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经典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相信看过《西游记》的人,必须会对“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印象深刻。白骨精变了三次摸样,成功地骗过了唐僧、八戒和沙僧,但唯独没有骗过齐天大圣的火眼金睛。孙悟空为大家而战,为生命而战,为正义而战,可结果却换来了被驱赶的下场。我相信在孙悟空满怀委屈离去的那一刻,必须让很多人感到震撼,让很多人感到愤怒,也让很多人感到悲痛,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是一个极不爱流泪的女孩,可是从小到大,每次看到孙悟空无奈离去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心中充满了对唐僧的气愤,对白骨精的憎恨和对孙悟空的同情。此刻,我长大了,从这一章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眼见未必为实。
村姑、老奶奶、老爷爷,他们的表面都是那么得朴实,那么得善良,可实质却是一个狡猾邪恶的妖怪,经过这件事,“眼见为实”这句古训还真得让人重新审视呢!尤其是在当今如此杂乱的社会,欺骗的手段愈发高明,欺骗的行径愈加猖獗。
应对这些繁杂的事物,我们不该只看它的表面现象,而要去透过现象看本质。要相信科学,现象真理。要明白,任何的谎言在科学面前都会自露马脚,任何的欺骗在科学面前都会原形毕露。让我们理智冷静地看待事物,那么我坚信,每个人都会远离虚伪,远离欺骗。
《西游记》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与谎言,“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教会我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自从学校开展"诵读经典"以来,我一直坚持背诵《三字经》。每每读过几句话以后,我还要仔细揣摩一下,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请教妈妈。今天早上我读到了"融四岁,能让梨"。讲的是一个叫孔融的孩子,年龄仅仅四岁就懂得谦让的故事。当妈妈把洗好的梨端到桌上让孩子吃时,孔融主动拿起了一个很小的梨,而把大梨让给了哥哥,他说:"我应该吃小梨。"我当时真是吃惊,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歉让,想想我自己的做法,真觉得脸红。
在家里,我总是和弟弟抢着吃,抢着玩,从没有想着弟弟小,我应该有个姐姐的样子,为这事爸爸妈妈也没少跟我讲道理,可我就是不服气。现在我读了这几句话,觉得自己确实不应该那样做,应该懂得谦让。再想今天发生的一件事更让我脸红了。今天妈妈用面蒸了一条小鱼,非常漂亮,当时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屋里躺着,跟妈妈怄气呢,弟弟敲门说:"姐姐快来吃饭,有小鱼。"我想我不出去,你也不敢给我吃完了,后来弟弟又来喊我,唉,再不出来估计妈妈又要生气了,算了,吃饭吧。我出来一看,那条小鱼一动也没动,我看看妈妈,妈妈说:"弟弟本来已经拿到手里了,想了想还有你呢,说等你呢。"我二话不说几口就吃没了,弟弟端菜来了一看说:"你怎么这样啊你!"当时我还沾沾自喜,现在想起来觉得羞愧不已,弟弟还知道让着自己,而我却从来不体会弟弟的感受,真的不应该。
《三字经》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以后,我不仅要坚持背诵《三字经》,我还要坚持学习主人公们良好的行为习惯,让自己越来越优秀。
我很喜欢这本书,故事里有两个人物,一个是杜歌飞,一个是小人精。
故事讲了学校组织郊外野游,杜歌飞和他的同学们走散了,杜歌飞在寻找队伍的路上遇到了小人精,他和小人精成为了朋友!他们一起做游戏,一起帮助小松鼠比赛跳高,一起炒绵绵兵,小人精还帮助杜歌飞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走上了白云,他们在一起度过了愉快的几天。后来小人精对杜歌飞说:你已经好几天没有上学了,你要回去好好读书,认真学习,不然我就不理你了!他们约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杜歌飞听了小人精的话,找到了回家的路,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认真学习,不然大家都不喜欢和我们做朋友
在暑假里,我读了三本书,其中一本叫《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詹姆斯·巴里/著。它那浪漫的故事情节,生动的刻画,无不吸引我。彼得是一个很调皮的小精灵,它还会发光呢!彼得很勇敢、法力无穷,我对它充满了好奇之心。
自从彼得认识了温迪、约翰和麦克尔之后,它就变得有些狡猾。“右边第二条路,一直往前走,走到天亮为止”。彼得对温迪说过,那是去永无岛的路,原来他们三个都不会飞,彼得在他们身上撒了一些精灵粉,他们就不知不觉的飞了起来。飞过高山,田野,教堂,溪流和森林。到了永无岛,他们听见各种野兽和人类的声音。“我们”到“地下世界”去玩了一会儿,为了不被敌人发现,上面盖了一个大蘑菇。彼得要向海盗挑战,最终彼得打败了敌人。
彼得以勇气和智慧打败了敌人。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小飞侠彼得·潘》这部经典的儿童作品,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这本书还有很多知识,让我新奇的去阅读。
今天,我看了《地心游记》,《地心游记》这本书让我看得如痴如醉,看来看去看了整整3遍!
《地心游记》这本书以第一人称讲述了阿克塞尔和叔叔穿越地心的故事。他们在书里找到了一份密码信,说冰岛有一座死火山能通向地心,因此,他们出发了。先到了冰岛,他们找了一位向导同去,进到死火山,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最后到底部找到了“地中海”,还发现了古代生物,好不容易才逃出了海域。最后,阿克塞尔和叔叔从极地的一个间歇式火山口出来,当他们回到故乡后,叔叔里登布洛克教授已名扬四海,成了一位最快乐的科学家。
《地心游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他们到了地心,发现了地下的海洋,还看见了蛇颈龙和他的死敌鱼龙大战,鱼龙战胜了蛇颈龙,阿克塞尔还把他们错看成了一群巨型生物,甚是好笑。当他们在木筏上钓鱼的时候,竟然钓到了远古小鱼,这种小鱼现在已经灭绝了,仅仅只发现过化石。
在地心里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和危险,阿克塞尔刚开始的时候选择了逃避,后来他慢慢地勇敢起来了,一路走一路成长,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的人。我记得毛主席也曾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希望大家和书中的“我”——阿克塞尔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要惧怕,努力去做,一定能成功!
如果有兴趣的话,一起来看看《地心游记》吧!
今天,老师带我们去六盘水市图书馆看书。
我走进了少儿图书馆,看了一本《豌豆上的公主》。这本书是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他是世界童话的创始人,他一生中写了168篇童话,而《豌豆上的公主》就是其中的一篇。
这篇童话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位王子,他想娶一位真正的公主为妻子,于是他在全世界找公主。
他见到了不少公主,可是无法知道她们是不是真正的公主。于是,王子悲伤的回了家,因为他很想找到的是一位真正的公主。
突然有一天,可怕的'暴风雨来临了,天空中雷电交加,很让人害怕!这时有人敲开了宫门,老国王在过去一看,外面站着一位自称是真正的公主的人,老皇后心里想:好的,马上我们就可以考察出来天是不是真正的公主。她什么也没说,走进卧房,把所有的褥子都搬开,在床板上放了一颗豌豆,再放了许多的褥子垫在豌豆上。
那晚,公主就睡在那。第二天一早,大家问公主睡得怎么样,公主说到:“太难受了,我几乎没合上眼,我感觉一直有一颗豌豆在我的褥子下面。”最后,王子和公主生活得和和美美、恩恩爱爱。
读了这篇童话,我知道了原来丹麦公主的皮肤是这么嫩,我真想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长大了我一定要去看看。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成名作,哈利波特是在一家普通的咖啡馆里诞生的。《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从出生到成年后所经历的种种磨难。
哈利是一个不幸而又幸运的男孩,他虽然失去了双亲,但是他却获得了母亲以死换来的保护,那符咒可以保护到他成年。哈利在霍格沃茨学习了六年,六次与伏地魔展开正面交锋。我不得不被哈利那种勇气所折服。哈利真不愧是格兰芬多的学生。而最能感动的则是第七次,当伏地魔要求交出哈利时,斯莱特林的学生潘西。帕金森突然指着哈利说:“他在那儿!”这时,其他三个学院的学生“刷”的站了起来,拔出魔杖,指向潘西。
哈利是救世之星、大难不死的男孩,他是正义者的英雄,坏蛋的眼中钉。人们为哈利而战,为正义而战,因为,只有哈利才能打败伏地魔。伏地魔最终死了,是他自己设出的死咒遇到哈利的缴械咒,反弹回去杀死了他。因为哈利拥有伏地魔不曾拥有的爱与正义。
哈利的身上,附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要打败伏地魔,就要消灭所有魂器。哈利是一个魂器,他必须死,而且必须由伏地魔杀。哈利为了整个魔法界的安宁,坦然地走向死亡。可伏地魔未能如愿,虽然那片灵魂没了。但是哈利却在符咒解除的情况下活了下来。这就是哈利另一个品质——舍己为人,正因为这他才活下来了。哈利用母亲的保护、勇敢、正义、团结、舍己为人,赢得了胜利。而伏地魔却没有,他不懂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什么,这让我悟出了,正义和邪恶,不管正义有多弱,奇迹会发生的,正义永远胜于邪恶。
《哈利波特》不光是一套风靡全球的书,更是一套诠释正义力量的书。
刷子李是这篇课文的主人公。他是个粉刷工,也是一个奇人。
主要内容:刷子李有个规矩;“干完活,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因此,许多人都不信。接着,刷子李收了一个徒弟,他徒弟也一直半信半疑。又一次刷子李干完活,他徒弟趁倒水点烟,搜索了他的全身,居然连一个白点都没有,最后,刷完墙后,他徒弟看见刷子李身上有个白点,再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个小洞。我觉得他是一个技艺高超,心细如发,大胆承诺,自信豪气万丈的人。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学一个本事,必须历经磨难,并且要坚持不懈。那么就没有你学不会的东西。就像刷子李一样,他付出了汗水和辛勤的劳作,才有了他高超的技艺。于是,我想到了我学武术的情景了。
四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我报了一个武术班,每天6点起床,八点到,练到十点。在这两个小时里,我们先围着操场跑十圈。俯卧撑做五十个。站马步五分钟。做下蹲200个。就这样,练了十天,接下来,我学习了武术的基本动作。我们首先学习劈叉,可我劈不下去,教练按着我的腰,把我使劲按下去,我疼得受不了,我们的学员都是这样练的。经过一天天重复的练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学会劈叉了。我感觉幸福极了,自豪极了。
同学们,我会劈叉,你们会吗?
看到阳光洒在书本的字上时,感觉如同一只快乐的精灵在字句之间翩翩起舞,心情甚为愉快;合上书,回忆着书中的内容,回味着读书的乐趣,陶醉感油然而生。
这确实是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的材料,但我还是要将它的深意挖掘出来,寻找属于我个人的读书心得。正是因为喜爱读书,我才会一本接一本,一遍又一遍的翻阅。
我是很喜欢读书的,因为书中有趣味,因为书中有知识,读着读着就爱不释手了。个人的知识实在是太少了,只有不断地读书来开阔自己的眼界,提高自己品味。小到分子,大到宇宙,这一切都写到书中。
在《三国演义》中我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赞叹刘关张的兄弟情谊,佩服赵云的神勇无敌。烽烟四起,英雄豪杰横空出世,给人以震撼的感受。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我了解了主人公保尔的勇敢坚强,机智果断,看到他在不同的工作中磨练了钢铁般的意志,敬佩他在疾病缠身的情况下用笔来继续革命事业的精神。这本书的作者更是身残志坚,在疾病的痛苦下创作了不朽的作品。
读书宛如同年老的长者长谈,让你受到启迪茅塞顿开;又像与好友交流,令你温馨惬意。我时常会在下课时捧起一本书,快乐的阅读,感受它带来的乐趣。仿佛一棵小树,孤零零的立在一个黑暗的世界,捧起书便有春风雨露滋润着你,明媚的阳光沐浴着你,一切的孤独、黑暗都消散了。从书中获取了知识、事理,获得了你成长和你人生所需要的营养。
读书吧,让知识如春雨般洗涤你的心灵,让你陶醉。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是个“无知”的人。
今日,我来介绍一本书给大家看吧!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象征着黑奴们的期望,他们渴望有一天能获得自由并拥有自我的家。有一次,因为为了逃亡,所以,才踏上了这艰辛的旅途。经过了一路的坎坎坷坷,最终,汤姆成功地打倒了奴隶制的旗帜。
在汤姆的旅途中,有一句话,让我永远都忘不掉,就是“为了自由而战”。这响亮的口号是美国所有黑奴的愿望。在最终时刻,无数个“汤姆”的离去带来了无数坚毅的灵魂,这些灵魂的觉醒就是我们主角死去的最大意义就是将奴隶制送向坟墓!
从他身上我学到了许多高尚的品质,善良、勇敢、坚持、不屈服……他将是我的榜样!
进入读书会大概有一年多了,读书之旅如其坎坷,轮到我所主讲的篇目时,读书会的各位成员也只能在这片云课堂上齐聚一堂了。无奈现实中疫情肆虐,回顾之前所度过的课堂,就让我来讲述一下我的收获吧!
刚开始星期五下午的小课堂,会有些许困倦,但是团团围坐的大家,和未曾读过的千古金句难免使人感到新奇,勾起了不少求知欲。每个星期五的围坐一堂总让人感到有些温馨,下午三点的暖阳射进教室,打开了这片知识殿堂。
起初,我以为《论语》读书会只是为了读懂里面的话语,读懂古人的思想,不过后来我渐渐发现,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读通读懂,而是要把所学到的知识渗透于生活中,运用到生活里去,以此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不断地改善自己,这才叫真正的收获。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帮助我改掉了那个平日性格暴躁的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以哉!”告诉我不该虚度光阴;“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教导我知错能改……
轮到我做主讲时,因为篇目最长,也为此准备了不少时间,但是太过紧张,反复修改措辞甚至口误,有些知识点并没有清晰地表达出来。在准备过程中,为了理解一篇对话,还要花费时间查询历史,明白一些复杂的字词。但就是因为有了这些准备工作,我才真正理解了孔夫子心中的所思所想和主讲人的不易,才发觉了《论语》中流出的浓厚的历史墨香。
很荣幸能加入这次的《论语》读书会,我的收获可以说是不计其数了。这次的参与让我尝试了许多以前不敢触碰的东西,让我发现了不一样的自己,也让我有机会走进那个我们遥不可及的历史百家,更是上了一堂沉重的人生哲思课。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我大的感受:那就是被主宰的悲哀的命运,这句话适用于里面每一个人,包括皇帝、能臣、清官等,他们都试图去追寻他们心目中理想,但都付诸东流.
万历十五年是平淡的十五年,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实际上,从这年起,王朝的覆灭已经不可避免了.或者并不应该这么说,应该说王朝的覆灭已经注定了,而只是从那时起,端倪更明显罢了.
明朝的统治者并非皇帝,而是文官集团以及书中没有提及到得宦官集团,这是区别于历代王朝的一个显著特点.明朝的创立者朱元璋废掉丞相,这是一个很明智的做法,而他并没有为他无能的子孙想过,也没有想到在王朝的后期,文官集团会是凌驾于皇帝头上的正真主宰者.
文官集团有制度上的保障,也有思想上的巩固.而整个文官集团是以儒家思想为思想核心,这样便造成了一个以道德来实现统治目的的国家,缺乏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使大批的人挂羊头卖牛肉,为国家的灭亡埋下了一个不定时的***.
在《万历十五年》中所描述的许多重大的宫廷斗争中,都是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消失所牵起的轩然大波,比如说首辅的张居正,他在任期间,父亲突然去世,这本来只是礼仪上的问题,但偏偏在文官集团的添盐加醋下成了一场政治斗争.
在本书中,作者是以阴阳的思想来阐述的.阳既是光明磊落、不顾生命安危誓死捍卫道德的人;阴既是所谓的贪官、贪财贪权.阴阳之间的不断冲突,是导致***爆炸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我个人认为,既是是阳者也有阴,阴着也有阳,在这个物序流转的世界里,每一个事物都有存在的理由,那么谁又能把王朝的覆灭归罪于哪一方呢?
最后,作者是以这么一段话结束他的作品的:“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丁亥次岁,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
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又翻开了《童年》这本书,它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情忽起忽落。
童年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但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是悲惨而痛苦。阿廖沙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他便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来到了霸道蛮横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里。这是个充满利益纷争和暴力的家庭:阿廖沙刚到这里,就遭到了外祖父的毒打;同住在这里的两个舅舅整天为了各自的利益吵得不可开交,有时还会大打出手。虽然这里的生活是那么黑暗,人们是那么愚昧无知,可阿廖沙还有个慈祥的外祖母,她深深地爱着阿廖沙。每当外祖父殴打阿廖沙时,外祖母总是护着阿廖沙;阿廖沙伤心时,她就安慰阿廖沙。外祖母就是阿廖沙黑暗生活中的一缕亮光。阿廖沙经历的重重磨难,也终会让他的心灵更强大。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阿廖沙童年生活的艰苦,跟他比较,我们可真是幸福啊!既然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你开始明白他们心中的苦楚,开始体会到生活的无助。当你放下任性要听他们苦口婆心的劝告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已经开始谨小慎微的询问你的意见了。他们说他们很多不懂,现在我们也都有自己的想法了。所以他们连关怀问候都变得小心翼翼,所以他们想抱怨一下也要先望望你的眼神。你看他们的样子:认命且安分。
你心酸无比却也无能为力,这样的他们又何曾不心怀远大,一腔孤勇。时光冲淡了他们眼里的光,生活造就了他们心中的坚韧,他们走了半生,没能再现少年风华,可在他们眼里,这值得!他们偶尔聚堆时也说说孩子长大了,和以前不一样了,可他们依旧是爱着,护着!生来平凡的父母,也许对生活无能为力,可总是要将自己最好的给与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些你撒泼打滚都得不到的东西,只要一个有些许渴望的眼神,他们就尽心尽力去给你争取。
长大,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话语权,却明明白白的也要承担更多责任与思虑。未来的我们或许终将成为今天的他们,一面含泪一面奔走,可谁也没有放弃,生活,即是如此!
“一方风水养育一方人”,边城是一座质朴的城,潺潺流水,细细涓流,没有一丝杂乱与喧哗,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也一样的纯净质朴,人们的内心一片祥和。作者的行文也如潺潺流水,细细的淌着,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就是这样不华丽又平淡的文字,让人惊艳,从文章的开篇就深深地吸引到我。作者能够深深的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文章衬托出一座纯净的边城,如此真情实意,引人入胜。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这是《边城》给我们呈现的最初画面,不经意间便引人入胜。小说中那清澈见底的河流,那旁山依水的小城,那河街上的吊脚楼,那攀引缆索的渡船,那关系茶峒“风水”的白塔,那深翠逼人的竹篁中鸟雀的交递鸣叫……这些富有地方色彩的景物,都自然而又清丽,优美如画让人如入梦境,无不给人美的享受,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沈从文先生描绘了一个美丽而温馨的“边城”世界,这里的人性皆真,皆善、皆美,由每个人身上所换发的人性美、人情美营造了这个世界。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沈从文先生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这群纯净质朴的人中,沉迷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
《边城》它不仅仅是一部描写民风、景色的小说,它更是一部堪称绝美的爱情悲剧。“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也不动气……”。短短几个字就清晰塑造了大山养育下天真善良、温柔清纯的少女形象。翠翠就像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对傩送的爱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幻想,或者说这种爱似乎一直是以梦幻的形式出现的。从恋上了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但最后却留人一个让人唏嘘的结尾。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这样的爱情以一个不似结局的结局收尾,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却又那么细腻,引人入胜,让人唏嘘又让人回味。
《边城》这本书是我多年以来最喜欢的,总能在喧嚣的日子里想起《边城》中的那份纯净质朴,怀念那秀美的景色,回味那淳厚的民风,唏嘘那份细腻的爱情,还有感叹那细腻平淡的文字下透露着的哀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