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时间简史读书感想(精选25篇)
假期里,我读了十九世纪初由德国著名学家格林兄弟整理编写的《格林童话》,其中有一篇“灰姑娘”的故事看了之后,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失去母亲的善良小女孩,她的父母亲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女孩子,这两个女孩子爱美,狠毒又懒惰。灰姑娘被经常被她们欺负,天天睡厨房,身上很脏,所以虽人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很善良又有爱心,善待小动物,所以得到了仙女的帮助,参加了王子的宴会,后来历尽继母和姐姐们的阻挠,成为了王妃。
这个故事让我识认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充满欢乐,但是,人一但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嫉妒的心,那么她的生活也不会美好。
愿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每个人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成为爱的家园。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斯蒂芬.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霍金教授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在这部书中,他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品读书籍,不得不赞叹霍金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做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书中的伟大成就之一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
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着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在大挤压奇点处出现局部区域或整个宇宙坍缩,从而消亡结束。
《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他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霍金用他被禁锢的身躯,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宇宙中畅游,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向真理发出了挑战,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感叹霍金教授带给我的庞大科学信息之余,更多的是敬佩他敢于质疑、敢于想象,更勇于论证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在教育引导学生过程中应重点保护的,万万不可有意无意地扼杀孩子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这本书,不管我们是否能读懂,总会让你受益匪浅。捧起书本来,徜徉在其中吧,你会觉得其乐融融!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写的,他是一位瘦瘦的、秃顶的老头,但是无论他跑到哪里,那里的人们都会为他疯狂的着迷。他曾经获得的奖项有许多,比如:“爱伦。坡文学奖”、“白面包儿童图书奖”、“世界奇幻文学奖”等等。怀着对这位作者崇敬的心情,认真的看完了这本书。《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的是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巧克力工厂的威利旺卡先生,他想为自己的巧克力工厂找一个接班人,有五个孩子成为了幸运儿,其中有贪吃的奥古斯塔,有被父母极度娇惯的小女孩维鲁卡,有因为自己的成就而骄傲的维奥莉特,还有总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的小男孩迈克和家里很穷却很懂事的查理。五个孩子进入工厂后,参观了许多不可思议的景象。但除了查理意外的四个孩子,都因为没有听威利旺卡的话,在面对眼前的诱惑时失去了控制,最终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最后,只有善良而又听话又懂事的查理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接班人。查理一家人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 查理是个善良的,懂事的小男孩。我们要像查理一样做个懂事、善良、关心他人的好孩子。
这本书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不管在哪里,不管做什么都要懂礼貌、讲卫生、守规矩。另外,我们还应该牢记亲情比财富更重要,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 “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
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今天晚上,我阅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第一章--查理。
故事讲述了查理一家日子很穷苦,每天的早餐不像我们吃的丰盛,他们星期日才能吃上一顿丰盛的午餐,查理的爸爸一个人工作,不管他怎么拼命的工作,但还是工资很少,他们每个人都希望星期日快点到来,大家能吃上一顿丰盛的午餐,最让我感动的他们的爸爸妈妈把午餐或晚餐让给爷爷奶奶吃,因为爷爷奶奶身体虚弱,他们全家从早到晚感觉肚子空空荡荡,饿极了。只有小查理过生日时,才能吃到香甜美味的巧克力糖。小查理多么渴望看看这家巧克力工厂里面是什么样子,每天只能闻到巧克力香香的味道,这个味道很折磨小查理,因为只能闻到香味,不能痛痛快快吃个够。
我们比小查理幸福的多,因为我们每天能吃到美味可口巧克力糖和丰盛食物,所以要珍惜我们的粮食,不挑食不浪费。
前几天,我看完了一本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书,故事是这样的:
查理的家里很穷,每天,他们全家都吃不饱。每年查理过生日的时候,全家会凑钱,给小查理买一颗小小的威利旺卡先生的巧克力。有一天,报纸上说一共有五张金票,会在巧克力的包装纸里。过了几天,两张被找到了。又过了天,查理的生日到了,他们没有找到,要知道,找到了金票就可以去参观巧克力工厂,还可以吃一辈子也吃不完的巧克力。过了一会儿,查理爷爷给了查理一些钱,对查理说:”这是我的私房钱,大家都不知道。“这些钱只有六便士,查理飞快的跑去买了一颗,还是没有。
又过了几天,又被别人找到两张,只剩下一张了,查理得到金票的机会越来越小了第二天,查理尽可能的节省体力,他提前十分钟去学校,这样就不需要跑了。下课了,同学们都在打雪仗、堆雪人,查理却一个人蹲着。放学的时候,查理在雪地里捡到了五十便士,查理飞快地跑到最近的小店,去买巧克力。查理居然找到了最后一张金票。在金票上威利旺卡先生说:”在二月一日来参加我的巧克力工厂。“查理的家人一想,今天已经是一月三十日了,还差一天就要去参观了。查理的爷爷主动要和查理一起去参观工厂,第二天,查理和他爷爷参观了,在工厂里参观的时候,其他孩子都没有听威利旺卡先生的话,所以都出事了,就查理平安无事,最后威利旺卡先生就把巧克力工厂交给了查理。
我看完了这本书,知道了:”人生是有转折点的,有些人会突然变富,有些人会突然变穷。“
天高云淡,白塔下,渡口边,一对兄弟,一个女孩,一段说不清的爱情故事,这就是《边城》。优美的景色,善良,纯真的人们,故事为什么会以悲剧结束?究竟是谁的错?其实,并没有什么“为什么”,悲剧的结束,也并不是谁的错。
天保和傩送,两个人同时喜欢上了翠翠,按规矩要不两个人真刀真枪的大干一场,决出个谁胜谁负,胜的去追求翠翠,而负的退出;要不两个人晚上一起到翠翠家的对面唱山歌,翠翠回唱的那个人赢。两个亲兄弟不可能真刀真枪打一仗,所以只能选择后者。但不得不说遗憾的是天保唱歌不行,也就放弃了,而傩送唱歌时翠翠却因为睡着了,只把那歌声当成了一个美好的梦。
天保为了忘却翠翠成全傩送而随船出商,却因船出事而溺死河中;翠翠经过爷爷点拨后知道了傩送对自己的爱,却因女孩的羞涩不敢表达;傩送给翠翠唱了一晚的歌,却因翠翠没有给他回唱再加上哥哥天保的死让他不知怎样面对翠翠,所以也远行了;爷爷为了翠翠以后的幸福忙前忙后,却因整个事情变成这样又加上岁数大了,最终在暴雨将停的清晨离开了人世。
最后,只有翠翠和她的黄狗,守着渡船,等着傩送的归来。想来想去,这一切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谁的错。老话有一句叫“这都是命。”是啊,翠翠的爱情变成这样又何尝不是一种命呢?她的爱情中,没有尔虞我诈,没有一点阴暗的东西,但结局却是这样,能说什么呢?认命吧,顺其自然就好。其实这未必是一件坏事,当傩送和翠翠的爱情经过时间的考验,两人再次相遇时,应是人间最幸福的事了吧。而如果因为时间的推移,感情淡了,没了,又是什么坏事呢?这段感情的结束,不也是另一段感情的开始么。
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如果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经历了许多却仍没有发生动摇,很不错;如果随着种种事情,感情散了,互相觉得不适合了,分开,也挺好。
还记得《非诚勿扰Ⅱ》中芒果和李香山离婚典礼上的贺词:散买卖不散交情。两个人分开后,之间就又是另一种感情,有什么不好的。
其实,感情,没有什么是与非,没有什么对与错。其实,感情,真的顺其自然就好。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
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唯一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百范文网最喜欢这个人物。
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暴动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儒林外史》把锋芒射社会,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而且是客观的、写实的,现在读来,仍感叹不已。
在当时认为举业高于一切,于是读书人便死作那些八股文,认为只要有了功名,便高人一等。于是隐藏在这种心理背后的丑态被折射了出来,君不见那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可是当他们考取了功名,真正为老百姓做事,当一个好官的又有几人呢?
进士王惠被任命为南昌知府,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询问当地的治安,不是询问黎民生计,不是询问案件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可以通融;接着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但与他们相比开头出现的王冕,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头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形成鲜明对照。
而那些有钱的财主们却又为富不仁。贡生严致中是横行乡里的恶棍。他强圈了邻居王小二的猪,别人来讨,他竟行凶,打断了王小二哥哥的腿。他四处讹诈,没有借给别人银子,却硬要人家偿付利息;他把云片糕说成是贵重药物,恐吓船家,赖掉了几文船钱。严监生死后,他以哥哥身份,逼着弟媳过继他的二儿子为儿子,谋夺兄弟家产,还声称这是“礼义名分,我们乡绅人家,这些大礼,却是差错不得的”。
这林林总总的丑态也正说明了清朝黑暗统治下士大夫阶层的堕落与无耻,政治的罪恶与社会的。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记得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一本好书可以铸就我们的未来,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
现在来想想看,书柜里的书中,你认为哪一本是你最喜欢的书呢?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肯定的对你说这本《鲁宾逊漂流记》。
虽然这本书很普通,但它总是会激起读者的一番热情,而且有一股让人想继续读下去的好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出生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人---“鲁滨逊”。从小,他就有漫游四海的雄心。一天,他觉得自己是该出去闯了,于是便悄悄地离开了家乡,开始了自己第一次冒险生涯。在经过一些奔波后,他开始有点想家,于是在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一个名叫星期五的仆人回到了早已阔别35年的家乡。到家后,他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他在家又没待多久,又来到巴西的种植园,到那他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些忠实的朋友一直为他保管着钱财。后来,他又到英国成了家,有了三个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伤心之余,他心中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便又一次航海经商。鲁滨逊在路经曾住过的荒岛时,发现岛上的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他满意地离开了小岛,继续着冒险的征程……
读了这部作品,我感想颇多。“鲁滨逊”这个形象是上升时期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的典型,体现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他们的阶级本质。他具有顽强奋斗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悲观和绝望,也不对生活抱怨任何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用行动去实现目标。他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资产者,还是一个敢于追求理想的殖民者。
这,就是这部作品给我的感受。看来认真地读一本书,它终会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读好每一本书,领会书中的韵意。
读书的感觉犹如春蚕吞食桑叶,使人的心灵归于平静。安享读书带来的静谧,如在山阴道上,读书的感觉,犹如观赏一幕戏剧,千年前的历史,千年前的人物历历在目,仿佛打开了通向阿拉丁神灯的洞穴,为你展开恢弘壮丽。读书的感觉犹如散步,在春风轻拂的江畔,柔软畅游在智慧的百花园,犹如参于和先贤们的一次次对话。在身心完全放松,忘却人间的尔虞我诈的时刻,轻翻书扉,让自己沉浸在扑面而来的书香中,那确是一种享受。
自古关于读书的故事有很多,有一些真的能引起我的感触,清代曹雪芹少年时,家中藏书上万册,而在他十几岁的时候,竟读完了他们。上万册的书啊!这对阅读资料几近匮乏的我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啊。真羡慕你,曹雪芹。自从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到如今快要成年的我,读的书恐怕还不及他的百分之一。想起田晓菲在他的文章里写对北大图书馆近乎绝望的感受,我想一个幸福的人该是读破万卷书的人,一个从书中获得无限智慧的人,一个把写作当成享受的人。我总是渴望着,像一个农民忧心如焚地抚摸这自己干涸龟裂的农田,焦灼地抬头看半空云霓。我等待那一天的到来,甘霖降临大地,天上人间无上清凉。
一次,我从《城南旧事》中认识了林海音,那天在图书馆,午后的阳光,照在一排排的书架上,整个书楼里只有几个徘徊流连的中年人,在响彻大厅的音乐声中,我随着林海音的童年的脚步,一路前行。几丝淡淡的哀愁和铺面的清凉之气,贯穿全文。在那往日的北京,益处寻常的胡同,以孩子的视角徐徐展开,童年的伙伴,童年的阿妈,以及几片旧社会的影子,构成了林海音的少年时代。当然还有那卖煤的和尚,背着褡裢,前者一队骆驼,一路响着,回荡在冬日的寂静的北京城……如烟的往事勾起多情人心中多少的回忆啊。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窃读的经历。她甚至会靠一个大人赶紧装作他的女儿。那时,如是下雨就更好,她一面蹙着眉目,斜望着悬空的大雨。一面在心里说:“大点!再大点!”读到这里,我不仅被这个纯真的女孩感动了。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为能在书店看会书而做出的种.种举动。一片赤子之心,童年的林海音跑遍了大街小巷的书店。如饥似渴地读着一本又一本的书,忧伤的眼睛流露出同情,欣喜的眼睛发散出童真,一声掩卷后的叹息传达着不经世事的孩童的赤诚。多么幸福啊,童年的林海音。如果我也能在几时尝尝窃读的滋味,那该多好啊。
《边城》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无聊时我也是随便拿来读读,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被小说中的情节吸引了。当我真正的把《边城》这部小说读完后,却让我心灵为之颤动回味无穷,小说展现了那一方山灵水秀天人和谐的边陲小镇里,时时处处洋溢着淳朴,正直的人性美。
《边城》,一个令人动容伤感的故事。向往怀古朴实的小镇,没有污染,远离喧闹,宁静得令人可忘记自己的呼吸。小镇有一条清澈明了的溪,养育了一方苗家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溪边座落的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这家里有爷爷、翠翠还有一只黄狗。翠翠是孤雏,父母双双殉情而死,在那个并不惜命的年代,死亡可以只为情仅为义。生与死只是一瞬间的决择,只是苦了爷爷和这个被自然养大、被天然雕琢的女子。《边城》中的翠翠,若即若离,飘忽不定,忧郁感伤的美,仿佛是古老神话的女神。想必沈从文先生在写书时也着实是偏爱她的,“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爷爷很疼爱翠翠。爷爷与孙女相互依存那般无法割舍。老船夫淳厚善良,守信朴实,重义轻利。在极俭的生活中,两人相互体贴、关照。老船夫有时在大石头上睡着了,人在对岸招手喊过渡,翠翠不让祖父起身,就跳下船去,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从不误事。这样简单快乐的日子,是多么美丽的啊!
只可惜,凡美丽的都不容易长存。
先是顺顺船总家的天保的意外逝去,导致顺顺认为是爷爷的过错。爷爷因孙女的婚事急得“发了疯”。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位质朴淳厚的老人,因受了巨大的挫折和打击,静静地离开了他最疼爱的翠翠。又是一场大雨,冲走了渡船,轰倒了白塔,爷爷死了,心上人滩送下了桃源。整个故事轰然落幕,只剩翠翠孤身一人守着渡口,企盼着滩送的归来。
山城依旧清翠欲滴,可人已逝。爱的人呢,或许明天回来,或许永远不会回来了!
在朱自清的全部散文中,最为光辉绚丽的文章,应属于他的抒情小品。而这之中,我偏爱于荷塘月色。没有皇家园林之富丽堂皇,没有江苏园林之人间天堂,亦没有杭州西湖之鬼斧天工,有的只是宁静的荷塘月色。
《荷塘月色》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作品。它之所以那样使人百读不厌,就在于作者以饱蘸着感情浆液的彩笔,情景交融地抒写了他特定时期的心绪。优秀画家善于运用不同的色彩,表现不同的情绪。随着表现喜怒哀乐心曲的需要,朱自清巧妙地给自己的作品涂上或浓或淡或暖或冷的色调。因此,此文设色淡冷、笼罩着感伤,寂寞的气氛。
此文作于1927年7月。这年春天,国民政府反动派继上海“四一二”政变之后,又在广州反动了“四一五”xx大屠杀,使中国天空布满了乌云。对此,朱自清曾评论说:“近来广州的事变,杀了那么些人,烧了那么些家屋,也许是大恐怖的开始吧!”他不满黑暗现实,但对革命力量还缺乏认识,看不清前进的方向。“在歧路之前,我只有彷徨罢了。”“那里走”这个问题,“只要有些余暇,它就来盘踞心头,挥也挥不去。”在这种心境下写的《荷塘月色》,就抒发了作者彷徨、烦闷的情绪。
作品以“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开头,既揭全文之旨,又设计了整篇的感情色调。作者先描写荷塘小路的幽静自己月下独行僻径,“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里”。这种“独处的妙处”,反映了朱自清企图超脱现实的心情。风致的荷叶,洁白的荷花,飘香的荷塘,寄寓着作者洁身自好、不与反动势力同流合污的志向。荷叶下面脉脉的流水,何尝不是朱自清的脉脉情思?不能朗照的月光,与作者内心的愁绪相交织,组成一曲和谐的旋律。
作者还由眼前的荷花,联想到古诗中描绘的江南采莲的热闹场面。思古是为了当今,他真正惦记的还是自己生活过、战斗过的南方,那个有着他的回忆的地方。朱自清为什么“惦着江南”?他在写过《荷塘月色》后,曾说过一段话:“在北京住了两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过去。要说福气,这也是福气了。因为平平常常,正像‘糊涂’一样‘难得’,特别在这年头。但不知怎的,总不时想着在那儿过了五六年转徙的生活的南方。转徙无常,诚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说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时候容易深切的感着。”在白色的恐怖的年头,作者深感事态炎凉,因而特别向往过去在南方生活的人生味。“惦着南方”同样反映了朱自清不满现实而又找不出路的苦闷情绪。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如此美丽的荷塘月色,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朱自清的笔下永生。
刚刚读完了沈从文的《边城》,感触颇深。
小说并不长,却把我带入了长长的思考当中。小说以川湘边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当时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为基本,以渡船人的孙女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而展开。
小说的主人公,也就是老船夫的孙女翠翠,其父母迫于内心的道德压力而殉情而死,留下翠翠与老人相依为命。虽然身世有些许凄惨,但也许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长大的原因,触目为青山绿水,翠翠却依然长得天真活泼,单纯害羞,惹人怜爱。她不谙世事,只懂得乖巧地尽力帮忙爷爷守好渡船。就是这种朴素的美丽,也使得当地船总的两少爷都喜欢上了翠翠。
爱情是美好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够轻易拥有的。大少爷天保性格豪爽,他本想退出成全弟弟傩送与翠翠,但却不幸溺死,在原本有发展机会的翠翠与傩送之间形成了隐形的障碍。守船老人因操心孙女的幸福而不断的向人试探,更加深了船总顺顺与傩送对他的误会,使得傩送好几次见面都表现冷漠。翠翠的羞涩,本应是翠翠美丽的一面,但却让傩送错解了。
猝不及防的大雨冲倒了白塔,爷爷的死让翠翠明白了更多,翠翠也许真的再也听不到曾触动她的歌声了,也许美丽的爱情终究注定在悲剧中让人留下遗憾。原本只要说清楚就能得到的幸福就这样在读者眼前生生地错过了。一切像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近在咫尺的幸福,本可以得到的快乐,却就这样在现实中硬生生地被错过了。读书不但可以滋润读者的心灵,充实读者的精神世界,还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读者面对生活的状态,多读一些好的书籍吧
这似乎也在启示我们,很多时候,该勇敢时候就千万不要懦弱。
之前我听有些同学说过“《边城》,是沈从文‘理想主义的幻灭’”,我做不出如此深奥的评价,但我却能深刻感受到沈对他自己笔下世界的向往。那里的人民善良热情,淳朴勤劳,人与人之间没有猜忌,更多的是彼此之间的帮助与理解。
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把钱一一拾起硬塞回到渡客的手上,然后从腰间拿一小束草烟扎到渡客包袱里的场景;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善意的勒迫过路人使用他的药方,喝那一碗解暑的凉茶;我仿佛可以听到竹篁里黄鸟与杜鹃的叫声,和回荡在山间如竹雀叫声一般的傩送的歌声;我仿佛能感受到满眼碧绿,流水潺潺的惬意与悠闲。这是一个美丽而难以寻得的世界。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还年轻,看书就是看热闹,也如同看戏。今次再读,有了不一样的感触。
看到徐福贵的一生,以为很多事遥远,其实就在你我身边。开篇是描述了一个五味杂陈的现实世界,看到的和听到的都是土腥味儿十足的情景,慢慢讲述徐福贵做少爷的时候,他作威作福、吃喝嫖赌,直到把家产败光。
然后,我们看到的徐福贵,就是一个白手起家的角色了。居家过日子,没有生活来源,苦苦地在土地上刨食,满是老茧的手,一遍遍在土地上试验着,下午能糊口。
徐福贵娶的媳妇,叫陈家珍。原本的富贵小姐,家教好,人品好,没有任何怨言地跟着他辛苦劳作,把他视为一家之主,她把自己的所有都贡献给了这个家。
徐福贵养孩子,一儿一女,可谓儿女双全。女儿在艰苦的条件下,从活泼伶俐的女孩,到因得病聋哑后的勤劳懂事,时时刻刻都围在父母身边。儿子是一家的希望,乖巧懂事,学习刻苦,积极上上。
徐福贵的女婿,为了娶媳妇,借钱欠债,结婚后日子过得也是清苦。媳妇生孩子死后,他一个人带着孩子工作,虽然累,还是满满的希望。知道他临死,还是惦记着自己的孩子!
徐福贵的外孙,听话,灵巧,懂事,最后因为家里条件差,吃豆子撑死了。
最后的徐福贵,和一头老黄牛作伴,跟老黄牛谈话,谈话的内容,就是他这一生里最重要的人和事。
做了几段摘录,通篇故事情节都很诱人,建议自己阅读。
1、当本书主人公徐福贵输完家里的财产时,摘录:
“我重新站起来,像只瘟鸡似的走出了青楼,那时候天完全亮了,我就站在街上,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他还以为我是被那些女人给折腾的,他不知道我破产了,我和一个雇工一样穷了。我苦笑着看他走远,心想还是别在这里站着,就走动起来。”
“我就这样迷迷糊糊地走到了城外,有一阵子我竟忘了自己输光家产这事,脑袋里空空荡荡,像是被捅过的马蜂窝。”
2、当本书主人公徐福贵自己挑着一担子铜钱去还赌债时,摘录:
“一天下来,我的绸衣磨破了,肩上的皮肉渗出了血。我一个人往家里走,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知道我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这么一想,我都走不动路了,在道旁蹲下来哭得腰里直抽搐。”
3、当赢走本书主人公徐福贵的全部家产的龙二被解放军枪毙后,摘录:
“我知道家珍的话,我的女人是在求我们从今以后不再分开。看着她老了许多的脸,我心里一阵酸疼。家珍说得对,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格林的童话《灰姑娘》,被改编成电影,被改编成戏剧,以多种艺术形式继续感动着人们,而且被感动的对象已经不仅仅是孩子们.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女孩》与之相比,就单薄了,不光是情节单薄,就其给予人们的感受也是单薄的.灰姑娘的故事,更与潜藏在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美好愿望共鸣.因而更具魅力.
继母不懂得珍惜她,因为她还有自己的两个亲生的女儿需要珍惜.她是母亲,她有母爱,但是她的母爱过于自私了,全部的爱都在了亲生的女儿身上.
继母带来的两姐妹不懂得珍惜灰姑娘,也许她们的自私就是受了自私的母亲的影响.她们扒去了灰姑娘漂亮的衣裳,把她当女佣使用.
亲生的父亲不敢爱惜灰姑娘,他的懦弱助长着老妖婆和她的女儿对灰姑娘放肆地虐-待.
灰姑娘没有得到爱心,但是灰姑娘珍惜着自己的爱心,没有因为别人不能够给予自己爱心就变得刻毒起来.她把自己的那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自己的爱心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美丽的大榛树上……
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境遇而放弃对美好的追求.多少人会因为境遇而沉沦,没有了任何-勇气去追求了.但是灰姑娘没有.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帮助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并且立即被王子注意……小鸟们帮助了她,大榛树帮助了她,如果没有灰姑娘先前对他们的爱心他们此时此刻会帮助灰姑娘吗?原来对别人施以爱心其实就是对自己施以爱心就是对自己的珍爱!
灰姑娘的故事感动着我们.灰姑娘的故事启迪了我们吗?
珍惜我们的爱心,别叫它死亡,别去管个别人如何地对待我们.珍惜我们的梦想,别去管我们此时此刻是多么地艰难.那么,你也会让自己完成一部新版的灰姑娘的故事的!
“就这样,王子和辛德瑞拉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合上手中的童话书,我心中有一丝欣慰感,我从小喜欢看童话长大了依然如此,朋友都打趣我说:“真像个小孩子,这么大了还童心未泯?”我反驳道:“你懂什么,喜欢童话的人是有灵性的.”然后回到结局永远是美好、圆满的童话世界里.
我最喜欢的便是《灰姑娘》了,小时候看,长大了还看就是不厌,虽然手中的童话内容不变,但心中的体会与感受却随年龄的变化而变化.
这个圣诞我又读了一遍.这个故事中有一个主角辛戴瑞拉,几个配角后母、两个姐姐、仙女教母.小时候我一度认为辛戴瑞拉是可怜的,后母是狠毒的,可长大了仔细品味.后母并不狠毒只是她没有那么宽容、善良的心罢了.辛戴瑞拉如果不想去就算是后母不反对,而是支持她也去不了,人还是要善于抓住机会的.”仙女教母将南瓜和老鼠变成了南瓜和车夫并告诫辛戴瑞拉十二点后必须回来不然一切将会变回去”,这里让我不禁想到如果我一副邋遢的样子出现在朋友面前那一定尴尬极了,所以一定不能不守时.读到后来“王子让士兵用水晶鞋去找新娘”我很奇怪为什么水晶鞋并没有变回去呢?看来安徒生也会犯错,那我们犯错也很正常但还是要少犯.
这篇童话故事让我懂得了王子和公主在一起是需要机遇而抓住机遇才是真正关键的所在.
这部剧运用对京城中裕泰大茶馆里人们的谈话,体现了国家的兴盛衰败。从戊戌变法的失败到解放战争的前夕,时代的变迁让茶馆里发生的一件件小事变成了一部历史剧,而这部历史剧的主角当然就是茶馆掌柜王利发了。
王利发是个精明而正直的人,年仅二十岁就出来替早逝的父亲打理生意,他生在一个混乱的、战火连绵的年代,最后因为不能忍受自己经营了几十年的茶馆被人强行霸占而上吊自杀。是啊,用戏中的话说,那是一个人们“一堆一堆给洋人送钞票”的日子,不少的人都当起了汉_,特别是戏中的两代小人——刘麻子和小刘麻子。
先说刘麻子吧,他见利忘义,干着给人说媒拉线这种不正当的生意,不论双方愿意与否,只要有钱赚他就干,有时甚至还卖人儿女。在第一幕中,他竟然把一位生活贫苦的农民——康六的女儿康顺子以十两银子的价钱卖给了给了一个太监。
而刘麻子的儿子小刘麻子呢?他非但没有“改邪归正”,反而还“发扬光大”,要创办一个专给美国人提供女招待的“花花联合公司”,甚至想方设法霸占了王掌柜的裕泰茶馆,把它改成了一个“取得大量情报,捉拿共产党”的地方。
现如今,像这样见利忘义的人还在少数吗?有些_商,为了谋求暴利,用偷工减料制成的东西来蒙骗消费者,甚至不惜搭上消费者的性命!
不过现在,随着人们的意识不断增强,理解那些为祖国作贡献的好心人越来越多,这是让人们欣慰的一点。不管怎样,《茶馆》这篇剧本让我受益匪浅,让我从中读出了一位语言大师的爱国爱民,善解人意。
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朱自清的散文集,其中的《背影》、《匆匆》、《春》等作品都是我喜欢的。尤其是《荷塘月色》一文更令我爱不释手,我几乎背下了文章的每个段落。暑假,当我走进清华大学,再次捧读先生的这篇抒情散文时,竟感到自己离朱自清老先生那么近,心里也颇不平静。
那天,我依旧和妈妈来到清华园,坐在池塘边我拿出朱自清的散文集,轻声地为妈妈朗读《荷塘月色》。“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似乎觉得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作者一边独处,一边欣赏美丽而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一阵微风吹过,淡淡的荷花香也令我为之一振,放眼望去池塘中那一大片盛开的荷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妩媚动人。我仿佛又听到了作者的声音“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作者用光与荷花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栩栩如生,淋漓尽致。我不仅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而且还置身其中,我陶醉了……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朱自清先生是我国现代着名的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篇文章中我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生活的厌恶和憎恨。他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使人暂时忘记忧愁,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拉进了我和作者的距离。希望以后我再与荷塘相见时,已能真正读懂作者不宁静的内心了。
今年暑假,我第一次拜读了朱自清的著作,手捧朱自清专集《荷塘月色》,读着一篇篇脍炙人口的名篇,让人仿佛看见了月色流光下的荷塘天籁,听到了面对社会不公的高声呐喊,感受到了浓厚的父子之情……心中一股敬意油然而生。朱自清真不愧是杰出的散文家、语文教育家、文学家、诗人呀!
人们说:“在中国,只要一提到写春的文章就必然首推朱自清写的《春》。”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是作者在大自然的感召和启迪下,由心灵绘出的一幅艺术的图画,他把春天比作刚落地的娃娃、小姑娘、健壮的青年。这是多么生机勃勃、充满诗意的春天!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天真热情、欣喜欢快的作家形象。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有一种想背的感觉。整篇文章都是好词、佳句,是实实在在的美文!
自从上了一年级,我每年都写关于春天的作文,总是只会罗列一些春天的景物,偶尔用上一两个比喻句,就觉得生动了。我实在是太差劲了!
朱自清还是个有气节的知识分子。在《白种人———上帝的骄子!》一文中,朱自清写了竟然在自己的国家遭到了一个十来岁的白种人的白眼与咒骂。他一方面揭露了那个西洋孩子盛气凌人的丑恶面貌,另一方面也用心酸的笔触告诉我们国弱、民弱要受人歧视,受人欺侮的道理。我想,当时朱自清心里多么盼望我们的民族强大呀!今天,我们中华民族早已屹立于世界之林,落后挨打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国家富裕了,民族强大了,人民幸福了,我们的实力已经超过了洋人。中国人民正迈开大步,走向辉煌的明天!朱自清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读完《荷塘月色》这本优美的朱自清散文专集,令我越来越崇拜朱自清了。这一篇篇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熠熠生辉,将陪着我们一路远行。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路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凌辱夹杂着悲愤的心情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这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曾经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因为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是相似,马上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继母赶她到厨房里,小姑娘天不亮就起床,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还要忍受两个姐姐对她的冷漠和侮辱,看起来可怜极了……
后来,灰姑娘遇上了王子,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中最美丽的是灰姑娘。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外表美丽不是正真的美丽,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心灵美最珍贵!
昨天晚上,我在睡觉前读了一个故事叫《灰姑娘》,读后我睡不着觉,一直想着故事中的灰姑娘的模样,灰姑娘小时候过得特别幸福、快乐。每天有漂亮的衣裳穿,后来,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再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
童话故事是孩子们的向往,相信《灰姑娘》这则童话大家一定都听过吧!
这则故事中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去世了,而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位妻子。他们不停的虐待那个女孩,把她当做仆人看待,因此,她变的全身上下都是灰尘,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后来王子开了舞会,灰姑娘就成为了王子的新娘!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珍惜我们的爱心,别叫它死亡,别去管个别人如何地对待我们。珍惜我们的梦想,别去管我们此时此刻是多么地艰难。那么,你也会让自己完成一部新版的灰姑娘的故事的!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灰姑娘》。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父亲又给小女孩娶了一个后母,后母长得漂亮,可是心很坏,让小女孩穿上一身破旧的衣服,所以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叫小女孩灰姑娘。
大姑娘和二姑娘去参加舞会,让灰姑娘在家干活,灰姑娘很想去,后母让她两个小时里把灰里的豌豆捡起来,正因为灰姑娘的善良与纯朴,得到了小仙女的帮助,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母和两个姐姐得到了灰姑娘的原谅,从此快乐地生活着。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善良纯朴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可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终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灰姑娘》是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
灰姑娘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女孩,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后来,灰姑娘得到了小鸟的帮助穿上了裙子和水晶鞋参加舞会。最后,灰姑娘和王子结婚了。
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灰姑娘》还告诉我要勇敢:有一次,我上游泳初级班,老师让到一米七深的水区去游,我就是不下,但是,我想到了灰姑娘那么勇敢,就咬咬牙,跳下去了。我终于战胜自己,做个勇敢的女孩。