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汇总30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0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前两天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任溶溶爷爷写的《没头脑和不高兴》,才知道没头脑和不高兴是这本书里两个小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他有头有脑,读书也很好,但就是有一个坏毛病凡事好打折扣。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一位仙人,仙人把他俩变成了大人。没头脑变成了大人后当上了工程师,设计了一座三百层高的摩天大楼,却忘记了建电梯,要走到二百二十五层去看戏可不容易,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戏的名称叫《武松打虎》,不高兴扮演的就是老虎,打了四五个钟头后,武松连拳头都举不起来了,可老虎还是精神赳赳,台下的观众不知道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尽管这样不高兴嘴里还在嘟囔:不高兴,不高兴!整打了四天四夜,没头脑觉得情形不对,就祈求仙人把他们变回去,让他们从头来过,从小养成好习惯,正好仙人算算一个月期限到了,就把他们又变回了小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好习惯应该从小养成,因为长大了习惯就很难再改正过来,比如握笔姿势,坐姿、算算术竖式本不离手,且要保持干净整齐等等,并且通过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要尊敬长辈,独立思考,与人合作,刻苦学习,勇敢坚强,富于冒险这本书对我真是受益匪浅。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by十点君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我喜欢书,也爱读书。

我看了许多书,有《托起心中的太阳》、《格林童话》等。其中,我最喜欢看《托起心中的太阳》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有钟仪南冠刀、此心无憾诃振梁、向中国人脱帽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蚂蚁告诉我们》。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蚂蚁能灭火,蚂蚁能围成一个蚂蚁球脱离火灾。蚂蚁是个大家庭,大集体,不会为一点小事而打架。我们班其实也是个大集体、大家庭,但是却常常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比如:今天谁丢了橡皮,或丢了东西,都会去找一些不相干的同学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打骂起来。我也会发生一些争吵,橡皮不见了,就找同桌问话。蚂蚁尊敬伙伴和家长。我常常会为一些小事而伤害朋友之间的友谊。我也常常会冒犯长辈,我想要读书,硬是逼着爸爸买书,从来不知道爸爸的辛苦和关心,从我读了这故事后,尊敬长辈了,很少跟朋友闹别扭。

其他故事也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和知识。比如:杨钢林叔叔为国献身,在非典面前从不屈服的白衣天使,黄堂那不足挂齿的小事,李根同学那孝女绳中的故事等。

好读书,读好书。读书益处多,它可以让人们明白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

读书,读书,就是读了书,才能了解信息。高尔基曾说过一句形象的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不读书怎能进步呢?此外,高尔基自身就是一位书迷,他从小就爱看书,长大了更是勤奋好学,直到最后就通过书籍成了一位家喻户晓的名人。

读书是为了更好的学习,而学习则是为了在以后的人生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人生就像一列火车,长得不能再长,而想要乘坐这列“火车”就必须要有火车票——书,有了这张独一无二的火车票才能通向事业的大门。

读了书就可以学到知识,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也许有人会说“读书又有什么用呢?不是还有老师吗?”是啊!可老师并不是万能的,难道等老师白发苍苍还要教你吗?毕竟老师也是读了许多书,明白了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才能成为老师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人类的启蒙老师。当我们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买了许许多多的小人书给我们看,为的就是让我们了解知识。小时候我们还小,不认识字,人们就把画画在书上,这样小朋友就能学到了书中的知识。

在我小时候就非常爱看书,书中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经常一看就是大半天。现在,我更是爱看书,也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相信总有一天,我自己也能出一本书。

Oh, I love book very much! 从这一刻起,请你也爱读书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4

终于看完了《我飞了》这本书,我觉得要做真正的朋友就要真诚相待,不能相互猜疑。杜小亚虽然死了,但是朋友的心永远连在一起,他变成一个小天使落在单明明的肩膀上,别人都看不到他,只有单明明可以,这说明真正的朋友,心是永不分离的。单明明和隐形的杜小亚还可以交流,他们一起帮助结巴的周学好同学,在公开课上能够勇敢地站起来,非常流畅、有感情的朗读课文,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从此他不再自卑、不再胆怯。他们还帮助在全校演出中出错的月亮同学,当时全班同学都非常紧张,但大家能够互相配合、急中生智,虽然脱离了原来的剧情,演出还是非常精彩圆满。老师和同学们激动的拥抱在一起。

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团队的荣誉至上,但要靠大家共同会努力才能取得。在学习中,我要像他们那样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大量阅读开阔视野;在生活中,要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坚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

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欢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我们是人类未来的灵魂,社会不只是钢筋水泥建造高楼大厦,而是需要有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学生必须锤炼自我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我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丰富自我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

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本事、灵活的应变本事,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能够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本事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仅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才能滋润我们求知若渴的心田,仅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社会的发展和提高,仅有读书,仅有多读书我们溶于社会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活力。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6

最近一直在看《菜根潭》,它是明朝末年隐士洪应明所著。菜根潭三个字说明了“咬得菜根,百事可做”它讲述了作者对人生的的领悟,是一种以人生经验的沉淀和累积,有超脱、有感慨、有体会,是集儒家思想和佛家义理的一本书。

它包含很多的哲理,让你读过后会豁然开朗。无论你身陷人际困局还是职场是非中,它都会给你一把钥匙让你开启烦恼之门。不仅如此,它还能让你开阔思想、修养身心、让你成为一个懂事理、懂大义的人,我说的决不夸张哦。那就听我细细道来。

君子之心事,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隐珠藏,不可使人易知。这就说明了,做人要光明磊落,象晴天白日一样,人们都说“君子坦荡荡”“明人不做暗事”。对于才能来说呢,就不急于展示自己的才华,以免遭人嫉妒。在坦露自我的同时,我们是要带面具的,带不同的面具去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当然我们带面具的目的要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之上。展现才华的时候不要不分时间,不分场合。这样不仅仅不能让你瞩目,还可能遭到嫉恨的眼光。因而要低调些,大海之所以能成为大海,那是因为他比所有的河流都要低!

做人无甚高远事业,摆脱俗情便入名流,为学无甚增益工夫,减除得物臻圣境。

做人不是非要成就一番伟大事业,只要摆脱世俗的功名利禄,就能跻身于名流,做学问也没有什么诀窍,只要摈除外物的诱惑,便可以达到至高无上的境界了。如果我们没有被名利所左右,便专心致力与一项事业,只要能摆脱俗情物欲。做到淡泊明智,志存高远。如果追求华服美食,这些贪图物质享受的做法还在继续,那我们就是真的活着没什么意义了。真的没有必要去屈膝奉承,一切随遇而安。

晴天白日的节义,自暗室漏屋中培来,旋乾转坤的经纶,自临身履薄处出。想晴天白日般的光明磊落的节操,是从贫困艰难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而扭转大局的雄才伟略是从谨慎的行事态度中磨练出来的,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并且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来行事。

当然了,我还有很多的心得,就不一一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了,我建议大家都应该去看看这本书!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7

小时候,曾听爷爷、奶奶给我讲过有关“杨家将”的故事,但是那时毕竟太年幼了,我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于是,我便趁着寒假,将《杨家将》这本书认真地读了一遍,这时,以前的那些记忆又重新串联了起来。故事是历史的真人真事,主要讲述了北宋大将杨业一家世代尽忠、抗辽保国,他们忠心耿耿、屡立战功,后来却遭奸臣潘仁美陷害,几乎全军覆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小故事是杨六郎的儿子杨宗保,年仅十三岁就偷偷跟父亲上战场杀敌,路上巧遇一仙人,传授破阵秘法。宗保发奋学习,历经磨难,后来终于帮助他父亲破了天门阵。我想,正是因为杨宗保从小胸怀大志,不怕困难,所以才感动了仙人,一次一次地帮助他战胜困难,抗击辽人。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佩服杨家将那种精忠报国,即使受尽冤屈,仍然舍小家,顾大义的精神。而杨家将的遇事沉着冷静,处变不惊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回想一下自己,生活遇到一点点小委屈就哭鼻子,学习上有一点点小挫折,就垂头丧气,真是不应该啊!以后,我要向杨宗保学习,学习他发奋学习和爱拼、爱想、爱争的精神;生活上要向八妹、九妹学习,她们虽是女儿家,但巾帼不让须眉,敢作敢为,有男人家的勇敢和毅力。他们都是我的榜样。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寻找鱼王》是作家张炜还原的一段失传已久的民间故事。这本书中的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炜,他1956年出生于山东龙口,原籍栖霞县。主要作品有:《古船》,《九月寓言》,《外省书》,《远河远山》,《柏慧》等。曾获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特别奖、出版人年度作家奖、茅盾文学奖等。书中讲述了在一座神秘的山村里,每家每户都流传着“鱼王”的传说。一个八岁的孩子因“鱼王”是捕鱼的旷世高手,也想学会捕鱼技艺,所以在父亲的陪伴下苦苦寻找“鱼王”学艺。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从深山小屋里找到了鱼王,两位饱经沧桑的老人。男孩在经历了爱与人生的洗礼后,终于成长为新的鱼王传人的事。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他没有因为没人见过鱼王,而放弃自己学捕鱼的梦想;寻找鱼王的路上遇到了许多困难,他都勇敢克服。主人公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这本书里我最喜爱的一个片段是老人在冬天凿冰捕鱼。这个片段用了许多动作细写,如,找、凿、等待、敲打、刮、泼、蹲、擒、伸、挡等,都让我感受到了老人技艺高超,动作灵活,速度敏捷。让我明白了,捕鱼这门技艺需要熟能生巧,做事要有耐心。

读完这本书,我脑海里不禁还会浮现出作者在捕鱼时一幕幕生动有趣的片段,使我明白了要接近大自然,保护大自然。一个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坚持不懈,不怕困难,做事有耐心的小学生。正像书中写的句子: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有十里。作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9

望着空白的作文本,脑袋里似乎有千头万绪,但最终也没有理清自己想得究竟是什么,忽而也如这作文本似的空白了。

回想以前,写作文对我来说是那么的轻松,一条条词汇争先恐后的从脑袋里往外冒,一段段佳句决了堤的洪水似的向外涌,一篇文章,写起来没个完,总觉得有说不完的话。

这最终也是得益与阅读。那时,回到家完成功课的第一件事就是进入书海中遨游,什么唐诗宋词、中外名著、世界科技无所不及,每次阅读都会令我思绪飞扬,获益匪浅,每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我爱读书,我爱写作。读书令我视野开阔、思想升华,了解大千世界的奥妙与神奇;写作使我身心愉悦,无论高兴悲伤、痛苦忧愁、欢乐委屈,都可以通过写作来倾诉,而它也绝对是你最信得过、最可以依赖的好朋友,决不会把你的秘密告诉任何人,永远不可能出卖你。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已成长了许多,同时迈进了中学的大门。在这片天地里,我感受到了同以前不一样的世界。面对学习,我第一次有了压力,并且它越来越沉重,压得我无法透气。我的每一天都在紧张中度过,紧张的学习、紧张的生活,我失去了应有的轻松与自然,每天都按照一个规律生活,为了学习成绩在打拼。我的读书时间被无情的掠夺,只有在假期我才能在完成学习任务之后读一点书。而面对那同样的我所热爱的书,面对书桌上那同样的一杯香茗,我的心已不再像从前那样充满激情,它已经被太多的事所充满,放松不下来了。

我逐渐感到“书”这个名词正慢慢离我远去,而我却无能为力,更无法挽留它。虽然苦读让我收获了优异的成绩,但当我把成绩单同书放在一起时,我并不感到快乐,我所得到的只有一丝安慰——最起码付出得到了回报。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压力也日益增加。我知道我心中的那份苦只能通过写作来抒发。但面对眼前的一张张试题,一摞摞参考书,我无奈的放弃了写作,我清楚的知道我应该把笔从作文本移向那似乎永远做不完的作业,这令我身心疲惫。

后来,在爸爸的开导下,我渐渐的意识到学习其实也是一种乐趣,面对同样的环境,你既不能改变它,为什么不尝试着改变自己呢?于是我喜欢上了数学,喜欢上了ABC,我忘却了不能读书、写作的痛苦。

但是,就在我望着空白的作文本而不知所措的那一刻,我愕然了——我竟不会写作了!我想起了以前老师怎样的夸我是个写作的好苗子,怎样一次又一次微笑着听我把作文在全班同学面前骄傲的朗诵,那时的我们怎会想到现在的我居然写不出一篇优秀的文章!

就在今天,我望着空白的作文本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我依然心系读书、心系写作。我下决心再也不会抛弃它们,哪怕再紧张的学习,我也会开辟出自己的一片小天地,像以前一样在书海里遨游,用心体味那杯香茗的温馨与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去年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了一本书作为礼物,书名叫《小狗钱钱》。当时读的时候,我还有点小,囫囵吞枣,不知其意。今年寒假我又重新读了一遍,有了一些新的感受。

这是一本轻松享有成功与富裕的书,也是一本成人与儿童都爱读的童话,此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吉娅的小姑娘和他可爱的小狗—钱钱,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简单而童话般的奇妙理财故事,从学习如何与金钱打交道,到渐渐地了解并掌握了富裕的规律。一切从一本成功日记、一个梦想储蓄罐开始……而这样的故事正如此轻松的、不断的在我们身边发生着,只要你认为我们的生活可以也必须变得更美好。事实上, 我们大家的理财也未必只是沉重和艰苦;理财也如童话般有趣,如童话般简单,甚至你热爱的其他任何事业。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我们儿童也应该学会理财,不要老把自己年龄还小,当作理由和借口。只要你诚实、自信、放松、快乐并乐于学习。而你也将在你童话般的理财与生活中发现自己的平凡与伟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经常去学校的图书馆看《一千零一夜》,黑色的封面,一个白色的小天使和一个巨大的魔鬼,朴素至极,却给我带来了无穷的遐想。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丰富我的想象;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人生的向导,帮我们找到智慧的源泉;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架梯子,让我们登得更高,看得更远。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个朋友,可以与它亲密交谈;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自己的家,能从中感受到温暖;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处故地,等待你随时去重游。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一进门就抓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完了一本,再看一本,真是越看越入迷。过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坐在那里,聚精会神的读着一本又一本书,好像什么也不存在。到了11点半,妈妈等急了,就对我说:“下次周末我再带你来书店看书,快回家吧!”我听了,可又想再看一会书,最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我爱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类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的海洋。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做新世纪的优秀少年!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核工业部为表彰邓稼先20多年来为发展我国核武器做出的重大贡献,为使他那不计名利、甘当无名英雄和艰苦奋斗、舍生忘死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号召广大科技人员向他学习。

邓稼先可歌可泣的优秀事迹,他那伟大的抱负和精忠报国的感人精神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

外国有一本书,题为《比一千颗太阳还亮》。邓稼先献身的事业,亮过一千颗太阳!他从34岁接到命令研制中国的“大炮仗”以来,告别妻子和两个幼小的儿女,隐姓埋名进入戈壁滩。20多年来,他和他的同事们没有任何人在报刊上占过巴掌大的版面。他们都把自己的姓名和对祖国、对人民的深爱埋在祖国最荒凉最偏僻的地方。人们常常忘记他们,只有当“大炮仗”的冲击波冲击各国地震监测站,引起世界一次又一次瞩目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们的存在……

1986年7月29日,为中国核武器事业奉献毕生精力的元勋邓稼先病逝于北京。

全国上下为这位中华精英过早离开人世而感到悲痛。

他的朋友们怀着无比悲痛、崇敬的心情献给他一支挽歌——《怀念邓稼先院长》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

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鼻子无法呼吸、心抑制不住的颤抖下看完了这本书,很美好的结局,希望每个人都找到自己重新孕育生命的感觉。

在自己看最后一章中,不断的看到想到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并曾经一直在路上为之祈祷的那些过客(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快乐精灵留给我的是永远的微笑,虽然他有烦闷的时候,但他还是会给我微笑;妈妈走时的安详与解脱,我每日骑车在不同医院奔波的路上只为告诉她爱她、想她;我牵着婆婆的手在小区里四处游荡,她捡起一片树叶视若珍宝,我给她带上一朵小花她笑颜如花;最后她们离开时肯定是都已经厌透了这个世界,每个人眼神最后都是空洞的,无论那时我们怎么想留住她们。如今我才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都有自己的路走,都要重新来过。

写到这里时,心理平静了许多,从新审视这本书,还是值得推荐一读。在随着哈德罗一起行走的路上,你也在不断反省自心,不断发现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新的优点,不断的看到被自己忽视的各个角落的美!一个人的朝圣,一个家庭的救赎,慰籍了3个人及其周边的人,这个圈子有多大,你来想吧!

又一个周末的早晨,一本好书带给我的快乐把一周的疲惫洗去,看到了早上明媚的阳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时间7小时48分,经历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历时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个人的朝圣。

书本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节,只是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木讷、内向、孤僻、固执、善良的老人,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几近疯狂的坚持完成了一个徒步的朝圣之路,从而演绎完成了内心和自我的救赎。

对哈德罗来说,一切都只为了一个承诺,无关信仰,最多也就是一个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个信念,但就是这一个信念,让他在麻木到即将放弃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为疯狂的行动完成了这一个灵魂之旅,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幡然醒悟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轰轰烈烈,连顿悟都是淡淡的。随着老人蹒跚而日渐稳健、迟疑而后又坚定的脚步,带领我们逐渐深入思考,关于人性、爱情、家庭,关于信念、坚持、放弃,关于孤独、伤害、失去,关于宽容、原谅、祝福,关于接受、改变、离开......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青涩而甜蜜的怀念,那些遗憾又悔恨的羁绊;那些快乐又唯美的曾经,那些痛苦却压抑的过往……那些一点一滴的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所逃遁;那些曾经的纠结与悲欢,在困难的行走中渐次平淡。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一个人的朝圣历程也是哈罗德重新回忆,整理,审视自己一生的过程。为弗莱和艾琳的爱情又喜又忧,喜的是确实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忧的是看着他们在时间的磨练中渐行渐远,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感慨于哈罗德第一次为人父母时的心理活动,对一个天才而又患有抑郁症儿子的又疼爱有时候又手足无措。从儿子诞生时,妻子慢慢的开始改变了,她一切都开始站在儿子的那一方,她变得不爱打扮,敏感多疑,生活失去了恋爱中的以前那种情趣。有时候哈罗德真的像个孩子,不,应该是有时候男人就像一个孩子,会吃醋想要获得爱。他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儿子的问题,击破坚强的外表他也有一颗脆弱的心,哈罗德说: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有时候也很懦弱会让你失望。儿子自杀去世了,夫妻的关系也名存实亡了,两人形同陌路。但在朝圣的路上,夫妻两都陷入了对自己行为的审视,发现他们都还是深深爱着对方,经历了那么多,一切都释然了。

每个平凡人生命中都是有遗憾的,看着眼前这个有信仰貌似坚定的老人,支持敬佩目送他远去做那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是对生活最后的反抗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读书,是每个人一生都要做的事。但有许多人都特别讨厌做这件事,但我却很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懂很多知识。

四月份是读书节,老师让我们都在家准备一本好书,而且要这个月就要看完。我选了上次我过生日的时候妹妹送给我的书——《推理故事》。

这本书特别有意思,我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来看这本书。

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讲完后都会提一个问题让我们来猜,这些问题实在是太难了,总是一次一次考住我,所以我每次都会忍不住地去看答案,但我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当我认认真真地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读书的重要,也真正的懂了“读书改变人生”这句话的含义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读完了《小青石》这篇文章后我思考了一个问题:在人生道路上,什么才叫有意义的生活?

《小青石》向我们讲述一块小青石被水冲到岸上的故事。一天,一块小黑石被冲到了岸上,它觉得在岸上生活很舒服。过了几天,小青石也来到岸上,它觉得讨厌这种生活,羡慕水晶,因为它们成了项链、耳环,在人们胸前光彩夺目。后来,小青石和石块被铺在路上让人们走。这时,它不再羡慕水晶,它觉得支持大众的脚才是有意义的生活。

我们的老师就像小青石。他们曾有美好的理想,可以去当作家,科学家……可是为了培育人才,他们从事了教育工作。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反复讲着一些简单的问题,从“a、b、c”,从“1+1=2”开始,可是哪个科学家、文学家不是这样过来的呢?他们为人民做出巨大的贡献都离不开老师的浇灌。老师像蜡烛点燃自己,照亮了别人!

愿攀上高峰的人们不要忘记小青石铺的路,愿盛开的花朵永远不要忘记辛勤的园丁!

评语:作者由小青石想到老师的工作,想到老师的无私奉献,很真实,很引人深思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很厚,有235页,我看了三天才把它看完。作者是美国人罗拉,书前面的介绍说她64岁高龄才开始写作儿童小说,她可真了不起。这本书和我看过的一些书不同,书中描绘了在大草原上一种很冒险的生活。还是先听听我介绍介绍故事内容吧!

劳拉一家人喜欢冒险,尤其是他的爸爸,他们想到一个野生动物不怕人的地方去生活,于是他们把家中所有的东西绑在马车上,带着他们心爱的猎狗杰克出发了。一路上,他们遇到洪水,杰克被水冲走了,幸好它聪明自己又找回来了,他们还通过结了冰的大湖,来到西部大草原。

他们在草原上建起了结实的小木屋。劳拉爸爸很能干,他就凭一把斧头不光建了小木屋,还自己做了木床、摇椅、壁炉,后来又挖了水井,布置了一个很漂亮、舒适的家。他爸爸还有丰富的野外生活经验,他们遭遇了狼群包围、草原火灾、印第安人的骚扰以及热病的折磨,但都由于他爸爸的智慧和勇敢把这些困难战胜了。最后,由于印第安保留区拒绝别人来开荒,劳拉一家人只好离开草原上的小木屋。走的时候,他们很舍不得,但爸爸说了一句话:“我们带走的东西比带来的东西多。”也是一马车的家具呀,怎么会多些呢?我开始还不明白多了什么,是小马驹吗?后来妈妈告诉我:草原生活让他们收获了见识,收获了快乐!这些是最宝贵的。

看完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爸爸,因为他勇敢、坚强、聪明,还很爱他的孩子们。我非常想到大草原上去看一看,摸摸那些不怕人的兔子,听听狼叫,还偷偷地看一眼印第安人,那该多好啊!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近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近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哈罗德却想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水平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完完整整的读完了这本书,倒不如说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漫长暑假的三分之二。一个人的朝圣,是对信念(对重要的朋友,我能够走到北里克郡,奎尼就能活下来)的笃行,是对自我意识的感悟,对身边周围所有事物的慢条“梳”理。

一开始的哈罗德大概是一种自我惩罚,失去了去生活美丽的追求,也大概是生活趋于平淡的惯性,但是当得知最好的朋友奎尼,重病将要离世的时候,哈罗德再也不能平静,去欺骗自己,他要找到一个出口,不能再这样下去,所以毅然决然的走出了门口,(简化了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哈哈)这是他情感发展的'必然,再然后的插曲就是同行的朝圣者,是对比也是烘托,来告诉我们真正的朝圣的模样,是诚恳虔诚的没错了。到最后的到达,再然后哈罗德与莫琳的感情重燃信心,还有个惊喜就是莫琳与哈罗德都正视了丧子之痛,ta们分开的87天就是开始彼此牵挂原谅的过程,这实在太好了。

文章的语言也是含蓄细腻的非常了,尤其是对景物描写,细节的描绘,凸显的要素非常明确,也更能表达哈罗德等人物的心境状态,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谢谢杨老师厚爱的毕业留念,认真的读完了一本书。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通过读朱自清写的《背影》让我知道了父爱也同样伟大。

作者通过写外祖母去世,父亲为祖母奔丧,生意在这个时候亏了,父亲不得已去借钱,家中光景一日不如一日。后写父亲为安排“我”上车,与别人谈价。安排好后,父亲看到火车道的另一面有卖橘子,由于身体肥胖,下的时候要探下身去。作者禁不住的流泪了。在这篇文章中几乎没有华丽的语句,但是,我想流泪。虽然题目不是很特别,语句不是很华丽,但是,它却很煽情,煽出一种伟大的父爱。从父亲的形态、动作可以体会到父爱,正如朱自清所写:“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作者的父亲为他买橘子的辛苦,足以证明,父爱是伟大的!当父亲已经年迈,离大去之期不远时,用颤抖的手为作者写平安信。父爱是伟大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如下: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以下书中摘录的一些话:

她凝视着我,漾出一朵微笑,并且在纸上写下:“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海滩上的克蕾儿)

我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苏菲的伤)

不知道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蜕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被唤回的记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有所感悟。

平时下课的时候,我经常喜欢在座位上默默地看书,我看过黄蓓佳的《我飞了》《我要做好孩子》《亲亲我的妈妈》,看过张之路的《空箱子》《伤心的实验》,阅读过全套的“科学丛书”,还阅读过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我最喜欢看黄蓓佳的书了,那是因为从她的书中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家人的关爱和人间的真情。

最近我在看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了解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的破案传奇。看到死者的症状时,我和他们一起疑惑;看到凶手留下的痕迹时,我和他们一起思考;看到留下的证据时,我和他们一起恍然大悟。

我的思绪都是跟着书走,书是那么的神奇,像一位魔术师似的,把我牵引到书的世界。

书给予我的不仅是知识,更是一种在生活中的无数的快乐。无论是充满童趣、稚气的《喜羊羊与灰太狼》,还是教会我勇敢独立的《男孩的冒险书》,还是充满韵味和诗情画意的《唐诗》《宋词》,都给我带来生活的启迪,成长的快乐。

书,我成长的航标,一生的朋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后就搁置没看了,前段时间看《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月亮与六便士》看完后就迫不及待的翻出这本……

全书分为两册,第一册讲主人公哈罗德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第二册讲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罗德的过程中以信件的形式复述了这个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忏悔自我救赎,算得上是奎妮心灵上的一次朝圣之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后一小段,哈罗德告诉妻子莫琳自己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却一直劝他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励他继续;终于哈罗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调整好心情,到达了目的地。在最艰难的时刻,心里可能涌现出想放弃到念头,但只要有一丝不想放弃的念头就会一定会完成。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今天,我读了一本《骆驼王子》的书,马上写下了这篇日记。

故事发生在一群野骆驼身上,作者就是沈石溪。主人公就是骆驼王子,它从小就被其他成年骆驼视为掌上珠宝,什么事都不让它做。

野骆驼是一种善于积累经验的动物,脾气耿直,感情真挚。骆驼王子是一匹半大骆驼,它是四匹成年骆驼生活的中心,关注的焦点,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

当它腿部的伤痛没痊愈时,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像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一位重要人物。当它腿伤好转后,它们便采取轮流值班制,不管是在旷野,还是在水塘边饮水,总有一头成年骆驼影子似的贴在身边,从不让它处在落单的危险状态。

又过了几个月骆驼王子长到了两岁半,在动物界能算的上是成年的了,但它的心理上还是小孩子。

看完了这本书我想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不能总是依赖别人!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读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我被深深打动了,因为它富含哲理,使人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里面讲到蓝鲸是大海里的神,它最珍爱自我的眼睛,因为大海的灵魂就在他的眼睛里。他每一天用自我的眼睛洗去他看见的邪恶。可是,一个少年却向它发起了挑战。为什么小小年纪的他,会有那么大的胆量,我一向想不通。之后,当我读完这一章的时候,我最终明白了它为什么要不顾各人安危冒这个险了。原先,他想把蓝鲸的眼睛给一个双目失明的小女孩,使她见到光明。可之后,当少年明白了自我因为无知犯下的错误的时候,他后悔难当,悄悄来到了海上,在蓝鲸面前将匕首插进了自我的胸膛,期望能以此洗刷自我犯下的错误。那一刻,我被那个小小少年深深地感动了。故事中的少年,最初也是因为要帮忙失明女孩,重见光明,才向蓝鲸的眼睛发起挑战的。助人为乐的他,虽然犯下了看似不可饶恕的错误,但从我们的角度来说,也只能说是他好心做了坏事情,于情于理,人们都是能够谅解的。没想到,敢于承担职责的他,竟以自杀偿还自我犯下的错误。他的敢做敢担真叫人钦佩呀!我想以后我也必须要向那个少年一样,做个敢做敢当的人。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体会 篇30

大家读过《三国演义》吗?里面有个十分武功十分了得的人物,他手持一把青龙偃月刀,所向披靡。他就是关羽,字云长。他《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让我百读不厌。

有一次,刘备,张飞,关羽三人打了败仗,他们分散了,各个生死未卜。之后关羽被留在曹营,曹操十分欣赏关羽,款待关羽,想让关羽做自我的部下。但关羽对刘备张飞乃是生死之交,关羽对刘备更是忠心耿耿,当人不会答应曹操。不久后,关羽明白了刘备的下落,便骑着曹操赠予自我的赤兔马去找刘备。可曹操手下不服,命令各个大将在城池里待命,关羽经过,格杀勿论!

关羽带着刘备的夫人走了,到了城池,曹操的大将就是不肯让关羽过去,便和关羽杀了起来。关羽一挥手中的大刀,一下子敌人就头落地。就这样,关羽闯过五座城池,杀了曹操六名大将。最终,和刘备张飞重逢了。

读完这篇这精彩的历史片段后,我十分佩服关羽。第一因为她对刘备的赤胆忠心,曹操十分厚待他,但他还是一心想找刘备。第二是他的武功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吕布死后,关羽被称为“武圣”。关羽一生身正气,他颜文梁诛文丑,千里走单骑,你能说他不厉害吗?

可是,很遗憾的是,关羽因为傲慢而“大意失荆州”,还被吕蒙斩下首级,这也使他成为了一个杯具人物。我真是为他感到痛心,一代英雄豪杰竟落到如此下场!但他作为忠义的化身,世代为人们所铭记,所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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