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史记读后感优质(精选34篇)
书好比大浪,我们只是一艘艘帆船,它们鼓动着我走向无知的远方。书仿佛是我的知心好友,让我从书中体会到真实的生活。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叔叔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名叫《再被狐狸骗一次》。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感动着我,教育着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个令我感受最深刻的故事:
去年,我在家门口写作业,题目上有一题不会写:有一群鸡,4只1组少了1只,6只1组也少了1只,这鸡为什么少了1只?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突然我家的鸡圈里“热闹”了起来,原来是一只狐狸在偷鸡。对了,一定是因为被狐狸偷走了,所以会少了一只!我兴冲冲地写下了答案。突然回过神来,才发现狐狸早已拿着鸡逃之夭夭了!我一定要抓住那只该死的狐狸!几日后,我上山发现了一个狐狸窝,正想一斧头劈下去,突然冲出了一只狐狸,呀,那不是上次那只偷鸡的狐狸吗?这时从洞中传来了几声狐狸的叫声,看来,这里面还有一只母狐狸与几只小狐狸,这时,那只公狐狸好像发疯一样,在一旁乱蹦乱跳,我知道,它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让母狐与小狐狸有时间逃出来,可我偏不往那边看。公狐狸知道我不上当,便把指甲在树上磨,手指磨破了,鲜血流了下来,看我不上当,便疯狂地撕扯着狐皮与耳朵。不一会儿,一只耳朵被撕了下来,鲜血不停地流。肚子、脚、尾巴上的皮被撕得伤痕累累,褐色的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我动摇了,刚想离开,只听“嗖”的一声,母狐带着小狐快速的离开了洞口,公狐一声嚎叫,便一头倒在了地上,它再也没有站起来,它流血过多,它死了。
读到这里,我热泪盈眶,我觉得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奇迹,不仅只有人才懂得爱,动物也懂得爱。在动物界中,这个奇迹可以称为“动物奇迹”,但在人世间,这个奇迹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父爱”。每个父亲对自己的子女都如是珍宝一样对待。父亲,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背上承担着比山还要重的责任。他每天日夜操劳,为的是让我们衣食无忧。他每天省吃俭用,为的是让我们吃饱喝足。他总把好的留给我们,坏的却留给自己,为的只是让我们健康成长。他们没有过一点自私,为的全都是我们。可我们却未曾替父母考虑过,只知道自己吃饱喝足,却不想想,父母过得好吗?
“父亲”,是一个神圣的称号,也许在他们心里,我们是他们的一切财富。可我们是否想过,自己的一切,都来自哪里?是否想过,我们是他的财富,是他们永远的依靠?
《双城记》被誉为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一样。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一样,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读完后的震撼、愤怒、感动、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感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感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此刻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当有的对于感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梦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期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我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完美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理解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杯具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期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我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向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感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我就能够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能够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能够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终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明白露西在他身边必须能够得到幸福,必须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欢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我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当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先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样样,而是一个人应当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欢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我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完美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梦想化的美。它能够默默的悄无声息,也能够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我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本事。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感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我,哪怕这种爱会让自我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应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未来。他明白自我的离去能够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欢乐,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完成自我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我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感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完美,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一天悲痛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感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感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景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当感到惭愧,是否应当正视自我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当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当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杯具的性格。他太小看自我,能够说是有些自卑,所以放任了自我,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
到期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完美,也必将永存!
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谋士是韩信,从小忍辱负重,念念不忘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子衿》是《诗经》众多诗中的一首,这首诗写的是青青是你的衣领,长长地挂在我的心。纵然我还不能去,你为什么不寄个音?青青是你的佩带,长长地在我想念哉。纵然我不能去,你为什么不来?你轻快地往来啊,登在城楼上啊。一天不看见你,如同隔了三个月啊。读《子衿》时,会深深的感受到古代爱情的勇敢、直白。“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纵然我不能去,你为什么不来?如此的大胆直接。回想古代,我们的脑海中往往会浮现“封建”二字,在封建王朝这么大胆直接的谈情说爱是不可能出现的。每个人都那么的羞涩,有爱不敢言,只能等待媒婆的提亲,经常遇到喜欢的人却不敢说出口,因而酿成了很多的悲剧,对比这些《诗经》时代的爱情显得那么可贵,显得那么美好。
读《诗经》中的诗时会感受到他们的心情或是感情。例如《静女》一诗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读这首时脑子里会浮现这样一个画面:一个男子约一个美丽的少女到城隅约会,男子非常开心的到达约会场所,少女故意躲藏起来。男子等了很久,逐渐变得烦躁,而当他不知所措时,女子突然出现,献上彤管作为礼物,一丝甜蜜爬上了男子心头融化了他先前的不安与烦躁。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诗经》时代那简单,却甜蜜的恋爱,没有山盟海誓,却同样令人羡慕,没有浪漫的玫瑰,普通的彤管,依旧浪漫甜蜜。时代的改变,物质也在改变,如今约会送彤管已不再浪漫,而人们渴望的甜蜜,那简单的爱却没有改变。
《静女》中的女子躲藏男子,看他着急的模样,看他等待的不知所措的样子,看到他那么的着急,内心反而会更加开心,因为对方那么的在乎自己。而一直等待的男子,看到女子出现,并送上彤管,彤管随处可见,没什么特别意义,可是从心爱的人手里送出,却显得意义非凡,感觉那彤管特别的美丽,而在等待过程中的不安,烦躁,也随之消失,等来的是满满的甜蜜。女子一次小小的举措让她和男子的爱情更进一步。等待是一段艰苦的路程有人说等待是一种煎熬,因为在等待过程中看着远去的行人,各种想法会浮现在脑海中,会担心她是否忘记约定,也会担心她记错了约定,担心她的安全,害怕她来的路途中是否遇到危险,各种想法袭上心头,越等待越着急越不安。然而等待也是一种幸福,男子的等待换来了女子的出现,以及心中满满的甜蜜。
说到古代,往往会想到封建社会,我讨厌封建,因为他造成了太多太多的悲剧。《红楼梦》中林黛玉玉贾宝玉正是如此林黛玉与贾宝玉本有木石前盟,林黛玉本为仙山上的绛珠仙草,而贾宝玉原是神瑛侍者。一天,神瑛侍者无意看见了快被古死的绛珠仙草,于心不忍,便用仙水精心灌溉它,终于让它重新存活。林黛玉省心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喜欢她。贾宝玉大婚,贾府一边成亲的喜庆景象,一边是死前的哀怨凄怜,林黛玉误以为贾宝玉欲娶薛宝钗为妻,在贾宝玉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而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时是那么的惊讶,当他得知林黛玉已身亡是,是那么的悲痛。为什么两个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个结局的,那是因为封建的老祖宗因林黛玉体弱多病看不上他将新娘换成了门当户对的薛宝衩,以至于发生了这种悲剧。一对追求爱情的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下生离死别。
如果说林黛玉玉贾宝玉的爱情让我们感到惋惜,那么觉新的'爱情会使我们感到痛心。在巴金先生《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懦弱委曲求全的觉新,他的一生都活在内疚与痛苦中,他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牺牲品,他不敢反抗老太爷,痛失了自己的梦想和自己最心爱的人,想爱却不能爱,他一直在这种痛苦中挣扎,心爱的人的死去,给他带来了无限的痛苦与自责,然而他的悲剧却还没有结束,犹豫封建的利益使他的老婆难产而死,他的儿子也逐渐死去,对他,我们只能感到痛心。
看完了这两个因封建而造成的悲剧,对比《诗经》时代的勇敢爱情,《诗经》中的诗透露的是一种直白,没有觉新的委曲求全,那一种简单的爱情,那一个男女间的小游戏是如此的甜蜜。没有封建礼仪的束缚,女子不在躲藏于家中,而勇敢的逐爱,不因错过而悲伤勇敢表达自己的爱恋,就像摽有梅中的“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当然爱情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会有写挫折与失败,悲剧也会发生,又如《氓》中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氓中的女子虽然没有等待男子的提亲却依旧嫁给了他,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献给这个男子,为这个男子处理好家庭的事物,每天都这么的劳累去义无反顾,她爱他,可他却变心了。她也曾为了他,看到复关就开心,看不到就难过,她的心情曾因他的变化,她也曾爱他爱的轰烈,可他呢,却这样的辜负了她。
在读《诗经》时会被里面那些单纯的爱恋而吸引,那些简单的爱恋,却依旧的甜蜜,从字里行间中渗出,那大胆的求爱宣言,是那么的直白,随时代的改变,一切都在改变,唯一不变的是那单纯简单的爱恋。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凶煞之人,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入木三分。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讲述了自己身处险境时,在爸爸的引导下,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最终脱离危险。这一经历让作者受益终生。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佩服亨特父亲的做法,他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并没有畏难止步,而是冷静分析,化解困难,一步一步引导着濒临崩溃的亨特走出了困境。是的,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再大的困难也能解决。
读了这篇课文,我脑海里浮现了一个词:面对。当我们面对困难、困境的时候,要勇敢去面对,不要担心下一步有多危险,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一步一步才能战胜困难,一步一步才能够迎接新的挑战。文中作者身处险境时,父亲并没有去帮他,而是鼓励他,指点他走好脚下的每一小步,让作者战胜自己的恐惧之心,通过自己作文一小步一小步来拯救自己,从而成就一生。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之前遇到困难时总是很无奈,总想去逃避,总不愿面对它,现在我明白了,只有勇敢去面对,把困难分解,逐个突破,才能抵达你想到达的高度。面对即将来临的中学生活,总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困难,《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和化解困难,在困难面前,不要一味等待他人的帮助,也不要一味躲避和怀疑自己:我能克服吗?我克服不了怎么办?不经历一场场风风雨雨怎能长成参天大树?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成功,都是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磨练后才变得坚强、勇敢、无畏,遇事无难易,逐个去击破,一小步,一小步地走,才是成功的根本。
新学期新生活即将到来,让我们抖擞精神,过好每一天,击破每一个困难,终有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今天,我阅读了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的<<养花>>,文章主要讲了老舍先生通过亲身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劳动的乐趣,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让自己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
可是,与老舍先生比起来,我们就觉得自惭形秽了,我们在家从未洗过衣服,做过饭,从未自己照顾自己,不让父母担心,操心,即使做过,那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吧!可正是这样一丁点儿事也不干的我们,心里还立着长大要干一番大事业的宏伟抱负,嘴里还喊着”我们是21世纪的主力军!“真让人可笑,可悲。记得郑板桥临死之前让儿子蒸一笼馒头,待他的儿子蒸完馒头去见父亲时,父亲已经死了。枕前有一纸曰:”吃自己的饭,淌自己的汗,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
郑板桥能如此教育孩子,可见他很有远见。
我们青少年正是祖国的接班人。不少学生与家长觉得学生主要的目的就是读书,因此,一些学生就只拼命地读书,却懒于劳动,什么都由父母待劳。记得有一则我国东汉时代的故事,少年陈蕃为了将来有所作为,终日苦读,却懒于打扫自己住的小屋。一个朋友见此情景,批评了他,哪料这位想”扫天下“的陈蕃却振振有词曰:‘大丈夫处事,安事一屋乎?”朋友反唇相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同学们,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社会立足,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只有爱劳动又有知识的人,才能把事情做成功,并从中体会到乐趣!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这些年,我自己越来越觉得,要读书就必须读一流的,翻阅十本平庸的书,不如用心读一本经典。正巧,在图书馆看到了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浮士德》,一翻,文笔还可以,那就先易后难吧。于是,在熟悉了基本内容后,再细细的拜读原著,效果不错。
谈几点自己肤浅的体会:
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魔鬼靡非斯特
本书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主要塑造了两个代表性的人物,一个是代表善的正面形象的浮士德,一个是代表恶的反面形象的魔鬼靡非斯特。浮士德是生活在中世纪的一个饱读诗书的博士,长年枯燥的书斋生活,使得他失去了生活的乐趣;但他的骨子里依然透着追求真理、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
魔鬼与上帝打赌:上帝认为,虽然人类会不断的犯错,但他们是积极进取、永远向上的。而魔鬼则相信,施展他的魔力,用、权势、财富、名誉……能引诱人类走上怠惰、堕落的道路。
于是,魔鬼与浮士德签约:浮士德活着时,魔鬼永远是他的仆人——满足浮士德的一切需求;但只要浮士德在表示满足的一瞬间,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永远做魔鬼的仆人。于是,人、恶魔、天使、幽灵、普通民众……在人间、天国与地狱间,演绎了一场跌宕起伏,诱惑与反诱惑的如梦似幻般的悲喜剧。
恶魔靡非斯特能说会道,还能声情并茂的唱歌。他语言诙谐、生动,满嘴尽是鲜活的俚语、俗话,油腔滑调的俏皮话迭出,冷嘲热讽,嬉笑怒骂,极尽能事。
他机智、聪明,善于应变,也许用狡猾一词来形容更为贴切——毕竟他是恶魔呀。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在底层老百姓生活的酒店里演唱的那首《跳蚤之歌》,他将深得皇帝宠爱的贪官污吏比作跳蚤,揭露了他们欺压百姓,胡作非为,以至于一人当官,鸡犬升天的丑恶嘴脸;对德国封建专制的朝廷进行了尖锐、粗野的讽刺。
魔鬼常常正话反说,真亦假来假亦真,不禁令人捧腹。通过神气活现的魔鬼,《浮士德》对大学课程的僵化、学者的迂腐、教会的黑暗与教士的虚伪贪婪、官员们无官不贪、皇帝的昏庸无能、封建专制的荒.唐腐败……进行了无情的讥讽与批判。
魔鬼的戏弄嘲讽,将中世纪丑陋的社会现状和盘托出。让我们加深了对黑暗的中世纪的了解。言为心声:其实质是歌德借魔鬼的嘴,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他仿佛是作者的代言人。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角色;当然,他的本质还是恶的,常常表现得冷酷、疯狂。
对这位译者,充满了敬意
《浮士德》是诗剧——全篇都是由不同体裁的诗歌组成的。我第一次接触这样的诗剧。去年在阅读《世界五千年》时知道:在古希腊,看戏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无论贫富,几乎所有的公民都常常看戏。为了讨得观众的欢心,剧作家们总是苦心孤诣地揣摩剧中的每一句对话,细心构思每一个故事情节。
因此,每一个词句都那样优美,每一段对话都安排得非常巧妙。古希腊的剧本都是用通俗的诗体写出来的,那时培养了大批杰出的悲剧家和喜剧家;古希腊开创的戏剧,奠定了西方戏剧艺术的基础,并一直延续至今,可见西方戏剧的历史源远流长。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小公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公主”萨拉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于是她的爸爸把她寄养在明贞女子学校里。一开始萨拉过得很好,可惜好景不长,萨拉的爸爸去世了,明贞小姐把萨拉当做女佣来看待,但是萨拉依然保持着公主的风度。突然有一天,萨拉得到了神秘的朋友——她爸爸的朋友的帮助,萨拉又变成了“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好姑娘。萨拉虽然穿着漂亮的裙子,戴着名贵的珠宝,可是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吃穿住比其他女孩要好,而瞧不起她们。萨拉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她们,她经常嘀咕道:“我们都是女孩子,为什么有些女孩子受到大家的尊敬,而有些却受到鄙视呢?”萨拉有许多好朋友,在她当了女佣以后,正是因为她以前对朋友很好,所以朋友们才冒着挨打的危险来看她,因为她们太喜欢萨拉了。
萨拉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善良:她会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给予他们最温暖最及时的帮助;她有爱:在她住在阁楼上的一段时间里也不忘记给那只饥肠辘辘的小老鼠一点儿食物;她大方:萨拉在她最饥饿的时候得到六个面包,也不忘和其他像她一样的女孩子分享。同样,萨拉帮助别人,她也得到了回报:自从她当时了女佣后,她的朋友就无时无刻地关心她。深夜,当她伤心的时候,朋友就会递给她一张纸巾,帮她擦干泪水;当她饥饿的时候,朋友会给她一个美味可口的点心……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
2、 跟同学发生矛盾,要反省自己;
3、 尊敬师长,关爱比自己弱小的人。
让我们也像萨拉一样,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吧!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英雄事迹: 十三岁的小兵张嘎离开自己的亲人, 到白洋淀当小八路。他用自己的智慧, 智斗可恶的日本法西斯。他机灵勇敢、胸怀大志。有一颗善良的心。我非常敬佩他。别看他长得虎头虎脑的,其实他是一个机灵勇敢的抗日小英雄。他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怎么去当抗日英雄呢?这个问题使我深深陷入 了沉思。
张嘎的童年与我们的童年是一样的,大家的童年都是充满了快乐与欢笑,张嘎的微笑是因为某次战斗胜利,而我们的微笑并不是因为某次战斗胜利啊!特别是本书的第十八章,更清晰生动地表现出了张嘎的机灵勇敢。张嘎在“红眼儿”面前装疯,说自己要抽烟,“红眼儿”才不把他当成回事,把一根抽过的烟头给他,“红眼儿”哪想到张嘎竟敢把烟头放进“太君”的口袋里,弄得自己差点被肥田一郎吊梁烧死。你说张嘎可爱不?
读完张嘎的故事,我再回头想想自己,我与张嘎的距离实在拉得太大了。张嘎敢于做一些不太可能成功的事。而我却恰恰相反, 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已经九点多了,可妈妈还要我做家务。我想:明天还要值日呢!于是我睡觉去了,现在我一想起这件事情,我就感到羞愧。
小兵张嘎的故事永远值得我们怀念,他的性格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祖父的园子》,让我深深的感到童年的多姿多彩,童年的美好与快乐。
祖父的园子是一幅色彩明丽,富有童话色彩的画。它给作者带来无穷的乐趣。不只是园子,还有慈爱的祖父,他给了作者心灵的自由,他的爱放飞了作者的天性。在作者心目中,祖父的园子是游戏的天堂,是自由的乐园。她把白菜种踢飞,她将谷穗当野草割掉,她丢下黄瓜去追蜻蜓,她把水扬上天空,喊道:“下雨了!下雨了!”她以天为幕,以地为席,悠然入睡……她在园子里“胡作非为",是那样坦然,那样舒畅,不用担心祖父的责骂,有的却是祖父的哈哈大笑。祖父的园子是作者童年时的乐园,它是那样美好,那样令人回味!你们还记得自己的童年的故事吗?那妈妈的口红画眉丶把一块破瓦片当古董,给小猫穿裙子,教小母鸡学游泳……童年的我们可以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想玩到什么时候就玩到什么时候就玩到什么时候;想睡觉就睡觉;想看电视就看电视,一切都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童年,是一朵芳香四溢的花;是一个装着小秘密的五彩缤纷的宝盒;又是一条清澈透明的小河;是一个色彩斑斓,荡着欢笑的梦。人们都说,岁月就像无情的冷水,会把人的记忆冲刷的淡淡的。童年的往事,永远像小鸟一样扑闪着翅膀飞翔在我们记忆深处。
我感觉羊妈妈非常善良,因为羊妈妈临走之前还告诉自己的孩子们:狼来了,不要给狼开门。羊妈妈爱护她的孩子。羊妈妈有警惕性。羊妈妈把狼肚子剪开,把孩子救出来。
小羊听妈妈的话,爱妈妈。由于太小,被狼骟吃了六只小羊,最小的羊爱她的哥哥姐姐,最小的羊和她的妈妈救出了哥哥姐姐。
大灰狼狡猾,骗吃了六只小山羊。做人要诚实,别欺骗人
一向都没有好好地看完这本书,总是觉得好像书里的文字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他。可是看过之后有一种浅尝辄止的感觉。一本书文字不在于能看多少,在于你理解了认识了多少!其实它里面所谓的各种心理问题我不是很理解,可是我唯一看懂了就是应对和勇气。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应对苦,应对饿,应对困境,巴尔扎克有句名言:“困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一个万丈深渊,对于强者来说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应对这么一个巨大的财富,我们当然要捡起来,人生就是积累的过程嘛。期盼成长就要应对所谓的生活烦恼,看过这本书,我突然明白了人生就三件事:微笑,应对,然后理解。
作者说过,放下人生的某些东西,必须会给心灵带来痛苦,而其剧烈的程度甚至如同应对死亡。任何的放下在必须高度上说都是放下自我--放下速度、放下情感、放下根深蒂固的行为模式甚至个人人生理念,这种痛苦可想而知;但若不经历这种痛苦,我们就无法超越自我、自我的灵魂。可为何要追求这种自我精神的发展呢作者坦言,“或许你能够找到答案,或许怎样努力,你都与最终的答案无缘。”应对放下,应对痛苦,其实人生重要的不是行为,重要的是态度。
我能理解的另一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勇气,所谓勇者无敌,好多人都说年纪越大胆子越小啦。还是懵懂的小孩的时候,心怀大勇,好像上刀山下火海都不怕,都说青春期叛逆,可是仅有在青春期我们才能看到最完整的自我,一一光青春然后无畏。
作者首先让我们认识到问题,应对问题,并研究问题的根源,慢慢地教会我们爱的方式,鼓励我们坚定信仰,真正的爱,不是一味的追求,不是执着于痛苦,而是微笑,应对然后理解,树立人生追求,努力克服困难,战胜自我。生活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教会我们让心灵成长,让心智成熟。并且处处透露出沟通与理解的意味,它跨越时代限制,帮忙我们探索爱的本质,引导我们过上崭新,宁静而丰富的生活。归根到底,它告诉我们怎样找到真正的自我。
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前程,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一温一暖的名字,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读《少有人走的路》不知不觉就想起这样的诗文,做一个幸福的人其实很简单,给我们的心涂上幸福的颜色,应对困境,把它融入海一样的胸怀,应对痛苦,把他留在春天一般一温一暖的一一光下。
书中反复强调真正的爱,我们每个人对爱的定义不一样,有过爱才能了解爱,有过执着才能放下执着,有过应对,才能够真正无畏。
少有人走的路并不必须是所有成功人士的道路,而是一条充满幸福欢乐充满爱的指引人心灵的道路。
《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平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
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不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平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习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寒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让我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
书中的主人公王葆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只要是心里想要的东西,就会出现在眼前。可是 王葆有了宝葫芦,不但没有得到幸福和快乐,反而增添了不少麻烦和苦恼,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宝葫芦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他逐渐认识到宝葫芦不是好东西,便毅然表示与这个”宝贝“决绝。他使劲地把宝葫芦一扔,
轰然一响,宝葫芦炸成碎片。王葆惊醒,原来这一切只是南柯一梦······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经过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宝葫芦的秘密》里面刘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宝葫芦虽然可以给王葆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但那些东西却并不是宝葫芦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这样不但不会让人感到快乐,反倒会让人感到难堪,本质上和小偷没什么区别。
记的在以前,我报了个英语特长班,来提高英语成绩。可是我不怎么喜欢英语,所以上课时总是走神,从不认真听讲,当天老师讲的内容全不知道,回到家后还不听磁带。到了做作业的时候,就找个同学的一抄,交给老师应付了事。后来到了期末测试,我就傻眼了,试卷上的题我大部分都看不懂,急的直冒汗。考试一共有90 分钟,并不算短,可是这90 分钟对我来说却过的飞快,一眨眼,就到时间了,战战兢兢的把卷子交了上去,卷子上只写了几道题,几乎空白。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果不其然的考了最低分,成了垫底。在老师严厉的目光下,我的脸烫的像是要烧起来。从那以后,我开始好好听讲,不再抄同学的作业,不再想着不劳而获,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成了全班第三。
社会上总有些人想着不劳而获,因此走上了歧路。他们用偷、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人的结局都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能在监狱里忏悔自己堕落的一生,他们的人生没有意义,晚年回想起来会很后悔,可是勤奋劳动的人却不一样,他们的人生很有意义,在晚年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如米尔所说的:”所有现存的好东西都是创造的果实。“只有靠自己劳动换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到排水管里来!”塔克说,“我们要为你的退休开个派对。”于是,这三个朋友便蹦着、跑着,静悄悄地进到塔克的家里,共享了一个很愉快的惜别宴会……
你们知道这三个好朋友是谁吗?它们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它们都是在玛丽欧爸爸的报摊里认识的,它们三人一起分享食物,成了好朋友。因为是玛利欧把柴斯特从墙角的灰尘里救出来的,玛利欧是它的主人,所以它每天都睡在报摊的一个火柴盒里。有一次,它梦游了,把一张两块钱钞票当成一张柳叶吃,醒来时,发现那张两块钱钞票已经被它吃掉了一半,这时,玛利欧的妈妈来上早班,发现它吃了一张钞票,就把它关起来,是塔克用自己所有的积蓄让它重新获得了自由,多么真诚的友谊呀!
还有一次,这三个好朋友在报摊里举行了一个派对,塔克很兴奋,传了个大圈,结果把一盒火柴给踢翻了,有一根火柴刚好掉在一堆报纸上,磨出了火星,着了火。玛丽欧一家赶到时火被扑灭了,他妈妈认为它是个不祥之物,要把它赶走,柴斯特演奏了一首名叫《重归苏莲托》的歌曲,非常动听,他的妈妈就同意它继续留下来了。
一个星期天,一位音乐老师来买《美国音乐》,听到柴斯特演奏,觉得它比任何人演奏的都好,把它写在了一本杂志上,很快,所有人都知道了它,都来听它演奏,它成了名人,可它并不觉得快乐,因为它想念自己的家乡,而且天天都有人来听它演奏,它觉得很不舒服。
最后,它坐着动车恋恋不舍的离开了纽约……
今年寒假,我上了短期班在线直播课“体贴入微读《史记》”,里面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打开了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我找出了家中的《史记》。这本《史记》已被翻译成白话文,原著是司马迁,是我国历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翻阅沉甸甸的书本,我仿佛坐上了时光穿梭机,来到兵荒马乱的战国、秦朝、西汉年间,蓦然发现,那一位位英雄,带着坚定无畏的表情,披荆斩棘,向我走来。
《史记》就是一部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他凭三寸不烂之舌、顾全大局的格局、忠君爱国的精神,带给我们一个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舍身为国的荆轲,不顾自己的性命刺杀秦王的大无畏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是多么的凄凉;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是个残虐的暴君,他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秦朝残暴的统治下,起兵反抗;西楚霸王项羽,英勇善战,有着卓越的军事领导才能,可惜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故事告诉我们困难与挫折能催人奋进,与人力量,安逸与保守却使人堕落,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挫折,敢予接受挑战,否则只能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领略成功的秘诀要学习历史人物的优点,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在国富论中,第四章起名为论政治经济学体系,可通读全章,看到更多的是亚当斯密对重商主义、限制进口、出口退税、奖励金、通商条约、殖民地等涉及国际贸易的内容,可能在亚当斯密的概念中,凡涉及国家干预经济的内容就属于政治经济学。
由于我所理解的政治经济学更多的是强调国家与市场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国家维持社会稳定及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管理制度,所以在理解上,无法同意亚当斯密将自己所写的第四章纳入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在我看来,重商主义、限制进口等更准确而言应该归属于国际贸易的内容。
这里有一个名词解释一下:
“重商主义——18世纪在欧洲受欢迎的经济管理体现,它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顺差——既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能获得的财富,这是16、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者说经济体系,反映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
这个理论目前依然有许多经济学家引用,包括中国国内目前奉行的国际贸易政策。从具体表现上看就是,为了维持贸易顺差,一国政府会倾向于通过关税(提高进口商品的成本)、出口退税(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奖励金(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等手段,在国际贸易体系中,提高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出口大于进口的目的,达到吸收贸易逆差国的资本流入本国,借以提高本国的资源条件,从而增加本国的国民总收入,以实现经济的增长。
亚当斯密由于是坚定的市场经济倡导者,其一直提倡小政府理念,所以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第四章几乎每页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意思——重商主义提出的绝大多数的维护贸易顺差的手段,都在某种程度扭曲了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决定性作用,从长期看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国家应该减少监管,应该放手由市场自发调节进出口。也许是由于时代背景,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亚当斯密并没有完成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只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与重商主义观念不一致的思想和理论。
回到现实,回到本文所述的国际贸易体系,在我看来,国际贸易的最大作用和好处主要是两个,其一让市场扩大,其二促进了社会分工并使得生产效率提升。市场扩大比较容易理解,比如中国目前是全世界最大的商品生产国,各种细分市场的商品,尤其是家电类产品(手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其主要生产地都是中国,如果没有国际贸易,中国已经形成的生产体系就会出现生产过剩。所以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因为国内的生产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自己的工业体系,短期内实现改变不是太现实的事情,所以相比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中国都更需要国际贸易的自由但又有序的发展。但是否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追求贸易顺差呢?我的观念是,贸易顺差来源于国际分工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也有限度,贸易顺差用最简单的言语表述就是,我们通过劳动及资源投入,生产出来了商品,但本国消费不完,那么就出口到外国,而外国给予的是本国无法流通的纸币,其实这种贸易顺差实现的外汇储备,类似一种债券。也就是逆差国用债券,购买了顺差国的各种商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短期看顺差有利,但长期看,贸易顺差就如同几个世纪前的殖民地一般,顺差国就是逆差国的殖民地。
更简单的说,我反对维护贸易逆差,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出口等于进口是对一国人民最公平和合理的劳动奖励。
除了顺差逆差外,关税、出口退税等都可以单独成文书写,本文不做累述。
希望看完本文,你对重商主义有所了解,对国际贸易有初步认识,最好能理解贸易顺差的意义和缺陷。
自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使自然得到最大的利用。——题记
1912年的3月,南极的一个帐篷里,斯科特和他的伙伴们勇敢地走向死亡。而他们的对手阿蒙森,则意气风发的回航。对于这次探险的失败,茨威格是这样评价他们的:“所用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但悲剧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我发现了……
斯科特队伍里,有大量西伯利亚矮种马和少量爱斯基摩狗;阿蒙森的队伍里则全是爱斯基摩狗。狗能和人吃同样的食物,而马不可以。由于两支探险队的食物都是靠外界供给的,所以都出现了粮食危机。阿蒙森在到达南极点后,果断的杀掉了22只狗作为粮食,驾着仅剩18只狗的雪橇返回。而斯科特的雪地狗们因为饥饿袭击了他的马群,再加上南极的极地气候冻死、饿死了不少马,所以最后只剩斯科特五人自己拉着雪橇前进。
西伯利亚矮种马不能抵挡南极的奇寒,而爱斯基摩狗在零下50度的天气里也能行走自如,一天走28公里轻而易举。因此阿蒙森一行人一路优哉游哉的驾着狗拉雪橇养精蓄神,每逢休息日还照常休息。斯科特的矮种马总是出现状况,有时还要用人来拉雪橇,自然行进的路程要比阿蒙森慢了许多。
综上所述,我发现在什么样的地方要用适应那种环境的动物,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例如在戈壁滩上最好的工具是“沙漠之舟”——骆驼。它们千百年来已经适应了那种干旱的气候,可以为人类做许多事;而在森林,我们可以骑一些驯良的大象,它们是最可靠的坐骑和保镖;在大海上,聪明的海豚可以帮我们渡过难关。所有的动物都有特殊的本领,但施展这些本领需要相应的地方。西伯利亚矮种马最适应的地方是西伯利亚平原地带,把它强带进南极,难免会失败。
让所有的生物都有利用的价值吧!
看完《林则徐》这篇文章,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我仇恨侵略者,痛恨***,憎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虎门销烟”的英雄------林则徐。
在***战争时期,英国侵略者利用***打开了中华大门,残害中华儿女,更霸占中华领土,并在我中华土地上横行霸道,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正当中华民族灾难当头的时候,一位爱国爱民的官员林则徐挺身而出,为受苦受难的中华民众出了一口恶气。是他向道光皇帝请求前往广州禁烟,抱着“烟片一日不禁掉,就一日不回京城”的决心,顶着重重压力,让不可一世的洋人乖乖交出了所藏***,烧掉了这残害中国人民的一箱箱,是他在广州率领大军英勇抵抗,为打击侵略者立下了汗马功劳,可就是这样一位立下赫赫战功的功臣,却被腐败的清政府革职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林则徐这种为了民族的振兴至个人安危于不顾的强烈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我痛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林则徐。崇敬他的智慧和勇气,崇敬他敢于和恶势力进行硬碰硬斗争的精神。一个多世纪以来,他的精神深深感召着无数正直的中华儿女。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无数抗日英雄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祖国的利益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即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改革开放的今天,炎黄子孙在各行各业中发奋工作,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我们高兴地看到祖国正在飞速迅猛的发展,经济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人民生活越来越红火,尖端科技已走在世界的前列,祖国的统一大业也逐步实现,飘摇百年的香港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一切的一切怎不使我们的祖国母亲更加青春焕发呢?
林则徐爷爷,我想如果你还活着的话,一定会对当年的所作所为倍感自豪,更会为有这么多的后继者把祖国建设得如此繁荣而欣慰不已。
《隋唐演义》这本书记录了南北朝末年到唐朝初年的历史,讲述了隋朝的兴亡和唐朝扫除各路反王的精彩故事。书中的人物鲜明,一读下去就会让人们爱不释手。里边有丰富的人物形象,如混世魔王程咬金,行侠仗义的秦琼等等。
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罗成的死。一天,罗成去探望李世民,唐高宗请他去收复紫金关,他就随李建成和李元吉到紫金关陷入重重包围之中,罗成出战和敌军战了很多回合也已筋疲力尽,谁知李建成和李元吉却不开城门援助。可怜的罗成在紫金关被万箭射死了。真是让人既同情罗成的死,更气愤李建成和李元吉做出的傻事。
不仅是罗成的死使人感动,还有很多故事让人深深感动:瓦岗寨众兄弟为了_当时的封建社会,创造一个民主的世界而招兵买马,与另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众兄弟这种为人民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在《秦王钻鞭得尉迟》里,秦王李世民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便杀了尉迟恭的主子,然后尉迟恭让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李世民和程咬金从他鞭下钻过去了,而尉迟恭本可以打死李世民的,但他却没有,因为他被李世民的行为深深感动了!
《隋唐演义》这本书既增长了我的知识面,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推荐大家多读几遍,去了解里面的一些深刻的道理。
Pay pal的创始人,创投大师彼得·蒂尔的《从0到1》风靡世界。书中,他向我们传授了很多创业经验,对于企业管理者或是创业者,这些经验都十分有益。虽然未能透彻领会、理解,但书中的很多观点,我闻所未闻,有耳目一新之感,可读性很强。
从0到1,而非从1到N,从0到1意味着完全地创新,而不是一味的复制,这一观点贯穿全文。从0到1是开创性的,意味着从无到有,这是质变,而从1到N则是从有到多,这个是量变。
完全地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强大武器,反之,盲目复制,将大大降低企业竞争力,于整个社会亦无任何促进作用。简而言之,第一个进入市场的人可以挣到很多的钱,而一窝蜂的进入,复制、抄袭只会让大家都无利可图。
以打车软件为例,滴滴、快递、优步,在嗅到打车服务行业的空白及良好收益的商机下,一窝蜂、纷纷进入打车软件市场,你优惠,我更优惠,烧钱战争一度愈演愈烈,可”百团大战”后的结果就是盲目战争无赢家,获利微薄自叹气。
今年的社区O2O亦如此,一旦某个市场有利可图,大家就都从1到N开始复制,其后就是无休止的竞争,烧钱。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初创企业来说,陷入这样的竞争,复制,将是噩梦一场。而对于企业来说,也很难获得跨越性的发展。
书中第二个观点既是垄断与竞争。在大家纷纷提倡竞争好的大环境下,彼得却颂扬垄断。在垄断与竞争两者中,一个企业倘若能够在市场中取得垄断地位,很容易攫取巨额利润,而在完全竞争中,却很难得到超额利润。彼得通过此书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与其在红海中竞争以获得微小的利润不如退一步在蓝海中获得巨额利润。
当然,获得垄断地位并非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而是通过企业的创新与技术发展自然而然的在自己所处的某个市场中取得垄断的地位。取得垄断地位需要企业明确发展方向,在自己有优势的市场上深耕。
最后一个是帕累托法则以及幂次定律。商业的逻辑常常与我们所想的不一样,帕累托法则很好地诠释了商业的准则,很多我们想当然的准则在商业中是不适用的。了解商业与我们常识的不同之处,同时掌握商业的内在法则,我们才可以更好地在商场中游弋,让企业更加成功。
企业的发展,更多的是呈现指数式的爆发增长,这也是商业魅力之所在。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需要有很好的预见性与足够的信心,即便企业深处,也不放弃,熬过了痛苦的时期,才能迎来爆发式的增长。在这一部分,彼得更加侧重的是从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待公司的,即如何选好投资公司,从而用最少的资金获得最大的利润。
彼得给了我们很多全新的观点,这些观点与我们的传统观念相悖,但却非常有道理。无论是企业家,或是创业者,都非常值得一看。
简爱这部书我在四年级的暑假就看过一遍,当时因为刚上完关于夏洛蒂。勃朗特的一篇文章,所以为了表现我很好学,就在暑假迫不及待的买来看。这本书的语言很通俗,但我当时仍没能看太懂,我指的当然是这部书的主旨,立意,情感什么的,再加上我根本就不了解这部书创作的背景,所以看完后没加思索就放下了,只能算是讲内容知道了个大概。
这个暑假,一方面是下学期要上有关这部书的课程,另一方面是基于老师的要求,我就又翻箱倒柜,将沉睡了几年的简爱重新翻出来阅读与品味。这次,我吸取了教训,先上网将夏洛蒂写这部书的意图与创作背景浏览了一遍,心里大概有个数后再正式开始阅读文章。我不记得四年级读完后的感觉了,只记得昨天全部读完书后才知道这部书写的有多么深刻。首先,夏洛蒂生活在十九世纪的英国,那是欧洲文学的盛世时期,也是一个多事之秋,英国国内的阶级矛盾不断激化,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宪章运动,民主意识开始萌芽。但欧洲专制主义更加疯狂的反扑,民主改革和工人运动处于高压专制之下。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政治背景下,夏洛蒂创作出了简爱,这部被后人称之为她自己诗意的生平写照,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内容上,这部书生动地再现了一个从小是孤儿的英国女子怎样从小在舅母家与孤儿院饱受肉体与精神上的折磨,又是怎样经过了一系列坎坷的经历,获得了自尊而又幸福的爱情的。书中的简,她虽然从小饱受折磨与痛苦,但她自尊自强,不为自己是个穷人而向一些上流社会的所谓的富人低头,她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待她,评价她,她只做最真实的自己,她不奢求富裕,她愿意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换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正是她这种不卑不亢,不想穷苦生活低头,乐观积极的态度感染了拥有智慧与财富的桑菲尔德庄园主人罗切斯特,他曾百般试探简的心思,但都被简一贯倔强正直的的作风所折服,他们终于相爱了,虽然中间经历了一系列坎坷的情感考验,但他们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
罗切斯特比简大将近二十岁,几乎到了可以做他父亲的年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情义,兴趣相投,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纯粹纯真的,与环境的困窘抑或宽裕,生命的坎坷抑或顺利,地位的高低,财富的多少,通通无关,这种简简单单的爱情,抛开了一切物质的杂念,是心灵的彼此相吸,是灵魂的交相辉映,是令人羡慕的,真正幸福的爱情。
看完了白落梅写的《林徽因传》,感叹于林徽因爱情与事业的传奇经历,尤其佩服于她对待情感上的果敢和淡定。
我总认为经受了大痛大难的人,才可能对人生的感悟更深刻。当有人说我已不敢付出真爱时,是多么的难受和无奈啊。其实你付出的就是假爱,也日久生情,难以割舍。
可林徽因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在情窦初开时,遇见了极具浪漫气质的徐志摩,相拥在康桥。徐志摩愿为她抛妻离子,证明他们当时是已经多么的激情四溢。然而她却果断地离开了徐志摩。当印度诗人泰戈尔来中国时他们两人又作陪、又演戏,相聚在一起。难道林徽因一点儿也不留恋他们之间的感情吗?决不可能!
当那种情感像潮水般呼啸而来时,两人却不在一起,心应该就像刀割一样,都在流血。如果是冲动的人,早已不顾一切了,所以我们的历史上才留下这么多缠绵而悲壮的爱情故事。就是一般的人也很难控制住这种相思之苦。况且他们还有这么多的时间在一起,和梁思成当时其实还没有真正在一起。林徽因真是个奇女子!
试问芸芸众生,能有几人能做到。
爱真是个双刃剑。当爱来时,轰轰烈烈、甜甜蜜蜜,时间过得飞快。如果有一方稍有怠慢,就很伤心、痛苦,天昏地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甚是艰难。当真的长时间在一起时,又会被无情的岁月打磨的卿卿我我成了传说。有的更是反目成仇。问青天:情为何物?
“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爱情可能是你最大的拥有,也可能是你最大的伤害,可以让你疯狂,可以置你于死地。
学一点林徽因吧,更何况我们都是平常人,承受不了爱得迷离和疯狂。不轻易言情,不轻易去爱。爱情像一杯浓烈而甘醇的美酒,能让你意乱情迷,神魂颠倒,但酒醉后的难受向谁诉说!
我很欣赏林徽因的这种性格,但我做不到,永远。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
《宝葫芦的秘密》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小学生王葆做梦时梦到“在钓鱼的时候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王葆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喝什么就喝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是,他知道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以后,决心把宝葫芦给丢掉了。到了最后,只不过是个梦。
读到这里后,我想到了自己。其实我的身边也有宝葫芦。在学校里,老师是我的宝葫芦,每次遇到难题,就会问老师,自己不动脑子。在家里,父母是我的宝葫芦,每次一做家务就会说:“我还没做完作业那。”除非迫不得已,才会勉强做一点。读了《宝葫芦的秘密》后,我也要像小学生王葆一样丢掉自己的宝葫芦,自己努力做自己的事。
作为21世纪的'小主人翁,我们更应该磨练自己的意志,陶制自己的情操,努力学习,使自己从雏鸟变成雄鹰,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努力,不要指望天上掉馅饼。
生当作人杰,
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
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夏日绝句》
我只能说,造化弄人。项羽只应该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他有超群的军事统帅才能,战场上豪气盖世,叱吒风云。他能够以自我为中心,出奇制胜,一生经历大战十余次。然而,他在军事上取得成功的优点恰恰是使他在政治上一败涂地的制约。
太史公在《史记·项羽本纪》并没有过多的否定项羽,但我们要了解项羽不能仅仅依靠《史记·项羽本纪》,在《史记·高祖本纪》、《史记·淮阴侯列传》等文章中都有对项羽的记叙。
项羽是一个有着坚定的信念的人,在他的手下数以万计的生命逝去,只要是阻碍他灭秦兴楚的复仇事业和雄霸天下的壮志的人,无论贵贱,无论强弱,无论老少,他都毫不心慈手软,彻底予以毁灭。但是这一点就恰恰说明了他为什么不能够成为一名政治家。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政治家,除了过人的胆识和谋略以外还必须有超出常人的远见卓识。
项羽是不善于用人的,这一点是作为政治人物的一大忌讳。比如说韩信,项羽不能重用他,韩信就投靠到刘邦麾下来,后来成为刘邦开国的三大功臣之一。而且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项羽所重用的人,不是项家的人,就是他的亲戚、同乡,所以项羽的干部团队没有很杰出的人才。项羽还不重视听取别人的意见,也就是说,项羽的胸襟度量是不够宽大的。韩信曾批评项羽的缺点说:项羽遇到步将们打胜仗该封爵了,便刻了一个爵印,却舍不得把这印信交给步将。也就是说,项羽舍不得把这爵位封给有功的步将,项羽将爵印拿在手里一直把玩,最后把新刻印信的四个角尖都磨圆了,变成了旧印,才将这印信依依不舍地赐给立功的步将。这个步将拿到这爵印,等的时间已经太长,而且一看已经是个旧印了,也就不感激项羽,自然不会对项羽产生感恩之心,反而会有不满情绪,这就显示项羽的胸襟不够宽大。
孔子提倡行仁政,而项羽在这个方面也是十分欠缺的,项羽在这一方面的作为可以用“大仁小爱”来概括。大仁,是指对全国老百姓的一种挚爱;小爱,是对身边的人之一种关爱。作为一个政治领袖,需要大仁,也需要小爱。项羽对于身边的人,真是关爱倍至,韩信曾经叙述项羽的故事说:项羽对于身边的士兵非常的好,遇到士兵们受伤、生病,项羽会亲自去探望他们,甚至会在他们病床旁哭泣,把自己的食物送给受伤生病的士兵吃。所以他对于身边这些士兵们非常关爱,但这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些只是小爱,至于项羽对于全国那些没有跟他关系的老百姓,则似乎没有爱心。我们可以看到项羽便曾坑杀20余万秦的降卒,他们是投降的秦兵,既然已经投降为自己降卒,也就算是自己的百姓,但是项羽却把他们都坑杀了,这手段实在是很残忍,表示项羽对那些不认识的降卒是没有爱心的。此外,项羽率军进入咸阳时,放火烧了咸阳的秦皇宫,传说大火连烧三个月不止,这当然也会波及到咸阳老百姓,因为这些火不可能一下扑灭,所以许多咸阳百姓也被烧得无家可归,这也是因为项羽不认识咸阳老百姓所以一点都不疼惜他们,可见项羽在大仁方面是欠缺的。
最后说,项羽最缺少的是还是谋略,项羽本身是位非常勇猛的武将,他自己说:「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这只是战场上每一次战役的胜利,实际当上一个大战争时,大方向的战略远比每场战役的战术来得重要,若只是在小的战役因为战术成功而胜利,但最后大的战略却失败,那最后仍是会失败。我们只要看看日本在二次大战时候,日本侵略中国在每场小战役上,几乎百分之九十几都是胜利的,很少在小战役会失败,而日本向东南亚与美国的攻击,这些战役都是成功的,但是他大方向的战略却是失败的,最后导致结果便是日本无条件投降。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的,项羽似乎没有战略,我们从史料中似乎看不出项羽有什么战略,他给人的印象是东打一拳,西踢一腿,他的出拳踢腿似乎都很有力量,可把一个敌人打倒,但最后项羽自己也会力竭而死,所以战略是非常重要,这是一个政治领袖必须要知道的。所以政治领袖一个重要要做的事情,是要有一个成功的策略,这样才能造成最后的胜利。
以上就是我对项羽的一些初步的认识。
我读的《史记故事》,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故事》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故事》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故事》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史记故事》作为历史书籍带给我们的思考无穷无尽,它的哲理让看过他的人一生受益。当我读到《卧薪尝胆》时,越王勾践的毅力,改正错误的决绝,让我心生佩服,他让我明白:面对困境时,我们的心态决定了我们的未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让我对军事家项羽、韩信敬畏不已。“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纸上谈兵》赵括惨败秦军,让我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个语言的巨人,却可能是一个行动的矮子。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故事》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