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小说阅读心得(精选27篇)
前几天,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心里十分激动。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党_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_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姑娘的父亲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孩子那样惊惶失措,而是能够帮着或替着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___岁的小女孩来说,该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楼上打电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平静地回答了作者的问话这一段时,我感到她是多么的勇敢,镇定啊!正因为她坚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的,总有一天父亲会回来的,到那一天,人民群众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大家的生活就会好了。所以,她有这种勇气,有这种胆量!
在读到作者问她吃过东西了吗?锅里是什么?她笑着回答说:“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时,我心里感到一阵酸楚。年夜,这是多么诱人的时刻呀!我已经度过了12个年夜。每当这时,我不仅能得到亲人的疼爱,全家人一起吃着香喷喷的年夜饭,还观看五光十色的焰火。想到这些,我就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可是,这些东西对小姑娘来说却一样也没有。她的母亲被打伤,父亲出走而不知下落,过年只能吃红薯稀饭。然而,她仍充满着乐观精神。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多么了不起的姑娘啊!
文章结尾细致地描写了小姑娘给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朦胧的橘红的光,实在不算明亮,但是却象征着革命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所以作者每逢春节,都会想起那盏小桔灯。
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通过本文的学习,我更深深地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为祖国的繁荣而学习呢?
近日阅读季羡林先生八十年散文作品的精选集,耳目一新,感触良多。季先生堪称学界人瑞、文坛常青树,其写作期之长、创作生命力之旺盛,举止无双。
该散文集收集了季老先生80年散文之一部分,从处女作开始一直到新作《惮巴老》,按年代顺序排列。细细阅读,可略见其创作的线索和思想、生活、情感世界的历史变迁,显示“世纪老人”的风范,表现其高尚的精神世界。季先生身处校园、情系世界,他的社会活动、足迹遍世界,个人生活方面既出入人民大会堂,又住过“牛棚”,基于丰富的阅历,智慧老人散文中的许多内容,丝丝淡泊中放出智慧的光芒,对于后来人,这是最好的、最活得历史。更突出的一点,就是其散文知识之丰富性、活动领域之广阔多样性和个人体验之深切性无缝地融合在一起,读来不忍释卷,季先生的散文更是反映时代风云的镜子,也是抒发人们心声的画卷。
首先,季先生散文的风格更是平实、诚挚,是不屈不隐的本色写作,读其文,可见其人。文章平白浅近,没有华丽的词藻,不轻易表露深爱和沉痛。他晚年与猫为伴,其中一只心爱的猫叫咪咪,是一只浑身雪白的波斯猫。有一天走失了,他心中的难受和思念可想而知,但落在笔下的只是淡淡的一句话“它从我的生活中消逝了,永远的消逝了……至今回想起来,我内心还颤抖不止。”
中国近代外交家黄遵宪倡导“我以我手写吾口”,季先生则是“我以我手写吾心”,文字虽平淡如水,而其中的对生活的感悟却醇厚如醴。他的文章缺少棒喝、顿悟的讥讽,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警句,是本色的,不以机智和才智取胜,但文章处处闪现其真情、真实、真挚、真切,这是季先生散文的第二个特点。如季老写于1991年的散文《八十抒怀》,读后为之动容,他写道:“十年浩劫后,我成了陶渊明的志同道合者,他的一首诗我很欣赏: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我一定要做一些对别人有益的事,绝不想成为行尸走肉”。这就是一任爱国老人的心声。又如在《悼巴老》一文中写道:“……在学习你的作品时,有一个人绝不会掉队,这就是九十五岁的季羡林”。这是季老写于20年的散文片断,展现了一种知识分子孜孜以求的风骨。
执着地追求真知,崇尚真理而不图虚名,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性情、一种风范、一种北大人的精神,季老就是其中优秀代表之一。季先生散文的第三个特点,是一种中国真正知识分子正直和责任的自然流露。如季老在文章中写道:“我爬格子爬出来的东西不见得都是精金碎玉,都是甘露吃了能让人升天成仙。但是其中没有毒药,决没有假冒伪劣的东西,读了以后至少能让人获得点享受,能让人爱国、爱乡、爱人类、爱自然、爱儿童,爱一切美好的东西。总之一句话,能让人在精神境界中有所收益……”字字句句表现了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和潜心探索社会和人类未知的精神。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席慕容的散文集。我读了一本她早些时间出版的《成长的痕迹》。老师还真没选错书,这本书确实让我深有感触。
读完席慕容的前几篇散文,我心中不禁油然而生对亲人的思念。她前几篇散文写的是对从前的记忆,都写出了自己对远在他乡的母亲的思念和对已故奶奶的不舍。作者用一些很短小的事通过细致的描写把那份感人的亲情充分、实在地呈现了出来,她那份对亲人无比的真诚打动了我。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的母亲,在家里她是在怎样地关心着我、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我呢?想到这儿,我心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突然振奋起了精神,就像为了我自己的母亲。为了不让她失望,我要幸福快乐地活过每一天!用成绩回报她为我所做的一切。
越往后,对青春对时光的不舍就越多,深奥的哲理体现得也就越多。有一篇名叫《荷花七则》的散文,作者就通过她开画展后发生的一件事表达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她的一位朋友看完她的画,十分羡慕她的生活。可席慕容的微笑消失了!要知道,完成一副画是需要多少心血多少时间去完成的,哪有一个人的成功是与生俱来的呢?席慕容当时的感悟真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涤,她的用词十分自然、恰当,每一个字都沉重地抨击了我以及每个人心灵中的那些“邪念”。“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并不后悔。我悲伤的只是,为什么很多观众都喜欢把画家当作是一个天生异禀的天才,却不肯相信,在这世间,没有一件事情是轻松或潇洒可以换得来的。”每读完这篇文章,那颗浮躁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平静。
也有些文章是作者对青春与生命的看法。这些文章的景色描写都相当生动,让我不知不觉进入了一种意境,进入了和作者一样无边无尽的回忆。这种回忆有时真让我感到快乐,但也时刻警示着我们时间的珍贵,我经常在想:如果所有人都来读读她的文章,世界上那些浪费时间的人还会多吗?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变得更坚强和明澈了,觉得自己成长了许多!这本书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呀!
这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小布头奇遇记》。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布头的布娃娃的故事。
新年到了,老师给小朋友们准备新年礼物。豆豆因为分到的玩具太小了,很不开心,热心的苹苹将自己的大洋娃娃和豆豆的小布头交换。小布头的新主人对小布头很好。小布头过着开心的日子。有一天,小布头为了练胆子,从酱油瓶上跳下来,弄得好多饭粒洒在了桌子上。苹苹责备小布头不真心粮食,小布头不但不听苹苹的话,还下定决定要离开苹苹。
离开家的小布头开始了自己的”历险“和”奇遇“。坐上了火车,认识了小电动机;来到了乡村,交了小芦花、大铁勺等好朋友,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暖。大铁勺告诉小布头过去的事,小布头认识到了就应珍惜粮食。小布头又遇上了鼠老大、鼠老二和鼠老叁等坏蛋,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帮忙好朋友小芦花逃离了危险。小布头开始想念苹苹,后悔自己不理解苹苹的批评。之后,在一个老鼠洞里,小布头又遇到了好朋友小黑熊、小布猴和小老虎,他们齐心协力彻底打跑了作恶多端的老鼠,小布头也转成了一个真正勇敢的孩子。最后,最开心的是小布头又回到了苹苹的身边,和好朋友们幸福的生活在一齐。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懂得了要珍惜粮食,不能够浪费。我还懂得了犯了错要知错就改,并且要做一个勇敢的人。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文学巨匠海明威的文学巨著《老人与海》中的一句至理名言,这条格言陪着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岁月,伴着人类度过了无数艰难的时刻,毫不夸张的说,这句话一直是鼓舞着人们勇往直前的不懈动力。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渔夫圣地亚哥的故事。圣地亚哥和一位名叫马洛林的小男孩成为了忘年之交,在历经八十四天还没有捕到鱼之后,两人毅然决然的相约出海。出海那天天气很不错,而苍天也很眷顾他们,两人很容易就钓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两人原以为他们能就此返航龙龙,可不幸的是,他们捕获的大鱼引来了鲨鱼的围击,凶狠庞大的鲨鱼一直在猛烈进攻,似乎在逼迫着,威胁着圣地亚哥放弃这条大鱼。不过圣地亚哥也不是一个懦夫,身处危险之中,面对巨大威胁,面临死亡气息,这位老渔夫一直在顽强抵抗着。尽管最后那条肥大鲜美的大鱼被鲨鱼啃食破坏得只剩下了一副骨架,圣地亚哥也没有放弃轻易放弃这条来之不易的大鱼。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的感触颇深,尤其是那一句“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紧紧牵动着我的心,而圣地亚哥那临危不惧,无谓抗争,永不言败,永不言弃的精神更是深深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启迪着我,教育着我,指导着我,鼓励着我。
人类很伟大,很坚强,很有潜力,很有毅力;但是人类又好渺小,好脆弱,好容易言败,好容易妥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身处困境时,觉得害怕并不丢人,感觉恐惧也并不失常,但是我们一旦有了放弃的念头,有了逃避的想法,有了妥协的行为,那就是胆小鬼的表现了,那样只会让人寒心,让人小看,让人唾弃,让人远离。
《红楼梦》读后感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激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杯具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当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我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我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终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可是如此。
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完美的回忆,却不是。
如今,书已成为人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伴侣。而不争气的我偏偏是个小书迷,所以自从妈妈买回了《猫武士》系列,我就一口气全读完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非二部曲之三《猫武士-----重现家园》莫属了。
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写得惊心动魄,环环入扣,仿佛我也是这群猫中的一只。当我读到烟爪坠入悬崖时,我不由自主地跟着悲伤起来。当我读到众猫躲在树岩下,饥寒交迫,瑟瑟发抖时,我恨不得立刻钻进书里去帮助他们。当我读到众猫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新家时,我忍不住高声欢呼。
其中,最令人紧张的一段要属火星被困的时候了:
鼠爪睁开眼睛,长吁了一口气,刚刚倒下来的树木恰巧被其它树木挡住,透过空隙,鼠爪清楚地看见黑莓掌暗棕色的身影。“叶爪在吗?”远处传来蜡毛的喊声。“在。”叶爪应了一声,从金雀花丛那边艰难地站了起来。可是,火星在哪里?“火-----星------!”鼠爪开始哭号,“没有火星,我不走!”……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收获了快乐,也懂得了一个道理“齐心协力,就没有事做不成。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_、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地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地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生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地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每年暑假,妈妈都会给我补习很多课,比如说:数学、语文、英语。可是,今年暑假只给我报了个国学班,学的是两千多年前的《论语》,我开始以为读《论语》没有什么用,可是学了之后,我才知道它的重要性。
还记得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封面非常的精致,上面还写着非常大气的两个字——论语。刚翻开书页,就看到了人物介绍。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中国古代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世界最的文化名人之一,一生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师业,被中国人尊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大家都知道孔子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论语》就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本书。通行本《论语》共20篇。
《论语》又教会我如何做人;例如: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教会我如何学习,例: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还教会我如何孝顺父母,例如: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子父之道,可谓孝矣。”在读《论语》的过程中,我竟然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子路是孔子的七十二个弟子之一,为人正直勇敢。他很尊敬孔子,但是如果孔子讲的课他听不懂就会向孔子提出来。孔子认为子路这样的学习态度就是一种智慧!所以在《论语》里有这样一句话:子曰:“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由啊,我交给你的你懂了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孔子的这句话可谓是童叟皆知,可是又有多少人会这样去做呢?
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像翻滚的潮水,一浪推过一浪,久久不能平静。对照子路,我想到了自己:平时,爸爸妈妈或者老师多布置一点作业,我就会愁眉苦脸,怨天尤人。于是我经常在家庭作业中偷梁换柱、偷工减料。还有一次考试,我为了能拿到高分,偷偷翻开了资料书,找到了原题的答案。可是哪知道,这个题目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做对了,第二天老师竟然让我上台给大家讲解这个题目。当时我站起来的时候,脸瞬间变成了“火球”,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迈不开一步。同学在小声地议论我,老师看透了我的心思,让我回到了座位上。此时的我如坐针毡,非常后悔自己的作弊行为。
当我读了《论语》后,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要想取得好的成绩,不应该偷懒作弊。只有像子路一样,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诚实的学习态度,踏踏实实地学习知识,才能为自己赢得掌声,才能做中华的好少年。
对于我们学生而言,我觉得“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我们也应该牢牢地记住。它的意思是,温习旧的知识时,能有新的收获,就可以当老师了。由此可见,复习这种学习方法的重要性。之前。我是个自作聪明的小女生,学习知识全凭在课堂上听老师讲一遍,回家后妈妈让我复习今天学过的知识,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总是不屑一顾。不过在读过《论语》之后,我已经养成了复习的好习惯啦!
我真的喜欢《论语》这本书,它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知道它在其他方面也会让我受益的,所以我会继续读《论语》,挖掘藏在它里面的“宝藏”。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着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小布头奇遇记》读书笔记在我生日那天姑姑送给我一本特别漂亮的故事书,刚拿到手里,我就被漂亮的封面所吸引,饭都顾不上吃就缠着妈妈跟我一起读。
这本书很厚,里面有拼音,我看着拼音也可以自己拼读,可是我读的速度比较慢,我很着急想知道后面的情节,所以妈妈同意跟我每人一个自然段的读。就这样,每天放学我一写完作业就读这本书,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故事的结局。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布娃娃,他的名字叫“小布头”,胆子特别小,总是想决心做个勇敢的孩子,可是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呢?他就从酱油瓶子上跳下来,还打翻了他的主人苹苹的饭碗,苹苹批评他不爱惜粮食,他还生气了,从苹苹家跑了出来,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小布头很可爱。他能发现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他从开始胆子很小变成了勇敢的孩子,他从不爱惜粮食到懂得了农民伯伯种粮食的辛苦。我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善良、勇敢、可爱又充满智慧的孩子。
起初学校要求读《致教师》的时候,我心中默想又是一部理论性的没用的东西,又没有实践性,应该也是一部空谈和纸上谈兵,怀着不情愿的心开始读它。但是阅读后,却越感觉有用,越感觉让我茅塞顿开,越感觉对我的工作有指导性,我便产生乐趣一直读下去,最终读完,让我感受颇深,以下我说说我读新教育的体会。
以前我时常会感觉教书是一件没趣儿的事,实现不了人生的价值,起初我怀着热切的心情来到学校,却被学生的不学和调皮以及顶撞磨得一干二净,我时常想着辞职,去干自己想干又可以实现自己价值的事,可是读了致教师,让我改变了观念,我们老师的快乐就在于扭转学生,帮助学生改变命运,他们实现了人生价值,也就是我们实现的我们的教育价值,当他们开始听话的时候,当他们开始懂事的时候,当他们学习进步的时候,当他们感谢老师的付出时,当他们的家长打来电话说孩子进步的时候等等,我们都是幸福和快乐的。我们曾今也调皮过,我们曾经也不懂事过,我们曾今也有不好好学习过,我们曾在课堂上也有不听讲过,我们曾在在课堂上也捣乱过,但我们在一些老师的精心教导下,也慢慢懂事了,在一些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我们的学习也进步了,这是致教师让我回忆起得,让我明白的,我也要继承我们前辈的优良品质,为我们国家的教育事业,为学生家长奉献自己的力量,孩子们学好了,为我们国家做贡献,这也就是我们的价值。
曾今也由于教导学生不听,我一度讨厌过学生,我讨厌他们的调皮,我讨厌过他们对我的顶撞,我讨厌他们捣乱破坏校园,可读了致教师,他让我知道爱的教育,也找回了当年的那份自信和力量。致教师又赋予了我的新的教育理念,指名的工作中的前进方向。朱永新先生在书中谈到教室的幸福从哪里来,他提到人的幸福大概有三个重要的来源:一是人与外部物质的来源,二是人与人的关系,三十与自己的关系,我们老师的幸福感大多是来自教育,来源与特殊的学生。当一个调皮不听话的孩子,在你的课堂上认认真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时,内心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无法形容。
“当生活没有梦时,生命的意义也就完结了,教育也就没有意义。”在中国教育的现实中,教师的忙与苦是毋庸置疑的。教师的工作涉及教材分析,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还有教育活动中的突发事太多,问题学生层出不穷。只有当你理解了记忆的方法和过程,才不会为学生背不出而生气,你也就不苦了;当你理解人的能力差异,理解了所谓“差生”的形成过程,就不会为差生的存在而生气,你也不累了;当你理解初中生的生理,就不会把学生上课思想跑毛,调皮当做反抗了,也不会简单的对自己的教学能力产生否定,你也就幸福并快乐着。恨铁不成钢,这个恨是不理性的爱,因为教师没有掌握铁是如何成刚的规律,从优秀教师可以看出他们面对教育教师事故时,是那么的自信和从容,是那么的轻驾就熟,这是以你为他们见多了。
教师这个职业既平凡又神圣。做一名教师不易,做一名好教师更不易我知道路漫漫其修远兮,而我相信,我的努力和坚持定会收获很多。
《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十分急切兴奋。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
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子,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
每次赛会的简单使充满期望的孩子十分失望。为下文写自己想看赛会蓄势、作铺垫。也为了衬托下文自己背书的那种受压抑的心情。文章反映了父亲在我兴的时候叫“我“背书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压抑了孩子的个性。作者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使文章具有的强烈的感染力。语言生动、贴切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内蕴,讽刺得十分形象。
在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名叫《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他的父亲说:给我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鲁迅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了。鲁迅回忆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小经中的风景,坛子的点心,以及到了车关的五猖会的热闹,
对于我似乎都没什么大意思”“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读书”
文章所叙之事非常简单:一次千呼万唤而来的赛会被父亲的不理解和专制搅得索然无味,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然而在平淡的叙述中,可以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
本文的结构很有特色。前面的写没有看到神像、明时的赛会等内容,并非闲笔,而是从正反两方面为这一次来之不易的赛会做铺垫,以突出主题。文章语言简洁,于平淡见神奇,不愧为大家之笔。
教师的伟大,人们往往归结为:奉献和牺牲。我们都渴望自己变得“伟大”起来,都希望被肯定,被赞赏。但我们的内心却非常抵触一味地奉献和牺牲,因为我们不是神仙,我们生活在真实的土地上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精神领域,我们有寻找幸福的权利。
教育归根结底是人和人之间发生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可能直接给学生的生命带来不同。教师的生命价值、人生意义在于,我们不仅仅把教师当做谋生的职业,还用自己的生命去影响着别人的生命。在从教生活中,我们需要寻找一个了不起的好老师符号,赋予自己一个自由心灵的躯体,勇敢、大胆地带着智慧去面对困难和挑战。简言之,教师的幸福感首先来自于信仰。《曼德拉传》塑造了一个人类共同的英雄——曼德拉。朱永新老师说:“曼德拉就是一本教科书,就是一位好老师。”受过27年的牢狱之灾,历尽磨难成为南非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曼德拉说:“当我走出囚室迈向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痛苦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其实我仍然在狱中。”这样强大的心灵的形成离不开苦难和痛苦中的挣扎,更离开不了对生命执着的爱。
爱,不论在何时总比恨来得更加自然。教师这个职业的底色依旧是她。有了爱,教师才能有能力欣赏这条道路上的沿途风景,才能攀登更多的山峰,才能拥有强有力的武器去改变世界。有了爱的信仰,才可能不徘徊,不犹豫,不后悔,才可能真正拥有梦想。
爱是一种信仰,把教师带到幸福的身旁。我们继续探寻,以教师的现实生活为基。我们看到一部分教师:生活太平淡,没有刺激;生活太机械,没有情调;生活太繁杂,没有成就感……昨天这个孩子逃学了,今天这个孩子打架了;昨天省厅领导来检查,今天市区领导来检查。我们在担惊受怕、啰嗦累赘、手忙脚乱中渐渐地对教师工作失去了信心。我们继续探寻,我们也看到另外一部分教师:生活美好,精彩纷呈,富有生命,乐此不疲,魅力无限,乐商十足。原来,他们把生活中遭遇的困难和瓶颈当做获取巨大快乐的垫石,他们努力地挖掘教师职业的内在美,把教师当做事业来做,全身心投入。他们一直相信:穿越艰辛,自然收获美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热爱书籍,因为读书仿佛是与高尚的人在对话,我从中获益匪浅。我仰慕名人严谨的逻辑与细腻的情感,在他们的作品中,我感受到的是他们的精神世界,或喜,或悲。在阅读时,我感到自己仿佛已经变成了作家的血液,在迅速流动,贯穿每一个角落,而那些文字仿佛变成了细胞,在我的血液中遨游。我喜欢这种感觉,可以说是迷恋,而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周国平。在他的世界里,我深深沉迷。
悲观
周国平的散文极为细腻,富有哲理。但是现实生活中,命运仿佛对他不公。他女儿出生不久,刚开始牙牙学语,便夭折了。为了表达自己的悲痛、自己的遗憾、自己对女儿的爱与祝福,他写成了一部回忆录。我们可以想想,当周国平面对病床上只会喊“疼”的女儿自己却束手无策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心非木石岂无感”,一般人已经临近崩溃了,何况是心理如此细腻的他。他内心深处将会泛起多大的波澜?面对自己的至亲至爱,他内心将会承受多大的打击?不知有没有资格,我想说:“我懂”。
执著
在他的散文中,我懂了许多的道理与哲理,他有许多作品都劝勉大家人生要有执着的精神。他说悲观只是一时的,人生总要执着。执着会拯救悲观,执着在人生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人能否有机会来实现人生的价值。生命需要执着,是的,任何生命都需要执着。执着是成功的最基本因素。他说悲观主义是一条错误的路,冥思苦想的人生是虚无的,想一辈子也还是那么一回事,反而失去了生命的乐趣。但是他也说,并不能一味的执着,这样也会离智慧越来越远。当时,我还不懂。
超脱
我不理解他的那句话,但是我后来明白了。一个人不能一味的执着,这样便会产生悲观,悲观的心理产生愈多,就愈不能执着。这怎么办呢?他说就把自己分成两个,一个让他去执着,不顾一切;另一个则现实,让现实去生活,让执着去追求,超脱一切,变得忘我。
悲观,执著,超脱,三种因素始终存在着。那便是我心中的周国平。在他的世界,我深深沉迷。
《林清玄散文》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优秀作品。林清玄初登文坛,将自己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代表作有《少年行》、《鸳鸯香炉》等。随后,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开始了以“菩提系列”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散文集收录了大量该时期的优秀作品如《佛鼓》、《光之四书》等。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还记得林清玄向我们描述的那名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很多人都在暗地里嘲笑他,然而回望城市的华灯万盏,“从远处看,每一个人的家只是一个小小的窗口”,怎比那茫茫林海的无际无边?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不会忘记林先生笔下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这声音与那“海拔五百”、“以林为家”的境界合奏着同一支曲子,便是“清欢”。那是一种欢愉后的平静,无奈后的超脱,放逐后的回首,宣泄后的释然。我们正在日益丰富的物质世界里,多了一份机智,少了一份闲适,多了一份世故,少了一份高雅。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在尘世中重温“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淡泊心境,在红尘中傲对“惆怅东南一枝雪,人生看得几清明”的心灵叩问?我唯有在一片佛鼓声中虔诚祈祷……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五猖会》本是一个迎神赛会,在孩子的心中,这是一个节日。但我们能从作者的语言中体会到更多的只是父亲对儿子的压迫,而不是对快乐的正面描写。这足以体现父亲在儿子节日时对儿子做的那件事—先背完书才能去过节,对一个人的心理,对一个人的一生的影响有多大。
确实,有时候,你一不小心,就会改变许多事。
可能是你的一句无心之言,就让一个人走向了犯罪道路;可能是你的一个微笑,就能让一个人的心情阳光灿烂;也许你的一句善意的谎言,就拯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所以,请你要小心,谨慎你的一言一行,因为,所谓的“无意”,力量是巨大的。
如果你是一位老师,那么,请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在孩子们稚嫩的心中,您是阳光,您是大树,您是海洋,您用知识哺育着他们,塑造着他们。同时,也影响着他们的心灵,请别伤害了他们金子般的心。
如果你是一位父亲(母亲),请用真诚的爱来帮助孩子的成长,不娇纵,不溺爱。请给予他(她)良好的品德,杜绝一切恶习。同时,也应当在适当的时候放松一下,不要象作者的父亲那样,过节时,孩子出去玩,还要先背书才行,使得孩子丧失了对生活乐趣的向往,即使时隔多年,还对这件事所带来的感受记忆犹新。
也许,多年以后,你会为你当年某一天所说的一句无心之言而悔恨万分;也可能你会因为多年前的一句善意的谎言而露出会心的微笑。
莫言的《生死疲劳》是一部奇作,之所以说它“奇”,不仅仅表此刻它以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形式——章回体——来接撰这部洋洋百万言的著作,更是奇妙地结合了中国古人的六道轮回的宗教观和现代美洲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的笔法,将一部中国社会自解放以来的50年的漫长发展史,借地主西门闹及其死后相继轮回的驴、牛、猪、狗和猴的眼睛,以一种不一样寻常的艺术形式,一一呈现于我们的面前,读来既令人兴味盎然,又能使我们对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有一个更为直观和清晰的认识,因而,不能不说这真是一部只可有一不可有二的奇作。
上个世纪的后半个世纪是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一段不寻常的时期,五十年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可是弹指一挥间,但在充满苦难和传奇的近现代中国史上却又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其间该上演着多少人间悲喜剧,能够说,西门闹及其轮回后的变身历史,每一次都是充满着多灾多难和荒诞离奇的经历,他(它)的每一次死亡,都充满着忧伤和痛苦的气息,这些,都大大强化了全书的杯具气氛。譬如,靠勤劳起家又乐善好施的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当作反动代表遭人民“革命”而被枪毙,他的死后冤魂不散,在冷气森森的阎罗殿里鸣冤叫屈,得到的不是这另一个世界对他公正的评价和由衷的同情,他在阴间的悲惨遭遇,只会让人感慨身受不公正待遇的痛苦是无所遁逃于天地间,这一段描述的惨况让我自然联想起《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的故事。
只是席方平最终还能否极泰来,终有正义之神为他伸张了正义,平息了冤屈,而我们可怜的西门闹生活在这个天翻地覆的时代里,恐怕就连阎王爷也对他爱莫能助,甚至助纣为虐般地将其不断戏弄,让他在为驴、为牛、为猪、为狗中继续体味世事的艰辛。西门驴虽风光驮县长,但最终却落了个折断前蹄而成废物的下场,并在58年的大饥荒中沦为一群灾民的口中美食;西门牛与合作化改造中冥顽不化的蓝脸相依为命,最终却惨死在时为蓝脸之子实为西门牛的前身西门闹之子蓝金龙的鞭下,更是让人有捶心之痛;西门猪的命运更是充满着戏剧性,从一只被人视为神奇的配种公猪到最终落荒而逃变身为一头与人为敌的野猪,人猪大战的过程既让人忍俊不禁,又不由得为人的残忍狡诈和滥杀生命而造成的野外生命的毁灭而悲哀;相比起这几个前身的生不逢时,西门狗生活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里,可谓正逢其时,但全书却转为对几个主要人物之间不幸的婚姻感情的描述,而西门狗正见证着这个让它矛盾并令它痛苦的故事过程,它成了以西门金龙为中心的几个主要家族间成员杯具命运的见证“狗”,读到这一段,颇让人产生生命无常的幻灭感。
至于西门猴,则继续着这个杯具的延续和结束。西门金龙在为母亲送葬时遭他的“政敌”、业已疯狂的洪泰岳炸死,他的情人,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庞抗美锒铛入狱,被判死缓;蓝解放爱美人而弃江山,他的结发妻子黄合作因癌症死亡,而他的情人之后自然就成了他继室的庞春苗也不幸遭遇车祸而亡;西门金龙的养子西门欢和庞抗美的女儿庞凤凰沦落为临街耍猴的乞丐,并且西门欢在与地痞流氓的冲突中死去,蓝开放在得知自我和他已不顾一切疯狂爱上的庞凤凰实际上乃是同宗兄妹后开枪自杀,庞凤凰则在生养下蓝开放的遗腹子(大头儿蓝千岁,实为西门闹的又一次轮回)后流尽了鲜血而死,全书就在这样一种大毁灭中结束。时代在浩浩荡荡地前进,社会在日新月异地发展,而以往的风流人物却或死亡,或沦落,这个完美的世界,这尘世的幸福,好像已不属于他们!
小说虽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章回体,但在写法上却并非是传统写法的翻版,倒毋宁说更为西方化和现代化,环境和心理描述十分细腻,且两者常水乳交融般融合在一齐,构成极富诗情画意的情景交融的一幕。譬如作者对西门屯杏树环境的多次描述,对猪十六追月成王那一段极富诗意的描述,都在在显示了鬼才莫言的非凡笔力,给人留下赏心悦目的阅读享受和经久难忘的深刻印象,从中也能看出作者深厚的古典文学底蕴和有意吸取现代西方主流文学创作的多样化尝试,可谓中西结合的经典范本。
总之,这是一部以新异笔法和不一样寻常的视角,记录了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波澜壮阔的发展史的具有史诗气质的巨著,我对它的服膺是毋庸置疑的。但我还是略有缺憾,我觉得全书的精华部分在西门闹轮回到驴、牛和猪的这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对应着解放后合作化改造和生产的全过程,从中我们能够看出我们国家在探索社会建设上所走的无数曲折和磨难,以及在这个荒诞岁月里种.种人性的沦落或张扬。而在西门狗的部分,故事对应的时代是八十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时期,在这个社会大转变的十分时期,其实最能看出人性的沉沦与挣扎,看出官民之间、官商之间以及商民之间的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看到这个社会大动荡中许多富有张力和冲击力的故事。然而,作者却陷入了描述一场忘年之恋的俗烂的故事中不能自拔,好像对复杂时世中人性、人情的把握仅有对性的描述才能得到保证似的,整个故事完全陷入了一场另一种形式的“风花雪月”中,并在这种风月中见证人的沉沦与毁灭,书中很多人物的杯具命运也不由稍显勉强。
这或许是时代太近,作家还不能及时审视我们正亲身经历的这个时代的本质,而只能舍本逐末,另辟蹊径,从较易把握的地方入手,以完成对这段历史和故事的记录不管怎样说,这是我们的遗憾,这也或许正是作者的遗憾。
今天,我读完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心中感慨万分。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共产党在国民党_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镇静,勇敢,乐观的精神。文中描写的主人公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_残酷地逮捕,屠 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小姑娘的父亲是位地下党员,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特务的追踪殴打而吐了血,然而,这位小姑娘不像一般女孩那样惊慌失措,哭鼻子,而是能够帮着或替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八 九岁的小女孩来说该是多么的不轻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电话请大夫,碰到作者后,平静地回答了作者的问话这一段时,我感到她是多么地勇敢,镇静啊!在读到作者问她吃过东西了吗,锅里是什么,她笑着回答:“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时,我的心里感到一阵酸楚。年夜,这是多么诱人的时刻呀!我已经与家人度过了12个年夜,今年也一定很快乐。每当这时,我不仅能够享受到父母的疼爱,全家人一起吃着香喷喷的饺子,还可以观看五光十色的烟花,倾听辟辟啪啪的鞭炮声。我感到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我的心里别提有多美了!可是这些东西对这位小姑娘来说却是一样都享受不到的,她的母亲被打伤,父亲出走而不知下落,过年只能吃红薯稀饭。然而,她仍带着乐观精神,面对一切。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多么了不起的姑娘啊!
我想,把这个小姑娘的所有的痛苦放在一个大人身上,这个大人也不一定能承受的了,可这个小姑娘却镇定的面对一切——我又一次对这个小姑娘产生了敬佩之情。文章结尾写了小姑娘给冰心做了一盏小桔灯,我知道,这盏小桔灯发出的光,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她的一举一动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我留意到,最后,小姑娘用手画了一个大圆,告诉“我”,一切都会好。读到这时,我不由的又对她产生敬意,虽然现在已经解放,但是当时的情势十分严峻;在那个时候说“会好的!”可以看出,小女孩很坚强、勇敢。
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读了《小桔灯》,我更深深地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为祖国的繁荣而学习呢?
读了《小桔灯》一文,我不仅感受到小姑娘坚强、勇敢和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还知道到了勇敢、坚强、乐观的真正典范。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著名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面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直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可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可以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可以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面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一定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
《青春之歌》就是这样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作品描写了抗日和抗战时代背景下,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并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_之中。全文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青年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他们坚强的信念和对自由、真理的不懈追求精神。
作品的第一部分,主人公林道静逃出给她带来痛苦回忆的地主家庭,但又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使她身心俱疲。如果说第一部分是写林道静痛苦中的挣扎,那第二部分便展现出了她作为一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艰苦顽强的奋斗。从发起定县小学的学生运动时的稚嫩,到在宋家做家庭教师危急之中获取黑名单的机智;从刚刚被捕时的单纯幻想到经历了一年多炼狱考验与磨练的觉悟和觉醒;从跟随张大姐从事地下工作的缺乏经验,到在北大领导学生成立学生自治会发起学生运动的独当一面。林道静在一次次的生死考验中成熟着,并最终成长为一名有追求有信仰的共产主义战士。
《青春之歌》蕴含着作家杨沫的生活原型,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了青春的激情和火热,用红色染满记忆,用战斗抒写豪情,用铿锵而激昂的文字唤起新时代下的青年学生心灵深处强烈的共鸣。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