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名著《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体会(精选26篇)
我读了《少年闰土》这篇文章,我知道它是选自鲁迅的《故乡》,读后感触很深。我对鲁迅和闰土都产生了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为大祭祀值年而认识了一个穷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捉鸟、拾贝壳、看瓜刺猹等活动,玩得开心。但正月一过,闰土要走了,可是闰土走了以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过一包贝壳……
读完这篇课文,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一点也不认为闰土的“土”,反而在不断的交往中加深了友谊。这是一种高贵的品质,特别是鲁迅成了伟大的文学家,仍旧没有忘记闰土,他,这种品德真的是朴实无华。值得后人学习!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乡下,我也经常利用节假日到那里去,那里的生活的确值的回味,而且农村孩子有很多的优秀品质值的我们学习。
《活着》这部小说讲得很悲惨,当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以乐观的心态讲述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地离去,我们同情他。当然,这个世界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年轻的时候做过多少蠢事,也许将来有多少厄运发生在你身上!我们也许会同情他,但并不会可怜他,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富贵的故事告诉我们:但行前路,也要考虑后果!
人生本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亦或是为人丈夫,都应该先学着做人!有些东西可以去尝试,但需要一个合适的“度”,正如《活着》中的富贵,不能因为父亲是地主,家里有钱,就不顾父母,妻子的阻挠,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追求自己所谓的“人间极乐”!
人生在世,何来亏欠,都是本色出演!人生都是一场骗局,谁的骗局高明,谁就活得更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傻的动物!有些东西拥有的时候,不懂得去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我们望着富贵和老牛的背影渐行渐远,从他们的背影中,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辛,看到了活着的不易。故事的最后老人和老牛成为彼此的依赖,也许剩下的时光可能会很累,但我希望他们是快乐度过的,也愿他们只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容易的,但活得潇洒,每天都快乐却又是非常困难的。《老人与海》中说:“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但就是打不败他”,我想既然活着,就去和所谓的命运抗争。正如电影哪咤中所言“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你问我人是否能改变命运,我不晓得,但我晓得的是,不认命也许就是富贵的命吧!
今天,我们的学校举行了“我是越秀读书郎”的活动,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地球的故事》。本来,我一向是对地理书敬而远之的,可是,这本书却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令我着迷。
这本书和其他的地理书与众不同。比如,它描写法国一开头是“法国人是一个自私、骄傲的国家……”这样子能引发读者看下去的兴趣,就像我这样的“地理盲”也有兴趣看完整本书。一开始,我有种.种的对法国人的猜测:“法国人世世代代都是这么自私的”、“法国人自私是因为身体原因”等等。但是,我看完这章后,我才知道,法国人自私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原因。当年,德国人攻打德国的时候,全靠法国那复杂的自然障碍,才阻碍了德军的步伐。作者还用了生动的比喻。如:他描写月球,不是用简单枯燥的数字来表达,而是用了更加贴近的比喻:“如果坐火车去月球,到了月球的时候,你的第十七代孙子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如果坐火车去太阳,到了那儿,你的第37代孙子想必已经不在人间了。”多么贴近的比喻!
看完了这本书,我想对全人类说:“停下来吧!放下手中的斧头,放下手中的电锯!看看这个已经遍体鳞伤但还是养育我们的地球母亲!!不要再伤害她了!不要再破坏大自然赐给我们的绿色!!”
以前,我只喜欢看故事书,不喜欢看科普类的书,因为我觉得科普书很枯燥。可爸爸说看书要全面,科普书也要看。我慢腾腾地打开了《地球的故事》,才看两页,我就被这本书诙谐、幽默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还哪里是我印象中那种罗列一大堆的数据、文字深奥难懂的地理书呀?书里充满了趣味性,比如:“什么是‘两级’呢?拿一根毛衣针笔直地穿透橘子的中部,针穿入和穿出的点就是橘子这个球体的两级”比喻多么形象贴切呀。
读了这本书,让我更加喜欢地球家园了:辽阔古老的亚洲、生机勃勃的非洲、科学发达的欧洲、神奇特别的澳洲、美丽可爱的美洲!英国、法国、中国……一系列的国家跃然纸上,通过作者的描述使我对这些国家的地理位置、气候形成、历史背景有了深刻的了解,也让我明白人类对于地球的改造是相当巨大的,这也让我不禁想到了如今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
地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富饶,那么的神奇,那么的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乱伐、施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我们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如果地球被污染了那我们人类就不能生存了。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浪费、不乱伐,不猎杀、不乱扔……让我们行动起来,保卫这个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地球。
这本书里讲到的伟大发现,都是科学家凭借着丰富的知识,用先进的仪器和设备经过长时间研究发现的。我想,如果小时候不好好学习,没有储备足够的知识,将来即使发现了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掌握扎实的科学知识与技能,长大了才能为人类的科技事业做贡献。
《地球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它让我深深认识到: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只有和平共处,共同呵护地球家园,才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人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看任何小说都是在其中寻找与自己的契合点。某句话和某个词在小说特定的场景下引起我们思想上的共鸣,或者是安自己的思维联想到和小说毫无关系但自己感处很深的遥远的地方。我的读后感都是“自我式”的注解,不是对小说本身的解读,而是由小说联系到我自己和小说本身并无关系。我的思维面很窄,每本小说的读后感都是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我的理想和处事原则及一些很常识的小想法。很幼稚!但我想留下一些成长的痕迹,呈上自己的拙见,请看过本文的大家指点迷津。谢谢!
带着功绩从战场回来的盖茨比头脑中抱着自以为很权威的思想~“只有金钱能够捕捉和把握青春和密秘”这是曾经可怕的过去给他留下的至理名言。以这句话为信仰,盖茨比在自己编织的幻想中怀抱着梦想守望了黛西五年!待到相见时,其实黛西并不是他梦想的那个人,他的幻想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作为旁观者的尼克清醒的看到了一切,但盖茨比的幻想还是停留在最初的美好上。我喜欢看小说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可以站在小说的整个情节之外鸟瞰一切,像尼克一样把他人的一切清楚的看透但不说透,不参与事情的发展。但是尼克没理清他和乔丹的关系,他也参与了盖茨比的幻想,而且更不幸的是独自收拾幻想破灭后的散落一地的碎片与悲凉。
盖茨比幻想中的黛西,使我更加坚信“距离产生美”。距离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人在潜意识中会把对方想成你理想中的样子,在无形中使其形象越来越美。我相信距离产生美,但我会克意的不用想象评论一个人,我更坚信“主观臆断”这个词的无孔不入。这也是我不支持网恋的主要原因,仅仅靠聊天就能情深意动拿一生来承诺?我很怀疑,感觉这样太冒险了,在双方眼中都对对方添加了很多的想象成份。这只是我目前的看法可能以后会转变吧?我身边还是不乏网上相识的例子,他们很幸福。祝福他们永远幸福,用行动来驳倒我的想法。尼克很识趣,总是把自己的评价藏在心里,对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断。这使我想起了两句话:“当一件事有两个人知道就不再是秘密”和“能保守秘密的人才会知道更多的秘密”。我其实对他人的秘密没有多大的好奇心,但我应该和尼克一样,闲谈莫论他人非,不是不感兴趣,只是怕自找没趣。
我对于幻想的看法对我的梦想产生了消极的情绪,为了不失望就不抱着希望,这样很有因噎废食的嫌疑。担心失望就不敢再有憧憬,这使我感觉梦想就是一个泡沫,被幻想吹的越来越大,一天没有实现,我就得为它的爆破而提心掉胆,而且这种恐惧感还会与日俱增。怎么办?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想的太多会变的无力,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像小时候想努力了就会勇往直前而不去想那么多的成功还是失败,也不去计较付出的回报率是多少。傻傻的执着,没心没肺的埋头,水到渠成时也感觉不到那就是所谓的成功。
这本小说写的是一战以后的故事,但没读出过失的沧桑感。我个人喜欢读年代久远的小说,很少看现在网上传的现代小说。我总认为一本好的小说能时间上驰骋,不受岁月的侵蚀,而且是历久弥新,在今天看来仍不失当年魅力。就像盖茨比对黛西的爱之深我们体会的到,但是我不能理解。我知道男和女之间有种超过同性别的吸引力,很遗憾我没有感同身受的经历也想象不出那有多大的力量。所以我的读后感与这部小说的主旨有偏颇。
我没看出爱的伟大但我看出盖茨比爱的慌唐,盖茨比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当他叫“杰伊,盖茨比”的时候就用自己的薄力选择了别样人生,很欣赏他的魄力!他对生活的承诺具有超乎寻常的敏感,这种敏感和“创造性气质”无关,它是一种异乎寻常的满怀憧憬的天赋。
每一本小说中都能找到人性的真善美和丑恶!人之初,性本善。但每次都感觉描写丑陋比刻画善美逼真。我应该怎样寻找人性的真善美呢?
《围城》是一部看似超然实际无奈的笑面悲剧,学者式的幽默,妙趣横生,夹带着机智俏皮的讽刺,令人低徊轻叹。
小说主要讲的是:方鸿渐留洋后归乡,受到恭维,但其留学期间游手好闲,只混到***,所以回乡后只在一个小规模的银行工作。这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情感纠葛,无果。与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到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婚后会幸福美满,但终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最终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围城》把婚姻描述成了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不敢多言,言不由衷,以致一步步陷入婚姻陷阱中,最后自食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
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他倍感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才的方鸿渐只能屈服于这只手,接受朋友的施舍,踏入婚姻陷阱,事业低谷。
此外,赵辛楣也总踏不进苏文纨的围城,但之后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的围城;两任岳父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一座围城,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人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妯娌之争、情敌同事之争外,真正阐明的是:生活本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墙内过完一生。每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存在,只是钱钟书先生把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更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也有同样的围城。
就学生自身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
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在生活,我们就永远处于围城之中。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爱的教育》的作者为意大利的亚米契斯,本文写作特点为:采用日记的形式叙述可本文。
本文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医院的天使”。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父亲到法国做工,前天回意大利。在那不勒斯市下船后突然生病,因此住进了医院。一面写信给他妻子,告诉她自己已经回国,及因生病入院的事。妻子得信后虽然担心,但因为有一个儿子正在病着,还有着正在哺乳的小儿,不能分身,不得叫大儿子到往看望父亲。孩子在医院却一直照顾着一个外人,最后不但不和真正的父亲回家,却要坚持照顾着那陌生人。
爱自己的亲人是应该的,也是容易的,但如果一个人只懂得爱自己的家人,除了家人之外的人一概不爱,那他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他并不真正明白爱。然而又有多少人真的去感受去学习那种爱呢?! 再请回过头看看现实,这世界上并非充满着爱,穷人对富人,许多都是将真正的爱看作是一种奢侈品,而将金钱、利益至上的人。
我认为《爱的教育》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那些朋友的友谊和宁肯牺牲自己的高贵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爱可以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也不一样,有的人的童年很美好,但也有的人的童年一点也不幸福;我的童年却是代表幸福和美好的,而凡卡的童年却是代表不幸和悲痛的黑色!我和他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凡卡如果做不好事情,就会受到老板的毒打,老板娘那鱼嘴直戳他的脸。他早上支持一点儿面包,中午一碗西周,晚上还是一点儿面包,这样一定吃不饱;在寒冷的冬天里,老板还不让他睡在过道里,那可是寒冷的新加坡啊!只要他们的小崽子一哭,凡客就别想睡觉。而我在寒冷的冬天,盖上暖和的棉被,睡在软绵绵的床上,幸福极了!在学校有老师的帮助,又有同学的陪伴和父母的宠爱;我早上有香喷喷的饭菜和面包,还有营养非常高的鸡蛋,而他又是一点面包;中午有面条,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他却是一碗稀粥。
一个求岁的孩子是多么需要关心和关爱,这正是学知识的时候,而他却不能上学。被爷爷送到鞋匠拿去做学徒,老板对他一点也不好,凡卡只有一个亲人,而我们身边到处都是亲人。我们是家人的贴心小枕头,他的道德却是社会上的冷漠和残酷。上天为什么给予我们是多么公正、公平,给予他的却是截然不同,是因为凡卡是穷人家吗?上天应该对每个人都公正、公平,为什么对他不公平。
为什么我们同样是孩子?童年确实不一样的,那是因为社会的制度不同,我们生活在新中国,而他还是在那个旧俄国居住着。
想想自己,在想想凡卡,我更加感到社会主义无限好,决心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在这7年里,爱因斯坦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爱迪生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今天,我看完了美国著名作家房龙在1932所作的作品《地球的故事》。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房龙是美国著名的人文主义大师,在历史、文化、文明、科学等方面都有著作,他擅长用文学手法,图文并茂,把自然地理的规律和人文地理的千姿百态展现在读者面前。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中国:东方的文明古国”。我很喜欢这个章节,也许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国家有些偏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从这个章节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虽然我也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但这个章节中关于我国京都的历史我还是今天才了解的。北京作为天朝帝都,已经有了850多年的历史了,见证了无数荣辱兴衰。在这里,我想谈谈“衰”。在“中国:东方的文明古国”里,“衰”,是从大清王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开始的。清政府锁住了国门,使得人民们只知道埋头耕地、不问世事。大清王朝过着与世隔离的生活,不知道西方的工业革命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直到1840***战争爆发,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西方人的对手了。
除此之外,《地球的故事》还有许多让我受益的地方,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生命原本脆弱,你却要坚强的活着。活着才能感觉生活的幸福真谛,只有在你遭遇不幸时,你才知道你要珍惜生命,享受快乐。
《活着》这部小说用一种轻松幽默的方式阐述了一个凄婉悲惨的时代命运。《活着》经历了中国历的大动荡时期:抗战、内战、大跃进。富贵自甘堕落输掉了祖宅,气死了父亲,妻子家珍带着两个孩子独自离开,他被抓去做了壮丁,家破人亡。
妻子家珍与富贵团聚,凤霞却成了哑巴,弟弟不幸夭折。我觉得最令人痛心的情节是有庆的死和凤霞收获幸福初为母亲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耗尽,生活的苦难告诉了他,只有在险些丧命时,才懂了幸福的真谛,人只有在孤独绝望的时刻才会如此深切的想着一定要活着,一定要活着回家去。
中国在变,时代在变,人也在变,但是最痛莫不过白发人送黑发人,家珍亲眼看着女儿死去,却因为—有经验的接生员造成无法扭转事实,这种母爱的痛又怎会轻易理解。
—凤霞生孩子出现反动的接生员,营造了一个幽默搞笑的气氛,教授吃了七个馒头撑晕过去,这种方式表现的时代的迂腐,不然种种悲剧是不会发生的,这种情节令人感到悲哀愤怒,让人的生命再次被诠释得脆弱。
《活着》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笔直的。活着才能体会到人生的酸甜苦辣,活着才能体会到挫折和不幸所带给我们的种种,才会更加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更是一种历练。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当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刚读《弟子规》我就被它所震撼,原来中国有这样优秀的传统文化。认真研读了《弟子规》之后我明白了不少道理,面对它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弟子规总序开篇的“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道德系统,其核心是做人的“道”和“德”,就是通常说的“道德”。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知恩图报,尊老爱幼,待人诚恳……这些优良的道德传统从古至今都为人所熟知,翻开《弟子规》一读,就仿佛置身于文明当中,置身于做人的伦理大道当中。“百善孝为先”,行孝是为人子的本分,“首孝悌”,就是说做人首先要心中有爱,要孝敬父母。一个人如果连对他有养育之恩的父母都不能尊敬的话,那么他就丧失了做人的根本,对长辈、对领导、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就更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尊重,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很难得到认同。“次谨信”,告诉我们做人要谨慎,要讲信用,也就是要诚信为本。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企业,如果不能诚实待人,那么他依靠什么立足社会呢?“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意思是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们学习,以上这些事是学习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还有余遐,还要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这是教育我们如何待人处事、如何学习,要经常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缺点,从各个方面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
人生中重要的不是生命的表象,而是生命的本质。人生百态,最重要的就是品行,欲做事,先做人。有句话叫“细节决定成败”,而《弟子规》就是教导我们要重视生活行为的各个细节,用简明通俗的语言,教导大家如何修养品德、孝亲友爱以及生活起居中待人接物所应有的礼节。我们都是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普通的小事,如果每个人都认真对待自己所做的每一件小事,都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把它做好、做到位,那就会做出“细中见精”、“小中见大”的不平凡。读了《弟子规》之后,我才发现,以前自己习以为常或自己认为对的言行,原来都存在着一些不足。
“事勿忙,忙错多,勿畏难,勿轻略”这一句令我感触最深。它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匆匆忙忙,否则容易出错,不要怕困难,也不能随便敷衍了事。心亡为忙,我们祖先在造字之始,就已经把这个字的意思说得极明白了。当我们希望做好一件事情时,会说“用心去做”。当我们已经心不在焉之时,事情的结果可想而知。正所谓“欲速则不达”,“事勿忙,忙多错”就是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心里都要先有一个计划,循序渐进,最后才有可能成功做好这件事。什么是优先次序?我们都要明了,哪一个应该先做,哪些比较重要我们应该要先做。千万不可以等到时间非常紧迫的时候,才匆匆忙忙非常紧张的来把它完成。结果事与愿违,往往会做得不好,也很容易出差错,而且也会影响工作团体和身边的人。我是个急脾气,平时常常有这样的体会,当自己很忙的时候,就会愈来愈紧张,紧张到最后变得几乎完全没有头绪,导致错误百出。我以后做任何事情,内心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要事情很多就忙乱得没有头绪。
“勿畏难,勿轻略”就是说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要畏惧困难而犹豫不前,也不可以草率,随便应付了事。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就是胜利。但凡经历过失败最终获得成功的人对这句话都会有更深刻的领悟,正因为失败后的坚持,因为懂得自己总结经验教训,并接受别人有益的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再经过自己冷静思考,所以他们最终克服了困难,获得成功。“态度决定命运”,无论是工作或者学习,我们要有不畏困难积极乐观的心态。以前工作中有时会想要挑容易做的去做,碰到困难的大部分都会畏缩,不敢前进,或者干脆抱着侥幸心理等待事情的转机。现在我知道要想成功,就要有超越自己的能力和信心,要有勇于面对困难,努力战胜困难的决心,并且持之以恒,直到成功。
还有在工作中与同事相处时,有时因工作一忙而忽视了别人的感受,说话不是很柔和,“怡无色,柔无声”没有做到,和同事讨论问题,往往由于意见不统一,而急于表白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使声调不知不觉的提高了。
像这样的细节问题还有很多……感谢《弟子规》,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行为养成和道德品质。
“恩欲报,怨欲忘,抱怨短,报恩长”,《弟子规》让我们知道感恩。感恩给我们生命的人、感恩给我们知识的人、感恩给我们衣食的人、感恩给我们住所的人、感恩曾经批评过我们的人。将别人的爱永记于心,把别人的美德汲取,完善自己,感动别人。《弟子规》是我们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我们养成良好个人行为的指南,是检验我们道德品质的一个标准,是提高国民素质重要的启蒙教育,也是我们终身受益的良师益友。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来源——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最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印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但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明白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能够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齐,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得那么得心应手,用得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助教……但是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印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这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一首歌。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雷锋的故事》,雷锋叔叔是大家都认识的,他从一位普通的士兵转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人们经常说:“雷锋行路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书中介绍说:雷锋是个孤儿,在党的关心下参加了解放军,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那时他有两百元的积蓄,入伍后他把一百元捐给了公社;当辽阳发水灾时,他又把剩下的一百元捐给了灾区。平时自己省吃俭用,袜子坏了也舍不得买新的,补了又补再穿。我不由地想到我平时看到同学带来了漂亮的文具,带着新颖的手表,我会羡慕不已,回家后总要缠着妈妈帮我买。可是明明我的活动笔和手表还好好的。和雷锋叔叔比起来,我真的好惭愧。他把省下的钱都帮助其他人,我却在乱花钱。以后我要向雷锋学习,勤俭节约,省下零花钱,为那些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雷锋叔叔他整天驾驶汽车东奔西跑,很难抽出时间学习,但他就把书装在挎包里,随身带在身边,只要车一停,没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驾驶室里看书.他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而我们有非常好的教师和非常优美的环境。我们更要好好来学习,才能用学来的知识为社会多做贡献。雷锋叔叔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的精神是永生的。他短促的一生,闪烁着夺目的共产主义光芒。在他日常生活中,处处表现了高贵品质。他把“专门利人,毫不利已“看作是一个人的幸福和快乐。在平凡的劳动中,处处表现了英雄本色。
读完《平凡的世界》,心中有种火辣辣的感觉,有时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他评诉,只有对他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概括,苦难、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的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业绩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
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事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
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其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负重,不卑不亢的学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通道中……
在这些平凡的故事中,作者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样去生活,和我们对于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生活让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
假期的一个晴午,我把《女儿高考》这篇感人肺腑的美文反复地咀嚼。书扉早于被泪水打湿,我却仍沉浸在对父爱的感动与遐想中——一位父亲在女儿高考时的心理活动,让我们看到了所有在爱的考试中取得满分的父母对孩子那深深的爱!
我想,本文最令人叹为观止的还是那贯穿全文的自语式独白。它生动细腻地描写出了这位父亲在高考进行时想象女儿答题的情景与自己对女儿说的话。字里行间,无处不体现着父亲对女儿那深沉、细致的爱。
当我读到:“怎么,看不懂?你鼻尖上冒出细细的汗星子。别急,女儿,看看题,再想想,实在不行就跳过去……”的时候;当我读到:“早点吃的很少,我尝了尝,盐巴似乎放多了,你口干吗?”的时候;当我读到:“唉,女儿我没有心肠做饭。这段时间我还是来陪着你吧。如果真有所谓特异功能该多好,我能传达给你力量,信心,以至于智慧……”的时候,心好像被一种平凡却伟大的力量撞了一下——难道不是吗?在这看似随意的三言两语间,都能发现父爱闪亮的影子:想拥有特异功能,这是个如此天真的想法!但它寄托了父亲此时紧张与焦虑的心情呀,瞧!父亲多么深沉!
其实,我最欣赏的是这位父亲除了“深沉”,也给这份爱赋予了一个诗一般的代名词。在“这是,你只注意考卷,只忙着答题。你不知道父母也和你一样在考试,在为你加油,在祝福你!”这个句子中,父亲把关爱子女比作成了一场考试!呵,真是妙喻!
难道不是吗?你得了重病,需要住院。父母将怎样做?这就是考试嘛,在考父母对儿女的爱!那么,在做作业时、吃饭时、玩耍时,这场考试也会开始,它是随时随地的。但令人惊奇的是,父母们甚至不用上一天的课,总能在这些“爱的考试”中取得满分!
我读过许多赞美父母的文章,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动。或许,我们已把父母的“考卷”刻在心上,勉励自己在真正的考试中——还有生活中、细节处,用切身行动来回报父母、孝敬父母!
多么精彩的一篇文章!多么伟大的一位父亲!感受它,透过它,我受益匪浅;我看到了所有在爱的考试中取得满分的父母对孩子那深深的爱,我懂得了感恩……
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鲁迅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少年闰土。爸爸告诉我学习文章要从学习作者开始。于是,我就上网查询了关于鲁迅的一些简介。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鲁迅的原名是周樟寿,鲁迅这个名字只是他的笔名。他生于1881 年9 月25 日,亡于1936 年10 月19 日。他是浙江绍兴人,为20 世纪中国的重要作家,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巨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评价为现代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作品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评论、散文、翻译作品,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了解完作者,现在要了解这篇文章了。少年闰土节选自鲁迅1921 年写的短篇小说《故乡》。《故乡》通过中年闰土和少年闰土的对比以及杨二嫂等人的刻画,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农村的衰败,农民在封建政权压迫剥削、愚弄、毒害下痛苦的生活和麻木的精神状态。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的,里面"我"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反映了鲁迅的思想感情,但这是文学作品,经过虚构、想象,所以不能说"我"就是鲁迅。少年闰土是小说《故乡》中一段插叙,题目少年闰土是编者后加的,节选出来的章节所表现的中心思想与《故乡》整篇小说的主题是有差别的。
少年闰土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一个朴实、健康、活泼、机灵、勇敢的农村少年的形象,作者在文中闰土给"我"讲的看瓜刺猹、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跳鱼儿等几件事来表现闰土的特点,表现了闰土丰富的知识,和宽阔的眼界。几件事有主有次,有详有略。由于这是一篇写人的文章,必然要使学生在读文过程中了解人物的特点,感悟作者表现人物特点的方法,但由于少年闰土生活的年代与学生现实中的环境已相距甚远,所以学生在学习理解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会影响学生的学习解。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是一个富有表现力的少年。"他的父亲十分爱他",他的生命是有活力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他的心地也是善良的。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以前生活的不容易,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不应该对这不满意,对那不满意,要知道生活的来之不易。
《少年闰土》是我少年时学的一篇鲁迅先生作品之一,少年时我喜欢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祥林嫂》和这篇文章(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在那时的记忆里,鲁迅的作品对我来说比较的不好懂,学习起来也是特别吃力,往往因为一篇文章吃不懂,我会花好久来背会它,但常常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文章中那些我不知道东西:紫色的桑葚,墙角的何首乌,四角的天空;还有那无法感知的时代背景.....有的又让我时常会联想它们样子,如:何首乌是个像小孩的紫色植物?能吃能用么?那紫色的桑葚是啥样的?像葡萄吗?粜米是怎样一回事?《纪念刘和珍君》问为啥要用纪而不是记?
《少年闰土》也是我对鲁迅有一个新的认识文章,一篇能读懂的文章,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跟随着付静老师让孩子们读课文,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闰土仿佛也是
我的一个儿时的玩伴之一,同他一起去捕鸟,去看瓜——北方的我也可以与他有联系,虽然看瓜时不会有猹的出现……随着付静老师时不时的将课文中的片段或句子出现在课件中,让孩子伴随着音乐读课文,我也仿佛是那学文的孩子般,跟着身边的学生一起读文:“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用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一段话该用怎样的语气读呢?语速是怎样的?付静老师的这一质问,引这孩子们反复读文,继续去读悟感知这段话,一句句普普通通的问语,吸引着孩子们去感受着中华语言文字的的“美”。当课件中出示的闰土和“我”的照片伴随着音乐,付老师又带领着我们继续学文:雪地捕鸟,刺猹。?哦,记得当是学这篇文章时我还对猹的样子满是疑问:猹是啥样的,咬人吗?付老师仿佛看出了“我们”的疑问:“来大家看看这就是猹,南方田地里常见的小动物,看看它的皮毛,多滑”….哦原来老师都知道孩子们的疑问,这不很快就解决了?有课件真好!接下来“那高墙上的四角天空”付老师也为同学们出事了课件图片,我的多年的小疑问也在这一刻被彻底的解开了!渐渐地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反复读文,换角色读文体会动词的语义语境,对四个小故事的读﹑品﹑评全面的去感受童年伙伴闰土的聪明﹑勇敢﹑机灵和宏儿深
厚友谊。伴随着下课铃的响起,让一节课在轻松愉快中度过,这样的感觉真好!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zui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zui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zui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从文字的层面看,路遥的《人生》,文字是朴实的,易读的。读路遥小说不像读鲁迅,张爱玲小说那般吃力。也侧面说明了三人对文字的追求的不同。鲁迅文字文白夹杂,文字使用准确而精炼。文白的切换还被用在新旧对比的区别上。比如狂热人日记中序言写狂人已经病好是文言写成,代表旧的。日记正文是新思想是用新白话写成的。张爱玲的文字则来自明清小说旧白话。人生的文字中看不出路遥加工的地方,我想可能正是他想要做到的。因为从后面内容和时代上看,路遥应该希望自己的作品在农村有更大影响力。加之当时受教育的知识分子仍不算多。
从探讨的问题上看,路遥要讨论的问题很明确,就是农村的知识青年该怎么奋斗?是一心向往城市,关心国家国际大事,还是热爱吾乡吾民,扎扎实实为家乡做贡献。显然,作者给出的答案是后者。
和两个女主角的爱情就是象征。巧珍在高加林低谷的时候给了他安慰,但却无法和他沟通思想,只能和他讨论庄稼地里的事情和母猪生了几头小猪。但她又是如此善良,即使在高加林抛弃他转而爱亚萍的时候,还只是偷偷自己伤心不愿意憎恨高加林。亚萍正好相反,她可以和高加林讨论国家甚至国际大事,甚至在新能源的问题上看法让高加林都感到佩服。她也是真心爱着高加林,但她也有自己的问题。她对农民的身份有歧视的一面,虽然她最后表示即使高加林一辈子是农民她也愿意跟随,但那明显有冲动的成分。这也是为什么在高加林没有成为记者前她没有表露对他的爱。另外她有小姐脾气,会因为小事情发脾气。当高加林面临两份爱情选择的时候,他选择了亚萍。从结局作者对这个决定是批评的。因为选择亚萍的一个理由是亚萍和高加林说她们家要去南京发展,而且通过她父亲的关系可以把他也调到南京去。他们一起憧憬着去南京后一个做主播,一个做记者。可惜到最后高加林被打回农村,得到消息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他拒绝了亚萍跟他去农村的提议,并明确表达自己爱的是巧珍。
《人生》中描述了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农村劳动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城市的生活经历。在农村,水是脏的,自由爱情是不被允许的,劳动是苦的(手脚被磨出泡),人们的观念是陈旧的。在小说结尾前都是这样,直到最后再次被打回到农村。而城市则是干净的,是充满希望的,人们是有文化的,恋爱是可以自由的。要说城市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城市人对农村人身份的歧视,还有城市人好像比农村人更有心计(这点似乎站不住脚,高明楼也有心计)。高加林在成为全县瞩目明星后,自认为前途一片光明。而且也极有可能跟着亚萍一家到南京发展时,突然被打回现实。这是作者的设计,因为高加林的往上爬,根基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他叔叔的下属给他走的关系。计划着去南京发展,也需要亚萍的爸爸的关系。我觉得这是作者要反对的,不靠自己的努力而通过走关系,往上爬却忘记了根植的农村。到了最后,高加林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是作者希望让农村青年看到他们真正的对家乡的爱,家乡永远不抛弃他们。就像高加林被打回村,迎接他的不是嘲笑是安慰。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着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