始面对这种残酷而艰难的抉择,加之在养育的过程中,她每天都不得不出去寻找食物,可是又担心家里上演“兄弟相残”的悲剧。万一运气不好,捞不到食物,两只小家伙还会被饿死。有了食物,两只霸道的小家伙又各不相让……怎么办?母鹰“豆蔻”和“莱凝”在丈夫的帮助下,想出不同的办法来阻止窝里斗,结果她们的尝试都失败了,而且败得更为惨烈。可是,心有不甘的金蔷薇还是开始了艰难地尝试。她阻止哥哥鹰倚强凌弱,采取奖惩分明的方法教育两兄弟相亲相爱。面对重重困难,她执著地坚持着,克服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困难,最后她终于成功了!这位单亲妈妈用智慧和毅力改变了山鹰“种内竞争”的命运,创造了“前无古‘鹰’,后无来者”的奇迹。她付出了常“鹰”难以想象的艰辛!
金蔷薇是一位好母亲,在她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伟大的母爱,她爱得那么深沉,那么执著,那么艰难。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妈妈,我不也是妈妈这一生当中最艰难的尝试吗?我妈妈是教师,她和我爸爸结婚后不久就怀孕了,由于工作太拼命,在大热天里出去家访,跑了一家又一家,结果不慎流产了。后来,有很长时间妈妈都无法怀孕,她和我爸爸都盼望早日有个孩子,于是他们到处看病,跑遍了合肥的大小医院,可并不见效。妈妈又利用假期往上海跑,跑了一趟又一趟。在上海,妈妈为了省钱看病,她每天只吃豆腐和米饭。有一次听姑妈说起我妈妈当时的情况,我忍不住哭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妈妈终于怀孕了,在怀孕的过程中,妈妈每个月还要到医院里注射一种保胎药液。那年的初夏,妈妈终于破腹产生下了我。我出生后体质不好,属于敏感体质,妈妈为了照顾我吃不好睡不好,吃了许多苦,都是我无法想象的。
现在我长大了,以后我要好好孝顺妈妈。将来,我还要做个好母亲。
最近读了一本不错的书——《简爱》。主人公名字叫简爱,是一个身世悲惨,懂得面对不幸的女孩。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
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在劳埃德先生的帮助下,里德太太将简送往一所慈善学校。简毕业以后留在学校工作,但是枯燥无味的生活让她厌倦了,她开始寻找新工作,不久,简找到了一份在桑菲尔德府当家教的工作,从此她愉快的生活着,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不幸。
桑菲尔德府的主人一一罗切斯特先生喜欢简的真诚,所以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其实这本书对我的启示非常大,我明白了人生不会一帆风顺,遇到不幸要懂得面对,我明白了我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我明白了命运是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去改变的,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以德报怨,用宽容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
假期里,妈妈带我一起去图书批发市场。买了许多书。我回家就抽出一本《爷爷一定有办法》。妈妈告诉我说:这本书很有意义。我问妈妈:为什么有意义呢?妈妈就对我说:你自己先看看在想想吧。为什么有意义呢?我还是先看看再说吧。我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羡慕约瑟有一个疼爱他,本事大的爷爷。因为我也希望看见爱自己的爷爷。爷爷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我很羡慕别的小朋友有爱自己的爷爷。我好想我的爷爷啊。要是我的爷爷还在的话,一定也能像约瑟的爷爷一样本领大。可以教会我许多东西。
约瑟的爷爷本领真大。他可以把一块布变成毯子,再把毯子变成外套,又把外套变成背心,背心还能变成领带,再把领带变成手帕,又能把手帕变成纽扣。最后纽扣不见了但是约瑟把它变成了一个好听故事。
我也想要是我也有约瑟爷爷那样神奇的力量有多好?可以想象出很多有趣的东西,因为妈妈总是说我:你就不能自己动动脑筋好好想想?最后妈妈问我你看到了什么?我想了好半天。突然我想到了老师以前教我们要废物利用做衣服。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节约环保。我们要像书中的爷爷学习!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杯具。”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我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感情,她勇敢地把自我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我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感情,敢于把金币给自我爱的人、不怕所以同自我一向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异常。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我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我,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近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俭,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一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仅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所以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我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仅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明白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悲痛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可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很多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能够说是一无所获。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如果我有一支神笔,哪么我要画一处大房子,让所有无家可归的猫狗都住进去,并画出足够的食物让它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如果我有一支神笔,我要画出许多小学校,让没有学上的小朋友都能和我们一样沐浴着知识的阳光。
如果我有一支神笔,我要把沙漠画成绿洲,让每个人都能拥有地球上的一片绿色,让生命充满活力。
如果我有一支神笔,我要画出一只白鸽,让它飞到世界所有的地方,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撒下和平的种子,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让所有国家的人们品尝到和平的.甜美!
最后我希望人人都能有一支这样的神笔,让全世界所有人都为地球添上美好的一笔,那样地球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柳林风声》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创作的最后一部作品。他用优雅细致的语言、热情饱满的想象力编织出一个缤纷的童话世界,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柳林风声》描绘了一幅居住在河岸边的四个性格迥异、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和谐温馨的生活画卷,讲述了河鼠、鼹鼠、蟾蜍和獾之间团结互助的故事。
故事围绕蟾蜍的一系列冒险而展开,最终蟾蜍在朋友们的帮助下,逐渐改掉了坏习惯,成功地夺回失去的蟾蜍宫殿,并和这些好朋友们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小说中。河鼠的聪明热情,鼹鼠的忠厚善良,蟾蜍的傲慢浮夸,獾的老成持重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字里行间洋溢着对自然、家园、友情、探险精神的热爱,实际上也是对美好生活的歌颂。
与许多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并不表现适者生存的丛林生存原则,而重在表现动物间的互惠互生、相互支持的美好品德。这些小动物之间的相互帮助和关爱表现出典型的人性化特征,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歌颂和热爱。如果说要给这篇小说拟定一个主旨、一个中心,作者无疑就是要表现这点。
作者笔下的这些小动物的美好品德又有哪些呢?河鼠宽宏大度、活泼热忱、博学多识、掌控一切;鼹鼠天真淳朴、细腻温婉、忠实可靠;獾在文中扮演一个父亲的角色;蟾蜍虽然之前有些糊涂无知,但最后他的浪子回头也是可贵的。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向他们学习的。
走出这个童话世界,我感慨万千:仅仅是一篇童话,带给我们的就有这么多。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阅读呢?
在寒风凛冽,冷雨凄凄的晚上,我把《骆驼王子》合上了。书看完了,但我还未从故事中走出来,这个故事让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名为骆驼王子的野骆驼,由于父母们的溺爱,最后父母双双因它而死亡之后,成为一匹只能帮人运送东西的家骆驼。
当我读到“尽管它腿上的伤痛已完全消失,但它的父母仍寸步不离地跟着它,骆驼王子无论在那里,它的身边总有一匹成年骆驼的影子”。我心头不禁微微一震。成年骆驼那些行动一点也不像爱它的父母,反而像一个跟班,一个保姆。这究竟是为了什么?骆驼王子成了一匹任人吆喝的家骆驼,是谁之过?谁的错,答案不言而喻,是骆驼王子所谓的好父母,给了它错误的爱。看到这里,想到这里,我感到气愤,也感到惋惜,同时也王子伤心。
我不禁想到当今社会我不少的父母像骆驼王子一下溺爱他们的孩子,不!应该说是一点点蚕食他们孩子的幸福。让他们的孩子学无所长,连简单的家务也不会做。十指不沾阳春水,这样的孩子只能是温室的花朵,凭什么暴风骤雨中远洋。想到这里,我脑海中又浮现出常见的一幕,“一个刚刚学走路,大约一岁的孩子学习走路时跌倒了,他的父母立即冲过去,又是递水又是递糖,仿佛是孩子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让我看得目瞪口呆,在他们的身上我仿佛看到骆驼王子身边的成年骆驼的影子。
由此,我不得不向全世界所有溺爱孩子的父母们呼吁,“不要让你们的孩子做温室的花朵了,只有坚硬翅膀,才能在蓝天白云下搏击长空,只有经历过过风雨,才能成为社会栋梁之材。
完完整整的读完了这本书,倒不如说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漫长暑假的三分之二。一个人的朝圣,是对信念(对重要的朋友,我能够走到北里克郡,奎尼就能活下来)的笃行,是对自我意识的感悟,对身边周围所有事物的慢条“梳”理。
一开始的哈罗德大概是一种自我惩罚,失去了去生活美丽的追求,也大概是生活趋于平淡的惯性,但是当得知最好的朋友奎尼,重病将要离世的时候,哈罗德再也不能平静,去欺骗自己,他要找到一个出口,不能再这样下去,所以毅然决然的走出了门口,(简化了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哈哈)这是他情感发展的'必然,再然后的插曲就是同行的朝圣者,是对比也是烘托,来告诉我们真正的朝圣的模样,是诚恳虔诚的没错了。到最后的到达,再然后哈罗德与莫琳的感情重燃信心,还有个惊喜就是莫琳与哈罗德都正视了丧子之痛,ta们分开的87天就是开始彼此牵挂原谅的过程,这实在太好了。
文章的语言也是含蓄细腻的非常了,尤其是对景物描写,细节的描绘,凸显的要素非常明确,也更能表达哈罗德等人物的心境状态,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谢谢杨老师厚爱的毕业留念,认真的读完了一本书。
星期六的下午,我读了一首诗,名字叫《游子吟》,读完以后我思绪万千。
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记得我5岁那年,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姥姥家。我二姨带着我的表妹迪迪也去了。我们三个是5岁、4岁、3岁。一个比一个大一岁,玩起来谁也不会让谁,谁也不会照顾谁。就在我们玩的高兴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推了我还是我跑得太快没站稳,反正我就是摔倒了,头撞在了屋角上。我哇哇的哭着喊着妈妈。妈妈飞快的跑过来,只听见妈妈说呀怎么了,头破了,妈妈二话不说一手捂住流血的头,一手抱起我就往村卫生室跑,血滴了一路,妈妈也吓坏了。
现在想想,真不知道妈妈当时怎么那么大的劲啊,抱着我就想飞起来一样。这是妈妈的爱在支撑着妈妈吧。现在,我终于知道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我一定要常常帮父母做家事,分担父母的辛劳,长大了一定要孝敬我的妈妈。
《老残游记》是清末刘鹗以“鸿都百炼生”为笔名写的一部章回体小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认为它“叙景状物,时有可观”,“而攻击官吏处亦多”,把它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之一。《老残游记》这部小说是由《初集》二十回、《续集》九回和《残稿》约一回叁部分组成的,小说以一个摇串铃的走方郎中老残为主人公,记敍了他游歷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部小说,总的来说,在以下四个方面比较突出:
(一)经过对酷吏的描述,谴责了封建官吏残忍的罪恶行径
1.“清官”玉贤。玉贤是山东曹州府的知府,号称“路不拾遗”,而这“美誉”的背后却是乱杀无辜、冤案累累。他不择手段,陷害良民,赛过活阎王,此人在任不到一年站笼里就站死了20__多人,其中“大约十分中九分是良民”。于朝栋一家四口死于强盗栽赃,小杂货店王掌柜之子因直言而遭祸,马村集车店掌柜的妹夫惨遭捕快陷害,等等,都是在玉贤的血腥统治之下,死于非命,而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甚至还得含着泪称他为“清官”“好官”,都是因为不能忍受他的淫威统治,由此而到达路不拾遗的情形,可是此“路不拾遗”不一样于古时的路不拾遗,小说中也记述到“大凡酷吏的统治,外面都是好看的”,路不拾遗就极具了讽刺意味。
2.“能吏”刚弼。正如他的名字一样,他过于刚愎自用了。一向以清廉自命,主观武断,刚愎自用。他审理13人命案,既不认真研究案情,也不深入查访瞭解,就凭自我的主观臆断就认定是魏氏父女所为,并且一意孤行,乱用重刑,将魏氏父女屈打成招,用时摆出一副清官的面目,将魏家向他说情行贿的银票当成罪证,自以为不要钱,不问青红皂白,任意去做,总觉得天下都是小人,仅有他一个人是君子,所以就能够为所欲为,刚愎自用,在他的淫威下,很多老百姓遭了殃。
玉贤和刚弼所谓的政绩都是经过残酷虐民换来的,“官愈大,害愈大,守一府则一府伤,抚一省则一省残,宰天下则天下死”,深刻揭示了这些酷吏可怕的精神世界,掩盖在清廉之下的是无比的冷酷残忍。
(二)小说涉及到天文地理、医学、水利、文学、佛经、易经和神话传说等,涉及面广,题材广泛。
小说第十回写到黄龙子问申子平为什么月亮十五就明瞭,叁十就暗了的问题,就这一问题,黄龙子、申子平和玙姑都表达各自的见解。
第十一回谈到歷史变迁,“叁元甲子之说”未免具有神秘预言的色彩,可是却预示着社会的变迁。这一回中同样谈到了佛经中阿修罗王与上帝争战的神话故事和《易经》的卦象问题,经过这些能够帮忙我们从多个角度瞭解各代的神话传说和古代文化。总之,黄龙子、申子平、玙姑叁人促膝长谈确实让人受益匪浅。
小说第十四回、十五回写到宫保在治理黄河问题上,盲目相信西汉贾让“不下河争地”的论调,轻率的做出废弃民垫,煺守大坝的决定,以至几十个县,几百万百姓的生命财产被黄河水吞噬。
至于医学方面,老残本身是一个郎中,为很多人只好了疑难杂症,其中涉及到很药方,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之所以小说能够涉及到如此广博的知识面,与作者刘鹗的博学是分不开的。据悉,刘鹗虽出身于封建官僚家庭,但自幼受到西方文化、近代科学的影响,精通医学、数学、水利工程等,如果没有丰厚的知识做根基的话,很难写出这样的作品。
(叁)经过对老残在阴间的游歷,从侧面写出神鬼观念,因果报应,宣扬要弃恶从善
1.小说第七回到第九回完,用了很多的篇幅老残以鬼的身份在阴间的游歷,记述了阴间与阳间的异与同,并且着重写了阴间的酷刑。这些受酷刑的鬼往往都是在阳间做了坏事,在阴间受到了残忍的虐待,具有因果报应的色彩。
如《续集》第八回中写道用狼牙棒把一个大汉打的血肉飞溅还不算完,还要把他的骨头扔到油锅里去炼,极具残忍;又写道因为口过积恶,而将人拿到大磨子底下去磨,这些都是十分可怕,十分残忍的。
2.神鬼观念
小说中写到了各式各样的鬼,上至阎罗王,下至唔神、阿旁(凡地狱处置恶鬼的差役,总名都叫做阿旁)。鬼是能够成为的神的,他必须积善成德,才能登极乐世界。《续集》第九回最终写道老残身上带有檀香的味道,被认为是在阳间结的佛菩萨的善缘发动,就要上西方极乐世界了,说明了人仅有为善才能得道成仙,道极乐世界去享福,而不是在阴间受苦受难。
3.阐述了道与钱、钱与罪孽的关係,宣扬弃恶从善,弃除拜金主义
《续集》第七回经过老残的口吻写道“道比钱有用,你想,你虽不算富,也还有几十万银子家私,到如今一个也带不来,倒是我们没钱的人痛快,活着双肩承一喙,死后一喙领双肩,歇耗不了本钱,岂不是妙”,又经过梁海舟写到了“你明白银子是带不来的,你可明白罪孽是带的来的罢,银子留下给别人用,罪孽自我带来消受”。
(四)《老残游记》刻画了叁个优秀的女性形象
1.白妞王小玉。第二回中写老残在明湖居听白妞姊妹唱山东梨花大鼓,写了白妞的聪明和对改革梨花大鼓所做的努力,见到本人后又刻画了她的外貌,尤其写了她的眼睛,而她那悠扬的歌声更是令人陶醉不已,“余音绕梁,叁日不绝”。
2.《初集》中的玙姑。申子平在去请刘仁甫时得遇玙姑,着意刻画了玙姑的才学,她的言论很是令人受用,在那个妇女不受重视的时代,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3.《续集》中的逸云。小说中用了很多回的篇幅记述了逸云和任叁爷的热恋,并且採用的是自白形式,这是一个大胆的突破,将一个青春少女对于情欲、物欲的强烈渴求和盘托出,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月”是美好、纯洁的象征,古往今来,多少诗人墨客,咏之叹之。
老舍却取月缺之时,“月牙”之形,唤“月牙儿”之名,疼爱,希望之义溢于言表;唤“女”为“儿”,更显其父母(亦即作者)的期望之深。
然而,愈见美好的东西,却偏逢那世道,命运多舛。
月牙儿的冰清玉洁和柔美正如她的心地纯洁善良,自爱自重;月牙儿悬浮在空中无依无靠,正如她的孤苦伶仃可怜无助;月牙儿微弱的光时时被黑暗吞没,正如她无力挣脱黑暗社会带给她的恶运。
作者以美好的、诗意的意象遭逢摧残,从而产生了更加强烈的艺术效果,更能从内心深处打动读者,揭批罪恶。
“月牙儿”迫于生计,不得不做暗娼;在麻木、无奈的生活窘况中,她还不忘母亲的生存,甚至于在狱中,她还时时惦念她的母亲。
这是一个极其普通、寻常的百姓形象,有中国女人特有的隐忍、负重,有过微弱的抗争,有过少女单纯情意,有着面对无奈现实的颓废、消沉,更有永不泯灭的“善”意。
这和许多名作中的***形象是不相径庭的:她不同于中国古时候那些才艺双绝的***形象;没有琵琶女嫁作商人妇的善终;也没有杜十娘的愤而投江之勇;她不同于莫泊桑《羊脂球》中的羊脂球能不顾性命地捍卫最后一道防线,以其特有的方式表达无奈与独有的抗争;她不同于《子夜》中游戏风尘、自作聪明的陈白露;她也不同于《娜娜》里娜娜满足于现状,又放荡其生活,主动腐化不满的现实社会。
“月牙儿”近似于一个没有个性,随意生活的逼迫,无怨无诉,奉行“这一切都是命”、“羞耻又不是我造出来的”的女性,但同时,她又是一个极其典型的形象,生活中处处可见其性格。
掩卷叹息,让人久久不能相忘。
月牙儿从一个不谙尘事的小姑娘,成长为一个单纯而热烈的少女,最后被迫从妓,这一切都在作者平静的词句中演绎。
“装了一身新的行头,上了市”。
这含蓄的表达,更能倾露作者对月牙儿的同情、怜惜。
含蓄中蕴藉明朗,含蓄里同样难掩沉痛和悲愤。
古人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自古以来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知己,即使相对无言,也能进行灵魂的沟通;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良师,不仅可以学习到知识,更多了一份精神的感化;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至亲,为你遮挡现实的风雨,守护一片心灵的净土。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但是家里经济状况不允许父母经常给我买书看,时逢城里第一家新华书店刚刚开业,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去寻找我的心灵伙伴,经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站累了就蹲着,蹲累了索性坐在地上,有时候看得入迷甚至忘记了吃饭。
刚开始,父母回家看不到我,急得团团转时间长了,他们知道我热爱读书,看见我不在家,就知道是在书店里。
但是渐渐地,书店管理员们不乐意了,我看书的时间一长,就能听见他们抱怨:你买不买书啊,不买就别看那么久,书都让你看旧了,我们还怎么做生意啊!即使这样,我还是偷偷躲在角落里看。后来,他们直接在书架上挂了醒目的.牌子看书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还加派了人手巡逻,看书时间长了就会被赶出来。这下我可没辙了。
就在我为看不了书发愁的时候,一种新兴的读书方式出现了。
城里开了几家借书店,花三十块钱办一张借书卡,每次最多可以借5本书,按照每本书每天一毛钱计算,收取阅读费。如此一来,可方便了我,再也不用为了快点看完一本书而一目十行地快速浏览,也不用因为管理员的检查而担惊受怕了。我可以在空闲的时候,借上几本书,回家慢慢享受快乐的时光。
虽然当时兜里为数不多的零花钱都贡献给了借书店,可我依旧乐此不疲地往返于书店和家之间。多年的阅读,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也陶冶了我的心灵。
阅读已然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能每个人读完一本书都有不同的感受。但这也正是文字的奥妙所在。而阅读,使文字有了永恒的价值,它比图像更空灵,比记忆更清晰,比冥想更深邃。它让你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超越世俗生活,建立起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读书使人通情达理,能疗怨天尤人之疾;读书使人自强自立,能医委靡不振之气。一本好书,是作者的心灵剖析史,也是读者的灵魂锻造史。读书从来不是一件急功近利的事情,她一直伴随着成长,用一种温柔的力量温暖你、感化你。就像你吃过的每一顿饭,你可能已经记不起吃过了什么,但吃过的食物都长成了你的骨肉,而读过的书都融进了你的精神,铸成了你的灵魂。
腹有诗书气自华,大概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不要担心已错过了读书的年纪,只要你翻开书,世界之窗就会为你打开。
不论天气晴朗或是阴霾,不论身处低谷期还是巅峰期,只要你坚持读书,就会被一种温柔的力量陪伴着走过一生,即使你只带了微薄的行李,最终也能收获充实的自己。
今天我和妈妈来到图书馆,我挑了一本《渔童》,这个故事主要描写了一对夫妻欠了一个地主银子,刁财主限他三天内达到一百条金鲤鱼,老渔翁意外的打到了一些金豆子,老渔翁拿着金豆子去见地主可地主出了歪主意,串通县长、洋牧师,并逼迫老渔翁说出金豆子的来历。然后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感受最大,原是天上神仙。他带着两位鲤鱼仙子拯救了这对夫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教育我们要做一个像小渔童那样善良的人。
在这几段时间,我正在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著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代表作,是苏联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名著之一,也是世界文学中最激动人心的作品之一。小说叙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一生,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优秀布尔什维克形象。小说发表后,引起巨大反响,主人公保尔也成为苏联及我国青年学习的榜样,激励人们奋勇向前。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只有在革命的艰难困苦中战胜敌人也战胜自己,只有将自己追求和祖国、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创造出奇迹,才能成长为攻无不克的钢铁战士。当有人问“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名时,作者会回答:“钢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铸造而成的,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坚硬的。才能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做生活面前不颓废。”
蝴蝶的美丽源自黑暗束缚中无数次的蠕动,挣扎,破茧而出的是令人惊艳的新生命;流星的美丽源自相互间剧烈的碰撞,划过天际的是生命华美的绽放。
辉煌的胜利成就了生命的高度,而成功的背后却浸透着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决胜,在看不见的地方,它可能是水滴石穿的执着,可能是小草破土而出的力量,可能在我们勇敢前行的每个脚印里。
中华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而这其中的波折也跟其历史的长度成正比。几经波折,不断改变,改进,创新,变革。文化的旅程是苦是涩的,而文人们要在这文化的苦旅中前行更是非常的艰难。他们中,有不少人沉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从此销声匿迹。但也有一些人,凭借着自身的坚忍与顽强成功了,每名佳作都流传千年。正如书中柳侯祠的主人柳宗元。
沿着历史的长河漫步,易安居士在孤独中化悲痛为力量,与低徊婉转中吟唱出了“绿肥红瘦”的绝妙辞章;东坡居士乐观旷达,屡遭贬谪,以乐观幽默化解人生的痛苦,于旷远中留下“大江东去浪淘尽”的千古绝唱;远离了春花秋月的李煜在东风又起的小楼上吟唱“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悲歌,万千愁怨在坚强的默然承受中成就了词帝的盛名。
他们,有着我们不曾深切体味的孤独和痛苦,然而沉默里的那份坚忍和承受让他们积蓄了生命的力量。最终,生命如烟花般催然绽放!
塞外飞沙,冷风拂面,苏武北海牧羊,饮雪吞毡,在冰天雪地中苦忍19载,一颗赤胆忠心如烈火般未曾冷却。远离故国山河,却不移心中那份守望的精神,富贵不淫,威武不屈,他用一个大丈夫顶天立地的脊梁担当起人间大义,铸就了千古忠魂。是信念,让他坚守;是责任,让他担当。苏武仿若空谷幽兰,志洁行芳,一股幽香永驻人间。
每当我们羡慕别人的非凡成就时,是否清楚,在这胜利的背后,有着我们看不到的无法想像的艰辛。成功,不是一日就可完成的,它需要我们一点一滴的努力付出,泪水,汗水,甚至是我们鲜红的血液,都是取得辉煌胜利的滋养剂。
其实,那些隐藏在背后的坚持、忍耐中的执着才是决定胜利的地方。
今日,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篇课文,思绪万千,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讲的是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已至,便再次披上象鞍,绕着寨子走了三圈之后到打洛江畔,凭吊战场,自掘坟墓,为我们呈现出一头英武豪迈、重情重义、忠诚的战象!
当你读到“嘎羧死了。它没有到祖宗留下的象冢。它和以往并肩作战的同伴们躺在了一齐”时,你难道不为嘎羧对战友们的那份情义、那份忠诚所感动吗?不,我相信,任何人都会为之动容的。因为这只是一头战象,但它却有着比人还要高尚的情操!拿人与大象作比较,你是否会发现,大象比人更知足。当时社会混乱,多少人为了一己私欲能够背叛,多少人为了金钱能够伤天害理!这种背叛朋友的事,一头战象怎样会去做!或许是它们仁慈,或许是它们明事理,但无论怎样,象比人忠诚千万倍!而无论怎样,我想告诉大家:不要去背叛,不要被金钱所迷惑,做一个比嘎羧还要善良、忠诚的人。
最终,我想跟大家说:应对敌人,你勇往直前,浴血搏杀;应对死亡,你从容不迫,自掘坟墓,庄严死去。这高尚的情怀,这英雄的气概,怎不感染我们呢?相信我们吧,人类也会热爱和平,拒绝战争的!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童年时,读书如看云。童年是等待的童年,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假日,等待着过节常常在企盼、在幻想,歪着头凝望天上缓缓飘过的浮云盼望着长大,盼望着流浪,盼望着去看山那边的那片海。
世界上最亮的那双眼睛,是属于童年的。
童年时看云是看世界。在孩子的眼睛里,世界是童话的世界,一切都是那么奇异精彩。
譬如看云,有时如山峦壮,群峰叠翠;有时如棉花状,絮团锦簇;有时如水纹状,烟波浩渺;有时如玛瑙状,瑰丽多彩;有时又作轻纱状、烟状、兽状真是变幻无穷,奥缈莫测。
云为孩子们打开了一片千姿百态的世界。而书则引领孩子们走进了一个千姿百态的地下迷宫。
小孩读书是凭着一种好奇的天性和发自内心的原始活力,毛手毛脚地一头扎进《西游记》、《水浒》、《三国》、《说唐》等古今名著,一路看下去,一路东张西望,沿途引发许多奇思妙想,找到了许多成年人无法体悟得到的乐趣。
童年是属于梦幻的。生活在梦幻里的小孩子读书,是用一双纯真、澈净如琥珀的双眼去打量书里的精彩世界,亦如看云,只能看个大概。
那种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的恬淡,小孩是读不出来的。
原本识字不多,只好一目数行,蹦蹦跳跳地看下去。于是,读书成了尝书,浅偿辄止,也就尝个半分,因为冷不丁碰上艰涩的文字就啃不动了,刚尝出点新奇味,就乏了,歪在书页上,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脸上还漾着浅笑,也许是同书里的主人公碰上面了呢。
小孩读书是趴着读,趴在书上翻呀翻的。然而,正是这趴着看个大概,尝个半分,一本好书,就深深烙在了孩子的脑子里,伴其一生,甚至影响其一辈子。
因为,以孩子们浑朴、天然的好恶和纯洁的心态去看、去尝书,看到的或尝到的恰恰就是最美好纯真的东西。
有一天,我无事可做,开始孤独了一百年。从此,我被深深吸引。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从荒凉落后到辉煌,再到衰落萧条。而那里,有一家人一直在那里,守护着它。一代又一代,他们都用祖先的名字,类似祖先的故事发生在他们身上,像一个无法逃脱的诅咒一样重复着自己,直到结束家庭命运的人诞生。马孔多的故事,在羊皮纸被完全翻译出来的时候,随着飓风而远去,从世界的记忆中淡出。因为这个注定要忍受百年孤独的家庭,不会再出现在地球上。
虽然这个家庭不会再出现,但至少,他已经才华横溢,创造了很多。他们创造了马孔多,搬到那里,在那里创造。起初他们过得很艰难,但在一个吉普赛老人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冰块和更多的东西。他们有无限的创造力,有的在战场上拼命杀敌。丽贝卡和阿玛兰丹为了爱情互相嫉妒。
当后代因为马孔多的衰落和蚂蚁侵蚀的灾难而离开时,他们再也没有离开过。马孔多终于在《圣经》记载的飓风中消失了,他似乎预见到自己永远不会离开房间。羊皮纸已经预言他翻译羊皮纸时会离开。
《十岁那年》的作者赖清河出生在越南,随父母迁居到美国。看了这本书我有许多的感慨分享给大家。
主人公河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家乡有她所熟悉的生活和各种传统,她的木瓜树和那些热情的朋友。但这一年,战争的硝烟使河的一家不得不离开美丽的家园,搬往美国。这一次意料之外的出行让她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然而,适应新的环境是那么困难,新的食物、新的邻居、新的同学,一个全新的城市。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困难,河的3个哥哥和母亲在美国找到了工作,河也继续上学。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感到极大的震撼和痛心。河和我年龄相仿,而我们一直在祖国的保护下和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而河和她哥哥们在战争的硝烟中和子弹的飞舞中成长。要知道,河的一家在船上逃难的过程中,食物是多么的紧缺。最好的时候,早餐、午餐和晚餐只有一个硬邦邦的饭团和一口水。对于逃难的人来说,有饭团吃已经是上帝给他们的恩惠。
记得,我小时候不喜欢吃饭。有一次不想吃饭,就偷偷去阳台把饭倒掉一半。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事觉得没什么,现在回想起来就感觉很惭愧。对比河他们的处境,我们现在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丰衣食足、无忧无虑。可想而知,战争几乎催毁了一切。孩子失去父亲,母亲每天担心受怕,年长的哥哥各有各的打算,最小的女孩心中充满了迷惑。而且,小女孩还要看别人脸色行事。像那个年龄不是应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玩耍吗?是的,但是战争破坏本应该美好的生活。
作者用自己童年的事迹告诉我们,战争带来的是痛苦,但在战火中的人们是坚强、乐观和善良的。我要向河学习,学习她乐观面对生活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阅读是一件有趣、有价值的事。我从小就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讲故事。《丑小鸭》、《白雪公主》、《海的女儿》等等。长大以后,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竟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地步。
文字就像是魔方,排列一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色彩与声音。所以我觉得,文字是有灵性的。
我爱读书,但我只喜欢历史、冒险、科幻的小说、童话等。我被它们吸引就像磁铁一样吸住了。它们诱惑着我,让我学到了知识,明白了事理。在书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在书中,我看到了古往今来的伟人、平民在人生道路上的喜怒哀乐;在书中,我明白了自己应该怎样插上飞翔的翅膀。
读书之趣在凤韵之美,我爱婉约之书,“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花影弄月,让人见凋花而伤春,见落叶而悲秋。我也爱豪放之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才有巾帼不让须眉,“谁言女子非英雄的气概”。
每当进入书的殿堂,我都被她富足高雅、奇丽璀璨所吸引。在这里,我被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清高所折服;为堂。吉诃德的愚蠢大笑过,沉思过;为林黛玉的早逝伤心过、慨叹过。
快乐的日子,听着歌曲,和着苏轼低吟“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哀伤的日子,把李清照“花自飘零水自流”的诗句记于日记中;下雨的日子,倚窗而住,捧读朱自清的《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让艳美的文字敲击我的心扉。夜晚则孤灯独影,与冰心一起品位《人生的感悟》……
曹文轩曾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梅子涵曾说过:“点燃孩子们阅读的明灯”。
我更想说,书里藏起这个世界所有你想知道的秘密。
读书的日子永远不会无聊,不会惆怅,不会迷茫。书伴着静如止水的我,在平淡的日子里,品味人生的细致和精美。
爱读书的我,漫步于书花之园圃,倘徉于书香之殿阁,品味书之美。所以我说,读书真好。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著作,意为早上的花,傍晚时分拾起。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记录了很多关于他的温馨回忆。今日在闲暇之余,我便读到了其中一篇文章——《范爱农》。
一开始的时候,鲁迅先生是不太喜欢这个人的。“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自我的教师被杀了,连发个电报都害怕。我十分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这些描述极为传神,经过外貌、神态、语言等细致的刻画,生动形象地传递了鲁迅先生最开始时对范爱农的不满与憎恶。
同范爱农争吵过几回后,鲁迅甚至认为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就必须将他除去。然而到之后,这种憎恶感却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淡薄了。
作者在文中也提到过:“直到革命的前一年,我在故乡做教员……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这次两人是又见面了,但和以前的针锋相对不一样,也算是冰释前嫌了吧。“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很寒素。”那里详细介绍了范爱农困顿的现状,对外貌和破旧衣着的描述,使他所遭受的苦难更为直观。
鲁迅与范爱农从当初的对峙,到之后的再遇,虽然两人景况都拮据,但他们一齐喝酒,说疯话,看光复的绍兴,一齐在师范学校工作,两人成为了同事也成了朋友,文章也逐渐走到高潮。范爱农变得很勤快,也不大喝酒,甚至没有功夫聊天。因为报馆案,鲁迅被迫离开故乡去南京。由于受到排挤和迫害,范爱农丢掉了工作,甚至到熟人家去寄食,最终沦落到各处漂泊。
到最终,范爱农失足落水,淹死了。“我疑心他是自杀。因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范爱农死前时常盼望,也许明天就能收到鲁迅的电报,叫他去北京,给他找到了一份工作。范爱农写给鲁迅的信中,这样写到“如此世界,实何生为?盖吾辈生成傲骨,未能随波逐流,惟死而已,端无生理。”一个有梦想正直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的社会无法生存,甚至被逼迫得自杀,范爱农悲哀的命运令人悲痛。
“此刻不知他唯一的女儿景况如何?倘在上学,中学已该毕业了罢。”结尾言简义丰,看似平淡一问,实则蕴含了鲁迅先生对故友的深切怀念与内疚,以及他内心深切的悲痛并且久久不能释怀!
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范爱农的杯具是一个时代的杯具。读《范爱农》这篇文章,我能体会到鲁迅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我读完《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后,感触很深。共读这段时间,我早上、中午还有晚上都要仔细地、细心地阅读这本书,
这本书到底好看在哪里呢?想知道就和我一起看看吧!
这本书一开始就很有意思,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月亮河一带有一个有名的挖掘专家,鼹鼠米先生。他们家一共有9个儿子,可是让米先生失望的是:在它的九个儿子里面中有是一只黑色的鼹鼠,叫米加。可是米先生还是忍住了,因为他们家多了一个儿子,应该高兴啊。可是这只黑的鼹鼠,喜欢白天睡觉,晚上活动,这样使这只鼹鼠吃不上早餐,最后总是被哥哥们给叫起来。不仅如此,米加还一点也不喜欢像哥哥们一样学习挖掘,这让米先生很头痛。
后来就越来越有意思了:米加长大以后,竟然想要去城市,帮助他一只灰色鼹鼠朋友尼里做一台洗衣机,他到达目的地以后,碰见了一位魔法师咕哩咕,这位魔法师一直帮助鼹鼠完成他的梦想。
到了最后:米加带着制作的洗衣机,送给了他的朋友尼里,月亮河一带的居民见到米加回来了都很开心。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在距离现在很远的`唐代,有一名高僧去西方取经,大约在900年后,明朝的吴承恩写下了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他把唐代玄奘去印度取经的故事神化了。在这本书中玄奘被称为唐僧,他又多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唐僧师徒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在西方的极乐世界取得了真经。从东土大唐到陌生的西方,不仅路途遥远,还处处暗藏杀机。唐僧师徒在取经的过程中遭遇了九九八十一难,但是他们最后都化险为夷。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们克服了困难,完成了这么一件了不起的事呢?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运气好吗?我想,一定不是这样的。
一个人成不成功不仅要看他的运气好坏,还要看他的本事与心态如何。但是,心态才是最重要的,心态不好,就算能上天入地也没有用。《西游记》中,三个徒弟忠心耿耿地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妖怪,他们都没有退缩,反而愈战愈勇!
凡事都不能只用蛮力解决。人要学会智取。孙悟空就十分聪明,他与老鼠精大战,但还是救不出唐僧。于是,他就从妖怪洞中的牌位着手调查妖怪的身份,最后把妖怪的义父托塔李天王及义兄哪吒请来,平息了这场战斗。
唐僧太胆小、太懦弱了,所以他总是被欺骗、欺压。有善心是很重要,但勇气也同样重要,太没有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读了《西游记》以后,我觉得,一个人只有有勇气、有智慧、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战胜困难,进步并取得成功!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埃莉诺·霍奇曼的一本书:《波丽安娜》。
这本书的主人公波丽安娜是一个可怜的孩子,11岁时,父母双双去世。她来到了姨妈家,姨妈脸上不带一点微笑。她总爱穿红格衣裳,两条亚麻色的辫子,总是拖在背上。脸上还有许多雀斑。
整个故事很吸引人。爸爸去世前,教会波丽安娜如何寻找快乐。爸爸死后,她住在性格孤僻的姨妈波丽哈林顿加,。波丽安娜很穷,姨妈看不起她,对她很冷漠。但她(波丽安娜)十分快乐,勇敢应对、乐观应对。与大家分享快乐时波丽安娜最爱做的事情。
但是,一场车祸使她下身瘫痪。她没了知觉。大家都很悲哀,但这个“快乐小天使”并没有因为她不能走路而悲伤,她依然能在悲痛中找到快乐!
读完这本书,我佩服波丽安娜,很少有人在这样的环境不放弃快乐。我要学习波丽安娜永远快乐应对艰难生活的精神!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读了《蓝鲸的眼睛》,我为年轻人那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所震撼,同时,也被小女孩那纯洁的心灵所折服。
小女孩有一双美丽的水灵灵的大眼睛。但是,那却是一双患了病的眼睛。由于视力在一天天地明显下降,她对恢复光明的希望也在一天一天地减弱。不久之后,她就投入了永远的黑暗。
也许是因为她对光明的强烈渴望,也许是因为她太爱自己的眼睛了,连上苍也被感动了,她在偶然间得到了蓝鲸的眼睛。在用双手触摸到蓝鲸那小晶球似的蓝眼珠时,她的眼睛瞬间清晰、明亮起来。她的心情喜悦得无法形容,她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光明!当她得知这是蓝鲸的眼睛时,她不愿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她毅然决定把眼睛还给蓝鲸,虽然她是那么地期盼光明……
小女孩的做法感动了蓝鲸,也感动了上帝,蓝鲸将眼睛留给了小女孩,自己的灵魂则升上天堂。
呀!多么了不起的蓝鲸,它的眼睛里充满善良;多么了不起的小女孩,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年轻人敢于承受错误敢作敢为的表现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的确,如果人人都能像小女孩那样,像年轻人那样,心中想着别人,心中想着集体,人人献出一份爱,这个社会还有不和谐吗?
今年寒假,我读了三本‘‘十万个为什么’’,我读完觉得很有趣,为什么人在喝酒的什么要碰杯?为什么人会生病?为什么地球是圆的?海豚鱼的肚子为什么那么大?为什么……?这些答案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找到,‘‘十万个为什么’’中也有神秘的地球,不可思议的天文,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神奇的人体,种类繁多的昆虫……它让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
我喜欢它,因为它会在我们急需要资料的时候帮助我们,让我们不但知道答案,还会用最简洁的话语让我们懂得,变牢记下来。
我喜欢它,因为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可有些同学不爱读书,可‘‘十万个为什么’’不一样,它有光碟,在你不想看时,把光碟打开,你就可以看,听,记,多好啊!
我喜欢它,还因为它和科学知识连在一起,从生活中的奥秘和科学知识的惊奇,让我们看了深深不忘,铭记在心。
就像我们上学期学的名言;在新的科学宫里,胜利属于新型的勇敢的人,他们有着大胆的科学幻想,心里燃烧着探索新鲜事物的热情。
而‘‘十万个为什么’’就是这样,神奇,奥秘,惊奇……让我看完还想重复再看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