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十篇
随着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教育”这一行业也在逐渐的改变。教师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使者了,他还承担着塑造人的理想和品德,培养人的综合能力和健康的人格的神圣使命。那么,现在的学生究竟喜欢什么样的老师呢?这就是当前的学生出给老师的考卷!当前社会给与老师的要求。
尽管每个学生喜欢一个老师的原因都不一样,比如有的学生喜欢她的幽默,喜欢她写得很漂亮得板书,甚至只因为你对他说了一句:恩,做得很好,加油!但我认为他们喜欢的是尊重学生,了解学生需要,注意与学生交流感情的老师。他们喜欢是对学生真诚、坦荡,能得到学生真心与信赖的老师,他们喜欢是有丰富阅历的、能言、善辨、谈古论今,严肃而不失活泼,庄重而不缺幽默的教师。他们还喜欢与他们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并能积极参与他们的老师。教师要放下架子,把学生放在心上。“蹲下身子和学生说话,走下讲台给学生讲课”;关心学生情感体验,让学生感受到被关怀的温暖;自觉接受学生的评价,努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
教师要学会宽容,宽容学生的错误和过失,宽容学生一时没有取得很大的进步。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每当想起叶圣陶先生的话:你这糊涂的先生,在你教鞭下有瓦特,在你的冷眼里有牛顿,在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身为教师,就更加感受到自己职责的神圣和一言一行的重要。
善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喜欢的教师,师生双方才会有愉快的情感体验。做好一个老师,至少让你的学生偏科不是因为讨厌你。一个教师,只有当他受到学生喜爱时,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最大价值。
教师的快乐,来自学生。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以“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为乐,终于让他的“仁政”思想得以传承;孟子以“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为原则,因材施教,终于成大器;荀子推崇“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为理念,学以致用,锲而不舍;韩愈以“业精于勤”、“师意不师辞”为宗旨,著《师说》,驳“道统”;还有柏拉图用“音乐是求心灵的美善”的教育思想,写了著名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从“理论理性”的学说出发,提出了“文雅”之说;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更是内容丰富,高瞻远瞩;而杜威的学说“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更加前卫;苏霍姆林斯基的《育人三部曲》更是“心灵的艺术”。还有陶行知、朱永新、李镇西、魏书生等等。这些教育家,他们在教育工作中的研究与发现,让他们获得了最大的成功与快乐,而这正是他们走近学生所获得的硕果。读了这些理论著作以后,通过对这些经验的借鉴,使我更自信,去发现他们身上的优点,寻找与学生交流与沟通的桥梁,从而把学生的纯真的心灵开启,把学生智慧的火花点燃。或者看到学生的进步时,我就有一种收获硕果的快慰。特别是在课堂中,我让学生做题,看到他们全队,并且很有积极性,我看到后会很高兴。比如我的倾情的示范朗读,都赢得了学生热烈的掌声,也拉近了我和学生在课堂中的距离。虽然现在的我还如此渺小,缺乏陶行知先生那种拼命的工作热情,没有苏霍姆林斯基的那种敏锐的眼光,更没有孔子的聪慧心智,但我已尝到了教书育人工作中的甜头,生活中以获得了充实与满足。我想,我会让这份快乐延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教师的崇高,来自学生。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偶像。具有高尚的的师德,才会得到学生的尊重,教师自己也才能从中体会到自身的崇高所在。
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由此看来,我作为教师想到了学生的向师性,这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特别是在学习了魏书生老师的教育理论后,我也曾刻意仿效,在班上定下“规矩”:凡是老师或学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就要当场表演一个节目,没想到这一举措竟然让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威信。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我也自觉“遵规守章”,每次都认真的为学生唱一首歌。这样的“惩罚”却博得了学生的欢心,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也许,这正体现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我会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这就是师德!这就是师魂!
教师的成功,来自学生。要当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就认识教师是什么?要教好自己的学生,首先必须认识学生是什么?答案是显然的:教师是人,学生也是人。
进入大学后,我读书的重点就有所偏移了。在高中的时候,就是杂志、名著小说、漫画多一些,但是到了大学,专业是自己主要学习的重点,所以看得书就偏向于专业的书籍,对自己读书的变化也是有一些感慨的。
大学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在读书方面,不再是是五花八门的读书了,我日常看的书都是偏重于专业的书,因为大学把专业学好了,对自己毕业以后起到的帮助作用很大。尤其是我成为了大二学生之后,更是明白读关于专业书籍的重要性。大二的课多了很多,特别是专业类的课,如果在课下不去钻研书本,是不能跟上老师讲课的进度的,很容易就学不会专业的知识,所以课下有时间就会去图书馆里看与专业有关的书,一是充实大学生活,而是帮助自己学好专业。在读书的过程中,会去把书中的知识点记录下来,在回去宿舍之后,在把知识复习一遍,是对自己学习比较好的帮助作用。
大学的读书不再是看一遍就过的样子,而是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要自己去钻研,找到解决方法,并且自己还要锻炼独立的思维,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读书也不在是一种娱乐方式,而是想要带着学习的目的去读,不会只是看完之后就放在一边不管了。大二是学习最忙碌的时候了,读的最多的书就是学的专业书,每天都要去预习和温习两遍,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去记住知识点,把专业学好。读书于我也成了一种任务,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很枯燥,可是当自己钻研成功的时候,就是一种骄傲了。当然闲暇的时间也会去看些其他的书籍,也是去打发自己无聊的时光。
读书真的是很美好的事情,即使是读无聊的专业书籍,都会让自己在其中找到乐趣,所以现在的我对于专业的了解已经很深了,理论知识基础很牢。这就是我平时读的书多了,积累的多了,才会有的结果。大学让我读了不少的书,不管是专业相关的,还是其他的书,这些都对我产生了很深的影响,让我有更好的理解力,在读书的过程中,慢慢的变得享受起来了,从书中也收获了不少的知识。
未来两年里,我还会去读更多的书,让自己涉猎更多种类的书籍,这对自己专业的学习有用,对自己毕业进入社会也会有帮助。
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色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让自己变得聪明起来,必须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乃至对于各科学习,都有极大的帮助。
我们的知识体系是通过课内外的自主学习而逐渐建立起来的。读书是搜集和汲取知识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从课堂上掌握的知识不是很具体和容易理解的,需要再消化才会吸收。大量的阅读,可以将自己从课内学到的知识,融汇到从课外书籍中所获取的知识中去,形成“立体”的,牢固的知识体系,直至形成能力。
读书不仅对我们的学习有着重要作用,对道德素质和思想意识也有重大影响。”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我们都有自己心中的英雄或学习的榜样,如军人、科学家、老师、英雄人物等。这些令我们崇拜或学习和模仿的楷模,也可以通过阅读各类书籍所认识。我们在进行阅读时,会潜意识地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与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进行比较,无形中就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识和道德素质。
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如果学生的智力生活仅局限于教科书,如果他做完了功课就觉得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他是不可能有自己特别爱好的。”每一个学生要在书籍的世界里,有自己的生活。把读书,应视为自己的乐趣。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其中,最令我有感触的,便是《景阳冈武松打虎》这篇文章了。
这篇文章讲述了武松在景阳冈独自一人打死了猛虎的过程,作者描述得十分逼真,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看得出武松是个应对困难不退缩低头的人。武松读了印信榜文,才知真的有虎。想转身再回酒店去,又怕被店家耻笑,想了一会儿,说道:“怕什么!我就上去,看会怎样样!”武松他有在尊心,不甘愿被人嘲笑,不顾危险,也要上景阳冈。虽然行为有些轻率,但还能透露出他的勇敢,毕竟,会遇到的是一只吃人的大老虎呀!和他的勇气构成鲜明比较的,便是我们小学生了。只要碰上一点带有恐怖性的事物,就会全身起鸡皮疙瘩。我更是夸张,连一只小蚂蚁,都能够让我紧张半天。武松的勇气实在是值得我们学习呀!
“武松尽平生神威,仗胸中武艺,不一会儿便把大虫打得趴下不动,像一个空空的锦皮袋。”当看到这句话时,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心想:我的天哪!这武松是神吧,怎样可能一个人把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打死呢!惊讶之后,是充满了敬佩。我敬佩武松能单枪匹马地将老虎打死,也敬佩他拥有常人所没有的冷静。为什么说他有常人没有的冷静呢那是因为一个人在没有人的陪同下撞见了一头大老虎,按常理推算,肯定是一声惨叫后;便昏倒下去。勇敢一些的人,顶多一阵疯跑后,被老虎吃掉。可武松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他没有像普通人一样,惊讶得失去思考本事,而是镇定地和猛虎搏斗。
武松在打死了老虎后,成了人们心中的“打虎英雄”。每日都有村民来向他祝贺。武松真是幸运,原本只是想回家乡探望哥哥,没想到却成了大英雄。最终,知县还委任武松做了一个都头,真是可喜可贺呀!,我也期望能够像武松那样,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也明白,成为英雄,也必须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武松也是靠一身的武功才能打死大老虎的呀!我必须要学习武松啊!
1809年的冬季,亚伯拉罕-林肯在那做猎人搭建的小屋子里出生了,就在这个地方,亚伯拉罕-林肯居住了很多年,过着贫穷的生活,他后来解放的那些黑奴都不曾过得如此贫苦。
一直到了十五岁,林肯才开始学习,认识字母,他学的很困难,但是他很努力,林肯逐渐有了和别的孩子不一样的特质,他可以写下自己想到的一些东西,有时还写几句诗歌,他把写好的是个背下来,然后被给别人听,他还写了一篇关于国家政治的文章。
他很善良,富有怜悯心,林肯一点点的积累知识,他总共才上了不到十二个月的学,他不惜代价向别人借书来阅读,阅读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即使在田里干活他也总是随身携带一本书,在别人都休息的时候,他给大家讲故事、笑话,他是没有一个固定工作的人,笨手笨脚,驼背、走起路来跛脚,他毫不顾自己的形象,走在街上,一只裤管塞进皮靴里,而另一只耷拉在皮靴外,这些他都不在意。
但他不轻言放弃,而是以坚强的斗志支持着,直至永远的安息,贫寒是他一生的主旋律,尽管他身为总统。英雄不怕出身太单薄自古英雄磨难。
林肯短暂的一生却遭到了诸多的不如意,如婚姻的不顺,自从结婚后他就从来没有开心过,他奢侈的妻子总是抱怨他,对他有很多不满,他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幸福的生活。留言始终缠绕着他,但他懂得待人之道,从不乱发脾气,前进的重担由他一个人来承担,这需要多少的耐力与毅力,再加上多大的胸怀啊。
现实生活中,那个身前身后没有流言蜚语,让我们学一学一代天骄林肯吧。微笑留给他人痛苦留给自己,为了所有人的自由与平等将自己束缚,难道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伟大的生存造就了伟大的品质和伟大的人生,看完这本书你会觉得这样的人当了总统真的有些不可思议。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坚持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书名叫人性的光辉的原因吧。
她是一个女子,优雅,高贵,娉婷,温和,再多的修饰词也无法形容完这个几近完完美的人儿。她像一杯淡雅的清茶,那素净的芬芳在每个人心中久久地萦绕,无法散去。
她是一个文人,持着一手清新的笔触,徜徉于文字之中,如此得自如。“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焰中交舞着变。”
她是一个天使,带着超凡脱俗的美丽与智慧降临于凡世。她是如此幸运,在那个战乱的年代,过着安定的生活;她是如此幸福,徐志摩对她爱得那样炽热,于是有了那场轰轰烈烈的康桥之恋,梁思成对她爱得那样真实,是她不可或缺的事业伴侣和灵感的源泉,金岳霖对她爱得那样忠心,用大半生的时间“逐林而居”,将单恋与怀念持续终生。
她就是林徽因——用一生诠释了传奇的多情女子。
默默地读着这本书,眼前浮现出了一幅唯美的画面:人间四月天,一位清新脱俗的美丽女子撑着油纸伞,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飘逸不入凡尘,带着一份恬静走过烟雨蒙蒙的江
南雨巷……是的,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有着让人喜爱的容貌,有着让人倾心的浪漫,有着让人着迷的风韵。也许,作为她本人,也为自己痴迷。
林徽因虽然是那么完美,但也无法避免尘俗中的悲哀。她与徐志摩的爱情终究是无果,决然的背影是她对此最好的答复。还没来得及说珍重,便已转身离去。她真的不在乎么?“那天一切都不存留,比一闪光,一息风更少,痕迹,你也要忘掉我了,曾经在这个世界里活过。”这便是她的回答。没有人懂得她的悲伤,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雪化后哪怕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的白莲。”林徽因,你是人间四月天……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述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应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我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可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欢乐。
老人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在别人的嘲笑下,他依然坚信他会捕到大鱼。老人与孩子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在老人的心中,大海就是老人的家,在那里老人能够找到友谊和他深爱的东西。老人爱大海,他把大海比作是一位仁慈、美丽的女性。他把鸟、鱼和海风看作是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和他的朋友聊天,他也会喃喃自语。从他的语言中能够看出老人内心的复杂。就算是对于大马林鱼,老人的情感也在不停的变化。刚开始,老人是兴奋的,因为他最终能够结束他的噩运了,并且这样一条大鱼能够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终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述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文中有一段经典的句子”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说明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应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
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
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讲的是108位好汉梁山结义的故事。
这108位好汉各有各的特征,各有各的个性,但他们同样历经坎坷,披荆斩棘,辛苦地走到梁山结义。其中,我最爱的几位人物是武松、林冲、鲁智深。
“武松打虎”无人不晓。而武松正是一位行侠仗义,有勇有谋的人。在与猛虎的斗争中,武松将老虎的力气耗尽了一半,老虎把它的两只前爪搭在他面前时,他一只手抓住老虎的顶花皮,另一只手死命的打老虎,没多久就把猛虎打的七窍迸血,趴在地上不能动弹。武松被人们称为“打虎英雄”,也是应得的。
林冲机智冷静。在“林冲棒打洪教头”中,林冲遭高太尉陷害,被发配沧州,到了柴进府上,柴进厚礼款待。洪教头不信他是真教头,要与他比试一番,几个回合后,洪教头被轻松击败,之后就灰溜溜的走了。
鲁智深力大无穷,重情义。在“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中,鲁智深趁着酒兴,来到门外的绿杨柳前,脱去衣服,右手向下,左手向上,抱住了树,把腰一挺,竟把那棵杨柳树连根拔起。众人见了,一齐拜倒在地,佩服鲁智深力大无穷。
《水浒传》里的好汉们各不一样,但他们的目标都是替天行道,劫富济贫,团结一心,在山寨中过快活日子。这本名著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过程,农民们不想在封建社会再过下去了,它们开始反抗,而有很大官职的人常常是到处作恶的。此书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赞颂了农民们的反抗精神,而这正是许多人想要改变的。
“人在恐惧中做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占了上风,他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这句名言出自《鲁滨逊漂流记》,它使我感受到鲁滨逊不畏艰难、顽强乐观的精神品质。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遭遇风暴,船被掀翻在一个荒岛上,同伴们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开始了长达了二十六年之久的孤岛生活,在这期间他用自己丰富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我不禁感叹鲁滨逊那不畏艰险、勇敢生存的品质。他让我深深的知道人生的道路上少不了困难和挫折,它们像一片片云雾,一波波风浪,等着我们去拨开,去跨越。
想到这儿,我不由得联想到自己。我如果流落到荒岛上,是否也能像鲁滨逊那样,勇敢镇定,坚强的生活下去?现实生活中的自己,只不过是个爱睡懒觉,不做家务的小女孩而已。
我又回想起鲁滨逊的经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面对挫折与挑战,不要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了伤,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积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人生!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情节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得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的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地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地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的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地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地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