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共同阅读的心得体会(通用28篇)
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尽管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乐观,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乐观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一本充满平静的书,一本凝结智慧的书,一本拷问心灵的书,这就是两千年前的古罗马帝王马克·奥勒留从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文字——《沉思录》。“《沉思录》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它甜美,忧郁而高贵。这部黄金之书以庄严不屈的精神负起做人的重荷,直接帮忙人们去过更加完美的生活。”美国的费迪曼如是评价。的确如此,在时隔两千年的今日,我们仍能跨越时空,看到作者低头沉思,与作者内心对话。
用灵魂去思考
此刻,快节奏的生活工作让人渐渐忽略思考的重要性,在忙碌的生活中,往往疲于应付,没有时间安静下来细细思考。作为古罗马的帝王,奥勒留在他执政的近20年间,遭遇水灾、地震、瘟疫、饥荒、蛮族入侵、军事反叛等天灾人祸不断,公共职责的沉重负担和个人际遇的沉痛经历使他陷入了极大的悲观中,而使他能忍受下来的是思考,他以“哲学的沉思”来避开人世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安宁。他就像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面前,时常自省,对镜子中的自我作出告诫与提醒。
所以,贯穿在书中最为明显的是一种隐忍的恬淡,和对人的命运的深刻洞察。有人说,这是一个浮躁的社会,人们渐渐疏远,信仰渐渐缺失,一切都流于世俗。我认为,一味的否定是逃避,而思考将是一剂良药。这种思考不是无用和琐屑的思想,而是一种深层的思考,是对自我心灵的拷问,是与自我灵魂的对话。如同长途跋涉需要小憩,我们在行进的过程,身体的劳累能够经过睡眠缓解,然而心灵的劳累更不能忽略,也需要思考作为驿站。哪怕几分钟的沉思,也能让源自灵魂的潺潺溪水洗涤浮世尘埃。
用灵魂去生活
奥勒留认为,事物不能拂乱灵魂,“外部事物使你烦躁不安,那么请你注意,使你心境烦乱的并非事物,而是你对事物的看法,而只要你愿意,你是很能够将它打发掉的”。在生活中,我们容易被外界影响,让我们躁乱不安。很多外界的事物,似乎都“来者不善”。
我认为,“不善”的并非事物,而是内心无法抑制的“不善”。人经过双眼看世界,可是有个死角就是自我,看清自我,与自我对话不是眼睛能够做到,唯有用心灵。当繁琐的事物压来,你是否消极低落?当生活的不公袭来,你是否怨天尤人?奥勒留会告诉你,当你低落,当你埋怨,你只是在逃避生活。古往今来,有很多人所谓“看破红尘”,便要退隐,寻找山林,寻找海滨。他们放弃了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肩负的职责。奥勒留教给我们,怎样用恬静、自然、完美的态度去对待一切。其实要相信,我们的心就是一个宁静去处,我们能够挖掘灵魂的力量,既获得平静,又担负职责,并且让这种平静更好地为担负职责而服务。所谓“大隐隐于市”,当俗世的烦嚣和肩负的重任都不能让我们烦恼退缩,我们便懂得了用灵魂去适应生活,改善生活,我们便懂得善用灵魂的力量,去加重生活的分量。
用灵魂去创造
奥勒留在后期很少待在罗马,大多是在帝国的边疆或外省的军营里度过。《沉思录》大部分就是在这种鞍马劳顿中写成的。正如我们明白的,奥勒留并不像一般的隐者那样逃避自我的职责和义务,他从不怠慢社会历史赋予一个罗马皇帝的使命。“……去履行一个人所负有的职责,难道我会不乐意履行我之被塑造,我之被生于此世间而应当负有的职责吗?”奥勒留对于使命,对于职责,是进取的。在灵魂与外界使命、职责之间,他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要用宁静之心、关怀之心创造出一个有爱的帝国。
当我们懂得如何用灵魂去思考,如何用灵魂去生活,我们要勇于承担职责,学会如何用灵魂去创造,为这个世界创造价值,为人类创造未来。要从周围人们身上汲取优良品质,热忱地从其他人身上学习他们最优秀的品质,化为自身成长的精神钙质;要时刻不忘自我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本分,致力于整个社会的利益,热爱自我的使命,并为之努力;要抱有创造的心态,不断审视自我,完善人格,加强职责,让生命脱离庸碌无为。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读书就是和智者对话,读书是心灵的旅行。我们在亲子阅读中从被动读书慢慢转变为主动读书,亲子阅读正在成为我们一家人良好的习惯。以后我们会不断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孩子们读书、求索和创造的热情,使孩子们与书为友,与书为伴,在读书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让孩子“多读书、读好书”日益成为我们每个家长的共识。近年来,二实小以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培养孩子读书习惯为目的,开展的假期亲子共读活动,使我们全家人受益匪浅,我们的孩子张子阳也越来越喜欢读书。
我们家崇尚“在读书中感悟人生在读书中学会思考,在读书中快乐成长。”从学校开展读书活动以来,我们家长把学校推荐的必读书目进行了认真研究,还抽空学习了许多家教方面的书籍。在阅读中,我们不断总结读书的经验,形成了一些适合我们家庭的读书方法。
首先,我们尽量找到孩子的兴趣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找一些相关的,充满童趣的书藉,和孩子共同阅读,慢慢地孩子的知识面会变得开阔起来,思路会变得活跃起来,当碰到问题,会提出许多的“为什么”,而为了解决这许多的为什么,他就愿意去看更多的书,就近一步激发了他看书的举趣,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他以前不感兴趣的领域,探索的乐趣,拓宽了他的兴趣面,以此类推,形成良好的循环。对每个孩子来说,书本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为他们提供了无尽的想象。
我们作为家长所要做的就是正确引领孩子去阅读,让他们发现阅读是一种有趣的、愉快的经历。激发他们读书的欲望,以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这是我们做家长的责任。就算工作再忙,也要抽出一点时间和孩子共同来读书,在充满亲情的氛围中,和自己的孩子一起沉醉于书的世界里,享受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书,使我们家长由对孩子教育的无知变为略知一二,使我们自己的事业起飞,使我们与孩子有共同的话题。在一个充满积极向上,乐于学习,与书为伴的家庭环境中,孩子是快乐,健康、自立、博学的。
其次,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耐心的回答孩子提出的各种问题,或者也可以不急着回答,反而提一些问题要他回答,启发他主动思考,引导他说出自己的想法,要允许孩子有不同的意见,哪怕他的想法是粗浅的,偏颇的,也不要粗暴而简单的否定,有许多事情,本来就没有绝对的答案。可以耐心的解释,可以激烈的讨论,彼此用自己的观点去说服对方,激发孩子的思考能力向纵深发展,倘若相持不下,可以一起再查资料,再看书,寻求最佳答案,这样可以使他接受的心悦诚服而又自然而然。此时,家长也增长了以前没有关注的
或者没有兴趣的知识,达到了和孩子一起积累一起成长的目的。我们还需要做到持之以恒。每日为工作和家务劳碌的我当初只是在业余时间和心情好的时间陪孩子读书,没有持之与恒。后来,在学校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后,为了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的培养目标和教育方法,我不得不忙中抽空,在假期里,每天固定了一个时间和孩子一起阅读,做孩子阅读的榜样,使之成为习惯。我是利用晚饭后,与孩子一起共同同阅读一小时左右,就这样经常去和孩子交流,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复述出来,把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讲出来,然后与孩子一起分析、讨论、发表看法,对孩子进行教育。
与孩子一起读书有很大的好处,我们共同经历着书藉带来的喜怒哀乐,同样的心情让我们和孩子贴的更近,可以感受到孩子心理和思想的变化,以便于及时调整方式方法,更好的为孩子创造学习环境,家庭环境。对于父母来说,千万不要奢望可以教给孩子什么,我们唯一能做的是,给孩子一个“爱和自由,规则与平等”的环境,让孩子有一个完整的成长,包括身体的,感觉的,情绪的,认知的,心理的,精神的完整成长,而不只是被灌输属于父母的认知和技能,那样的人生无味而无趣。通过“亲子共读”,孩子的阅读兴趣变得浓郁了,阅读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也在逐步提高了,让我与孩子也有了更深的沟通和交流,对孩子的心理成长和情绪发展也有了更深的了解。
作为家长的我,能有这些收获,还要衷心感谢学校,老师的用心良苦开展这样的“亲子共读”活动,你们不止给予了孩子们的关爱,而为我们家长增长教育儿子知识搭建了平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带领孩子们、陪伴孩子共同攀登成长的阶梯,和孩子一起享受成长的快乐!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诗中凄婉的语调,勾勒出女子悲伤而绝望的面庞,她令我不禁想起,《家》中的那奇女子——鸣凤。
鸣凤是一位多么可爱而果决的姑娘啊!她的一生如此简单,简单到只装得下两个人——她过世的母亲,和《家》的男主人公高觉慧。
一开始,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婢女。在她的眼中未来除了无尽的劳务便只剩下了黑暗。而渐渐地,她人生中的光出现了,那便是觉慧。觉慧温暖的笑容给她注入了灵魂,让她眼中黑白色调的世界变得色彩斑斓。可在旧社会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一个普通的婢女又怎么会有多好的下场呢?当她得知自己将会被送出去给一个老男人做姨太太时,我想,她是感觉晴天有一道霹雳的。而更绝望的是,当她向自己的那抹光求助时,觉慧却忙于革命,无心于儿女情长。而等到觉慧终于知道一切时,得到的却只有鸣凤投湖自尽的消息。觉慧啊,当你于午夜梦回,却又忽然惊醒时,可还记得梅林中你对一位女子许下的誓言?当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时,脑海中是否还存在着她那痴心等待的背影?
觉慧为了改变当时封建的制度,错过了自己的爱情,令人遗憾。而生活中,现实里又有多少觉慧这样的人呢?丈夫为了事业忽略妻子,子女为手机忽略父母......人生道路何其漫长,他们却连片刻的的停留都不愿意。
请歇一歇吧,为了你自己,为了身旁的美景,为了追逐你的人影。人生是一本打开便再也合不上的`书。既然如此,为何不放慢阅读的速度,细细品味每一个字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体会人生的精彩吧,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为何不多与同伴共同努力,多珍惜挚友良师,多对父母关心体谅。
若允许,我愿不从江南走过,只要那如莲花般开落的容颜,不再等我。
你在看书,会感觉到你在人间仙境,快乐的“吃书”,想蚕一样,书就是你的桑叶,你不停的吃啊吃!,这是只有喜欢看书的人才能感觉到的。这感觉非常神秘,你没有“十几,八十年”的“书(功)力”是很难感觉到这种感觉。
喜欢看书的人,有一次看到令自己非常着迷的书,本来想拿回家看的,可是忘在学校了,到了家,心里非常难受,想马上回学校去拿,我有点恨自己怎么会忘在学校啊。一晚上睡不着。老是想着那本书。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很痛苦对吧?
我有本好书,想推荐给大家,名字叫《校园对抗赛》,作者是叫李志伟。
我对这本书,深有感受!!!
《校园对抗赛》这本书,其中的一篇《再见玫瑰山》文章让我喜爱。
《再见玫瑰山》的主要内容是白天他们和罗伯斯小学去玫瑰山比野外生存挑战赛,他们在“攀花枝”时,外国小学有人掉了下去。白天他可急了:要是出人命怎么办?他就带了几个外国小学的人,按照记忆,躲过岩石,终于在树下找到了她。
找到人后,他们肩并肩走向山顶。等待已久的两位校长高兴地说:“你们都是赢家!”
我想:输赢没关系,但是要互助!上学期的拔河比赛时,我们班的同学能够齐心协力,运动员们心往一处使,拉拉队们的加油声此起彼伏极大的鼓舞大家的信心,最后终于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是的,我们在学校、在家做任何事情都要互相帮助,团结协作。俗话说的好,独木不成林,一个好汉三个帮!
这本书真是让我开怀大笑了好几天。
让我知道友谊是多么重要,还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看书的收获真大,快来看书吧!
“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当我在深夜读完这部小说后,我竟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澎湃和感动。是的,毫不夸张的说,我的双眼噙着即将崩塌的泪珠。所以,我选择写点什么,以此来平复内心起伏不定的心绪。深夜,一本书,一盏灯,一个人,一阵敲击声。虽然打破了夜的宁静,但却温暖着我的心。
狄更斯的《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作为小说时代的一个大背景,以发生在法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之间的故事为主线让我们读者真切感受到革命时期的暴动,残忍,罪恶,无情等等。可是,之所以这部《双城记》会轰动世界,并非在于作者用那么多现实的笔触描述了革命时期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而是在这样时代背景下对爱的繁衍与溶解的一种表达。正是对于爱的描述让人在最终不是只剩下对革命者残暴的愤怒和谴责,而是深受爱的洗礼,坚信爱才是永恒。
狄更斯用曼内特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罗瑞对曼内特一家的友情,查尔斯达尔内及西德尼卡尔顿对露西曼内特的感情来诠释他的主义——人道主义。
距离看狄更斯的作品最近的一部也是在去年看的那部《雾都孤儿》了,这几天看完《双城记》之后,发现狄更斯笔下的人物始终有充满爱的一面,无论他们深陷多么巨大的危机之中,只要你坚持你的善良,就会有拨开云雾见天明的时候。不管是《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忒维斯特还是《双城记》中的饱受摧残的曼内特一家。狄更斯的人道主义充斥在他作品中的字里行间。
《双城记》中的人物很多,各个都很鲜明:被困巴士底狱十八年的老医生曼内特;心地善良,即使在家庭最无助之际也把家收拾的井井有条的露西;不跟贵族同流合污,甘愿放弃自我的贵族身份,来到英格兰过着隐姓埋名生活的达尔内;善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台尔森银行职员罗瑞;嗜酒成性却有着一颗完美的心的卡尔顿;还有忠诚的杰瑞和普洛斯小姐,以及压迫人民,焼杀奸掠的埃佛瑞蒙德侯爵,带着复仇怨恨的德伐日夫人……可是,在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脑中挥之不去的依然是那个放荡不羁,嗜酒成性却又才华横溢,为了心中所爱能够献出自我生命的人——西德尼卡尔顿。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记得早在我们教授讲解《双城记》的时候,她就说过,“在现代估计没有哪个男人能够为了所爱的人甘愿替情敌去死,以此成全喜欢的人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齐”。可是,作品中的卡尔顿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很难用“傻”这个字来解读他。或许放在今日,多少人会指着你的额头骂你傻,如果你是现代版的卡尔顿的话。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却温暖着、感动着无数个跟我一样读过《双城记》的读者。
狄更斯在小说里对卡尔顿的来源没有过多的描述,他就是那么自然而然的出场了,连他的背景都没有做任何交代。“那是一个嗜酒的时代……”而卡尔顿正是一个嗜酒成性的人。他的出场就已经向读者证明了他不仅仅是一个嗜酒、昏沉、颓废不堪的社会唾弃者。相反,他很聪明,有才气,在庭上为斯特莱佛先生出主意帮被告达尔内辩护足以说明他的才学和智慧。只是,他不善钻营,缺乏当时社会必要的精明,因而,总被人利用,自我却默默无闻。所以,在小说中他只是斯特莱佛先生的“豺狗”而非“狮子”。但他有完美的情感,他厌恶这个只注重金钱与成功的社会。他没法改变这个社会,但他也不想被社会所改变。所以,他借酒浇愁,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给人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西德尼卡尔顿是最懒惰最没出息的人,却是斯特莱佛最好的朋友,他俩灌下的酒能够浮起一艘豪华巨轮。”“太阳凄凉的、忧伤的升了起来,照在一个极可悲的人身上。那是个很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却无法施展自我的才能,用那才华和情感为自我获取幸福。他明明白它的危害,却听之任之,让自我消磨憔悴。”
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的。卡尔顿也是,在他与达尔内在酒吧喝酒时,他说“为露西曼内特干杯”就看出了他对露西产生了微妙的感情。他也曾向露西表白过,即使,在露西内心爱着的人始终是达尔内。他在与露西剖露内心的告白中有这样几句:“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的最终的梦想……可那只是梦,整个儿是个梦,一个没有结果的梦,醒来时还躺在原先的地方,可是我仍期望你明白你曾唤起过我这样的梦。”然后,他便遵从露西的选择,只是偶尔来索霍见曼内特医生一家。他用这种隐忍压抑着自我的情感的方式来对露西报以最衷心的祝福。
卡尔顿并没有因爱生恨,并没有因为露西的拒绝而对曼内特一家无比的憎恨,由此可见肉体和精神的爱恋是有着天差地别。露西漂亮,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还在于她内心的善良。卡尔顿喜欢的露西不是肉欲的那种快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善良和美的追求。所以,他选择退出情场角逐。可是在最终,他为了露西一家的幸福而甘愿用掉包计换出达尔内使自我走上断头台,走向死亡,这种利他主义在小说的最终被推向高潮,而卡尔顿的灵魂也在最终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小说的最终,卡尔顿借圣经说的那句话让人不禁会跟着读出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顿,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不死。卡尔顿死了,但他用个人的生命换回了露西一家的幸福。在卡尔顿上断头台前他说:“我看见了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看见了露西、露西的父亲、善良的老人罗瑞、看见露西怀里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带着颤抖,带着深情……”
能够说,狄更斯对卡尔顿这一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都有自我的影子。而卡尔顿也是整部作品中最难以理解的人物。
合上了这本厚厚的《双城记》我的脑子并没有因为疲乏而停止转动,相反,我立即找了各种关于《双城记》的读后感,评述论文,头脑中我似乎有一个完整故事性的感觉,但貌似又说不清,道不明。我明白的是,这部作品远没有我所理解的那样浅显。而我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再次翻开它——“那是最完美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这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部世界巨著,莎士比亚的经典之作——《威尼斯商人》。
整本书以话剧的形式为大家呈现。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有满腔的友谊与正义感,为了帮好友巴塞尼奥筹集资金,跟狡猾的威尼斯商人结成交易,冒着性命危险答应夏洛克如不在三个月内还钱,将从胸脯上活生生的割下一磅肉。
真令人心惊肉跳。咱们的眼球将会被他们拉近。眼看着正义之光被黑云掩盖,观者无人不担忧。却说这巴塞尼奥筹钱是为了去娶美丽贤惠的鲍西亚,他们两厢情愿结成夫妻。就正因剧情之中诞生了这位粉色的鲍西亚,让她聪明才智进展无余。碰巧这律师就是他的舅舅,便自我女扮男装,走进法庭,以条约中只说割肉,不允许割出一滴血来,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白光驱散黑云,夏洛克也因无恶不作得到应有下场。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值得揣摩、欣赏的“配角”,他们充分配合主人公将整个剧情整理得充实丰满。
作者的写作境界十分高超,虽然没有过多的描述人物的心理变化,与人物动作、表情,但透过语言,情节的发展,给了人们充分的、发挥想象力的余地。看完后回味无穷。
这本书最大核心就应是告诉人们要多做善事,不好计较小节,要宽容大度,正因邪恶终究会灰飞烟灭。其次就是要助人为乐,兄弟姐妹是永久的,像安东尼奥一样多位兄弟姐妹着想。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拿到《成绩单》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惨不忍睹的成绩单——5个鲜红的58分和一个70分,而拿着成绩单的女孩却开心的笑着。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迫不及待的想走进它的世界一探究竟。
《成绩单》是美国备受欢迎和敬重的作家安德鲁?克莱门斯系列校园小说中的一本,故事主要讲了:五年级的学生诺拉在这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故意把自己的成绩考到不忍直视的地步。但是没人知道,诺拉肚子里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她其实是一个超级大天才,小时候她能很快拼出拼图,学校智商测试居然是188。可诺拉这样一个大天才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当她看到好朋友史蒂芬只因成绩不好,就对自己完全失去信心,认定自己是个无药可救的大笨蛋时,诺拉真的忍无可忍了啦!于是,诺拉为了让好朋友史蒂芬重拾信心,为了让学校终止优等生分班制度,纠正大家对考试成绩过分看重的心态,她策划了一连串的行动计划。而带回家一张很差的成绩单,就是这串计划的第一步。
或许,学习在大家眼里就是为了上好的学校,长大后可以赚大钱。可见,分数对学生多么重要,它成了衡量优等生和差等生的标尺。分数就象是登山者身上重重的行囊,而我们就是那步履维艰的登山者,一分之差,或许就让你掉入万丈深渊,多少人都为之苦恼。而诺拉却敢“逆反”,大胆地鄙视“以分取人”的陋见。她以智慧和勇气赢得了老师的认可,让他们明白了分数并非是衡量优劣的标尺。
“天才还是笨蛋,不是成绩单说了算,真正的潜力还得等以后再说。”这句话是我在这本书里最欣赏的,也是让我感悟最多的话。人生很长,现在不过才是我们人生刚刚的开始,不能因为一次的失败而认为自己以后一定会失败。社会这所大学校还有许多课程需要我们学习,许多科学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多少学子因为分数而丧失了多姿多彩的童年啊!
诺拉的行为,让我们学会了思考:学习很重要,学习要努力,分数是反映学习情况的一个标准,但不能代表一切,为了考试而学习的人,目光是短浅而狭隘的。学好该学的,做好该做的,这样的你才是最初的你!
《家》这部小说中高家的败落,向我们展示了腐朽没落的封建秩序,伦理道德必然死亡,民主的新生的一代青年正在崛起这样一个重大意义的社会趋势。
其实,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再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基本不会出现。但是社会中还是有一些现象。比如说男女婚嫁,讲究门当户对,虽然现在大多是自由恋爱,但是,还是有一些不开明的父母,总是喜欢干涉子女的终身大事,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错。若是对方很优秀就算了,毕竟天下父母心,都希望子女有好的归属。但是对方若是与他们理想中的目标有差距,他们就会想尽办法阻止。
他们或许没有想过,这样或许会造成像觉新与梅和瑞钰的悲剧。由于长辈之间的矛盾,他们被活生生的'拆散,梅忧郁而终。觉新只好顺从,娶了瑞钰,可是梅的结局还是发生在他身上,封建礼法下,她也断送了性命。
两个人相爱,才有最好的结局,爱的力量是神奇的,未来的事情根本无法预知,即使再优秀的人,在强迫的婚姻下,他们也不可能幸福,最终受伤的却有三个人。
父母们啊!封建的礼法不能效仿,给大家一个自由,在新社会中塑造一个个美好的结局,不要让旧社会的悲剧重现。
《家》这部书继《红楼梦》,又给予了封建社会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是巴金先生在创作的过程中,只是一味的批评了封建制度,并没有提出实质的做法。也的确是这样,在当时,最重要的还是改变人们普遍的想法,做法只是后说,只有彻底的让人们意识到封建的危害,才能做其他的事情。而这点,恰恰是最困难的。
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守旧思想应当根除。中国之所以没有得到西方的飞速发展,也正是因为封建社会的持久,各种各样的革命运动后,我国终于脱离了封建的行列。
文化对改变人们虽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凭借一个人,一部书,力量的确单保彻底的改变,依靠的还是革命。同时,那些踏着先进步伐的新青年,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走在了人们的先例,带领我们脱离了封建。
《家》这部书中的人物塑造可谓很成功,但是现在文字已经不作为革命的一份子,而是作为我们心中的经典,作为人们的警戒,告诫我们,远离封建……
所谓自控力,就是能管住自己的能力。儒家学说中的“克己复礼为仁”,就认为一个人只有能管住自己的思想、情绪、行为,才能建功立业,有所成就。
我从小接受的教育认为,一个人要想有所得必须有所舍。想进步,必须舍弃娱乐;想苗条,必须舍弃美食。
我深知缺乏自控力是限制自己进步的最大阻碍,曾经不止一次为自己制定又长又严格的计划,并不断提醒自己不能懒惰,不能懒惰,可总是因为拖沓而在执行过程中惨遭滑铁卢。
说起自控,有人为了戒网瘾、烟瘾,可最终抵御不了欲望;购物狂想控制消费,可总是抵御不了商场的优惠大促销;想改掉熬夜的坏习惯,却总是忍不住玩抖音,刷微博,看朋友圈。
不是不想改变,只是每次下定决心热血过后,不到三天便又以失败告终。虽然当下心中懊恼不已,决定一定痛改前非,可第二日还是故态复萌。为什么做到自控会那么难呢?那些成功人士是天生具有超强的自控力吗?
斯坦福大学健康促进项目的健康心理学家和教育工作者,凯利·麦格尼格尔提出:自控力是每个人天生就会有的,只不过有时会很弱,但只要通过正确的训练,便可使之变得更强。
凯利·麦格尼格尔长期致力于帮助人们管理压力,做出有利于健康的选择。在工作过程中,她发现人们因为对意志力的理解存在问题,这不仅给生活带来压力,同时也阻碍了他们走向成功。很多人为了达到自控,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说,甚至还造成反效果,变得失控。于是,她吸收了心理学、神经学和经济学的最新洞见,面向大众开展了“意志力学科”这门可课,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自控力》这本书的基础便是这门课程。全书一共10个章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何为自控力,第二部介绍了导致失控的主要因素,第三部分介绍了自控力的局限性。全书结合了优秀的科学理论和课上实践练习,告诉人们如何改变旧习惯、培养健康信息管、克服拖延、管理压力。
书中讲述了这样的一个例子,节食者在多吃一块披萨或一口蛋糕之后,会感觉情绪低落,觉得整个计划都落空。可是他们并不会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而不吃第二口,相反他们会说:“那又如何,既然我已经破坏了节食计划,不如把它全部吃光。”
通常,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那又如何”效应。这种效应的实质是“放纵—后悔—更严重放纵”的恶性循环,是意志力领域的最大威胁之一。
我经常也这样,本来规定自己一天要看三个小时的书,写读书笔记两个小时。但如果遇上突发事情,而导致其中的一件做不完,虽然当时离睡眠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我完全可以选择看书或者写读书笔记,把当日的任务完成一部分,可大部分的情况没这样做,而是拿起手机刷朋友圈。却又在心里不断地责怪自己不能完成任务。第二天开始自暴自弃,更沉迷于各种社交网站,结果计划失败,破罐子破摔,开始怀疑人生。
不仅减肥会导致这种恶性循环,任何的挫折都会,而导致更多堕落行为的并不是第一次的放弃,而是放弃之后产生的羞耻感、罪恶感和绝望感。于是,我们迫不及待地下个通过立各种flag来改变这种心情。然而。只是下定决心而没用付出切实的行动,注定要再一次面对失败。于是最初决定改变的良好感觉不断被不良情绪所替代,以至于彻底失控,迫切需要再次拥有希望,然后我们再次发誓要改变,最后,我们变成了一个只会立flag的“积极废人”。
所谓积极废人,就是在言语上不断地立下各种计划,却总是不愿意付出行动。
我们之所以会成为“积极废人”除了本身行动力的缺失,还存在着一种错误的思维。认为人一旦犯错是不可能改正的,失败了便很难再成功,一切是不可能改变的,于是就破罐子破摔。
然而,人都会犯错,一不小心染上坏习惯也是在所难免的。如果意识到错误之后,一直揪着不放,那么你的自控力到这里也就彻底消失了。所以除了用行动来维持自控力之外,最重要的是改变思维模式。
《终身成长》一书中介绍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固定性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前者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成不变的,而后者则相信个人的能力是通过努力来培养的。
破罐子破摔,就属于固定型思维模式。这种模式,在面对挫折时,不会采取有效行动来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反而陷入“计划失败—沮丧—自我批评—制定新计划—继续失败—自控力消耗殆尽“的负循环当中。
这种循环不仅消耗”我要做“的力量,还会会消耗”我想要“的力量,对成长一点好处也没有。
要打破这种循环,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止损,不要沉湎于自我批评和谴责之中,而是要学会原谅自己,并且从中寻找原因,使之转化为成长型思维模式下的正循环。
正循环是这样的”计划失败—原谅自己—深度思考失败原因—改善问题—制定新计划—自控力不断提升”。拥有成长型思维模式的人,总是能从每一次挫折之中寻找到未来成功的希望。
如果你也正在提升自控力,不妨从因贪图一时之快而盲目设定的繁重任务中抬起头来,适当的自我同情,让自己从错误中走出来,然后继续往前走,越能善待自己的人,自控力也更好。
《艾青诗选》收入了中国现代诗人艾青的60多首诗歌。在这些诗歌中,诗人艾青以激越抒情的笔触,吟唱多灾多难的祖国大地和旷野农村,礼赞太阳、黎明、火把,抒发对普通大众和生命本源的深沉爱恋……
艾青的诗歌个性鲜明,既有一波三折的情感跌宕,亦有大地般浑厚广阔的浩荡,至今仍能给读者带来心灵震颤与审美感动。艾青的诗充满了语言的张力,前半部分或平铺直叙,或澎湃激昂,到了诗文的最后部分,则采用直抒胸臆的手法,使整首诗的情感得到喷发。
诗歌风格上看:解放前,艾青以深沉、激越、奔放的笔触诅咒黑暗,讴歌光明;建国后,又一如既往地歌颂人民,礼赞光明,思考人生。他的“归来”之歌,内容更为广泛,思想更为浑厚,情感更为深沉,手法更为多样,艺术更为圆熟。艾青的诗既有古风又有现韵,把中华上下几千年语言文化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化成一种蓝色的忧郁。艾青的诗是对祖国的热爱与报效之心和诗人特有的精神修养,从中提炼出的诗人愈忧民的大自我情怀。“假如我是一只鸟,我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诗人的情怀从一己之悲中走出,为祖国的未来而忧思。
这不禁让我想到,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兵败被俘,坐了三年土牢,多次严辞拒绝了敌人的劝降。一天,元世祖忽必烈亲自来劝降,许以丞相之职,他毫不动摇,反而斩钉截铁地说:“唯有以死报国,我一无所求。”临刑前,监斩官凑近说:“文丞相,你现在改变主意,不但可免一死,还依然可当丞相。”文天祥怒喝道:“死便死,还说什么鬼话!”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概就义了,给世人留下一首撼人心弦的《正气歌》。文天祥的行为是对《艾青诗选》所蕴含的爱国情操的诠释。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国土沦丧,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艾青向祖国捧出一颗赤子之心。这不值得我们中学生学习吗?
我手捧着语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第17课:《少年闰土》,那种对闰土的羡慕之情不自主地流露出来。天哪!捕鸟、看瓜!那可是我一直向往的生活啊!我身在城市里,都市中,一切一切的繁荣,一切一切的假象,都是那么的虚浮无趣。城里人的勾心斗角换来了金钱与权力。农村里人们的真诚待人,虽然贫穷与终日的劳动,但是却幸福美满。
今天,我看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看到“他们不知道一些事情,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们,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时我抬头望望天,哦,不,是天花板,我能感觉我和闰土一样,只是比他多加了一层禁锢而已。
呵!看看吧!我们的城市是如此的繁荣,这些繁荣把我们都关在了“牢房”里——有谁可以光着脚自由自在地踏着溪水,在溪水里游泳?“不许出去,都给我乖乖地在家里复习。”唉!真盼着来一场学生大革命啊。与其在城市里当一只披着人皮的狼-----(现在不会,或许以后会),不如在山村里当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长大后当一个勤劳安份的姑娘。
看着城市中那一切的尔虞我诈,看着窗外那片灰色的天空,我深深地叹息。当然,并不是说城里的人都不好,只是想提醒一下大人们,你们不但要注意生意上的”吃官司“率,又要在家里限制我们的自由,把门槛筑得那么高,难道你们不累吗?我相信你们是有智慧的,但请你们把它用来将我们头顶那一片惨白的、灰灰的天空变得湛蓝,好吗?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经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可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此刻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我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终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此刻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一样,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就在今日,我明白了一代伟人——鲁迅先生,愧疚与他的父亲,在他的《父亲的病》这篇文章中,讽刺了当时庸医误人,令我感触很大。
《父亲的病》主要讲了:在十多年前,鲁迅先生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先生的父亲患上了令人畏惧的水肿,鲁迅先生花重金请了两位“神医”来救父亲,开了许多药方,用了许多名贵的药材,都没有见效,到了最终,庸医误人,鲁迅先生的父亲还是因为水肿而病死。可那些“名医”、“专家”却都阔气着,生活的好着呢,听了就让人火冒三丈。
读完了这篇文章,鲁迅的经历令我震惊,原先一代伟人也有被糊弄过的经历,令人气愤不已。那些装作高深的中医实在是罪恶无比,他们浪费自我的时间,可同时也在消耗着病人的生命啊!可真是十恶不赦,禽兽不如!
我以后要做一个有真本事,惩恶扬善,乐于助人的真正友爱好人,必须会对那些鼓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名医”以深切的痛恨和鄙视他们的。
不知大家有什么感想,对于鲁迅先生的《父亲的病》?赶快去阅读这篇优秀的文章吧,相信这篇好文章必须会使你受益匪浅!
20__年7月16日至18日我们河曲教育界的中小学教师,校长,局领导一行40多人去烟台参加了为期三天的第六届中小学语文“主题阅读实验研究”课题研讨会,短短的三天时间里,除了开幕式闭幕式、领导讲话的惯例外,我们听了17节主题阅读示范课。观看了一场国粹小学的第一届主题诗会。
三天的培训结束了,说实话,培训的时候觉得是累的,因为好久没有全神贯注的坐在那里,突然间一下子紧绷起来,真有点不适应。但是又不能不说是有收获的。真是如沐春风,如饮甘泉,获益匪浅,虽然学习时间很短,但他们带给我们的震撼却深远悠长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以后如何进行扎实有效的语文阅读教学活动,三天的学习信息量非常大,实践性非常强,使我对新语文主题阅读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对语文教学的本质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将三天所学所思与大家分享
1、进一步认识了主题阅读的意义及必要性。课外阅读已经成为提升学生语文素养的一条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学生阅读时间有限、没有良好的读书习惯、阅读内容鱼龙混杂、教师指导缺乏有效性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课外阅读一直缺少抓手和着力点。主题阅读应运而生。所谓“主题阅读”,是指围绕一个主题,在充分重视学生个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具有共同主题的多个文本的理会研习和碰撞交融,在重过程的生成理解中,实现文本主题意义建构的一种开放性的阅读实践活动。它主张在实际阅读实践中,将内容零散、形式单一但却有着共同主题的阅读文本重新作一番精心的整合。这里的主题,可以是思想主题,也可以是知识主题或文化主题。聆听了刘宪华校长和专家们关于“主题阅读”的报告及专家点评,我被她“塑造心灵的阅读”的全新思想所折服,被她“一主两翼”的课程体系所吸引,为她“以藤串瓜,整体施教”的单元主题阅读教学法而惊叹——这是一个孩子们真正需要的语文的精神世界,这是一种语文教学的至高境界,这是一场语文教学的新革命!
2、主题阅读的特点是以单元为单位组织教学,而不是一篇课文一篇课文地去教。单元主题好比一根藤,文章好比藤上的瓜,以“藤”串“瓜”,进行整体设计。主题单元教学必须吃透教材,整合教材,找出单元课文的相通点,找出学习方法的共性,制定出适合学生高效学习的学案。在精读课文中教师引导学
生摸索出学习方法,然后在略读课文中运用这种学习方法,学生自主高效地学习、交流。
3、主题阅读以读为主,从读中领悟文章中的精髓。从不同形式,不同声调,不同理解去领悟作者在这篇文章中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正如陆恕老师所说的“一读解千愁”。
4、语文教学要有语文味。在课堂上,学生对语言的学习、训练要扎实有效;采用合适的、不同形式的读,使语文课堂书生琅琅;课中课后注重学生对语言文字的积累和运用。“主题阅读”提倡“三少三多”,即少提问,多读书;少讲解,多读书;少做题,多读书。这样的教学思想让《语文课程标准》倡导的“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有了充分的落实,从而保障了学生课外阅读量的有效完成,让我看到了小学语文教育的曙光。在“主题阅读”的课堂上,我们听不到老师繁琐的讲解,琐碎的提问,听到最多的是学生朗朗的读书声,看到最多的是学生专注的自学。有主题的阅读与随意读,不求甚解的读。的确,主题阅读“一主两翼”的课程体系和“单元主题教学法”在潜移默化中如春风化雨般对学生进行着心灵与思想的塑造。我想,这也正是“主题阅读”能够成为“深度阅读”和“心灵阅读”的根本所在。我坚信,这样的课程能够扎实、快速、有效地提高阅读教学的质量。
观摩了十几节“主题阅读”展示课,课堂上师生声情并茂的
诵读,让我深刻感受到了何谓“口诵心为”。在与“主题阅读”近距离接触后,我才真正感受到主题阅读“情感诵读”的魅力。
5、语文教学以读为本。朗读能发展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情感。学生朗读能力逐步提高,对语言文字的理解就会逐步加深。新课标在目标定位中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应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朗读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朗读是学生领略课文蕴涵情感的途径,学生富有感情的朗读本身就是对语言文字有敏锐感觉的表现。阅读教学中,教师要重视指导有感情地读,读出音韵,读出意境,读出情味。
总之,通过参加本次活动,我的收获颇多,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我将带领我的团队更加努力,认真做到语文教学体现以语言训练为中心,特别加强语言的运用。培养学生的语文阅读能力,提高他们的人文素养。努力转变教学观念及方法、策略,提高语文课堂的效率。于永正老师说:从语文教育的角度讲,学生的语文素养很大程度上是在阅读中形成的,三分筑基在课内,七分筑塔在课外。得阅读者得天下,成阅读者成一生-----抓住阅读就抓住了语文的根,得到阅读之“乐”就得到了语文的魂。这正是刘宪华校长倡导的“主题阅读”的宗旨。今天,乘着课程改革的春风,走在回归语文教学本色的道路上,心若在,梦就在,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勤勤苦苦已度过半生,今天重又走入风雨。我不能随波浮沉,为了我所爱的学生.再苦再难也要坚强,只为那些期待的眼神.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诗人汪国真在《热爱生命》中写到,“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心头的重担无法释怀,我相信,我们河曲教育战线有这样一班热衷于主题阅读的领导集体,有这样一批痴心追求主题阅读的教师,我们一定会将“主题阅读”进行到底,“主题阅读”也将会在我们河曲生根发芽,遍地开花,我们的语文教学也会破茧成蝶、凤凰涅盘最终必将结出累累硕果。造福河曲人民。
《茶馆》是话剧史上的经典之作,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作品。
在这部作品之前,做为一名小说家他已经写出多部传世之作。而戏剧方面经过多步创作为《茶馆》的成功做基础。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大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会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像一个小社会。里面有弱者也有强者但都是被压迫的人,只是弱者更多一点。我认为《茶馆》的文章好有三点:
一、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他们自己的故事。
二、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累赘。
三、语言功力富有个性。
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他们自己的故事,但他们却又与这个时代紧密相连。就像一条河,大主干很重要但没有无数滴水来汇聚又有什么精彩之处可言呢?这些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反映了那个年代。在《茶馆》一书中次要父子相承,如同文中的唐铁嘴、小唐铁嘴;刘麻子、小刘麻子都是同一个人衣着变了,但德行未改,这种写法有助于故事的连贯。文章中的人物虽然各说各的,却反映了时代。
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累赘。这篇文章是以一些下层人民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那么就会用到很多小人物这些小人物如果一直存在那会让精彩的文章失去光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便是最好的方法。作为一名成熟的戏剧家,老舍已经成功了。
语言功力富有个性。老舍被称为“语言艺术大师”那么老舍肯定会使用好语言。在《茶馆》中每个人物的语言台词设计的到位。这样炉火纯青的语言功底归功于艺术锤炼,又来自于生活中的积累。老舍是一名出身卑微、平民色彩浓郁的作家,落社以小人物的视角展示了清末戊戌维新变法失败之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的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应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命运。《茶馆》一文老舍将语言功力发挥到极致。
人物有主要人物和小人物之分。大人物也是主要人物的王利发,最初开始是二十多岁但他精明、有些自私,而心眼不坏。唐铁嘴吸***,以面相为生。刘麻子和小刘麻子一样本质邪恶说媒拉纤、心狠意毒......从壮年到老年,贯穿全剧,故事虽然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从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来看:《茶馆》是一位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国望过去半个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湎之作,它没有被老路子套住,它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进的趋势。
《茶馆》的成功打破了“三一律”这一规范。有人评论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
我们这个家庭是一个伴着浓浓书香的快乐之家,我们崇尚快乐读书。我们的读书口号是“在读书中感悟人生,在读书中学会思考,在读书中快乐成长。”
这次学校开展亲子读书活动以来,我们家长把学校推荐的必读书目进行了认真研究,还抽空学习了许多家教方面的书籍。在亲子阅读中,我们不断总结读书的经验,形成了一些适合我们家庭的读书方法。
一是固定读书时间。我们把晚上八点半至九点作为亲子阅读的固定时间,在这个时段里,孩子已完成当日的作业、预习完功课,家长做完了家里的杂务,关闭电视和电脑,全家一起漫步在书中,享受读书的快乐。
二是选择读书姿势。我们采取了“依偎”的亲子方式,在舒适的床上或沙发上,让孩子依偎着家长,家长用手揽着孩子,不时摸摸孩子的头,拍拍孩子的小脸蛋,营造具有浓郁亲情的读书氛围。
三是注意读书的语调。我们在为孩子读书时,避免平和的语调,注意富有表情地朗读,放慢阅读节奏。
四是做好导读准备。根据孩子的读书水平,将全书划分精读、选读、略读的不同区域,重点为孩子阅读书中的精华内容,因为阅读时间不长,还要注意编排,阅读时不妨找一个留有悬念的地方停下来。吊足孩子的胃口,增加读书的趣味性。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可是他至少还能坚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我。最终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看了很多推荐给小学生的读书目录,其中《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印象很深刻,因为它引起了我的疑问:为什么要把爸爸装在口袋里?这是一位怎样的爸爸呢?很想抽时间读一读。
开学后,学生交上了各自的假期读书登记表,我发现班里的宇涵读的就是这本书。于是我找到宇涵接到了这本我充满疑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拿到书后,我发现这原来是一个系列的,这是有关“聪明饭”的。打开书之后,我大体看了看,原来爸爸变小了,装在了书中“我”的口袋里,这才有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样的书名。文中的爸爸虽然变小了,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虽然爱吹牛,但是爸爸有一个远大的志向—做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在儿子杨歌的帮助下,爸爸借到了很多关于生物研究方面的书,日夜思索,不断钻研,慢慢的周围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老鼠咬死了猫,公鸡会下蛋,就连宠物猪都能写出非常出色的作文。对于杨歌听到的这些奇怪的事情感觉动物的主人在撒谎,于这一些,爸爸确实兴奋不已,后来才知道爸爸发明了一种聪明饭,这些动物是爸爸的试验品,没想到成功了。后来杨歌吃了聪明饭,变得异常聪明,古文过目不忘,很难的奥数题也能迎刃而解,连曲调复杂的钢琴曲都能演奏得很出色。杨歌的突然变化引起了学校,媒体,市长等人的关注。在金钱的诱惑下,爸爸都没有为之动容,他觉得得到别人的认可才是最重要的。最后,在市长的劝说下,爸爸无偿交出了配方,结果整个城市的人都变得很聪明,每个人的水平似乎又回到了原来那样,原来聪明的更加聪明,原来不聪明的相对于聪明人来说还是不聪明,人们的烦恼又随之而来。再加上人们不控制食用聪明饭的量导致很多人处于疯狂状态。在爸爸和杨歌的极力劝说下,市长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严格禁止聪明饭的食用,可有些人已经被欲望所侵蚀,宁肯疯狂也要比别人聪明。
这应该算是想象力非常丰富的科幻书,但书中除了含有一定的趣味性以外还能让人有所感悟。文中的“我”一家虽然条件不好,但都没有被金钱诱惑,这是需要多么大的毅力。文中的爸爸虽然爱吹牛,但是还是很明事理的,不会被欲望俘获。另外我还看到很多人为了个人眼前的利益不计后果,只怪他们的贪欲太强大。这就要求我们不要被欲望迷了双眼,懂得知足常乐!
《堂吉诃德》的作者是西班牙伟大的作家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维德拉。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吉哈达的破落乡绅受骑士小说的影响,仿照骑士的做法,拼凑了一副旧盔甲,骑上一匹瘦马,并为自己取名为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先后三次出门游历。第一次,他单枪匹马来到一个他认为是城堡的客店,哀求“城堡长官”封他为骑士。他离开城堡后,看见一个牧童被主人绑在树上打,他上前去解救,当其得意的扬鞭而去后,小孩又被主人打得死去活来。之后,堂吉诃德遇上几个商人,他认为他们是一伙骑士,便与之比试高低,结果被打的遍体鳞伤。后来,他找了同村农民桑丘·潘莎做侍从,再次出门行侠。
这次堂吉诃德把田野上的风车看做无法无天的巨人——干了一桩桩荒唐可笑之事。
最后,堂吉诃德与桑丘·潘莎第三次出游,经历了一次次离奇的冒险——最后他从自己古怪的思想中走出来,痛斥骑士小说的危害。
从这部小说中我感到不能空想、虚幻、异想天开、主观主义,不能像堂吉诃德一样迷信。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成为后人引用的佳话。如今,鸿门宴成了阴谋的代名词。不过,里边的主要人物刘邦,司马迁给出的笔墨甚少,更多的是从部下和项羽一方的博弈。后人给刘邦的评价更多的是虚假诚恳。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的话,这样的评价是不公平的。假如今天我们都如樊浍那样的性情,恐怕这个世界早就打起来了。战争早已不知把这个地球整死几回了。这也说明了说我们后人巴不得别人好的通病,人家刘邦一个平民百姓,凭的是智慧上位的,现在的好多管理层、都是需要智慧的,如果一味的性情用事,那只能说是头脑不想事。
细细揣摩一下鸿门宴中刘邦说的几句话,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很简洁。更注重把问题让部下来回答,其实他自己早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这就是刘邦的智慧,正如那句话,难得糊涂,有点大智若愚的味道。
一来可以了解部下所想的,二来可以让部下感觉到在上司的眼里自己是存在的,若是采纳了自己的意见就更高兴了。倘若,部下和你想的一样,你却说出来了,时间久了那这部下肯定心里不舒服,越是性情之人,更乐于把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有种持久的存在感,因为他们更偏向于不愿意用逻辑思维来分析问题,越简单越好。有时,自己就在想,不管是不是利益所使,这都是一种尊重他人的表现,这是一个人心志成熟的表现。正所谓谎言有时也是美丽的。
刘邦登位后总结到:“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论抚慰百姓供应粮草,我又不如萧何;论领兵百万,决战沙场,百战百胜,我不如韩信。可是,我能做到知人善用,发挥他们的才干,这才是我们取胜的真正原因。至于项羽,他只有范增一个人可用,但又对他猜疑,这是他最后失败的原因。”
刘邦的智慧,这个布衣将相的王朝,我一介草民怎能读的懂,这位真正意义上的大皇帝,可以说是有好多值得我们后人来学习的。这位平民皇帝是第一人采取休养生息,注重发展经济的基本国策,这也是汉王朝为什么能够持久400多年。外国史学家给出的评价是世界主义统治者。
有人说,刘邦狠,其实,现在的哪个高层不是狠角色,天安 ,西藏的事情。记得小时候,村里要修路,就要拆房子,好多人肯定不是很情愿的,并且有几家还是钉子户,到最后,村干部就强行拆了,当然也得罪这几家人了,但是义无反顾,最后路通了,十好几年了,路还好好的,当别的村里一下雨就泥泞不堪时,看到自己门前的泊油路时,都不说话了。当时,就有人说:幸亏那个谁了。人就是这样的,既然选择把担子挑到自己的身上了,就得去承担,担子越大,意味着承担越大,自己需要放弃的就愈多。
项羽的败局,从鸿门宴一开始就已经体现了,刘邦的假意歉意,却得到项羽的答复是: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所言。先不去论项羽的自负、妇人之仁、成性、残暴、不仁义等等,就这一点就可以定性了项羽是鸿门宴的失败者,更是定性了楚汉相争的结局。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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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托尔斯泰传》与其他任何一本列传都差别,它是一本旨灵的专记。我本来是想读一本真正的列传,对付书中那些深奥的句子,我以往想把它投入昏暗的箱子里,永不去掀开它。可我最终照旧把它读完了。
言反正传,正如书中说的,像圣经中的约伯一样,托尔斯泰在奇迹顶峰时,在“彻底的幸福”时,忽然的开始了他的头脑史。他,开始了对虚无的思索,对去世亡的思索,对生命的思索,对人类的思索。托尔斯泰就如许那样深的命题开始了那样深的思索,并且他也险些克服了虚无、去世亡,明白了生命、人类。
托尔斯泰在闪灼的灯光下写下w.i.l。(要是我在世),就如许,一天一天,他不再恐惧去世亡。由于他明确,去世亡便是逃向天主,飞行永恒。
何谓天才?我认为,天才分两种,一是付出极大的努力的人,二是智力超凡鹤立鸡群的人,主要为是第一种。王安石所写的《伤仲永》,明确的告诉我们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故事是讲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便立刻作一首诗,父亲便带着他四处拜访,错过学习的机会。到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作的诗跟以前一样,毫无进展。等到十九二十岁时,他完全跟普通人一样。
他的才能比一般人高得多,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最终成为平凡人。想他那样有天赋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只能是平凡人。有些人既没有天赋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平凡人都不如吧?
由此可见,后天的教育是多么重要啊!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谁说他是神童?他大学考了两次在能通过,很普通。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比别人笨,他坚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
所以,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研究,最终成为伟大科学家。大家应该看过日本漫画《火影》吧?李洛克是我印象最深人物。他曾说过:“就算我不会使用忍术或幻术,我也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忍者。”他靠得是很平凡的体术!他每天训练自己到达到最高极限,他坚信自己是努力型的天才!小李每天都用天用汗水灌溉着木叶的莲华。我相信,没有天赋的人,后天也能补救!所以后天学习是很重要的。
在当今信息发达的社会,我们要把握好现有的良好条件,努力学习,为社会做奉,要戒骄戒躁。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努力,才能跟得上社会的步伐,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果实。
寒假时,老班要求班上每个人都要读一本书,于是趁寒假闲来无事随手抽的一本巴金先生的《家》,本以为会是那种晦涩难懂的书,翻了几页后竟读出了兴致来,便把它放在枕头边,每晚睡前都要翻几页。我本是个急性子,每次阅读《家》时,却总能够耐着性子慢慢看,既不囫囵吞枣,也不拖拖拉拉。每次阅读都仿佛身临其境,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那几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发向上,英勇向前的爱国青年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中!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一个封建家族的兴衰史以及在这个家族中崇尚科学、热爱知识的一些热血青年对于自由、科学、新中国的奋斗与追求…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跌宕起伏,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千变万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低首叹息,时而鼓掌喝彩,时而咬牙切齿……当看到长子觉新被逼无奈只得同意将怀孕的妻子送到某偏僻阴湿的城郊待产时,心中那激愤痛恨让我恨不得跳起来同那群迷信势力的老古董理论!愤恨之余,也为觉新的软弱无能而叹息,为当时封建社会整个的那种迷信氛围而惋惜。然而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份子,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无奈,觉新屈服了不代表别人也会屈服,还有觉民觉慧这些爱国青年在为新中国的实现而努力奋斗着!当看到同社会的社员告诉觉慧心中的理想有望实现时,我是开心的;当看到觉慧在书房里彻夜忙碌着建设新中国的工作时,我是欣慰的;当觉民与心爱的女子想要摆脱封建的束缚而努力的时候,我暗暗为他们加油!在那个年代,能有这样一批爱国的青年站出来呼吁人们为新中国的建设而努力是不容易的,中华民族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热血少年才能繁衍生息,变得愈加强大,繁荣富强!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我想,伟大的新中国建成不仅仅靠红军战士的努力,更有这样一批敢于斗争、敢于追求的爱国少年才建成的。正所谓:好男儿顶天立地,心系国家!
读完《家》,心中千滋百味难以言说。《家》让每一位读者激昂、愤慨、勇敢。让我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敢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和动力。他们的热血,他们的勇敢,他们的爱国精神感染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前进的路上遇到挫折时不再畏惧,而是勇敢的迎难而上!拥有一颗和他们一样跳动不息的中国心,在遇到任何挫折的时候,都能够越挫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