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精选27篇)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暑假,我读了一本《最想要的礼物》。作者是郁雨君,笔名辫子姐姐,她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辫子80。2厘米。
尹小碗六岁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国葡萄酒当成饮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岁生日把妈妈的皮鞋烧了妈妈责备小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渐渐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外地寄宿学校。
小碟发现了小碗的秘密小盒子。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记得小碗的生日,会为小碗准备生日礼物,如果能为小碗举行一个派对就更好了,派对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写在没人记得的十二岁生日。
十三岁的生日妈妈给校长打电话,让小碗请假回家。爸爸给小碗做了没发酵的面包,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当小碗看见爸爸妈妈还有小碟那三只奶油鼻子时,她感到家的温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她。自打计划给小碗过生日以后,妈妈每次上街都会给小碗买礼物,可是没有小碗喜欢的,妈妈慢慢张开双臂,一把把小碗搂在怀里,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送了一只金驼色的萨摩犬,尖下巴,双眼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小狗,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字叫法老的诅咒的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个考古队去沙漠里寻找王谷陵墓,找到后他们听见了法老的诅咒:“死神将长大翅膀扼杀敢于扰乱法老安宁的人!”之后,考古队除马队长以外全部背一个豹头人身的怪物杀死了。马队长又去陵墓,他把陵墓装上照相机,走进了陵墓,中了法老的毒以后,从照相机才知道是法老陵墓里面的声音使自己穿上了怪物的衣服,杀死了所有人,最后他自己也没逃过法老的毒咒。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魔法并不存在,那只是古人创造出来的一种保护陵墓的方法,就像现在的迷魂药一样,只不过他们是用声音来迷惑人的。
虽然,世界上还有很多现象人们还不能解释,但是总有一天人们会把各个谜团解开的,只要我们相信科学,就一定能成功。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爱丽丝梦游仙境》。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中午与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并还结识了会说话的兔子,以及会动的扑克牌。当她醒来时,才发现这原来是个长长的梦。我觉得爱丽丝太幸福了,可以进入书的世界,即便那是个梦。想起爱丽丝刚刚掉入书中,我以为她会像一般女孩子那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我想错了,她反而把自己的坚强与乐观呈现给读者,让我们知道主人公并不是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更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因为她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也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已。我也有自已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我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究竟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到的地方吗?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已抓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撒了满地……我不由得笑了,爱丽丝可以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不可以?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做不到呢?
此时,我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再迷茫。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刚刚开始。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一共有两篇文章,一个是狼王梦,而另一个则就是《狼种》。有一次我正在家里看《狼王梦》这本书,一看目录,原来还有一个《狼种》,我便决定先看《狼种》
《狼种》中的主人公虽然长着狼的外貌而实际上却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大灰。大灰原是黑土凹警犬学校的警犬 ,但因为长的太像狼,毕业后无人购买。后来他被带到了阳光大马戏团演《智斗大灰狼》这个节目,不用我说你们也应该知道大灰演的是什么角色,大灰当然演的是大灰狼喽。大灰现在的主人是阳光大马戏团的女驯兽师川妮。因为川妮从小就很害怕狼,所以她是含着泪才接受驯养大灰的任务的。在《智斗大灰狼》这个短剧中,大灰常常被那几只哈巴狗暗算,在戏上有一个环节,只有在那个时候大灰才会被暗算,那就是大灰投降的时侯。后来川妮发现大灰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就明白了,但是她并没有制止哈巴狗。大灰在一次进食时,哈巴狗激怒了大灰,大灰便狼性大发,把其中几只哈巴狗咬的鲜血淋漓,如果不是川妮及时制止了大灰,后果将不堪设想。再一次去外地表演的途中,汽车坏了,司机就去买零件了,川妮把车上的动物都放下来了。突然出现了两只豹子,大灰被铁链子拴住了嘴也被封住了,但在千钧一发之际大灰把豹子都赶跑了,但它自己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它的肚子被戳了一个洞、耳朵被撕下了半块、三条腿皮开肉绽、下颚破裂,伤势十分严重。
其实狗才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呀,只有他们才会对人类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
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一本书不止题目、内容奇妙,就连来历也是十分神奇!
这部译成中文只有十万字的作品初期销售情况并不理想,出版商和作家本人都没有料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一书后来竟使销售量极高,名列巴西畅销书排行榜长达六年之久。截止到一九九九年,该书在巴西已印行至一百五十二版次,印数超过两百万册,成为巴西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多的一本书。《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不仅风靡巴西,使作家在国内声誉鹊起,而且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五大洲出版,并在美国、法国、意大利、德国、阿根廷、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墨西哥、西班牙、葡萄牙等十八个国家名列畅销书榜首。迄今为止,该书在国外已售出九百五十万册,称得上是一本世界畅销书,可见这书是有多奇幻。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牧羊少年做梦梦到金字塔有宝藏要去寻宝的事。再一次放羊中,遇见了神秘的撒冷王,撒冷王知道了牧羊少年的梦,为他坚定信心,指引他去寻宝藏。在去金字塔的路途中,他的钱财被小偷所盗,就在牧羊少年身无分文时,一位好心的水晶店老板帮助了他,让牧羊少年在店里打工。牧羊少年工作了将近一年,把他的心愿告诉了水晶店老板之后,继续踏上了旅途。随后碰到了一位英国人旅者和他的师傅炼金术师,一起前往金字塔。然后牧羊少年遇见了女孩法蒂玛,经历过种种波折,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看完这书,我不禁为牧羊少年的经历感到哭笑不得。是啊!生活不也是这样吗?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得了彩虹!
这是我读完这本书获得最大的感悟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得了彩虹!
你知道这只“小精灵”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它就是邻居家那只可爱的小白兔。我给它取的名字叫小白白,你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吧!那让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它全身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其他颜色,看上去就像是用洁白无瑕的汉白玉雕刻成的。它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迷人的红宝石闪闪发光。它常常灵活地转动红眼珠,向周围扫视,仔细观察各处的动静。它的耳朵又长又大,只有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刷”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发出声音的地方,警惕地细听是不是有人靠近了。
小白白十分乖巧,驯良,听话,很讨人喜欢,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精灵似的。最让我难忘的是我跟小白白玩耍的时候,小白白只要看到我,就会跑过来,伸起一条又细又美的小腿,跟我握手,那两颗迷人的“宝石”,闪烁着五彩的颜色,仿佛在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每当我把它抱起,它总会舔我的手,那种感觉真舒服。最让我喜欢的是它那雪一般的毛,我经常一边想事情,一边慢慢抚摸它的毛。
它吃菜总是狼吞虎咽。一片大菜叶,一会儿就进了它的肚子,生怕别人跟它抢似的。每当我把菜叶举起来时,它就像马戏团的演员,立起来。小白白更喜欢吃菜叶,不喜欢吃萝卜。每当我去喂它,它都会等吃的送到它嘴里。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了一所中国台湾小学,听了一节祖国文字的课,老师和学生的爱国情意让作者深深的感动,其次也表达了一种热爱祖国的深厚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尤其是对”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记忆犹新。
我从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中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责任;我从爷爷参加世界首脑会议拍照后,他拣起脚下的中国国旗图标,我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自觉;我从这回日本要侵略钓鱼岛,中国人拒买日货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决心。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中国人还沉浸在四大发明的荣耀中,我们虽然发明了火药,但被外国列强放入枪、炮中,攻打我们国家,我们虽然发明了指南针,但被八国联军运用在航海上,侵略了中国。为了让祖国强大,我们中国人要团结起来,自强不息。学生应该好好学习让祖国更加强大,警察要把小偷、坏蛋全部抓起来,不让他们用不好的行为来腐败国家……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说过:”今日中国全靠青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雄于世界,则国雄于世界“,而各行各业的人都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国。
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使我们祖国繁荣昌盛,也只有这样中国才能进步,才能更好的发展,才能强大:也只有这样中国才不会被别的国家侵略,才不会挨打,才会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中国人才会永远自豪地说”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从小就读苏东坡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忧愁,“大江东去浪涛尽”的气势……无不流露出诗人的豪迈奔放。可我对苏东坡的了解甚少,直至读了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传》,才知道苏东坡原来是千古奇人。
苏东坡既是虔诚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与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他热爱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东坡情感丰富,对其亡妻寄以青丝,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表达了自己的伤痛。苏东坡是刚直的,即使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词风。他写诗讽刺“群鸟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卖青春”他知己无数,兄弟情深,苏东坡又是幸福的。
苏东坡有一身浩然之气,王安石变法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写出了上神宗皇帝万言书,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现出他个人的气质与风格,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他远离了尘世的喧嚣,回归与清纯与空灵。他习惯了淡泊,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苏东坡具备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超凡脱俗,刚正不阿,坦坦荡荡,使他任何环境中处之泰然,宠辱不惊。
苏东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达的一生。身处逆境也不觉痛苦,脚踏荆棘也不觉悲凉,始终保持开朗,像他的诗词一样千载有余情。
细读“大江东去浪淘尽”“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原来这些都是苏东坡开朗的态度和别样的人生哲理。
第一次是在大一的时候,从图书馆借来书。这是第二次看了。正如别人讲的,顾城的诗隔段时间看就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次看完想起了很多从前的片段。想起姐姐,想起姐姐当年送给我会下雪的水晶球,想起捧着水晶球傻傻发呆的我,那个还读一年级的我。想起姐姐当年手抄的诗集,想起当年牛皮纸包的书籍透着淡淡的书香,想起姐姐的英文歌磁带第一首我记住的歌名是”sealed with a kiss",还记得当年的最爱的是“ tonight I celebrate my love". 记得小学时候的我最爱躺在床上看月亮,记得当年还能看到星星,满天的星星,而如今全不见了。正如顾城诗中写的:
一直走,就有家了
那个人没走
铁狮子巷没了
二十岁的地方没了
--《然若》1992.8
看《顾城的诗 顾城的画》,随着年月的增长,看着顾城越发吃力地拼凑已摔碎的纯真,淌血的手指捧着支离的碎片,困惑。曾经的诗为顾城保有不受玷污的纯真。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一代人》
云,灰灰的,
再也洗不干净。
我们打开布伞,
索性涂黑了天空。
在缓缓飘动的夜里,
有两对双星,
似乎没有定轨
只是时远时近……
--《雨行》
鸟儿在疾风中
迅速转向
少年去捡拾
一枚分币
葡萄藤因幻想
而延伸的触丝
海浪因退缩
而耸起的背脊
--《弧线》
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睛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在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兔子坡》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我推荐你也去看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妈妈说我平时干什么事都拖拉,就给我买了一本书《再见了,拖拉》。看过以后,我深有感受。
明月是这本书的主角,以前她是一个很爱拖拉的女孩,干什么事都没有计划。经常不是忘记这就是忘记那,还经常上课睡觉,作业不按时完成,还经常给老师找麻烦,由于上课经常睡觉就学习不好,学习不好,妈妈就给她报了许多补习班。害得明月从早忙到晚,成绩还是没提高。有一次,还没有上课,明月就犯了十条校规,老师惩罚她刷马桶刷一个月。没有办法上补习班,还被妈妈吵了一顿。六月的一天,明月的妈妈突然身患重病,住进了医院。没有人管明月了,明月反而学会了努力学习。一次,在打扫厕所的时候,她的同学走了进来,说要去参加播音主持,明月高兴极了,也去了,而且被选上了。可是由于她上课老是睡觉,又被老师罚扫广播室。扫着扫着,一本书从书柜上掉了下来。她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本魔法笔记本。上面记载了一个叫金奇虎的小男孩学习成绩从语文55,数学46,英语33分上升到语文99数学100,英语98分的神奇故事。明月一下子就被吸引了。看完以后才发现原来就是一张计划表的缘故。于是,明月也做了一张。好象真的不错呀!最后,明月终于改掉了拖拉的臭毛病,成了一名出色的主持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要有计划才可以做好事情,现在让我们也做一张计划表,计划一下我们的未来。
这个暑假,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也让我看见了十六世纪的西班牙的贵族直指反动腐朽的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堂吉诃德看骑士小说看迷了,决定像骑士一样,用打抱不平的方法来改造社会,最后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带着一个叫桑丘的农民,出门冒险。
这本书的影响力太大了,以至于这部书出版后没有一个人在看骑士小说,如果人们看见了一匹瘦马,就会说:“这不是堂吉诃德的马吗?”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骑士制度,所以天主教会就特别狠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第一部发表后,塞万提斯并没有写第二部,而是从事了诗歌文学的创作,这时候,有人伪造了《堂吉诃德》第二部,这第二部和第一部完全不一样,竟然站在教会和封建贵族的立场上,把堂吉诃德写成了一个疯子,把桑丘写成了一个傻子,歪曲了整本书的事实。这让六十七岁、并患有水肿病的塞万提斯非常生气,他加快了创作,以表示对伪造者的抗议,只用了一年,《堂吉诃德》第二部就完成了。
这本书揭露了西班牙封建贵族的假面具,塞万提斯特别憎恨封建贵族和教会,不幸的是他在一六一六年逝世于马德里,人们在他的墓前造了堂吉诃德和桑丘的雕像,以示纪念。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做:《祖父的园子》。学完这篇课文,我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主要讲:“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什么都有。这花园原来是果园。每天,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由于“我”铲地,把狗尾草留到了地里,而祖父教“我”分辨了谷子和狗尾草。而“我”心不在焉的听完后,就去玩别的了。在“我”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我在这自由的地方,度过了“我”的童年。
童年,的确是无忧无虑的、天真可爱的。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度过了童年,而这也是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快乐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觉得很快乐,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美好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很自由自在,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在作者眼里,童年是在她的记忆中最美好、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是快乐的、自由的,而祖父对她也有着深深的爱,那种包容的爱。
是呀!在童年中我们一定有很多的有趣好玩的事情,把“不值”当成“不直”;把“洗面奶”当成“牛奶”;把“验铁”的“铁”当成“吸铁石”能够吸上的“铁”……这些虽然很幼稚、很天真,但是这些事情也为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是吗?所以,现在的小朋友们请珍惜你们的`童年吧!
童年,如同海滩上五彩缤纷的贝壳,闪烁着,美丽着。《祖父的园子》,我也不会忘怀。
这是一本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外国“武侠”小说,这是一本动人的小说,这是一本绝世佳作,这本书的名字叫《三个火枪手》。
我一看这本书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这本书情节曲折,资料丰富趣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达德尼昂的小伙子带着梦想来到了巴黎,在决斗中与另外三位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弥斯,三个人揭开了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绝世美女米来狄的诡计,让这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去了不归路,年轻人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卫士。他的前途不可估量,因为有三个忠诚的朋友陪伴在他的左右……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达德尼昂,因为他智慧、义气、勇气并存,从来不出卖朋友,机灵的他能将一个个危险化险为夷。当然其他的人物也各有特色,阿托斯长相帅气,波尔多斯性格多变,阿拉弥斯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还有与米来狄一样美若天仙的柏娜修……
爸爸说,中国有一部武侠小说叫《多情剑客无情剑》和《三个火枪手》严重相似,里面的女主角林仙儿简直就是米来狄的翻版,一样的美若天仙,一样的心如蛇蝎……
这本书揭露了人世间的美与丑、罪与恶。坏人终究会被揭开那副虚伪的面纱,好人终将会有好报。
詹天佑——一个爱国工程师,我为他的勇气和智慧所佩服。
课文所提及到的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一项连外国工程师都不敢轻易尝试的艰巨任务——建一条搭在高山深涧上的京张铁路。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智慧了一道道难关,出色地完成任务,为中国争了一口气。
是什么力量驱使詹天佑不怕困难,出色的完成了这条铁路呢?我想,应该是那颗热切的爱国心吧。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不可能不怕困难,接受这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一颗爱国心,他可能会面对帝国主义者的讥讽中低下了头;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爱国,这条铁路不可能这么出色地完成,直至用到现在,甚至以后……
这一切成功的因素,全因为他的一颗爱国之心,一颗赤诚的中国心。爱国,每个人也许会说,也会懂。可是,有人会认为,我们还小,爱国要长大后才是我们的事。可我却认为,爱国,也可以从小事做起——捡起一张纸,为我们周围的环境添一份洁净;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秩序安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珍惜每一滴水,保护水资源,节省资源;认真听好每一节课,多学知识、本领。
我们从小就要爱自己,爱集体,爱社会,爱城市,其实都是爱我们自己的国家。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