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6篇)
一口气读完比彻·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其中的人物、情节仍深深映在我的脑海里。这些鲜活的生命,让我感动、哭泣、愤慨、悲伤,让我完完全全地沉浸其中。我甚至愿意像乔治所说“宁愿希望上天把我的肤色变得更黑一些而不是变浅,因为我要与遭受压制和奴役的非洲黑人种族同呼吸、共命运。”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所著。比彻·斯托的居住地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首印即引起强烈反响。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1901年,中国近代翻译家林纾和魏易将这部作品翻译成中文传入中国,旨在以黑奴受虐待作为前车之鉴,呼吁中国同胞团结起来,反对殖名主义的奴役和侵略。这部小说给全世界人民以深刻的启示,对社会发展、全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卖掉两个奴隶。一个是忠心耿耿的家奴汤姆,另一个是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可是伊丽莎不愿主人摆布,连夜带儿子逃往加拿大,她的丈夫也伺机逃跑,一家人终于抵达加拿大。汤姆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自己没有逃跑。
历经波折后,汤姆落到了一个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后来又怀疑汤姆帮助两个女奴逃走,把汤姆鞭打得皮开肉绽。汤姆奄奄一息时,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但汤姆还是离开了人世。回到家乡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于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成了追求自由幸福的象征。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刻画拥有精神的逆来顺受的黑奴汤姆为主的同时,也塑造了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等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 还勾勒出形形色色的奴隶贩子黑利、种植园主雷格里等等。这本书通过对两种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在这部小说中,汤姆叔叔的基督精神始终贯穿其中,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感恩。作为一名黑奴,汤姆不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相信上帝无处不在,自己的苦痛一定能唤醒残酷者的良知,并最终皈依上帝。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他曾经和圣·克莱说道:“难道不对吗?我们为上帝的子民做事,就是为上帝做事。”但是,他也同样很渴望自由。当圣·克莱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时,“一听这话,汤姆立刻喜形于色,他举起双手,高呼一声‘谢天谢地!’欣喜之情难以形容。” 应该说,这也是他的悲剧所在。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能净化心灵的不朽名著。这本书,不仅让我领悟到人性的真、善、美,更让我明白了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硬道理。我想,在我以后的人生路上,汤姆叔叔的故事不会只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更是指亮我前进道路的一盏明灯!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
作品用主人公汤姆的小屋为名,以美国南北战争后期为时代背景,以主人公曲折而又富有悲剧性的下半生为故事主线,穿插了黑白混血儿的悲惨命运,庄园主们浮华、奢靡的生活、奴隶贩子的丑恶行径等等作为支线,向读者展示了当时的历史环境。
主人公汤姆是谢尔贝先生的肯塔基种植园里的一名黑人奴隶,由于勤劳朴实的本性赢得了谢尔贝夫妇和他们的儿子乔治的喜爱。但是谢尔贝先生因为经营不善导致欠债累累,于是他将汤姆卖给了新奥尔良的奴隶贩子黑利。在去往新奥尔良的船上,汤姆救了天使般的伊娃,使得伊娃的父亲圣·克莱亚大为感动,他出资买下了汤姆,并允诺给与他自由。汤姆在伊娃的帮助下学习《圣经》,把他作为精神寄托。可惜好景不长,疾病夺走了伊娃的生命,圣·克莱亚先生也在劝阻一场斗殴的过程中不幸身亡,阴错阳差之下,汤姆又走上了被奴隶贩子带走拍卖的道路,通过公开拍卖,汤姆贝卖给了一个残暴的种植园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酗酒成性,以虐待打骂奴隶为乐趣,年老的汤姆干着繁重的体力活,一星期却只有一袋玉米的口粮。老实的汤姆在一次帮助奴隶逃跑的事件中惹恼了勒格里,他叫人毒打年迈的汤姆。老汤姆终于承受不住,病在了床上。而此时,业已成年的乔治·谢尔贝赶来要赎回汤姆,但奄奄一息的汤姆却死在了乔治的怀中。乔治悲痛之下,将勒格里痛打了一顿,并从此投身于奴隶解放事业。
苦难似乎与美好一样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深深地陷入了进去,就仿佛身临其境,心情随着主人公汤姆生活的起伏跌宕而波动,面对黑奴们身受的困境,我的心头也会一阵阵的颤栗。老实的汤姆、唯利是图的奴隶贩子黑利、精神空虚的圣、克莱亚,这一个个活生生的角色在我眼前闪现……
汤姆叔叔的故事述说着黑人悲惨的命运,但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于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么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本善的,而他舍己为人的慈悲心肠则让他为了帮助别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和他人处在相同的劣境中,也能将自己维生的东西与他人分享,就算是整个让出去也没关系,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幸福过了,而那些人说不定打从出生以来,就过着不是人的惨痛生活。
小说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我从汤姆的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从伊娃的身上看到了平等对待每个人和乐于助人,他们在人生的低潮中依然乐观向上的精神激励着我,同时也警示着我不要做一个精神空虚的人,要有所追求。毫无疑问,有希望且满怀希望的人永远是幸福的!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的心灵被震憾了,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没什么分别,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你该做的事!但我不明白,难道黑人就一辈子是奴才吗?
对书中的人物,我有爱有憎。
我喜欢汤姆,因为他是个善良的人,他总是奉献自己,快乐别人。我喜欢勇敢的`乔治,因为他勇敢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我更喜欢伊娃,因为她的心犹如天使一般纯洁。
我恨海利,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在摧残一个又一个完整的家庭。我恨赛门,因为他把好心的黑奴训练成坏黑奴,如果不听话就打他们。我更恨统治了黑人灵魂的奴性,因为他常常控制黑人,让他们觉得自己原本就是个奴人。
我同情伊娃,因为她小小年纪就越过死亡进入永生,我想伊娃到了天堂一定会做一个纯洁的天使;我同情汤姆,因为他经常去帮助别人,宁愿自己吃苦,也不愿意殴打那混血女人。为什么好人不能永生,而坏人却能长活于世。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什么是黑奴制?它就是控制黑人自由的法律。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汤姆说过这么一句话:“主人能控制我们的自由,但他们却不能控制我们的灵魂。”是的,只有勇敢去追求想要的东西,你才有可能得到它,一味屈服只能任人蹂躏。汤姆是个善良的人,可他死了。因为他只知道屈服而没有反抗。乔治在加拿大和伊丽莎幸福的生活着,还去英国学知识,因为他勇敢地和黑奴制作了斗争。勇敢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努力就有希望!
听了我的介绍,如果你喜欢这本书,就找来读一读吧!
今日,我来介绍一本书给大家看吧!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象征着黑奴们的期望,他们渴望有一天能获得自由并拥有自我的家。有一次,因为为了逃亡,所以,才踏上了这艰辛的旅途。经过了一路的坎坎坷坷,最终,汤姆成功地打倒了奴隶制的旗帜。
在汤姆的旅途中,有一句话,让我永远都忘不掉,就是“为了自由而战”。这响亮的口号是美国所有黑奴的愿望。在最终时刻,无数个“汤姆”的离去带来了无数坚毅的灵魂,这些灵魂的觉醒就是我们主角死去的最大意义就是将奴隶制送向坟墓!
从他身上我学到了许多高尚的品质,善良、勇敢、坚持、不屈服……他将是我的榜样!
这一周,我阅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情十分沉重。一想到这个书名,我的脑海便浮出了一幅幅血淋淋的图案;一想到这个书名,我的心中便想起了列格雷挥舞长鞭,痛抽汤姆叔叔的场景。
汤姆叔叔是一个苦命的黑人,他一连被转了三次,在主人的一次次鞭打中,他仍不肯出卖朋友,最后惨死在了主人的鞭下。其实当时不止是汤姆,其他黑人也有类似的情况,甚至比他还更惨。一幅幅残忍血腥的场面,既震撼我们的听觉,又震惊我们的心灵。人敢于做出的事,别人去不忍心去听。然而,邪恶的美国啊,这些事情却是在你法律的荫庇下做出来的!哦!基督啊!为什么你的教会目睹这些场面,却一言不发?请你告诉我,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转眼间,已是深夜十一点,我还在哭,因为我对汤姆的死还愤愤不平;因为我还对列格雷那种卑鄙、下流的人厌心未平;给是因为我的心中流着正义的血。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自爱人人喜欢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的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猾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什么感觉都有,沉重、憎恨……就像一片波澜,久久未平。
我对汤姆的遭遇、命运感到同情;对奴隶商人的所作所为感到憎恨;对奴隶制度的黑暗感到不平;对林肯废除黑人制度的决心和行动感到佩服。
最令我忘不了的还是伊娃。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不论是什么人都平等看待,就像是自己的朋友、亲人,他们有困难,伊娃总是尽力帮忙。这么好的女孩子,却有一个不美满的家庭。伊娃的妈妈十分自私,可她依然爱着自己的母亲,因为她知道,她至少有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家。临死前,她把自己的头发剪下一部分,分给所有黑奴,留作纪念,包括那个调皮捣蛋的托普西。也正是这一举动,使托普西变成了一个努力关爱别人的人。
伊娃的父亲克莱尔正想遵守对女儿的承诺——给黑奴们自由。不料,却在一次劝架中,被刺中了致命的一刀。临死前,克莱尔抓着汤姆的手,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闭上了眼睛,但两人的手仍紧紧地握着——在永恒的天国之门前,黑人和白人的手就这么平等地、友好地握在一起。
这就是爱的力量,超越一切的力量,至高无上的力量!
《汤姆叔叔的小屋》告诉我,爱是无上的,爱是没有区别的,爱是不分大小的。
汤姆的诚实、正直、善良为什么能够经受住一切的考验?他难道就没有自己的欲念吗?他难道就不知道那些把他视作奴隶的人的罪恶吗?他应该爱那些同为奴隶的黑人,因为他们伸手苦难;他能够爱谢比尔先生以及他的家人,因为他们同样善良;他可以爱那些同样爱着他的人,可是他有什么理由对那些残忍、贪婪、十恶不赦的奴隶主同样充满关爱?汤姆说,耶稣爱着每一个人,是的,他信仰耶稣,耶稣就是上帝,可是他不知道,他也是上帝,因为他同耶稣一样满怀爱心。
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
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
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为什么有些人会存有种族的偏见呢?我们人类在生物学上不管是黑人、白人、黄种人学名都是一样,为什么要因肤色而互相汙辱呢?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世界名著,它是由美国作者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一共有四十章,里面有很多人物,有聪明好学、有勇有谋的混血黑奴乔治,有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有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列格雷,其中主人公是汤姆叔叔,他是一位心地善良,忠厚能干的黑人奴隶。汤姆叔叔出生在一个非洲国家,他被卖了好几次,最初的主人是谢尔比夫妇,她们家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乔治,每一天晚上小乔治都要教汤姆写字,而汤姆也会很认真的学习,他还得到了主人的信任,谢尔比把最重要的事都交给了汤姆来办。最终汤姆被之后的主人折磨死了,看的我直掉泪,那样的奴隶社会太可怕了。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有一个小女孩――伊娃,她美丽又善良,对黑奴都很好,因而大家都叫她小天使,她经常和汤姆一齐玩,还给汤姆念圣经听,在她离开人世间的那一晚上,大家哭成一团,因为失去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太可惜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刻的的理解了黑人奴隶生活的悲惨,我们应当平等的对待他们,不能因为他们是黑皮肤的人就歧视他们,更不能把他们当做牲口一样的买来买去。
今日,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人:一个人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人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的抵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景下,他自我没有逃跑。他从小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奴隶主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来。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终为了帮忙两个奴隶逃跑,汤姆被打的皮开肉绽,可是他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买回了汤姆,可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的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汤姆叔叔的小屋》,主要讲的是一个温柔、忠诚的黑奴—汤姆,他信仰基督,相信万能的主可以帮助他获得自由。
汤姆本在乔治·谢尔比家生活,但是因乔治欠债导致破产,没有办法所以才把汤姆卖到一个奴隶贩子手上,被伊娃一家买走了,但是之后伊娃病死,伊娃的父亲意外被杀,陷入绝望的玛丽只好把家里所有奴隶都卖了,然而这次汤姆就不幸地被卖到狂暴的勒格里·赛门家里,这个暴主天天暴打汤姆和其他奴隶,使这些奴隶粗鲁、愤怒。
乔治终于攒够了钱,来给汤姆赎身,可是已经晚了,汤姆已经被勒格里折磨地奄奄一息了,他的肉体被勒格里买走了,但是灵魂已经“卖”给了他最信仰的主—上帝。
汤姆虽然离开了世界,但是他的精神依旧在世界上永存。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懂得了许多道理。
里面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汤姆和一群奴隶正在棉花地里干活,他看到一个女奴全身发抖,似乎就要累倒似的,就把自己袋里的棉花倒了一些给她。这事被监工看见,立即用鞭子抽打那个女人,又跑到路格里面前告了汤姆的状。
下工后,路格里叫住了汤姆,要他鞭打那女人。可汤姆不软不硬地说:“请老爷宽恕,这种事情我从没有做过。”路格里大怒:“没有做过,我也要你学着干!”说罢,手起鞭落,汤姆脸上顿时起一道血印,但他仍坚决地说:“我绝不会做的。”路格里又急又气,接着又一顿鞭打、脚踢,打得汤姆遍体鳞伤。可是汤姆毫无惧色,泪血交流:“你买下了我的肉体,却得不到的我的灵魂,我的灵魂不属于你。”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汤姆叔叔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
生活中也有像汤姆叔叔一样善良的人,比如雷锋。一天傍晚,天下起大雨,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小孩,手里还拉着小孩,身上还背着包袱,在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雷锋忙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她着急地说:“同志啊,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这还有孩子,我哭也哭不到家啊!” 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宁可自己淋湿,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她们母子送到家。
汤姆叔叔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斯托夫人写的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写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奴,他忠心耿耿、诚实能干、热心善良,很受主人一家人的喜爱,小主人还称呼他“汤姆叔叔”。但悲惨的命运还是降临到汤姆叔叔头上——他因放弃了逃跑的机会而被心狠手辣的新主人用鞭子活活打死。而同为奴隶的艾莉查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却勇于抗争,最后他们一家逃到了加拿大,获得了自由。
书中还塑造了蔡叆善良黑人保姆、调皮可爱的黑人小孩、心狠手辣的农场主、虔诚的_……
读过了这本书之后,真想把打死汤姆叔叔的那个黑心的庄园主给千刀万剐,让汤姆叔叔获得重生。不过,作为那所谓的征服者和狠心的主人,那个强势民族终于对广阔的非洲上的人民发了善心;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一切国家而言,保护弱小比欺凌弱小高尚得多。感谢上帝,奴隶贸易终于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回到家里,翻开书柜,一眼就看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文学巨著。还记得这本书是初中时候买的,那时根本没对人权自由有什么深刻理解,只是被汤姆的忠诚,伊莱扎的母爱,伊娃的纯洁善良所感动。这个暑假,重新翻开这本书,我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的著作,美国学者詹姆斯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据说就连总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也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可见《汤姆叔叔的小屋》不论是从文学作品还是社会意义的角度讲都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
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品读着斯托夫人的文字,我的眼中仿佛一直有一个高大的身影挥之不去,我看到了汤姆在小屋里和妻子美满平实的生活,看到了他内心的忠诚离开家的无可奈何,看到了他再一次次被贩卖过程中的悲惨生活和想回家的坚定,也看到也小伊娃在汤姆怀抱中的微笑,看到了伊莱扎抱着儿子不停奔跑的至高母爱,也看到了临死前伤痕累累的汤姆和他心里那间充满爱的小屋
我很同情奴隶制下那群被贩卖、被剥削、被鞭打的可怜的人们。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於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麼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善良的。他也读过很多书,是个很有知识的奴隶。
我喜欢汤姆叔叔,喜欢他的正直、善良、忠诚,可是我好想他具备一点反抗精神,不是一味的忠诚听从主人的话,如果反抗和逃走的话,最后可能有那么一丝希望回到他日日牵挂的小屋。
奴隶制的血腥与残忍,让我感到悲痛,还好处于和平的年代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小屋过自己的生活。而汤姆叔叔的内心充满爱也教会了我,要相信人间充满着温暖的爱,你看,奴隶制不是已经被废除?人人得到了自由,汤姆叔叔的愿望不是已经实现了吗?
朝着自己梦中的小屋,不断的前进?
我读了美国斯托夫人著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黑人的一生。这个黑人名叫汤姆。他是一个十分忠实而又非常能干的人,是一名_。像他这样的好人,实在少见。如果换一种扶色,他一定是个非常伟大的而有成就的人。可是他偏偏是个黑人。要知道,在他那个时代,黑人是被称为黑奴,被当成牲口一样随便买卖。汤姆的老东家对他很好,但是老东家经营的牧场破产了,只好把家里的一部分黑奴劳力都卖了出去——包括汤姆。汤姆忍痛离开了妻儿,一家一家地换老爷。他第二个东家也是好人。小姐伊娃更是个善良的天使。他们想给予汤姆自由,但没来及办理,就遭遇了不幸,最后全家都死了。汤姆又被卖出去了,卖到一家狠毒的农场主家。汤姆鼓起勇气,奋力抗争,但始终无济于事。直到悲惨的死去。
就是这本书,引发了美国南北战争,解放了黑人,使他们获得了自由。黑人也是人啊!难道只有白种人才是高贵的吗?
现在,黑人虽然自由了,但是在许多地方,黑人依然很贫穷。他们中的很多人因为没有机会,没有条件受到良好教育,也就得不到好的发展。我想:不管我处在汤姆那个时代还是现在,我都要为黑人大声呼叫:自由!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